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流程
○1挂牌公司进行定向增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3不存在挂牌公司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代理注册上海各类公司、代理记账、企业增资咨询热线021-54191116\[1**********]害挂牌公司利益的情形6挂牌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且对挂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7不存在其他尚未消除
的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
2挂牌公司委托推荐机构会员作为定向增资财务顾问聘请经上海股交中心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
服务机构为其定向增资提供有关专业服务。 ○
3挂牌公司确定定向增资对象财务顾问指导挂牌公司制定定向增资方案草案。 ○4财务顾问向上海股交中心报送预审材料包括
1定向增资方案草案2财务顾问立项报告3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必
要时、律师事务所必要时及其项目成员等文件。 ○
5挂牌公司召开股东会批准定向增资方案关联董事应在投票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两个
转让日内披露董事会决议和定向增资方案。 ○
6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定向增资方案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
联股东应在投票时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股东大会决议。 ○
7财务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对定向增资的必要性增资价格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募投项目资金
需求量、可行性和收益前景等事项勤勉尽职的开展尽职调查督促拟定向增资的挂牌公司及时披露信息并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
8财务顾问经内部审核后向上海股交中心报送如下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定向增资方案2董事会、股东大会有关定向增资事项的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事宜
的决议3推荐机构会员与挂牌公司就定向增资事宜签订的协议4挂牌公司定向增资申请5挂
牌公司定向增资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外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事项取得的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6新增认购人与挂牌公司签订的以挂牌公司获得上海股交中心同意其定向增资为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
7新增认购人遵守认购协议
条款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所增资挂
牌公司利益和该挂牌公司其他认购人利益的声明8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9尽职调查报告
10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盈利预测期间为定向增资完成当年及下一个会计年度。
○
9上海股交中心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10上海股交中心审核同意的将有关文件报送上海市金融办备案。 ○11上海市金融办同意备案的上海股交中心出具同意定向增资的通知挂牌公司收到通知的两个转让日
内予以公告并同时公告定向增资股份认购办法。 ○12挂牌公司实施定向增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 ○13财务顾问向上海股交中心报送下列文件
1定向增资结果报告书2验资报告3挂牌公司与认购人签署的认购协议4新增股东名单及
股东身份证明文件5推荐机构会员对挂牌公司定向增资出具的专项意见6挂牌公司向上海股交中
心申请股份登记的文件。 ○14上海股交中心对报送文件审核同意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新增股份登记函。 ○15挂牌公司自新增股份登记函出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增股份在上海股交中心的托管登记工作。 ○16挂牌公司在完成定向增资股份登记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定向增资结果报告书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内容1定向增资履行的相关程序(2)定向增资股份的种类和数量3定向增资价格及定价依据
4定向增资前挂牌公司原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5募集资金情况、用途及相关管理措施6认购
人情况及认购股份数量7定向增资后股东人数8定向增资后股本变动情况9定向增资后主要
财务指标变化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定向增资股份的登记限售情况。 ○17挂牌公司披露定向增资结果报告书的同时财务顾问披露关于挂牌公司定向增资的专项意见包括但
不限于下列内容
1定向增资过程的合法、合规性2挂牌公司是否符合定向增资条件3定向增资对象的合规性
4定向增资价格是否显失公允5定向增资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定向增资的有关规定6
募集资金投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有利于挂牌公司长远发展7定向增资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的影
响8定向增资过程中挂牌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推荐机构会员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流程
○1挂牌公司进行定向增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3不存在挂牌公司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代理注册上海各类公司、代理记账、企业增资咨询热线021-54191116\[1**********]害挂牌公司利益的情形6挂牌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且对挂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7不存在其他尚未消除
的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
2挂牌公司委托推荐机构会员作为定向增资财务顾问聘请经上海股交中心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
服务机构为其定向增资提供有关专业服务。 ○
3挂牌公司确定定向增资对象财务顾问指导挂牌公司制定定向增资方案草案。 ○4财务顾问向上海股交中心报送预审材料包括
1定向增资方案草案2财务顾问立项报告3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必
要时、律师事务所必要时及其项目成员等文件。 ○
5挂牌公司召开股东会批准定向增资方案关联董事应在投票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两个
转让日内披露董事会决议和定向增资方案。 ○
6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定向增资方案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
联股东应在投票时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股东大会决议。 ○
7财务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对定向增资的必要性增资价格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募投项目资金
需求量、可行性和收益前景等事项勤勉尽职的开展尽职调查督促拟定向增资的挂牌公司及时披露信息并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
8财务顾问经内部审核后向上海股交中心报送如下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定向增资方案2董事会、股东大会有关定向增资事项的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事宜
的决议3推荐机构会员与挂牌公司就定向增资事宜签订的协议4挂牌公司定向增资申请5挂
牌公司定向增资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外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事项取得的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6新增认购人与挂牌公司签订的以挂牌公司获得上海股交中心同意其定向增资为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
7新增认购人遵守认购协议
条款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所增资挂
牌公司利益和该挂牌公司其他认购人利益的声明8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9尽职调查报告
10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盈利预测期间为定向增资完成当年及下一个会计年度。
○
9上海股交中心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10上海股交中心审核同意的将有关文件报送上海市金融办备案。 ○11上海市金融办同意备案的上海股交中心出具同意定向增资的通知挂牌公司收到通知的两个转让日
内予以公告并同时公告定向增资股份认购办法。 ○12挂牌公司实施定向增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 ○13财务顾问向上海股交中心报送下列文件
1定向增资结果报告书2验资报告3挂牌公司与认购人签署的认购协议4新增股东名单及
股东身份证明文件5推荐机构会员对挂牌公司定向增资出具的专项意见6挂牌公司向上海股交中
心申请股份登记的文件。 ○14上海股交中心对报送文件审核同意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新增股份登记函。 ○15挂牌公司自新增股份登记函出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增股份在上海股交中心的托管登记工作。 ○16挂牌公司在完成定向增资股份登记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定向增资结果报告书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内容1定向增资履行的相关程序(2)定向增资股份的种类和数量3定向增资价格及定价依据
4定向增资前挂牌公司原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5募集资金情况、用途及相关管理措施6认购
人情况及认购股份数量7定向增资后股东人数8定向增资后股本变动情况9定向增资后主要
财务指标变化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定向增资股份的登记限售情况。 ○17挂牌公司披露定向增资结果报告书的同时财务顾问披露关于挂牌公司定向增资的专项意见包括但
不限于下列内容
1定向增资过程的合法、合规性2挂牌公司是否符合定向增资条件3定向增资对象的合规性
4定向增资价格是否显失公允5定向增资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定向增资的有关规定6
募集资金投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有利于挂牌公司长远发展7定向增资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的影
响8定向增资过程中挂牌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推荐机构会员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