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国家职业资格的产生.内容及启示

  摘 要:国家职业资格是南非国家资格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入学要求、项目与课程、考核评价、资格认证四个方面。南非国家职业资格具有入学要求突出职业发展性、项目与课程突出应用性、考核评价注重多元性、资格认证彰显权威性等特征。借助资格框架,国家职业资格有效地促进了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的衔接;行业协会和职业院校有效参与职业资格鉴定,促进了“双证”制度的落实;专门的质量保障机构,保障了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质量。

  关键词:南非;国家职业资格;内容

  作者简介:张菊霞(1982-),女,陕西榆林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张振(1986-),男,山东聊城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助理研究员,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比较职业教育;任君庆(1963-),男,浙江东阳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二级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

  基金项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南非技术大学发展的历史、现状及经验借鉴研究”(编号:NZ14070),主持人:张菊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高职教育援非综合能力建设及耦合治理研究”(编号:14YJA880093),主持人:张慧波。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07-0085-07

  早在1995年,南非就颁布了《南非资格署法》,提出要建立国家资格框架,以衔接各类教育和职业资格[1]。2003年,南非资格署正式颁布了《关于国家资格框架1-4级水平指标的条例》,详细描述了国家资格框架1-4级职业资格应达到的学术和技能水平的相应指标[2]。2009年,《国家资格框架法》颁布,正式建立了国家资格框架。2013年,框架进一步完善与修订。南非国家资格框架由普通和继续教育与培训资格框架、高等教育资格框架、职业资格框架等三个子框架构成,共10级资格。其中,1-4级为普通和继续教育与培训资格框架(General and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GFETQF),1级及以下属于普通教育和培训阶段,2-4级属于继续教育和培训阶段;5-10级为高等教育资格框架(HEQF);职业资格框架(OQF)目前仅有1-8级,8级以上尚未确定 (见表1)[3]。南非国家职业资格[National Certificate(Vocational),NCV]位于国家资格框架(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NQF)的2-4级,对应于学校系统中的10-12年级,涵盖了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是国家资格框架系统中直接与普通教育与培训衔接的部分,一方面是普通教育的延续,另一方面也为学习者接受更高教育的机会奠定基础。

  一、南非国家职业资格的产生及实施过程

  在国家职业资格颁布之前,南非FET学院①实施的是国家证书课程(NATED)。“尽管国家证书课程有许多优点,但它不足以满足认知能力发展与综合性学习的需求,并出现理论与实践相分离,素养、计算能力与生活技能等未受到重视的问题。”[4]为解决上述问题,南非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详细规划和设计了国家职业资格(NCV)的内容,并逐步推进实施。

  2005年8月,南非教育部起草了《继续教育与培训职业资格》[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Certificate(FETC)(vocational)]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政府部门、企业、地方教育部门、国家教师联盟、个别FET学院以及其他组织与机构的若干建议。根据建议,教育部决定将《继续教育与培训职业资格》按照级别层次分为“国家职业资格:国家资格框架2级资格”、“国家职业资格:国家资格框架3级资格”、“国家职业资格:国家资格框架4级资格”三份文件,分别规定不同层级的资格内容,并在三个层级之间建立起紧密的衔接关系[5]。

  2006年3月,南非教育部出台了《国家职业资格:国家资格框架2-4级资格》[National Certificate(Vocational):Qualification at Level 2 to 4 on the NQF,(Government Gazette No.28677 of 2006)],国家职业资格正式公布。文件详细规定了各国家职业资格的项目标准与规范、获得证书的学习内容要求、考核评价方式等[6]。

  2007年,南非教育部又出台了《FET学院在国家资格框架2-4级实施国家职业资格项目》的文件,要求职业院校逐步取消旧有的国家证书课程[7]。2007年9月,教育部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获取要求的修正案》[Approval of the Amendments to the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of the National Certificate (Vocational),2007(Government Gazette No.30266 of 2007)],对《国家职业资格:国家资格框架2-4级资格》中的有关学生证书获取要求部分做了修订[8]。2010年3月,南非高等教育与培训部(Depart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又发布了《正规FET学院在国家资格框架2-4级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的项目方案》[Formal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College Programmes at Levels 2 to 4 on the 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NQF)],对国家资格框架2-4级的土木建筑工程、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等17个国家职业证书项目进行详细说明[9]。至此,国家职业资格正式形成并逐步试行。   二、南非国家职业资格的内容

  南非国家职业资格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资格等级与入学要求、涵盖领域与课程设置、考核评价与资格认证等四方面。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要求、项目设置、基础课与职业课程的设置及学分要求、考核方式、资格的获取认证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入学要求

  《国家职业资格:国家资格框架2-4级资格》从证书、学历、课程等几个方面对资格2-4级的入学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进入国家职业资格2级学习,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9年级证书;②获得成人教育与培训1级证书;③在国家资格框架1级获得先前学历认证;④获得与国家资格框架1级同等资格;⑤具有按照国家资格2级项目方案实施的其他衔接课程。进入国家职业资格3级学习,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职业资格2级认证;②获得国家资格框架2级同等学历的认可;③具有按照国家资格3级项目方案实施的其他衔接课程;④获得国家资格框架2级先前认证。进入国家职业资格4级学习,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职业资格3级认证;②获得国家资格框架3级同等学历的认可;③具有按照国家资格3级项目方案实施的其他衔接课程;④11-12年级学生具有先前学历认证,这是南非教育体系外的学习者进入4级的最基本要求。

  从入学要求看出,南非国家职业资格准入资格既可以是学习证书,也可以是职业资格证书。如进入2级可以凭9年级证书,也可以凭成人教育与培训证书,充分体现了学历与职业资格的衔接,体现了终身学习的要求和精神。同时,学习者每上升一级都需要以前一级的资格作为基础,如进入3级学习需具备2级资格或2级同等资格,充分体现出学习者的专业(职业)发展性,体现了教育体系的连续性。

  (二)项目与课程

  自2007年FET学院实施国家职业资格以来,资格项目逐步增加。2007年仅设立11项,2011年增加至17项,2014年增加至19项。项目涉及农业、工业、金融、教育、法律、健康等12个行业领域,与南非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同时,项目设置和课程设置充分突出了职业应用性。(见表2)

  在上述19个国家职业证书项目中,每个项目的学习内容都由基础课程和职业课程两部分组成(见表2和表3)。基础课程属于必修课程,也是学习其他职业课程的基础,主要有语言、数学或数学素养、人生导向课3门课程,其中语言是11种官方语言中的一种,学生根据教学需要选择。职业课程是获取职业资格的课程,每个项目有4门职业课程,其中3门是与资格所属专业密切相关的必修课,另外1门可从推荐选修的其他学科中选择。在课程的学分分配上,7门课程中除人生导向课10学分外,其他课程均为20学分,资格的总学分为130学分(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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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核评价

  南非国家职业资格项目学习的评价包括内部过程性评价(Internal Continuous Assessment, ICASS)和外部评价(External Assessment)两个方面。内部过程性评价,是院校通过对学生学习期间的学习档案材料(Portfolio of Evidence, PoE)实施的评价(所有的内部评价证明材料都在档案袋中,这些档案随时备查、审核与验证),主要包括项目测试、作业、调查、角色扮演、案例研究等方式证明学生知识、技能、态度与价值观等内容。外部评价是在教育部门规定的时间与框架内,通过书面评价与实践评价两种形式实施。书面评价通常以试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教育部门出题与批阅,由普通、继续教育与培训质量保障委员会(Umalusi③)审核;实践评价通过综合总结性评价任务(Integrated Summative Assessment Task,ISAT)实施,该任务由教育部门设定并通过外部检查认证。综合总结性评价任务(ISAT)仅应用于职业课程,可以评价一门职业课程,也可以将三门职业课程置于同一个任务中进行评价。

  基础课程与职业课程都要接受内外部评价,并按照内部与外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进行。其中3门基础课程的内部评价由理论与实践部分组成,外部评价主要为理论考核;4门职业课程的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都由理论与实践考核部分组成,实践考核的重点在于评价学生如何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中。课程的赋分标准为:3门基础课程的内部评价分数分别为25分,外部评价分数为75分,总分100;4门职业课程的内部评价分数分别为50分,外部评价分数为50分,总分100,在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中,实践部分至少需占50分。(见表4)

  (四)资格认证

  南非国家职业资格由普通、继续教育与培训质量保障委员会组织认证。质量保障委员会下设评价与认证部,资格、证书与课程部,质量保证部,统计信息与研究部等四个业务部门,分别在首席运营官监管下开展工作。质量保障委员通过对课程与资格进行评价,确保其达到预期标准;通过对评估进行审核与评定,确保其公平、有效与可信;通过对教育与培训提供者进行鉴定与授权,同时开展信息统计与研究、实施证书的真实性验证等,确保教育质量[10]。通过上述一系列的评价、认证与保障,质量委员会从各方面保障了资格的含金量。

  国家职业资格各级的认证考试在每年10月份或11月份举行,次年2月份进行补考。学生要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语言成绩必须至少达到40分,数学或数学素养成绩至少达到30分,人生导向课至少达到40分,四门职业课程每门必须达到50分以上(表7)。但如果基础课成绩达不到指定要求,可以有5分的宽限,如某学生的语言或人生导向考试成绩为35-39分之间,按照规定可给予通过,如数学或数学素养成绩为25-29分,也可给予通过,但这种宽限每次只能用于其中一门基础课程。

  三、南非国家职业资格的特征及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南非国家职业资格在入学要求上突出职业发展性,在项目与课程上突出应用性,在考核评价上注重多元性,在资格认证上彰显权威性。同时,国家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灵活性,较好地衔接了职业资格与学校教育体系;具有较新的学习内容,更能发展性地培养学生。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融通一直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重点议题,也是目前面临的难题,在促进“双证”融通与建立职业资格制度方面,南非国家职业资格为我国提供了诸多有益借鉴。   (一)借助资格框架,国家职业资格有效地促进了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的衔接

  南非国家职业资格是国家资格框架系统中的一个桥梁,一方面与普通教育(培训)紧密衔接,如2级资格将普通教育(培训)证书作为入学要求之一;另一方面与高等教育衔接,给学习者提供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如4级资格可以作为高等教育入学的条件之一。可见,国家职业资格灵活地将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其他层次教育衔接起来。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实施相互沟通或融通改革,为学生成长搭建“立交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又提出: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在政策文件引导下,各地职业院校已探索多种融通模式。南非的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借鉴的思路。通过引入资格框架制度,在框架内明确不同类型和层次资格的学习路径和学习内容,规定各资格之间相互衔接的基本要求和考核评价方式,以框架为基础建立不同类型和层次教育之间的衔接,有效满足学生发展需求。

  (二)行业协会和职业院校有效参与职业资格鉴定,促进了“双证”制度的落实

  南非国家职业资格是国家资格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可证明职业能力,又可作为继续升学的基础。国家职业资格的教育过程由南非教育部与学校共同管理与实施,由质量保障委员会组织认定,证书要由学校、教育部、质量委员会等多方考评与认证后才可获得。各相关单位在资格认证中具有明确的职责,严格的质量保障体系保证了证书的含金量。尽管我国已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多年,但由于尚未建立国家资格框架,职业资格认证以劳动部门为主,严重缺乏学校的有效参与,职业资格证书与学校学历证书的衔接一直是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难题。《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及《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等文件明确提出,职业院校要积极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将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使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直接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南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为推动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衔接,在院校深入推进“双证书”制度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思路。学校应联合劳动部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对资格鉴定标准进行详细梳理,参考相关内容设置教学内容形成新的教学体系;按照职业资格要求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满足实践能力培养的需求;按照职业资格评价标准,开展专业教学考核与评价,推动学校教学内容考核方式与职业资格的内容及评价要求有效对接,推进学校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对接。

  (三)专门的质量保障机构,保障了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质量

  南非普通、继续教育与培训质量保障委员会负责职业院校国家职业资格的质量保障工作,参与证书项目与课程的开发与评估、学生评价,同时对教育与培训提供者进行评估,其职能较为完善,权威性较强。南非国家职业资格采用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理论评价与实践评价相结合的全方位、系统性评价方式,对学生的学习过程与学习结果进行整体与客观的评价,保证了评价的实效性和证书的权威性。当前,我国学校职业教育系统对职业资格鉴定和认证的参与度不高,同时,职业资格证书存在着“证出多门”的问题,证书的水平参差不齐,直接影响了证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亟需建立起完善的职业资格证书质量保障体系。随着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入,职业院校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获取评价也逐步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但学历证书以学校内部评价为主,资格证书以资格授予部门的内部评价为主,外部评价较为缺乏,且学校与资格证书授予部门的沟通较少,整体上体现出评价不客观不全面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建立由学校、行业、教育部门、劳动部门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职业资格质量保障机构或组织,协调学校专业与行业领域间的标准,参与考核评价与鉴定过程,保证资格的公平、公正、有效与权威。同时,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对职业资格进行考核与认证。注重评价标准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可操作性,并成立第三方评价机构,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保障资格质量。

  注释:

  ①从2014年起,FET学院统一更名为TVET学院。

  ②“职业课程”一栏中加黑内容为每个项目的三门必修课,非加黑的为可任选一门作为第四门职业课。

  ③Umalusi:普通、继续教育与培训质量保障局(Council for General and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Quality Assurance),负责国家证书(职业)资格的认证。

  参考文献:

  [1]The Parliament of 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 NO.58 of 1995: South African Qualifications Authority Act, 1995. Pretoria: Office of the President[EB/OL].http://www.unisa.ac.za/contents/projects/docs/saqa%2058%20of%201995.pdf.

  [2]South African Qualifications Authority. Regulations Relating to Level Descriptors for Levels 1 to 4 of the 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Pretoria: South African Qualifications Authority[EB/OL].http://cdn.lgseta.co.za/resources/legislation/Level%20Descriptors.pdf.   [3]South African Qualifications Authority. Publication of the General and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Qualifications Sub-framework and Higher Education Qualifications Sub-Framework of the 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EB/OL].http://www.uct.ac.za/usr/ipd/APU/NewProgReg/Gazetted%20HEQ

  SF.pdf.

  [4]Department of Education. FAQ’s-Introducing the new National Certificate (Vocational) [EB/OL].http://www.dhet.gov.za/LinkClick.aspx?fileticket=ykkdVwVeG40%3d&tabid=404&mid=1220.

  [5][6]Department of Education. National Policy Regarding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Programmes: Approval of the Documents, Pocicy For the National Certificate (Vocational):Qualification at Level 2 to 4 on the 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NQF)[EB/OL].http://www.dhet.gov.za/LinkClick.aspx?fileticket=f2ZikEQ0zi4%3d&tabid

  =443.

  [7]Department of Education. National Certificate (Vocational): Programmes for Level 2 to 4 on the 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EB/OL].http://www.dhet.gov.za/CurriculumDocuments/tabid/443/Default.aspx.

  [8]Department of Education. National Policy Regarding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Programmes: Approval of the Amendments to the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of the National Certificate(Vocational)[EB/OL]. http://www.dhet.gov.za/LinkClick.aspx?fileticket=ftSW0%2bOEJT0%3d&tabid=443.

  [9]Depart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Formal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College Programmes at Level 2 to 4 on the 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NQF). [EB/OL]. http://www.dhet.gov.za/LinkClick.aspx?fileticket=YncAQJO82

  7c=&tabid=443.

  [10]Council for Quality Assurance in General and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Umalusi's role in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 South Africa[EB/OL].http://www.umalusi.org.za/show.php?id=2894.

  责任编辑 韩云鹏

  摘 要:国家职业资格是南非国家资格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入学要求、项目与课程、考核评价、资格认证四个方面。南非国家职业资格具有入学要求突出职业发展性、项目与课程突出应用性、考核评价注重多元性、资格认证彰显权威性等特征。借助资格框架,国家职业资格有效地促进了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的衔接;行业协会和职业院校有效参与职业资格鉴定,促进了“双证”制度的落实;专门的质量保障机构,保障了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质量。

  关键词:南非;国家职业资格;内容

  作者简介:张菊霞(1982-),女,陕西榆林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张振(1986-),男,山东聊城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助理研究员,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比较职业教育;任君庆(1963-),男,浙江东阳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二级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

  基金项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南非技术大学发展的历史、现状及经验借鉴研究”(编号:NZ14070),主持人:张菊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高职教育援非综合能力建设及耦合治理研究”(编号:14YJA880093),主持人:张慧波。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07-0085-07

  早在1995年,南非就颁布了《南非资格署法》,提出要建立国家资格框架,以衔接各类教育和职业资格[1]。2003年,南非资格署正式颁布了《关于国家资格框架1-4级水平指标的条例》,详细描述了国家资格框架1-4级职业资格应达到的学术和技能水平的相应指标[2]。2009年,《国家资格框架法》颁布,正式建立了国家资格框架。2013年,框架进一步完善与修订。南非国家资格框架由普通和继续教育与培训资格框架、高等教育资格框架、职业资格框架等三个子框架构成,共10级资格。其中,1-4级为普通和继续教育与培训资格框架(General and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GFETQF),1级及以下属于普通教育和培训阶段,2-4级属于继续教育和培训阶段;5-10级为高等教育资格框架(HEQF);职业资格框架(OQF)目前仅有1-8级,8级以上尚未确定 (见表1)[3]。南非国家职业资格[National Certificate(Vocational),NCV]位于国家资格框架(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NQF)的2-4级,对应于学校系统中的10-12年级,涵盖了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是国家资格框架系统中直接与普通教育与培训衔接的部分,一方面是普通教育的延续,另一方面也为学习者接受更高教育的机会奠定基础。

  一、南非国家职业资格的产生及实施过程

  在国家职业资格颁布之前,南非FET学院①实施的是国家证书课程(NATED)。“尽管国家证书课程有许多优点,但它不足以满足认知能力发展与综合性学习的需求,并出现理论与实践相分离,素养、计算能力与生活技能等未受到重视的问题。”[4]为解决上述问题,南非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详细规划和设计了国家职业资格(NCV)的内容,并逐步推进实施。

  2005年8月,南非教育部起草了《继续教育与培训职业资格》[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Certificate(FETC)(vocational)]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政府部门、企业、地方教育部门、国家教师联盟、个别FET学院以及其他组织与机构的若干建议。根据建议,教育部决定将《继续教育与培训职业资格》按照级别层次分为“国家职业资格:国家资格框架2级资格”、“国家职业资格:国家资格框架3级资格”、“国家职业资格:国家资格框架4级资格”三份文件,分别规定不同层级的资格内容,并在三个层级之间建立起紧密的衔接关系[5]。

  2006年3月,南非教育部出台了《国家职业资格:国家资格框架2-4级资格》[National Certificate(Vocational):Qualification at Level 2 to 4 on the NQF,(Government Gazette No.28677 of 2006)],国家职业资格正式公布。文件详细规定了各国家职业资格的项目标准与规范、获得证书的学习内容要求、考核评价方式等[6]。

  2007年,南非教育部又出台了《FET学院在国家资格框架2-4级实施国家职业资格项目》的文件,要求职业院校逐步取消旧有的国家证书课程[7]。2007年9月,教育部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获取要求的修正案》[Approval of the Amendments to the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of the National Certificate (Vocational),2007(Government Gazette No.30266 of 2007)],对《国家职业资格:国家资格框架2-4级资格》中的有关学生证书获取要求部分做了修订[8]。2010年3月,南非高等教育与培训部(Depart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又发布了《正规FET学院在国家资格框架2-4级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的项目方案》[Formal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College Programmes at Levels 2 to 4 on the 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NQF)],对国家资格框架2-4级的土木建筑工程、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等17个国家职业证书项目进行详细说明[9]。至此,国家职业资格正式形成并逐步试行。   二、南非国家职业资格的内容

  南非国家职业资格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资格等级与入学要求、涵盖领域与课程设置、考核评价与资格认证等四方面。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要求、项目设置、基础课与职业课程的设置及学分要求、考核方式、资格的获取认证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入学要求

  《国家职业资格:国家资格框架2-4级资格》从证书、学历、课程等几个方面对资格2-4级的入学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进入国家职业资格2级学习,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9年级证书;②获得成人教育与培训1级证书;③在国家资格框架1级获得先前学历认证;④获得与国家资格框架1级同等资格;⑤具有按照国家资格2级项目方案实施的其他衔接课程。进入国家职业资格3级学习,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职业资格2级认证;②获得国家资格框架2级同等学历的认可;③具有按照国家资格3级项目方案实施的其他衔接课程;④获得国家资格框架2级先前认证。进入国家职业资格4级学习,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职业资格3级认证;②获得国家资格框架3级同等学历的认可;③具有按照国家资格3级项目方案实施的其他衔接课程;④11-12年级学生具有先前学历认证,这是南非教育体系外的学习者进入4级的最基本要求。

  从入学要求看出,南非国家职业资格准入资格既可以是学习证书,也可以是职业资格证书。如进入2级可以凭9年级证书,也可以凭成人教育与培训证书,充分体现了学历与职业资格的衔接,体现了终身学习的要求和精神。同时,学习者每上升一级都需要以前一级的资格作为基础,如进入3级学习需具备2级资格或2级同等资格,充分体现出学习者的专业(职业)发展性,体现了教育体系的连续性。

  (二)项目与课程

  自2007年FET学院实施国家职业资格以来,资格项目逐步增加。2007年仅设立11项,2011年增加至17项,2014年增加至19项。项目涉及农业、工业、金融、教育、法律、健康等12个行业领域,与南非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同时,项目设置和课程设置充分突出了职业应用性。(见表2)

  在上述19个国家职业证书项目中,每个项目的学习内容都由基础课程和职业课程两部分组成(见表2和表3)。基础课程属于必修课程,也是学习其他职业课程的基础,主要有语言、数学或数学素养、人生导向课3门课程,其中语言是11种官方语言中的一种,学生根据教学需要选择。职业课程是获取职业资格的课程,每个项目有4门职业课程,其中3门是与资格所属专业密切相关的必修课,另外1门可从推荐选修的其他学科中选择。在课程的学分分配上,7门课程中除人生导向课10学分外,其他课程均为20学分,资格的总学分为130学分(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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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核评价

  南非国家职业资格项目学习的评价包括内部过程性评价(Internal Continuous Assessment, ICASS)和外部评价(External Assessment)两个方面。内部过程性评价,是院校通过对学生学习期间的学习档案材料(Portfolio of Evidence, PoE)实施的评价(所有的内部评价证明材料都在档案袋中,这些档案随时备查、审核与验证),主要包括项目测试、作业、调查、角色扮演、案例研究等方式证明学生知识、技能、态度与价值观等内容。外部评价是在教育部门规定的时间与框架内,通过书面评价与实践评价两种形式实施。书面评价通常以试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教育部门出题与批阅,由普通、继续教育与培训质量保障委员会(Umalusi③)审核;实践评价通过综合总结性评价任务(Integrated Summative Assessment Task,ISAT)实施,该任务由教育部门设定并通过外部检查认证。综合总结性评价任务(ISAT)仅应用于职业课程,可以评价一门职业课程,也可以将三门职业课程置于同一个任务中进行评价。

  基础课程与职业课程都要接受内外部评价,并按照内部与外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进行。其中3门基础课程的内部评价由理论与实践部分组成,外部评价主要为理论考核;4门职业课程的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都由理论与实践考核部分组成,实践考核的重点在于评价学生如何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中。课程的赋分标准为:3门基础课程的内部评价分数分别为25分,外部评价分数为75分,总分100;4门职业课程的内部评价分数分别为50分,外部评价分数为50分,总分100,在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中,实践部分至少需占50分。(见表4)

  (四)资格认证

  南非国家职业资格由普通、继续教育与培训质量保障委员会组织认证。质量保障委员会下设评价与认证部,资格、证书与课程部,质量保证部,统计信息与研究部等四个业务部门,分别在首席运营官监管下开展工作。质量保障委员通过对课程与资格进行评价,确保其达到预期标准;通过对评估进行审核与评定,确保其公平、有效与可信;通过对教育与培训提供者进行鉴定与授权,同时开展信息统计与研究、实施证书的真实性验证等,确保教育质量[10]。通过上述一系列的评价、认证与保障,质量委员会从各方面保障了资格的含金量。

  国家职业资格各级的认证考试在每年10月份或11月份举行,次年2月份进行补考。学生要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语言成绩必须至少达到40分,数学或数学素养成绩至少达到30分,人生导向课至少达到40分,四门职业课程每门必须达到50分以上(表7)。但如果基础课成绩达不到指定要求,可以有5分的宽限,如某学生的语言或人生导向考试成绩为35-39分之间,按照规定可给予通过,如数学或数学素养成绩为25-29分,也可给予通过,但这种宽限每次只能用于其中一门基础课程。

  三、南非国家职业资格的特征及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南非国家职业资格在入学要求上突出职业发展性,在项目与课程上突出应用性,在考核评价上注重多元性,在资格认证上彰显权威性。同时,国家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灵活性,较好地衔接了职业资格与学校教育体系;具有较新的学习内容,更能发展性地培养学生。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融通一直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重点议题,也是目前面临的难题,在促进“双证”融通与建立职业资格制度方面,南非国家职业资格为我国提供了诸多有益借鉴。   (一)借助资格框架,国家职业资格有效地促进了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的衔接

  南非国家职业资格是国家资格框架系统中的一个桥梁,一方面与普通教育(培训)紧密衔接,如2级资格将普通教育(培训)证书作为入学要求之一;另一方面与高等教育衔接,给学习者提供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如4级资格可以作为高等教育入学的条件之一。可见,国家职业资格灵活地将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其他层次教育衔接起来。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实施相互沟通或融通改革,为学生成长搭建“立交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又提出: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在政策文件引导下,各地职业院校已探索多种融通模式。南非的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借鉴的思路。通过引入资格框架制度,在框架内明确不同类型和层次资格的学习路径和学习内容,规定各资格之间相互衔接的基本要求和考核评价方式,以框架为基础建立不同类型和层次教育之间的衔接,有效满足学生发展需求。

  (二)行业协会和职业院校有效参与职业资格鉴定,促进了“双证”制度的落实

  南非国家职业资格是国家资格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可证明职业能力,又可作为继续升学的基础。国家职业资格的教育过程由南非教育部与学校共同管理与实施,由质量保障委员会组织认定,证书要由学校、教育部、质量委员会等多方考评与认证后才可获得。各相关单位在资格认证中具有明确的职责,严格的质量保障体系保证了证书的含金量。尽管我国已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多年,但由于尚未建立国家资格框架,职业资格认证以劳动部门为主,严重缺乏学校的有效参与,职业资格证书与学校学历证书的衔接一直是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难题。《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及《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等文件明确提出,职业院校要积极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将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使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直接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南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为推动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衔接,在院校深入推进“双证书”制度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思路。学校应联合劳动部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对资格鉴定标准进行详细梳理,参考相关内容设置教学内容形成新的教学体系;按照职业资格要求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满足实践能力培养的需求;按照职业资格评价标准,开展专业教学考核与评价,推动学校教学内容考核方式与职业资格的内容及评价要求有效对接,推进学校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对接。

  (三)专门的质量保障机构,保障了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质量

  南非普通、继续教育与培训质量保障委员会负责职业院校国家职业资格的质量保障工作,参与证书项目与课程的开发与评估、学生评价,同时对教育与培训提供者进行评估,其职能较为完善,权威性较强。南非国家职业资格采用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理论评价与实践评价相结合的全方位、系统性评价方式,对学生的学习过程与学习结果进行整体与客观的评价,保证了评价的实效性和证书的权威性。当前,我国学校职业教育系统对职业资格鉴定和认证的参与度不高,同时,职业资格证书存在着“证出多门”的问题,证书的水平参差不齐,直接影响了证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亟需建立起完善的职业资格证书质量保障体系。随着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入,职业院校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获取评价也逐步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但学历证书以学校内部评价为主,资格证书以资格授予部门的内部评价为主,外部评价较为缺乏,且学校与资格证书授予部门的沟通较少,整体上体现出评价不客观不全面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建立由学校、行业、教育部门、劳动部门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职业资格质量保障机构或组织,协调学校专业与行业领域间的标准,参与考核评价与鉴定过程,保证资格的公平、公正、有效与权威。同时,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对职业资格进行考核与认证。注重评价标准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可操作性,并成立第三方评价机构,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保障资格质量。

  注释:

  ①从2014年起,FET学院统一更名为TVET学院。

  ②“职业课程”一栏中加黑内容为每个项目的三门必修课,非加黑的为可任选一门作为第四门职业课。

  ③Umalusi:普通、继续教育与培训质量保障局(Council for General and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Quality Assurance),负责国家证书(职业)资格的认证。

  参考文献:

  [1]The Parliament of 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 NO.58 of 1995: South African Qualifications Authority Act, 1995. Pretoria: Office of the President[EB/OL].http://www.unisa.ac.za/contents/projects/docs/saqa%2058%20of%201995.pdf.

  [2]South African Qualifications Authority. Regulations Relating to Level Descriptors for Levels 1 to 4 of the 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Pretoria: South African Qualifications Authority[EB/OL].http://cdn.lgseta.co.za/resources/legislation/Level%20Descriptors.pdf.   [3]South African Qualifications Authority. Publication of the General and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Qualifications Sub-framework and Higher Education Qualifications Sub-Framework of the 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EB/OL].http://www.uct.ac.za/usr/ipd/APU/NewProgReg/Gazetted%20HEQ

  SF.pdf.

  [4]Department of Education. FAQ’s-Introducing the new National Certificate (Vocational) [EB/OL].http://www.dhet.gov.za/LinkClick.aspx?fileticket=ykkdVwVeG40%3d&tabid=404&mid=1220.

  [5][6]Department of Education. National Policy Regarding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Programmes: Approval of the Documents, Pocicy For the National Certificate (Vocational):Qualification at Level 2 to 4 on the 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NQF)[EB/OL].http://www.dhet.gov.za/LinkClick.aspx?fileticket=f2ZikEQ0zi4%3d&tabid

  =443.

  [7]Department of Education. National Certificate (Vocational): Programmes for Level 2 to 4 on the 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EB/OL].http://www.dhet.gov.za/CurriculumDocuments/tabid/443/Default.aspx.

  [8]Department of Education. National Policy Regarding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Programmes: Approval of the Amendments to the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of the National Certificate(Vocational)[EB/OL]. http://www.dhet.gov.za/LinkClick.aspx?fileticket=ftSW0%2bOEJT0%3d&tabid=443.

  [9]Depart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Formal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College Programmes at Level 2 to 4 on the 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NQF). [EB/OL]. http://www.dhet.gov.za/LinkClick.aspx?fileticket=YncAQJO82

  7c=&tabid=443.

  [10]Council for Quality Assurance in General and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Umalusi's role in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 South Africa[EB/OL].http://www.umalusi.org.za/show.php?id=2894.

  责任编辑 韩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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