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障碍儿童早期干预概述

智力障碍儿童早期干预概述

摘要:文章主要介绍了我国关于智力障碍儿童儿童的早期发现与诊断、干预的相关内容以及早期干预的支持依据。此外,本文还概述了智力障碍儿童的早期干预大纲,包括以父母为主和以家长--教师为主的两种形式,分别有有密尔瓦基大纲、波特奇计划、母子家庭大纲等。无论是哪种方式都强调了家庭的参与对智力障碍儿童早期干预的重要性。

关键词:智力障碍、早期干预

1、前言

“智力障碍”是一个伸缩性的描述性概念,自其提出以来,人们对这一概念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美国智力与发展协会(The America association on intellectual and developmental,简称AAIDD)2010年版《智力障碍定义、分类与支持体系》将智力障碍定义为:智力功能和适应行为两方面明显受限而表现出来的一种障碍,适应行为表现为概念性、社会性和实践性技能,智力障碍出现在18岁之前[1]。一般而言,智力障碍儿童指的是智力功能明显落后于平均发展水平且伴有社会适应行为障碍的儿童,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一直以来,人们对于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很是重视,若能够及早的发现和鉴别智力障碍儿童并进行干预和教育对于促进儿童的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研究表明,早期干预在智力障碍儿童的发展与教育中正扮演着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智力障碍儿童的早期干预既是一种早期教育也是一种有针对性的康复训练。

2、早期干预的依据

2.1生理学依据

脑科学研究表明脑功能的发展和儿童的早期经验有关,而大脑的发育决定着认知的发展。年幼儿童的脑部功能障碍虽然无法单独用药物予以改善,但大量的研究表明,脑细胞可以通过适当的训练表现出更多和更好的功能,这些训练越早进行,其效果越好。另外,在儿童的发展过程中,其生理、心理的发展容易受到环境和教育的影响。研究发现,儿童的大脑非常具有可塑性,早期正常的诱发与刺激可以有效加强脑部功能的发展。在个体发展的不同阶段,大脑的可塑性不一样,在敏感期,大脑的可塑性较强,进行教育或干预的效果更佳[2]。

2.2关键期理论

关键期又被称为最佳期、敏感期、临界期或转变期,它是指个体发展过程中环境影响能起最大作用的时期[3]。心理学家将关键期的研究运用到儿童早期发展中,提出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关键期。研究发现,在儿童早期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获得某种能力或学会某些行为的关键时刻。在这些时间段里,个体时刻处在一种积极的准备和接受状态。如果这时候能够得到适当的刺激和帮助,某种能力就会迅速地发展起来。

3、智力障碍儿童的早期发现与鉴定

早期干预的明确概念是上世纪60年代在美国提出的,在特殊教育中主要是指对学龄前有发展迟缓或有发展迟缓风险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教育与支持的过程[4],其可分为2个方面:一是早期发现与鉴别,二是早期教育与训练。现在[1] 转引自:沈立.智障学生个别化职业转衔服务模式[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3-5.

[2] 王亚鹏,董奇.脑的可塑性研究及其对教育的启示[J].教育研究,2005(10):35-38.

[3] 刘春玲,马红英.智力障碍儿童的发展与教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5:125.

许多学者都认为关于残障儿童早期干预的实施是起步越早越好。

3.1早期发现

早期干预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及早的发现。目前,观察与筛查测验是筛查智力障碍儿童常用的方法。

2.1.1观察法[1]

观察是通过有目的、有计划地考察儿童在日常生活、游戏和学习过程中的整体表现,分析儿童发展状况的方法,也是全面了解儿童身心发展情况最基本的方法。 在观察前,观察者要做好相应的准备,明确观察目标,必要时制定观察计划。在观察的过程中要尽量是儿童保持自然的状态以及做好详尽、准确、客观的观察记录。此外,观察还应该排除儿童行为的偶然性,因此需要对儿童进行反复多次的观察。观察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面容和体态,某些具有先天遗传缺陷的新生儿有着明显的面部特征;(2)对外界的反应性,由于智力障碍儿童的感知觉以及注意力差,所以会对外界刺激的反应差;(3)情绪情感方面,智力障碍儿童的情感体验发展较晚且不丰富,不能恰当地表现出自己的情绪情感,因此常常出现情感表达与情感体验不一致的现象;(4)语言和动作的发展,智力障碍儿童的语言和动作发展相比一般儿童较为缓慢。

2.1.2筛查测验

智力筛查是指把智力异常和可疑的儿童,通过快速、简易的方法从一般得儿童群体中鉴别出来,以便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智商鉴定。在智力筛查中常使用的工具有:(1)丹佛发育筛查筛选量表,其适用对象为出生后两周到6岁的儿童;(2)新生儿行为评估量表,其测量对象是出生后第一天到满月为止的婴儿,是目前测量对象年龄最小的行为量表;(3)画人测验,是一种能够引起儿童兴趣且简单易行有效的测验方法,适用于6-12岁儿童;(4)瑞文测验,适用于大规模的智力筛查及对智力进行初步分等,测验的对象可包括5-75岁的幼儿、儿童、成年人及老年人。智力筛查测验能够省时省力的从大量儿童中初步的筛选出可能有发育问题和障碍的儿童,并为之后是否需要作进一步诊断性测验提供信息。

3.2评估与鉴定

智力障碍的评估和鉴定包括两个重要的因素即智力水平和适应能力水平,关于这两种水平的评估则要借助一些评估工具来评定。常用的智力评估测验工具有:盖赛尔发展量表、韦克斯勒学龄前儿童智力量表、韦克斯勒学龄儿童智力量表以及比奈--西蒙量表等。常用的适应行为评定量表有:婴儿-初中学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适应行为诊断量表、儿童适应行为评定量表及儿童适应行为量表等。智力障碍的评估与鉴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并且必须按照严格的标准和鉴定程序来进行完整的评估与鉴定应该包括观察、筛查和非歧视的评估,图1呈现的是评估与鉴定的一般流程。

图1 智力障碍评估与鉴定流程[1]

4、智力障碍儿童的早期干预

4.1早期干预的形式

早期干预的形式按照安置场所可以分为三类:(1)以家庭为中心,以儿童家庭为安置场所,在家庭中展开干预活动,使家长直接参与训练方案的实施,让儿童行为目标更具功能性,将其所学的技能直接应用在日常生活中,这种形式的优点是家长与孩子不分离,节省资金和时间,不需要特殊的场地[2];(2)以机构为中心,以康复机构、特殊幼儿班为安置场所,将需要接受干预的儿童送至相关机构接受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的服务,家长则可以正常工作,优点是训练机构的设施设备齐全,专业力量相对集中[3];(3)融合教育,特殊儿童融合在普通班级中,使其有更多的机会与普通同伴接触,有利于他们的社会融合[4]。

4.2早期干预的内容

智力障碍儿童的早期干预通常涉及感知觉、动作、语言、认知、社会性、自理这六大领域[5]:(1)感知觉训练主要是针对智力障碍儿童的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和味觉方面的训练,知觉能力的干预训练主要包括空间知觉和时间知觉两个方面;(2)动作能力的训练分为大运动能力和精细运动能力的训练。大运动能力包括基本的动作训练(如头部控制、坐、爬、翻身等)和平衡协调训练。精细动作训练的发展则主要是手眼协调、用手抓物及双手协调能力的发展;(3)根据智力障碍儿童语言发展的特点,干预训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发音功能训练(主要是舌功能和唇功能)、语言理解能力训练(言语理解和非言语理解两部分)、语言表达能力训练(言语表达和非言语表达能力);(4)认知能力的干预训练,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注意能力(通过多感觉通道综合引导以引起和维持注意)、记忆能力以及思维能力;(5)社会性能力训练包括早期社会基本行为训练和社会交往技能训练,对于社会交往技能训练常采用的方法是自然情景法、游戏法等;(6)生活自理能力的训练对于智力障碍儿童来说意义重大,我们对智力障碍儿童进行多方面干预的主要目的是让他们能够独立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内容主要包括饮食能力训练、穿脱衣能力训练、洗漱能力训练、大小便能力训练。

5、早期干预大纲

早期干预大纲是实现特殊儿童早期干预效果的基础。家庭既是早期干预赖以实施的重要场所之一,也是早期干预效果得以体现的强有力的支持来源,对早期干预影响甚深。在以家庭干预方式为主的著名早期干预大纲中,有以父母为主导的[1] (英)特恩布尔著,方俊明译.今日学校中的特殊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上册第三版),2004:401.

[2] 陈云英.智力落后心理、教育、康复[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303-304.

[3] 张福娟,杨福义.特殊儿童早期干预[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1:41-44.

[4] 刘春玲,马红英.智力障碍儿童的发展与教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5:118.

干预方式,也有以家长--教师为主的干预方式。从早期干预的发展历程来看,早期著名的干预大纲都是以智力落后儿童为干预对象展开的。

5.1以父母为主导的方式

海勃尔(R.Heber)的密尔瓦基大纲(1975)是最著名的早期干预大纲之一,其内容包括对感知、语言、阅读、算术等方面的训练。研究发现美国的IQ在70到75之间的智障儿童中,差不多有4/5出生于贫困或少数民族家庭。这种智障儿童被称为“社会-文化型”的智力落后儿童,这种落后是由于环境造成的。因此,通过改变环境是儿童得到发展,对环境不佳的儿童在婴幼儿期进行干预是非常必要的。

波特奇(Portage)计划[1]是世界上应用最为广泛的早期干预计划,是一种家庭教育教学计划。主要通过训练家庭教师,让其教家长如何在家庭里对孩子进行综合性的教育。波特奇计划的所有活动都是在孩子熟悉的环境--家庭里完成的,家庭是儿童与家庭成员共同活动的最有效的环境,父母是孩子最有力的教育者。波特奇训练的效果不取决于家庭的经济水平、家长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家长的智力水平,而是取决于家长对孩子的态度,这是一项投资少,又能使儿童得到早期干预,降低残疾程度的有效措施。

列维斯坦(P.Levenstein)的母子家庭大纲(1968)曾被美国行为科学研究所视为最成功的十大早期干预大纲之一。列维斯坦认为,低经济收入家庭的儿童智力低下主要是由于母亲受教育极少以及与孩子之间口语交谈贫乏。因此,该母子家庭大纲非常重视在母子之间建立起积极的感情联系,要求直接对母亲和孩子之间的互动进行干预,旨在改变他们之间口语和社会交往的方式,并认为此举对儿童的智力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5.2以家长--教师为主的方式

高登(I.Gordon,1969)的早期干预大纲关注的是儿童应当在什么年龄来学习以及学习多久最为有效。此干预大纲的教学方式分为两个阶段[2]:第一阶段是以家庭为主的教学,由父母任教师,适用于3-24个月的儿童;第二阶段是以“家庭学习中心”为主的教学,适用于24-36个月的儿童。所谓家庭学习中心是指以被干预儿童的家为单位,由五六个家庭组成一个学习小组,请预先训练过、低收入家庭的妇女作为他们的辅导员。辅导员先教父母如何去教孩子,再由父母去教自己的孩子。

凯恩斯(M.B.Karnes)等人(1970)提出的针对低经济收入家庭婴儿智力开发的干预大纲。这种方法的独特之处在于只针对母亲进行辅导,不对儿童进行直接的教学。凯恩斯认为,如果母亲有了尊严感和自尊心,且学会如何去促进孩子的智力发展,那么孩子的认知、语言等能力会相应的提高。

6、总结

对智力障碍儿童进行早期干预既是其成长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平等全纳教育理念的切实体现。根据关键期理论,早期干预教育不仅仅是对智力障碍儿童,对于所有的特殊儿童都是意义非凡的,它不仅能弥补其因身心发展障碍而带来的不良后果,而且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潜能才智,促进他们健康顺利的发展。另外,在特殊儿童的早期干预中,特殊儿童家庭的参与是很重要的。父母及家庭的积极参与和全力配合会给干预带来良好的效果,父母对特殊儿童的鼓励会大大增加他们的训练成效。 [1] 林云强,张福娟.美国“波特奇方法”在智障儿童家庭教育中的运用[J].现代特殊教育,2007,10.

5、参考文献

1、沈立.智障学生个别化职业转衔服务模式[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3.

2、刘春玲,马红英.智力障碍儿童的发展与教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5.

3、杨曦洁.我国大陆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研究综述[J].中国特殊教育,2003,4.

4、程黎.特殊儿童早期干预[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7.

5、张福娟,杨福义.特殊儿童早期干预[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5.

6、王亚鹏,董奇.脑的可塑性研究及其对教育的启示[J].教育研究,2005

(10):35-38.

7、(英)特恩布尔著,方俊明译.今日学校中的特殊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

学出版社(上册第三版),2004:401.

8、陈云英.智力落后心理、教育、康复[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303-304.

9、林云强,张福娟.美国“波特奇方法”在智障儿童家庭教育中的运用[J].现代

特殊教育,2007,10.

10、秦奕.特殊需要儿童早期干预[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8.

11、赖仲泰.“波特奇”与特殊儿童早期干预[J].现代特殊教育, 2005.4.

智力障碍儿童早期干预概述

摘要:文章主要介绍了我国关于智力障碍儿童儿童的早期发现与诊断、干预的相关内容以及早期干预的支持依据。此外,本文还概述了智力障碍儿童的早期干预大纲,包括以父母为主和以家长--教师为主的两种形式,分别有有密尔瓦基大纲、波特奇计划、母子家庭大纲等。无论是哪种方式都强调了家庭的参与对智力障碍儿童早期干预的重要性。

关键词:智力障碍、早期干预

1、前言

“智力障碍”是一个伸缩性的描述性概念,自其提出以来,人们对这一概念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美国智力与发展协会(The America association on intellectual and developmental,简称AAIDD)2010年版《智力障碍定义、分类与支持体系》将智力障碍定义为:智力功能和适应行为两方面明显受限而表现出来的一种障碍,适应行为表现为概念性、社会性和实践性技能,智力障碍出现在18岁之前[1]。一般而言,智力障碍儿童指的是智力功能明显落后于平均发展水平且伴有社会适应行为障碍的儿童,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一直以来,人们对于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很是重视,若能够及早的发现和鉴别智力障碍儿童并进行干预和教育对于促进儿童的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研究表明,早期干预在智力障碍儿童的发展与教育中正扮演着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智力障碍儿童的早期干预既是一种早期教育也是一种有针对性的康复训练。

2、早期干预的依据

2.1生理学依据

脑科学研究表明脑功能的发展和儿童的早期经验有关,而大脑的发育决定着认知的发展。年幼儿童的脑部功能障碍虽然无法单独用药物予以改善,但大量的研究表明,脑细胞可以通过适当的训练表现出更多和更好的功能,这些训练越早进行,其效果越好。另外,在儿童的发展过程中,其生理、心理的发展容易受到环境和教育的影响。研究发现,儿童的大脑非常具有可塑性,早期正常的诱发与刺激可以有效加强脑部功能的发展。在个体发展的不同阶段,大脑的可塑性不一样,在敏感期,大脑的可塑性较强,进行教育或干预的效果更佳[2]。

2.2关键期理论

关键期又被称为最佳期、敏感期、临界期或转变期,它是指个体发展过程中环境影响能起最大作用的时期[3]。心理学家将关键期的研究运用到儿童早期发展中,提出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关键期。研究发现,在儿童早期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获得某种能力或学会某些行为的关键时刻。在这些时间段里,个体时刻处在一种积极的准备和接受状态。如果这时候能够得到适当的刺激和帮助,某种能力就会迅速地发展起来。

3、智力障碍儿童的早期发现与鉴定

早期干预的明确概念是上世纪60年代在美国提出的,在特殊教育中主要是指对学龄前有发展迟缓或有发展迟缓风险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教育与支持的过程[4],其可分为2个方面:一是早期发现与鉴别,二是早期教育与训练。现在[1] 转引自:沈立.智障学生个别化职业转衔服务模式[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3-5.

[2] 王亚鹏,董奇.脑的可塑性研究及其对教育的启示[J].教育研究,2005(10):35-38.

[3] 刘春玲,马红英.智力障碍儿童的发展与教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5:125.

许多学者都认为关于残障儿童早期干预的实施是起步越早越好。

3.1早期发现

早期干预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及早的发现。目前,观察与筛查测验是筛查智力障碍儿童常用的方法。

2.1.1观察法[1]

观察是通过有目的、有计划地考察儿童在日常生活、游戏和学习过程中的整体表现,分析儿童发展状况的方法,也是全面了解儿童身心发展情况最基本的方法。 在观察前,观察者要做好相应的准备,明确观察目标,必要时制定观察计划。在观察的过程中要尽量是儿童保持自然的状态以及做好详尽、准确、客观的观察记录。此外,观察还应该排除儿童行为的偶然性,因此需要对儿童进行反复多次的观察。观察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面容和体态,某些具有先天遗传缺陷的新生儿有着明显的面部特征;(2)对外界的反应性,由于智力障碍儿童的感知觉以及注意力差,所以会对外界刺激的反应差;(3)情绪情感方面,智力障碍儿童的情感体验发展较晚且不丰富,不能恰当地表现出自己的情绪情感,因此常常出现情感表达与情感体验不一致的现象;(4)语言和动作的发展,智力障碍儿童的语言和动作发展相比一般儿童较为缓慢。

2.1.2筛查测验

智力筛查是指把智力异常和可疑的儿童,通过快速、简易的方法从一般得儿童群体中鉴别出来,以便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智商鉴定。在智力筛查中常使用的工具有:(1)丹佛发育筛查筛选量表,其适用对象为出生后两周到6岁的儿童;(2)新生儿行为评估量表,其测量对象是出生后第一天到满月为止的婴儿,是目前测量对象年龄最小的行为量表;(3)画人测验,是一种能够引起儿童兴趣且简单易行有效的测验方法,适用于6-12岁儿童;(4)瑞文测验,适用于大规模的智力筛查及对智力进行初步分等,测验的对象可包括5-75岁的幼儿、儿童、成年人及老年人。智力筛查测验能够省时省力的从大量儿童中初步的筛选出可能有发育问题和障碍的儿童,并为之后是否需要作进一步诊断性测验提供信息。

3.2评估与鉴定

智力障碍的评估和鉴定包括两个重要的因素即智力水平和适应能力水平,关于这两种水平的评估则要借助一些评估工具来评定。常用的智力评估测验工具有:盖赛尔发展量表、韦克斯勒学龄前儿童智力量表、韦克斯勒学龄儿童智力量表以及比奈--西蒙量表等。常用的适应行为评定量表有:婴儿-初中学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适应行为诊断量表、儿童适应行为评定量表及儿童适应行为量表等。智力障碍的评估与鉴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并且必须按照严格的标准和鉴定程序来进行完整的评估与鉴定应该包括观察、筛查和非歧视的评估,图1呈现的是评估与鉴定的一般流程。

图1 智力障碍评估与鉴定流程[1]

4、智力障碍儿童的早期干预

4.1早期干预的形式

早期干预的形式按照安置场所可以分为三类:(1)以家庭为中心,以儿童家庭为安置场所,在家庭中展开干预活动,使家长直接参与训练方案的实施,让儿童行为目标更具功能性,将其所学的技能直接应用在日常生活中,这种形式的优点是家长与孩子不分离,节省资金和时间,不需要特殊的场地[2];(2)以机构为中心,以康复机构、特殊幼儿班为安置场所,将需要接受干预的儿童送至相关机构接受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的服务,家长则可以正常工作,优点是训练机构的设施设备齐全,专业力量相对集中[3];(3)融合教育,特殊儿童融合在普通班级中,使其有更多的机会与普通同伴接触,有利于他们的社会融合[4]。

4.2早期干预的内容

智力障碍儿童的早期干预通常涉及感知觉、动作、语言、认知、社会性、自理这六大领域[5]:(1)感知觉训练主要是针对智力障碍儿童的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和味觉方面的训练,知觉能力的干预训练主要包括空间知觉和时间知觉两个方面;(2)动作能力的训练分为大运动能力和精细运动能力的训练。大运动能力包括基本的动作训练(如头部控制、坐、爬、翻身等)和平衡协调训练。精细动作训练的发展则主要是手眼协调、用手抓物及双手协调能力的发展;(3)根据智力障碍儿童语言发展的特点,干预训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发音功能训练(主要是舌功能和唇功能)、语言理解能力训练(言语理解和非言语理解两部分)、语言表达能力训练(言语表达和非言语表达能力);(4)认知能力的干预训练,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注意能力(通过多感觉通道综合引导以引起和维持注意)、记忆能力以及思维能力;(5)社会性能力训练包括早期社会基本行为训练和社会交往技能训练,对于社会交往技能训练常采用的方法是自然情景法、游戏法等;(6)生活自理能力的训练对于智力障碍儿童来说意义重大,我们对智力障碍儿童进行多方面干预的主要目的是让他们能够独立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内容主要包括饮食能力训练、穿脱衣能力训练、洗漱能力训练、大小便能力训练。

5、早期干预大纲

早期干预大纲是实现特殊儿童早期干预效果的基础。家庭既是早期干预赖以实施的重要场所之一,也是早期干预效果得以体现的强有力的支持来源,对早期干预影响甚深。在以家庭干预方式为主的著名早期干预大纲中,有以父母为主导的[1] (英)特恩布尔著,方俊明译.今日学校中的特殊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上册第三版),2004:401.

[2] 陈云英.智力落后心理、教育、康复[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303-304.

[3] 张福娟,杨福义.特殊儿童早期干预[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1:41-44.

[4] 刘春玲,马红英.智力障碍儿童的发展与教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5:118.

干预方式,也有以家长--教师为主的干预方式。从早期干预的发展历程来看,早期著名的干预大纲都是以智力落后儿童为干预对象展开的。

5.1以父母为主导的方式

海勃尔(R.Heber)的密尔瓦基大纲(1975)是最著名的早期干预大纲之一,其内容包括对感知、语言、阅读、算术等方面的训练。研究发现美国的IQ在70到75之间的智障儿童中,差不多有4/5出生于贫困或少数民族家庭。这种智障儿童被称为“社会-文化型”的智力落后儿童,这种落后是由于环境造成的。因此,通过改变环境是儿童得到发展,对环境不佳的儿童在婴幼儿期进行干预是非常必要的。

波特奇(Portage)计划[1]是世界上应用最为广泛的早期干预计划,是一种家庭教育教学计划。主要通过训练家庭教师,让其教家长如何在家庭里对孩子进行综合性的教育。波特奇计划的所有活动都是在孩子熟悉的环境--家庭里完成的,家庭是儿童与家庭成员共同活动的最有效的环境,父母是孩子最有力的教育者。波特奇训练的效果不取决于家庭的经济水平、家长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家长的智力水平,而是取决于家长对孩子的态度,这是一项投资少,又能使儿童得到早期干预,降低残疾程度的有效措施。

列维斯坦(P.Levenstein)的母子家庭大纲(1968)曾被美国行为科学研究所视为最成功的十大早期干预大纲之一。列维斯坦认为,低经济收入家庭的儿童智力低下主要是由于母亲受教育极少以及与孩子之间口语交谈贫乏。因此,该母子家庭大纲非常重视在母子之间建立起积极的感情联系,要求直接对母亲和孩子之间的互动进行干预,旨在改变他们之间口语和社会交往的方式,并认为此举对儿童的智力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5.2以家长--教师为主的方式

高登(I.Gordon,1969)的早期干预大纲关注的是儿童应当在什么年龄来学习以及学习多久最为有效。此干预大纲的教学方式分为两个阶段[2]:第一阶段是以家庭为主的教学,由父母任教师,适用于3-24个月的儿童;第二阶段是以“家庭学习中心”为主的教学,适用于24-36个月的儿童。所谓家庭学习中心是指以被干预儿童的家为单位,由五六个家庭组成一个学习小组,请预先训练过、低收入家庭的妇女作为他们的辅导员。辅导员先教父母如何去教孩子,再由父母去教自己的孩子。

凯恩斯(M.B.Karnes)等人(1970)提出的针对低经济收入家庭婴儿智力开发的干预大纲。这种方法的独特之处在于只针对母亲进行辅导,不对儿童进行直接的教学。凯恩斯认为,如果母亲有了尊严感和自尊心,且学会如何去促进孩子的智力发展,那么孩子的认知、语言等能力会相应的提高。

6、总结

对智力障碍儿童进行早期干预既是其成长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平等全纳教育理念的切实体现。根据关键期理论,早期干预教育不仅仅是对智力障碍儿童,对于所有的特殊儿童都是意义非凡的,它不仅能弥补其因身心发展障碍而带来的不良后果,而且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潜能才智,促进他们健康顺利的发展。另外,在特殊儿童的早期干预中,特殊儿童家庭的参与是很重要的。父母及家庭的积极参与和全力配合会给干预带来良好的效果,父母对特殊儿童的鼓励会大大增加他们的训练成效。 [1] 林云强,张福娟.美国“波特奇方法”在智障儿童家庭教育中的运用[J].现代特殊教育,2007,10.

5、参考文献

1、沈立.智障学生个别化职业转衔服务模式[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3.

2、刘春玲,马红英.智力障碍儿童的发展与教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5.

3、杨曦洁.我国大陆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研究综述[J].中国特殊教育,2003,4.

4、程黎.特殊儿童早期干预[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7.

5、张福娟,杨福义.特殊儿童早期干预[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5.

6、王亚鹏,董奇.脑的可塑性研究及其对教育的启示[J].教育研究,2005

(10):35-38.

7、(英)特恩布尔著,方俊明译.今日学校中的特殊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

学出版社(上册第三版),2004:401.

8、陈云英.智力落后心理、教育、康复[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303-304.

9、林云强,张福娟.美国“波特奇方法”在智障儿童家庭教育中的运用[J].现代

特殊教育,2007,10.

10、秦奕.特殊需要儿童早期干预[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8.

11、赖仲泰.“波特奇”与特殊儿童早期干预[J].现代特殊教育, 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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