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收集和更新程序
1.0目的
为了识别、获取并更新适用于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识别、获取和更新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及确认其适用性。
3.0职责
人事部负责获取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并追踪新的法律、标准和其他要求。
4.0工作程序
4.1 获取途径
4.1.1 从专业报纸、杂志及专业咨询机构等渠道获取;
4 .1.2 从本地劳动局、社会保险局、安全生产局、消防局、总工会等部门获取,也可以从相关网站获得相关资料。
4.2 确认适用性
4.2.1 人事部根据公司需要,确认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适用性;
4.2.2 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确定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各个社会责任标准的适用性;
4.2.3 人事部将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具体适用内容传达相关部门;
4.2.4 当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有标准更新时,应重新确认;
4.2.5 人事部应随时获取并每半年进行一次社会责任法律、法规适用性评审。
4.3 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4.3.1 人事部应对获取和确认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妥善保管并建立台账,负责跟踪其变化。
4.3.2 人事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转发到公司各有关部门,对过期或作废的社会责任法规文件应及时收回。
4.3.3 人事部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工作,同时每半年要监督检查各部门目标、指标、社会责任活动表现与法律、法规及要求的符合性。
5.0相关文件(略)
6.0记录(略)
法律与其他要求、评价控制程序
目的与适用范围
用来确定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危险源及环境因素的法律,以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适用于对与公司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相关的国家的、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2 职责
2.1 人事行政部负责相关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收集。
2.2 人事行政部负责确认相关外来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文件的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一览表〉及〈执行基准一览表〉。
2.3 人事行政部负责保存相关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要求原件,负责发放一览表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2.4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要求传达员工并遵照执行。
3 程序
3.1 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a ) 国际公约;
b ) 国家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c ) 广东省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法规、规章、标准;
d ) 潮州市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法规、规章、标准;
e) 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3.2 获取的方法
人事行政部应经常与省级、地市级环保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劳动管理部门保持联系,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还可以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专业性报刊杂志、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和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
3.3 选择、确认、分发
3.3.1 人事行政部选择、确认所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的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一览表〉,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将一览表中的文件汇编成集,并发放到公司相关各部门。
3.3.2 人事行政部保存环境及OHS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原件,当上述外来环境文件更新或增加时,及时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一览表〉,将新的内容补发至相关部门,并对旧的原件做相应标识。
3.4 执行(准则)
3.4.1 对于污染物排放等环境标准,公司采用国家、省、地(市)各级中要求最严的执行,人事行政部据此制定公司,发放相关各部。
3.4.2 各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一览表〉及〈执行基准一览表〉所引述的内容进行各项环境及OHS 管理活动,由人事行政部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3.5 合规性评价
3.5.1 人事行政部每年(一般在管理评审, 内审前) 不少于一次定期评价对适用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实施和遵守情况。
3.5.2 定期评价法律内容可以结合其他相关方的要求一齐定期评价,也可以分别进行。
3.5.3 对法律法规的定期评价,对其他要求的定期评价由人事行政部主持,公司各部门参加,评价完毕由人事行政部综合记录并出具评价报告报管理者代表。
3.5.4 定期评价记录由人事行政部按记录控制程序办理。
4 相关文件和相关记录
〈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一览表〉
〈执行基准一览表〉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收集和更新程序
1.0目的
为了识别、获取并更新适用于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识别、获取和更新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及确认其适用性。
3.0职责
人事部负责获取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并追踪新的法律、标准和其他要求。
4.0工作程序
4.1 获取途径
4.1.1 从专业报纸、杂志及专业咨询机构等渠道获取;
4 .1.2 从本地劳动局、社会保险局、安全生产局、消防局、总工会等部门获取,也可以从相关网站获得相关资料。
4.2 确认适用性
4.2.1 人事部根据公司需要,确认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适用性;
4.2.2 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确定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各个社会责任标准的适用性;
4.2.3 人事部将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具体适用内容传达相关部门;
4.2.4 当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有标准更新时,应重新确认;
4.2.5 人事部应随时获取并每半年进行一次社会责任法律、法规适用性评审。
4.3 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4.3.1 人事部应对获取和确认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妥善保管并建立台账,负责跟踪其变化。
4.3.2 人事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转发到公司各有关部门,对过期或作废的社会责任法规文件应及时收回。
4.3.3 人事部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工作,同时每半年要监督检查各部门目标、指标、社会责任活动表现与法律、法规及要求的符合性。
5.0相关文件(略)
6.0记录(略)
法律与其他要求、评价控制程序
目的与适用范围
用来确定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危险源及环境因素的法律,以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适用于对与公司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相关的国家的、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2 职责
2.1 人事行政部负责相关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收集。
2.2 人事行政部负责确认相关外来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文件的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一览表〉及〈执行基准一览表〉。
2.3 人事行政部负责保存相关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要求原件,负责发放一览表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2.4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要求传达员工并遵照执行。
3 程序
3.1 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a ) 国际公约;
b ) 国家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c ) 广东省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法规、规章、标准;
d ) 潮州市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法规、规章、标准;
e) 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3.2 获取的方法
人事行政部应经常与省级、地市级环保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劳动管理部门保持联系,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还可以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专业性报刊杂志、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和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
3.3 选择、确认、分发
3.3.1 人事行政部选择、确认所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的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一览表〉,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将一览表中的文件汇编成集,并发放到公司相关各部门。
3.3.2 人事行政部保存环境及OHS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原件,当上述外来环境文件更新或增加时,及时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一览表〉,将新的内容补发至相关部门,并对旧的原件做相应标识。
3.4 执行(准则)
3.4.1 对于污染物排放等环境标准,公司采用国家、省、地(市)各级中要求最严的执行,人事行政部据此制定公司,发放相关各部。
3.4.2 各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一览表〉及〈执行基准一览表〉所引述的内容进行各项环境及OHS 管理活动,由人事行政部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3.5 合规性评价
3.5.1 人事行政部每年(一般在管理评审, 内审前) 不少于一次定期评价对适用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实施和遵守情况。
3.5.2 定期评价法律内容可以结合其他相关方的要求一齐定期评价,也可以分别进行。
3.5.3 对法律法规的定期评价,对其他要求的定期评价由人事行政部主持,公司各部门参加,评价完毕由人事行政部综合记录并出具评价报告报管理者代表。
3.5.4 定期评价记录由人事行政部按记录控制程序办理。
4 相关文件和相关记录
〈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一览表〉
〈执行基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