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法律法规课件

护理法律法规

案例:在某医院的ICU病房,有一位老年患者吴某,她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一天晚上,她想上卫生间,并希望得到护士的帮助,可是老人发现,原本在床头的呼叫器不见了。她喊了几声护士,没有人回应,在着急之际,她发现呼叫器在病床的底下,于是老人侧身俯向,地面用手去抓呼叫器。由于重心失衡,老人从病床上坠落下来,导致肺组织弥漫性出血,第二天,老人因病情加重去世。家属立即起诉,医院和当晚值班的护士,最后,经法院认定,医院和值班护士须承担患者因摔伤致死的主要责任。

小天使留言

1、 我想想,为什么法院认定医院和值班护士有过错?

2、 如果我是值班护士,我该怎么做,才能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第一节 基本知识

一、 护理立法的历史与现状

护理法是为规范护理人员的资格、权利、义务、责任及护理服务行为而设立的法律法规。护理法包括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护理法规,也包括地方政府政策性的有关法规。护理立法是指特定国家机关按照立法的权限,在其法定的职权内,依照一定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规范性护理法律文件的活动。护理法的制定受国家宪法制约。

我国立法的历史与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先后颁发的数个与护理有关的法规、文件,如1956年卫生部第一次拟定的《国家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职称和职务晋升暂行条例(草案)》,提出了护理人员的概念,并划分了护理人员初、中、高级职称分别为护理人员、护士和护师。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法制得到了加强,我国的卫生立法进入的一个新的时期,护理学科的法制建设也得到了加强。

2008年,卫生部颁发了《护士条例》,明确了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当享有的义务,规定了护士执业与注册的制定,规范了对优秀护士给予表彰与奖励的措施,并鼓励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护理工作,以激发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条例还明确了当班护士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促进护患关系和谐发展。

2010年,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明确规定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护理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需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二、护理立法的基本原则

1、 宪法是护理立法的最高准则。护理法的制定,必须在国家宪法的总则下进行。

2、 显示法律特征。护理法与其他法律一样,应具有权威性、强制性、稳定性,其条款、

措辞必须精确、精辟科学而又通俗易懂。

3、 反映科学的现代护理观。近几十年来,护理学已经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已形成

一套较为完整的护理体系。只有经过正规培训且考试合格的护理人员,才有资格从事护理专业工作。护理法能反映护理专业的这种垄断性、技术性和义务性的特点,以增强护理人员的责任心,提高社会效益的合法性。

4、 符合我国的护理实际情况。

5、 主要国际化趋势。制定护理法必须站在世界法治文明的高度,注意国际化趋势,使条

款尽量同国际上的要求相适应,以便我国护理专业的发展与国际接轨。

6、 维护社会护理活动。国家通过立法或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起社会护理工

作制度,创造一个适合社会护理活动发展需要的社会环境,鼓励组织并依法开展护理活动,为社会护理需要服务。

二、 护理立法的意义

1、 维护护理对象的权利 护理法规定了护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护理人员必须充分

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尊重护理对象的人格和权利。对不合格的或违法护理实践准则的护理行为,护理对象有权利依据法律条款追究护理人员的法律责任,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护理对象的合法权益。

2、 维护护理人员的权利 护理人员不但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还享有从事护理专业

特有的一些权利。通过立法,护理人员的地位及其作用和职责规范有了法律依据。护理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可最大限度受到法律保护、国家的支持和人民的尊重。

3、 保证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水准 护理法规定的护理道德规范,为护理人

员从事护理实践活动提供了行为准则,护理人员必须无条件地予以遵守。即对任何护理对象都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为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提高最佳的护理服务,使护理法发挥其监督和指导护理工作的作用。

4、 促进护理教育的发展 护理立法集中了最先进的法律思想的护理观,为护理人才

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制度的一系列基本标准。这些标准的颁布实施,从法律、制度上保证护理人员接受正规护理教育及不断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使其在知识和技能上不断地获得学习和提高。

5、 促进护理管理科学化的进程 通过护理立法制定一系列制度、标准和规范,使各

种不同的制度均规范在护理法的纲领之下,是护理管理纳入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的轨道。

6、 加快护理国际化的步伐 通过护理立法把世界上先进的护理思想、护理理念和科

学的护理方法引入到我国的护理事业中,起到指导护理实践、教育和研究的作用,促进护理国际化的进程。

第二节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

一、 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1、 科技发展带来的法律问题 现代科技高速发展,新的诊疗技术带来了相应的法

律问题,如试管婴儿、精子库等涉及家庭关系及身份归属的法律问题,器官移植、胎儿性别鉴定、精神患者的行为控制等带来的法律问题。护士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准绳,防止发生法律纠纷。

2、 侵权行为与犯罪 侵权行为,一般是指对某人或许多人的人身不应有的侵权。

犯罪是指触犯刑律、具有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前者通过民事方式,如调解、赔礼、赔物乃至赔款等来解决,后者则必然会被起诉而依法受到惩处。

例如:护理对象在向护士主诉病情时,护士没有认真倾听,没能及时处理,若由此导致患者痛苦加剧,引发患者不满,这一行为被视为侵犯的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将通过调解、赔礼、道歉等予以解决;若由此延误了抢救时机,引起患者死亡,则被视为犯罪,将依法受到惩处。有时在同一护理工作中,侵权行为可与犯罪同时发生。因此,在护理工作中,护士应不断提高个人的法律意识,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权利,尽职尽责,促进并恢复患者的生命健康。

3、 疏忽大意与渎职罪 疏忽大意是指不专心的履行职责而造成客观上的过失行

为。渎职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务人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处置不当、技能不足、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导致服务对象伤害或损失,致使国家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疏忽大意产生了严重后果,常常就是渎职。判定疏忽大意还是渎职罪,其重要的依据是护理人员是否已造成护理对象不可挽回的损害。

例如,护士错给一位未做青霉素皮试的患者肌肉注射了青霉素,若该患者幸好对青霉素无过敏反应,那么,该护士只是有疏忽大意过失行为;若该患者恰恰对青霉素过敏,因过敏性休克死亡,则需追究该护士的法律责任,其犯有渎职罪。

4、 患者知情同意权与隐私权 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在诊疗活动中,患者不仅有权

知道患者本人的病情、医疗措施及医疗风险等有关的真实情况,而且还有权对主治医师在医疗上的有关决定行使同意权,这要求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中,有如实告知、尊重患者自主权的义务,否则,应负法律责任。隐私权势自然人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患者同样享有隐私权。护理人员要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尊重患者的个人隐私,未经患者本人,不得向他人泄露。

5、 护理事故与护理差错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

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护理事故,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指在护理工作中,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患者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或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护理差错,指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工作粗疏、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或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等原因,给患者造成精神及肉体的痛苦,或影响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构成事故。护理差错导致的后果较护理事故轻。

例如:护士在给患者执行输血操作时,由于查对不严,误将A型血输入B型血的患者体内,输血20后,患者出现溶血反应,并导致死亡,属于护理事故。若护士接上血液后,立即发现错误,并迅速撤下血液,只引发患者精神紧张,未造成患者身体明显不适,属于护理差错。

6、 执行医嘱的合法性 医嘱是护士对患者施行评估和治疗的法律依据之一,严格查对制度是正确执行医嘱的关键。在一般情况下,护理人员对医生下达的医嘱应不折不扣地执行,随意签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均被视为违法行为。但是,护理人员若发现医嘱有明显错误,则有权拒绝执行。若护理人员提出明确的质疑和申辩后,医生仍执意强制要求并执行,那么护理人员不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任何法律责任。反之,护理人员明知该医嘱可能造成对患者的法律性损害,却熟视无睹,酿成严重后果,则护理人员将与医生共同承担由此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7、 临床护理记录的法律意识 临床护理记录不仅是检查衡量护理质量的重要资

料,也是医生护士观察诊疗效果、调整治疗护理方案的重要依据。例如对患者的重要病情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均可能导致误诊、误治,引起医疗纠纷,这种明显的疏忽是构成侵权责任的基础。详实的记录常常是支持医生、护士的关键证据,

倘若不做好记录,即使医生、护士没有过错,也有败诉的可能。护理记录本身也是法庭上的证据,若与患者发生了医疗纠纷或与某刑事犯罪有关时,护理记录则成为判断医疗纠纷性质的重要依据,或成为侦破某刑事案件的重要线索。因此,在诉讼之前对原始记录进行添加、删除或随意篡改,都是非法的。

8、 麻醉药品与药品管理 麻醉药品通指阿片类、哌替啶、吗啡等,临床上常用于

术后镇痛或晚期癌症以及一些危重患者的对症处理。严格抓好这类药品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保管、按医嘱和专门处方领取,并经常进行法律教育。护理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各种贵重药品、医疗用品等,决不永许利用职务之便,将这些物品占为己有,如占为己有,情节严重者,科被起诉犯有盗窃公共财产罪。

9、 出院涉及的法律问题 患者出院问题上经常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患者强烈要

求出院,而医生、护士根据其病情嘱咐其住院治疗;另外一种是嘱咐患者继续住院治疗,而患者却不辞而别。从疾病的发展趋势康,有的患者不具备出院条件二要求出院,护士应主动耐心的做好解释工作,讲明出院对疾病的影响,若患者执意要走,医院则无权将其扣留,否则将会构成非法扣留的侵权行为,但需让患者将其家属在病历上签字,同时如实做好记录。

10、 患者遗嘱的问题 遗嘱是患者在意识到自己即将离开人世前的临终嘱咐。有时

因患者家属不在场,或因护士长期护理某一患者而得到该患者的信赖,患者要求护士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此时护士已进入了涉及法律关系范围内的角色。护士应明确此类事件的程序,必须至少有两人以上同时再场,必须亲眼目睹或聆听并记录下患者的遗嘱,当场签字以证明遗嘱是该患者所立,但不过问遗嘱内容。同时详细记录好患者的精神及身体状况,以供日后提供法律依据。

11、 护生的法律身份与责任 护生是正在学习护理专业的学生。护生在进入临床实

习时,首先必须明确自己的法定的工作职责范围,要明确自己只能在职业护士的严密监督和指导下,按照严格的护理操作规程为患者实施护理,否则被认为是侵权行为。护生若在职业护士的指导下,因操作不当给患者造成损害,发生护理差错或事故,除本人负有责任外,带教老师亦要承担法律责任。若未经批准擅自操作而造成患者损害,须承担法律责任,患者有权要求其作出经济赔偿。

12、 受贿与收礼 构成受贿罪的特征之一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受贿人牟

取利益,且非法索取、接受其财物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若护士主动向患者及其家属索要财物,属索贿罪范畴。若患者得到护士的精心照料康复后,出于感激自愿向护士赠送价值有限的纪念品,则不属于贿赂。

二、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的防范措施

1、 强化法制观念 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应不断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明确法

律与护理工作的关系,将掌握的法律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依法从事护理服务,准确履行护士职责。

2、 规范护理行为 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要求,

并不断学习,掌握最新的护理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保证患者安全,防止法律纠纷的发生。

3、 选择安全的工作环境 安全而有保障的护理环境,是护士质量高标准的重要前

提之一。护士应选择安全、有保障的护理环境进行工作。

4、 促进信息的沟通 护理工作中的沟通,是一种多角度、多方位的交流。一名合

格、专业的护士应经常与医生、其他护士及有关医务人员等互相沟通,及时准确地交流与患者治疗、护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及时澄清一些模糊不清的问题,以确保患者的安全。

5、 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护患关系 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护患关系,是防止发生医疗护

理纠纷的重要措施之一。护士应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信仰和价值观等,坦诚与患者沟通,注意换位思考,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能力,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身心护理。

6、 做好各种护理记录 护理记录是护士书面沟通的重要渠道之一。护士应及时准

确地做好各项护理记录,同时也应明确护理记录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7、 参加职业保险 职业保险是指专业从业者定期向保险公司交纳少量的保险费,

在职业保险范围内一旦突然发生事故时,有保险公司向受害者支付相应的赔偿。职业保险是护理人员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安全就业的重要措施之一。

护理法律法规

案例:在某医院的ICU病房,有一位老年患者吴某,她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一天晚上,她想上卫生间,并希望得到护士的帮助,可是老人发现,原本在床头的呼叫器不见了。她喊了几声护士,没有人回应,在着急之际,她发现呼叫器在病床的底下,于是老人侧身俯向,地面用手去抓呼叫器。由于重心失衡,老人从病床上坠落下来,导致肺组织弥漫性出血,第二天,老人因病情加重去世。家属立即起诉,医院和当晚值班的护士,最后,经法院认定,医院和值班护士须承担患者因摔伤致死的主要责任。

小天使留言

1、 我想想,为什么法院认定医院和值班护士有过错?

2、 如果我是值班护士,我该怎么做,才能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第一节 基本知识

一、 护理立法的历史与现状

护理法是为规范护理人员的资格、权利、义务、责任及护理服务行为而设立的法律法规。护理法包括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护理法规,也包括地方政府政策性的有关法规。护理立法是指特定国家机关按照立法的权限,在其法定的职权内,依照一定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规范性护理法律文件的活动。护理法的制定受国家宪法制约。

我国立法的历史与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先后颁发的数个与护理有关的法规、文件,如1956年卫生部第一次拟定的《国家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职称和职务晋升暂行条例(草案)》,提出了护理人员的概念,并划分了护理人员初、中、高级职称分别为护理人员、护士和护师。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法制得到了加强,我国的卫生立法进入的一个新的时期,护理学科的法制建设也得到了加强。

2008年,卫生部颁发了《护士条例》,明确了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当享有的义务,规定了护士执业与注册的制定,规范了对优秀护士给予表彰与奖励的措施,并鼓励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护理工作,以激发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条例还明确了当班护士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促进护患关系和谐发展。

2010年,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明确规定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护理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需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二、护理立法的基本原则

1、 宪法是护理立法的最高准则。护理法的制定,必须在国家宪法的总则下进行。

2、 显示法律特征。护理法与其他法律一样,应具有权威性、强制性、稳定性,其条款、

措辞必须精确、精辟科学而又通俗易懂。

3、 反映科学的现代护理观。近几十年来,护理学已经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已形成

一套较为完整的护理体系。只有经过正规培训且考试合格的护理人员,才有资格从事护理专业工作。护理法能反映护理专业的这种垄断性、技术性和义务性的特点,以增强护理人员的责任心,提高社会效益的合法性。

4、 符合我国的护理实际情况。

5、 主要国际化趋势。制定护理法必须站在世界法治文明的高度,注意国际化趋势,使条

款尽量同国际上的要求相适应,以便我国护理专业的发展与国际接轨。

6、 维护社会护理活动。国家通过立法或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起社会护理工

作制度,创造一个适合社会护理活动发展需要的社会环境,鼓励组织并依法开展护理活动,为社会护理需要服务。

二、 护理立法的意义

1、 维护护理对象的权利 护理法规定了护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护理人员必须充分

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尊重护理对象的人格和权利。对不合格的或违法护理实践准则的护理行为,护理对象有权利依据法律条款追究护理人员的法律责任,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护理对象的合法权益。

2、 维护护理人员的权利 护理人员不但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还享有从事护理专业

特有的一些权利。通过立法,护理人员的地位及其作用和职责规范有了法律依据。护理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可最大限度受到法律保护、国家的支持和人民的尊重。

3、 保证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水准 护理法规定的护理道德规范,为护理人

员从事护理实践活动提供了行为准则,护理人员必须无条件地予以遵守。即对任何护理对象都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为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提高最佳的护理服务,使护理法发挥其监督和指导护理工作的作用。

4、 促进护理教育的发展 护理立法集中了最先进的法律思想的护理观,为护理人才

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制度的一系列基本标准。这些标准的颁布实施,从法律、制度上保证护理人员接受正规护理教育及不断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使其在知识和技能上不断地获得学习和提高。

5、 促进护理管理科学化的进程 通过护理立法制定一系列制度、标准和规范,使各

种不同的制度均规范在护理法的纲领之下,是护理管理纳入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的轨道。

6、 加快护理国际化的步伐 通过护理立法把世界上先进的护理思想、护理理念和科

学的护理方法引入到我国的护理事业中,起到指导护理实践、教育和研究的作用,促进护理国际化的进程。

第二节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

一、 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1、 科技发展带来的法律问题 现代科技高速发展,新的诊疗技术带来了相应的法

律问题,如试管婴儿、精子库等涉及家庭关系及身份归属的法律问题,器官移植、胎儿性别鉴定、精神患者的行为控制等带来的法律问题。护士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准绳,防止发生法律纠纷。

2、 侵权行为与犯罪 侵权行为,一般是指对某人或许多人的人身不应有的侵权。

犯罪是指触犯刑律、具有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前者通过民事方式,如调解、赔礼、赔物乃至赔款等来解决,后者则必然会被起诉而依法受到惩处。

例如:护理对象在向护士主诉病情时,护士没有认真倾听,没能及时处理,若由此导致患者痛苦加剧,引发患者不满,这一行为被视为侵犯的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将通过调解、赔礼、道歉等予以解决;若由此延误了抢救时机,引起患者死亡,则被视为犯罪,将依法受到惩处。有时在同一护理工作中,侵权行为可与犯罪同时发生。因此,在护理工作中,护士应不断提高个人的法律意识,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权利,尽职尽责,促进并恢复患者的生命健康。

3、 疏忽大意与渎职罪 疏忽大意是指不专心的履行职责而造成客观上的过失行

为。渎职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务人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处置不当、技能不足、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导致服务对象伤害或损失,致使国家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疏忽大意产生了严重后果,常常就是渎职。判定疏忽大意还是渎职罪,其重要的依据是护理人员是否已造成护理对象不可挽回的损害。

例如,护士错给一位未做青霉素皮试的患者肌肉注射了青霉素,若该患者幸好对青霉素无过敏反应,那么,该护士只是有疏忽大意过失行为;若该患者恰恰对青霉素过敏,因过敏性休克死亡,则需追究该护士的法律责任,其犯有渎职罪。

4、 患者知情同意权与隐私权 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在诊疗活动中,患者不仅有权

知道患者本人的病情、医疗措施及医疗风险等有关的真实情况,而且还有权对主治医师在医疗上的有关决定行使同意权,这要求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中,有如实告知、尊重患者自主权的义务,否则,应负法律责任。隐私权势自然人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患者同样享有隐私权。护理人员要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尊重患者的个人隐私,未经患者本人,不得向他人泄露。

5、 护理事故与护理差错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

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护理事故,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指在护理工作中,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患者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或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护理差错,指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工作粗疏、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或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等原因,给患者造成精神及肉体的痛苦,或影响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构成事故。护理差错导致的后果较护理事故轻。

例如:护士在给患者执行输血操作时,由于查对不严,误将A型血输入B型血的患者体内,输血20后,患者出现溶血反应,并导致死亡,属于护理事故。若护士接上血液后,立即发现错误,并迅速撤下血液,只引发患者精神紧张,未造成患者身体明显不适,属于护理差错。

6、 执行医嘱的合法性 医嘱是护士对患者施行评估和治疗的法律依据之一,严格查对制度是正确执行医嘱的关键。在一般情况下,护理人员对医生下达的医嘱应不折不扣地执行,随意签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均被视为违法行为。但是,护理人员若发现医嘱有明显错误,则有权拒绝执行。若护理人员提出明确的质疑和申辩后,医生仍执意强制要求并执行,那么护理人员不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任何法律责任。反之,护理人员明知该医嘱可能造成对患者的法律性损害,却熟视无睹,酿成严重后果,则护理人员将与医生共同承担由此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7、 临床护理记录的法律意识 临床护理记录不仅是检查衡量护理质量的重要资

料,也是医生护士观察诊疗效果、调整治疗护理方案的重要依据。例如对患者的重要病情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均可能导致误诊、误治,引起医疗纠纷,这种明显的疏忽是构成侵权责任的基础。详实的记录常常是支持医生、护士的关键证据,

倘若不做好记录,即使医生、护士没有过错,也有败诉的可能。护理记录本身也是法庭上的证据,若与患者发生了医疗纠纷或与某刑事犯罪有关时,护理记录则成为判断医疗纠纷性质的重要依据,或成为侦破某刑事案件的重要线索。因此,在诉讼之前对原始记录进行添加、删除或随意篡改,都是非法的。

8、 麻醉药品与药品管理 麻醉药品通指阿片类、哌替啶、吗啡等,临床上常用于

术后镇痛或晚期癌症以及一些危重患者的对症处理。严格抓好这类药品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保管、按医嘱和专门处方领取,并经常进行法律教育。护理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各种贵重药品、医疗用品等,决不永许利用职务之便,将这些物品占为己有,如占为己有,情节严重者,科被起诉犯有盗窃公共财产罪。

9、 出院涉及的法律问题 患者出院问题上经常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患者强烈要

求出院,而医生、护士根据其病情嘱咐其住院治疗;另外一种是嘱咐患者继续住院治疗,而患者却不辞而别。从疾病的发展趋势康,有的患者不具备出院条件二要求出院,护士应主动耐心的做好解释工作,讲明出院对疾病的影响,若患者执意要走,医院则无权将其扣留,否则将会构成非法扣留的侵权行为,但需让患者将其家属在病历上签字,同时如实做好记录。

10、 患者遗嘱的问题 遗嘱是患者在意识到自己即将离开人世前的临终嘱咐。有时

因患者家属不在场,或因护士长期护理某一患者而得到该患者的信赖,患者要求护士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此时护士已进入了涉及法律关系范围内的角色。护士应明确此类事件的程序,必须至少有两人以上同时再场,必须亲眼目睹或聆听并记录下患者的遗嘱,当场签字以证明遗嘱是该患者所立,但不过问遗嘱内容。同时详细记录好患者的精神及身体状况,以供日后提供法律依据。

11、 护生的法律身份与责任 护生是正在学习护理专业的学生。护生在进入临床实

习时,首先必须明确自己的法定的工作职责范围,要明确自己只能在职业护士的严密监督和指导下,按照严格的护理操作规程为患者实施护理,否则被认为是侵权行为。护生若在职业护士的指导下,因操作不当给患者造成损害,发生护理差错或事故,除本人负有责任外,带教老师亦要承担法律责任。若未经批准擅自操作而造成患者损害,须承担法律责任,患者有权要求其作出经济赔偿。

12、 受贿与收礼 构成受贿罪的特征之一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受贿人牟

取利益,且非法索取、接受其财物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若护士主动向患者及其家属索要财物,属索贿罪范畴。若患者得到护士的精心照料康复后,出于感激自愿向护士赠送价值有限的纪念品,则不属于贿赂。

二、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的防范措施

1、 强化法制观念 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应不断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明确法

律与护理工作的关系,将掌握的法律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依法从事护理服务,准确履行护士职责。

2、 规范护理行为 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要求,

并不断学习,掌握最新的护理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保证患者安全,防止法律纠纷的发生。

3、 选择安全的工作环境 安全而有保障的护理环境,是护士质量高标准的重要前

提之一。护士应选择安全、有保障的护理环境进行工作。

4、 促进信息的沟通 护理工作中的沟通,是一种多角度、多方位的交流。一名合

格、专业的护士应经常与医生、其他护士及有关医务人员等互相沟通,及时准确地交流与患者治疗、护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及时澄清一些模糊不清的问题,以确保患者的安全。

5、 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护患关系 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护患关系,是防止发生医疗护

理纠纷的重要措施之一。护士应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信仰和价值观等,坦诚与患者沟通,注意换位思考,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能力,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身心护理。

6、 做好各种护理记录 护理记录是护士书面沟通的重要渠道之一。护士应及时准

确地做好各项护理记录,同时也应明确护理记录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7、 参加职业保险 职业保险是指专业从业者定期向保险公司交纳少量的保险费,

在职业保险范围内一旦突然发生事故时,有保险公司向受害者支付相应的赔偿。职业保险是护理人员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安全就业的重要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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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肝胆外科引流管的护理考试本组考核由题库随机抽取,全部答对后视为通过,限时30分钟 29:33 1. 正常胆汁的性质不包括以下哪项 A. 黄绿色 B. 浑浊 C. 有粘性 D. 清亮 2. 以下关于T 管引流的描述,哪项是错误的 A. 术后2 ...查看


  • 妇科护士长工作计划
  • 本文是本文在2015年制定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护理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尤其是急救技术.专科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更好地开展临床护理工作. 1.重点加强对新护士.聘用护士.低年资护士的考核,强化她们的学习意 ...查看


  • 临床授课比赛总结
  • 大家下午好! 两天的临床带教授课比赛结束了,参赛选手涵盖了各层次的护理人员,有护士长.专科护士.高学历护士还有年轻护士.感谢各位精彩的授课和技能示范表演.短短10分钟,技术讲解如流水,授课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充分展示了我院护理临床教学能力和 ...查看


  • 模块一+++认识远程教育[1]作业
  • 学号:[1**********] 姓名:郭轶南 模块一 认识远程教育 1. 现代远程教育可以为学习带来哪些有利条件? 答:现代远程教育是学生和教师.学生和教育机构之间采用多种媒体手段进行系统教学和通信联系的教育形式.特点:开放性(师生的分离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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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护理培训与质量安全管理 护理工作繁复琐碎,对于患者康复却至关重要.在这种繁重高强度 的工作环境中,为了维系护理安全,避免医疗事故,则需要不间断高水准的护士培训和质量安全管理.本课件即从该角度讲解护士培训的具体内容,以期加强护士素质培养,保证 ...查看


  • 改进妇产科护理教学查房形式的探讨
  • 改进妇产科护理教学查房形式的探讨 来源:呼死你 http://www.yikei.com/ 教学查房是临床教学工作中最基本的教学活动,在教学医院尤显重要.妇产科后期临床实习因时间短.教学任务重其护理教学查房一直是实施比较困难的一大环节.我们 ...查看


  • 改进妇产科护理教学查房形式的体会
  • 教学查房是临床教学工作中最基本的教学活动,在教学医院尤显重要.妇产科后期临床实习因时间短.教学任务重其护理教学查房一直是实施比较困难的一大环节.我们运用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指导的形式,通过加强管理与评价对15个护理院校和504名学生进行了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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