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施工方案

为确保工程顺利展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贵州省有关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本项目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的施工方案。

一、工程简介及项目周围现状

二、指导思想及水土、环境保护的目的

(1)指导思想

首先教育本项目部干部、职工、施工人员、民工队伍从思想上认识到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在当今社会和生产建设上的重要意义,认识到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为经济的持续发展,为了我们自身的利益,更为了后代子孙的长远幸福,我们必须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切实可行地采取各项措施,把各项实际工作做好。

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针对水土流失的特点,因地制宜地配置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对林地、旱地等流失轻微但存在流失潜在危险(坡度在15º以上)的,采取“预防为主”的保护措施,对新石场的开发建设项目,应视为重点防护区,加强预防保护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三、建立水土与环保机构及分工

为确保本工程水土与环境工作的顺利开展及保证,本项目特地建立了水土与环保领导小组及机构,组长由项目部经理担任,副组长为副经理,常务为安全科长负责日常工作,组员由下列常务部门组成并分工:

负责对工程中有关水保环保的具体措施的策划实施和监督。

提供必要的专用资金的安排和供用。

负责担任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和驻地建设部分的水保措施的实施。

负责对水保环保物资的保障供给及采购活动。

四、施工中水土、环保措施及经济技术保证措施

1、在修路、筑路的过程中,对造成破坏地貌和地面植被的施工班组,提出要求制

定水土保持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对需破土动工的地方,施工前要采取预防措施,竣工后及时修复,避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对毁林、毁草、陡坡开荒等不合理的施工活动,在计划中应坚决制止。

为了有利于保证安全,降低造价,一般情况下应先治坡面,后治沟底;先治支沟,后治干沟;先治上游,后治下游。在某些具体情况下,需要采取相反的作法时,必须经过科学论证,确定其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方可采用。

2、根据各个类型区域水土流失特点和开发利用的效益,确定其实施顺序,对水土流失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淤积下游水库、河道,危害较大的区域,应优先安排实施,对虽然危害不大,但投入少,开发利用效益大的区域,也应优先安排。因地制宜的布设蓄水型或排水型防护工程,防止水流下沟;保持种草主要在水土流失的坡地上实施,选种抗逆性强的优良草种。

3、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如实进行记录,作好施工日志:一是现场情况的记录和描述。二是当天监理工程师对具体问题的处理。记录的内容包括:施工是哪个部位,开挖或填筑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平整田面,筑埂,还是清基,碾压和砼浇筑;是苗木种植,还是人工种草。当天发生的质量问题,如土方筑埂是否坚固,边坡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土方密度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水平沟,水平梯田土埂、是否水平,是否按图施工,沟道工程是否进行了基础清基,土坝碾压厚度是否超过了规定的厚度等。

4、突发灾害如暴雨洪水后,及时检查各项建筑物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毁,及时测定其损毁部位的尺寸,并查明其原因,作好记载,总结经验。对周围区域进行检查,发现田坎(田埂)有缺口,穿洞等损毁现象及时进行补修。

5、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制定乡规民约,其主要内容有:封禁制度(时间、办法),开放条件,护林护草人员和村民的责、权、利,奖罚办法等,特别要严禁毁林、毁草、陡坡垦荒等违法行为。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个个自觉遵守。

6、在施工现场和弃土堆放场,弃土场应弃土有序、堆放整齐,及时对取、弃土场进行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受雨水袭击造成水土流失。

7、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放农田、耕地、池塘、水沟河流中,必须经过沉淀处理,滤网过滤后,再排入指定地点。机械废油应集中收集、统一处理,不允许乱排、乱放,污染环境。工地沿线分布有众多的沟渠、水沟、堰塘,大小河流,对生产和

生活用水十分方便,施工中应严格注意避免水质污染。

8、搞好工程沿线植被的防护工作,禁止砍伐树木,对有绿地价值的树木、花草移栽至指定位置。测量放线必须准确,尽力减少不必要的原始地面破坏。尽量避免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山体滑坡、水土流失。

9、降低施工噪音,减少对沿线居民的生活影响。对施工区域内道路使用洒水车经常喷洒,降低粉尘污染。对施工区域和人员聚集区域,采取经常性地消毒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10、生活用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饮水标准的要求,项目部生活区建立蓄水池配水和输水等设备必须严密,不得与排水设施直接相连,防止倒虹吸。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以保证供水质量。

临时驻地必须建有化粪池和其他能满足供用要求的系统,并予以管理、维护直至合同终止。此化粪池或系统,以用于汇集与处理由临时驻地的住房、办公室及其它建筑物和流动性设施中排放的污水。污水处理系统的位置、容量与设计均应能够满足正常供水的要求。

11、每一处临时施工现场均应备有临时污水汇集设施,对拌和场清洗砂石料的污水应汇集处理回用,不得排出施工现场以外的地方。

临时驻地产生的一切垃圾必须每天有专人负责清理集中并处理(可与本地有关部门联系定期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临时施工现场生产的施工垃圾必须随当日作业班组清理集中处理,以保证作业现场保持整洁卫生。

12、路基工程施工时,公路用地及借土场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和非适用材料均应清除与移运到适宜的地方妥善处理。清除的表层腐植熟土应集中堆放,以备工程后期用于绿化,或用于弃土、碴场复土还耕。

13、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污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和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在施工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在未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各类施工活动不应干扰河流、水道,或现有灌渠或排水系统的自然流动。在路基和排水工程(涵洞、倒洪渠)施工期间,应为邻近的土地所有者提供灌溉与排水用的临时管道。

14、路基挖方施工和开挖方法应考虑对地下历史文物,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措施,同时不得对邻近的设施及其正常供用产生破坏及干扰。挖方施工中产生的弃方不得弃入或侵占了耕地、农田灌溉渠道、河道、现有通车道路等场所,必须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弃

土的堆放应整齐、美观稳定,必要时坡脚应予加固处理,并且排水通畅。

15、路基填方:在取土和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自然环境,借土结束或借土场废弃时,应对借土场地面进行修整和清理,在条件许可时最好在地表覆盖熟土还耕。

16、拌和场选址应遵从远离自然村落, 并在其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口处的原则,拌和设备应配装有集尘装置。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在摊铺施工过程中剩余废弃料必须及时收集运到废弃料场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抛弃。

17、桥基施工钻孔桩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钻孔泥浆直接排入河水或河道中,桥基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有序,废弃的包装等材料应坚持每日清理收集。施工现场应设置简易临时厕所,以防粪便侵入河体污染河水。桥梁预制场必须设置排水系统,防止产生的废水随意溢流,有条件者,也可采取废水回收处理循环使用。

18、公路绿化工程应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在实施绿化工程若干天前,制定出详尽的施工技术,说明载种位置,种植范围和植物种类等,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在建设过程中,要尽量保护道路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植被不受破坏。若因修临时工程破坏了现有植被,则必须在拆除临时工程时等量予以恢复。在绿化工程实施全过程中,必须要有园林专业工程师作为技术指导或代理人,在技术上领导或指导全部绿化工程。

19、植物的种植应选择当地各类植物的最佳种植季节种植,种植用土应选用含有植物生长的有机物质的腐植土,苗木要选择健康无病害的适用苗木,以保证成活率达到设计要求。种植工作结束,应进行有效的管理,使植物保持良好的生长条件,该管理工作包括浇水、修剪、清除杂草杂物、垃圾、防止病虫害及保护种植地带的整洁和美观。在管理期间,对有病害或严重损伤或不符合生长条件的植物应立即清除,在季节许可时,及时补种同样种类的植物。

总之,只要坚持党的领导,以人为本,在各部门工作人员的齐心努力下,一定能在顺利完成工程任务的同时,圆满做好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工作,真正达到“建好滨江大道,构建和谐路桥”,“建好环保公路,造福子孙后代”的宏伟目标。

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施工方案

为确保工程顺利展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贵州省有关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本项目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的施工方案。

一、工程简介及项目周围现状

二、指导思想及水土、环境保护的目的

(1)指导思想

首先教育本项目部干部、职工、施工人员、民工队伍从思想上认识到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在当今社会和生产建设上的重要意义,认识到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为经济的持续发展,为了我们自身的利益,更为了后代子孙的长远幸福,我们必须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切实可行地采取各项措施,把各项实际工作做好。

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针对水土流失的特点,因地制宜地配置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对林地、旱地等流失轻微但存在流失潜在危险(坡度在15º以上)的,采取“预防为主”的保护措施,对新石场的开发建设项目,应视为重点防护区,加强预防保护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三、建立水土与环保机构及分工

为确保本工程水土与环境工作的顺利开展及保证,本项目特地建立了水土与环保领导小组及机构,组长由项目部经理担任,副组长为副经理,常务为安全科长负责日常工作,组员由下列常务部门组成并分工:

负责对工程中有关水保环保的具体措施的策划实施和监督。

提供必要的专用资金的安排和供用。

负责担任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和驻地建设部分的水保措施的实施。

负责对水保环保物资的保障供给及采购活动。

四、施工中水土、环保措施及经济技术保证措施

1、在修路、筑路的过程中,对造成破坏地貌和地面植被的施工班组,提出要求制

定水土保持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对需破土动工的地方,施工前要采取预防措施,竣工后及时修复,避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对毁林、毁草、陡坡开荒等不合理的施工活动,在计划中应坚决制止。

为了有利于保证安全,降低造价,一般情况下应先治坡面,后治沟底;先治支沟,后治干沟;先治上游,后治下游。在某些具体情况下,需要采取相反的作法时,必须经过科学论证,确定其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方可采用。

2、根据各个类型区域水土流失特点和开发利用的效益,确定其实施顺序,对水土流失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淤积下游水库、河道,危害较大的区域,应优先安排实施,对虽然危害不大,但投入少,开发利用效益大的区域,也应优先安排。因地制宜的布设蓄水型或排水型防护工程,防止水流下沟;保持种草主要在水土流失的坡地上实施,选种抗逆性强的优良草种。

3、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如实进行记录,作好施工日志:一是现场情况的记录和描述。二是当天监理工程师对具体问题的处理。记录的内容包括:施工是哪个部位,开挖或填筑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平整田面,筑埂,还是清基,碾压和砼浇筑;是苗木种植,还是人工种草。当天发生的质量问题,如土方筑埂是否坚固,边坡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土方密度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水平沟,水平梯田土埂、是否水平,是否按图施工,沟道工程是否进行了基础清基,土坝碾压厚度是否超过了规定的厚度等。

4、突发灾害如暴雨洪水后,及时检查各项建筑物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毁,及时测定其损毁部位的尺寸,并查明其原因,作好记载,总结经验。对周围区域进行检查,发现田坎(田埂)有缺口,穿洞等损毁现象及时进行补修。

5、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制定乡规民约,其主要内容有:封禁制度(时间、办法),开放条件,护林护草人员和村民的责、权、利,奖罚办法等,特别要严禁毁林、毁草、陡坡垦荒等违法行为。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个个自觉遵守。

6、在施工现场和弃土堆放场,弃土场应弃土有序、堆放整齐,及时对取、弃土场进行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受雨水袭击造成水土流失。

7、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放农田、耕地、池塘、水沟河流中,必须经过沉淀处理,滤网过滤后,再排入指定地点。机械废油应集中收集、统一处理,不允许乱排、乱放,污染环境。工地沿线分布有众多的沟渠、水沟、堰塘,大小河流,对生产和

生活用水十分方便,施工中应严格注意避免水质污染。

8、搞好工程沿线植被的防护工作,禁止砍伐树木,对有绿地价值的树木、花草移栽至指定位置。测量放线必须准确,尽力减少不必要的原始地面破坏。尽量避免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山体滑坡、水土流失。

9、降低施工噪音,减少对沿线居民的生活影响。对施工区域内道路使用洒水车经常喷洒,降低粉尘污染。对施工区域和人员聚集区域,采取经常性地消毒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10、生活用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饮水标准的要求,项目部生活区建立蓄水池配水和输水等设备必须严密,不得与排水设施直接相连,防止倒虹吸。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以保证供水质量。

临时驻地必须建有化粪池和其他能满足供用要求的系统,并予以管理、维护直至合同终止。此化粪池或系统,以用于汇集与处理由临时驻地的住房、办公室及其它建筑物和流动性设施中排放的污水。污水处理系统的位置、容量与设计均应能够满足正常供水的要求。

11、每一处临时施工现场均应备有临时污水汇集设施,对拌和场清洗砂石料的污水应汇集处理回用,不得排出施工现场以外的地方。

临时驻地产生的一切垃圾必须每天有专人负责清理集中并处理(可与本地有关部门联系定期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临时施工现场生产的施工垃圾必须随当日作业班组清理集中处理,以保证作业现场保持整洁卫生。

12、路基工程施工时,公路用地及借土场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和非适用材料均应清除与移运到适宜的地方妥善处理。清除的表层腐植熟土应集中堆放,以备工程后期用于绿化,或用于弃土、碴场复土还耕。

13、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污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和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在施工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在未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各类施工活动不应干扰河流、水道,或现有灌渠或排水系统的自然流动。在路基和排水工程(涵洞、倒洪渠)施工期间,应为邻近的土地所有者提供灌溉与排水用的临时管道。

14、路基挖方施工和开挖方法应考虑对地下历史文物,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措施,同时不得对邻近的设施及其正常供用产生破坏及干扰。挖方施工中产生的弃方不得弃入或侵占了耕地、农田灌溉渠道、河道、现有通车道路等场所,必须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弃

土的堆放应整齐、美观稳定,必要时坡脚应予加固处理,并且排水通畅。

15、路基填方:在取土和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自然环境,借土结束或借土场废弃时,应对借土场地面进行修整和清理,在条件许可时最好在地表覆盖熟土还耕。

16、拌和场选址应遵从远离自然村落, 并在其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口处的原则,拌和设备应配装有集尘装置。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在摊铺施工过程中剩余废弃料必须及时收集运到废弃料场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抛弃。

17、桥基施工钻孔桩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钻孔泥浆直接排入河水或河道中,桥基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有序,废弃的包装等材料应坚持每日清理收集。施工现场应设置简易临时厕所,以防粪便侵入河体污染河水。桥梁预制场必须设置排水系统,防止产生的废水随意溢流,有条件者,也可采取废水回收处理循环使用。

18、公路绿化工程应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在实施绿化工程若干天前,制定出详尽的施工技术,说明载种位置,种植范围和植物种类等,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在建设过程中,要尽量保护道路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植被不受破坏。若因修临时工程破坏了现有植被,则必须在拆除临时工程时等量予以恢复。在绿化工程实施全过程中,必须要有园林专业工程师作为技术指导或代理人,在技术上领导或指导全部绿化工程。

19、植物的种植应选择当地各类植物的最佳种植季节种植,种植用土应选用含有植物生长的有机物质的腐植土,苗木要选择健康无病害的适用苗木,以保证成活率达到设计要求。种植工作结束,应进行有效的管理,使植物保持良好的生长条件,该管理工作包括浇水、修剪、清除杂草杂物、垃圾、防止病虫害及保护种植地带的整洁和美观。在管理期间,对有病害或严重损伤或不符合生长条件的植物应立即清除,在季节许可时,及时补种同样种类的植物。

总之,只要坚持党的领导,以人为本,在各部门工作人员的齐心努力下,一定能在顺利完成工程任务的同时,圆满做好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工作,真正达到“建好滨江大道,构建和谐路桥”,“建好环保公路,造福子孙后代”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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