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事故案例部分

第一部分 触电事故

[案例一]

2005年12月23日,某供电公司线路工区在拆除lOkV配电线路作业过程中,未得到调度许可开工的命令,未验电,未挂接地线,未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就开始登杆作业,工作人员触及带电导线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5年12月22日, X x市电力公司线路工区向调度申请12月23日上午8时停芋头坪变lOkV芋平线和芋富线,拆除芋平线与芋富线的联络线——富山备用线(富山备用线跨越另一供电局管辖的lOkV线路,工区没有向调度提出停电申请,想借23日该线路停电的机会拆除该段线路)。12月23日,线路工区主任蒋X X在没有办理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情况下,即组织外线技工9人、民工3人到现场拆除lOkV富山备用线。蒋x X将线路拆除工作分为两步进行,先拆除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该杆为联络线的断开点,2号杆隔离开关在断开位 置)段线路,再拆除芋平线到富山备用线1号杆段。蒋X x得到芋富线及跨越的另一单位线路停电的通知后,对工作班成员进行了工作分工,交代了安全措施、 保留的带电线路及注意事项,并组织工作班人员拆除了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的线路。之后二班班长欧xX带领一个班到lOkV芋平线27号杆(富山备用线T接杆)停电及拆除lOkV富山备用线,一班班长陈X X和蔡x X到富山备用线1号杆(T接在芋平线上)拆除旧线,此时lOkV芋平线还未停电。蔡x x先行到达富山备用线1号杆(富山备用线仍带电),在未接到开工通知且监护人陈X X还未到位的情况下,独自登杆工作,触及带电导线造成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接线如图1—1所示。图1—1 接线示意图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蔡x x受拆除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段工作的误导,以为可以开始工作,在未接到开工通知且监护人陈x x还未到位,施工作业的线路上也没有采取验电、挂接地线措施的情况下,就盲目登杆作业,触及带电的lOkV线路。

2.线路工区主任蒋X X工作严重失职,违章指挥,工作交代不清。违反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不办理工作票,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在未接到调度许可开始工作命令,现场安全措施未全部布置完毕,就安排工作班成员拆除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段线路,误导了现场施工人员。

3.涉及3条lOkV线路(两条本工区管辖的线路,一条外单位管辖的线路)停电的作业,不使用工作票,违反《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简称《安规》)2.3.2工作票制度“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规定,致使工作任务不明确、危险点不清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许可制度和工作监护制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

三、暴露出的问题

1.现场安全管理混乱。lOkV线路停电作业不使用工作票、不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时不执行保证安全的基本安全措施。

2.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低,管理人员失职,带头违章,违章指挥,在调度未许可、作业现场未采取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章指挥作业人员登杆作业。

3.作业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施,就冒险登杆作业。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组织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具体工作内容,查看现场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召开班前会,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班成员交代作业中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并进行确认。明确人员分工,准备安全工器具、施工器具及材料。

2.向调度上报停电申请(跨越外单位运行管理的线路停电申请要一并提交,由调度与其联系)。

3.停电申请经调度批准后,根据工作任务及现场勘察情况,填写并签发第一种工作票,保证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满足现场实际要求。

4.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才可组织开始工作。

[案例二]

2006年3月23日,某供电公司配电工区电缆运行班在电缆故障抢修作业中,不使用事故抢修单,未对抢修的电缆逐条进行验电,造成一死一伤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6年3月23日,某供电公司变电工区监控人员向调度报告,1lOkV水屯站西关路lOkV218断路器速断保护动作跳闸。后有群众向供电公司相关单位反映某处电缆被挖断,调度通知陈X到故障点检查。工作负责人陈x到达现场并检查后,向调度报告电缆已挖坏,并申请停电处理。调度通知相关运行人员对西关一路电缆设置安全措施。配电工区电缆运行班接调度令后,工作负责人陈X组织7名施工人员进行电缆故障抢修(沟内敷设有两条电缆,电缆呈南北走向并排在同一沟内)。在现场组织抢修时,没有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施工人员在对西侧电缆(西关一路)采用绝缘刺锥破坏测试验明无电后,完成了此条电缆的抢修工作。在处理东侧电缆外绝缘受损缺陷时,工作负责人陈X主观认为是西关一路并接的另一条电缆(实际是运行中的西关二路),在没有对东侧电缆(原来是与西侧电缆同一电源送出,后来改接到西关二路)进行绝缘刺锥破坏测试验电的情况下,即开始此条电缆的抢修工作。工作班成员陈X在割破电缆绝缘后发生触电,同时伤及共同工作的谷X X,造成一死一伤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未对电缆逐条进行验电。在进行第二根电缆抢修时,违反(安规》10.2.1.9“锯电缆以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确切 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人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的规定,未对第二条需检修的电缆进行验电、接地,盲目组织抢修。

2.工作负责人陈X违反《安规》2.3.11.2关于工作负责人职责的规定,在现场组织抢修时,没有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开工前也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未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电缆名称与实际不符。此电缆沟内原为一路并接的电缆,2003年11月进行了切改,将并接的两条电缆移一条至新水丰开闭站223间隔,命名为西关二路,218间隔剩下的一条电缆更名为西关一路。但调度图板、1lOkV水屯站模拟图板、水屯站218开关柜上的双重编号均未按调度批准书更改,误导了现场作业

人员。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抢修作业未开具应急抢修单,工作负责人图省事,没有对所抢修的电缆逐条验电、接地,未按规定交代安全措施和进行危险点告知。

2.运行管理不善。运行管理工作流程未形成闭环,改变设备接线方式后没有及时变更设备编号、编号牌及图纸等有关内容。对调度模拟图板、变电站模拟图板、开关柜上的双重编号均未及时更改,致使图纸、资料、设备标志与现场实际不符。

3.安全教育培训不力。配电工区电缆运行班作为电缆专业运行班组,日常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到位,职工的安全意识差。

4.电缆抢修准备不足。工器具准备不充分带专用仪器、绝缘手套及绝缘垫。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查明故障点后,现场人员向调度和本单位生产管理负责人汇报现场情况,包括电缆的条数、电缆受损情况等。

2.根据工作任务,填写电力电缆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工作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并确保每一个作业人员都已知晓。

3.工作前应详细核对电缆标志牌的名称、编号与工作票所写的是否相符,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4.现场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接地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对于外力或接头爆炸等可见明显故障点的电缆故障,应对故障点充、放电确认,做好安全措施后,再开始工作;对于未见明显故障点的电缆,应采取信号法加以判别,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再使用绝缘刺锥(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钉人电缆芯后,做好安全措施,再开始工作。

[案例三]

2004年2月28日,某县供电公司在进行配电台区JP柜进、出线更换和低压线路施工过程中,不使用工作票,不按规定采取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措施,造成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2月28日,某县供电公司进行岳庙东、西两个配电台区JP柜进、出线更换和低压线路施工,根据当天工作内容及现场接线方式,应拉开岳庙村lOkV分支线熔断器。当日上午,单电源供电的35kV岳庙变电站线路发生故障停电检修。工作负责人白x x认为lOkV线路不带电,没有办理任何开工手续便组织施工,只安排拉开装在配电变压器台区的跌落式熔断器,而没有拉开岳庙村lOkV分支线熔断器。农电工阚x x用脚扣登配电台架上工作时,左肩部触及跌落式熔断器边相上方带电引线,导致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违章指挥,无票作业。工作负责人白x x违反《安规》7.1.1“配电设备[包括„„、配电变压器台架、低压配电室(箱)„„]停电检修时,应使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7.1.3“在进行配电设备停电作业前,断开可能送电到待检修设备、配变各侧的所有线路(包括用户线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的规定,在未办理工作票、未将岳庙村10kV分支线停电、未进行验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擅自指挥工作班成员开展工作。

2.现场无安全措施,违章冒险作业。工作班成员违反《安规)7.1.2“在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台架上进行工作,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应先拉开低压侧隔离开关(刀闸),后拉开高压侧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在停电的高、低压引线上验电、接地”的规定,在未验电、接地的情况下,登配变台作业。

三、暴露出的问题

1.作业现场习惯性违章严重。工作负责人白x X没有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借上端电源35kV线路故障停电检修机会,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现场作业;作业前未验电、未装设接地线,冒险作业。

2.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我防护能力。明知没有采取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仍登杆作业。

3.现场安全管理失控。没有进行现场勘察,场没有进行危险点分析及预控工作。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进行现场勘察。明确现场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分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针对现场勘察情况分析作业危险点,制订预控措施。在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注意防范。

2.严格执行“两票”和工作许可制度。根据工作任务使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和操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在得到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方可组织进行工作。

3.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作业前必须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按规定和现场要求悬挂标示牌,并设置围栏。

4.配电台架及其低压侧工作,不论高压侧线路是否停电,均应视为高压侧线路带电,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案例四]

2004年6月29日,某县电力公司在调整转接低压负荷工作时,未拉开路灯线开关,路灯线未装设接地线,路灯线路突然来电,发生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6月29日,某县电力公司供电所按计划调整转接低压负荷。工作负责人杨X X与工作班成员余X X等4人一同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后,办理了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但是,遗漏了与工作地段低压线路同杆架设但不同电源的路灯线路,工作票中没有对路灯线路提出“停电和挂接地线”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负责人杨x X在召开了班前会,完成工作票上所列的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措施后,便组织工作班成员开始作业。18时40分许,余X X在上乾村A台配变低压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因路灯线路突然来电造成触电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现场勘察工作不全面,遗漏了同杆架设但由不同低压电源供电的路灯线路;签发的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不全,没有列出拉开路灯线路电源开关、在路灯线上装设接地线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违反《安规》2.2.2“现场勘察应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3.2.1.4“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DL477—2阗1)6.3.2“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检修设备上的各个方面的线路(包

括零线)都要挂接地线”的规定。

2.工作负责人杨X X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时,没有查明工作地段路灯线路的电源,在现场组织施工作业过程中又没有认真核对现场实际和补充完善安全措施,在工作地段同杆架设的低压路灯线没有挂接地线的情况下,组织工作班人员开始施工作业。

3.工作班成员自我防护能力不强,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在路灯线路未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就盲目工作。

三、暴露出的问题

1.现场勘察人员责任心不强,现场勘察不到位。工作负责人在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时,对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勘察不仔细,忽视了同杆架设的不同电源的路灯线路。

2.对设备运行状况了解掌握不全面。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对该低压线路及运行状况不全面掌握,致使在填写、审核及签发工作票时,遗漏了与工作地段低压线同杆架设的路灯线。

3.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对作业环境中危险点辨识、防范不到位,对现场同杆架设的路灯线路是否已做好安全措施未进行检查、确认。

4.路灯线路架设、管理不规范。路灯线与同杆架设的低压架空线路不是同一电源供电,但未在线路运行资料、线路接线图上标明。

四、此类作业一般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计划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明确现场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现场保留的带电部分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必要时绘图说明。勘察过程应严格、细致、全面,不能遗漏任何危险点。召开班前会,熟悉作业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做好危险点分析,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对现场安全措施进行补充。

2.根据工作任务及现场勘察掌握的现场情况,填写、审核及签发工作票。凡是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包括用户线路)都要装设接地线。

3.工作负责人得到许可人许可后,组织人员进入作业现场,进行现场安全交底,交代安全措施,经危险点告知提问无误后,作业人员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

4.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工作,使作业人员做到“四清楚”。

成触电死亡事故

[案例一]

2004年3月11日,某县供电公司在拆除台区避雷器工作中,操作时停错线路,作业未使用工作票,作业前未采取验电、装设接地线等措施,发生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3月11日,某县供电公司进行前常台区避雷器拆除作业。根据当天工作内容,应拉开四铺变121号陈庄主干线的沱河支线014号杆前常分支线跌落式熔断器,工作班成员刘x x却拉开四铺变121号陈庄主干线064号杆线路跌落式熔断器。工作班人员认为前常台区已停电,在未办理“两票”、未进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未带任何安全工器具和登高工具的情况下,由监护人托着姬x x爬上配电变压器台,当姬x x刚接近避雷器时触电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接线示意图如图1—2所示。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作业前在工作地点未采取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成员违反《安规》7.1.2“在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台架上进行工作,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应先拉开低压侧刀闸,后拉开高压侧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在停电的高、低压引线上验电、接地”的规定,在未拉开前常台区高压侧跌落式熔断器、未验电、未装设接地线的情况下,冒险登配变台作业。

2.无操作票进行操作,停错线路。前常台区原来接于陈庄主干线,由跖4号杆的跌落式熔断器控制,因有树障,临时改接到沱河支线,但是相关资料并未及时调整。由于没有使用操作票,未明确应拉开的熔断器编号,在无工作监护人的情况下,刘X x到现场操作停电时按原来的接线方式拉开了隔4号杆线路跌落式熔断器,致使前常台区仍然带电。

3.未使用工作票作业,安全措施不明确。工作负责人违反《安规》7.1.1“配电设备[包括„„、配电变压器台架、低压配电室(箱)„„]停电检修时,应使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规定,无票组织作业,未明确现场安全措施。

4.现场监护不力,违章组织作业。工作监护人未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在现场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还托着姬x x爬上变台冒险进行作业。 。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工作随意性大、缺乏防范作业风险的能力。不执行《安规》所要求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及技术措施;不按照倒闸操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现场作业时,不带登高作业工具和验电器等安全工器具。

2.安全意识淡薄。作业人员执行《安规》的自觉性差,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作业中存在的危险点辨识与控制能力不强,未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3.工作监护人不负责任,违章指挥,织、技术措施在现场得不到落实。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如对现场情况不熟悉、不了解)组织现场勘察,进行危险点分析,制订预控措施。在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注意防范。

2.严格执行“两票”和工作许可制度。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履行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在得到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方可组织进行工作。

3.现场停电操作须由监护人和操作人两人进行,操作时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无误后,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按照操作票逐项进行操作。

4.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作业前必须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按规定悬挂标示牌,并设置围栏。

5.严格执行施工作业的各项规定,必须根据作业需要和作业安全要求携带安全工器具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具。

[案例二]

2004年4月13日,某县电力局在lOkV线路缺陷处理工作中,因拉错线路跌落式熔断器,造成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4月13日,某县电力局组织进行lOkV敖背线前窝支线5号杆的缺陷处理。工作负责人杨x x安排王x x、乔X X拉开敖背线33号杆前窝支线T接处跌落式熔断器。但王x x、乔x x两人却来到敖背线31号杆太和寺支线处,拉开

了太和寺支线跌落式熔断器。后王x x、乔x x两人来到前窝支线5号杆,杨x x在线路未经验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安排乔x x登杆,王xx负责地面工作。当乔x x登杆到工作位置开始工作时,触及C相导线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接线示意图如图1—3所示。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现场无安全技术措施。现场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未验电、未装设接地线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的情况下,登杆作业,触及带电设备,发生触电+

2.操作时未核对作业内容和设备编号、位置,停错线路。操作人员无票操作,在进行停电时,未认真核对T接杆的线路名称、编号,导致停错线路。

3.无票作业,违章指挥。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杨x x违反《安规》2.3.2“在停电的线路或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的部分停电线路上的工作”应填用线路 第一种工作票的规定,组织进行10kV设备停电消缺不使用工作票;在无操作票的情况下,安排工作班成员进行停电;在作业现场未验电、装设接地线的情况下,仍然安排作业人员登杆。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工作票制度执行不到位。10kV线路停电检修作业不使用工作票,作业前不布置安全措施。

2.安全意识淡薄。在作业现场未采取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违章指挥工作班成员登杆作业;工作班成员缺乏自保意识,在现场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仍登杆作业。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如对现场情况不熟悉、不了解),由工作负责人组织现场勘察,查看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召开班前会,布置工作任务,分析作业中危险点并制订预控措施,准备工器具、材料,并在作业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全体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按规定办理分支线路的停电申请;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勘察所掌握的情况,签发工作票。

3.现场停电操作须由监护人和操作人两人进行,操作时认真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

4.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在得到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方可组织进行工作。

5.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验电、装设接地线,按规定悬挂标示牌,并设置围栏。

[案例三]

2004年3月16日,某县供电公司在从事10kV线路拆除施XZE作中,由于申请停电的线路错误,作业前又未履行验电、装设接地线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发生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3月16日,某县供电公司供电所从事10kV曹堍线(新31断路器)主干线8号杆支线拆除施工,工作负责人(维护班长)胡x x向县调申请新叶变电站10kV叶花香线(新30断路器)停电。9时左右,胡X X带工作班成员叶X x(线路维护工)到曹堍线8号杆处,交代工作任务后,带着由叶X x填写的10kV曹堍线

(新31断路器)第一种工作票,到新叶变电站办理开工手续。9时42分,县调令新叶变电站10kV叶花香线停电。工作负责人胡x x在变电站见10kV叶花香线已停电,用手机通知在10kV曹堍线8号杆处等候的叶x x:“电已停下,等我来后开工”,便去主控室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叶X X接到电话后,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未对10kV曹堍线进行验电、挂接地线,便登杆接近带电导线,触电后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未经工作许可就开始作业。作业人员叶x x违章作业,凭胡x x的一个“电已停下”的电话,便在无人监护、线路未验电、未装设接地线、未经工作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登杆冒险作业,触及带电的lOkV线路造成触电。

2.停电申请错误。工作负责人胡x X严重失职,对当天工作应停电的线路不清楚,对叶x x填写的lOkV曹堍线(新31断路器)第一种工作票未审查、确认,本应申请lOkV曹堍线主干线停电,却错误地向县调申请lOkV叶花香线停电。

3.县调审批停电申请不认真,把关不严。县调对所申请的停电作业任务、停电线路、工作范围等审核不严格,没能发现工作负责人申请停电的线路与工作票上所列线路不一致的严重错误。

三、暴露出的问题

1.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工作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责任,工作不认真、不细致申请停电时未认真核对申请停电的线路与工作票所列的线路名称是否一致;县调 对停电申请审查不严格。

2.习惯性违章严重。作业人员在工作负责人还未到现场、作业地段线路未验电、未装设接地线的情况下,就开始登杆作业,高处作业也不系安全带。

3.安全意识淡薄。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及调度人员相继出现一系列违章和失职行为。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对需要拆除的支线进行勘察,查看施工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核对作业范围设备状态、编号。召开班前会,布置工作任务,明确人员分工,分析作业中危险点,制订预控措施,准备工器具、材料,并在开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全体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提前向调度提交书面停电申请,县调收到停电申请后,应严格审查核对,确认工作任务、停电范围等内容。

3.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勘察所掌握的情况,填写并签发工作票,确保安全措施符合现场实际。

4.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在得到许可人许可后,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班成员进入作业现场。

5.逐项落实现场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验电、装设接地线。

[案例四]

2004年12月2日,某县供电公司工程队在进行路灯控制线作业中,由于10kV跳线接线错误,导致10kY线路带电,作业前未对工作地段采取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技术措施,造成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12月2日,某县供电公司工程队进行东市路灯控制线作业,需要将与

东市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的10kV前楼线东环支线停电。现场作业人员拉开东环支线GW—39号隔离开关后,在没有验电和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开始工作,在施放的导线穿过长运变台时,其前端触及变台10kV的A相引线,在电杆上手握施放导线的工作班成员林X发生触电,吊挂在变台上0.4kV横担下方。工作负责人朱X在登上变台抢救林X之前,先后两次验电,未发现线路带电,在对林X施救过程中,朱X又发生触电。拉开10kV前楼线后,将林X和朱X救下送往县医院救治。林X经抢救无效死亡,朱x轻伤。接线示意如图1-4所示。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作业前未验电、挂接地线。本次施放的低压路灯线需要穿越配电变压器高压引线,施工时需要将同杆架设的10kV线路停电并验电接地。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在现场施工时,违反《安规》3.4.1“„„各工作班工作地段两端和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包括用户)都要验电、挂接地线„„”的规定,没有按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布置现场安全措施,高低压线路均未验电、装设接地线,就冒险开展施工。

2.跳线接线错误,致使东环支线带电。经调查,10kV前楼线西班牙支线接线错误,A、B相接到东环支线负荷侧,当拉开东环支线的GW—39号隔离开关后, 电源通过西班牙支线的C相、西班牙支线上的配电变压器绕组,倒送到东环支线上,导致东环支线带电。

3.错误地使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选用安全工器具时未检查,将35kV电压等级验电器带到现场,导致工作负责人朱X在对林X进行施救前,尽管进行了验电,但未能发现线路带电,导致事故扩大,自身触电受伤,也使林X未得到及时救护。

三、暴露出的问题

1.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作业前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在工作地段不挂封闭接地线。

2.设备安装不规范,验收工作不到位。前楼线西班牙支线隔离开关安装完毕后,未进行认真检查就投入运行。

3.安全工器具领用管理不善。此项工作应携带10kV的验电器,而工作班却将35kV的验电器带到现场。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勘察,确定具体工作内容,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召开班前会,分析、落实作业中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安排人员准备满足现场工作需要的相应电压等级的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器具及材料。

2.根据工作任务办理工作票,按规定办理开工手续。

3.对于工作线路和配合停电线路要严格按《安规》要求进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

4.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使作业人员做到“四清楚”。 以上4起事故中,工作前都进行了停电操作,但因现场作业人员工作前均未认真勘察作业现场、进行危险点分析与控制,作业前未按规定对工作地段进行验电、装设接地线,就开始作业。由于在进行电气操作时,停错了线路或线路接线错误,致使工作地段带电,而引发事故。

以上4起事故警示我们,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中规定的先停电,再通过验电来验明工作地点设备是否确已停电,在工作地点可能来电的各侧装设接地线是防

止线路突然来电的极为必要的保护措施。这些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技术措施,我们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不能有半点侥幸心理。

1.3无票作业,工作未终结,盲目操作送电,造成作业人员触电死亡事故

[案例一]

2004年3月27日,某县电业局在更换lOkV跌落式熔断器时,由于工作缺乏统一组织,作业未设置安全措施,发生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3月27日上午,某县电业局某供电所售电员李X X接到lOkV庆华线(庆华线有3条支线)停电的报告。李x X电话向所长马X X进行了汇报(马X X不在所内)。马X X电话安排兼职安全员王X拉开庆华线线路跌落式熔断器。在王X拉开庆华线跌落式熔断器后,李x x电话通知庆华线运行管理农电工王X X、姜x X、蒋x分别巡视3条支线。农电工王x X巡线中发现庆华分支25号杆上B相跌落式熔断器断裂,10时左右农电工王X x用电话向马X X报告故障情况,马x X电话安排农电/liex x更换该组熔断器。在领料时安全员王X交代农电工王x X要采取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农电工王X X说:“我做完后电话告诉你送电。”随后农电工王X X找到雷X x协助工作,农电工王X X未做任何安全措施即开始工作。

11时许,农电工姜X x巡线结束后通知所售电员李X X可以送电,李X X未询问其姓名,误以为是农电工王X x,就通知安全员王x送电。王X问李X X:“活干得这么快吗?是王x X来的电话吗?”李x x说: “是王x x。”安全员王X也没有按与农电工王X X的事先约定亲自核对,就按李X x的传达,去操作送电,造成正在杆上更换跌落式熔断器的农电工王x x触电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农电工王X x在所内未明确工作负责人、未明确工作许可人及相应的工作班人员、未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情况下,接受所长马x x的安排,单人从事电气作业,并在工作地段未验电、未装设接地线情况下,更换跌落式熔断器。安全员王x在售电员李X X通知送电时,虽对售电员李X X告知的农电工王X x更换跌落式熔断器工作已完毕有疑问,但其并未按事先的约定与农电工王X X再次核实,就盲目送电,致使正在更换跌落式熔断器的农电工王X x触电。

2.售电员李x X作为所内的值班人员,在接受农电工姜X X的电话汇报时,未询问清楚对方的姓名、未记录汇报内容,即认为更换跌落式熔断器工作已完毕,通知安全员王X送电。

3.所长马x x工作安排不当,违章指挥。故障巡线未明确工作负责人,用电话分别安排农电工王x X单人更换lOkV跌落式熔断器、安全员王x单人操作;未明确工作负责人,并由其集中人员统一布置任务,致使参与巡线的人员对整体工作任务不清楚,相互的工作任务不了解。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工作随意性大。在进行线路故障巡线及抢修时,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从事lOkV线路设备故障处理时,不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安排单人从事电气作业;指派所内的售电员从事值班工作,业务联系不规范,现场人员汇报工作,未通报姓名,未核对汇报的工作内容;工作信息缺乏沟通,在查出故障点、已安排抢修的情况下,未向其他巡线人员通报情况。

2.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所长违章指挥,安排单人从事lOkV电气作业;安全员在无人监护下单人操作lOkV电气设备。

3.检修管理工作无序。故障处理、设备检修工作安排无序,人员安排不合理,未明确停送电操作与检修作业间联系程序。

4.人员安全意识差,缺乏对作业中风险的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接到故障巡线任务后,召开巡线人员碰头会确人员分工,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2.巡线人员发现故障点后,根据故障情况,向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负责人根据故障点设备的调度管理权限,向有权调度指挥操作的值班人员汇报,提出临时停电检修申请。

3.工作负责人办理事故应急抢修单,召开班前会,明确工作班成员的分工;组织进行危险点分析,交代防范措施;组织准备施工工器具及材料。

4.得到值班调度人员同意临时停电检修的申请后,组织做好抢修工作,落实好现场安全措施,安排专人监护。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确认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设备上无遗留物后,拆除接地线,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5.值班调度人员在确认全部工作已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经撤离,接地线已全部拆除后,方可下令恢复线路供电。

[案例二]

2004年9月11日,某供电局在进行低压线路施工过程中,因工作班人员擅自送电,造成一起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9月11日,某供电局供电所从事永乐村南台区低压架线施工。单x X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为朱X x等6人。工作中未使用工作票和操作票,未确定专责监护人,拉开隔离开关后,操作把手上未悬挂标示牌,工作地段两侧未挂接地线。下午18时左右,施工人员对新架线路开始紧线。朱X x等2人在该台区变台的西向低压线路6号杆上紧线、搭接,刘x X(甲)和刘X X(乙)分别在1号、5号杆上搭接。19时左右,工作负责人单X X带已经完成作业任务的人员从东向西沿线路到6号杆,经过5号杆时,要刘x x(乙)工作完毕后与刘x x(甲)会合。刘x x(乙)从杆上下来时正遇刘x x(甲)骑摩托从东边过来,刘X x(甲)问刘X X(乙):“人呢?”刘X X(乙)说:“都开车走了。”刘X X(甲)说:“走了,我就合闸去。”随即骑车回村南变台送电。此时,6号杆上的朱X X正在搭接,朱x x触电后从电杆上跌落到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停、送电操作未履行许可手续。刘X x(甲)在无送电操作许可命令的情况下,擅自操作送电,致使正在杆上作业的人员触电,违反《安规》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的有关规定。

2.无票作业,未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从事低压线路架设施工时,未使用工作票,工作地段也未装设接地线,违反《安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相关规定,致使现场作业人员职责不明、现场施工无防止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3.工作负责人在组织低压线路施工作业时,未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没有明确停、送电联系人。同时,工作负责人单x X对刘x X(乙)工作交代不清楚,未

讲明与刘X X(甲)会合后,去哪里、去干什么。

三、暴露出的问题

1.本次作业中,工作负责人未办理工作票,未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未布置现场安全措施,即开始施工作业。

2.规章制度执行力差,没有执行“两票”制度。现场安全把关人员违章指挥。

3.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白保互保能力和作业中风险辨识能力,工作随意性大。工作班成员不清楚自己的工作任务、范围和职责,擅自越权操作。工作班组成员之间没有互相提醒,没有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制订施工方案,编制现场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召开班前会,学习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

2.根据作业任务和现场勘察情况,办理工作票,确保所列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相符。对于多地点、多班组作业应明确总负责人和分工作小组负责人,并填写分工作任务单。

3.作业前各工作班工作地段两端和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包括用户线路)都要验电、挂接地线,并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4.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包括小组负责人)应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导线上、绝缘子串上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留的个人保安线、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撤下后,再命令拆除工作地段所挂的接地线。接地线拆除后,应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登杆进行工作。

5.多个小组工作,工作总负责人应得到所有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收回所有的工作任务单,作业现场清理完毕,才可以进行工作终结汇报。

[案例三]

2005年9月14日,某供电公司供电所擅自进行配电变压器安装施工,工作未终结,违章擅自拆除接地线盲目送电,造成一起作业人员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9月14日,某供电公司供电所在未履行相关报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为用户安装一台80kVA配电变压器。在基本完成配电变压器台架、配电变压器、计量箱以及线路T接处跌落式熔断器等安装任务时,工作负责人安排两名农电工准备送电事宜,并约定电话联系后再送电。此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未完的情况下,违章擅自拆除了施工地点两侧的接地线。负责送电的两名农电工看到接地线已拆除,误以为工作完毕,约10rain后用手机与工作负责人联系送电事宜,但无人接听,便合闸送电。此时,另两名农电工正在配电变压器台架上安装引线,其中一名农电工胡x X用左手去拉开A相熔断器,准备接A相引线时触电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违章拆除接地线。工作负责人违反《安规》(电力线路部分)2.7.1“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没有遗留的个安线、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撇下后,再命令拆除工作地段所挂的接地线”的规定,在工作未终结的情况下,违章拆除了作业地点两侧的接地线,致使在电气设备上作业的人员失去了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的保护。

2.违章操作送电。安排送电的两名农电工违章操作送电,未按照事先与工作负责人的约定,在没有得到工作负责人工作终结报告,可以送电的情况下,仅

凭看到的接地线已经拆除,就认为工作已经完毕,盲目送电。

三、暴露出的问题

1.现场施工作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安规》的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工作负责人未履行职责,带头违章,擅自拆除接地线。

2.内部管控不严。未经相关报批手续,就擅自为用户增容并组织施工,配电施工管理混乱。

3.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能力缺乏。工作未终结,工作负责人违章拆除接地线;现场作业人员自保意识不强,工作负责人拆接地线时,也未提出质疑和进行制止。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在办理完用户增容报装报批手续后,组织现场勘察,查看施工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召开班前会,布置工作任务,明确人员分工,分析作业中危险点,明确预控措施,准备工器具、材料。

2.按规定办理停电申请。

3.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勘察所掌握的情况,办理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保证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满足现场实际要求。

4.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在得到许可人许可后,工作负责人方可组织工作班人员工作。

5.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验电、装设接地线,若在城区或人口密集地段工作,工作场所周围应装设遮栏(围栏)。工作负责人向全体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措施,经危险点告知并提问无误后,作业人员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开始工作。

6.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没有遗留的个人保安线、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撤下后,再命令拆除工作地段所挂的接地线,然后向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7.工作许可人在接到工作负责人的工作终结报告,并确认全部工作已经完毕,方可下令拆除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以上3起事故,都是因工作还未终结,未经许可,盲目操作送电,加之工作地点未装设接地线或工作未结束就提前拆除接地线,造成作业人员触电事故。

上述3起事故再次警示我们,在从事电气作业时,在工作地点可能来电的各侧都装设接地线,是保证电气作业人员在线路突然来电时防止触电的关键措施。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包括小组负责人)应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杆塔上、导线上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留的个人保安线、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撇下后,再命令拆除工作地段所挂的接地线,才能进行汇报,恢复送电。

1.4现场勘察不细,施工方案不合理,现场保留带电设备,施放的导线与带电线路摩擦,造成触电群亡事故

[案例一]

2004年8月23日,某县供电局在台风后对lOkV 641梅岙线埠头支线抢修的放线施工中,因现场安全措施不当,施放的导线与跨越的带电0.4kV农排线

路磨触,造成3人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8月,某供电局供电所计划对因台风侵袭而受损严重的lOkV641梅岙线埠头支线进行消缺工作,埠头支线T接于641梅岙线5号杆。工作前,该所负责人委派该线路专责人袁x进行现场勘察,并填写工作票。供电所副所长贺x x签发了工作票,由邵x x担任工作负责人。8月23日,工作班人员按照工作票上要求,拉开了lOkV641梅岙线5号杆埠头支线断路器,在工作地段两端(埠头支线1号、6号杆)装设接地线,布置完安全措施后,开始换线工作。换线采用以旧导线带新导线的方法,在6号杆侧放线,1号杆侧收线。3位农民工站在1号杆下刚将B线导线拉动30多米时,即发生触电。经抢救无效,3人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工作地段埠头支线5—6号杆跨越一条0.4kV农排线路,该农排线路供电电源由lOkV 641梅岙线4号杆分支上埠头村变接人,事故发生时为带电运行状态。工作前由于袁X X未进行现场勘察,工作票上未列出埠头支线在5-6号杆跨越农排线路。现场布置安全措施时,也没有对该条农排线路采取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的安全措施,导线牵引过程中,将该线路的塑料铝芯线绝缘层磨破,造成拖线的人员触电。

2.工作负责人邵X X严重失职,未履行《安规》2.3.11.2所规定“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的安全责任,对作业中跨越的0.4kV农排线路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就组织放线施工。

3.线路管理专责人袁X未认真履行职责,受所领导委派对现场进行勘察,但其并未进行现场勘察,导致工作票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安全生产管理不善。此次作业由于未进行现场勘察,对危险点分析不全面;工作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对施工地段跨越的线路未采取安全措施;配电线路运行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2.现场施工组织混乱,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能力不强。在5号、6号杆作业的人员发现该档内跨越的低压线路未采取安全措施,没有向工作负责人报告;工作许可人也未检查现场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要求。

3.危险点预控不力,现场安全监督不到位。未发现施工地段有被跨越的带电线路这一危险点。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施工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组织现场勘察,查看施工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并做好记录。依据现场勘察结果和施工任务,制订施工方案和编制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召开班前会,组织学习施工方案和“三措”,明确人员分工、施工的技术标准和工艺标准,开展作业中的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2.办理工作票,准备工器具和施工材料。

3.工作前,检查放线、撒线和紧线工具及设备是否充足良好,参加作业的人员着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工作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按施工方案和工作票所列组织布置现场安全措施,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号,保证通信畅通。

5.交叉跨越各种线路、公路、铁路等放、撤线,应采取搭好可靠的跨越架或将被跨越线路停电的安全措施,并做好防止损伤被跨越线路的保护措施。跨越公路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

第一部分 触电事故

[案例一]

2005年12月23日,某供电公司线路工区在拆除lOkV配电线路作业过程中,未得到调度许可开工的命令,未验电,未挂接地线,未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就开始登杆作业,工作人员触及带电导线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5年12月22日, X x市电力公司线路工区向调度申请12月23日上午8时停芋头坪变lOkV芋平线和芋富线,拆除芋平线与芋富线的联络线——富山备用线(富山备用线跨越另一供电局管辖的lOkV线路,工区没有向调度提出停电申请,想借23日该线路停电的机会拆除该段线路)。12月23日,线路工区主任蒋X X在没有办理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情况下,即组织外线技工9人、民工3人到现场拆除lOkV富山备用线。蒋x X将线路拆除工作分为两步进行,先拆除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该杆为联络线的断开点,2号杆隔离开关在断开位 置)段线路,再拆除芋平线到富山备用线1号杆段。蒋X x得到芋富线及跨越的另一单位线路停电的通知后,对工作班成员进行了工作分工,交代了安全措施、 保留的带电线路及注意事项,并组织工作班人员拆除了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的线路。之后二班班长欧xX带领一个班到lOkV芋平线27号杆(富山备用线T接杆)停电及拆除lOkV富山备用线,一班班长陈X X和蔡x X到富山备用线1号杆(T接在芋平线上)拆除旧线,此时lOkV芋平线还未停电。蔡x x先行到达富山备用线1号杆(富山备用线仍带电),在未接到开工通知且监护人陈X X还未到位的情况下,独自登杆工作,触及带电导线造成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接线如图1—1所示。图1—1 接线示意图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蔡x x受拆除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段工作的误导,以为可以开始工作,在未接到开工通知且监护人陈x x还未到位,施工作业的线路上也没有采取验电、挂接地线措施的情况下,就盲目登杆作业,触及带电的lOkV线路。

2.线路工区主任蒋X X工作严重失职,违章指挥,工作交代不清。违反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不办理工作票,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在未接到调度许可开始工作命令,现场安全措施未全部布置完毕,就安排工作班成员拆除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段线路,误导了现场施工人员。

3.涉及3条lOkV线路(两条本工区管辖的线路,一条外单位管辖的线路)停电的作业,不使用工作票,违反《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简称《安规》)2.3.2工作票制度“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规定,致使工作任务不明确、危险点不清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许可制度和工作监护制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

三、暴露出的问题

1.现场安全管理混乱。lOkV线路停电作业不使用工作票、不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时不执行保证安全的基本安全措施。

2.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低,管理人员失职,带头违章,违章指挥,在调度未许可、作业现场未采取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章指挥作业人员登杆作业。

3.作业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施,就冒险登杆作业。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组织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具体工作内容,查看现场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召开班前会,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班成员交代作业中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并进行确认。明确人员分工,准备安全工器具、施工器具及材料。

2.向调度上报停电申请(跨越外单位运行管理的线路停电申请要一并提交,由调度与其联系)。

3.停电申请经调度批准后,根据工作任务及现场勘察情况,填写并签发第一种工作票,保证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满足现场实际要求。

4.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才可组织开始工作。

[案例二]

2006年3月23日,某供电公司配电工区电缆运行班在电缆故障抢修作业中,不使用事故抢修单,未对抢修的电缆逐条进行验电,造成一死一伤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6年3月23日,某供电公司变电工区监控人员向调度报告,1lOkV水屯站西关路lOkV218断路器速断保护动作跳闸。后有群众向供电公司相关单位反映某处电缆被挖断,调度通知陈X到故障点检查。工作负责人陈x到达现场并检查后,向调度报告电缆已挖坏,并申请停电处理。调度通知相关运行人员对西关一路电缆设置安全措施。配电工区电缆运行班接调度令后,工作负责人陈X组织7名施工人员进行电缆故障抢修(沟内敷设有两条电缆,电缆呈南北走向并排在同一沟内)。在现场组织抢修时,没有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施工人员在对西侧电缆(西关一路)采用绝缘刺锥破坏测试验明无电后,完成了此条电缆的抢修工作。在处理东侧电缆外绝缘受损缺陷时,工作负责人陈X主观认为是西关一路并接的另一条电缆(实际是运行中的西关二路),在没有对东侧电缆(原来是与西侧电缆同一电源送出,后来改接到西关二路)进行绝缘刺锥破坏测试验电的情况下,即开始此条电缆的抢修工作。工作班成员陈X在割破电缆绝缘后发生触电,同时伤及共同工作的谷X X,造成一死一伤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未对电缆逐条进行验电。在进行第二根电缆抢修时,违反(安规》10.2.1.9“锯电缆以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确切 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人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的规定,未对第二条需检修的电缆进行验电、接地,盲目组织抢修。

2.工作负责人陈X违反《安规》2.3.11.2关于工作负责人职责的规定,在现场组织抢修时,没有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开工前也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未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电缆名称与实际不符。此电缆沟内原为一路并接的电缆,2003年11月进行了切改,将并接的两条电缆移一条至新水丰开闭站223间隔,命名为西关二路,218间隔剩下的一条电缆更名为西关一路。但调度图板、1lOkV水屯站模拟图板、水屯站218开关柜上的双重编号均未按调度批准书更改,误导了现场作业

人员。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抢修作业未开具应急抢修单,工作负责人图省事,没有对所抢修的电缆逐条验电、接地,未按规定交代安全措施和进行危险点告知。

2.运行管理不善。运行管理工作流程未形成闭环,改变设备接线方式后没有及时变更设备编号、编号牌及图纸等有关内容。对调度模拟图板、变电站模拟图板、开关柜上的双重编号均未及时更改,致使图纸、资料、设备标志与现场实际不符。

3.安全教育培训不力。配电工区电缆运行班作为电缆专业运行班组,日常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到位,职工的安全意识差。

4.电缆抢修准备不足。工器具准备不充分带专用仪器、绝缘手套及绝缘垫。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查明故障点后,现场人员向调度和本单位生产管理负责人汇报现场情况,包括电缆的条数、电缆受损情况等。

2.根据工作任务,填写电力电缆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工作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并确保每一个作业人员都已知晓。

3.工作前应详细核对电缆标志牌的名称、编号与工作票所写的是否相符,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4.现场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接地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对于外力或接头爆炸等可见明显故障点的电缆故障,应对故障点充、放电确认,做好安全措施后,再开始工作;对于未见明显故障点的电缆,应采取信号法加以判别,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再使用绝缘刺锥(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钉人电缆芯后,做好安全措施,再开始工作。

[案例三]

2004年2月28日,某县供电公司在进行配电台区JP柜进、出线更换和低压线路施工过程中,不使用工作票,不按规定采取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措施,造成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2月28日,某县供电公司进行岳庙东、西两个配电台区JP柜进、出线更换和低压线路施工,根据当天工作内容及现场接线方式,应拉开岳庙村lOkV分支线熔断器。当日上午,单电源供电的35kV岳庙变电站线路发生故障停电检修。工作负责人白x x认为lOkV线路不带电,没有办理任何开工手续便组织施工,只安排拉开装在配电变压器台区的跌落式熔断器,而没有拉开岳庙村lOkV分支线熔断器。农电工阚x x用脚扣登配电台架上工作时,左肩部触及跌落式熔断器边相上方带电引线,导致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违章指挥,无票作业。工作负责人白x x违反《安规》7.1.1“配电设备[包括„„、配电变压器台架、低压配电室(箱)„„]停电检修时,应使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7.1.3“在进行配电设备停电作业前,断开可能送电到待检修设备、配变各侧的所有线路(包括用户线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的规定,在未办理工作票、未将岳庙村10kV分支线停电、未进行验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擅自指挥工作班成员开展工作。

2.现场无安全措施,违章冒险作业。工作班成员违反《安规)7.1.2“在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台架上进行工作,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应先拉开低压侧隔离开关(刀闸),后拉开高压侧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在停电的高、低压引线上验电、接地”的规定,在未验电、接地的情况下,登配变台作业。

三、暴露出的问题

1.作业现场习惯性违章严重。工作负责人白x X没有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借上端电源35kV线路故障停电检修机会,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现场作业;作业前未验电、未装设接地线,冒险作业。

2.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我防护能力。明知没有采取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仍登杆作业。

3.现场安全管理失控。没有进行现场勘察,场没有进行危险点分析及预控工作。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进行现场勘察。明确现场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分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针对现场勘察情况分析作业危险点,制订预控措施。在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注意防范。

2.严格执行“两票”和工作许可制度。根据工作任务使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和操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在得到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方可组织进行工作。

3.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作业前必须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按规定和现场要求悬挂标示牌,并设置围栏。

4.配电台架及其低压侧工作,不论高压侧线路是否停电,均应视为高压侧线路带电,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案例四]

2004年6月29日,某县电力公司在调整转接低压负荷工作时,未拉开路灯线开关,路灯线未装设接地线,路灯线路突然来电,发生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6月29日,某县电力公司供电所按计划调整转接低压负荷。工作负责人杨X X与工作班成员余X X等4人一同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后,办理了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但是,遗漏了与工作地段低压线路同杆架设但不同电源的路灯线路,工作票中没有对路灯线路提出“停电和挂接地线”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负责人杨x X在召开了班前会,完成工作票上所列的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措施后,便组织工作班成员开始作业。18时40分许,余X X在上乾村A台配变低压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因路灯线路突然来电造成触电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现场勘察工作不全面,遗漏了同杆架设但由不同低压电源供电的路灯线路;签发的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不全,没有列出拉开路灯线路电源开关、在路灯线上装设接地线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违反《安规》2.2.2“现场勘察应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3.2.1.4“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DL477—2阗1)6.3.2“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检修设备上的各个方面的线路(包

括零线)都要挂接地线”的规定。

2.工作负责人杨X X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时,没有查明工作地段路灯线路的电源,在现场组织施工作业过程中又没有认真核对现场实际和补充完善安全措施,在工作地段同杆架设的低压路灯线没有挂接地线的情况下,组织工作班人员开始施工作业。

3.工作班成员自我防护能力不强,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在路灯线路未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就盲目工作。

三、暴露出的问题

1.现场勘察人员责任心不强,现场勘察不到位。工作负责人在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时,对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勘察不仔细,忽视了同杆架设的不同电源的路灯线路。

2.对设备运行状况了解掌握不全面。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对该低压线路及运行状况不全面掌握,致使在填写、审核及签发工作票时,遗漏了与工作地段低压线同杆架设的路灯线。

3.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对作业环境中危险点辨识、防范不到位,对现场同杆架设的路灯线路是否已做好安全措施未进行检查、确认。

4.路灯线路架设、管理不规范。路灯线与同杆架设的低压架空线路不是同一电源供电,但未在线路运行资料、线路接线图上标明。

四、此类作业一般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计划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明确现场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现场保留的带电部分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必要时绘图说明。勘察过程应严格、细致、全面,不能遗漏任何危险点。召开班前会,熟悉作业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做好危险点分析,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对现场安全措施进行补充。

2.根据工作任务及现场勘察掌握的现场情况,填写、审核及签发工作票。凡是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包括用户线路)都要装设接地线。

3.工作负责人得到许可人许可后,组织人员进入作业现场,进行现场安全交底,交代安全措施,经危险点告知提问无误后,作业人员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

4.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工作,使作业人员做到“四清楚”。

成触电死亡事故

[案例一]

2004年3月11日,某县供电公司在拆除台区避雷器工作中,操作时停错线路,作业未使用工作票,作业前未采取验电、装设接地线等措施,发生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3月11日,某县供电公司进行前常台区避雷器拆除作业。根据当天工作内容,应拉开四铺变121号陈庄主干线的沱河支线014号杆前常分支线跌落式熔断器,工作班成员刘x x却拉开四铺变121号陈庄主干线064号杆线路跌落式熔断器。工作班人员认为前常台区已停电,在未办理“两票”、未进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未带任何安全工器具和登高工具的情况下,由监护人托着姬x x爬上配电变压器台,当姬x x刚接近避雷器时触电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接线示意图如图1—2所示。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作业前在工作地点未采取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成员违反《安规》7.1.2“在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台架上进行工作,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应先拉开低压侧刀闸,后拉开高压侧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在停电的高、低压引线上验电、接地”的规定,在未拉开前常台区高压侧跌落式熔断器、未验电、未装设接地线的情况下,冒险登配变台作业。

2.无操作票进行操作,停错线路。前常台区原来接于陈庄主干线,由跖4号杆的跌落式熔断器控制,因有树障,临时改接到沱河支线,但是相关资料并未及时调整。由于没有使用操作票,未明确应拉开的熔断器编号,在无工作监护人的情况下,刘X x到现场操作停电时按原来的接线方式拉开了隔4号杆线路跌落式熔断器,致使前常台区仍然带电。

3.未使用工作票作业,安全措施不明确。工作负责人违反《安规》7.1.1“配电设备[包括„„、配电变压器台架、低压配电室(箱)„„]停电检修时,应使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规定,无票组织作业,未明确现场安全措施。

4.现场监护不力,违章组织作业。工作监护人未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在现场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还托着姬x x爬上变台冒险进行作业。 。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工作随意性大、缺乏防范作业风险的能力。不执行《安规》所要求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及技术措施;不按照倒闸操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现场作业时,不带登高作业工具和验电器等安全工器具。

2.安全意识淡薄。作业人员执行《安规》的自觉性差,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作业中存在的危险点辨识与控制能力不强,未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3.工作监护人不负责任,违章指挥,织、技术措施在现场得不到落实。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如对现场情况不熟悉、不了解)组织现场勘察,进行危险点分析,制订预控措施。在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注意防范。

2.严格执行“两票”和工作许可制度。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履行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在得到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方可组织进行工作。

3.现场停电操作须由监护人和操作人两人进行,操作时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无误后,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按照操作票逐项进行操作。

4.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作业前必须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按规定悬挂标示牌,并设置围栏。

5.严格执行施工作业的各项规定,必须根据作业需要和作业安全要求携带安全工器具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具。

[案例二]

2004年4月13日,某县电力局在lOkV线路缺陷处理工作中,因拉错线路跌落式熔断器,造成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4月13日,某县电力局组织进行lOkV敖背线前窝支线5号杆的缺陷处理。工作负责人杨x x安排王x x、乔X X拉开敖背线33号杆前窝支线T接处跌落式熔断器。但王x x、乔x x两人却来到敖背线31号杆太和寺支线处,拉开

了太和寺支线跌落式熔断器。后王x x、乔x x两人来到前窝支线5号杆,杨x x在线路未经验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安排乔x x登杆,王xx负责地面工作。当乔x x登杆到工作位置开始工作时,触及C相导线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接线示意图如图1—3所示。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现场无安全技术措施。现场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未验电、未装设接地线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的情况下,登杆作业,触及带电设备,发生触电+

2.操作时未核对作业内容和设备编号、位置,停错线路。操作人员无票操作,在进行停电时,未认真核对T接杆的线路名称、编号,导致停错线路。

3.无票作业,违章指挥。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杨x x违反《安规》2.3.2“在停电的线路或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的部分停电线路上的工作”应填用线路 第一种工作票的规定,组织进行10kV设备停电消缺不使用工作票;在无操作票的情况下,安排工作班成员进行停电;在作业现场未验电、装设接地线的情况下,仍然安排作业人员登杆。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工作票制度执行不到位。10kV线路停电检修作业不使用工作票,作业前不布置安全措施。

2.安全意识淡薄。在作业现场未采取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违章指挥工作班成员登杆作业;工作班成员缺乏自保意识,在现场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仍登杆作业。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如对现场情况不熟悉、不了解),由工作负责人组织现场勘察,查看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召开班前会,布置工作任务,分析作业中危险点并制订预控措施,准备工器具、材料,并在作业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全体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按规定办理分支线路的停电申请;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勘察所掌握的情况,签发工作票。

3.现场停电操作须由监护人和操作人两人进行,操作时认真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

4.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在得到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方可组织进行工作。

5.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验电、装设接地线,按规定悬挂标示牌,并设置围栏。

[案例三]

2004年3月16日,某县供电公司在从事10kV线路拆除施XZE作中,由于申请停电的线路错误,作业前又未履行验电、装设接地线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发生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3月16日,某县供电公司供电所从事10kV曹堍线(新31断路器)主干线8号杆支线拆除施工,工作负责人(维护班长)胡x x向县调申请新叶变电站10kV叶花香线(新30断路器)停电。9时左右,胡X X带工作班成员叶X x(线路维护工)到曹堍线8号杆处,交代工作任务后,带着由叶X x填写的10kV曹堍线

(新31断路器)第一种工作票,到新叶变电站办理开工手续。9时42分,县调令新叶变电站10kV叶花香线停电。工作负责人胡x x在变电站见10kV叶花香线已停电,用手机通知在10kV曹堍线8号杆处等候的叶x x:“电已停下,等我来后开工”,便去主控室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叶X X接到电话后,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未对10kV曹堍线进行验电、挂接地线,便登杆接近带电导线,触电后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未经工作许可就开始作业。作业人员叶x x违章作业,凭胡x x的一个“电已停下”的电话,便在无人监护、线路未验电、未装设接地线、未经工作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登杆冒险作业,触及带电的lOkV线路造成触电。

2.停电申请错误。工作负责人胡x X严重失职,对当天工作应停电的线路不清楚,对叶x x填写的lOkV曹堍线(新31断路器)第一种工作票未审查、确认,本应申请lOkV曹堍线主干线停电,却错误地向县调申请lOkV叶花香线停电。

3.县调审批停电申请不认真,把关不严。县调对所申请的停电作业任务、停电线路、工作范围等审核不严格,没能发现工作负责人申请停电的线路与工作票上所列线路不一致的严重错误。

三、暴露出的问题

1.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工作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责任,工作不认真、不细致申请停电时未认真核对申请停电的线路与工作票所列的线路名称是否一致;县调 对停电申请审查不严格。

2.习惯性违章严重。作业人员在工作负责人还未到现场、作业地段线路未验电、未装设接地线的情况下,就开始登杆作业,高处作业也不系安全带。

3.安全意识淡薄。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及调度人员相继出现一系列违章和失职行为。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对需要拆除的支线进行勘察,查看施工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核对作业范围设备状态、编号。召开班前会,布置工作任务,明确人员分工,分析作业中危险点,制订预控措施,准备工器具、材料,并在开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全体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提前向调度提交书面停电申请,县调收到停电申请后,应严格审查核对,确认工作任务、停电范围等内容。

3.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勘察所掌握的情况,填写并签发工作票,确保安全措施符合现场实际。

4.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在得到许可人许可后,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班成员进入作业现场。

5.逐项落实现场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验电、装设接地线。

[案例四]

2004年12月2日,某县供电公司工程队在进行路灯控制线作业中,由于10kV跳线接线错误,导致10kY线路带电,作业前未对工作地段采取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技术措施,造成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12月2日,某县供电公司工程队进行东市路灯控制线作业,需要将与

东市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的10kV前楼线东环支线停电。现场作业人员拉开东环支线GW—39号隔离开关后,在没有验电和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开始工作,在施放的导线穿过长运变台时,其前端触及变台10kV的A相引线,在电杆上手握施放导线的工作班成员林X发生触电,吊挂在变台上0.4kV横担下方。工作负责人朱X在登上变台抢救林X之前,先后两次验电,未发现线路带电,在对林X施救过程中,朱X又发生触电。拉开10kV前楼线后,将林X和朱X救下送往县医院救治。林X经抢救无效死亡,朱x轻伤。接线示意如图1-4所示。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作业前未验电、挂接地线。本次施放的低压路灯线需要穿越配电变压器高压引线,施工时需要将同杆架设的10kV线路停电并验电接地。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在现场施工时,违反《安规》3.4.1“„„各工作班工作地段两端和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包括用户)都要验电、挂接地线„„”的规定,没有按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布置现场安全措施,高低压线路均未验电、装设接地线,就冒险开展施工。

2.跳线接线错误,致使东环支线带电。经调查,10kV前楼线西班牙支线接线错误,A、B相接到东环支线负荷侧,当拉开东环支线的GW—39号隔离开关后, 电源通过西班牙支线的C相、西班牙支线上的配电变压器绕组,倒送到东环支线上,导致东环支线带电。

3.错误地使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选用安全工器具时未检查,将35kV电压等级验电器带到现场,导致工作负责人朱X在对林X进行施救前,尽管进行了验电,但未能发现线路带电,导致事故扩大,自身触电受伤,也使林X未得到及时救护。

三、暴露出的问题

1.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作业前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在工作地段不挂封闭接地线。

2.设备安装不规范,验收工作不到位。前楼线西班牙支线隔离开关安装完毕后,未进行认真检查就投入运行。

3.安全工器具领用管理不善。此项工作应携带10kV的验电器,而工作班却将35kV的验电器带到现场。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勘察,确定具体工作内容,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召开班前会,分析、落实作业中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安排人员准备满足现场工作需要的相应电压等级的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器具及材料。

2.根据工作任务办理工作票,按规定办理开工手续。

3.对于工作线路和配合停电线路要严格按《安规》要求进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

4.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使作业人员做到“四清楚”。 以上4起事故中,工作前都进行了停电操作,但因现场作业人员工作前均未认真勘察作业现场、进行危险点分析与控制,作业前未按规定对工作地段进行验电、装设接地线,就开始作业。由于在进行电气操作时,停错了线路或线路接线错误,致使工作地段带电,而引发事故。

以上4起事故警示我们,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中规定的先停电,再通过验电来验明工作地点设备是否确已停电,在工作地点可能来电的各侧装设接地线是防

止线路突然来电的极为必要的保护措施。这些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技术措施,我们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不能有半点侥幸心理。

1.3无票作业,工作未终结,盲目操作送电,造成作业人员触电死亡事故

[案例一]

2004年3月27日,某县电业局在更换lOkV跌落式熔断器时,由于工作缺乏统一组织,作业未设置安全措施,发生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3月27日上午,某县电业局某供电所售电员李X X接到lOkV庆华线(庆华线有3条支线)停电的报告。李x X电话向所长马X X进行了汇报(马X X不在所内)。马X X电话安排兼职安全员王X拉开庆华线线路跌落式熔断器。在王X拉开庆华线跌落式熔断器后,李x x电话通知庆华线运行管理农电工王X X、姜x X、蒋x分别巡视3条支线。农电工王x X巡线中发现庆华分支25号杆上B相跌落式熔断器断裂,10时左右农电工王X x用电话向马X X报告故障情况,马x X电话安排农电/liex x更换该组熔断器。在领料时安全员王X交代农电工王x X要采取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农电工王X X说:“我做完后电话告诉你送电。”随后农电工王X X找到雷X x协助工作,农电工王X X未做任何安全措施即开始工作。

11时许,农电工姜X x巡线结束后通知所售电员李X X可以送电,李X X未询问其姓名,误以为是农电工王X x,就通知安全员王x送电。王X问李X X:“活干得这么快吗?是王x X来的电话吗?”李x x说: “是王x x。”安全员王X也没有按与农电工王X X的事先约定亲自核对,就按李X x的传达,去操作送电,造成正在杆上更换跌落式熔断器的农电工王x x触电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农电工王X x在所内未明确工作负责人、未明确工作许可人及相应的工作班人员、未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情况下,接受所长马x x的安排,单人从事电气作业,并在工作地段未验电、未装设接地线情况下,更换跌落式熔断器。安全员王x在售电员李X X通知送电时,虽对售电员李X X告知的农电工王X x更换跌落式熔断器工作已完毕有疑问,但其并未按事先的约定与农电工王X X再次核实,就盲目送电,致使正在更换跌落式熔断器的农电工王X x触电。

2.售电员李x X作为所内的值班人员,在接受农电工姜X X的电话汇报时,未询问清楚对方的姓名、未记录汇报内容,即认为更换跌落式熔断器工作已完毕,通知安全员王X送电。

3.所长马x x工作安排不当,违章指挥。故障巡线未明确工作负责人,用电话分别安排农电工王x X单人更换lOkV跌落式熔断器、安全员王x单人操作;未明确工作负责人,并由其集中人员统一布置任务,致使参与巡线的人员对整体工作任务不清楚,相互的工作任务不了解。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工作随意性大。在进行线路故障巡线及抢修时,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从事lOkV线路设备故障处理时,不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安排单人从事电气作业;指派所内的售电员从事值班工作,业务联系不规范,现场人员汇报工作,未通报姓名,未核对汇报的工作内容;工作信息缺乏沟通,在查出故障点、已安排抢修的情况下,未向其他巡线人员通报情况。

2.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所长违章指挥,安排单人从事lOkV电气作业;安全员在无人监护下单人操作lOkV电气设备。

3.检修管理工作无序。故障处理、设备检修工作安排无序,人员安排不合理,未明确停送电操作与检修作业间联系程序。

4.人员安全意识差,缺乏对作业中风险的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接到故障巡线任务后,召开巡线人员碰头会确人员分工,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2.巡线人员发现故障点后,根据故障情况,向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负责人根据故障点设备的调度管理权限,向有权调度指挥操作的值班人员汇报,提出临时停电检修申请。

3.工作负责人办理事故应急抢修单,召开班前会,明确工作班成员的分工;组织进行危险点分析,交代防范措施;组织准备施工工器具及材料。

4.得到值班调度人员同意临时停电检修的申请后,组织做好抢修工作,落实好现场安全措施,安排专人监护。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确认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设备上无遗留物后,拆除接地线,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5.值班调度人员在确认全部工作已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经撤离,接地线已全部拆除后,方可下令恢复线路供电。

[案例二]

2004年9月11日,某供电局在进行低压线路施工过程中,因工作班人员擅自送电,造成一起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9月11日,某供电局供电所从事永乐村南台区低压架线施工。单x X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为朱X x等6人。工作中未使用工作票和操作票,未确定专责监护人,拉开隔离开关后,操作把手上未悬挂标示牌,工作地段两侧未挂接地线。下午18时左右,施工人员对新架线路开始紧线。朱X x等2人在该台区变台的西向低压线路6号杆上紧线、搭接,刘x X(甲)和刘X X(乙)分别在1号、5号杆上搭接。19时左右,工作负责人单X X带已经完成作业任务的人员从东向西沿线路到6号杆,经过5号杆时,要刘x x(乙)工作完毕后与刘x x(甲)会合。刘x x(乙)从杆上下来时正遇刘x x(甲)骑摩托从东边过来,刘X x(甲)问刘X X(乙):“人呢?”刘X X(乙)说:“都开车走了。”刘X X(甲)说:“走了,我就合闸去。”随即骑车回村南变台送电。此时,6号杆上的朱X X正在搭接,朱x x触电后从电杆上跌落到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停、送电操作未履行许可手续。刘X x(甲)在无送电操作许可命令的情况下,擅自操作送电,致使正在杆上作业的人员触电,违反《安规》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的有关规定。

2.无票作业,未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从事低压线路架设施工时,未使用工作票,工作地段也未装设接地线,违反《安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相关规定,致使现场作业人员职责不明、现场施工无防止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3.工作负责人在组织低压线路施工作业时,未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没有明确停、送电联系人。同时,工作负责人单x X对刘x X(乙)工作交代不清楚,未

讲明与刘X X(甲)会合后,去哪里、去干什么。

三、暴露出的问题

1.本次作业中,工作负责人未办理工作票,未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未布置现场安全措施,即开始施工作业。

2.规章制度执行力差,没有执行“两票”制度。现场安全把关人员违章指挥。

3.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白保互保能力和作业中风险辨识能力,工作随意性大。工作班成员不清楚自己的工作任务、范围和职责,擅自越权操作。工作班组成员之间没有互相提醒,没有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制订施工方案,编制现场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召开班前会,学习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

2.根据作业任务和现场勘察情况,办理工作票,确保所列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相符。对于多地点、多班组作业应明确总负责人和分工作小组负责人,并填写分工作任务单。

3.作业前各工作班工作地段两端和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包括用户线路)都要验电、挂接地线,并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4.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包括小组负责人)应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导线上、绝缘子串上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留的个人保安线、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撤下后,再命令拆除工作地段所挂的接地线。接地线拆除后,应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登杆进行工作。

5.多个小组工作,工作总负责人应得到所有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收回所有的工作任务单,作业现场清理完毕,才可以进行工作终结汇报。

[案例三]

2005年9月14日,某供电公司供电所擅自进行配电变压器安装施工,工作未终结,违章擅自拆除接地线盲目送电,造成一起作业人员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9月14日,某供电公司供电所在未履行相关报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为用户安装一台80kVA配电变压器。在基本完成配电变压器台架、配电变压器、计量箱以及线路T接处跌落式熔断器等安装任务时,工作负责人安排两名农电工准备送电事宜,并约定电话联系后再送电。此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未完的情况下,违章擅自拆除了施工地点两侧的接地线。负责送电的两名农电工看到接地线已拆除,误以为工作完毕,约10rain后用手机与工作负责人联系送电事宜,但无人接听,便合闸送电。此时,另两名农电工正在配电变压器台架上安装引线,其中一名农电工胡x X用左手去拉开A相熔断器,准备接A相引线时触电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违章拆除接地线。工作负责人违反《安规》(电力线路部分)2.7.1“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没有遗留的个安线、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撇下后,再命令拆除工作地段所挂的接地线”的规定,在工作未终结的情况下,违章拆除了作业地点两侧的接地线,致使在电气设备上作业的人员失去了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的保护。

2.违章操作送电。安排送电的两名农电工违章操作送电,未按照事先与工作负责人的约定,在没有得到工作负责人工作终结报告,可以送电的情况下,仅

凭看到的接地线已经拆除,就认为工作已经完毕,盲目送电。

三、暴露出的问题

1.现场施工作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安规》的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工作负责人未履行职责,带头违章,擅自拆除接地线。

2.内部管控不严。未经相关报批手续,就擅自为用户增容并组织施工,配电施工管理混乱。

3.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能力缺乏。工作未终结,工作负责人违章拆除接地线;现场作业人员自保意识不强,工作负责人拆接地线时,也未提出质疑和进行制止。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在办理完用户增容报装报批手续后,组织现场勘察,查看施工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召开班前会,布置工作任务,明确人员分工,分析作业中危险点,明确预控措施,准备工器具、材料。

2.按规定办理停电申请。

3.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勘察所掌握的情况,办理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保证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满足现场实际要求。

4.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在得到许可人许可后,工作负责人方可组织工作班人员工作。

5.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验电、装设接地线,若在城区或人口密集地段工作,工作场所周围应装设遮栏(围栏)。工作负责人向全体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措施,经危险点告知并提问无误后,作业人员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开始工作。

6.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没有遗留的个人保安线、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撤下后,再命令拆除工作地段所挂的接地线,然后向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7.工作许可人在接到工作负责人的工作终结报告,并确认全部工作已经完毕,方可下令拆除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以上3起事故,都是因工作还未终结,未经许可,盲目操作送电,加之工作地点未装设接地线或工作未结束就提前拆除接地线,造成作业人员触电事故。

上述3起事故再次警示我们,在从事电气作业时,在工作地点可能来电的各侧都装设接地线,是保证电气作业人员在线路突然来电时防止触电的关键措施。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包括小组负责人)应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杆塔上、导线上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留的个人保安线、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撇下后,再命令拆除工作地段所挂的接地线,才能进行汇报,恢复送电。

1.4现场勘察不细,施工方案不合理,现场保留带电设备,施放的导线与带电线路摩擦,造成触电群亡事故

[案例一]

2004年8月23日,某县供电局在台风后对lOkV 641梅岙线埠头支线抢修的放线施工中,因现场安全措施不当,施放的导线与跨越的带电0.4kV农排线

路磨触,造成3人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8月,某供电局供电所计划对因台风侵袭而受损严重的lOkV641梅岙线埠头支线进行消缺工作,埠头支线T接于641梅岙线5号杆。工作前,该所负责人委派该线路专责人袁x进行现场勘察,并填写工作票。供电所副所长贺x x签发了工作票,由邵x x担任工作负责人。8月23日,工作班人员按照工作票上要求,拉开了lOkV641梅岙线5号杆埠头支线断路器,在工作地段两端(埠头支线1号、6号杆)装设接地线,布置完安全措施后,开始换线工作。换线采用以旧导线带新导线的方法,在6号杆侧放线,1号杆侧收线。3位农民工站在1号杆下刚将B线导线拉动30多米时,即发生触电。经抢救无效,3人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工作地段埠头支线5—6号杆跨越一条0.4kV农排线路,该农排线路供电电源由lOkV 641梅岙线4号杆分支上埠头村变接人,事故发生时为带电运行状态。工作前由于袁X X未进行现场勘察,工作票上未列出埠头支线在5-6号杆跨越农排线路。现场布置安全措施时,也没有对该条农排线路采取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的安全措施,导线牵引过程中,将该线路的塑料铝芯线绝缘层磨破,造成拖线的人员触电。

2.工作负责人邵X X严重失职,未履行《安规》2.3.11.2所规定“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的安全责任,对作业中跨越的0.4kV农排线路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就组织放线施工。

3.线路管理专责人袁X未认真履行职责,受所领导委派对现场进行勘察,但其并未进行现场勘察,导致工作票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安全生产管理不善。此次作业由于未进行现场勘察,对危险点分析不全面;工作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对施工地段跨越的线路未采取安全措施;配电线路运行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2.现场施工组织混乱,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能力不强。在5号、6号杆作业的人员发现该档内跨越的低压线路未采取安全措施,没有向工作负责人报告;工作许可人也未检查现场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要求。

3.危险点预控不力,现场安全监督不到位。未发现施工地段有被跨越的带电线路这一危险点。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施工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组织现场勘察,查看施工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并做好记录。依据现场勘察结果和施工任务,制订施工方案和编制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召开班前会,组织学习施工方案和“三措”,明确人员分工、施工的技术标准和工艺标准,开展作业中的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2.办理工作票,准备工器具和施工材料。

3.工作前,检查放线、撒线和紧线工具及设备是否充足良好,参加作业的人员着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工作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按施工方案和工作票所列组织布置现场安全措施,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号,保证通信畅通。

5.交叉跨越各种线路、公路、铁路等放、撤线,应采取搭好可靠的跨越架或将被跨越线路停电的安全措施,并做好防止损伤被跨越线路的保护措施。跨越公路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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