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段某,男,46岁,某单位人事科长。段某在当人事科长期间,于1983年4月15日,在上级主管部门批给的招工指标中,利用职权私自安插其亲友5人。对此,本单位职工潘某向上级纪检部门写信揭发,使段某受到通报批评,其私自安插的5人也被除名。之后,段某借调整工资之机,捏造、散布潘某有流氓行为,致使潘某未升级。潘某向纪律检查机关提出控告,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段某撤职的行政处分。 问:处分段某的宪法根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2.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申诉、控告、检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段某打击报复控告人,是对公民宪法权利的公然侵犯,理当受到处分。
案例二
某乡有一民营食品加工企业,由于产品质量过硬,适销对路,
近年来产品畅销全国各地,效益良好,初成“名牌”发展趋势。该乡政府干部三番五次劝该企业主扩大经营规模,带动全乡经济发展,并强调“只有上规模,才会有效益。”企业主一直不以为然,政府干部感到很失望。请问乡政府干部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错误。
企业规模扩大,可以对生产过程进行更细的分工,可以节省推销费用、流通费用;大量采购原材料可以节约成本。而企业规模扩大,不仅可以获得企业规模经济的好处,且可获得一个企业内连续的加工生产过程的总产品效益,对经济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化利用,可以承担更大的风险。但是,规模经济与生产技术水平、管理人员素质、管理手段和现代化程序等因系密切相关,因而并不意味着工厂或公司的规模越大越好。如果越过了一定规模程度,不但难以取得规模效益,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大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造成规模而不经济。
案例三 一天某行政学院任职班一小组围绕着国家公务员管理专题开展讨论。其中有一位省人事厅副厅长谈到:当前回避制度的实施已经成为国家公务员的一种主动要求和自觉行为,而在1993年底刚开始实施时,还尚不为人们所理解。这位副厅长讲了这么一个典型案例:S市市长的秘书小王,因为经常在市长身边,就与市长的小女儿“谈”上了,经过
一段较长的时间考验就“成”了。经男女双方“深谋”,王秘书于1994年初突然递交了“双申请”:一是申请结婚;二是申请调离现工作岗位,要求到当时条件最艰苦的原籍B县去工作。当时许多人都不理解,特别是王秘书的父母更是不理解。经过几年磨炼,他现在已是县长了。今天下午接厅里电话,听说他不久还会“破格”提为高级领导。
请问:这位秘书1994年申请调离、后来任县长以及将要任市级领导,合乎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吗?为什么? 不符合。其行为不符合任职回避与地区回避的的有关规定。
1、他是市长小女儿的,两人之间存在近姻亲关系,属于法定的亲属规避关系。2、根据任职回避的规定,王秘书不得担任与市长存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3、根据地方回避的规定,任职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原籍任职。
案例四 李某系某市公安(分)局副局长,其在任期间出勤不出力,工作态度消极,不思进取,觉悟不高;而且其经常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还同局长勤务员一同去嫖娼,影响十分恶劣。鉴于此,在06年底局年度考核中被定为不称职,并经该局局长及其他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直接对其进行降职处理。
请问:
1、李是否符合降职的条件?
2、本案中,对李进行降职的程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提出正确的降职程序。
3、如李对该降职决定不服,其应当怎么做?
答:1、符合,在我国,由于公务员本人不努力,思想作风差,不能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
应当降职。
2、本案中,由该局有关领导研究决定直接将其进行降职处理的方法不合理。
正确的程序如下:由该市公安分局提出降至安排意见,,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李的意见,按照有关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给予降职。
3、李可以在接到降职决定的一个月内想任免机关提出行政要求,并有权向上级主管机关上诉。
案例五
1.小王毕业于某外语学院,3年前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现在××部作为公务员,正在工作,他的一位在异国定居的表哥给他来信,说已为他联系好一所大学,并争取了奖学金,让他辞掉工作,速去学习深造。经过反复考虑,小王终于下定决心辞掉工作出国留学。但他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时,有关部门的领导说小王工作时间不到可辞职的年限,不能批准。小王至此很想不通,认为辞职是公务员的权利,不批准是不对的。而他的同事却笑他不明国家公务员辞职制度。请谈谈你对此的看法。
1.国家公务员辞职制度,是指根据公务员本人意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终止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而辞去现任职务的各种规定。小王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辞职,这是公
务员的一项权利,应当承认并给予保护。但我国的国家公务员辞职制度还规定了辞职的条件。其中规定,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国家公务员,不得辞职。而小王是三年前进入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工作时间还不到5年,所以他的辞职申请不能获得批准。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满5年后,若不触及其他辞职条件,小王是可以辞职并获批准的。
案例六
某局某科共有5名同志,1名科长、1名副科长和3名干部,该科因科长在国外考察学习,日常工作由副科长主持。某天上午8点钟,该科副科长一上班就遇到以下几件事:
(1)科里一名干部在上班途中被摩托车撞倒后昏迷,现正在医院抢救。
(2)办公桌上放着五份需要处理的公文,其中包括一份急件。
(3)局办公室通知:一是接到市政府信访办电话,有十几位下岗职工正在信访办上访。因涉及你科的业务,经请示局长同意,请你们马上派一名同志去协助处理;二是军分区政治部来邀请函,上午9时召开庆“八一”军政座谈会,分管副局长批示你科派一名同志参加。
(4)大学里最要好的同学发来传真,他乘坐的飞机既将于上午10时抵达。
(5)局机关党委通知,上午8时30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要求各科科长参加。
假如你是该科副科长,你将如何处理?请简要说明处理原则和方法。
【参考答案】
原则:
要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公后私的原则,合理安排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方法:
(1)向分管副局长汇报群众上访和下属被撞事件,请示处理意见,然后就中心组学习之事向局党组请假。
(2)马上召集科里的同志开会,通报情况并按照分管副局长的意见,安排工作任务:
① 派一名干部立即去医院并通知家属,协助医院全力抢救。 ② 请另一名干部去参加军政座谈会,会后即去医院、交警部门协助警方调查处理事故。
③ 自己去接待群众上访,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按照以上安排,会后立即行动。
(3)快速地浏览公文,迅速地处理急件,其余的待后处理。
(4)马上去信访办。条件许可的话,打电话给同学向他解释,请他先住下来。
案例一
段某,男,46岁,某单位人事科长。段某在当人事科长期间,于1983年4月15日,在上级主管部门批给的招工指标中,利用职权私自安插其亲友5人。对此,本单位职工潘某向上级纪检部门写信揭发,使段某受到通报批评,其私自安插的5人也被除名。之后,段某借调整工资之机,捏造、散布潘某有流氓行为,致使潘某未升级。潘某向纪律检查机关提出控告,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段某撤职的行政处分。 问:处分段某的宪法根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2.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申诉、控告、检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段某打击报复控告人,是对公民宪法权利的公然侵犯,理当受到处分。
案例二
某乡有一民营食品加工企业,由于产品质量过硬,适销对路,
近年来产品畅销全国各地,效益良好,初成“名牌”发展趋势。该乡政府干部三番五次劝该企业主扩大经营规模,带动全乡经济发展,并强调“只有上规模,才会有效益。”企业主一直不以为然,政府干部感到很失望。请问乡政府干部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错误。
企业规模扩大,可以对生产过程进行更细的分工,可以节省推销费用、流通费用;大量采购原材料可以节约成本。而企业规模扩大,不仅可以获得企业规模经济的好处,且可获得一个企业内连续的加工生产过程的总产品效益,对经济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化利用,可以承担更大的风险。但是,规模经济与生产技术水平、管理人员素质、管理手段和现代化程序等因系密切相关,因而并不意味着工厂或公司的规模越大越好。如果越过了一定规模程度,不但难以取得规模效益,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大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造成规模而不经济。
案例三 一天某行政学院任职班一小组围绕着国家公务员管理专题开展讨论。其中有一位省人事厅副厅长谈到:当前回避制度的实施已经成为国家公务员的一种主动要求和自觉行为,而在1993年底刚开始实施时,还尚不为人们所理解。这位副厅长讲了这么一个典型案例:S市市长的秘书小王,因为经常在市长身边,就与市长的小女儿“谈”上了,经过
一段较长的时间考验就“成”了。经男女双方“深谋”,王秘书于1994年初突然递交了“双申请”:一是申请结婚;二是申请调离现工作岗位,要求到当时条件最艰苦的原籍B县去工作。当时许多人都不理解,特别是王秘书的父母更是不理解。经过几年磨炼,他现在已是县长了。今天下午接厅里电话,听说他不久还会“破格”提为高级领导。
请问:这位秘书1994年申请调离、后来任县长以及将要任市级领导,合乎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吗?为什么? 不符合。其行为不符合任职回避与地区回避的的有关规定。
1、他是市长小女儿的,两人之间存在近姻亲关系,属于法定的亲属规避关系。2、根据任职回避的规定,王秘书不得担任与市长存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3、根据地方回避的规定,任职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原籍任职。
案例四 李某系某市公安(分)局副局长,其在任期间出勤不出力,工作态度消极,不思进取,觉悟不高;而且其经常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还同局长勤务员一同去嫖娼,影响十分恶劣。鉴于此,在06年底局年度考核中被定为不称职,并经该局局长及其他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直接对其进行降职处理。
请问:
1、李是否符合降职的条件?
2、本案中,对李进行降职的程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提出正确的降职程序。
3、如李对该降职决定不服,其应当怎么做?
答:1、符合,在我国,由于公务员本人不努力,思想作风差,不能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
应当降职。
2、本案中,由该局有关领导研究决定直接将其进行降职处理的方法不合理。
正确的程序如下:由该市公安分局提出降至安排意见,,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李的意见,按照有关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给予降职。
3、李可以在接到降职决定的一个月内想任免机关提出行政要求,并有权向上级主管机关上诉。
案例五
1.小王毕业于某外语学院,3年前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现在××部作为公务员,正在工作,他的一位在异国定居的表哥给他来信,说已为他联系好一所大学,并争取了奖学金,让他辞掉工作,速去学习深造。经过反复考虑,小王终于下定决心辞掉工作出国留学。但他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时,有关部门的领导说小王工作时间不到可辞职的年限,不能批准。小王至此很想不通,认为辞职是公务员的权利,不批准是不对的。而他的同事却笑他不明国家公务员辞职制度。请谈谈你对此的看法。
1.国家公务员辞职制度,是指根据公务员本人意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终止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而辞去现任职务的各种规定。小王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辞职,这是公
务员的一项权利,应当承认并给予保护。但我国的国家公务员辞职制度还规定了辞职的条件。其中规定,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国家公务员,不得辞职。而小王是三年前进入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工作时间还不到5年,所以他的辞职申请不能获得批准。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满5年后,若不触及其他辞职条件,小王是可以辞职并获批准的。
案例六
某局某科共有5名同志,1名科长、1名副科长和3名干部,该科因科长在国外考察学习,日常工作由副科长主持。某天上午8点钟,该科副科长一上班就遇到以下几件事:
(1)科里一名干部在上班途中被摩托车撞倒后昏迷,现正在医院抢救。
(2)办公桌上放着五份需要处理的公文,其中包括一份急件。
(3)局办公室通知:一是接到市政府信访办电话,有十几位下岗职工正在信访办上访。因涉及你科的业务,经请示局长同意,请你们马上派一名同志去协助处理;二是军分区政治部来邀请函,上午9时召开庆“八一”军政座谈会,分管副局长批示你科派一名同志参加。
(4)大学里最要好的同学发来传真,他乘坐的飞机既将于上午10时抵达。
(5)局机关党委通知,上午8时30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要求各科科长参加。
假如你是该科副科长,你将如何处理?请简要说明处理原则和方法。
【参考答案】
原则:
要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公后私的原则,合理安排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方法:
(1)向分管副局长汇报群众上访和下属被撞事件,请示处理意见,然后就中心组学习之事向局党组请假。
(2)马上召集科里的同志开会,通报情况并按照分管副局长的意见,安排工作任务:
① 派一名干部立即去医院并通知家属,协助医院全力抢救。 ② 请另一名干部去参加军政座谈会,会后即去医院、交警部门协助警方调查处理事故。
③ 自己去接待群众上访,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按照以上安排,会后立即行动。
(3)快速地浏览公文,迅速地处理急件,其余的待后处理。
(4)马上去信访办。条件许可的话,打电话给同学向他解释,请他先住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