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间受伤谁承担责任

学生课间受伤谁承担责任

学生课间受伤谁承担责任

案例介绍:小玲课间时和同学打闹,不料被同学用圆规戳伤了眼睛。虽然她在学校受伤,但法院判决学校无责。

昨日,记者采访了法官和律师,对近期审结的几起学生在校受伤案件进行了点评。 案例1 因口角圆规戳伤眼

去年10月,14岁的初一学生小玲(化名)课间与同学小勇 (化名)玩耍时发生争吵,小勇将圆规掷向小玲,导致小玲右眼眼角膜巩膜破裂。

之后,小玲的父母将小勇和学校起诉到乌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审判员点评: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在本案中,学生在课间打闹不可避免,学校对此无法禁止,不存在管理疏忽和过错,也就不用担责。

但如果学生在危险的地方玩耍、以危险的方式游戏、以危险的手段开玩笑,而教师发现了不制止,那么学校应对事故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案例2:接球时后脑勺着地

初三学生李浩(化名)下午课间活动时和同学踢足球,他跳起来接球时跌倒,后脑勺着地。因无明显外伤,李浩没在意。次日上体育课,他又和同学踢球,但头很晕。这时,老师才知道李浩前一天跌倒的事,随即将他送到医院,检查发现他脑部已积血。老师急忙通知家长,但仍没挽回李浩的生命。

李浩的父母以学校未尽注意义务为由,将学校告到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但被法院驳回。 新疆君冠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若成点评: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学校存在疏忽或过失,未尽到相应教育、管理与保护的职责与义务,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而本案不属于学校责任事故。李浩受伤是其在课外活动时踢球跌倒的偶发行为所致。次日课堂上教师的教学活动并无不当。

根据 《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自己的行为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因此,李浩的死亡后果应由其监护人自行承担。

案例3:抢蹲位孩子被抓伤

强强和超超都是内地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一天下课后,强强和超超一起冲向卫生间。因为只剩一个蹲位,两个孩子谁都不肯让步。推搡中,超超被强强抓伤了脸和手。

后来超超的父母将强强和学校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超超父母对学校的起诉。

新疆君冠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若成点评:

前不久,我在内地代理了这起案子。在本案中,超超的家长认为学校未尽到看管责任,才使孩子受伤。但法院认为应由学生方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无责。理由是学校曾公布了类似事情的处理结果。另外,老师无法在公厕内实施看护。

当然,如果学校公厕疏于打扫导致学生滑倒受伤,学校就要担责了。

六种情况学校不担责

天山区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冯疆桦认为,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若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一旦学生因此受伤,学校要承担责任。

另外,《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无法律责任:

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学生自杀、自伤的;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学生课间受伤谁承担责任

学生课间受伤谁承担责任

案例介绍:小玲课间时和同学打闹,不料被同学用圆规戳伤了眼睛。虽然她在学校受伤,但法院判决学校无责。

昨日,记者采访了法官和律师,对近期审结的几起学生在校受伤案件进行了点评。 案例1 因口角圆规戳伤眼

去年10月,14岁的初一学生小玲(化名)课间与同学小勇 (化名)玩耍时发生争吵,小勇将圆规掷向小玲,导致小玲右眼眼角膜巩膜破裂。

之后,小玲的父母将小勇和学校起诉到乌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审判员点评: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在本案中,学生在课间打闹不可避免,学校对此无法禁止,不存在管理疏忽和过错,也就不用担责。

但如果学生在危险的地方玩耍、以危险的方式游戏、以危险的手段开玩笑,而教师发现了不制止,那么学校应对事故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案例2:接球时后脑勺着地

初三学生李浩(化名)下午课间活动时和同学踢足球,他跳起来接球时跌倒,后脑勺着地。因无明显外伤,李浩没在意。次日上体育课,他又和同学踢球,但头很晕。这时,老师才知道李浩前一天跌倒的事,随即将他送到医院,检查发现他脑部已积血。老师急忙通知家长,但仍没挽回李浩的生命。

李浩的父母以学校未尽注意义务为由,将学校告到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但被法院驳回。 新疆君冠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若成点评: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学校存在疏忽或过失,未尽到相应教育、管理与保护的职责与义务,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而本案不属于学校责任事故。李浩受伤是其在课外活动时踢球跌倒的偶发行为所致。次日课堂上教师的教学活动并无不当。

根据 《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自己的行为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因此,李浩的死亡后果应由其监护人自行承担。

案例3:抢蹲位孩子被抓伤

强强和超超都是内地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一天下课后,强强和超超一起冲向卫生间。因为只剩一个蹲位,两个孩子谁都不肯让步。推搡中,超超被强强抓伤了脸和手。

后来超超的父母将强强和学校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超超父母对学校的起诉。

新疆君冠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若成点评:

前不久,我在内地代理了这起案子。在本案中,超超的家长认为学校未尽到看管责任,才使孩子受伤。但法院认为应由学生方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无责。理由是学校曾公布了类似事情的处理结果。另外,老师无法在公厕内实施看护。

当然,如果学校公厕疏于打扫导致学生滑倒受伤,学校就要担责了。

六种情况学校不担责

天山区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冯疆桦认为,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若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一旦学生因此受伤,学校要承担责任。

另外,《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无法律责任:

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学生自杀、自伤的;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相关文章

  • 课间游戏摔伤了孩子两方孩子家长.学校.保险公司如何划分赔偿责任?
  • 课间游戏摔伤了孩子 两方孩子家长.学校.保险公司如何划分赔偿责任? 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记者张杰李鹏飞通讯员丁华峰 基本案情 小强和小刚均为郑州某小学四年级一班的学生.课间活动期间,小强与一个同学一组,小刚和另一个同学一组在楼道里玩 ...查看


  • 意外伤害责任及赔偿
  • 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各方应负相应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0:03 贵州日报 [案例1:校方的責任]松桃自治县第三完小学生家长龙秀云夫妇反映:今年3月11日,其在第三完小三年级一班读书的儿子 ...查看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要点解读
  • 随着依法执教理念的进一步贯彻和执行,在教师资格考试中,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越来越成为考查的重点之一.在所有的法律文件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历来是广大老师和学生最为头疼的法律.这部文件对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划分.事故损害的赔偿.事 ...查看


  • 学生安全事故责任处理办法2014.9.28
  • <学生安全事故责任处理办法> "生命有贵千金,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教师的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行为,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结 ...查看


  • 小学生课间伤残,学校未必担责 钱夙伟
  • 老师毕竟不是一对一的保姆,不可能在课外活动的时间,都能做到对学生之间的打闹及时发现和制止. 课间活动时因争抢篮球,四年级小学生小浩(化名)被六年级的小勇(化名)推倒,致左手骺损伤.伸指肌腱损伤,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他将学校.小勇及其母亲告 ...查看


  • 案例1陌生人闯入
  • 案例1: 今年6岁的小喻(化名) 是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太阳岛幼儿园大大班的学生,去年9月23日课间操期间,小喻玩过桥游戏时摔倒,造成右手前臂尺骨中断骨折.受伤后至2010年3月间,小喻住院两次共花费各项费用1.3万余元,该笔治疗费用已由幼儿园 ...查看


  • 学生安全告知书
  • 合肥学之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培养协议附件 尊敬的 同学及家长: 为了能更好地为您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响应安全教育的号召,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我们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的普及和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维护教学 ...查看


  • 高二男生向女生表白被拒 拿刀砍伤对方耳朵
  • 制图:李哲 青苹果之恋:从不能自拔到不能自制 一名高二男生向同班女同学表白被拒,拿刀砍伤女孩耳朵 核心提示 想和同班同学小芳恋爱不成,高二学生小成手持水果刀,向她砍去.10月27日,在郑州市一所高中,学生们课间休息的时候,这起血案发生.包括 ...查看


  • 三年级法制教育教案
  • 第一课 学生在校一日要求 教学内容:学生在校一日要求. 教学目标 1.知道上学.早读:集会:早操:上课:课间:午餐.午休:午间眼保健操播.:值日:放学的具体要求. 2.在日常学习活动中能按照学校的要求去做. 教学重点:知道早读.集会.早操.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