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专业实务》考试大纲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参加考试人员了解、熟悉或掌握从事核安全工作必须的业务技能,以提高参加考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科目是从事核安全审评、核安全监督、民用核设施操纵与运行、核质量保证、辐射防护、辐射环境监测和其他与核安全密切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考试内容
一、反应堆工程
1. 了解核动力厂和其他反应堆的类型及基本工作原理。
2. 熟悉我国核动力厂和其他反应堆的主要系统功能。
3. 熟悉反应堆堆本体结构材料的基本安全问题。
4. 了解核燃料、燃料组件及其结构材料。
5. 熟悉反应性、反应性控制及反应堆的功率分布和影响反应性的因素。
6. 熟悉反应堆堆内释热,堆内传热和冷却剂的沸腾。
7. 熟悉反应堆及其动力装置功率控制的基本概念。
8. 了解反应堆保护系统的工作原理。
9. 掌握核动力厂和其他反应堆设计的基本安全要求:
多层屏障与纵深防御在核动力厂的具体体现、安全功能和部分分级、单一故障准则、共模/因故障、故障安全、冗余性、多样性、独立性,安全功能、事故防止与动力厂安全特性(对假想初因事件的响应)、内部和外部事件、实物保护、设计验证等。
10. 熟悉核动力厂事故分析,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
11. 了解核动力厂防火设计。
12. 了解核动力厂的概率安全分析及其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13. 熟悉核级机械设备与部件的核安全基本要求以及核级仪表、控制和电力系统部件的核安全基本要求。
14. 掌握核动力厂和其他反应堆运行的基本安全要求:
运行限值和条件;运行规程;安全重要物项的维修/试验/检查;堆芯和燃料管理;辐射防护和放射性废物管理;运行经验反馈;核动力厂的改造等。
15. 掌握核动力厂和其他反应堆运行的安全管理。
核动力厂首次半截燃料的必要条件;对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组织机构,运行管理者和运行人员的基本要求;对运行规程的管理要求;核事件分级及事件报告制度;对流出物和固体放射性废物管理的监督;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定期安全审查;退役等。
16. 了解核动力厂的在役检查和定期试验。
17. 了解核材料管制。
18. 熟悉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二、铀(钍)矿与伴生放射性矿
1. 了解铀(钍)矿以及伴生放射性矿生产的辐射防护和环境防护的基本要求。
2. 了解国家及省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
3. 了解在生产中天然放射性核素的含量、浓集与转移。
4. 熟悉铀(钍)矿与伴生放射性矿环境辐射水平的监测技术。
5. 了解对氡及其子体的监测方法。
6. 掌握基本的降氡方法。
7. 掌握铀(钍)矿生产、退役的辐射防护标准。
8. 了解废石场及尾矿库的选项卡址、运行以及关闭后的长期稳定性要求。
9. 了解水冶厂的生产工艺及主要的辐射安全要求。
10. 熟悉水冶厂的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技术。
11. 了解地浸、堆浸废水对环境安全的影响及其治理技术。
12. 了解废石场及尾矿库关闭后的环境整治及长期监护要求。
13. 了解事故应急监测和相关的补救措施。
三、核燃料加工、处理与放射性物质运输
1. 熟悉自持裂变反应的基本原理及临界安全。
2. 了解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辐射防护大纲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3. 了解富集(浓缩)铀生产的基本原理与工艺流程。
4. 了解精制和转化的基本原理与工艺流程。
5. 掌握精制和转化的主要核安全问题。
6. 掌握与富集(浓缩)铀生产有关的核安全问题。
7. 了解核燃料加工和燃料元件制造的工艺流程。
8. 掌握核燃料加工和燃料元件制造过程中的核安全问题。
9. 了解乏燃料后处理的基本原理和工艺流程。
10. 掌握乏燃料后处理过程中的核安全问题。
11. 熟悉乏燃料贮存和运输的安全问题。
12. 了解放射性物质(含放射性废物)运输的安全准则与管理要求。
13. 熟悉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的保安要求。
14. 熟悉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四、核技术应用
1. 了解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 了解对核技术应用项目的行政审批程序和要求。
3. 熟悉常用的放射源或放射性同位素的辐射特性,理化性质,可能的危害以及典型核技术应用项目的污染源项分析。
4. 熟悉加速器的主要辐射危害因素及辐射防护的基本要求。
5. 了解对α、β、γ、a 、n 的辐射探测及防护技术。
6. 掌握放射源使用、贮存的核安全要求和保安要求。
7. 熟悉大型辐照装置安全联锁的基本要求。
8. 熟悉核技术应用活动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要求和控制措施。
9. 掌握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措施。
10.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应急监测手段。
11. 熟悉放射性废物送贮的安全要求。
12. 熟悉放射性废源返回生产厂家或送贮的政策。
13. 了解核技术应用废物贮存库场址选择的特点和基本要求。
五、放射性废物管理与核设施退役
1. 熟悉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关于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九条基本原则。
2. 了解放射性废液、废气的净化技术。
3. 了解计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控制与监测技术。
4. 了解放射性废液的固化技术及固化体性能要求。
5. 掌握放射性废物分类及其处置的基本要求。
6. 了解中、低放废物处置场的选址、运行、关闭和长期监护的安全要求。
7. 熟悉放射性废物处理、整备、贮存、处置的主要技术。
8. 了解高放废物玻璃固化及地质处置的概念。
9. 了解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减容技术。
10. 熟悉核与辐射设施退役的管理要求。
11. 掌握核与辐射设施退役技术的基础及主要的核安全与辐射安全问题。
12. 掌握核与辐射设施退役中的放射性废物管理以及辐射监测和辐射防护要求。
13. 了解在出现异常事件、事故时报应急响应要求。
14. 熟悉对放射性废物的保安要求。
六、核设施选址
1. 掌握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
2. 熟悉核电厂选址的任务和要求。
3. 熟悉核电厂选址应考虑的基本因素。
4. 熟悉核电厂选址总准则。
5. 熟悉确定外部自然事件及人为事件设计基准的准则。
6. 掌握确定核电厂对区域潜在影响的准则。
7. 熟悉考虑人口因素和应急计划的准则。
8. 熟悉对外部事件设计基准的评价:
由于降水和其它原因引起的洪水;因地震引起的波浪;因档水构筑物受破坏而引起的洪水及波浪;地表断裂;斜坡不稳定性;地表塌陷、沉降或隆起;地震;基土液化;龙卷风;热带气旋;其他重要自然现象和极端条件;飞机坠毁;化学品爆炸;影响堆芯长期排热的厂址参数;其他重要的人为事件;基本性能。
9. 熟悉影响核电厂对其所在区域产生影响的厂址特征的评价:
放射性物质的大气弥散;放射性物质的地表水弥散;放射性物质的地下水弥散;人口分布;土地和水的利用;环境的放射性本底。
10. 熟悉低中放废物近地表处置场场址选择的特点和基本要求。
11. 了解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库场址选择的特点和基本要求。
七、质量保证
1. 掌握核质量保证法规和导则的基本结构和内容。
2. 熟悉建立核设施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
3. 熟悉质量保证大纲文件。
4. 熟悉质量检查和试验的控制。
5. 掌握对不符合项的控制和纠正措施的实施。
6. 掌握文件控制和质量保证记录制度。
7. 熟悉质量保证监查。
8. 了解管理部门的审核。
9. 了解设计中的质量保证。
10. 熟悉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
11. 熟悉物项制造中质量保证。
12. 熟悉核设施建造、调试和运行期间的质量保证。
《核安全专业实务》考试大纲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参加考试人员了解、熟悉或掌握从事核安全工作必须的业务技能,以提高参加考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科目是从事核安全审评、核安全监督、民用核设施操纵与运行、核质量保证、辐射防护、辐射环境监测和其他与核安全密切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考试内容
一、反应堆工程
1. 了解核动力厂和其他反应堆的类型及基本工作原理。
2. 熟悉我国核动力厂和其他反应堆的主要系统功能。
3. 熟悉反应堆堆本体结构材料的基本安全问题。
4. 了解核燃料、燃料组件及其结构材料。
5. 熟悉反应性、反应性控制及反应堆的功率分布和影响反应性的因素。
6. 熟悉反应堆堆内释热,堆内传热和冷却剂的沸腾。
7. 熟悉反应堆及其动力装置功率控制的基本概念。
8. 了解反应堆保护系统的工作原理。
9. 掌握核动力厂和其他反应堆设计的基本安全要求:
多层屏障与纵深防御在核动力厂的具体体现、安全功能和部分分级、单一故障准则、共模/因故障、故障安全、冗余性、多样性、独立性,安全功能、事故防止与动力厂安全特性(对假想初因事件的响应)、内部和外部事件、实物保护、设计验证等。
10. 熟悉核动力厂事故分析,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
11. 了解核动力厂防火设计。
12. 了解核动力厂的概率安全分析及其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13. 熟悉核级机械设备与部件的核安全基本要求以及核级仪表、控制和电力系统部件的核安全基本要求。
14. 掌握核动力厂和其他反应堆运行的基本安全要求:
运行限值和条件;运行规程;安全重要物项的维修/试验/检查;堆芯和燃料管理;辐射防护和放射性废物管理;运行经验反馈;核动力厂的改造等。
15. 掌握核动力厂和其他反应堆运行的安全管理。
核动力厂首次半截燃料的必要条件;对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组织机构,运行管理者和运行人员的基本要求;对运行规程的管理要求;核事件分级及事件报告制度;对流出物和固体放射性废物管理的监督;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定期安全审查;退役等。
16. 了解核动力厂的在役检查和定期试验。
17. 了解核材料管制。
18. 熟悉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二、铀(钍)矿与伴生放射性矿
1. 了解铀(钍)矿以及伴生放射性矿生产的辐射防护和环境防护的基本要求。
2. 了解国家及省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
3. 了解在生产中天然放射性核素的含量、浓集与转移。
4. 熟悉铀(钍)矿与伴生放射性矿环境辐射水平的监测技术。
5. 了解对氡及其子体的监测方法。
6. 掌握基本的降氡方法。
7. 掌握铀(钍)矿生产、退役的辐射防护标准。
8. 了解废石场及尾矿库的选项卡址、运行以及关闭后的长期稳定性要求。
9. 了解水冶厂的生产工艺及主要的辐射安全要求。
10. 熟悉水冶厂的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技术。
11. 了解地浸、堆浸废水对环境安全的影响及其治理技术。
12. 了解废石场及尾矿库关闭后的环境整治及长期监护要求。
13. 了解事故应急监测和相关的补救措施。
三、核燃料加工、处理与放射性物质运输
1. 熟悉自持裂变反应的基本原理及临界安全。
2. 了解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辐射防护大纲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3. 了解富集(浓缩)铀生产的基本原理与工艺流程。
4. 了解精制和转化的基本原理与工艺流程。
5. 掌握精制和转化的主要核安全问题。
6. 掌握与富集(浓缩)铀生产有关的核安全问题。
7. 了解核燃料加工和燃料元件制造的工艺流程。
8. 掌握核燃料加工和燃料元件制造过程中的核安全问题。
9. 了解乏燃料后处理的基本原理和工艺流程。
10. 掌握乏燃料后处理过程中的核安全问题。
11. 熟悉乏燃料贮存和运输的安全问题。
12. 了解放射性物质(含放射性废物)运输的安全准则与管理要求。
13. 熟悉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的保安要求。
14. 熟悉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四、核技术应用
1. 了解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 了解对核技术应用项目的行政审批程序和要求。
3. 熟悉常用的放射源或放射性同位素的辐射特性,理化性质,可能的危害以及典型核技术应用项目的污染源项分析。
4. 熟悉加速器的主要辐射危害因素及辐射防护的基本要求。
5. 了解对α、β、γ、a 、n 的辐射探测及防护技术。
6. 掌握放射源使用、贮存的核安全要求和保安要求。
7. 熟悉大型辐照装置安全联锁的基本要求。
8. 熟悉核技术应用活动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要求和控制措施。
9. 掌握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措施。
10.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应急监测手段。
11. 熟悉放射性废物送贮的安全要求。
12. 熟悉放射性废源返回生产厂家或送贮的政策。
13. 了解核技术应用废物贮存库场址选择的特点和基本要求。
五、放射性废物管理与核设施退役
1. 熟悉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关于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九条基本原则。
2. 了解放射性废液、废气的净化技术。
3. 了解计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控制与监测技术。
4. 了解放射性废液的固化技术及固化体性能要求。
5. 掌握放射性废物分类及其处置的基本要求。
6. 了解中、低放废物处置场的选址、运行、关闭和长期监护的安全要求。
7. 熟悉放射性废物处理、整备、贮存、处置的主要技术。
8. 了解高放废物玻璃固化及地质处置的概念。
9. 了解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减容技术。
10. 熟悉核与辐射设施退役的管理要求。
11. 掌握核与辐射设施退役技术的基础及主要的核安全与辐射安全问题。
12. 掌握核与辐射设施退役中的放射性废物管理以及辐射监测和辐射防护要求。
13. 了解在出现异常事件、事故时报应急响应要求。
14. 熟悉对放射性废物的保安要求。
六、核设施选址
1. 掌握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
2. 熟悉核电厂选址的任务和要求。
3. 熟悉核电厂选址应考虑的基本因素。
4. 熟悉核电厂选址总准则。
5. 熟悉确定外部自然事件及人为事件设计基准的准则。
6. 掌握确定核电厂对区域潜在影响的准则。
7. 熟悉考虑人口因素和应急计划的准则。
8. 熟悉对外部事件设计基准的评价:
由于降水和其它原因引起的洪水;因地震引起的波浪;因档水构筑物受破坏而引起的洪水及波浪;地表断裂;斜坡不稳定性;地表塌陷、沉降或隆起;地震;基土液化;龙卷风;热带气旋;其他重要自然现象和极端条件;飞机坠毁;化学品爆炸;影响堆芯长期排热的厂址参数;其他重要的人为事件;基本性能。
9. 熟悉影响核电厂对其所在区域产生影响的厂址特征的评价:
放射性物质的大气弥散;放射性物质的地表水弥散;放射性物质的地下水弥散;人口分布;土地和水的利用;环境的放射性本底。
10. 熟悉低中放废物近地表处置场场址选择的特点和基本要求。
11. 了解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库场址选择的特点和基本要求。
七、质量保证
1. 掌握核质量保证法规和导则的基本结构和内容。
2. 熟悉建立核设施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
3. 熟悉质量保证大纲文件。
4. 熟悉质量检查和试验的控制。
5. 掌握对不符合项的控制和纠正措施的实施。
6. 掌握文件控制和质量保证记录制度。
7. 熟悉质量保证监查。
8. 了解管理部门的审核。
9. 了解设计中的质量保证。
10. 熟悉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
11. 熟悉物项制造中质量保证。
12. 熟悉核设施建造、调试和运行期间的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