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规与实务》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民航法规与实务 课程编号:
适用对象:13级空中乘务专业 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 总学时数:50 学分
一、本课程的教学任务 1、课程性质
《民航法规与实务》分为9个学习单元,主要内容包括民航法规概述、空中航行法律制度、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民用机场管理法律制度、航空运输合同、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制度。本书紧扣高职院校的教学特点,在语言表述上,做到通俗易懂。在内容安排上,既注重基本概念的介绍,更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在结构上,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其中,“学习提示”指出了各学习单元应掌握的主要内容,“背景知识链接”从纵横两方面介绍了各学习单元的背景知识;“案例分析”旨在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复习思考题”帮助学生检查学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 2、课程的地位:专业必修课 3、教学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全面认识民航法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民航法规概述、空中航行法律制度、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民用机场管理法律制度、航空运输合同、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制度。使学生具备民航法律意识,掌握民航法规知识,熟悉各个民航法规操作流程,成为一名能够适应岗位需求的熟悉各项法规的民航工作人员。
二、教学要求和教学任务
学习单元一 民航法规概述 (2 课时)
【教学要求】掌握航空法的名称和定义、明确航空法的调整对象和性质、了解航空法的特点。
【教学重点】掌握航空法的名称和定义。 【教学难点】理解航空法的定义。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航空法的概念 一、航空法的名称 二、航空法的定义 三、航空法的调整对象 四、航空法的性质 第二节 航空法的特点 一、航空法的独立性 二、航空法的综合性 三、航空法的国际性 四、航空法是平时法
第五节 中国民航事业及其法制建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四、航空法的地位和作用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二 空中航行法律制度(6课时)
【教学要求】明确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掌握各项领空管理制度。掌握国际空中航行的一般规则,掌握航空器的过境通行权、海道通行权、公海等区域的航行规则。了解如何对外国航空器入侵进行拦截和处理。
【教学重点】领空的概念、主权的法律性质、领空管理制度、国际空中航行。 【教学难点】领空概念及其管理制度。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一、领空的概念
三、领空主权的法律性质
四、在航空法中没有“无害通过权” 第二节 领空管理制度
一、禁区、限制区和危险区 二、空中交通规则
三、入境和放行的法律和规章 四、防空识别区
第三节 国际空中航行
一、国际空中航行的一般规则
二、公海和专属经济区上空飞行自由
三、航空器的“过境通行权”和“群岛海道通过权” 第四节 领空主权的保护 一、外国航空器的入侵 二、拦截
三、应避免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三 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4课时)
【教学要求】掌握民用航空器的概念及分类;理解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及登记。 明确民用航空器的权利、掌握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
【教学重点】民用航空器的概念、分类及登记,航空器的权利及适航管理。 【教学难点】民用航空器的权利及适航管理。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民用航空器的概念及分类 一、民用航空器的概念 二、民用航空器的分类
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及登记 一、民用航空器国籍的概念和意义 二、民用航空器国籍的登记 第三节 民用航空器的权利
一、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 二、民用航空器的抵押权 三、民用航空器的优先权 四、民用航空器的租赁 第四节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 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概述 二、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内容 三、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机关 四、违反适航管理的法律责任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四 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4课时)
【教学要求】明确航空人员的概念、掌握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明确航空器机长的法律地位。
【教学重点】掌握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 【教学难点】明确航空人员概念。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航空人员的概念 一、航空人员的定义 二、航空人员的地位 三、航空人员的责任 第二节 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航空人员的执照及分类 二、航空人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 三、航空人员的工作时限 四、航空体检制度
第三节 航空器机长的法律地位 一、机组与机长
二、机长的资格 三、机长的职责 四、机长的权力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五 民用机场管理法律制度(4课时)
【教学要求】明确民用机场的概念及分类、了解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制度和流程;掌握各项民用机场的使用与管理法律制度、掌握安全检查各项规定。 【教学重点】掌握各项民用机场的使用与管理法律制度、掌握安全检查各项规定。
【教学难点】了解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制度和流程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民用机场的概念及分类 一、民用机场的概念 二、民用机场的分类
第二节 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 一、民用机场的规划布局原则 二、民用机场总体规划 三、民用机场建设
第三节 民用机场的使用与管理 一、民用机场使用许可的一般规定 二、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三、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的变更及换发 四、民用机场的名称管理 五、法律责任
第四节 民用机场的安全检查 一、民用机场安全检查的概述 二、我国民用机场安全检查的规定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六 航空运输合同(6课时)
【教学要求】明确航空运输合同概念、特征及分类、掌握各项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掌握各项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明确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范围。
【教学重点】掌握各项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教学难点】明确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范围。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航空运输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航空运输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三、航空运输合同的特征
第二节 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一、航空旅客及行李运输合同 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 三、航空运输合同的解释原则 第三节 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 一、国际条约 二、国内法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七 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6课时)
【教学要求】了解民航保险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各项民航保险的种类和具体内容;掌握民航保险的索赔、理赔的原则和程序、争议的判决等。 【教学重点】掌握各项民航保险的种类和具体内容;掌握民航保险的索赔、理赔的原则和程序、争议的判决
【教学难点】掌握民航保险的索赔、理赔的原则和程序、争议的判决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民用航空保险概述 二、民用航空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第二节 民用航空保险的种类 一、航空器机身险 二、航空承运人法定责任险 三、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 四、航空货物运输险 五、机场责任保险 六、空中交通管制责任保险 七、航空产品责任保险 第三节 民用航空保险的理赔 一、民用航空保险的索赔
二、民用航空保险理赔的原则和程序 三、民用航空保险争议的判决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八 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4课时) 【教学要求】明确对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的概念、掌握我国《民用航空法》对第三人理赔责任的各项规定;了解航空器噪声、声震和空中碰撞产生的问题
【教学重点】掌握我国《民用航空法》对第三人理赔责任的各项规定。 【教学难点】明确对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的概念。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对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概述 一、对第三人损害的概念
第三节 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
一、责任原则 二、责任承担人 三、责任担保 四、诉讼时效 五、法律的适用范围
六、关于对地面第三人损害赔偿金的计算问题 第四节 航空器噪声、声震和空中碰撞 一、航空器噪声和声震的损害问题 二、空中碰撞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九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制度(4课时)
【教学要求】掌握民航对劫持航空器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破坏航空器罪、破坏航空设施罪等的处理规定;掌握非法携带或运输违禁物品罪、传递虚假情报扰乱正常飞行罪、聚众扰乱民用机场秩序罪、航空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罪等的处理规定。
【教学重点】掌握我国对民航犯罪和刑法的规定。 【教学难点】掌握我国对民航犯罪和刑法的规定。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三节 我国对民用航空犯罪和刑法的规定 一、劫持航空器罪 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三、破坏航空器罪 四、破坏航空设施罪
五、非法携带或运输违禁物品罪 六、传递虚假情报扰乱正常飞行秩序罪 七、聚众扰乱民用机场秩序罪 八、航空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罪
九、关于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其他规定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十 附录法规(6课时)
【教学要求】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际民用航空公约》2个关键法规。
【教学重点】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教学难点】《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和我国法律的适用。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附录
附录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附录B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三、实践环节基本要求
(一) 本大纲是根据民航运输类专业“十二五”规划教材《民航法规与实务》制定的,是本课程任课教师制定教学计划的主要依据。
(二) 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航空业,使学生以更精准的掌握空乘礼仪的相关基础知识。
(三) 加强课堂的活泼气氛,提倡学生去观察,去练习,去掌握,去运用提高自学能力。 四、成绩考核
考核方式:考试。平时的课堂回答问题的能力。
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30%,考勤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50% 五、参考资料
使用教材:
民航法规与实务《民航法规与实务》,国防工业出版社 2015年1月 参考资料: 无
六、课程教学时数总分配表
执笔人:傅晓 审定:
2015年3月6日
《民航法规与实务》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民航法规与实务 课程编号:
适用对象:13级空中乘务专业 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 总学时数:50 学分
一、本课程的教学任务 1、课程性质
《民航法规与实务》分为9个学习单元,主要内容包括民航法规概述、空中航行法律制度、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民用机场管理法律制度、航空运输合同、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制度。本书紧扣高职院校的教学特点,在语言表述上,做到通俗易懂。在内容安排上,既注重基本概念的介绍,更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在结构上,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其中,“学习提示”指出了各学习单元应掌握的主要内容,“背景知识链接”从纵横两方面介绍了各学习单元的背景知识;“案例分析”旨在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复习思考题”帮助学生检查学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 2、课程的地位:专业必修课 3、教学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全面认识民航法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民航法规概述、空中航行法律制度、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民用机场管理法律制度、航空运输合同、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制度。使学生具备民航法律意识,掌握民航法规知识,熟悉各个民航法规操作流程,成为一名能够适应岗位需求的熟悉各项法规的民航工作人员。
二、教学要求和教学任务
学习单元一 民航法规概述 (2 课时)
【教学要求】掌握航空法的名称和定义、明确航空法的调整对象和性质、了解航空法的特点。
【教学重点】掌握航空法的名称和定义。 【教学难点】理解航空法的定义。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航空法的概念 一、航空法的名称 二、航空法的定义 三、航空法的调整对象 四、航空法的性质 第二节 航空法的特点 一、航空法的独立性 二、航空法的综合性 三、航空法的国际性 四、航空法是平时法
第五节 中国民航事业及其法制建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四、航空法的地位和作用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二 空中航行法律制度(6课时)
【教学要求】明确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掌握各项领空管理制度。掌握国际空中航行的一般规则,掌握航空器的过境通行权、海道通行权、公海等区域的航行规则。了解如何对外国航空器入侵进行拦截和处理。
【教学重点】领空的概念、主权的法律性质、领空管理制度、国际空中航行。 【教学难点】领空概念及其管理制度。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一、领空的概念
三、领空主权的法律性质
四、在航空法中没有“无害通过权” 第二节 领空管理制度
一、禁区、限制区和危险区 二、空中交通规则
三、入境和放行的法律和规章 四、防空识别区
第三节 国际空中航行
一、国际空中航行的一般规则
二、公海和专属经济区上空飞行自由
三、航空器的“过境通行权”和“群岛海道通过权” 第四节 领空主权的保护 一、外国航空器的入侵 二、拦截
三、应避免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三 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4课时)
【教学要求】掌握民用航空器的概念及分类;理解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及登记。 明确民用航空器的权利、掌握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
【教学重点】民用航空器的概念、分类及登记,航空器的权利及适航管理。 【教学难点】民用航空器的权利及适航管理。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民用航空器的概念及分类 一、民用航空器的概念 二、民用航空器的分类
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及登记 一、民用航空器国籍的概念和意义 二、民用航空器国籍的登记 第三节 民用航空器的权利
一、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 二、民用航空器的抵押权 三、民用航空器的优先权 四、民用航空器的租赁 第四节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 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概述 二、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内容 三、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机关 四、违反适航管理的法律责任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四 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4课时)
【教学要求】明确航空人员的概念、掌握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明确航空器机长的法律地位。
【教学重点】掌握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 【教学难点】明确航空人员概念。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航空人员的概念 一、航空人员的定义 二、航空人员的地位 三、航空人员的责任 第二节 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航空人员的执照及分类 二、航空人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 三、航空人员的工作时限 四、航空体检制度
第三节 航空器机长的法律地位 一、机组与机长
二、机长的资格 三、机长的职责 四、机长的权力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五 民用机场管理法律制度(4课时)
【教学要求】明确民用机场的概念及分类、了解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制度和流程;掌握各项民用机场的使用与管理法律制度、掌握安全检查各项规定。 【教学重点】掌握各项民用机场的使用与管理法律制度、掌握安全检查各项规定。
【教学难点】了解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制度和流程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民用机场的概念及分类 一、民用机场的概念 二、民用机场的分类
第二节 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 一、民用机场的规划布局原则 二、民用机场总体规划 三、民用机场建设
第三节 民用机场的使用与管理 一、民用机场使用许可的一般规定 二、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三、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的变更及换发 四、民用机场的名称管理 五、法律责任
第四节 民用机场的安全检查 一、民用机场安全检查的概述 二、我国民用机场安全检查的规定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六 航空运输合同(6课时)
【教学要求】明确航空运输合同概念、特征及分类、掌握各项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掌握各项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明确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范围。
【教学重点】掌握各项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教学难点】明确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范围。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航空运输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航空运输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三、航空运输合同的特征
第二节 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一、航空旅客及行李运输合同 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 三、航空运输合同的解释原则 第三节 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 一、国际条约 二、国内法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七 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6课时)
【教学要求】了解民航保险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各项民航保险的种类和具体内容;掌握民航保险的索赔、理赔的原则和程序、争议的判决等。 【教学重点】掌握各项民航保险的种类和具体内容;掌握民航保险的索赔、理赔的原则和程序、争议的判决
【教学难点】掌握民航保险的索赔、理赔的原则和程序、争议的判决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民用航空保险概述 二、民用航空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第二节 民用航空保险的种类 一、航空器机身险 二、航空承运人法定责任险 三、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 四、航空货物运输险 五、机场责任保险 六、空中交通管制责任保险 七、航空产品责任保险 第三节 民用航空保险的理赔 一、民用航空保险的索赔
二、民用航空保险理赔的原则和程序 三、民用航空保险争议的判决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八 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4课时) 【教学要求】明确对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的概念、掌握我国《民用航空法》对第三人理赔责任的各项规定;了解航空器噪声、声震和空中碰撞产生的问题
【教学重点】掌握我国《民用航空法》对第三人理赔责任的各项规定。 【教学难点】明确对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的概念。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对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概述 一、对第三人损害的概念
第三节 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
一、责任原则 二、责任承担人 三、责任担保 四、诉讼时效 五、法律的适用范围
六、关于对地面第三人损害赔偿金的计算问题 第四节 航空器噪声、声震和空中碰撞 一、航空器噪声和声震的损害问题 二、空中碰撞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九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制度(4课时)
【教学要求】掌握民航对劫持航空器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破坏航空器罪、破坏航空设施罪等的处理规定;掌握非法携带或运输违禁物品罪、传递虚假情报扰乱正常飞行罪、聚众扰乱民用机场秩序罪、航空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罪等的处理规定。
【教学重点】掌握我国对民航犯罪和刑法的规定。 【教学难点】掌握我国对民航犯罪和刑法的规定。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第三节 我国对民用航空犯罪和刑法的规定 一、劫持航空器罪 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三、破坏航空器罪 四、破坏航空设施罪
五、非法携带或运输违禁物品罪 六、传递虚假情报扰乱正常飞行秩序罪 七、聚众扰乱民用机场秩序罪 八、航空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罪
九、关于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其他规定 复习思考题
学习单元十 附录法规(6课时)
【教学要求】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际民用航空公约》2个关键法规。
【教学重点】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教学难点】《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和我国法律的适用。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 【教学内容】 附录
附录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附录B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三、实践环节基本要求
(一) 本大纲是根据民航运输类专业“十二五”规划教材《民航法规与实务》制定的,是本课程任课教师制定教学计划的主要依据。
(二) 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航空业,使学生以更精准的掌握空乘礼仪的相关基础知识。
(三) 加强课堂的活泼气氛,提倡学生去观察,去练习,去掌握,去运用提高自学能力。 四、成绩考核
考核方式:考试。平时的课堂回答问题的能力。
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30%,考勤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50% 五、参考资料
使用教材:
民航法规与实务《民航法规与实务》,国防工业出版社 2015年1月 参考资料: 无
六、课程教学时数总分配表
执笔人:傅晓 审定: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