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麓搬 编辑 同 志 : 在 法律 面前一律平等 。 ”哑巴也是一样 的, 果他 的基本 如权利受到他 人侵 害而遭受损失时 ,有依照法律规定获得 保护或者得 到赔偿损失 的权利 。如果他 以自己有生理 缺 我 们村 上 有一 个娃 张 的 哑 巴 , 年 夏 天 因浇 去水 问 题 与 本 村 农 民 刘 祥 发 生 了纠 纷 , 互扭 打 起 相 来 ,后 来被 人 劝 解拉 开 。 为 此 ,哑 巴 张 某 怀 十 在 艮 心 。有 一 天 晚 上 趁 人 不 备 。 刘祥 家 的 麦 垛 边 上 放 了 一 把 火 , 毁 了 刘 祥 的 麦 在 烧 子 刘 祥 准 备 诉诸 法律 解 决 , 是 有人 却 说 , 告 到 法 院 可 你陷而无视法律 , 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 民主权利 , 同样也要依照法律追 究其刑事责任 。聋哑人和盲人不属 于无责任能力的人 ,因为他们并没有丧失辨别和控制 自 己行为的能力。但是 , 由于他们在生理上有某些缺 陷, 智 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辨别是非善恶 的能力毕竟 比正常人 要差一些 ,从而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 响他们对周 围事 物 的了解 , 甚至作 出错误 的判断 。 因此 , 国《 我 刑法 》 十 第 九条规定 :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可 以从轻 、 “ 减 轻或者免除处罚 。 这一规定首先 明确无误 的指出 , 哑 ” 聋 人犯罪 同样是要依法惩处的 。 同时 , 又体现了我国刑法 实 事求 是和人道主义 的精神。 ● 李文成\ . ! 、 蛉 :\ ; ; 也是 白搭 . 聋哑人犯 罪, 法律 不追究刑事责任 。请 问, 聋 哑人真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吗? 宁夏 刘 永 太 刘永太同志 : 我 国宪法第 三十三条规定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公 民 “写 才 、 . 1 \ 蛉 宁夏银川 市司法局希 70 0 50 4! 继 承 人可 以依 自己的 意 愿 自主地 决 定接 受 继 承 还是放 弃继承 , 如果被 继 郭某 的父亲退休 后 , 常喝酒 赌博 , 经 郭某 每月从 工 资 中拿 出 10元 支付其 父的赡养费 。由于开销过大 , 5 郭 承人遗 留的债务超过 了财产 ,继承人完全可 以选择放弃 继承从而不必替被继承人偿还债 务。即使继承人选择了 接受继承 ,他也只需 以继承的财产为限对被继承人生前 父每 月 5 0元 的退休 _ 资加 上郭 某 10元的 赡养费仍 0 T 5满足不 了其需求 , 他不 但卖 掉 了家 中的房 子 , 还负债 数 干元。 郭父去世后 , 主上 门向郭某讨要欠款。 债 对这些债 j务 , 郭某 拒绝 偿还 , 但债 权人 认为 父债子还是 天经地 义 j的事 。双方争执 不下 , 最后诉诸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由于郭某独立生 活后每月从l T 所欠债务负偿还责任 , 这就是 《 继承法 》 实行的 “ 限定继 承”。在继承人 以被继 承人遗 留的全部财产抵偿债务后 , 无论 债务是否 已清偿完毕,继 承人都没有义务 以自己所 有的财产继续清偿 , 除非继承人本人 自愿 。 由此可见 , 父债子还”、 夫债妻还” 在今天 已成 “ “ 为错误 的观念 , 不再适用 。现在任何人都 不能再据此要 求继 承人在继 承遗产 的价值 之外用 自己的财产偿 还被 继 承 人 生 前 的 债 务 。 ● 李 想 _资中支付其父的赡养费用 , 已经尽到 了应尽的义务 , 郭父 j生前借债用 于赌博和个人挥霍 ,去世后 又未 留下任何遗 产, 所以, 法院判决郭父所欠债务不应由郭某偿还。 我 国《 婚姻法 》 第二 十四条规定 : 父母和子女有相 “ &互继承遗产 的权利 。”我国 《 继承法 》 第三十三条规定 : 《 “ 承遗产应 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 当缴纳 的税款 和债 继 雾务 ,缴 纳税款和清偿债务 以他 的遗产实 际价 值为限。” “ 承人放弃继承 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 当缴 纳的税 款 继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 父债子还 , 夫债妻还”保护 了债权人 的利 益 , 但对 ;继承人来说是极 不公平 的。我 国是 以社会主义公有 制为 基础的国家 , 从根本上铲除了 “ 父债子还 ”、 夫债妻还” “ ≤存 在的社会经济根源 。 我国 《 继承法 》 从保护继承人的角 嚣度 出发 , 规定了 自愿继承和限定继 承的原则 , 更是彻底否 茎定了“ 父债子还”、夫债妻还” 自 “ 。 愿继承原则的实行使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麓搬 编辑 同 志 : 在 法律 面前一律平等 。 ”哑巴也是一样 的, 果他 的基本 如权利受到他 人侵 害而遭受损失时 ,有依照法律规定获得 保护或者得 到赔偿损失 的权利 。如果他 以自己有生理 缺 我 们村 上 有一 个娃 张 的 哑 巴 , 年 夏 天 因浇 去水 问 题 与 本 村 农 民 刘 祥 发 生 了纠 纷 , 互扭 打 起 相 来 ,后 来被 人 劝 解拉 开 。 为 此 ,哑 巴 张 某 怀 十 在 艮 心 。有 一 天 晚 上 趁 人 不 备 。 刘祥 家 的 麦 垛 边 上 放 了 一 把 火 , 毁 了 刘 祥 的 麦 在 烧 子 刘 祥 准 备 诉诸 法律 解 决 , 是 有人 却 说 , 告 到 法 院 可 你陷而无视法律 , 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 民主权利 , 同样也要依照法律追 究其刑事责任 。聋哑人和盲人不属 于无责任能力的人 ,因为他们并没有丧失辨别和控制 自 己行为的能力。但是 , 由于他们在生理上有某些缺 陷, 智 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辨别是非善恶 的能力毕竟 比正常人 要差一些 ,从而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 响他们对周 围事 物 的了解 , 甚至作 出错误 的判断 。 因此 , 国《 我 刑法 》 十 第 九条规定 :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可 以从轻 、 “ 减 轻或者免除处罚 。 这一规定首先 明确无误 的指出 , 哑 ” 聋 人犯罪 同样是要依法惩处的 。 同时 , 又体现了我国刑法 实 事求 是和人道主义 的精神。 ● 李文成\ . ! 、 蛉 :\ ; ; 也是 白搭 . 聋哑人犯 罪, 法律 不追究刑事责任 。请 问, 聋 哑人真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吗? 宁夏 刘 永 太 刘永太同志 : 我 国宪法第 三十三条规定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公 民 “写 才 、 . 1 \ 蛉 宁夏银川 市司法局希 70 0 50 4! 继 承 人可 以依 自己的 意 愿 自主地 决 定接 受 继 承 还是放 弃继承 , 如果被 继 郭某 的父亲退休 后 , 常喝酒 赌博 , 经 郭某 每月从 工 资 中拿 出 10元 支付其 父的赡养费 。由于开销过大 , 5 郭 承人遗 留的债务超过 了财产 ,继承人完全可 以选择放弃 继承从而不必替被继承人偿还债 务。即使继承人选择了 接受继承 ,他也只需 以继承的财产为限对被继承人生前 父每 月 5 0元 的退休 _ 资加 上郭 某 10元的 赡养费仍 0 T 5满足不 了其需求 , 他不 但卖 掉 了家 中的房 子 , 还负债 数 干元。 郭父去世后 , 主上 门向郭某讨要欠款。 债 对这些债 j务 , 郭某 拒绝 偿还 , 但债 权人 认为 父债子还是 天经地 义 j的事 。双方争执 不下 , 最后诉诸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由于郭某独立生 活后每月从l T 所欠债务负偿还责任 , 这就是 《 继承法 》 实行的 “ 限定继 承”。在继承人 以被继 承人遗 留的全部财产抵偿债务后 , 无论 债务是否 已清偿完毕,继 承人都没有义务 以自己所 有的财产继续清偿 , 除非继承人本人 自愿 。 由此可见 , 父债子还”、 夫债妻还” 在今天 已成 “ “ 为错误 的观念 , 不再适用 。现在任何人都 不能再据此要 求继 承人在继 承遗产 的价值 之外用 自己的财产偿 还被 继 承 人 生 前 的 债 务 。 ● 李 想 _资中支付其父的赡养费用 , 已经尽到 了应尽的义务 , 郭父 j生前借债用 于赌博和个人挥霍 ,去世后 又未 留下任何遗 产, 所以, 法院判决郭父所欠债务不应由郭某偿还。 我 国《 婚姻法 》 第二 十四条规定 : 父母和子女有相 “ &互继承遗产 的权利 。”我国 《 继承法 》 第三十三条规定 : 《 “ 承遗产应 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 当缴纳 的税款 和债 继 雾务 ,缴 纳税款和清偿债务 以他 的遗产实 际价 值为限。” “ 承人放弃继承 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 当缴 纳的税 款 继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 父债子还 , 夫债妻还”保护 了债权人 的利 益 , 但对 ;继承人来说是极 不公平 的。我 国是 以社会主义公有 制为 基础的国家 , 从根本上铲除了 “ 父债子还 ”、 夫债妻还” “ ≤存 在的社会经济根源 。 我国 《 继承法 》 从保护继承人的角 嚣度 出发 , 规定了 自愿继承和限定继 承的原则 , 更是彻底否 茎定了“ 父债子还”、夫债妻还” 自 “ 。 愿继承原则的实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