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制度
一、 安全责任制度:
治安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切实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内部保卫组织的领导,教育员工提高警惕,遵纪守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 验证登记制度:
对入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证件,做到人证相符,登记内容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
三、 访客登记制度:
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保安或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件,记录会客来去时间。
四、 值班巡查制度:
设立24小时总值班经理值班,并设有内保人员,负责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安装监控系统,并明确专人值班,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薄。
五、 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设置专门宾客财务保管,并专人负责对寄存物品检查登记,领取登记物品时要签名,寄存物品管理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
六、 旅客遗留物品、携带违禁品处理制度:
1、对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报请公安人员处理。
2、旅客遗留的其他物品,应详细登记后,想办法归还旅客,较长时间无法归还的,应按捡拾物品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侵占挪用旅客遗留物品,严禁擅处理建禁品。
七、 可疑情况报告和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发现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和建法犯罪情况,并注意公安机关的通缉、通报,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
八、 安全防范宣传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宾客宣传住宿在酒店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旅客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如: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交酒店保管;酒店或访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本酒店;旅客严禁在本酒店内寻衅滋事、斗殴、酗酒、赌埔、吸食毒品、卖淫嫖娼,或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治安管理制度
一、 安全责任制度:
治安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切实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内部保卫组织的领导,教育员工提高警惕,遵纪守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 验证登记制度:
对入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证件,做到人证相符,登记内容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
三、 访客登记制度:
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保安或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件,记录会客来去时间。
四、 值班巡查制度:
设立24小时总值班经理值班,并设有内保人员,负责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安装监控系统,并明确专人值班,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薄。
五、 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设置专门宾客财务保管,并专人负责对寄存物品检查登记,领取登记物品时要签名,寄存物品管理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
六、 旅客遗留物品、携带违禁品处理制度:
1、对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报请公安人员处理。
2、旅客遗留的其他物品,应详细登记后,想办法归还旅客,较长时间无法归还的,应按捡拾物品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侵占挪用旅客遗留物品,严禁擅处理建禁品。
七、 可疑情况报告和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发现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和建法犯罪情况,并注意公安机关的通缉、通报,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
八、 安全防范宣传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宾客宣传住宿在酒店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旅客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如: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交酒店保管;酒店或访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本酒店;旅客严禁在本酒店内寻衅滋事、斗殴、酗酒、赌埔、吸食毒品、卖淫嫖娼,或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