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政策解读

低保政策解答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是多少?

城市:260元/月;农村:1600元/年

2哪些对象可以获得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资助的标准是多少?

 1.资助范围: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员、城镇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 2.资助标准:

 ①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参加一档全额资助,二档资助60元;

 ②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参加一档资助20元;

 ③城市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参加一档资助20元,二档资助60元。

3哪些对象可以享受门诊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是多少?

 1.救助范围: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  2.救助标准:

 ①定额门诊救助:每人每年200元。享受对象为上年12月31日前在册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残重病人员和70周岁以上老年人。  ②共付门诊救助:每人每年100元。享受对象为上年12月31日前在册的没有享受定额门诊救助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共付门诊每次按自负部分50%的比例给予救助。

4哪些对象可以享受住院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是多少?

 1.资助范围: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  2.资助标准:

 ①普通疾病。住院医疗费经医疗保险报销后,自付部分在300元内的全额救助(一年享受1次),超300元的按50%的比例救助,年封顶线为4000元。

 ②重大疾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先天性心脏病、重症甲型H1N1等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年封顶线为6000元。

 ③特困人群。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在普通疾病和重大疾病住院救助标准基础上,救助比例分别提高10%,年救助封顶线分别提高1000元。

5哪些对象可以获得临时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是多少?

 1.资助范围:重度残疾人员、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和其他低收入人员。

 2.资助标准:住院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超过

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的封顶线为3000元。

6临时救助的标准是多少?

 1.危重疾病救助: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医

疗救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当年累计超过60000元,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给予4000元以内的临时困难救助。  2.意外伤害救助: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

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家庭基本生活仍难以维持的,给予3000元以内的临时困难救助。

 3.突发意外救助: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

本生活难以维持的,给予2000元以内的临时困难救助。

 4.其他特殊困难救助: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经其它救助措施帮

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给予1000元以内的临时困难救助。

7临时救助对象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城镇孤老、农村五保户;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三)城乡低收入家庭; (四)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一年以上的人户分离困难家庭人员; (五)区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8申请低保应具备哪些条件

 1.具有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 2.居住在本区境内;

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或年人均收入低于江津区低保标准。

9哪些情况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

 (一)家庭财产状况、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 1.三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

门面或三年内装修现有住房费用总计超过1万元的;

 2.家庭有门面(作为救助对象本人住房使用除外)或2套(含)以上住房,且人均

拥有建筑面积超过区政府规定的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的;

 3.无正当理由,家庭水、电、燃料费月支出一人户超过本区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25%、二至三人户人均超过20%、三人以上户人均超过 15%的;家庭月通讯费和物管费超过本区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

 4.半年内家庭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为本区居民人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倍

(含)以上的;

 5.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残疾人代步车除外)、钢琴、柜式

空调、摄像机及拥有或使用以汽柴油、电或天然气为燃料的大型农机具的;

 6.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 7.有证券投资或其他较大金额交易行为的;

 8.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形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

扶养费、抚养费和其他合法收入的家庭及个人;

 9.家庭成员中有择校就读、出国留学的。

 (二)在国家规定的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拒绝就业和不参加生产劳动的。  (三)拒绝、阻碍低保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的;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以及房地产、储

蓄、有价证券等情况,使用虚假材料的;对举报或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 (四)因赌博、嫖娼被行政处罚的;因吸毒生活困难且未改正的。

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批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10低保对象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交续保申请?需提供哪些资料? 低保户在复核期到的前一个月提交复核申请,续保应提交申请书,家庭收入证明,前2个月水电费,家庭人口变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11低保工作人员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需要做些什么工作?

 1.入户调查把握的重点是:

 (1)由2名以上镇街或村居低保员开展调查。

 (2)核实的内容主要是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财产、赡(抚、扶)养人和日常开

支等情况,调查结果须调查人、被调查人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

 (3)入户调查率必须达到100%。

 2.邻里访问调查的重点为:

 (1)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消费情况;

 (2)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及组成;

 (3)家庭成员的职业、读书情况;

 (4)对申请人申请低保的意见。

 3.对申请对象确实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处理:申请人确实无法提供疾病检查报告、

残疾证等相关辅助材料时,由村居召集3—5户邻里进行座谈,形成材料,经镇街核实后可作为相关佐证材料。

12低保听证评议小组成员是这样产生的?一般由多少人组成?

镇街,村居低保员、村居书记或主任、辖区部分代表、政协委员、驻村干部、村民代表9-11人组成,参与听证评议人员实行候选制,确定30名评议人员,随机抽选确定。

13低保申请由谁受理?受理时需把握哪些原则?

 1.受理主体:镇街民政办

 2.受理地点设置要求:要有明确的受理时间、受理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以及

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受理指南,提供申请书示范文本。

 3.受理人员工作要求:受理时要审查申请对象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为复

印件的,受理人必须与原件核对,并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意见;申请资料不完备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内容;申请资料不齐备的,暂时不予受理。

14办理低保需经过哪些必要的程序?

 户主申请→镇街审查受理→调查核实→听证评议→张榜公示→镇街审核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张榜公布→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

15如何确定低保申请家庭的保障人口?

申请人家庭共同生活的人口(含就读的大学生)

家庭月或年收入在低保标准的3倍以内的成年人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长期卧床不起的人员可与其父母、兄弟姐妹分户计算。

有收入的父母和已婚子女生活在一起,可分户计算,无收入的父母与有收入的子女生活在一起,不允许分户计算。

低保政策解答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是多少?

城市:260元/月;农村:1600元/年

2哪些对象可以获得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资助的标准是多少?

 1.资助范围: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员、城镇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 2.资助标准:

 ①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参加一档全额资助,二档资助60元;

 ②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参加一档资助20元;

 ③城市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参加一档资助20元,二档资助60元。

3哪些对象可以享受门诊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是多少?

 1.救助范围: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  2.救助标准:

 ①定额门诊救助:每人每年200元。享受对象为上年12月31日前在册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残重病人员和70周岁以上老年人。  ②共付门诊救助:每人每年100元。享受对象为上年12月31日前在册的没有享受定额门诊救助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共付门诊每次按自负部分50%的比例给予救助。

4哪些对象可以享受住院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是多少?

 1.资助范围: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  2.资助标准:

 ①普通疾病。住院医疗费经医疗保险报销后,自付部分在300元内的全额救助(一年享受1次),超300元的按50%的比例救助,年封顶线为4000元。

 ②重大疾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先天性心脏病、重症甲型H1N1等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年封顶线为6000元。

 ③特困人群。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在普通疾病和重大疾病住院救助标准基础上,救助比例分别提高10%,年救助封顶线分别提高1000元。

5哪些对象可以获得临时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是多少?

 1.资助范围:重度残疾人员、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和其他低收入人员。

 2.资助标准:住院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超过

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的封顶线为3000元。

6临时救助的标准是多少?

 1.危重疾病救助: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医

疗救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当年累计超过60000元,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给予4000元以内的临时困难救助。  2.意外伤害救助: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

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家庭基本生活仍难以维持的,给予3000元以内的临时困难救助。

 3.突发意外救助: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

本生活难以维持的,给予2000元以内的临时困难救助。

 4.其他特殊困难救助: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经其它救助措施帮

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给予1000元以内的临时困难救助。

7临时救助对象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城镇孤老、农村五保户;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三)城乡低收入家庭; (四)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一年以上的人户分离困难家庭人员; (五)区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8申请低保应具备哪些条件

 1.具有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 2.居住在本区境内;

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或年人均收入低于江津区低保标准。

9哪些情况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

 (一)家庭财产状况、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 1.三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

门面或三年内装修现有住房费用总计超过1万元的;

 2.家庭有门面(作为救助对象本人住房使用除外)或2套(含)以上住房,且人均

拥有建筑面积超过区政府规定的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的;

 3.无正当理由,家庭水、电、燃料费月支出一人户超过本区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25%、二至三人户人均超过20%、三人以上户人均超过 15%的;家庭月通讯费和物管费超过本区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

 4.半年内家庭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为本区居民人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倍

(含)以上的;

 5.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残疾人代步车除外)、钢琴、柜式

空调、摄像机及拥有或使用以汽柴油、电或天然气为燃料的大型农机具的;

 6.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 7.有证券投资或其他较大金额交易行为的;

 8.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形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

扶养费、抚养费和其他合法收入的家庭及个人;

 9.家庭成员中有择校就读、出国留学的。

 (二)在国家规定的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拒绝就业和不参加生产劳动的。  (三)拒绝、阻碍低保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的;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以及房地产、储

蓄、有价证券等情况,使用虚假材料的;对举报或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 (四)因赌博、嫖娼被行政处罚的;因吸毒生活困难且未改正的。

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批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10低保对象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交续保申请?需提供哪些资料? 低保户在复核期到的前一个月提交复核申请,续保应提交申请书,家庭收入证明,前2个月水电费,家庭人口变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11低保工作人员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需要做些什么工作?

 1.入户调查把握的重点是:

 (1)由2名以上镇街或村居低保员开展调查。

 (2)核实的内容主要是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财产、赡(抚、扶)养人和日常开

支等情况,调查结果须调查人、被调查人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

 (3)入户调查率必须达到100%。

 2.邻里访问调查的重点为:

 (1)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消费情况;

 (2)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及组成;

 (3)家庭成员的职业、读书情况;

 (4)对申请人申请低保的意见。

 3.对申请对象确实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处理:申请人确实无法提供疾病检查报告、

残疾证等相关辅助材料时,由村居召集3—5户邻里进行座谈,形成材料,经镇街核实后可作为相关佐证材料。

12低保听证评议小组成员是这样产生的?一般由多少人组成?

镇街,村居低保员、村居书记或主任、辖区部分代表、政协委员、驻村干部、村民代表9-11人组成,参与听证评议人员实行候选制,确定30名评议人员,随机抽选确定。

13低保申请由谁受理?受理时需把握哪些原则?

 1.受理主体:镇街民政办

 2.受理地点设置要求:要有明确的受理时间、受理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以及

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受理指南,提供申请书示范文本。

 3.受理人员工作要求:受理时要审查申请对象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为复

印件的,受理人必须与原件核对,并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意见;申请资料不完备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内容;申请资料不齐备的,暂时不予受理。

14办理低保需经过哪些必要的程序?

 户主申请→镇街审查受理→调查核实→听证评议→张榜公示→镇街审核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张榜公布→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

15如何确定低保申请家庭的保障人口?

申请人家庭共同生活的人口(含就读的大学生)

家庭月或年收入在低保标准的3倍以内的成年人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长期卧床不起的人员可与其父母、兄弟姐妹分户计算。

有收入的父母和已婚子女生活在一起,可分户计算,无收入的父母与有收入的子女生活在一起,不允许分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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