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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是 由 国 家 制 定 的行 为 规 则 , 法 律 体 现 了 国 家 的 意 志 , 因 此 ,任 何 执 法 机 关 的执 法 工 作 都 必须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 不 折 不 扣地 去 忠 实地 履 行 本 部 门 的执 法 职 责 , 以 保 证 国 家 意 志 的 实 现 。 但据 记 者 了解 , 目前 , 个 别 地 方 的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在 水 利 执 法 工 作 中 存 在 一 些 不 甚 妥 当 的倾 向性 做 法 ,这 些倾 向性 做 法 已或 多或 少 地 使 水 利 法 规 的 执 行 打 了折 扣 ,损 伤 了水 利 法 规 的 尊 严 , 影 响 了水 利 法 规 在 当地 的 贯 彻 实 施 。 这 些 倾 向性 做 法 主 要 表 现 在
以下 两个 方 面 :
一
他 们 不 仅 重 视执 法 过 程 和 执 法 行 为 的
合 法 性 ,更 重 视 执 法 的 目的 性 ,重 视 通 过 有 效 手 段 张 扬 法 律 的威 严 ,产 生 了较 好 的社 会 效 果 。 例 如 , 黑 龙 江 省 海林 市 和 穆 棱 市 的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在 查 处 水 土 保 持 违 法 案 件 中 , 不仅 严 格 执 法 执 罚 ,还 注 意 通 过 新 闻媒 体 曝 光
典 型案例 ,并对 这些典 型案例认 真加
以剖 析 ,指 出 其 违 法 所 在 , 说 明 其 危 害 的严 重 性 , 展 示 违 法 主体 承 担 的 法 律 后 果 。这 种 将 典 型 案 例 通 过 新 闻媒 体 曝光 的 做 法 ,产 生 了查 处 一个 案件
避 免 了多个案件发 生的可能 、剖 析一 个 典 型 案 例教 育 影 响 了一 大片 的效
果 ,其 社 会 影 响 十 分 明 显 。 但 是 ,记 者 在 有 关 方 面 也 了解 到 ,某 些县 、 市
是 弃 难 就 易 , 只查 处 易 于 调 查
取 证 易 于 定 性 处 罚 和 执 行 的 违 法 案 件 , 而对 于 那 些 耗 时 费 力 一 时难 有 结 果 的 案 件 则 知 难 而 退 。 据 记 者 了解 , 然 数 量 不 少 ,但 翻 开 案 件 卷 宗 发 现 ,
个别地 方每年查处 的涉水违法 案件虽
荔
田
尽管也 查处 了许 多涉水 违法案件 ,但
水 利 法 规 在 当地 并 没 有 产 生 更 大 更好 的 威 慑 效 果 。 究 其 原 因 ,就 在 于 那 里 的 水 行 政 执 法 机 构 或 是 不 重 视进 行 经 常 性 的执 法 监 督 检 查 ,将 违 法 行 为 制 止 于 萌 生期 或 初 发 期 ;或 是 一查 了 之 , 一罚 了之 ,把 结 案 看 作 是 执 法行 为 的结 束 , 忽 视 执 法 的 目的 性 和 执 法 效 果 ,没 有 将 典 型 案 例 深 入 剖 析 ,通
过 各 种 行 之 有 效 的 宣 传 手 段 以 案 说
从 违 法 程 度 上 讲 , 许 多 已查 处 的案 件
都 是 些 “ 上 档 次 ”
的 “ 打 小 不 小
闹” ,而 对 于 那 些 有 着 较 深 背 景 的较
中
雨
重大涉水违 法案件则较少 立案查处 ,
或 虽 然 立 案 , 但 也 只 是 “ 尝 辄 浅 止 ” 。 这 就 给 人 一 个 感 觉 :那 里 的水 利 执 法 有 如老 太 太 买 柿 子— — 专 挑 软
的 拿 。 产 生这 种 现 象 的 原 因不 外 乎 以
法 ,将 水 利 法 规 的威 慑 力传 扬开 去 , 以避 免 更 多 的人 违 法 , 避 免 更 多 的 案
下 几 点 : 其 一 ,弃 难 就 易 ,可 以 增 加 案 件 的查 处 数 量 ,年 终 上 报 数 据 , 易 于 显 示 工 作 成 绩 。这 种 现 象 , 从 一 个 侧 面 反 映 了某 些地 方 的水 行 政 执 法 机 构 在 执 法 工 作 中 还 存 在 一定 的 惰 性 。 水 行 政 执 法 机 构 又 经 费 不 足 、设 备 欠
缺 ,不得不知难 而退。其 四,对于 一
件发 生。应该说 ,执 法不是 目的,处
罚不 是 目 的 ,通 过 执 法 , 目的 是使 更 多 的 人 知 晓 法 律 的 规 范 所 在 , 自觉 依
法规 范 自己 的行 为 。 我们 知 道 , 国 家 颁 布 法律 法 规 是 有 其 立 法 目的 的 。 只 有 全 社 会 都 能 够
些 当地 市 、县政 府招商 引资项 目的涉
水 违 法 行 为 , 当地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迫 于 当地 政 府 的压 力 ,不 敢履 行 职 责 , 只 能 睁 只 眼 闭 只 眼 。 正 是 由于 上 述 种 种 原 因 , 致使 一 些 在 社 会 上 影 响 较 大
其二 ,难 以查处 的涉水违 法案件 多是
些 大 、 要 案 ,这 类违 法 案 件 违 法 主 体
的社 会背景较 复杂 ,执法 阻力较大 ,
这 类违 法 行 为 的背 后 一般 都 有 “ 强 势 ” 部 门或 机 构 的 “ 支撑 ” , 而 当地 市 、 县 政 府 或 出于 眼 前 利 益 的考 虑 , 或迫 于 某 种 压 力 ,只 能委 屈 地 “ 忍 让 ” ,对 当地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执 法 行 为 少 有 支持 ,甚 至 给 予 “ 性 ” 阻 硬 拦 ;另 外 , 由于 个 别 基 层 水 行 政 执 法
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颁布 的法律法规 ,
国 家 的立 法 目的 才 能 够 真 正 实 现 。 而
水利执法 是实现水利法律 法规立法 目
的 涉水违 法案件难 以得 到有效查 处。
也 正 是 因 为 这 些有 影 响 的大 、 要 案 得 不 到 及 时 有 效 查 处 , 才 使 得 相 关 法 律
法规的威严没有得到有效伸张。 二 是 一 查 了之 、 一 罚 了之 , 只 看
的 的重 要保 证 。 毫 无疑 义 :水 利 执 法
工 作 必须 围绕 水 利 法 规 的 立 法 目的去
展 开 。通 过 水 利 执 法 , 就 是 要 逐 步提
高全 民的相关法律 意识 ,改善
水利 工
作 环 境 , 提 高 水 利 各 项 工 作 质 量 。 而 上 述 水 利 执 法 工 作 中 存 在 的带 有 倾 向 性 的 做 法 ,无 论 是 就 执 法 范 围或 是执 法 效 果 讲 ,都 已 经 或 主 动 或 被 动 或 多 或 少 地 使 水 利 法 规 的 执 行 打 了折 扣 , 偏 离 了水 利 执 法 的本 来 目的 。 对 于 这 些倾 向性做法如果不 注意加 以纠正, 将 会 影 响 水 利 法 规 的 全 面 深 入 贯 彻 实
重 执 法 过 程 和 查 处 案 件 的结 案 率 ,忽 视 了水 利 执 法 的 目的 性 和 执 法 效 果 。 据 记 者 了解 , 经 过 多年 的培 训 和 水 行 政 执 法 实 践 ,各 级 水 行 政执 法 队伍 在 执 法 水 平 和 办 案 质 量 上 普 遍 有 了明 显 的 提 高 ,执 法 过 程 中执 法 人 员 大 都 能 够 严 格 依 照 程 序 法 和 实 体 法 的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自 己的 职 责 , 显 示 了 较 高 的 专
队伍人 员素质参 差不齐 ,一些法律素 养较低 的执法人 员在 执法过程 中 ,难
以 应 对 与 违 法 行 为 方 在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复 议 和 行 政 诉 讼 过 程 中 的 “交
锋 ” ,只 能 知 难 而 退 , 无 果 而 终 。其
三,涉水违 法大 、要 案件 的发生地 大
多 地 处 偏 远 , 影 响 范 围 大 , 危 害 严
重 ,调查取 证工作 较难 ,而 一些基层
・
业素养和 法律素养 。在执法 工作 中,
施 ,不 利于 整 个 水 利 事 业 的健康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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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要在资金 、装备上给 予倾 斜 ,切 实增
强 基 层 水 利 执 法 队伍 的执 法 能 力 。 记 者 以 为 ,水 利 执 法 要 实 现 上 述
事 业 单 位 的违 法行 为 ,不 应 仅 只 满足 于 对 相 关 单 位 给 予 罚 款 等 处 罚 , 对 于 那 些 已经 违 法 但 不 构 成 犯 罪 的 责 任 人 员,还应该依 法追究其相应 的责任。 作 为 水 利 法 规 的执 法 机 关 ,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特 别 是 上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 应 该 加 强 协调 工 作 ,依 法 制 定 出给 予 涉水 违 法 责 任 人 行 政 处 分 的具 有 可操 作 性 的具 体 机 制 ,保 证 水 利 法 规 相 应 规 定 的 切 实 落 实。 特 别 是 对 于典 型 案 件 , 不 能 一 查 了之 、 一 罚 了之 , 一定 要 将 法律 责 任 追 究 到具 体 人 员的 身
针 对 上 述 倾 向 ,记 者 以 为 ,水 利 执 法 工 作 应 该 紧 紧 围绕 保 障各 相 关 水 利 法 规 实现 立 法 目的 这 个 中 心 ,努 力 实 现 三个 转 变 : 一是 将 工 作 重 心 从 查
转 变 ,就 必须 首 先 努 力 转变 思 想观
念 。 转 变
思 想 观 念 是 水 利 执 法 工 作 打 开 新局 面 的根 本 保 证 。 要转 变思 想观 念 ,水利 执 法工作 者 就 要 坚持 依 法行 政 、执 政 为 民的理 念 , 严 格依 法 办 案 ,保 证 办 案质 量 ,不滥 用 职权 , 不玩 忽职 守 ,对 一切违 法主 体平 等对 待 ,做 到处 罚 合法 ,公 平 、公 正 ,
处 一般 性涉水违法案件 向查处涉水违
法 大 案 要 案 方 向 转变 。 要 下 定 决 心 , 坚 决 严 肃 查 处 那 些 阻 力 较 大 危 害 较 大 影 响 较 大 的 涉 水 违 法 案 件 ,凡 是 涉及 水 利 法 规 的 违 法 行 为 ,不 管 涉 及 到 什
么人 、 什 么 部 门 ,不 论 所 属 ,不 论 级
别 ,在 法律 面 前 都 要 一律 平 等 对 待 ,
不 能 有 软 有 硬 , 不搞 区别 对 待 , 坚 决
为水利 法规立法 目的的实现提供坚强保
障 ,为人 民群 众 的 生产 生活 和 经济 社会
上 ,不使 法律执行 打折扣 ,充分 张扬
水 利 法 规 的应 有 威 力 。 要 转 变 思 想观 念 ,各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还 要 重视 培 训 工 作 , 建 立 有 效
维 护 法律 的尊 严 。 二 是 从 片面 追 求 查 处 案 件 数 量 和 罚 款 金 额 向追 求 执 法 效
的发展提供最优化的水利支撑。有 了这
一
观 念 上 的转 变 ,水利 执 法工 作者 才会
果 方 向转变 。要坚持查处 与整 改相结
合 ,处 罚 与教 育 相 结 合 ,执 法 与 普 法 宣 传 相 结 合 , 查 处 案 件 与进 行 经 常 性 的 执 法 监 督 检 查 相 结 合 , 努 力 追 求 执
法 效 果 。 三 是 上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对
以法律 为准 绳 ,坚 持原 则 ,敢于 碰硬 , 认 真履 行 自己的职 责 ,使水 利 法规 得 到
更 好 的贯 彻执 行。
机制 ,激 励 水利 执 法 工 作 者 努力 学
习 、深 入 学 习 ,合 理 构 建 知 识 结 构 , 使 他 们 尽 快 成 为 既 有 水 利 业 务 知 识 又 有法律 知识的复合型人 才。高素质 的 水 利 执 法 队 伍 是 水 利 执 法 工 作 打 开 新 局 面 的 重 要保 证 。 加 强 复 合 型 人 才 的 培 养 ,提 升 水 利 执 法 队 伍 的素 质 ,这 是 水 利 执 法 工 作 面 对 错 综 复 杂 执 法 环
要 转 变 思 想 观 念 , 各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门就要在执法机 制上去创新 、去
深 化 。 各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不 仅 要 努 力 建 立 健 全 执 法责 任 制 等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规 范 好 执 法 监 督 检 查 、 调 查 取 证 、 案 件 处 理 等 方 面 的水 行 政 执 法 行 为 ,更 要 不 断 完 善 深 化 执 行 水 利 法 规
下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执 法 工 作 要 从 指 导 型 向切 实 支 持 型 转 变 。 对 于 一 些 阻 力较 大 的 案 件 ,上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要 勇 于 介 入 、 敢 于 介 入 , 上 下 合 力 , 加 大 执 法 力 度 ; 对 于 基 层 执 法 队 伍 的 实 际 困难 , 上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境 的现实需要 ,是 时代 发展对水行 政
主管 部 门提 出 的迫 切 要 求 。 △
的有效机制 。例如 ,对 于一些企 业、
预 见 ,是根 据 事物 的发展规 律预 先料 到将 来。所谓
“ 凡事预 则立,不预 则废” 即是此意。
事 业 的成 功 往 往 是 基 于预 见 。
预 见,其具有的表现是 :能够准确地判断事物的发展
规律 和形势的发展趋 向,善 于 了解并能抓住事物的主要矛 盾 ,知 晓事物的产生、发展 ,把握事物之 间的诸 多联 系;
预 见
口 沈学 印
预 见 , 需要 学识 、能 力、 水 平 、胆 略 和 气 魄 。
能够预 先地推测或测 定出可能发 生的事情 ,善 于抓住事物
发展的苗头而 自己独有清晰的思路 、敏锐 的头脑 、独具 的
慧 眼 、 果 断 的 决 策 ;能 够善 于发 现 问题 而 又 能及 时地 解 决 问题 ,把 出现 的 问题 解 决 在 萌 芽状 态 当 中 ,并 能 注 意发 现
和积极地扶持新生事物 ,营造事业向前 发展 的有利态势。 预 见 ,对 一个人 来说 ,就是 看 事物要 有高度 、有 眼
光 、有 专业知识 、有 工作能力 ,还应具有认 识 问题与解决
问题 的判 断 能 力 , 坚持 理 论 联 系 实 际的 原 则 , 多调 查 、 多
预见 ,必须具有科 学的态度和务 实的精神 ,这是一个
人综合 能力的最佳表现与先导 ,是一个人敢 想敢 为和创新
开 拓 的 前 提 。 正 如 古 人 所 说 : “ 飞 者 翼 伏 ,将 奋 者 足 将 踊 ,将 噬 者 爪 缩 ,将 文 者 且 朴 。 ” 我 们 每 个 人 都 应 该 从 “ 伏 ” 的 现 象 中预 见 “ 飞 ” 的 实质 ,从 而 正 确地 预 见 翼 将 于 先 ,超前 预 见 ,使 先 见 不 致 流 于 妄 测 ,超 前 不 致 变 为 莽 撞 。敢 想 不 是 瞎 想 ,敢 千 不是 蛮 干 。 “ 高 声 自远 , 非是 居 藉 秋 风 。 ” 高屋 才 能 建瓴 ,站 在 高 处 才 能 纵 观世 象 ,总揽
全局。
研 究 ,多依 靠群 众,多走 “ 从群众 中来 ,到群众 中去”的
工作 路 线 ,极 力奉 行 古训 所 言 : “ 闻 不若 闻之 , 闻之 不 不 若 见之 , 见之 不 若知 之 ,知 之 不若 行 之 , 学至 于行 之 而 止
矣。”
预 见 ,来 源 于观 察 ;观察 , 来原 于积 累 ;积 累 , 来 源 于 实践 ; 实践 ,来 源 于 深
入 的 调 查 与 细微 的 了 解 。所 以 ,
预 见 ,人 人 应 当学 会 。
预 见 ,人 人 应 当具 备 。△
预 见缘 自于一 个非常艰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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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是 由 国 家 制 定 的行 为 规 则 , 法 律 体 现 了 国 家 的 意 志 , 因 此 ,任 何 执 法 机 关 的执 法 工 作 都 必须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 不 折 不 扣地 去 忠 实地 履 行 本 部 门 的执 法 职 责 , 以 保 证 国 家 意 志 的 实 现 。 但据 记 者 了解 , 目前 , 个 别 地 方 的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在 水 利 执 法 工 作 中 存 在 一 些 不 甚 妥 当 的倾 向性 做 法 ,这 些倾 向性 做 法 已或 多或 少 地 使 水 利 法 规 的 执 行 打 了折 扣 ,损 伤 了水 利 法 规 的 尊 严 , 影 响 了水 利 法 规 在 当地 的 贯 彻 实 施 。 这 些 倾 向性 做 法 主 要 表 现 在
以下 两个 方 面 :
一
他 们 不 仅 重 视执 法 过 程 和 执 法 行 为 的
合 法 性 ,更 重 视 执 法 的 目的 性 ,重 视 通 过 有 效 手 段 张 扬 法 律 的威 严 ,产 生 了较 好 的社 会 效 果 。 例 如 , 黑 龙 江 省 海林 市 和 穆 棱 市 的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在 查 处 水 土 保 持 违 法 案 件 中 , 不仅 严 格 执 法 执 罚 ,还 注 意 通 过 新 闻媒 体 曝 光
典 型案例 ,并对 这些典 型案例认 真加
以剖 析 ,指 出 其 违 法 所 在 , 说 明 其 危 害 的严 重 性 , 展 示 违 法 主体 承 担 的 法 律 后 果 。这 种 将 典 型 案 例 通 过 新 闻媒 体 曝光 的 做 法 ,产 生 了查 处 一个 案件
避 免 了多个案件发 生的可能 、剖 析一 个 典 型 案 例教 育 影 响 了一 大片 的效
果 ,其 社 会 影 响 十 分 明 显 。 但 是 ,记 者 在 有 关 方 面 也 了解 到 ,某 些县 、 市
是 弃 难 就 易 , 只查 处 易 于 调 查
取 证 易 于 定 性 处 罚 和 执 行 的 违 法 案 件 , 而对 于 那 些 耗 时 费 力 一 时难 有 结 果 的 案 件 则 知 难 而 退 。 据 记 者 了解 , 然 数 量 不 少 ,但 翻 开 案 件 卷 宗 发 现 ,
个别地 方每年查处 的涉水违法 案件虽
荔
田
尽管也 查处 了许 多涉水 违法案件 ,但
水 利 法 规 在 当地 并 没 有 产 生 更 大 更好 的 威 慑 效 果 。 究 其 原 因 ,就 在 于 那 里 的 水 行 政 执 法 机 构 或 是 不 重 视进 行 经 常 性 的执 法 监 督 检 查 ,将 违 法 行 为 制 止 于 萌 生期 或 初 发 期 ;或 是 一查 了 之 , 一罚 了之 ,把 结 案 看 作 是 执 法行 为 的结 束 , 忽 视 执 法 的 目的 性 和 执 法 效 果 ,没 有 将 典 型 案 例 深 入 剖 析 ,通
过 各 种 行 之 有 效 的 宣 传 手 段 以 案 说
从 违 法 程 度 上 讲 , 许 多 已查 处 的案 件
都 是 些 “ 上 档 次 ”
的 “ 打 小 不 小
闹” ,而 对 于 那 些 有 着 较 深 背 景 的较
中
雨
重大涉水违 法案件则较少 立案查处 ,
或 虽 然 立 案 , 但 也 只 是 “ 尝 辄 浅 止 ” 。 这 就 给 人 一 个 感 觉 :那 里 的水 利 执 法 有 如老 太 太 买 柿 子— — 专 挑 软
的 拿 。 产 生这 种 现 象 的 原 因不 外 乎 以
法 ,将 水 利 法 规 的威 慑 力传 扬开 去 , 以避 免 更 多 的人 违 法 , 避 免 更 多 的 案
下 几 点 : 其 一 ,弃 难 就 易 ,可 以 增 加 案 件 的查 处 数 量 ,年 终 上 报 数 据 , 易 于 显 示 工 作 成 绩 。这 种 现 象 , 从 一 个 侧 面 反 映 了某 些地 方 的水 行 政 执 法 机 构 在 执 法 工 作 中 还 存 在 一定 的 惰 性 。 水 行 政 执 法 机 构 又 经 费 不 足 、设 备 欠
缺 ,不得不知难 而退。其 四,对于 一
件发 生。应该说 ,执 法不是 目的,处
罚不 是 目 的 ,通 过 执 法 , 目的 是使 更 多 的 人 知 晓 法 律 的 规 范 所 在 , 自觉 依
法规 范 自己 的行 为 。 我们 知 道 , 国 家 颁 布 法律 法 规 是 有 其 立 法 目的 的 。 只 有 全 社 会 都 能 够
些 当地 市 、县政 府招商 引资项 目的涉
水 违 法 行 为 , 当地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迫 于 当地 政 府 的压 力 ,不 敢履 行 职 责 , 只 能 睁 只 眼 闭 只 眼 。 正 是 由于 上 述 种 种 原 因 , 致使 一 些 在 社 会 上 影 响 较 大
其二 ,难 以查处 的涉水违 法案件 多是
些 大 、 要 案 ,这 类违 法 案 件 违 法 主 体
的社 会背景较 复杂 ,执法 阻力较大 ,
这 类违 法 行 为 的背 后 一般 都 有 “ 强 势 ” 部 门或 机 构 的 “ 支撑 ” , 而 当地 市 、 县 政 府 或 出于 眼 前 利 益 的考 虑 , 或迫 于 某 种 压 力 ,只 能委 屈 地 “ 忍 让 ” ,对 当地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执 法 行 为 少 有 支持 ,甚 至 给 予 “ 性 ” 阻 硬 拦 ;另 外 , 由于 个 别 基 层 水 行 政 执 法
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颁布 的法律法规 ,
国 家 的立 法 目的 才 能 够 真 正 实 现 。 而
水利执法 是实现水利法律 法规立法 目
的 涉水违 法案件难 以得 到有效查 处。
也 正 是 因 为 这 些有 影 响 的大 、 要 案 得 不 到 及 时 有 效 查 处 , 才 使 得 相 关 法 律
法规的威严没有得到有效伸张。 二 是 一 查 了之 、 一 罚 了之 , 只 看
的 的重 要保 证 。 毫 无疑 义 :水 利 执 法
工 作 必须 围绕 水 利 法 规 的 立 法 目的去
展 开 。通 过 水 利 执 法 , 就 是 要 逐 步提
高全 民的相关法律 意识 ,改善
水利 工
作 环 境 , 提 高 水 利 各 项 工 作 质 量 。 而 上 述 水 利 执 法 工 作 中 存 在 的带 有 倾 向 性 的 做 法 ,无 论 是 就 执 法 范 围或 是执 法 效 果 讲 ,都 已 经 或 主 动 或 被 动 或 多 或 少 地 使 水 利 法 规 的 执 行 打 了折 扣 , 偏 离 了水 利 执 法 的本 来 目的 。 对 于 这 些倾 向性做法如果不 注意加 以纠正, 将 会 影 响 水 利 法 规 的 全 面 深 入 贯 彻 实
重 执 法 过 程 和 查 处 案 件 的结 案 率 ,忽 视 了水 利 执 法 的 目的 性 和 执 法 效 果 。 据 记 者 了解 , 经 过 多年 的培 训 和 水 行 政 执 法 实 践 ,各 级 水 行 政执 法 队伍 在 执 法 水 平 和 办 案 质 量 上 普 遍 有 了明 显 的 提 高 ,执 法 过 程 中执 法 人 员 大 都 能 够 严 格 依 照 程 序 法 和 实 体 法 的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自 己的 职 责 , 显 示 了 较 高 的 专
队伍人 员素质参 差不齐 ,一些法律素 养较低 的执法人 员在 执法过程 中 ,难
以 应 对 与 违 法 行 为 方 在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复 议 和 行 政 诉 讼 过 程 中 的 “交
锋 ” ,只 能 知 难 而 退 , 无 果 而 终 。其
三,涉水违 法大 、要 案件 的发生地 大
多 地 处 偏 远 , 影 响 范 围 大 , 危 害 严
重 ,调查取 证工作 较难 ,而 一些基层
・
业素养和 法律素养 。在执法 工作 中,
施 ,不 利于 整 个 水 利 事 业 的健康 发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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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要在资金 、装备上给 予倾 斜 ,切 实增
强 基 层 水 利 执 法 队伍 的执 法 能 力 。 记 者 以 为 ,水 利 执 法 要 实 现 上 述
事 业 单 位 的违 法行 为 ,不 应 仅 只 满足 于 对 相 关 单 位 给 予 罚 款 等 处 罚 , 对 于 那 些 已经 违 法 但 不 构 成 犯 罪 的 责 任 人 员,还应该依 法追究其相应 的责任。 作 为 水 利 法 规 的执 法 机 关 ,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特 别 是 上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 应 该 加 强 协调 工 作 ,依 法 制 定 出给 予 涉水 违 法 责 任 人 行 政 处 分 的具 有 可操 作 性 的具 体 机 制 ,保 证 水 利 法 规 相 应 规 定 的 切 实 落 实。 特 别 是 对 于典 型 案 件 , 不 能 一 查 了之 、 一 罚 了之 , 一定 要 将 法律 责 任 追 究 到具 体 人 员的 身
针 对 上 述 倾 向 ,记 者 以 为 ,水 利 执 法 工 作 应 该 紧 紧 围绕 保 障各 相 关 水 利 法 规 实现 立 法 目的 这 个 中 心 ,努 力 实 现 三个 转 变 : 一是 将 工 作 重 心 从 查
转 变 ,就 必须 首 先 努 力 转变 思 想观
念 。 转 变
思 想 观 念 是 水 利 执 法 工 作 打 开 新局 面 的根 本 保 证 。 要转 变思 想观 念 ,水利 执 法工作 者 就 要 坚持 依 法行 政 、执 政 为 民的理 念 , 严 格依 法 办 案 ,保 证 办 案质 量 ,不滥 用 职权 , 不玩 忽职 守 ,对 一切违 法主 体平 等对 待 ,做 到处 罚 合法 ,公 平 、公 正 ,
处 一般 性涉水违法案件 向查处涉水违
法 大 案 要 案 方 向 转变 。 要 下 定 决 心 , 坚 决 严 肃 查 处 那 些 阻 力 较 大 危 害 较 大 影 响 较 大 的 涉 水 违 法 案 件 ,凡 是 涉及 水 利 法 规 的 违 法 行 为 ,不 管 涉 及 到 什
么人 、 什 么 部 门 ,不 论 所 属 ,不 论 级
别 ,在 法律 面 前 都 要 一律 平 等 对 待 ,
不 能 有 软 有 硬 , 不搞 区别 对 待 , 坚 决
为水利 法规立法 目的的实现提供坚强保
障 ,为人 民群 众 的 生产 生活 和 经济 社会
上 ,不使 法律执行 打折扣 ,充分 张扬
水 利 法 规 的应 有 威 力 。 要 转 变 思 想观 念 ,各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还 要 重视 培 训 工 作 , 建 立 有 效
维 护 法律 的尊 严 。 二 是 从 片面 追 求 查 处 案 件 数 量 和 罚 款 金 额 向追 求 执 法 效
的发展提供最优化的水利支撑。有 了这
一
观 念 上 的转 变 ,水利 执 法工 作者 才会
果 方 向转变 。要坚持查处 与整 改相结
合 ,处 罚 与教 育 相 结 合 ,执 法 与 普 法 宣 传 相 结 合 , 查 处 案 件 与进 行 经 常 性 的 执 法 监 督 检 查 相 结 合 , 努 力 追 求 执
法 效 果 。 三 是 上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对
以法律 为准 绳 ,坚 持原 则 ,敢于 碰硬 , 认 真履 行 自己的职 责 ,使水 利 法规 得 到
更 好 的贯 彻执 行。
机制 ,激 励 水利 执 法 工 作 者 努力 学
习 、深 入 学 习 ,合 理 构 建 知 识 结 构 , 使 他 们 尽 快 成 为 既 有 水 利 业 务 知 识 又 有法律 知识的复合型人 才。高素质 的 水 利 执 法 队 伍 是 水 利 执 法 工 作 打 开 新 局 面 的 重 要保 证 。 加 强 复 合 型 人 才 的 培 养 ,提 升 水 利 执 法 队 伍 的素 质 ,这 是 水 利 执 法 工 作 面 对 错 综 复 杂 执 法 环
要 转 变 思 想 观 念 , 各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门就要在执法机 制上去创新 、去
深 化 。 各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不 仅 要 努 力 建 立 健 全 执 法责 任 制 等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规 范 好 执 法 监 督 检 查 、 调 查 取 证 、 案 件 处 理 等 方 面 的水 行 政 执 法 行 为 ,更 要 不 断 完 善 深 化 执 行 水 利 法 规
下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执 法 工 作 要 从 指 导 型 向切 实 支 持 型 转 变 。 对 于 一 些 阻 力较 大 的 案 件 ,上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要 勇 于 介 入 、 敢 于 介 入 , 上 下 合 力 , 加 大 执 法 力 度 ; 对 于 基 层 执 法 队 伍 的 实 际 困难 , 上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境 的现实需要 ,是 时代 发展对水行 政
主管 部 门提 出 的迫 切 要 求 。 △
的有效机制 。例如 ,对 于一些企 业、
预 见 ,是根 据 事物 的发展规 律预 先料 到将 来。所谓
“ 凡事预 则立,不预 则废” 即是此意。
事 业 的成 功 往 往 是 基 于预 见 。
预 见,其具有的表现是 :能够准确地判断事物的发展
规律 和形势的发展趋 向,善 于 了解并能抓住事物的主要矛 盾 ,知 晓事物的产生、发展 ,把握事物之 间的诸 多联 系;
预 见
口 沈学 印
预 见 , 需要 学识 、能 力、 水 平 、胆 略 和 气 魄 。
能够预 先地推测或测 定出可能发 生的事情 ,善 于抓住事物
发展的苗头而 自己独有清晰的思路 、敏锐 的头脑 、独具 的
慧 眼 、 果 断 的 决 策 ;能 够善 于发 现 问题 而 又 能及 时地 解 决 问题 ,把 出现 的 问题 解 决 在 萌 芽状 态 当 中 ,并 能 注 意发 现
和积极地扶持新生事物 ,营造事业向前 发展 的有利态势。 预 见 ,对 一个人 来说 ,就是 看 事物要 有高度 、有 眼
光 、有 专业知识 、有 工作能力 ,还应具有认 识 问题与解决
问题 的判 断 能 力 , 坚持 理 论 联 系 实 际的 原 则 , 多调 查 、 多
预见 ,必须具有科 学的态度和务 实的精神 ,这是一个
人综合 能力的最佳表现与先导 ,是一个人敢 想敢 为和创新
开 拓 的 前 提 。 正 如 古 人 所 说 : “ 飞 者 翼 伏 ,将 奋 者 足 将 踊 ,将 噬 者 爪 缩 ,将 文 者 且 朴 。 ” 我 们 每 个 人 都 应 该 从 “ 伏 ” 的 现 象 中预 见 “ 飞 ” 的 实质 ,从 而 正 确地 预 见 翼 将 于 先 ,超前 预 见 ,使 先 见 不 致 流 于 妄 测 ,超 前 不 致 变 为 莽 撞 。敢 想 不 是 瞎 想 ,敢 千 不是 蛮 干 。 “ 高 声 自远 , 非是 居 藉 秋 风 。 ” 高屋 才 能 建瓴 ,站 在 高 处 才 能 纵 观世 象 ,总揽
全局。
研 究 ,多依 靠群 众,多走 “ 从群众 中来 ,到群众 中去”的
工作 路 线 ,极 力奉 行 古训 所 言 : “ 闻 不若 闻之 , 闻之 不 不 若 见之 , 见之 不 若知 之 ,知 之 不若 行 之 , 学至 于行 之 而 止
矣。”
预 见 ,来 源 于观 察 ;观察 , 来原 于积 累 ;积 累 , 来 源 于 实践 ; 实践 ,来 源 于 深
入 的 调 查 与 细微 的 了 解 。所 以 ,
预 见 ,人 人 应 当学 会 。
预 见 ,人 人 应 当具 备 。△
预 见缘 自于一 个非常艰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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