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管理

生产技术管理

第一版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2014.01

第一节 文件目录

第二节 聘用、试用、离职管理规定

一、聘用

1.我公司生产部门如有用工需求时须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经相关人员批准后交由行政部招聘,具体规定如下:

A.属编制之内的用工需求由行政部直接招聘。

B.属扩大编制或储备人力的用工需求经行政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招聘。 2.凡应聘员工,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技术资格证原件等。 3.应聘人员如因使用假证、未达到国家法定的劳动年龄,经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体检患有传染、精神或其它严重病症、严重违规或品行不端被前任公司开除、违反法纪涉案未结者,仪容心态与我司要求不符者,本公司将不予录用。

4.应聘人员初试合格后交生产部门复试,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行政部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二、试用

1.被聘用人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及相关技术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红底彩色免冠照片四张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2.新入职人员需和公司签订《岗位责任书》并接受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将做解聘处理。

3.新员工入职30日内由行政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4.新员工入职即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长短因岗位而异,其中生产一线员工/普通职员试用期为30天。

5.员工试用期满后由本人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所在部门签注意见后报行政部审核。试用期表现特别突出者,由所在部门申请,管理部审核,权责人员批准后可予提前转正。试用期如因品行不端、工作绩效不佳或违反公司管理规章情节严重时,公司可酌情做延期转正或辞退处理。

三、离职(含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

(一)辞职:员工因故不能继续为公司服务时可提出辞职申请。

1.入职未满试用期的员工辞职须提前3日书面申请,到期离职。

2.已满试用期的员工辞职须提前10日书面申请,公司视实际情况决定批准与否。如辞职获准则到期离职,未到期离职者将扣除提前日数工资以补偿公司损失。 (二)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辞退。

1.因个人原因。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亦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分派之工作者。

2.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动岗位仍不能胜任者。 3.工作效率低,服务绩效不佳者。

(三)开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对员工做开除处理并不发任何补偿金。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2. 拉帮结派,制造内耗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者。 4.一年内累计大过三次者。

5.严重违反公司的纪律,如偷盗等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自动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结算当月工资。

1.无理由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达七天者。 2.未办理离职手续或辞职未被批准而自行离职者。 3.失踪超过七天无法查明下落者。 四、离职手续办理

1.无论何种形式离职,均需将领用。配发之公司物品交还部门,并经经办人签名确认。 2.将工作向所在部门交接清楚并经接手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工作未交接清楚就离职者,公司有权采取一切手段和措施,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A、正常离职

填写《离职单》→相关人员批准→《离职单》交行政部→工作及领用物品移交→考勤/工资结算→行政部开《放行单》→离厂 B、自动离职

工作及领用物品移交→人管理部开《放行单》→离厂 自动离职人员由所在部门第一时间向管理部书面呈报。

第三节 考勤规定

一、工作时间

公司视工作岗位不同将所有人员分为月薪和年薪两种,月薪人员(即享受固定月薪的人员)每月满勤依26天计。年薪人员,以实际出勤、每日正班均依8小时计算。

每日上班时间如下:

夏令时(每年4.1日—10.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冬令时(每年11.1日—次年3.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加班

1.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2.加班报酬依国家薪资管理之有关规定处理。 三、休假

1.公休假:公司原则上每周日休息,但工作需要时将做临时调整,请以通知为准。 2.法定假:国家法定假时原则上全厂放假,但个别人员如因工作需要在此期间上班者公司将给予三倍工资补偿。当月适逢有法定节假日时实际出勤天数加法定节假日天数满26天时即算满勤。

3.临时放假:生产部门因故无法进行工作安排时将临时放假,时间依部门通知为准。 四、考勤内容:

1.公司采用指纹考勤法或部门按出勤记录为准,对员工之出勤进行记录。 2.凡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均违反公司纪律,公司将对违反者按公司规章处理。

第四节 请/休假管理规定

一、假期类别

1.公休假:公司原则上每周日全员休假。

2.法定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此假期公司原则上将安排全员休假。

3.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需要停工治疗或休养的给予工伤假。假期基本工资照发。 4.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工医疗时,由本人申请公司可给予病假。 5.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办理的由本人申请,公司视具体情况可给予无薪事假。 6.婚假:员工及其配偶依国家法律规定登记结婚的,由本人申请公司可给予婚假。 7.丧假:本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由本人申请公司可给予丧假。 8.产假:本公司正式员工依法生产的可享受90日产假。 二、请假规定

第五节 岗位变动管理

一、转岗或升职

1.公司有空缺岗位需要内部招聘时,由行政部发布内招公告,凡符合条件的我公司员工均可报名。

2.所有报名人员由行政部会同相关部门专案考核后择优录取。

3.被录取的人员须填写《员工岗位变动表》并由行政部给予办理调动手续。

4.岗位变动后的人员在新岗位必须进行试用,试用期长短由公司视岗位不同酌情决定。 二、降职/降级

1.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情节严重时将给予降级或降职处理。 2.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时将给与其降职或降级处理。

3.降职或降级员工须由所在部门填写《雇员岗位变动表》并由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 4.降职或降级员工从降职或降级之日起即享受新岗位或新职级工资。

第六节 工作服/工作证管理规定

一、工作服

1.新员工入职满7个工作日后自觉到行政部领取厂服,逾期仍无厂服可穿者,将按《奖惩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2. 员工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后因厂服自然破损不能再穿时可依旧换新,不收取费用。 3.员工需爱惜厂服,不得脏污、不规范穿戴和随意裁改式样标志,否则将按《奖惩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遗失和非自然损坏补发将收取工本费。 二、工作证

1.新入职员工在试工期内由行政部发放临时工作证,试工期满后换发正式工作证。 2.为方便管理监,员工在上班、集会、进出公司大门时必须正确佩戴工作证。 3.工作证属公司财物,员工需爱惜使用,离职时交回。

第七节 奖惩规定

本公司之奖励分为以下四种: 1.嘉奖:每次奖人民币100-200元。 2.记功:每次奖人民币300-500元。 3.记大功:每次奖人民币500-1000元。 4.重奖:每次奖人民币1000元以上。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有具体事迹者; 2.维护公司利益、声誉,有具体事迹者; 3.关心爱护同事,热情助人,有具体事迹者; 4.主动协助他人完成工作任务者;

5.领导有放,使工作效率、员工素质明显提高者; 6.其它功绩,足为他人楷模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

1.对生产、工艺技术提出改进方案,经采纳实施确有成效者;

2.利用废旧物资使公司成本降低成效明显者;

3.设备的维护、保养措施得当,减少故障发生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遇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并措施得当者; 5.举报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6.有其它较大功绩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1.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时奋不顾身,使公司损失降低者; 2.一年之内三次或三次以上合理化建议均被公司采纳者; 3.服务满五年,考绩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者; 4.其它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重奖:

1.研究发明,技术革新,设备改造,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2.为维护公司利益,不避危难,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者; 3.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4.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二、处罚

本公司之处罚分为以下四种: 1.警告:每次罚人民币10-50元。 2.记过:每次罚人民币50-100元。 3.记大过:每次罚人民币100-200元。 4.开除:解除其工作职务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上班时未穿工衣、戴工帽、佩戴厂证或穿戴不规范者;(违反此款罚款10元) 2.穿拖鞋、短裤、背心、女员工穿高跟鞋进入工作区域者;(违反此款罚款10元) 3.上班时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违反此款罚款20元) 4.上班时聊天、嬉闹、看书报、听音乐等;(违反此款罚款30元) 5.带食物进入工作区域者;(违反此款罚款20元)

6.生产员工上班时间玩弄手机、接打私人电话者;(违反此款罚款20元)

7.在正常上班时间上网娱乐、聊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者;(违反此款罚款50元) 8.浪费、丢弃公司有用物品(违反此款罚款50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明确要求按时完成的工作,又未及时说明理由者;(违反此款罚款60元) 2.对上级的工作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说明或虽经陈述但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违反此款

罚款100元)

3.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违规或舞弊却予以袒护、隐瞒不予处分(违反此款罚款100元) 4.因工作疏忽致使机械设备、设施、仪器等损坏或伤及他人者;(违反此款罚款100元) 5.在工作场所高声喧哗、严重干扰、影响他人工作不听劝告者;(违反此款罚款100元) 6.在禁烟区吸烟或玩弄火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违反此款罚款60元) 7.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睡觉者;(违反此款分别罚款60元)

8.附和罢工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表示诚心悔过者;(违反此款罚款100元)

9.因过失导致公物损坏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违反此款除赔偿损失外另罚款100元) 11.撤离职守,使工作蒙受较大损失者;(违反此款除赔偿损失外另罚款100元) 12.生产经理对下属督导不够或管理、控制失策,造成损失者;(违反此款罚款100元) 11.故意撕毁公司通知、通告、经营文件、资料者(违反此款罚款100元)。 12.其它违规行为被公司认定需记过处分者。(违反此款罚款100元) (三)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亦可合并降职、减薪处分:

1.擅离职守,致使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酌情赔偿损失外另罚款150元) 2.遗失经营文件、资料、图章、票据、证件或其它重要物品者;(酌情赔偿损失外另罚款200元)

3.因本人过失使公司重要经营文件、资料损毁,对公司相关工作造成重大影响者。(违反此款罚款200元)

4.在禁烟区吸烟引发火险,但被消除未造成严重后果者;(违反此款罚款200元) 5.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较损失者。(酌情赔偿损失外另罚款200元) 6.违反操作规程,引发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酌情赔偿损失外另罚款150元) 7.怠慢工作情节严重者;(违反此款罚款120元) 8.谎报出勤、骗取报酬者。(违反此款罚款150元)

9.伪报数据或工作成绩,欺上瞒下;(违反此款罚款150元)

10.对于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者;(违反此款罚款150元) 11.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情节严重者;(酌情赔偿损失外另罚款150元) 12.擅自影印技术资料、文件并将其私带出厂;(违反此款罚款180元) 13.将上级要求保密的事项透漏给无关人员(违反此款罚款200元) 14.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名誉者;(违反此款罚款150元) 15.其它违规行为被公司认定需记大过处分者。

(四)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将做开除处理并可合并罚款和追究赔偿责任:

1.出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者;

2.对同事、上司、恶意攻击或造谣、中伤,制造事端者;;

3.对公司领导、同事实施暴行或威胁、恐吓者; 4.胡搅蛮缠、滋事撒泼,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 5.用言行对同事进行性骚扰者; 6.使用虚假证件蒙骗公司者;

7.仿冒公司领导签名,盗用印信或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印信者; 8违反劳动合同、工作规定情节严重者;

9.故意损毁公司机械设备,工具产品或其它公物情节严重 10.未办理离职手续而在外寻找工作者; 11.违反国家法纪被拘押判刑者;

12.其它重大过失或者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八节 异常损失赔偿规定

一、异常损失

公司各部门之主责人员因决策失误、管理监督不周或因本职工作出错等给公司造成非正常损失的所有情形。

二、本规定涵盖公司生产管理全过程

1.设计环节 2.物料采购环节 3.仓库物流环节 4,生产使用环节 三、各环节责任

(一)、设计环节

1.设计或打样进度缓慢,引起生产延误的。

2.产品的外观、功能设计存在严重缺陷或材料选用错误 ,导致品质问题、成本浪费的。 3.设计文件缺失或错误,导致物料采购无法进行、生产无法正常生产的。 4.设计变更导致物料、半成品或成品批量报废的。

5.相关工程技术问题未能按时解决,造成生产交期延误的。 6.其它相关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情节严重的。 (三)、物料采购环节

1.对供应商的评审监督不严、日常管控缺失,导致采购物料因品质缺陷,给正常生产造成影响的。

2.对需要退供应商之物料未能及时清退,致使无法退货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工作严重失职,错订、漏订物料影响正常生产的。

4.订货不及时或订货后跟催不力,导致物料延期到位,影响正常生产的。

5.采购物品前未能认真比价或平时未能对相关物料之价格进行市场调研分析,致使采购物料价格明显偏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其它相关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情节严重的。 (四)、仓库物流环节

1.物料收发管理混乱,存储搬运不当,导致短缺、丢失、损坏、呆滞的。 2.账物严重不符,库存数据失真的。

3.仓库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因安全管理工作疏忽引发事故的。 4.其它相关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情节严重的。 (五)生产控制环节

1.来料检验失控,导致批量不良品流入生产领域,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 2.生产检验失控,导致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 3.其它相关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情节严重的。 (六)、计划/生产环节

1.生产计划的制定/安排不合理,生产异常处理不力,致生产交期延误的。 2.生产制程管理失控不良品严重超标的。

3.生产现场管理不善造成物料、半成品、成品丢失、变形或损坏的。 4.工模具/治具、仪器等管理不善,遗失、损坏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能按规定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导致设备故障频发,或设备故障后未能及时抢修给正常生产带来影响的。

6.管理干部对下属管理监督不周致使员工违规作业引发工伤或其它事故的。 7.其它相关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情节严重的。

第九节 培训与考核

一、培训

为有效提升公司人力资源素质,提高所有人员的岗位技能和服务意识,使其能充分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及各项管理要求,公司将视不同岗位给予适当之培训。培训分为新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

1.新入职培训:新入职售货员在正式上岗前由管理部统一安排培训,培训内容为: 公司简介、厂规厂纪、安全知识、员工行为准则、礼仪礼貌知识等。

2.在职培训:员工正式上岗后由所在部门或其它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所安排的岗位技能或其它相关知识培训。

3.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公司安排的各种培训,不得无故缺训,否则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核

为检验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公司将定期不定期的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

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由员工所在地部门在其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合格者给予转

正,不合格者给予延期转正或辞退处理。

2.月度考核:各部门主管对所属人员之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工作绩效等每月考评并记

录在案,做为绩效工资发放,调薪、升/降职之依据。平时考核不合格情节严重者将作辞退

处理。

3.年度考核:每年元月各部门对所属人员年度各月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交行政部审核,

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作为年终奖发放及翌年调薪和升、降职之依据。

第十节 工伤处理

一、工伤范围的界定

1.在本公司从事正常的生产或工作任务,或从事相关管理人员临时指派或同意的工作任

务而致伤、致残的。

2.在紧急情况下,为了公司的利益抢险救灾、救人而致伤、致残的。

3.工作时间在所属工作区域内,遭受非本人所能抗拒之意外伤害而致伤致残的。

4.因公出差或工作调动途中,遭受非本人所能抗拒之意外伤害而致伤致残的。

5.因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而引患职业病残疾。

6.经国家社会保险部门指定的医院鉴定为工伤伤口、职业病复发,导致残疾或死亡的。

二、非工伤范围界定

1.因公受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拒不接受治疗的。

2.违法、违章操作,自残、斗殴等致伤、致残或死亡的。

以上所列行为,情节严重,被人民法院判定为有罪的,由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

三、工伤处理

1.工伤发生后,所在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将伤员送往保险部门指定之医院救治,情况危殆

时可先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管理部须在三日内向工

伤保险部门申报工伤和提交工伤报告,并在伤员医疗终结后跟踪索赔。

2.工伤员工之伤情达到伤残评定标准的,在医疗终结后由具备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做伤

残等级鉴定,伤残补助金按国家规定发放。

3.工伤员工死亡的,其丧葬费、遗属抚恤金、直系亲属生活补助金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4.员工工伤期间基本工资照发,休养时间以医院证明为准。

5.非工伤界定范围之伤残费用由责任人自理。

第十一节 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一、为鼓舞先进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其能更好的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为公司服务,鞭策、

激励其他人员向其学习,本公司将以年度为单位评选优秀员工并给与奖励。

二、优秀员工评选条件

1.凡在我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均有资格参选。

2.遵守国家法纪、法规未被治安或刑事处分者。

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者。

4.品德优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极少过错者。

5.服从上级指挥,不畏辛劳,任劳任怨者。

6.本职工作出色,能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7.虚心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技能者。

8.关心他人,团结同事,和工友协调无间者。

9.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违法、违规人员积极举报者。

10.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者。

11.其它善行佳话,足为他人楷模者。

第十二节 建议与投诉

一、建议

(一)、建议事项:

1.有关管理制度的改进、修订。

2.新产品的创意、设计、制造、包装、改良及新市场的开发等。

3.有关制造技术的改进,操作方法、程序及设备、设施、工器具的革新事项。

4.有关生产安全、设备维护保养,预防灾害发生事项。

5.有关提高原材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节约能源等事项。

6.有关废料、废弃物资回收利用降低成本等事项。

7.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事项。

8.有关业务的调整方案。

9.其它有利于公司经营效益提高的事项。

(二)、建议如属下列各项则视为不适当建议,不予受理:

1.攻击团体或个人的建议。

2.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3.与曾被提出或已被采纳的建议内容雷同者。

4.建议内容偏重于批评,且无具体的改进实施措施者。

5.与国家专利法相抵触者。

6.不具真实姓名者。

(三)、建议经采纳有以下效果者给予奖励:

1.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建议,并收到精简或强化组织效能者。

2.对于公司的产品或售后服务,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案,具有重大价值或提高效益者。

3.对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出改善建议,有助于经营效能及管理水平提高者。

4.对于公司的各项作业方法、程序等提出改善意见,具有降低成本、简作作业,提高工

作效能者。

5.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提出规划建议,具有采纳价值者。

二、投诉

(一)、投诉范围:

1.违反国家法纪未被发现、追究者。

2.违反公司管理规章未被发现、处分者。

3.盗窃公司和私人财物者。

4.弄虚作假欺骗公司者。

5.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者。

6.管理人员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隐患者。

7.管理人员拉帮结派,对异己排斥打击者。

7.管理人员袒护他人,对事件处理不以者。

9.个人遭受不公正待遇,曾向直属主管申诉,未被理会者。

10.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本公司或本公司人员勾结之外来人员侵害者。

第十三节 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爱护消防设施、器材,严禁私自动用和破坏。

3.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人为堵塞消防通道。

4.熟悉消防器材的安放地点、灭火用途及使用方法。

5.严禁在禁烟区吸烟和玩弄火种,及时关闭用电器设施电源,不违章使用高功率电器,

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

6.因工作需要进行电焊、气焊、砂轮打磨、切割及明火作业时需远离可燃物或将周围可

燃物品清理干净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7.发生火灾事故后要及时扑救,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8.熟悉消防通道及消防逃生知识,避免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9.当有人员烧伤时,应迅速除去其衣物并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有烧伤创面

并起水泡时不要将水泡弄破,避免感染。伤患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当呼吸困

难时要将其移至通风处,停止呼吸时要进行人工呼吸,心脏停跳时要进行胸部按压。

10.报火警时要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燃烧物质种类并留下联系电话。

二、生产安全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做好各项安全生产预防

工作,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发生。

2.严格遵守各项生产安全作业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做好工作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作业。

4.严禁用水直接冲洗机械设备或用湿布擦拭电器设备。

5.严格按有关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预防职业病害。

6.在相对密闭的场所工作时要打开抽风排毒设施,保持空气流通。

7.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锅炉工、驾驶员等)须持证上岗。

8.机械设备故障维修时要先关闭电源。

9.物品不得堆放过高,以免妨碍视线或坠落伤人。

10.使用超过安全电压(超过36V)的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器。

11.仓库使用之照明用灯具须加装安全防爆灯罩。

12.不得在工作场所打闹、嬉戏。

三、其它安全知识

1.严禁攀爬廊台和在楼梯上追逐、嬉戏。

2.雷雨天不要进入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接地导线周围20米之内,以免雷击。

3.如遇高压线断落地面,以导线断落点为圆心,周围10米内为危险区域,应用单足或

并足跳离现场,千万不能奔跑,以免产品跨步电压触电。带电的电线跌落水中时千万不能

触水。

4.遇到困难时及时寻求公司领导、当地派出所等帮助。

5.求助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第十四节 “6S”管理

一、“6S”推行目的

1.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提高工作效率。

3.减少浪费和事故发生。

4.提升品质有自身素质修养。

二、“6S”具体涵义

“6S”是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

整理:将有用的东西留下,没用(不用)的东西清理掉。

整顿:经过整理后留下的东西分类定位存放标识。

清扫:彻底清扫工作场所的所有区域。

清洁:坚持不懈的做好“整理、整顿、清扫”的工作。

素养:持之以恒的做好“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工作,养成良好习惯。

安全:重视成员安全教育,每时每刻都有安全第一观念,防范于未然。

三、管理责任:

“6S”工作一旦开始、不可在中途变得含糊不清。如果不能贯彻到底,又会形成另外一

个污点,而这个污点会造成公司内保守而僵化的气氛,要打破这种保守、僵化的现象,唯

有长期坚持,才能实现管理的效果。

四、内容:

1检查人员必须按管理部制定的《6S检查轮流值日表》履行职责。检查过程中,由各部

门权责人督察,适时沟通、协调。

2生产责任区划分依据管理部制定的《6S管理责任范围包干区》执行。如因局部变动需

要可报管理部做适当调整。

3每周对“6S”检查2次,星期一、二、三初查,星期四、五、六复查,检查结果经本

小组组长确认,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列入绩效考核。

五、相关文件/表单

1.《6S改善要求表》

2.《6S检查轮流值日表》

3.《6S检查规范》

4.《6S管理责任范围包干区》

第十五节 生产原材料管理

一,生产验材料入库管理

1,指导外购物品放到指定待检区域

2,检验采购单和实物数量,型号,工程名称是否相符合

3,外观检验完好后,入库登记,按正常手续交接

4,入库检验,重点是技术要求和实物是否一致,检验报告是否齐全

5,批量元器件可以做抽检,如常规实验,动作实验,必要时可做破坏性实验

6,对于高压断路器等,按技术实验要求做常规模拟实验,如动作电压实验

7,对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和采购办理正式验收合格手续

二,出库管理

1,生产人员凭生产材料单入库领料

2,仓库管理人员按生产领料单发放原材料

3,对应的项目发放的材料及时登记

4,对于原材料的增减,及时上传到软件管理系统

5,对于缺项,未到等不能发放的原材料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第十六节 生产管理

1,生产人员按生产材料清单领料

2,对于不符合材料单明细规定的原材料拒绝领料

3,对所领到的原材料要轻拿轻放,防止意外损坏

4,严格按图纸,技术文件,工艺守则进行加工装配

5,一次,二次严格按工艺守则加工,有技术性问题上报技术部门处理

6,按图纸和技术文件加工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对应工序人员进行互检

7.加工完成后产品,上报到生产主管领导,车间进行专检

8.专检合格后的成品上报到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出厂前的通电试验)

第十七节 成品出厂检验管理

1,实验人员首先进行外观检验

1)外表烤漆的色彩均匀度是否均匀

2)柜体表面光洁度是否达到要求

3)柜体的平行度,垂直度是否在公差范围内

4)柜内元器件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方便用户使用,包括一次电缆,二次电缆布局是 否方便用户接线

5)一次,二次母线等布局是否符合工艺要求,特别是主母线

6)固定件的紧固程度是否符合定力矩的要求

2,实验人员然后进行常规通电检验

1)先用仪表检查是否有短路现象

2)用25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3)按系统图,技术要求,原理图等进行常规的模拟实验

4)耐压实验,根据工艺要求进行耐压实验

5)工作记录,对于不合格项通知生产人员进行整改

6)对于整改后的产品进行再次检验,直到合格

7)出公司的产品检验合格单,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

8 )检验包装后的成品再次入库到成品防止区域内,通知有关部门 发货等

第十八节 高压检验规范

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公司工艺文件,有关技术图纸,技术协议等

高压开关柜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标准

GB11022 《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DL/T404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

GB3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763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SD/T318 《高压开关柜闭锁装置技术条件》

DL/T539 《户内交流高压柜和元部件凝露及污秽试验技术条件》

DL/T593 《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条件》

GB3309 《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

GB2706 《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

通用技术要求见《飞龙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工艺文件》

特殊技术要求见 有关技术图纸,技术协议等

附表,常用高压检验标准

附表一,SF6开关检验技术规范

目的

本规范旨在规范SF6全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系列产品检验和试验的方法,检验记录文件管理,使SF6全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系列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符合程序规定,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

一、 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SF6全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系列产品的检验与验收。

二、 编制依据和标准:

GB3906-2006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16926-2009 《高压交流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GB3804-2004 《3.6KV~40.5KV高压交流负荷开关》

GB1984-2003 《高压交流断路器》

CKB.528.012JT技术条件

三、 检验项目和要求

㈠ 出厂检验应包括如下项目:

1. 结构检查

2. 装配质量检验

3. 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试验

4. 主回路电阻测量 CKB.528.008JT技术条件

5. 密封试验

6. 工频耐压试验

7. 通电动作试验

8. 防误操作性能检验

9. 一般外观检查

10. 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其他出厂试验项目

11. 包装及附件检查

㈡ 出厂检验的要求:

一) 结构检查

产品及其零部件应符合正式产品图样和技术要求,

二) 装配质量检验

1. 各零部件的装配应符合产品工艺的标准。

2. 主回路元件安装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检查,

要求柜内的各种高压元件安装的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附合设计标准要求的间隙;相间,相对地均要大于125mm 。

3. 接触面积检查

各母线连接处,接触面积应大于现在面积的2/3。

三) 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试验;

1.机械操作按照GB3804-2004中的规定进行试验,

1) 负荷开关合分闸操作,操作需灵活无卡涩,开关合分闸到位。

2) 接地开关合分闸操作,操作需灵活无卡涩,开关合分闸到位。

2.机械操作试验的判据

a) 手力操作试验不应有卡涩现象。

b) 在试验中不得出现拒分、拒合、误分、误合以及影响产品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和故

障,辅助开关应接触可靠,切换正常。

c) 试验后,各种开关设备的机械特性应符合其技术条件的规定。

d) 对有镀层的导电接触面的开关,在操作试验后,其镀层不应有明显的磨损。

3.机械特性试验在额定操作电压及操作压力下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产品技术规定。 4,电动,手动各分合闸5次,均应正常(电动,手动开关)

5,电动70~110%Un电压下合闸正常 (电动开关)

6,电动65~120%Un电压下分闸正常(电动开关)

四) 主回路电阻测量

主回路电阻测量应在机械操作试验后进行,附合产品设计和GB标准要求。

五) 密封试验

密封箱真空氦检年泄漏率≤0.01%,

开关充SF6气体额定压力(20°C时绝对压力)≥1.4bar。

六) 工频耐压试验

1.主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a) 主回路对地工频1min的耐压试验,试验时允许将三相导线并联,所有的开关

设备闭合,对不能耐受电压试验的元件(如避雷器、变压器等)应予以解除。 b) 试验电压值按产品的技术条件要求进行

10kV系统的设备

相间及对地试验电压为42kV/1min;

断口试验电压为48kV/1min。

2.辅助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a) 试验应把各辅助回路连接地一起,试验电压加在辅助回路导电体与骨架之间,

试验时,应把辅助回路的所有外接点端子断开,拆除电路中不能耐受电压试验的电子元件和控制电机等。

b) 试验电压为工频2000V,耐受时间1min。

3.试验判据与处理

在工频耐压试验中,应无绝缘击穿、闪络现象,对试验中损坏的绝缘件,若更换绝缘件的安装可能影响其机械特性时,更换绝缘件后应复测其机械特性,合格后再进行工频耐压试验。

七) 通电动作试验

通电动作试验是检查辅助回路接线与原理图的符合性和电器元件及其安装的质量。 检查试验时,应根据开关设备的辅助回路电气原理图进行模拟通电操作试验,试验时,各控制元件的动作应符合原理图的要求,各信号、表计显示正常。

八) 防误操作性能检验

1.高压开关设备防误操作(简称“五防” )的要求

a) 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b) 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c) 防止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开关;

d) 防止带接地线或接地状态下合闸送电;

e)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f) 违反正常程序操作,均不能行,分别操作五次,均能可靠禁止非法操作

九) 一般外观检查

1. 气箱外观焊缝要均匀,饱满,不能有焊渣.

2. 柜体外观色泽均匀,无露底漆,漆膜有良好的附着力;漆面无流痕、起皱、斑点的碰损缺陷。

3. 开关柜上所有的电镀件的镀层不应有起皮、脱落、发霉及生锈等现象。

4. 门及面板检查

a) 门及面板的平面度每米不得超过3mm。

b) 面板贴膜应平整、无折痕、无气泡鼓包等现象,各贴纸与开关一致,准确无误。 c) 正面观察各门、面板、铰链等外露部分的焊缝应光洁均匀、无焊穿咬边、溅渣、

焊药皮及气孔等现象。

d) 门的开启应灵活,开启角度不应小于900,开启过程中不应碰撞电器元件的损坏柜

体漆膜。

十) 附件检查

各种开关附件及出厂资料等符合装箱清单及图纸,技术协议和用户要求

十一). 包装

按照相关规定.

十二)记录、表格

附;

负荷开关单元出厂试验报告

真空断路器单元出厂试验报告

PT单元出厂试验报告

计量单元出厂试验报告

产品生产作业记录表

各种外协元器件的合格证,实验报告

附表二,压气,真空熔断器组合式负荷开关检验规范

一,目的

本规范旨在规范,压气,真空熔断器组合式负荷开关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系列产品检验和试验的方法,检验记录文件管理,使压气,真空熔断器组合式负荷开关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系列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符合程序规定,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压气,真空熔断器组合式负荷开关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系列产品的检验与验收。

三,编制依据和标准:

GB3906-2006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16926-2009 《高压交流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GB3804-2004 《3.6KV~40.5KV高压交流负荷开关》

四、 检验项目和要求

㈠ 出厂检验应包括如下项目:

1,结构检查

2,装配质量检验

3,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试验

4,主回路电阻测量

5,工频耐压试验

6,通电动作试验

7,防误操作性能检验

8,一般外观检查

,9,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其他出厂试验项目

,10,包装及附件检查

㈡ 出厂检验的要求:

一) 结构检查

产品及其零部件应符合正式产品图样和技术要求,

二) 装配质量检验

4. 各零部件的装配应符合产品工艺的标准。

5. 主回路元件安装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检查,

要求柜内的各种高压元件安装的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附合设计标准要求的 GB1984-2003 《高压交流断路器》

间隙,相间,相对地均要大于125mm

6. 接触面积检查

各母线连接处,接触面积应大于现在主母线面积

三) 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试验;

1.机械操作按照GB3804-2004中的规定进行试验,

3) 负荷开关合分闸操作,操作需灵活无卡涩,开关合分闸到位。

4) 接地开关合分闸操作,操作需灵活无卡涩,开关合分闸到位。

2.机械操作试验的判据

e) 手力操作试验不应有卡涩现象。

f) 在试验中不得出现拒分、拒合、误分、误合以及影响产品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和故

障,辅助开关应接触可靠,切换正常。

g) 试验后,各种开关设备的机械特性应符合其技术条件的规定。

h) 对有镀层的导电接触面的开关,在操作试验后,其镀层不应有明显的磨损。

3.机械特性试验在额定操作电压及操作压力下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产品技术规定。 4,电动,手动各分合闸5次,均应正常(电动开关,手动开关)

5,电动70~110%Un电压下合闸正常 (电动开关)

6,电动65~120%Un电压下分闸正常 (电动开关)

四) 主回路电阻测量

主回路电阻测量应在机械操作试验后进行,附合产品设计和GB标准要求。

五) 工频耐压试验

1.主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c) 主回路对地工频1min的耐压试验,试验时允许将三相导线并联,所有的开关

设备闭合,对不能耐受电压试验的元件(如避雷器、变压器等)应予以解除。 d) 试验电压值按产品的技术条件要求进行

10kV系统的设备

相间及对地试验电压为42kV/1min;

断口试验电压为48kV/1min。

2.辅助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c) 试验应把各辅助回路连接地一起,试验电压加在辅助回路导电体与骨架之间,

试验时,应把辅助回路的所有外接点端子断开,拆除电路中不能耐受电压试验的电子元件和控制电机等。

d) 试验电压为工频2000V,耐受时间1min。

3.试验判据与处理

在工频耐压试验中,应无绝缘击穿、闪络现象,对试验中损坏的绝缘件,若更换绝缘件的安装可能影响其机械特性时,更换绝缘件后应复测其机械特性,合格后再进行工频耐压试验。

七) 通电动作试验

通电动作试验是检查辅助回路接线与原理图的符合性和电器元件及其安装的质量。 检查试验时,应根据开关设备的辅助回路电气原理图进行模拟通电操作试验,试验时,各控制元件的动作应符合原理图的要求,各信号、表计显示正常。

八) 防误操作性能检验

1.高压开关设备防误操作(简称“五防” )的要求

g) 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h) 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i) 防止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开关;

j) 防止带接地线或接地状态下合闸送电;

k)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l) 违反正常程序操作,均不能行,分别操作五次,均能可靠禁止非法操作

九) 一般外观检查

1. 气箱外观焊缝要均匀,饱满,不能有焊渣.

2. 柜体外观色泽均匀,无露底漆,漆膜有良好的附着力;漆面无流痕、起皱、斑点的碰损缺陷。

3. 开关柜上所有的电镀件的镀层不应有起皮、脱落、发霉及生锈等现象。

4. 门及面板检查

e) 门及面板的平面度每米不得超过3mm。

f) 面板贴膜应平整、无折痕、无气泡鼓包等现象,各贴纸与开关一致,准确无误。 g) 正面观察各门、面板、铰链等外露部分的焊缝应光洁均匀、无焊穿咬边、溅渣、

焊药皮及气孔等现象。

h) 门的开启应灵活,开启角度不应小于900,开启过程中不应碰撞电器元件的损坏柜

体漆膜。

十) 附件检查

各种开关附件及出厂资料等符合装箱清单及图纸,技术协议和用户要求

十一). 包装

按照相关规定.

十二)记录、表格

附;

负荷开关单元出厂试验报告

真空断路器单元出厂试验报告

PT单元出厂试验报告

计量单元出厂试验报告

产品生产作业记录表

各种外协元器件的合格证,实验报告

生产技术管理

第一版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2014.01

第一节 文件目录

第二节 聘用、试用、离职管理规定

一、聘用

1.我公司生产部门如有用工需求时须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经相关人员批准后交由行政部招聘,具体规定如下:

A.属编制之内的用工需求由行政部直接招聘。

B.属扩大编制或储备人力的用工需求经行政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招聘。 2.凡应聘员工,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技术资格证原件等。 3.应聘人员如因使用假证、未达到国家法定的劳动年龄,经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体检患有传染、精神或其它严重病症、严重违规或品行不端被前任公司开除、违反法纪涉案未结者,仪容心态与我司要求不符者,本公司将不予录用。

4.应聘人员初试合格后交生产部门复试,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行政部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二、试用

1.被聘用人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及相关技术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红底彩色免冠照片四张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2.新入职人员需和公司签订《岗位责任书》并接受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将做解聘处理。

3.新员工入职30日内由行政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4.新员工入职即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长短因岗位而异,其中生产一线员工/普通职员试用期为30天。

5.员工试用期满后由本人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所在部门签注意见后报行政部审核。试用期表现特别突出者,由所在部门申请,管理部审核,权责人员批准后可予提前转正。试用期如因品行不端、工作绩效不佳或违反公司管理规章情节严重时,公司可酌情做延期转正或辞退处理。

三、离职(含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

(一)辞职:员工因故不能继续为公司服务时可提出辞职申请。

1.入职未满试用期的员工辞职须提前3日书面申请,到期离职。

2.已满试用期的员工辞职须提前10日书面申请,公司视实际情况决定批准与否。如辞职获准则到期离职,未到期离职者将扣除提前日数工资以补偿公司损失。 (二)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辞退。

1.因个人原因。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亦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分派之工作者。

2.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动岗位仍不能胜任者。 3.工作效率低,服务绩效不佳者。

(三)开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对员工做开除处理并不发任何补偿金。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2. 拉帮结派,制造内耗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者。 4.一年内累计大过三次者。

5.严重违反公司的纪律,如偷盗等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自动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结算当月工资。

1.无理由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达七天者。 2.未办理离职手续或辞职未被批准而自行离职者。 3.失踪超过七天无法查明下落者。 四、离职手续办理

1.无论何种形式离职,均需将领用。配发之公司物品交还部门,并经经办人签名确认。 2.将工作向所在部门交接清楚并经接手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工作未交接清楚就离职者,公司有权采取一切手段和措施,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A、正常离职

填写《离职单》→相关人员批准→《离职单》交行政部→工作及领用物品移交→考勤/工资结算→行政部开《放行单》→离厂 B、自动离职

工作及领用物品移交→人管理部开《放行单》→离厂 自动离职人员由所在部门第一时间向管理部书面呈报。

第三节 考勤规定

一、工作时间

公司视工作岗位不同将所有人员分为月薪和年薪两种,月薪人员(即享受固定月薪的人员)每月满勤依26天计。年薪人员,以实际出勤、每日正班均依8小时计算。

每日上班时间如下:

夏令时(每年4.1日—10.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冬令时(每年11.1日—次年3.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加班

1.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2.加班报酬依国家薪资管理之有关规定处理。 三、休假

1.公休假:公司原则上每周日休息,但工作需要时将做临时调整,请以通知为准。 2.法定假:国家法定假时原则上全厂放假,但个别人员如因工作需要在此期间上班者公司将给予三倍工资补偿。当月适逢有法定节假日时实际出勤天数加法定节假日天数满26天时即算满勤。

3.临时放假:生产部门因故无法进行工作安排时将临时放假,时间依部门通知为准。 四、考勤内容:

1.公司采用指纹考勤法或部门按出勤记录为准,对员工之出勤进行记录。 2.凡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均违反公司纪律,公司将对违反者按公司规章处理。

第四节 请/休假管理规定

一、假期类别

1.公休假:公司原则上每周日全员休假。

2.法定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此假期公司原则上将安排全员休假。

3.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需要停工治疗或休养的给予工伤假。假期基本工资照发。 4.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工医疗时,由本人申请公司可给予病假。 5.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办理的由本人申请,公司视具体情况可给予无薪事假。 6.婚假:员工及其配偶依国家法律规定登记结婚的,由本人申请公司可给予婚假。 7.丧假:本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由本人申请公司可给予丧假。 8.产假:本公司正式员工依法生产的可享受90日产假。 二、请假规定

第五节 岗位变动管理

一、转岗或升职

1.公司有空缺岗位需要内部招聘时,由行政部发布内招公告,凡符合条件的我公司员工均可报名。

2.所有报名人员由行政部会同相关部门专案考核后择优录取。

3.被录取的人员须填写《员工岗位变动表》并由行政部给予办理调动手续。

4.岗位变动后的人员在新岗位必须进行试用,试用期长短由公司视岗位不同酌情决定。 二、降职/降级

1.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情节严重时将给予降级或降职处理。 2.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时将给与其降职或降级处理。

3.降职或降级员工须由所在部门填写《雇员岗位变动表》并由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 4.降职或降级员工从降职或降级之日起即享受新岗位或新职级工资。

第六节 工作服/工作证管理规定

一、工作服

1.新员工入职满7个工作日后自觉到行政部领取厂服,逾期仍无厂服可穿者,将按《奖惩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2. 员工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后因厂服自然破损不能再穿时可依旧换新,不收取费用。 3.员工需爱惜厂服,不得脏污、不规范穿戴和随意裁改式样标志,否则将按《奖惩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遗失和非自然损坏补发将收取工本费。 二、工作证

1.新入职员工在试工期内由行政部发放临时工作证,试工期满后换发正式工作证。 2.为方便管理监,员工在上班、集会、进出公司大门时必须正确佩戴工作证。 3.工作证属公司财物,员工需爱惜使用,离职时交回。

第七节 奖惩规定

本公司之奖励分为以下四种: 1.嘉奖:每次奖人民币100-200元。 2.记功:每次奖人民币300-500元。 3.记大功:每次奖人民币500-1000元。 4.重奖:每次奖人民币1000元以上。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有具体事迹者; 2.维护公司利益、声誉,有具体事迹者; 3.关心爱护同事,热情助人,有具体事迹者; 4.主动协助他人完成工作任务者;

5.领导有放,使工作效率、员工素质明显提高者; 6.其它功绩,足为他人楷模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

1.对生产、工艺技术提出改进方案,经采纳实施确有成效者;

2.利用废旧物资使公司成本降低成效明显者;

3.设备的维护、保养措施得当,减少故障发生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遇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并措施得当者; 5.举报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6.有其它较大功绩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1.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时奋不顾身,使公司损失降低者; 2.一年之内三次或三次以上合理化建议均被公司采纳者; 3.服务满五年,考绩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者; 4.其它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重奖:

1.研究发明,技术革新,设备改造,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2.为维护公司利益,不避危难,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者; 3.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4.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二、处罚

本公司之处罚分为以下四种: 1.警告:每次罚人民币10-50元。 2.记过:每次罚人民币50-100元。 3.记大过:每次罚人民币100-200元。 4.开除:解除其工作职务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上班时未穿工衣、戴工帽、佩戴厂证或穿戴不规范者;(违反此款罚款10元) 2.穿拖鞋、短裤、背心、女员工穿高跟鞋进入工作区域者;(违反此款罚款10元) 3.上班时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违反此款罚款20元) 4.上班时聊天、嬉闹、看书报、听音乐等;(违反此款罚款30元) 5.带食物进入工作区域者;(违反此款罚款20元)

6.生产员工上班时间玩弄手机、接打私人电话者;(违反此款罚款20元)

7.在正常上班时间上网娱乐、聊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者;(违反此款罚款50元) 8.浪费、丢弃公司有用物品(违反此款罚款50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明确要求按时完成的工作,又未及时说明理由者;(违反此款罚款60元) 2.对上级的工作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说明或虽经陈述但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违反此款

罚款100元)

3.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违规或舞弊却予以袒护、隐瞒不予处分(违反此款罚款100元) 4.因工作疏忽致使机械设备、设施、仪器等损坏或伤及他人者;(违反此款罚款100元) 5.在工作场所高声喧哗、严重干扰、影响他人工作不听劝告者;(违反此款罚款100元) 6.在禁烟区吸烟或玩弄火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违反此款罚款60元) 7.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睡觉者;(违反此款分别罚款60元)

8.附和罢工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表示诚心悔过者;(违反此款罚款100元)

9.因过失导致公物损坏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违反此款除赔偿损失外另罚款100元) 11.撤离职守,使工作蒙受较大损失者;(违反此款除赔偿损失外另罚款100元) 12.生产经理对下属督导不够或管理、控制失策,造成损失者;(违反此款罚款100元) 11.故意撕毁公司通知、通告、经营文件、资料者(违反此款罚款100元)。 12.其它违规行为被公司认定需记过处分者。(违反此款罚款100元) (三)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亦可合并降职、减薪处分:

1.擅离职守,致使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酌情赔偿损失外另罚款150元) 2.遗失经营文件、资料、图章、票据、证件或其它重要物品者;(酌情赔偿损失外另罚款200元)

3.因本人过失使公司重要经营文件、资料损毁,对公司相关工作造成重大影响者。(违反此款罚款200元)

4.在禁烟区吸烟引发火险,但被消除未造成严重后果者;(违反此款罚款200元) 5.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较损失者。(酌情赔偿损失外另罚款200元) 6.违反操作规程,引发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酌情赔偿损失外另罚款150元) 7.怠慢工作情节严重者;(违反此款罚款120元) 8.谎报出勤、骗取报酬者。(违反此款罚款150元)

9.伪报数据或工作成绩,欺上瞒下;(违反此款罚款150元)

10.对于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者;(违反此款罚款150元) 11.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情节严重者;(酌情赔偿损失外另罚款150元) 12.擅自影印技术资料、文件并将其私带出厂;(违反此款罚款180元) 13.将上级要求保密的事项透漏给无关人员(违反此款罚款200元) 14.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名誉者;(违反此款罚款150元) 15.其它违规行为被公司认定需记大过处分者。

(四)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将做开除处理并可合并罚款和追究赔偿责任:

1.出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者;

2.对同事、上司、恶意攻击或造谣、中伤,制造事端者;;

3.对公司领导、同事实施暴行或威胁、恐吓者; 4.胡搅蛮缠、滋事撒泼,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 5.用言行对同事进行性骚扰者; 6.使用虚假证件蒙骗公司者;

7.仿冒公司领导签名,盗用印信或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印信者; 8违反劳动合同、工作规定情节严重者;

9.故意损毁公司机械设备,工具产品或其它公物情节严重 10.未办理离职手续而在外寻找工作者; 11.违反国家法纪被拘押判刑者;

12.其它重大过失或者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八节 异常损失赔偿规定

一、异常损失

公司各部门之主责人员因决策失误、管理监督不周或因本职工作出错等给公司造成非正常损失的所有情形。

二、本规定涵盖公司生产管理全过程

1.设计环节 2.物料采购环节 3.仓库物流环节 4,生产使用环节 三、各环节责任

(一)、设计环节

1.设计或打样进度缓慢,引起生产延误的。

2.产品的外观、功能设计存在严重缺陷或材料选用错误 ,导致品质问题、成本浪费的。 3.设计文件缺失或错误,导致物料采购无法进行、生产无法正常生产的。 4.设计变更导致物料、半成品或成品批量报废的。

5.相关工程技术问题未能按时解决,造成生产交期延误的。 6.其它相关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情节严重的。 (三)、物料采购环节

1.对供应商的评审监督不严、日常管控缺失,导致采购物料因品质缺陷,给正常生产造成影响的。

2.对需要退供应商之物料未能及时清退,致使无法退货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工作严重失职,错订、漏订物料影响正常生产的。

4.订货不及时或订货后跟催不力,导致物料延期到位,影响正常生产的。

5.采购物品前未能认真比价或平时未能对相关物料之价格进行市场调研分析,致使采购物料价格明显偏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其它相关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情节严重的。 (四)、仓库物流环节

1.物料收发管理混乱,存储搬运不当,导致短缺、丢失、损坏、呆滞的。 2.账物严重不符,库存数据失真的。

3.仓库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因安全管理工作疏忽引发事故的。 4.其它相关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情节严重的。 (五)生产控制环节

1.来料检验失控,导致批量不良品流入生产领域,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 2.生产检验失控,导致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 3.其它相关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情节严重的。 (六)、计划/生产环节

1.生产计划的制定/安排不合理,生产异常处理不力,致生产交期延误的。 2.生产制程管理失控不良品严重超标的。

3.生产现场管理不善造成物料、半成品、成品丢失、变形或损坏的。 4.工模具/治具、仪器等管理不善,遗失、损坏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能按规定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导致设备故障频发,或设备故障后未能及时抢修给正常生产带来影响的。

6.管理干部对下属管理监督不周致使员工违规作业引发工伤或其它事故的。 7.其它相关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情节严重的。

第九节 培训与考核

一、培训

为有效提升公司人力资源素质,提高所有人员的岗位技能和服务意识,使其能充分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及各项管理要求,公司将视不同岗位给予适当之培训。培训分为新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

1.新入职培训:新入职售货员在正式上岗前由管理部统一安排培训,培训内容为: 公司简介、厂规厂纪、安全知识、员工行为准则、礼仪礼貌知识等。

2.在职培训:员工正式上岗后由所在部门或其它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所安排的岗位技能或其它相关知识培训。

3.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公司安排的各种培训,不得无故缺训,否则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核

为检验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公司将定期不定期的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

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由员工所在地部门在其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合格者给予转

正,不合格者给予延期转正或辞退处理。

2.月度考核:各部门主管对所属人员之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工作绩效等每月考评并记

录在案,做为绩效工资发放,调薪、升/降职之依据。平时考核不合格情节严重者将作辞退

处理。

3.年度考核:每年元月各部门对所属人员年度各月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交行政部审核,

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作为年终奖发放及翌年调薪和升、降职之依据。

第十节 工伤处理

一、工伤范围的界定

1.在本公司从事正常的生产或工作任务,或从事相关管理人员临时指派或同意的工作任

务而致伤、致残的。

2.在紧急情况下,为了公司的利益抢险救灾、救人而致伤、致残的。

3.工作时间在所属工作区域内,遭受非本人所能抗拒之意外伤害而致伤致残的。

4.因公出差或工作调动途中,遭受非本人所能抗拒之意外伤害而致伤致残的。

5.因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而引患职业病残疾。

6.经国家社会保险部门指定的医院鉴定为工伤伤口、职业病复发,导致残疾或死亡的。

二、非工伤范围界定

1.因公受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拒不接受治疗的。

2.违法、违章操作,自残、斗殴等致伤、致残或死亡的。

以上所列行为,情节严重,被人民法院判定为有罪的,由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

三、工伤处理

1.工伤发生后,所在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将伤员送往保险部门指定之医院救治,情况危殆

时可先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管理部须在三日内向工

伤保险部门申报工伤和提交工伤报告,并在伤员医疗终结后跟踪索赔。

2.工伤员工之伤情达到伤残评定标准的,在医疗终结后由具备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做伤

残等级鉴定,伤残补助金按国家规定发放。

3.工伤员工死亡的,其丧葬费、遗属抚恤金、直系亲属生活补助金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4.员工工伤期间基本工资照发,休养时间以医院证明为准。

5.非工伤界定范围之伤残费用由责任人自理。

第十一节 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一、为鼓舞先进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其能更好的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为公司服务,鞭策、

激励其他人员向其学习,本公司将以年度为单位评选优秀员工并给与奖励。

二、优秀员工评选条件

1.凡在我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均有资格参选。

2.遵守国家法纪、法规未被治安或刑事处分者。

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者。

4.品德优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极少过错者。

5.服从上级指挥,不畏辛劳,任劳任怨者。

6.本职工作出色,能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7.虚心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技能者。

8.关心他人,团结同事,和工友协调无间者。

9.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违法、违规人员积极举报者。

10.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者。

11.其它善行佳话,足为他人楷模者。

第十二节 建议与投诉

一、建议

(一)、建议事项:

1.有关管理制度的改进、修订。

2.新产品的创意、设计、制造、包装、改良及新市场的开发等。

3.有关制造技术的改进,操作方法、程序及设备、设施、工器具的革新事项。

4.有关生产安全、设备维护保养,预防灾害发生事项。

5.有关提高原材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节约能源等事项。

6.有关废料、废弃物资回收利用降低成本等事项。

7.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事项。

8.有关业务的调整方案。

9.其它有利于公司经营效益提高的事项。

(二)、建议如属下列各项则视为不适当建议,不予受理:

1.攻击团体或个人的建议。

2.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3.与曾被提出或已被采纳的建议内容雷同者。

4.建议内容偏重于批评,且无具体的改进实施措施者。

5.与国家专利法相抵触者。

6.不具真实姓名者。

(三)、建议经采纳有以下效果者给予奖励:

1.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建议,并收到精简或强化组织效能者。

2.对于公司的产品或售后服务,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案,具有重大价值或提高效益者。

3.对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出改善建议,有助于经营效能及管理水平提高者。

4.对于公司的各项作业方法、程序等提出改善意见,具有降低成本、简作作业,提高工

作效能者。

5.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提出规划建议,具有采纳价值者。

二、投诉

(一)、投诉范围:

1.违反国家法纪未被发现、追究者。

2.违反公司管理规章未被发现、处分者。

3.盗窃公司和私人财物者。

4.弄虚作假欺骗公司者。

5.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者。

6.管理人员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隐患者。

7.管理人员拉帮结派,对异己排斥打击者。

7.管理人员袒护他人,对事件处理不以者。

9.个人遭受不公正待遇,曾向直属主管申诉,未被理会者。

10.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本公司或本公司人员勾结之外来人员侵害者。

第十三节 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爱护消防设施、器材,严禁私自动用和破坏。

3.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人为堵塞消防通道。

4.熟悉消防器材的安放地点、灭火用途及使用方法。

5.严禁在禁烟区吸烟和玩弄火种,及时关闭用电器设施电源,不违章使用高功率电器,

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

6.因工作需要进行电焊、气焊、砂轮打磨、切割及明火作业时需远离可燃物或将周围可

燃物品清理干净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7.发生火灾事故后要及时扑救,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8.熟悉消防通道及消防逃生知识,避免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9.当有人员烧伤时,应迅速除去其衣物并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有烧伤创面

并起水泡时不要将水泡弄破,避免感染。伤患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当呼吸困

难时要将其移至通风处,停止呼吸时要进行人工呼吸,心脏停跳时要进行胸部按压。

10.报火警时要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燃烧物质种类并留下联系电话。

二、生产安全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做好各项安全生产预防

工作,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发生。

2.严格遵守各项生产安全作业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做好工作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作业。

4.严禁用水直接冲洗机械设备或用湿布擦拭电器设备。

5.严格按有关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预防职业病害。

6.在相对密闭的场所工作时要打开抽风排毒设施,保持空气流通。

7.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锅炉工、驾驶员等)须持证上岗。

8.机械设备故障维修时要先关闭电源。

9.物品不得堆放过高,以免妨碍视线或坠落伤人。

10.使用超过安全电压(超过36V)的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器。

11.仓库使用之照明用灯具须加装安全防爆灯罩。

12.不得在工作场所打闹、嬉戏。

三、其它安全知识

1.严禁攀爬廊台和在楼梯上追逐、嬉戏。

2.雷雨天不要进入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接地导线周围20米之内,以免雷击。

3.如遇高压线断落地面,以导线断落点为圆心,周围10米内为危险区域,应用单足或

并足跳离现场,千万不能奔跑,以免产品跨步电压触电。带电的电线跌落水中时千万不能

触水。

4.遇到困难时及时寻求公司领导、当地派出所等帮助。

5.求助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第十四节 “6S”管理

一、“6S”推行目的

1.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提高工作效率。

3.减少浪费和事故发生。

4.提升品质有自身素质修养。

二、“6S”具体涵义

“6S”是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

整理:将有用的东西留下,没用(不用)的东西清理掉。

整顿:经过整理后留下的东西分类定位存放标识。

清扫:彻底清扫工作场所的所有区域。

清洁:坚持不懈的做好“整理、整顿、清扫”的工作。

素养:持之以恒的做好“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工作,养成良好习惯。

安全:重视成员安全教育,每时每刻都有安全第一观念,防范于未然。

三、管理责任:

“6S”工作一旦开始、不可在中途变得含糊不清。如果不能贯彻到底,又会形成另外一

个污点,而这个污点会造成公司内保守而僵化的气氛,要打破这种保守、僵化的现象,唯

有长期坚持,才能实现管理的效果。

四、内容:

1检查人员必须按管理部制定的《6S检查轮流值日表》履行职责。检查过程中,由各部

门权责人督察,适时沟通、协调。

2生产责任区划分依据管理部制定的《6S管理责任范围包干区》执行。如因局部变动需

要可报管理部做适当调整。

3每周对“6S”检查2次,星期一、二、三初查,星期四、五、六复查,检查结果经本

小组组长确认,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列入绩效考核。

五、相关文件/表单

1.《6S改善要求表》

2.《6S检查轮流值日表》

3.《6S检查规范》

4.《6S管理责任范围包干区》

第十五节 生产原材料管理

一,生产验材料入库管理

1,指导外购物品放到指定待检区域

2,检验采购单和实物数量,型号,工程名称是否相符合

3,外观检验完好后,入库登记,按正常手续交接

4,入库检验,重点是技术要求和实物是否一致,检验报告是否齐全

5,批量元器件可以做抽检,如常规实验,动作实验,必要时可做破坏性实验

6,对于高压断路器等,按技术实验要求做常规模拟实验,如动作电压实验

7,对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和采购办理正式验收合格手续

二,出库管理

1,生产人员凭生产材料单入库领料

2,仓库管理人员按生产领料单发放原材料

3,对应的项目发放的材料及时登记

4,对于原材料的增减,及时上传到软件管理系统

5,对于缺项,未到等不能发放的原材料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第十六节 生产管理

1,生产人员按生产材料清单领料

2,对于不符合材料单明细规定的原材料拒绝领料

3,对所领到的原材料要轻拿轻放,防止意外损坏

4,严格按图纸,技术文件,工艺守则进行加工装配

5,一次,二次严格按工艺守则加工,有技术性问题上报技术部门处理

6,按图纸和技术文件加工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对应工序人员进行互检

7.加工完成后产品,上报到生产主管领导,车间进行专检

8.专检合格后的成品上报到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出厂前的通电试验)

第十七节 成品出厂检验管理

1,实验人员首先进行外观检验

1)外表烤漆的色彩均匀度是否均匀

2)柜体表面光洁度是否达到要求

3)柜体的平行度,垂直度是否在公差范围内

4)柜内元器件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方便用户使用,包括一次电缆,二次电缆布局是 否方便用户接线

5)一次,二次母线等布局是否符合工艺要求,特别是主母线

6)固定件的紧固程度是否符合定力矩的要求

2,实验人员然后进行常规通电检验

1)先用仪表检查是否有短路现象

2)用25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3)按系统图,技术要求,原理图等进行常规的模拟实验

4)耐压实验,根据工艺要求进行耐压实验

5)工作记录,对于不合格项通知生产人员进行整改

6)对于整改后的产品进行再次检验,直到合格

7)出公司的产品检验合格单,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

8 )检验包装后的成品再次入库到成品防止区域内,通知有关部门 发货等

第十八节 高压检验规范

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公司工艺文件,有关技术图纸,技术协议等

高压开关柜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标准

GB11022 《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DL/T404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

GB3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763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SD/T318 《高压开关柜闭锁装置技术条件》

DL/T539 《户内交流高压柜和元部件凝露及污秽试验技术条件》

DL/T593 《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条件》

GB3309 《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

GB2706 《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

通用技术要求见《飞龙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工艺文件》

特殊技术要求见 有关技术图纸,技术协议等

附表,常用高压检验标准

附表一,SF6开关检验技术规范

目的

本规范旨在规范SF6全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系列产品检验和试验的方法,检验记录文件管理,使SF6全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系列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符合程序规定,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

一、 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SF6全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系列产品的检验与验收。

二、 编制依据和标准:

GB3906-2006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16926-2009 《高压交流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GB3804-2004 《3.6KV~40.5KV高压交流负荷开关》

GB1984-2003 《高压交流断路器》

CKB.528.012JT技术条件

三、 检验项目和要求

㈠ 出厂检验应包括如下项目:

1. 结构检查

2. 装配质量检验

3. 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试验

4. 主回路电阻测量 CKB.528.008JT技术条件

5. 密封试验

6. 工频耐压试验

7. 通电动作试验

8. 防误操作性能检验

9. 一般外观检查

10. 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其他出厂试验项目

11. 包装及附件检查

㈡ 出厂检验的要求:

一) 结构检查

产品及其零部件应符合正式产品图样和技术要求,

二) 装配质量检验

1. 各零部件的装配应符合产品工艺的标准。

2. 主回路元件安装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检查,

要求柜内的各种高压元件安装的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附合设计标准要求的间隙;相间,相对地均要大于125mm 。

3. 接触面积检查

各母线连接处,接触面积应大于现在面积的2/3。

三) 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试验;

1.机械操作按照GB3804-2004中的规定进行试验,

1) 负荷开关合分闸操作,操作需灵活无卡涩,开关合分闸到位。

2) 接地开关合分闸操作,操作需灵活无卡涩,开关合分闸到位。

2.机械操作试验的判据

a) 手力操作试验不应有卡涩现象。

b) 在试验中不得出现拒分、拒合、误分、误合以及影响产品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和故

障,辅助开关应接触可靠,切换正常。

c) 试验后,各种开关设备的机械特性应符合其技术条件的规定。

d) 对有镀层的导电接触面的开关,在操作试验后,其镀层不应有明显的磨损。

3.机械特性试验在额定操作电压及操作压力下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产品技术规定。 4,电动,手动各分合闸5次,均应正常(电动,手动开关)

5,电动70~110%Un电压下合闸正常 (电动开关)

6,电动65~120%Un电压下分闸正常(电动开关)

四) 主回路电阻测量

主回路电阻测量应在机械操作试验后进行,附合产品设计和GB标准要求。

五) 密封试验

密封箱真空氦检年泄漏率≤0.01%,

开关充SF6气体额定压力(20°C时绝对压力)≥1.4bar。

六) 工频耐压试验

1.主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a) 主回路对地工频1min的耐压试验,试验时允许将三相导线并联,所有的开关

设备闭合,对不能耐受电压试验的元件(如避雷器、变压器等)应予以解除。 b) 试验电压值按产品的技术条件要求进行

10kV系统的设备

相间及对地试验电压为42kV/1min;

断口试验电压为48kV/1min。

2.辅助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a) 试验应把各辅助回路连接地一起,试验电压加在辅助回路导电体与骨架之间,

试验时,应把辅助回路的所有外接点端子断开,拆除电路中不能耐受电压试验的电子元件和控制电机等。

b) 试验电压为工频2000V,耐受时间1min。

3.试验判据与处理

在工频耐压试验中,应无绝缘击穿、闪络现象,对试验中损坏的绝缘件,若更换绝缘件的安装可能影响其机械特性时,更换绝缘件后应复测其机械特性,合格后再进行工频耐压试验。

七) 通电动作试验

通电动作试验是检查辅助回路接线与原理图的符合性和电器元件及其安装的质量。 检查试验时,应根据开关设备的辅助回路电气原理图进行模拟通电操作试验,试验时,各控制元件的动作应符合原理图的要求,各信号、表计显示正常。

八) 防误操作性能检验

1.高压开关设备防误操作(简称“五防” )的要求

a) 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b) 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c) 防止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开关;

d) 防止带接地线或接地状态下合闸送电;

e)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f) 违反正常程序操作,均不能行,分别操作五次,均能可靠禁止非法操作

九) 一般外观检查

1. 气箱外观焊缝要均匀,饱满,不能有焊渣.

2. 柜体外观色泽均匀,无露底漆,漆膜有良好的附着力;漆面无流痕、起皱、斑点的碰损缺陷。

3. 开关柜上所有的电镀件的镀层不应有起皮、脱落、发霉及生锈等现象。

4. 门及面板检查

a) 门及面板的平面度每米不得超过3mm。

b) 面板贴膜应平整、无折痕、无气泡鼓包等现象,各贴纸与开关一致,准确无误。 c) 正面观察各门、面板、铰链等外露部分的焊缝应光洁均匀、无焊穿咬边、溅渣、

焊药皮及气孔等现象。

d) 门的开启应灵活,开启角度不应小于900,开启过程中不应碰撞电器元件的损坏柜

体漆膜。

十) 附件检查

各种开关附件及出厂资料等符合装箱清单及图纸,技术协议和用户要求

十一). 包装

按照相关规定.

十二)记录、表格

附;

负荷开关单元出厂试验报告

真空断路器单元出厂试验报告

PT单元出厂试验报告

计量单元出厂试验报告

产品生产作业记录表

各种外协元器件的合格证,实验报告

附表二,压气,真空熔断器组合式负荷开关检验规范

一,目的

本规范旨在规范,压气,真空熔断器组合式负荷开关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系列产品检验和试验的方法,检验记录文件管理,使压气,真空熔断器组合式负荷开关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系列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符合程序规定,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压气,真空熔断器组合式负荷开关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系列产品的检验与验收。

三,编制依据和标准:

GB3906-2006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16926-2009 《高压交流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GB3804-2004 《3.6KV~40.5KV高压交流负荷开关》

四、 检验项目和要求

㈠ 出厂检验应包括如下项目:

1,结构检查

2,装配质量检验

3,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试验

4,主回路电阻测量

5,工频耐压试验

6,通电动作试验

7,防误操作性能检验

8,一般外观检查

,9,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其他出厂试验项目

,10,包装及附件检查

㈡ 出厂检验的要求:

一) 结构检查

产品及其零部件应符合正式产品图样和技术要求,

二) 装配质量检验

4. 各零部件的装配应符合产品工艺的标准。

5. 主回路元件安装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检查,

要求柜内的各种高压元件安装的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附合设计标准要求的 GB1984-2003 《高压交流断路器》

间隙,相间,相对地均要大于125mm

6. 接触面积检查

各母线连接处,接触面积应大于现在主母线面积

三) 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试验;

1.机械操作按照GB3804-2004中的规定进行试验,

3) 负荷开关合分闸操作,操作需灵活无卡涩,开关合分闸到位。

4) 接地开关合分闸操作,操作需灵活无卡涩,开关合分闸到位。

2.机械操作试验的判据

e) 手力操作试验不应有卡涩现象。

f) 在试验中不得出现拒分、拒合、误分、误合以及影响产品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和故

障,辅助开关应接触可靠,切换正常。

g) 试验后,各种开关设备的机械特性应符合其技术条件的规定。

h) 对有镀层的导电接触面的开关,在操作试验后,其镀层不应有明显的磨损。

3.机械特性试验在额定操作电压及操作压力下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产品技术规定。 4,电动,手动各分合闸5次,均应正常(电动开关,手动开关)

5,电动70~110%Un电压下合闸正常 (电动开关)

6,电动65~120%Un电压下分闸正常 (电动开关)

四) 主回路电阻测量

主回路电阻测量应在机械操作试验后进行,附合产品设计和GB标准要求。

五) 工频耐压试验

1.主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c) 主回路对地工频1min的耐压试验,试验时允许将三相导线并联,所有的开关

设备闭合,对不能耐受电压试验的元件(如避雷器、变压器等)应予以解除。 d) 试验电压值按产品的技术条件要求进行

10kV系统的设备

相间及对地试验电压为42kV/1min;

断口试验电压为48kV/1min。

2.辅助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c) 试验应把各辅助回路连接地一起,试验电压加在辅助回路导电体与骨架之间,

试验时,应把辅助回路的所有外接点端子断开,拆除电路中不能耐受电压试验的电子元件和控制电机等。

d) 试验电压为工频2000V,耐受时间1min。

3.试验判据与处理

在工频耐压试验中,应无绝缘击穿、闪络现象,对试验中损坏的绝缘件,若更换绝缘件的安装可能影响其机械特性时,更换绝缘件后应复测其机械特性,合格后再进行工频耐压试验。

七) 通电动作试验

通电动作试验是检查辅助回路接线与原理图的符合性和电器元件及其安装的质量。 检查试验时,应根据开关设备的辅助回路电气原理图进行模拟通电操作试验,试验时,各控制元件的动作应符合原理图的要求,各信号、表计显示正常。

八) 防误操作性能检验

1.高压开关设备防误操作(简称“五防” )的要求

g) 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h) 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i) 防止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开关;

j) 防止带接地线或接地状态下合闸送电;

k)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l) 违反正常程序操作,均不能行,分别操作五次,均能可靠禁止非法操作

九) 一般外观检查

1. 气箱外观焊缝要均匀,饱满,不能有焊渣.

2. 柜体外观色泽均匀,无露底漆,漆膜有良好的附着力;漆面无流痕、起皱、斑点的碰损缺陷。

3. 开关柜上所有的电镀件的镀层不应有起皮、脱落、发霉及生锈等现象。

4. 门及面板检查

e) 门及面板的平面度每米不得超过3mm。

f) 面板贴膜应平整、无折痕、无气泡鼓包等现象,各贴纸与开关一致,准确无误。 g) 正面观察各门、面板、铰链等外露部分的焊缝应光洁均匀、无焊穿咬边、溅渣、

焊药皮及气孔等现象。

h) 门的开启应灵活,开启角度不应小于900,开启过程中不应碰撞电器元件的损坏柜

体漆膜。

十) 附件检查

各种开关附件及出厂资料等符合装箱清单及图纸,技术协议和用户要求

十一). 包装

按照相关规定.

十二)记录、表格

附;

负荷开关单元出厂试验报告

真空断路器单元出厂试验报告

PT单元出厂试验报告

计量单元出厂试验报告

产品生产作业记录表

各种外协元器件的合格证,实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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