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
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
总负责人:毛淑涛
直接负责人:郭敏、李建国
卫生专员:雷银章、邓德富
直接负责人负责编制职业病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计划
和实施方案、员工档案的管理,组织员工学习、培训、体检。
并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负责制定计划,研究工作,
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检测、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
及治理等情况。
卫生专员负责落实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各个各种职
业病防范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煤矿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应包括最高决策者、职能部门及工会代表;
并设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
保护我矿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
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矿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2012
年2月1日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矿职业卫生工作领
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鲁道全
副组长:毛淑涛、李建国、
组员:郭敏、雷银章、邓德富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矿的职业卫生工作
二、各各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负责人:毛淑涛
组员:李建国、郭敏
三、外矿科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其内设专
(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
作。
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
妥善保存。
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
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
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
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
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
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四、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
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
1、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
常监测。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
保存。
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
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4、 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
劳动者公布。
-----------煤矿
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
总负责人:毛淑涛
直接负责人:郭敏、李建国
卫生专员:雷银章、邓德富
直接负责人负责编制职业病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计划
和实施方案、员工档案的管理,组织员工学习、培训、体检。
并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负责制定计划,研究工作,
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检测、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
及治理等情况。
卫生专员负责落实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各个各种职
业病防范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煤矿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应包括最高决策者、职能部门及工会代表;
并设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
保护我矿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
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矿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2012
年2月1日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矿职业卫生工作领
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鲁道全
副组长:毛淑涛、李建国、
组员:郭敏、雷银章、邓德富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矿的职业卫生工作
二、各各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负责人:毛淑涛
组员:李建国、郭敏
三、外矿科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其内设专
(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
作。
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
妥善保存。
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
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
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
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
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
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四、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
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
1、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
常监测。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
保存。
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
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4、 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
劳动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