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陶庵小学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教职工2011年一年的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年度考核的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年度考核的评价、选拔、激励功能,进一步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范围及对象:
本校所有在职教职工,包括受聘于我校的教学工作人员,均需参加年度考核。未经转正定级人员参加考核,只填写考核评语,不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平时考核与群众测评并重、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工作业绩为主的原则。
三、年度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考绩为主。
1、德: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师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包括教职工从事教育管理、教育教学所需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实践经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
3、勤: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出勤率、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4、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成绩和贡献,包括完成本职工作情况、教育科研成果等。
四、年度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能全面履行职务职责,政治表现好、业务能力强,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勤奋刻苦,在教育教学或行政工作中成绩显著,做出了突出贡献。
2、合格:能较好履行职务职责,政治表现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工
作认真负责,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能履行职务职责,有一定的业务素质,基本适应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一般。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差,工作态度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认真履行职务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当年年度考核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安排:
1、考核办法:根据文件要求,本次考核采取目标量化考核方法,平时考核、群众测评与考核委员会相结合,其中,群众考核占70%,考核小组测评占30%,按两者之和的高低确定考核结果。
2、平时考核以“工作协议”和“考评细则”为准进行量化。
3、测评:群众测评及考核小组测评采取百分制,以定性分析与量化打分相结合的原则,各考核组成员评议由考核组负责人组织并汇总整理,写出书面评议鉴定。在评议的基础上,每位人员接受全校测评,按优、良、中、差等级,对考核对象进行测评。
4、程序安排:
①召开动员会,组织学习考核文件。
②制定年度考核方案。
③个人述职,群众测评。
④汇总考核成绩。
⑤统计年度考核量化结果,并及时公布。
⑥考核委员会测评,并确定考核等次。
⑦通知考核结果,如有异议,考核委员会及时予以复议。
⑧填写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上报人事部门备案。
六、优秀指标的申报比例及指标分配。
根据文件规定,优秀申报比例为15%,我校教职工16人,其中支教教师2位,挂职锻炼教师2位,优秀指数2人。
七、考核结果的处理:
①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并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②对考核为优秀的教师,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落实有关政策。
③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教师,学校酌情予以处理。连续两年被确定基本合格的,第二年直接定为不合格。
④考核为不合格的,由考核领导组提出处理意见,并在3个月内予以降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在3个月内予以辞退。
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考核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及时予以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书面通知本人。
八、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时间紧、头绪多、政策性强、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为确保我校年度考核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学校设立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小组组长:夏心家
考核小组成员:吴从波 金立标 刘成婷
连云港市陶庵小学 2012年1月
连云港市陶庵小学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教职工2011年一年的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年度考核的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年度考核的评价、选拔、激励功能,进一步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范围及对象:
本校所有在职教职工,包括受聘于我校的教学工作人员,均需参加年度考核。未经转正定级人员参加考核,只填写考核评语,不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平时考核与群众测评并重、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工作业绩为主的原则。
三、年度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考绩为主。
1、德: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师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包括教职工从事教育管理、教育教学所需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实践经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
3、勤: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出勤率、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4、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成绩和贡献,包括完成本职工作情况、教育科研成果等。
四、年度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能全面履行职务职责,政治表现好、业务能力强,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勤奋刻苦,在教育教学或行政工作中成绩显著,做出了突出贡献。
2、合格:能较好履行职务职责,政治表现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工
作认真负责,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能履行职务职责,有一定的业务素质,基本适应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一般。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差,工作态度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认真履行职务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当年年度考核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安排:
1、考核办法:根据文件要求,本次考核采取目标量化考核方法,平时考核、群众测评与考核委员会相结合,其中,群众考核占70%,考核小组测评占30%,按两者之和的高低确定考核结果。
2、平时考核以“工作协议”和“考评细则”为准进行量化。
3、测评:群众测评及考核小组测评采取百分制,以定性分析与量化打分相结合的原则,各考核组成员评议由考核组负责人组织并汇总整理,写出书面评议鉴定。在评议的基础上,每位人员接受全校测评,按优、良、中、差等级,对考核对象进行测评。
4、程序安排:
①召开动员会,组织学习考核文件。
②制定年度考核方案。
③个人述职,群众测评。
④汇总考核成绩。
⑤统计年度考核量化结果,并及时公布。
⑥考核委员会测评,并确定考核等次。
⑦通知考核结果,如有异议,考核委员会及时予以复议。
⑧填写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上报人事部门备案。
六、优秀指标的申报比例及指标分配。
根据文件规定,优秀申报比例为15%,我校教职工16人,其中支教教师2位,挂职锻炼教师2位,优秀指数2人。
七、考核结果的处理:
①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并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②对考核为优秀的教师,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落实有关政策。
③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教师,学校酌情予以处理。连续两年被确定基本合格的,第二年直接定为不合格。
④考核为不合格的,由考核领导组提出处理意见,并在3个月内予以降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在3个月内予以辞退。
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考核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及时予以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书面通知本人。
八、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时间紧、头绪多、政策性强、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为确保我校年度考核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学校设立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小组组长:夏心家
考核小组成员:吴从波 金立标 刘成婷
连云港市陶庵小学 20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