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社保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各地农村退伍军人集体信访、串联上访现象有所增多,影响了党和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给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这批人主要是1954年10月31日以后入伍的在乡老复退军人,他们在部队和地方的建设发展过程中作出过贡献,但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他们与1954月10月31日前入伍和90年代后入伍的退伍军人待遇上存在较大差距,无法享受养老保险等一些优待政策,加上生活在农村,经济条件普遍不高,且年事已高,晚年生活无法保障,引发了各种群体性事件。我们根据本市实际,通过走访民政、信访等部门,与部分复员退伍军人交流,查阅资料等,梳理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的基本情况,问题的根源,力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和稳控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保障其晚年生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我市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底,我市未通过政府安排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共有21027人,其中农村户籍的18027人,占复员退伍军人总数的86%。农村籍复员退伍军人中,59周岁-60周岁段的有749人,60周岁以上的4971人,70周岁以上的1378人,75周岁以上的281人。未安排就业的复退军人中,1990年前入伍的约有13372人(部队津贴待遇较低)。这批人是上访的主要对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制定上存在不足,待遇差距大 1954年10月31日至1990年入伍的复退军人与之前、之后入伍的复退军人比较,待遇均相差比较大。主要体现在: ①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8号)等文件精神,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老复退军人享受到了以下劳动保障政策: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按自然增长机制,享受了生活补助(目前我市复退军人生活补助约700-800元/月)和医疗补助待遇(门诊补助按生活补助的10%包干使用,已包含在700-800元/月内)。这批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出资。住院时,既享受新农合医疗报销,又可享受民政优抚医疗补助和大病医疗救助。②民政部门政策规定,2007年以后退伍的农村户籍的复退人员军龄满两周年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助(军龄每增加一年,另加300元)。 而上访的这批人入伍较早,条件艰苦,部队津贴低,却没有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与上述享受待遇的复退军人相比,各项待遇差距很大,造成了逆反心理,情绪极不稳定。 2、根据现有政策,无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现有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参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5年(包括视作缴费年限)方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退役人员军龄可以视作缴费年限,但不得无故前补养老保险年限。但这批人员年龄结构已经偏大,部分人员年龄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而无法进入社保,另外一部分人员虽可以进社保但要后延,综合考虑不划算。因此,这批人员要求前补养老保险的愿望也比较强烈。 3、省内部分县市的处理办法造成了相互攀比 目前,宁波慈溪、温州平阳等地已将所有军队退役人员都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前补了养老保险年限(或一次性补缴15年)。但两地均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函要求予以纠正。这些处理办法造成了全省其他县市类似人员相互攀比,要求参考解决,引发了上访等问题。 三、解决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社会保障问题对策 解决农村复退军人社会保障问题,主要是解决其养老保障、医疗保障问题。可考虑从妥善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提高其基本生活补贴三个方面入手。 方案一:参照宁波慈溪、温州平阳等地的做法,允许(!)其一次性补足15年缴费年限,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一办法的优点是可满足大部分要求进入社保复退人员的要求,有效减少社会矛盾。但考虑这些复退军人家庭经济条件(经济条件普遍不富裕)和年龄等实际情况(60周岁以上的有4971人,70周岁以上的有1378人),以2008年为例,一次性缴足15年需一次性支付7万元左右,大部分复退军人难以负担。因此即使放开政策,预计也有相当部分人员不会参保,要求解决其生活保障的呼声仍然存在。 方案二:参照2007年后复退人员生活补助办法,一次性补发这批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复退军人按每人军龄两年,每人发放生活补助3000元计算,财政共需支出约3000元×13000人=3900万元。这一方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其基本养老保障

问题,且是一笔较大的开支,单靠县市级财政无法负担。 方案三:尽快出台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军龄因素在享受待遇时予以体现。目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已经出台,《台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试行)的意见》也正在修订中。省文件中对于探索建立以农民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助,有一定社会统筹性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地区和县级市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也应考虑复员退伍军人的军龄等实际情况,并在缴费和待遇享受环节予以体现。一是在制定政策时,将军龄视做缴费年限。二是在制定年龄档次、缴费和享受标准时,部分年龄档次上,待遇享受高一些。例如普通群众缴费3万元可享受500/元的待遇,同等情况下,有5年军龄的复退军人在缴费额度上予以打折,或在待遇上予以提高。 综合上述三项方案,笔者认为,比较妥善且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方案是方案三。即尽快出台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并充分考虑军龄实际因素,在享受待遇时予以照顾,体现党和政府对复退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关怀。相信随着党和各级政府对社会保障问题重视度的不断提高,基本养老保障体系、政策的不断健全与完善,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的社会保障问题会得到妥善解决。

近年来,各地农村退伍军人集体信访、串联上访现象有所增多,影响了党和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给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这批人主要是1954年10月31日以后入伍的在乡老复退军人,他们在部队和地方的建设发展过程中作出过贡献,但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他们与1954月10月31日前入伍和90年代后入伍的退伍军人待遇上存在较大差距,无法享受养老保险等一些优待政策,加上生活在农村,经济条件普遍不高,且年事已高,晚年生活无法保障,引发了各种群体性事件。我们根据本市实际,通过走访民政、信访等部门,与部分复员退伍军人交流,查阅资料等,梳理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的基本情况,问题的根源,力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和稳控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保障其晚年生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我市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底,我市未通过政府安排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共有21027人,其中农村户籍的18027人,占复员退伍军人总数的86%。农村籍复员退伍军人中,59周岁-60周岁段的有749人,60周岁以上的4971人,70周岁以上的1378人,75周岁以上的281人。未安排就业的复退军人中,1990年前入伍的约有13372人(部队津贴待遇较低)。这批人是上访的主要对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制定上存在不足,待遇差距大 1954年10月31日至1990年入伍的复退军人与之前、之后入伍的复退军人比较,待遇均相差比较大。主要体现在: ①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8号)等文件精神,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老复退军人享受到了以下劳动保障政策: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按自然增长机制,享受了生活补助(目前我市复退军人生活补助约700-800元/月)和医疗补助待遇(门诊补助按生活补助的10%包干使用,已包含在700-800元/月内)。这批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出资。住院时,既享受新农合医疗报销,又可享受民政优抚医疗补助和大病医疗救助。②民政部门政策规定,2007年以后退伍的农村户籍的复退人员军龄满两周年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助(军龄每增加一年,另加300元)。 而上访的这批人入伍较早,条件艰苦,部队津贴低,却没有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与上述享受待遇的复退军人相比,各项待遇差距很大,造成了逆反心理,情绪极不稳定。 2、根据现有政策,无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现有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参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5年(包括视作缴费年限)方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退役人员军龄可以视作缴费年限,但不得无故前补养老保险年限。但这批人员年龄结构已经偏大,部分人员年龄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而无法进入社保,另外一部分人员虽可以进社保但要后延,综合考虑不划算。因此,这批人员要求前补养老保险的愿望也比较强烈。 3、省内部分县市的处理办法造成了相互攀比 目前,宁波慈溪、温州平阳等地已将所有军队退役人员都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前补了养老保险年限(或一次性补缴15年)。但两地均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函要求予以纠正。这些处理办法造成了全省其他县市类似人员相互攀比,要求参考解决,引发了上访等问题。 三、解决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社会保障问题对策 解决农村复退军人社会保障问题,主要是解决其养老保障、医疗保障问题。可考虑从妥善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提高其基本生活补贴三个方面入手。 方案一:参照宁波慈溪、温州平阳等地的做法,允许(!)其一次性补足15年缴费年限,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一办法的优点是可满足大部分要求进入社保复退人员的要求,有效减少社会矛盾。但考虑这些复退军人家庭经济条件(经济条件普遍不富裕)和年龄等实际情况(60周岁以上的有4971人,70周岁以上的有1378人),以2008年为例,一次性缴足15年需一次性支付7万元左右,大部分复退军人难以负担。因此即使放开政策,预计也有相当部分人员不会参保,要求解决其生活保障的呼声仍然存在。 方案二:参照2007年后复退人员生活补助办法,一次性补发这批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复退军人按每人军龄两年,每人发放生活补助3000元计算,财政共需支出约3000元×13000人=3900万元。这一方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其基本养老保障

问题,且是一笔较大的开支,单靠县市级财政无法负担。 方案三:尽快出台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军龄因素在享受待遇时予以体现。目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已经出台,《台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试行)的意见》也正在修订中。省文件中对于探索建立以农民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助,有一定社会统筹性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地区和县级市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也应考虑复员退伍军人的军龄等实际情况,并在缴费和待遇享受环节予以体现。一是在制定政策时,将军龄视做缴费年限。二是在制定年龄档次、缴费和享受标准时,部分年龄档次上,待遇享受高一些。例如普通群众缴费3万元可享受500/元的待遇,同等情况下,有5年军龄的复退军人在缴费额度上予以打折,或在待遇上予以提高。 综合上述三项方案,笔者认为,比较妥善且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方案是方案三。即尽快出台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并充分考虑军龄实际因素,在享受待遇时予以照顾,体现党和政府对复退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关怀。相信随着党和各级政府对社会保障问题重视度的不断提高,基本养老保障体系、政策的不断健全与完善,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的社会保障问题会得到妥善解决。


相关文章

  • 2016人力资源科述职报告
  • 2016人力资源科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新年的钟声又一次敲响,辞旧迎新,我们在爆竹声中迎来了新一年的挑战,在同事们的春节祝福中开启了新一年的征程,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回顾2016.展望2017. 2016年4月份, ...查看


  • 关于我市林业体制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
  • 关于我市林业体制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林业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我市林业体制改革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刘法奎同志的带领下,于3月17日至20日, ...查看


  • 农村养老保险
  • 摘要: 由于我过目前的经济形势,社会保障方面还不健全.农村和城镇社会保障方面有相当大的差距.作为社会保障的核心,农转非.农村社会保险和城镇社会保险的衔接等问题,造成现在农民购买保险难,从而影响农民享受国家福利. 关键词:社会保障:社会保险 ...查看


  • 2015沈阳社区工作者考试复习资料最新
  • 2015沈阳社区工作者考试复习题 一.判断题: 1.异地入伍的义务兵不予优待(∨) 2.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队学员家属享受优待金(×) 3.义务兵因病可以评残(∨) 4.二等乙级(含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 5.领取伤残保健金 ...查看


  • 社会保险政策解读
  • 社会保险政策解读 一.养老保险政策 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三 ...查看


  • 2.[重.难点剖析]社会保障法
  • 社会保障法[重.难点剖析] 第一章 第一节 社会保障概述 一.社会保障的内涵和外延 1.社会保障"一词的来源 2.社会保障的内涵 [重点] 社会保障是政府为了保持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发展 ,依法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使全社会成员 ...查看


  • 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 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通过改革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安置工作机制与政策,能够解决安置工作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退 ...查看


  • 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6 ...查看


  • 2011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 小百户镇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根据镇人大的工作安排,对我镇的民政工作开展了调研,我就我镇的民政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大家做个汇报,敬请各位领导及代表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小百户镇位于陆良县城西部,距县城9公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