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最近一个考核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审原件,收复印件)。 2一、办事项目、在区卫生局注册拟变更到区外(含到武汉市由各区卫生局或湖北省卫生
厅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单位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
(二、办事依据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要贴照片)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医师资格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1998年(照片、姓名两面均应复印)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53号))医师执业证书(收原件及复印件); (照片、姓名两面均复印,且应复印至最后一个注册单位)2、《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1999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备注:号); 变更出武汉市的,申请表上拟执业机构可先不加盖公章,但表3栏目应按填表说明第3、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发10项填写完全。
【2001】169号;
4、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部令66号
三、条件
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拟变更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或机构更名须办理变更注册的人员。
四、受理范围
1、申请人《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为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局,或者已在其他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拟到由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局办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2、武汉市东西湖区辖区内医疗机构(20张至99张床位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变更。
3、医师变更注册均在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办理。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到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卫生局行政许可办理处受理窗口递交以下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复印):
(I)已注册医师变更执业地点:
1、在区卫生局注册拟变更到区内其他医疗机构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要贴照片);
(2)医师资格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均应复印);
(3)医师执业证书(收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均复印,且应复印至最后一个注册单位);
(4)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注明聘用科目及聘请期限);
(5)拟聘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区外已注册医师变更到本区由区卫生局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要贴照片);
(2)原注册卫生局出具的变更通知单(收原件);
(3)身份证明(常出具居民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均应复印);
(5)原医师执业证书(收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均复印,且应复印至最后一个注册单位)。
(6)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注明聘用科目及聘请期限);
(7)拟聘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审原件,收复印件);
(8)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申请表上粘贴的除外);
(9)武汉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本市内的变更不需要提交)。
(Ⅱ)已注册医师变更执业范围
1、原类别内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医师资格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均复印);
(3)医师执业证书(收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均复印,且应复印至最后一个注册单位);
(4)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审原件,收复印件);
备注:培训(含进修,系统培训)机构为省卫生厅指定,培训时间累计满两年,出具考核合格证明机构为省卫生厅指定,学历证书为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
(5)聘用证明:应注明拟聘用的新(专业)科目和起止时间;
(6)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审原件,收复印件)。
2、跨类别变更执业范围:
(1)按医师首次注册要求提交材料,应提交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
(2)提交注销该证书的书面申请,单位给予证明;
(3)原医师执业证书(收原件及复印件)。
(Ⅲ)机构更名(含确定机构第一名称),人员集体变更注册:
(1)单位申办机构更名人员变更注册报告;
(2)变更注册人员名单(列出人员姓名,按科室(专业)排序,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4)更名后的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受理
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服务中心卫生局行政许可办理处窗口进行初审,对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
受理后,窗口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审核。
(四)审批
符合法定条件,由东西湖区卫生局在《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登载变更注册信息。
六、办理机构/部门
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卫生局行政许可办理处窗口
七、受理地点及咨询
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卫生局行政许可办理处窗口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海景大厦c区一楼
电话:027-83081076
办公时间:周一至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
十、投诉电话:027-83891409(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局值班电话)
(6)最近一个考核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审原件,收复印件)。 2一、办事项目、在区卫生局注册拟变更到区外(含到武汉市由各区卫生局或湖北省卫生
厅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单位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
(二、办事依据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要贴照片)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医师资格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1998年(照片、姓名两面均应复印)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53号))医师执业证书(收原件及复印件); (照片、姓名两面均复印,且应复印至最后一个注册单位)2、《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1999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备注:号); 变更出武汉市的,申请表上拟执业机构可先不加盖公章,但表3栏目应按填表说明第3、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发10项填写完全。
【2001】169号;
4、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部令66号
三、条件
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拟变更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或机构更名须办理变更注册的人员。
四、受理范围
1、申请人《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为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局,或者已在其他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拟到由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局办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2、武汉市东西湖区辖区内医疗机构(20张至99张床位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变更。
3、医师变更注册均在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办理。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到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卫生局行政许可办理处受理窗口递交以下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复印):
(I)已注册医师变更执业地点:
1、在区卫生局注册拟变更到区内其他医疗机构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要贴照片);
(2)医师资格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均应复印);
(3)医师执业证书(收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均复印,且应复印至最后一个注册单位);
(4)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注明聘用科目及聘请期限);
(5)拟聘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区外已注册医师变更到本区由区卫生局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要贴照片);
(2)原注册卫生局出具的变更通知单(收原件);
(3)身份证明(常出具居民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均应复印);
(5)原医师执业证书(收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均复印,且应复印至最后一个注册单位)。
(6)拟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注明聘用科目及聘请期限);
(7)拟聘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审原件,收复印件);
(8)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申请表上粘贴的除外);
(9)武汉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本市内的变更不需要提交)。
(Ⅱ)已注册医师变更执业范围
1、原类别内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医师资格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均复印);
(3)医师执业证书(收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姓名两面均复印,且应复印至最后一个注册单位);
(4)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审原件,收复印件);
备注:培训(含进修,系统培训)机构为省卫生厅指定,培训时间累计满两年,出具考核合格证明机构为省卫生厅指定,学历证书为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
(5)聘用证明:应注明拟聘用的新(专业)科目和起止时间;
(6)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审原件,收复印件)。
2、跨类别变更执业范围:
(1)按医师首次注册要求提交材料,应提交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
(2)提交注销该证书的书面申请,单位给予证明;
(3)原医师执业证书(收原件及复印件)。
(Ⅲ)机构更名(含确定机构第一名称),人员集体变更注册:
(1)单位申办机构更名人员变更注册报告;
(2)变更注册人员名单(列出人员姓名,按科室(专业)排序,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4)更名后的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受理
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服务中心卫生局行政许可办理处窗口进行初审,对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
受理后,窗口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审核。
(四)审批
符合法定条件,由东西湖区卫生局在《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登载变更注册信息。
六、办理机构/部门
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卫生局行政许可办理处窗口
七、受理地点及咨询
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卫生局行政许可办理处窗口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海景大厦c区一楼
电话:027-83081076
办公时间:周一至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
十、投诉电话:027-83891409(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局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