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第一框 知识助我成长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懂得教育的含义、教育对个人和国家的作用、受教育权的含义、义务教育的含义、地位和特征。知道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时要采取各种合法的方式予以维护;明确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主要内容。 (2)能力目标:懂得依法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增强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
(3)情感态度价值观:学会珍惜自己受教育的机会,履行自己受教育的义务;树立终身学习观及自觉学习的态度。认识到,接受教育,既对个人成长和家庭有利,也对国家和社会有利,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 教学重点:教育对个人、国家的作用。
教学难点:义务教育的涵义、特征。
一、导入
故事导入:今天老师接到了一个小学同学的电话。他最近因为工作找不好,很是烦恼。我对他印象最深的是他在上学期间因为电脑难学就不学了,因为英语难记就不记了,因为科学难懂就放弃了。电话中他也提到因为缺乏知识,没有文凭,没有经验,一些高薪职位让他可望而不可及。
师:同学们,我的这位同学的事例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呢?
生:一个人倘若没知识、没文化就难以找到一份好工作。 师:可见,知识对一个人未来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六课第一框(板书:知识助我成长)同学们,你们有没有这种情况呢,认为学习很痛苦很累,就偷懒不用功读书。希望你们吸取教训,不要重蹈我同学的覆辙,为了以后更好的发展从现在起好好学习。
二、新授
师:同学们,那么知识如何获取呢?
生:学习,接受教育......
师:请同学们思考下,你接受过哪些教育?
家庭教育(待人要有礼貌)
学校教育(安全教育;培训班、奥数写作音乐美术体育)
社会教育(待人处世、社会规则如前门上车后门下车、文明礼貌、穿马路)
师:接受教育的过程,是一个人成长提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你由不知到知,教育也是文化传承的一种方式,我们继承并发展了前人的智慧。那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体会和理解,谈谈什么是教育?
生: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那么不接受教育对个人意味着什么?我们一起来看一下“阿韦龙野人”的故事。 同学们现在正处于接受教育的最佳时期。
接受教育与否对一个人的成长至关重要。《三字经》中有句话是怎么告诫我们的?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这句话什么意思,哪位同学来解释一下?
那么同学们接受教育、掌握知识究竟给你带来了哪些好处呢?请同学们同桌之间合作共同
完成P59
师:同学们,“知识改变命运”这张图片你们知道是在哪里拍的吗?
生:我们自己学校
师:你对这句话是如何理解的呢?
同学们谈到了很多教育给我们个人的成长带来的作用。现在请同学们归纳下,归纳时可结合具体的事例。
师:我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是13.39亿,是一个人口大国,那么如何从人口大国变成人力资源强国呢?
生:教育
师:我国要赶上发达国家,首先要从哪里入手?
生:教育
师:我国一直以来都在努力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强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这是因为对民族和国家而言,教育成就未来。可见教育不仅为我们个人的幸福生活奠定了基础,同时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
小结:学到这里,我们主要学习了教育的含义以及教育的作用,教育的作用包括教育对个人的作用和教育对民族和国家的作用。
师:随着社会的发展,不管是国家、社会还是个人都越来越重视教育,家长花在教育方面的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也越来越大。但是有一位家长却因为偏见不让女儿读书,因此女儿把父亲告上了法庭。
这位女孩叫谢友兰,今年小学毕业以优异成绩顺利升入初中。可是,她的父亲谢明军却要求女儿辍学在家务农。为了读书,她请外婆、表哥等亲戚说情,可固执的父亲就是不答应,小友兰急中生智找到了村里的干部,村里干部上门调解,谢明军却说:“孩子上不上学是我家的私事,别人管不着。”于是谢友兰又去找法院帮忙。于都县法院受理了此案。
(1)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你有什么法律依据?(谢明军侵犯了谢友兰的什么权利) 生:要求谢明军立即恢复谢友兰的受教育权,谢明军有义务让谢友兰完成学业,并对其进行教育批评,要求他当庭向女儿道歉。
受教育权
师:什么是受教育权?
生: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孩子上不上学只是个人的私事吗?
生:孩子上不上学绝不是个人的私事,适龄儿童不上学不仅耽误了受教育的时机,还会影响到社会和国家的发展。
(3)如果是谢友兰自己不想上学,她就可以不上学吗?
(4)生:不能不上学,受教育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义务,我们既要依法行使权力,维护权力,也要依法履行义务。
师:什么是义务教育?
生: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师:义务教育是我国实行的一种教育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各级政府负有法律责任,必须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也负有法律责任,促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小结: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一种机会和一项权利,任何人都无权
剥夺,包括自己的家长。同时,接受义务教育也是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接受教育的最佳时机就是就是义务教育阶段。宋庆龄说得好,有些事是可以等待的,但少年儿童的培养是不可以等待的。
师:接下去请同学们看两段材料
第一段材料:
小丽辍学离校,学校领导和镇文化教育办公室负责人五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小丽爸爸仍然拒绝让小丽上学。镇政府责成镇文教办对小丽强制执行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责令其立即返校上学,并对小丽的家长罚款1000元
问:这段材料说明义务教育具有什么特征并具体说说? 生:强制性特征
第二段材料:
2006年12月11日,教育部透露,2007年,我国农村中小学全免学杂费。2015年我国将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在全国范围内,国家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标准等。
问:这段材料说明义务教育具有什么特征并具体说说? 生:公益性特征和统一性特征。 师: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国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2008年又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由此形成了免费义务教育全国城乡一体化格局。义务教育具有三个特征,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三、总结
师:同学们,这节课你学到了什么?
生:教育的含义、作用;
受教育权的含义;
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
四、巩固练习
也可以课前准备一个自主探究,如:
自主探究:
1.什么是教育?
2.教育有什么作用?
3.什么是受教育权?
4.什么是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有哪些特征?
第六课第一框 知识助我成长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懂得教育的含义、教育对个人和国家的作用、受教育权的含义、义务教育的含义、地位和特征。知道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时要采取各种合法的方式予以维护;明确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主要内容。 (2)能力目标:懂得依法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增强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
(3)情感态度价值观:学会珍惜自己受教育的机会,履行自己受教育的义务;树立终身学习观及自觉学习的态度。认识到,接受教育,既对个人成长和家庭有利,也对国家和社会有利,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 教学重点:教育对个人、国家的作用。
教学难点:义务教育的涵义、特征。
一、导入
故事导入:今天老师接到了一个小学同学的电话。他最近因为工作找不好,很是烦恼。我对他印象最深的是他在上学期间因为电脑难学就不学了,因为英语难记就不记了,因为科学难懂就放弃了。电话中他也提到因为缺乏知识,没有文凭,没有经验,一些高薪职位让他可望而不可及。
师:同学们,我的这位同学的事例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呢?
生:一个人倘若没知识、没文化就难以找到一份好工作。 师:可见,知识对一个人未来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六课第一框(板书:知识助我成长)同学们,你们有没有这种情况呢,认为学习很痛苦很累,就偷懒不用功读书。希望你们吸取教训,不要重蹈我同学的覆辙,为了以后更好的发展从现在起好好学习。
二、新授
师:同学们,那么知识如何获取呢?
生:学习,接受教育......
师:请同学们思考下,你接受过哪些教育?
家庭教育(待人要有礼貌)
学校教育(安全教育;培训班、奥数写作音乐美术体育)
社会教育(待人处世、社会规则如前门上车后门下车、文明礼貌、穿马路)
师:接受教育的过程,是一个人成长提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你由不知到知,教育也是文化传承的一种方式,我们继承并发展了前人的智慧。那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体会和理解,谈谈什么是教育?
生: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那么不接受教育对个人意味着什么?我们一起来看一下“阿韦龙野人”的故事。 同学们现在正处于接受教育的最佳时期。
接受教育与否对一个人的成长至关重要。《三字经》中有句话是怎么告诫我们的?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这句话什么意思,哪位同学来解释一下?
那么同学们接受教育、掌握知识究竟给你带来了哪些好处呢?请同学们同桌之间合作共同
完成P59
师:同学们,“知识改变命运”这张图片你们知道是在哪里拍的吗?
生:我们自己学校
师:你对这句话是如何理解的呢?
同学们谈到了很多教育给我们个人的成长带来的作用。现在请同学们归纳下,归纳时可结合具体的事例。
师:我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是13.39亿,是一个人口大国,那么如何从人口大国变成人力资源强国呢?
生:教育
师:我国要赶上发达国家,首先要从哪里入手?
生:教育
师:我国一直以来都在努力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强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这是因为对民族和国家而言,教育成就未来。可见教育不仅为我们个人的幸福生活奠定了基础,同时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
小结:学到这里,我们主要学习了教育的含义以及教育的作用,教育的作用包括教育对个人的作用和教育对民族和国家的作用。
师:随着社会的发展,不管是国家、社会还是个人都越来越重视教育,家长花在教育方面的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也越来越大。但是有一位家长却因为偏见不让女儿读书,因此女儿把父亲告上了法庭。
这位女孩叫谢友兰,今年小学毕业以优异成绩顺利升入初中。可是,她的父亲谢明军却要求女儿辍学在家务农。为了读书,她请外婆、表哥等亲戚说情,可固执的父亲就是不答应,小友兰急中生智找到了村里的干部,村里干部上门调解,谢明军却说:“孩子上不上学是我家的私事,别人管不着。”于是谢友兰又去找法院帮忙。于都县法院受理了此案。
(1)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你有什么法律依据?(谢明军侵犯了谢友兰的什么权利) 生:要求谢明军立即恢复谢友兰的受教育权,谢明军有义务让谢友兰完成学业,并对其进行教育批评,要求他当庭向女儿道歉。
受教育权
师:什么是受教育权?
生: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孩子上不上学只是个人的私事吗?
生:孩子上不上学绝不是个人的私事,适龄儿童不上学不仅耽误了受教育的时机,还会影响到社会和国家的发展。
(3)如果是谢友兰自己不想上学,她就可以不上学吗?
(4)生:不能不上学,受教育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义务,我们既要依法行使权力,维护权力,也要依法履行义务。
师:什么是义务教育?
生: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师:义务教育是我国实行的一种教育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各级政府负有法律责任,必须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也负有法律责任,促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小结: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一种机会和一项权利,任何人都无权
剥夺,包括自己的家长。同时,接受义务教育也是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接受教育的最佳时机就是就是义务教育阶段。宋庆龄说得好,有些事是可以等待的,但少年儿童的培养是不可以等待的。
师:接下去请同学们看两段材料
第一段材料:
小丽辍学离校,学校领导和镇文化教育办公室负责人五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小丽爸爸仍然拒绝让小丽上学。镇政府责成镇文教办对小丽强制执行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责令其立即返校上学,并对小丽的家长罚款1000元
问:这段材料说明义务教育具有什么特征并具体说说? 生:强制性特征
第二段材料:
2006年12月11日,教育部透露,2007年,我国农村中小学全免学杂费。2015年我国将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在全国范围内,国家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标准等。
问:这段材料说明义务教育具有什么特征并具体说说? 生:公益性特征和统一性特征。 师: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国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2008年又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由此形成了免费义务教育全国城乡一体化格局。义务教育具有三个特征,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三、总结
师:同学们,这节课你学到了什么?
生:教育的含义、作用;
受教育权的含义;
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
四、巩固练习
也可以课前准备一个自主探究,如:
自主探究:
1.什么是教育?
2.教育有什么作用?
3.什么是受教育权?
4.什么是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有哪些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