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民政局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城镇管理机制,积极参与全县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翻两番、创强县”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专业队伍管理与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城镇网格化管理,动员各直属事业单位、各科室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城镇监管和维护,不断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和城镇文明程度,促进城镇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建设激情沂水、创新沂水、友善沂水、品牌沂水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责任
(一)建立健全局的网格化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包扶措施,建立轮流值班表、日常巡查记录,确保每个工作日两人以上到包扶路段巡查,督促包扶路段各沿街单位、门店落实门前五包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周三为“义务劳动日”时,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一次集体义务劳动,对所包扶的路段进行彻底清扫,保障道路洁净。
(二)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包扶路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依据针对环境卫生、绿化、亮化、市容秩序等方面的问
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确保包扶地段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提升。
(三)认真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要求沿街单位和门店必须将垃圾袋装放于垃圾箱内或按时堆放于指定位置,及时清理路面、绿化带垃圾,保持包扶地段环境卫生清洁,达到 “五净”、 “七无” 、“两及时”的标准。
(四)督促主次干道两侧沿街单位实施拆墙透绿工程;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和阳台绿化活动,单位绿地率达到规定要求;及时发现、制止和举报损坏树木、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保持行道树养护合理,病虫害防治及时,绿地及苗木整洁,基本无杂物,达到绿化部门的统一要求。
(五)督促沿街单位达到规定的美化亮化标准;沿街建筑立面保持整洁美观、风格协调;沿街门店橱窗装饰美观整洁;户外广告及各类标识牌设置规范;督促临街建筑工地设置围档;发现乱写、乱画、乱贴等现象及时清理。
(六)开展经常性地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制止和举报擅自迁移或破坏井盖(篦)、垃圾箱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照明等公共设施、擅自挖掘、毁坏人行道等行为,维护市政、环卫等设施完好无损。
(七)维护包扶路段道路秩序文明规范,车辆必须按要求规范停放在停车线或停车位内;及时制止和举报店外经营或跨门经营、乱设摊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拴乱挂及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散发广告、卜卦算命等违章行为。
(八)开展重大活动时,各包扶单位、科室要全力靠上,认真履行包扶职责,保障不出任何纰漏。
三、职责分工
将民政局责任路段(沂蒙山路 沂河桥至中心街段)划分成三个区域,分别由各直属单位和科室负责:
(一)中心街至县府前街段
由局办公室、救灾科、社会救助科、慈善福利科和基层政权科共包扶,根据整改措施在节点计划内督促完成清理摊位、规划车辆停放等工作。
(二)府前街至莲旺街段
由军休所、婚姻登记处、优抚科、医保办、安置办和社会事务科包扶,根据整改措施在节点计划内督促完成栽植行道树、重整绿化带等工作。
(三)莲旺街至沂河路段
由殡仪馆、烈士陵园、财务科和民管办包扶,根据整改措施在节点计划内督促完成修整路面、清理店铺门前货物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2月25日-2月27日)。成立沂水县民政局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局工作人员动员大会,下发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全局包扶路段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2月27日-5月25日)。 各单位、各科室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各自包扶路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整改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使包扶地段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5月26日-10月25日)。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包扶措施,坚持开展日常化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成效,使城镇面貌明显改观。
(四)迎查阶段(2012年10月26日-11月25日)。 对前期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对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检视全局的集中整治活动,查漏补缺,争取圆满完成上级交予的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民政局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人副组长,各直属事业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制定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全局上下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值班、巡查时间表开展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包扶路段内的城镇管理工作无缝隙、全覆盖。
(三)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将全局城镇网格化管理工
作纳入绩效考核,严格落实责任,对能在节点计划内圆满完成任务的单位、科室或个人予以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影响工作开展的单位、科室和负责人要严肃处理。年底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总评,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惩。
附件:
、沂水县民政局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012年2月27日 1
附件1
沂水县民政局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长生
副组长:王金春
成 员:胡金平
贾文勇王桂生王友平王洪滨刘 燕刘茂祯王 梅张树文张耐松刘忠玉孙宝忠崔秀芹李清强刘清美成员名单 党组书记、局长 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 殡仪馆馆长 烈士陵园主任 救灾科科长 办公室主任 民管办主任 规划财务科科长 婚姻登记处主任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 社会救助科科长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优抚科科长 安置办主任 优抚医保办主任 军休所副所长 社会事务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具体责任人为王金春局长,各科室负责人对其包扶路段负共同责任。联络人为徐一铭,联系电话:[1**********]。
沂水县民政局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城镇管理机制,积极参与全县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翻两番、创强县”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专业队伍管理与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城镇网格化管理,动员各直属事业单位、各科室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城镇监管和维护,不断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和城镇文明程度,促进城镇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建设激情沂水、创新沂水、友善沂水、品牌沂水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责任
(一)建立健全局的网格化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包扶措施,建立轮流值班表、日常巡查记录,确保每个工作日两人以上到包扶路段巡查,督促包扶路段各沿街单位、门店落实门前五包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周三为“义务劳动日”时,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一次集体义务劳动,对所包扶的路段进行彻底清扫,保障道路洁净。
(二)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包扶路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依据针对环境卫生、绿化、亮化、市容秩序等方面的问
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确保包扶地段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提升。
(三)认真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要求沿街单位和门店必须将垃圾袋装放于垃圾箱内或按时堆放于指定位置,及时清理路面、绿化带垃圾,保持包扶地段环境卫生清洁,达到 “五净”、 “七无” 、“两及时”的标准。
(四)督促主次干道两侧沿街单位实施拆墙透绿工程;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和阳台绿化活动,单位绿地率达到规定要求;及时发现、制止和举报损坏树木、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保持行道树养护合理,病虫害防治及时,绿地及苗木整洁,基本无杂物,达到绿化部门的统一要求。
(五)督促沿街单位达到规定的美化亮化标准;沿街建筑立面保持整洁美观、风格协调;沿街门店橱窗装饰美观整洁;户外广告及各类标识牌设置规范;督促临街建筑工地设置围档;发现乱写、乱画、乱贴等现象及时清理。
(六)开展经常性地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制止和举报擅自迁移或破坏井盖(篦)、垃圾箱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照明等公共设施、擅自挖掘、毁坏人行道等行为,维护市政、环卫等设施完好无损。
(七)维护包扶路段道路秩序文明规范,车辆必须按要求规范停放在停车线或停车位内;及时制止和举报店外经营或跨门经营、乱设摊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拴乱挂及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散发广告、卜卦算命等违章行为。
(八)开展重大活动时,各包扶单位、科室要全力靠上,认真履行包扶职责,保障不出任何纰漏。
三、职责分工
将民政局责任路段(沂蒙山路 沂河桥至中心街段)划分成三个区域,分别由各直属单位和科室负责:
(一)中心街至县府前街段
由局办公室、救灾科、社会救助科、慈善福利科和基层政权科共包扶,根据整改措施在节点计划内督促完成清理摊位、规划车辆停放等工作。
(二)府前街至莲旺街段
由军休所、婚姻登记处、优抚科、医保办、安置办和社会事务科包扶,根据整改措施在节点计划内督促完成栽植行道树、重整绿化带等工作。
(三)莲旺街至沂河路段
由殡仪馆、烈士陵园、财务科和民管办包扶,根据整改措施在节点计划内督促完成修整路面、清理店铺门前货物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2月25日-2月27日)。成立沂水县民政局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局工作人员动员大会,下发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全局包扶路段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2月27日-5月25日)。 各单位、各科室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各自包扶路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整改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使包扶地段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5月26日-10月25日)。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包扶措施,坚持开展日常化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成效,使城镇面貌明显改观。
(四)迎查阶段(2012年10月26日-11月25日)。 对前期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对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检视全局的集中整治活动,查漏补缺,争取圆满完成上级交予的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民政局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人副组长,各直属事业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制定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全局上下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值班、巡查时间表开展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包扶路段内的城镇管理工作无缝隙、全覆盖。
(三)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将全局城镇网格化管理工
作纳入绩效考核,严格落实责任,对能在节点计划内圆满完成任务的单位、科室或个人予以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影响工作开展的单位、科室和负责人要严肃处理。年底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总评,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惩。
附件:
、沂水县民政局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012年2月27日 1
附件1
沂水县民政局城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长生
副组长:王金春
成 员:胡金平
贾文勇王桂生王友平王洪滨刘 燕刘茂祯王 梅张树文张耐松刘忠玉孙宝忠崔秀芹李清强刘清美成员名单 党组书记、局长 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 殡仪馆馆长 烈士陵园主任 救灾科科长 办公室主任 民管办主任 规划财务科科长 婚姻登记处主任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 社会救助科科长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优抚科科长 安置办主任 优抚医保办主任 军休所副所长 社会事务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具体责任人为王金春局长,各科室负责人对其包扶路段负共同责任。联络人为徐一铭,联系电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