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实施细则(工地建设篇)

目 录

1 总则„„„„„„„„„„„„„„„„„„„„„„„„„„„„1 1.1 目的„„„„„„„„„„„„„„„„„„„„„„„„„„„1 1.2 编制依据„„„„„„„„„„„„„„„„„„„„„„„1 1.3 主要内容„„„„„„„„„„„„„„„„„„„„„„„„„1 2 项目部„„„„„„„„„„„„„„„„„„„„„„„„„„„2 2.1 组织机构„„„„„„„„„„„„„„„„„„„„„„„„„2 2.2 项目部建设„„„„„„„„„„„„„„„„„„„„„„„„2 2.3 人员配备„„„„„„„„„„„„„„„„„„„„„„„„„ 5 2.4 项目分部建设„„„„„„„„„„„„„„„„„„„„„„„6 3 监理驻地„„„„„„„„„„„„„„„„„„„„„„„„„„9 3.1 组织机构„„„„„„„„„„„„„„„„„„„„„„„„„9 3.2 人员配备„„„„„„„„„„„„„„„„„„„„„„„„„9 3.3 监理驻地建设„„„„„„„„„„„„„„„„„„„„„„10 4 工地试验室„„„„„„„„„„„„„„„„„„„„„„„„„14 4.1 组织机构„„„„„„„„„„„„„„„„„„„„„„„„14 4.2 人员配备„„„„„„„„„„„„„„„„„„„„„„„„14 4.3 工地实验室建设„„„„„„„„„„„„„„„„„„„„„15 5 场站建设„„„„„„„„„„„„„„„„„„„„„„„„„19 5.1 拌和站„„„„„„„„„„„„„„„„„„„„„„„„„19 5.2 机械站„„„„„„„„„„„„„„„„„„„„„„„„„21 5.3 料场及库房„„„„„„„„„„„„„„„„„„„„„„„22 5.4 钢筋加工场„„„„„„„„„„„„„„„„„„„„„„„26 5.5 预制场„„„„„„„„„„„„„„„„„„„„„„„„„27 6 施工现场„„„„„„„„„„„„„„„„„„„„„„„„„„31 6.1 路基工程„„„„„„„„„„„„„„„„„„„„„„„„31

6.2 路面工程„„„„„„„„„„„„„„„„„„„„„„„„34

6.3 桥涵工程„„„„„„„„„„„„„„„„„„„„„„„„„36 6.3 隧道工程„„„„„„„„„„„„„„„„„„„„„„„„„41 7 施工便道、便桥„„„„„„„„„„„„„„„„„„„„„„„„45 7.1 一般规定„„„„„„„„„„„„„„„„„„„„„„„„45 7.2 施工便道、便桥建设„„„„„„„„„„„„„„„„„„„„45 7.3 安全生产„„„„„„„„„„„„„„„„„„„„„„47 8 “十公开”„„„„„„„„„„„„„„„„„„„„„„„„„„49 8.1 实施“十公开”目的„„„„„„„„„„„„„„„„„„„„„49 8.2 实施“十公开”主体、内容、方式、范围和时间„„„„„„„„„„49 9 验收标准„„„„„„„„„„„„„„„„„„„„„„„„„„51 附表一 驻地标志牌„„„„„„„„„„„„„„„„„„„„„„„67 附表二 场站标志牌„„„„„„„„„„„„„„„„„„„„„„„68 附表三 施工现场标志牌„„„„„„„„„„„„„„„„„„„„„69 附录 标志标牌设置范围和要求„„„„„„„„„„„„„„„„„70参考文献„„„„„„„„„„„„„„„„„„„„„„„„„„„84

1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河北省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工地建设,提高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保证工程质量,督促各参建单位树立品牌意识,编制本实施细则。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与工地建设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1.2.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

1.2.3《河北省高速公路施工质量年活动方案》。

1.2.4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1.2.5 《关于在大广公路蒙冀界至承德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上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1.2.6《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

1.2.7《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达标验收标准》。 1.2.8《承赤高速公路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3 主要内容

本篇共9部分,分为总则,项目部,监理驻地,工地试验室,场站建设,施工现场,施工便道、便桥,“十公开”,验收标准等。

2 项目部

项目部的选址必须满足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对于路线长、工程量大的标段,可设置项目分部。项目部的选址必须满足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建设方案经总监办审批后方可实施,项目部建设完成后,报驻地办、总监办验收。

2.1 组织机构(图2-1)

各标段应根据各自企业的管理模式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图2-1 组织机构框图

2.2 项目部建设

2.2.1 建设要求

1) 项目部选址在主线两侧垂直距离2公里内,出入方便。并满足以下要求: (1)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

(2)避开塌方、落石、滑坡、高压线、危岩等地段。

(3)避开取、弃土场。 (4)距爆破区500m以上。

2)驻地建设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500m2,确因地理条件限制不能达到要求的须经总监办同意。

3)项目部合理布置,采用封闭式管理,设置围墙,墙高不低于185cm,基础高不低于25cm,大门宽度不小于4m。院内地面除绿化区外,用不小于10cm厚C20砼硬化,院内停车位划线标示,垃圾集中存放、及时清理,保持院内卫生、整洁。排水采用暗沟型式(30cm宽、40cm深),并与相邻水系相连接。

4)驻地房屋、施工沿线各施工用房必须用彩钢板搭建,应坚固、实用、美观、隔热通风。地面用水泥混凝土硬化,会议室和项目经理室贴地板砖。租赁房屋的规模、布设须符合本章有关要求。

5)项目部院内醒目位置设置旗杆。

(1)旗杆基座采用大理石贴面,正面镶贴项目部名称。

(2)上方安装旗杆3根,分别悬挂国旗(4号国旗)、彩旗(有承包人公司标志)、彩旗(有筹建处徽标),两彩旗大小要比国旗小一号,颜色分别为:红、黄、蓝,旗杆采用不锈钢材质制作,高度为7-9米。

6)院内设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廉政建设、十公开等标牌宣传栏,规格及内容见附表一 。

7) 项目部门口设立门牌,门牌名称按承赤高速公路相关规定执行,门口设置警卫室,有专职门卫,在大门口旁边设置工程公示牌,规格和内容见附表一。 8)在国、省干道进入项目经理部路口处明显位置设指路牌;指路牌采用铁皮制作,蓝底白字、白箭头,规格:140cm(长)x100cm(高),腿高120cm。

2.2.2部室设置

项目部设会议室、项目经理室、总工(技术负责人)室、综合部、财务部、工程部、合同部、机械物资部、安全环保部、试验室、档案室等。

1)房间面积要求:会议室不小于60㎡,项目经理室不小于30㎡,各部室办公室不小于20㎡。办公室不得同时兼做宿舍。

2)会议室必须安装投影仪、无线话筒和视频监控设备。办公设备(包括微机联网和软件)必须满足本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的需要。

3)档案室防火、通风,须有档案存放架(柜),且有专人负责归档。 4)各部室门口设名称牌,采用不锈钢板制作,黄底黑字,尺寸为:30cmx10cm。 5)各部室办公桌左上角设桌牌,采用透明塑料板制作,内容:姓名、部门、职务、职称,右上侧贴2寸照片,规格:20cm(长)x12cm(高)。

6)各部室上墙图表,见表2-1

表2-1 项目部各部室上墙图表内容

7)管理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上岗证。

(1)上岗证内容:单位名称、姓名、职务、编号、照片。

(2)格式:背景为蓝色,字体为黑体,(监理单位:黄底黑字;业主单位:红底黄字)小二寸红底照片,尺寸为 15cm(高) x10cm(宽),塑封制作。

2.2.3 项目部配套设施要求

项目部配套设施包括宿舍、食堂、浴室、文化活动室、厕所等,要求见表2-2

表2-2 配套设施要求

1)各点必须要设置开启式门窗,建筑材料须耐火、阻燃、防水。 2)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室内无私拉乱接现象。

3)宿舍内挂设治安、卫生、防火管理制度,夏季有消暑、防蚊虫叮咬措施,冬季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4)制订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包括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

5)食堂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单独设置在通风良好的存放间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生活污水需设置隔油池,分离后再排放。

6)厕所须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定时进行清扫、冲刷、消毒,防止蚊蝇孳生,化粪池覆盖并及时清掏。并在相关位置设置厕所指路牌。

7)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在明显位置设置灭火器标志。

2.3 人员配备

中标单位应根据投标承诺以及工程实际需要,及时组建项目部,配备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承包人应按照标准化管理规定设立相关部门并配置相关人员,各承包人可根据自身特点增设其他必要的部门,并配置相关人员。项目部配备的主要人员要求见表2-3

2.4 项目分部建设

项目分部建设参见本章2.2节相关要求执行。

表2-3 项目部配备的主要人员要求

图A-1 围墙效果图 图A-2 项目部建设

图A-3 “宣传栏”效果图

图A-4 办公室各项制度标牌 图A-5 施工形象进度图

图 A-6 宿舍

图A-8 厕所

图A-10 文化活动室

图 A-7 食堂

图A-9 浴室

图A-11 会议室

3 监理驻地

监理驻地的选址要符合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 3.1

图3-1 组织机构框图

组织机构,见图3-1

3.2 人员配备

3.2.1人员配备的原则

监理单位根据投标承诺及工程实际需要,配备监理人员:总监、副总监、驻地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后勤工作人员。中心试验室设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及试验员等。

3.2.2人员资质要求,见表3-1、表3-2

表3-1 总监办人员资质要求

表3-2 驻地办人员资质条件

3.3 监理驻地建设

3.3.1建设要求

1)项目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在进场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确定驻地选址。总监办驻地须经业主审批;驻地办须经总监办审核、业主审批。严禁总监办和驻地办合署办公。

2)监理驻地占地面积不小于2000m2,办公、生活、停车场规划科学合理。 3)驻地合理布置,采用封闭式管理,设置围墙,墙高不低于185cm,基础高

不低于25cm,大门宽度不小于4m。院内地面除绿化区外,用不小于10cm厚C20砼硬化,停车位划线标示,垃圾集中存放、及时清理,保持院内卫生、整洁。排水采用暗沟型式(30cm宽、40cm深),并与相邻水系相连接。

4)驻地房屋原则上用彩钢板搭建,应坚固、实用、美观、隔热通风。地面用水泥混凝土硬化,会议室和驻地监理办公室贴地板砖。租赁房屋的规模、布设符合本章有关要求,并经业主批准。

5)驻地院内醒目位置设置旗杆。

(1)旗杆基座采用大理石贴面,正面镶贴驻地名称。

(2)上方安装旗杆3根,分别悬挂国旗(4号国旗)、彩旗(监理人公司标志)、彩旗(有筹建处徽标),两彩旗大小要比国旗小一号,颜色分别为:红、黄、蓝,旗杆采用不锈钢材质制作,高度为7-9米。

6)院内设置质量管理、廉政建设、十公开等标牌宣传栏,规格及内容见附表一 。

7)驻地门口设立门牌,门牌名称按承赤高速公路相关规定执行,门口设置警卫室,有专职门卫。

8)在国、省干道进入驻地的路口处明显位置设指路牌;指路牌采用铁皮制作,蓝底白字、白箭头,规格:140cm(长)x100cm(高),腿高120cm。

3.3.2部室设置

1)总监办、驻地办分别设工程部、综合部、合同部、安保部、试验室及档案室等。

(1)监理驻地办公房间要求见表3-3

表3-3 监理驻地办公房间要求

表3-4 监理各部室上墙图表内容

注:上墙图表规格尺寸和要求见附表一

2)监理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上岗证(内容及格式见2.2.2.7))。 3.3.3 监理驻地配套设施

驻地配套设施包括宿舍、食堂、浴室、文化活动室、厕所等,要求见表3-5

表3-5 配套设施要求

1)各点必须要设置开启式门窗,建筑材料须耐火、阻燃、防水。 2)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室内无私拉乱接现象。

3)宿舍内挂设治安、卫生、防火管理制度,夏季有消暑、防蚊虫叮咬措施,冬季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4)制订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包括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

5)食堂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单独设置在通风良好的存放间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生活污水需设置隔油池,分离后再排放。

6)厕所须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定时进行清扫、冲刷、消毒,防止蚊蝇孳生,化粪池覆盖并及时清掏。并在相关位置设置厕所指路牌。

7)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在明显位置设置灭火器标志。

4 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的选址必须满足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试验室硬件设施必须满足相关文件的要求,必须使用试验专用软件。

4.1 组织机构

工地试验室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试验室、监理单位试验室和施工单位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的名称按承赤高速公路相关规定执行。组织机构框图,见图4-1

图4-1 组织机构框图 各标段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上述机构进行组合。

4.2 人员配备

4.2.1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原则

工地试验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试验检测人员。 4.2.2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要求,见表4-1

表4-1 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4.2.3工地试验室所有试验人员的照片(5寸)和资质等信息应张贴在办公室的墙上。

4.3 工地试验室建设

4.3.1工地试验室建设规模

1)试验室面积要求:标准养生室、土工室、集料室、样品室、化学室、水泥室、水泥混凝土室、沥青原材料室、沥青混合料室、力学室、办公室等总面积不小于200m2,设置2个办公室,每个办公室不小于20m2,标准养生室面积不小于40㎡。

2)环境要求

(1)试验室地面水泥硬化。

(2)试验室房屋必须坚固、安全、耐用。

(3)工地试验室要有安全和环保措施。

4.3.2 试验室布置

1) 试验室根据功能合理分区,相互独立,有效隔离,保证试验时互不干扰。 (1) 试验室操作平台整齐、稳固,瓷砖镶面,高度70-90cm,台面仪器摆放合理、有序。

(2) 试验室必须有保温、防尘、防潮措施,有温、湿要求的必须安装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标养室养护试件须架设放置,地面设置1%的横坡余水集中排向室外的排水沟。

(3)力学仪器放置在高20cm以上稳固的混凝土底座上,并具备自动打印功能。

(4)样品室配备样品柜(架),样品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账物相符。储存环境安全措施齐全,做到防火、防盗、防腐、防鼠、防潮、通风,卫生良好。

(5)试验区域、有毒有害物体存放处设置禁止、指令标志。 (6)消防设施存放处设置提示标志,废旧物品存放区设置明示标志。 2)试验室上墙内容 (1)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 (2)试验室职责。 (3)试验室安全工作制度。

(4)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职责。 (5)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6)试验检测流程图。

4.3.3其他要求

1)工地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在中标后20天内必须全部到位,4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标定,具备临时资质认证条件。所有工地试验室必须经省质监站认证合格,取得临时资质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1)工地试验室的试验仪器设备必须符合现行标准规范使用要求。工地试验室须按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相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

(2) 工地试验室所用软件符合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相关规定。 (3) 工地试验室建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档案和台账,并做好使用和维护记录。

2)工地试验室要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认证范围内的工地试验检测工作。对认证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的项目,需委托有相应资质并经总监办认可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3)试验室所有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定期组织试验室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新规范宣贯等活动,并形成培训记录。

4)试验人员作业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在特定环境下储存的样品,严格控制环境条件。易燃、易潮和有毒的危险样品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6)试验用有毒有害物品,执行双人保管制度,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7)试验样品留存符合承赤筹建处《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废弃原材料回收或存放符合环保要求。

8)对电磁干扰、灰尘、振动、电源电压等严格控制,对发生较大噪声的检测项目采取隔离措施。

9)拌和站区要建立单独的试件留存试验室、养生室,试件在7天后方可运回工地中心试验室。砼试件标示不得在试件上划刻。要求用漆清晰标示,要标示构件留存日期,实体部位,并要建立试件留存台帐。

10)试验室须配备单独的发电机组备用电源。 11)试验室室内环境保持整洁卫生。

图B-1 样品室

图B-3 力学室

图B-5 办公室

图B-2 标养室 图B-4 水泥混凝土室

图B-6 水泥室

5 场站建设

5.1 拌和站

5.1.1建设要求

1)拌合站选址必须满足安全、便于施工和管理的要求。建设规模根据工程量的大小确定。拌和站场地面积原则上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拌合站场地面积不小于10000m2;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场地面积不小于30000m2;稳定土拌合站场地不小于35000 m2。确因地理条件限制,缩小规模的须经总监办审批。

2)拌合站拌合能力不小于以下要求:

(1)以路基为主且混凝土总方量小于10万m3的,拌合楼配备:90型1台,75型2台,50型1台。

(2)以桥隧为主且方量大于10万 m3的,拌合楼配备:90型2台,75型1台,50型1台拌合楼。

(3)沥青拌和楼不小于4000型2套。

(4)稳定土站不小于600t/h。

(5)以上拌和设备必须安装动态数字监控仪,保证数据实时传输。

3)施工单位应明确拌和站设置规模及位置,编制建设方案。建设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报筹建处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拌合站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拌和站建设验收表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4)拌和站采用封闭式管理,采用彩钢板或围栏隔离,加高设置视频监控系统,重点监控拌合用料情况。

5)每个合同段原则上设置一座拌和站。对确因条件限制,无法满足要求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监办审批后,方可增设拌和站。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小型拌和设备生产混凝土。

6)场地硬化

(1)拌和站场地:须用不小于20cm厚的级配碎石基层,不小于15cm厚的C20

砼硬化处理;场地内行车道为不小于25cm厚的C20砼,并保持状态良好。

(2)距拌合站出入口50米及场内道路路宽不小于6m,用不小于25cm厚的C20砼硬化处理,并在进口处配备轮胎冲洗设备及冲洗平台。

7)场内排水:场地硬化按照中间高四周低的原则合理设置,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沟底用砂浆抹面,确保场内排水系统完善、通畅。

8)拌合站区做到雨天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5.1.2 现场管理

1)安全生产

(1)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保证体系,按招标文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

(2)站内各区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设施,每个区灭火器不少于5个,并至少设置一个消防池。

(3)施工用电:临时用电必须办理正规的报批手续,规范用电,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场内配备与功率相匹配的备用电源。

① 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②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与地面的垂直距离控制在1.3~1.5m。

③ 所有配电箱设专人负责管理,开关箱编号配锁,标明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牌。

④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距离符合以下要求:

a外电线路电压为1kv 以下时,最小距离为6m。

b外电线路电压为1~10kv 时,最小距离6.5m。

c场内线路距离地面不小于4.5m,电线穿红白相间的绝缘管并悬挂警示标牌。

(4)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施工、操作人员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现场施工、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现场照明设施齐全,配置合理,满足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

2)文明施工

(1)标识标牌

①拌和站大门醒目位置设置场地平面布置图和工程公示牌,场内设置安全生产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质量目标牌等。

②在拌和楼前醒目位置设置混合料动态配合比标牌。注明拌和料配合比,技术负责人,试验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拌和站负责人。

③拌合站出入口、拌合楼控制室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④拌合站内施工机械定点、分类存放。

(2)环保措施:

①沥青、水泥混凝土拌和现场,设置粉尘回收装置,有效控制烟尘污染。 ②拌合楼出料仓下停放罐车的两侧设置排水沟,并以水篦覆盖;设置沉砂井及污水过滤池,污水过滤池用钢管支架围挡,严禁将站内生产废水直接排放。

③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处于噪声环境下的施工人员佩戴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

5.1.3其他注意事项

1) 拌和站必须使用散装水泥。水泥储存罐容量、数量要根据砼用量、水泥品种进行配置。拌合设备需具备电子自动计量和逐盘打印功能。

2) 拌和楼料仓上方加设顶棚以防淋雨,相邻料仓之间隔板加高50cm,以防串料。

3) 每次拌合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做到场地整洁。

4) 罐体必须安装避雷设施及防倾倒措施。

5) 拌和楼应有冬季保温措施。

5.2 机械站

5.2.1建设要求

机械站的场地应合理划分,地面采用不小于15cm厚的C20水泥混凝土硬化

处理。对于长期存放及固定不动的设备,必须搭棚,避免遭受雨淋等。

5.2.2现场管理

1)安全生产

(1)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并挂停用标志牌。

(2)施工现场安装、拆卸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3)项目部对机械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班组长每天检查,对检查中 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

(4)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 “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

(5)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各项管理规定。不属于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5.2.3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日常保养、换季保养、停放保养制度。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要求进行保养,保持设备的应有效能,消除事故隐患。

2)机械设备定点存放,并在明显位置悬挂设备标识牌。

3)夜间停放的机械设备必须设置反光警示牌,防止发生撞伤事件。

4)沿线施工设备定点存放,停放整齐有序,并做好相关标识。

5.3 料场及库房

5.3.1 料场

1)一般规定

(1)靠近使用地点,确保运输及卸料方便。

(2)各种材料分区存放,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堆放场地需进行硬化;存放场

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通道,便于装运。

(3)各种材料的堆放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成堆,材料标识牌规范齐全。

(4)各种原材料进场须有出场合格证、材质单等质量证明资料。

(5)C40及以上混凝土所用砂、粗集料全部采用机械水洗,严禁冲水及水池投洗。要单独设置排水良好的水洗区域,须有沉淀池、清洁池,循环用水须充分沉淀后方可使用,以节约用水。水洗后的砂、石料,按不同种类、规格存入料仓。

(6)严格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

材料产地必须根据监理工程师平行试验结果确认许可,进场的材料必须按频率进行试验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一律限期清理出场。

(7)现场存放的其他工程材料,如砂砾、石灰等随用随运,须堆放整齐;片、块石码放堆放并不得占用便道、路基等。

2)场地建设

(1)料场必须采用不小于15cm厚的C20砼硬化,所有料仓搭设轻型钢结构顶棚,顶棚高度不小于7米。

(2)料仓的容量应满足最大单批次连续施工的需要,并留有一定的余地,同时满足运输车辆和装载机等作业要求。

(3)场内排水:场地硬化必须按照中间高四周低的原则合理设置,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沟底采用砂浆抹面并设不小于1.5%的排水纵坡,确保场内排水系统完善,在合理位置设置沉砂池或污水过滤处理池,生产污水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集中排放,避免污染环境。

3)存放要求

(1)用于工程的砂石料按不同状态、规格、不同品种分仓堆放,并设置明显的标示牌,料仓分隔墙采用双墙中空式(37墙、墙距50cm),高度不小于160cm,合格料仓须有保温措施,如图5-1所示。

未 洗 材 料 堆 放 区

水洗机

洗后存

道洗后用通道洗后用通道XX粗集料水洗后存放仓洗后用通道

图5-1砂石料存放布置图

(2)钢筋搭棚存放。采用不小于50cm高的混凝土墩支垫,混凝土墩必须牢固,两支点距离不大于2m。成品、半成品分类支垫存放,并悬挂标识牌。

(3)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lm;易滑落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大模板存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4)钢绞线除有防锈措施外,还需有方便转动的法兰及防崩设施;锚具、波纹管不得露天存放。

相关标志牌要求见附表二。

5.3.2库房

1)一般规定

(1)库房应选择合理的地点设置,方便使用,并满足安全要求。

(2)库房道路须平整、硬化。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远离施工现场、居民区,设明显标识和围挡设施。

(4)危险品库须具有良好的通风、防爆照明设备和防静电措施,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

(5)水泥库要建在通风条件好且不受风雨侵蚀的地带。

(6)混凝土外加剂入库存放,存放高度不大于2m,库房靠近拌合站。

2)场地建设

参照料场场地建设部分执行。

3)存放要求

(1)施工现场的爆炸物品储存、运输、使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2)施工现场的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公安机关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临建炸药仓库内。

(3)炸药、雷管要分库设置,距离不小于30m,库门采用外开式。库内设置自动报警装置,货架保证牢固,距墙不小于0.1m。库内堆放的物资距墙不小于0.3m,垫高不小于0.2m,放置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

(4)储存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专人管理。严禁个人保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它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5)氧气瓶、乙炔瓶分开、隔离存放,间距不小于5m,通风良好,悬挂安全标志。

(6)油库居生活区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油罐不得露天存放。不同油品不得混放,夏季轻质油料的油罐必须有降温措施,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7)水泥应按规格、品种、进货批次分别存放在不低于50cm的库内平台上。底部垫防潮材料,上部盖防水苫布、塑料布等。

(8)值班室必须设在库外。设专职值班人员,24小时不间断看护。

4)安全生产

(1)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做到设备无锈蚀,地面无油迹。

(2)在库房醒目位置设置平面布置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值班人员公示牌等明示标志。

(3)各库房门口设置分区标识牌,各种材料库房内设置材料标识牌,易燃易爆处设置禁止标志。

(4)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设置禁止、明示标志。

(5)消防器材放置场所设置提示标志。

5.4 钢筋加工场

5.4.1一般规定

1)承包人应根据其标段规模及工程实际情况,合理规划钢筋加工场,编制建设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钢筋加工场验收表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2)每个合同段原则上设置一座钢筋加工场,对本合同内的钢筋集中加工。确因地形条件限制需要分设的,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钢筋加工必须使用钢筋自动数控加工设备。

4)盖梁钢筋骨架片须在混凝土台上用定型胎架制作。

5)钢筋加工场和材料堆放须在棚内,成品(半成品)区、作业区分开或隔离。

6)钢筋加工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5.4.2场地建设

1)面积及要求

钢筋加工场面积不小于2000 m2。材料堆放区、成品(半成品)区、作业区必须搭棚,棚顶及构架采用轻型钢结构。

2)场地处理

参照料场场地建设部分内容执行。

5.4.3安全生产

1)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的构造、性能,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3)工作台牢固稳定。

4)加工场内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设施。

5)起吊钢筋时,下方禁止站人,待钢筋降落到距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6)各种气瓶要有标准色、防震圈。

7)安全用电部分参照5.1.2施工用电执行。

5.4.4文明施工

1)加工场内醒目位置设置工程公示牌、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牌等标志标牌。规格要求按附表二执行。

2)储存区、加工区、成品(半成品)区布设合理,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

3)严格按规定对现场材料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批号、进场日期、检验状态、进场数量、使用部位等。

4)在加工场出入口、焊接、切割场所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设置禁止标志和明示标志;用电场所、易发生火灾场所设置警告标志;消防器材放置场所设置提示标志。

5)不合格品挂牌标识,对于废弃钢筋,下脚料等定点存放,及时清理。

5.5 预制场

5.5.1 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立即着手进行预制场的选址与规划,明确预制场设置规模及位置,避免占用河道,避开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地段。

2)预制场选址与布置要经过多方案比选,合理划分办公生活区、制梁区、存梁区、加工区域等。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预制场建设。建

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预制场场验收表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每个合同段原则上只设置一座预制场。特殊情况需要另设预制场的,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预制场的建设规模要能满足预制数量不少于300片梁为原则,台座数量应与预制时间相匹配,模板数量不少于台座数量的1/6。

4)预制场采用框架式移动养生棚蒸汽养生。养生用锅炉不得小于5吨并能满足冬季施工温度最低时热量供给量,管道采用地埋式,每个底座两端设阀门;养生棚防潮、隔热、保温。

5)T梁、箱梁配备上梁顶扶梯。

6)生产、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到位,并做好临时雨水、污水排放以及垃圾的处理。

7)预制场利用桥台后的挖方路基时,路堑边坡的防护及排水设施应提前完成。

8)预制场设在路堤或互通区的,施工结束后应将场内影响下一步工程的相关设施清出现场。

9)工程交工后,施工单位必须自费将场地恢复原貌,经验收合格后交付。

5.5.2 场地建设

1)占地面积

(1)主要为桥梁工程的合同段预制场的占地面积不小于12000 m2。

(2)一般路基土建合同段预制场的占地面积不小于6000 m2。

(3)主要以隧道工程为主的合同段预制场的面积不小于4000 m2。

2)场地处理

(1)场内作业区:须用不小于20cm的级配碎石基层、10cm厚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硬化处理。

(2)区内道路必须用不小于20cm的级配碎石基层、25cm厚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硬化处理。

(3)整个场区有完善的排水设施:周围排水沟采用暗沟型式,场内两底座间设20cm宽x10cm深的梯形沟,底座与沟之间坡度不小于2%。见图5-2

注:括号内数字为场区道路厚度

图5-2 预制场硬化结构示意图

(4)底座用C30以上混凝土浇筑,上角用38x38x5mm的角钢包边,每隔3米加横向联结,台面用不低于7mm厚的钢板铺面,钢板接缝焊接处理,并用抛光机磨平,吊装孔处采用插槽式活动抽拉板。台座两端必须经过计算,加固处理,防止应力集中而沉陷。

(5)存梁场地平整、不沉陷、不积水,存梁的枕梁用C30混凝土浇筑,根据地基承载力及梁重情况计算确定枕梁的型式、配筋,并在台座上设置沉降观测点。

(6)空心板存放高度不超过三层,箱梁不超过两层,层间支点处须用非刚性材料支垫;T梁单层存放,并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7)存梁场内预留不小于6.5米的运输通道。

5.5.3预制场标牌

1)预制场内醒目位置设置工程公示牌、场地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明示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2)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设置禁止标志;预制场的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等各生产区域设置明示标志。

3)钢筋绑扎区在明显位置设置标识牌。

4)预制梁板完成后,要及时对梁板喷涂统一标识和编号,标示内容包括梁体编号、预制时间、部位名称等。

5)张拉台座两端设置警示标志,并设置钢板防护。

6)机械设备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相关标志牌的规格见附表二和附录内容。

5.5.4现场管理 参照5.1.2相关内容执行

图C-1 料仓

图C-3 预制场上梁扶梯

图C-5 钢筋存料棚

图C-2 拌合站 图C-4 钢筋加工棚 图C-6 合格料仓储棚

6 施工现场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正前方统一喷“承赤高速(单位)XX标(驻地)”字样,管理人员红色、专职安全员白色、操作人员黄色、监理人员蓝色;管理人员挂牌上岗、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在项目部、隧道洞口、高填深挖、集中预制场、高桥墩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关键部位,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6.1 路基工程

6.1.1一般规定

1)路基填筑必须挂线施工,确保填筑质量。路基外观做到表面平整、边线顺直、边坡顺适。边坡上每隔20m设临时急流槽,边坡外设临时排水沟。路基挖方坡面平整。

2)每层路基填筑时,必须在现场设置施工牌,三区、四阶段划分清晰,注明桩号范围、层次、填料名称、施工负责人、监理负责人等。

3)修筑挡墙、边沟所用的块、片石必须堆放整齐,严禁在已施工的路面堆放、解小。

4)弃方整齐堆放,分层压实,四周修筑必要的挡墙及排水沟。弃方边坡按水保方案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5)砂浆集中拌合。

6.1.2安全生产

1)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文字记录。

2)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施工现场临时安装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严禁私拉乱接。

3)现场各类机械设备施工必须满足:

(1)机械施工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使用制度,每台机械必须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定点停放,停放时拉上驻车制动闸。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性能,禁止带病作业。

(3)打桩机必须取得准用证,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且有超高限位装置。

(4)机械操作室内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机械出入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5)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强夯设备等机械作业范围内如有高压线、管线等,应有专人指挥作业,并设置危险源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措施。

(6)砂桩、碎石桩、粉煤灰碎石桩作业时,严禁吊装、吊锤、回转、行走动作同时进行。

(7)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四严禁”,即:严禁使用没有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严禁使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大型机械操作;严禁施工现场机械违章施工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4)基底处理要求:

(1)地下管线不明时,应挖十字沟进行探测,在显著位置标出管线位置,加以保护。

(2)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对管线、电缆、光缆等进行迁移;无法迁移的,应会同设备管理单位采取防护措施保护。

(3)进行爆破作业前,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实施。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爆炸器材库严格管理,严格入库、出库、退库手续,爆破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戒防护,由专人统一指挥。在清方过程中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及时由爆破人员处理。

(4)软基路段桩基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告标志,标明非

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停止作业时,孔口用盖板盖严。

5)路基填筑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滑坡、崩塌、高陡边坡等高风险路基作业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2)边坡按照图纸要求设置泄水槽,要求临时与永久相结合,采用预制急流槽,随路基填高及时安装,防止雨水毁坏边坡。

6)路基挖方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开挖作业自上而下开挖,严禁掏底开挖。

(2)开挖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进行,严禁双层作业。松动的土、石块及时清除,弃土下方和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要在距现场200米处设警告标志,作业时下方严禁通行。

(3)挖方边坡及时防护。

7)路基上的电缆槽、声屏障基础、预埋管线等宜与路基同步施工,不得因其施工而损坏、危及路基的稳固与安全。

6.1.3文明施工

1)施工单位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明确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责任区明显位置设置标牌。构造物施工设置工程公示牌。

2)每个施工合同段在起点设置龙门架,宽6米,高4.5米,上部写明单位名称、合同段,左右写标语,钢架结构,蓝底白字。

3)标段的起点设工程公示牌,规格和内容见附表三。

4)施工现场水、电等临时设施必须合理规划、布置,做到整齐美观。

5)施工现场道路平整;施工机械状态良好、停放整齐、标识清晰;施工材料堆放有序、标识规范。

6)圬工材料不得侵占施工便道,不得卸在路基边坡或路面上,在路基上卸的材料有隔离或警示措施,不得长期堆积占用路基而不使用。

7)路基上坡道不得占用路基。

8)施工范围内场地整洁无杂物,做到工完场清。

9)取土场形状规则、底部平整,取土深度符合要求。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标志牌。

6.1.4环境保护

1)对于现场液态、固态等各类废弃物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排放于生活用水水源附近,禁止擅自掩埋或焚烧。

2)清除的杂草、树木,严禁就地焚烧。

3)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设施,及时对施工便道进行洒水,做到晴天不扬尘、雨天不泥泞。

4)按环评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确定取、弃土场,取、弃土场应避开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地带,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将其改造为农田或其它用地。

5)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及附近采用小剂量多点延时控制爆破工艺,减少噪声振动影响。

6)粉尘类材料运输需加篷布,防止洒落。

7)施工完毕按环评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恢复迹地。

6.1.5标志、标牌要求,见附表三及附录。

6.2 路面工程

6.2.1一般规定

1) 路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环保与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完善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参建人员的安全、环保与文明施工的培训,使安全文明的理念贯穿施工的全过程。

2) 路面下面层应尽量与上基层安排在同一年内施工完成,需要越冬的应在进入冰冻期前在上基层顶面撒布透层油,以防雪水渗入产生冻害。

3)下基层越冬应采取有效防冻措施。

6.2.2 安全生产

1)施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安全生产总体预案、各种专项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建立隐患排查制度与隐患治理措施方案。

2)施工机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看管。施工现场的机电器具、电线、电缆应尽量放置在无车辆、人、畜通行的部位。

3)施工机械设备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夜间施工时施工机械上均应有照明设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4)施工过程中,应制定拌合楼、发电机组、运输车、滑模摊铺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及其辅助机械(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5)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交通繁忙的路口应设立交通管制标志,并有专人指挥。所有路口、模板及基准线桩附近应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专人管理灯光照明。

6)施工机械应在靠边停放,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正对行车方向应提前200m引导车辆转向。

7)所有施工机械、电力、燃料、动力等操作部位,严禁吸烟和有任何明火。同时设置专职安检员对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8)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使用有毒、易燃的燃料、填缝料、外加剂、水泥或粉煤灰时,其防毒、防火、防尘等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9)严禁路面施工人员疲劳作业,禁止在施工机械附近休息。

6.2.3 文明施工

1)在施工路段起终点、拌合场、碎石加工厂等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牌,各标识牌应符合本系列第一册《施工现场管理篇》的相关要求。

2)铺筑沥青时,上路口便道100m范围须用沥青混凝土硬化,防止污染沥青路面。

3)各个工序的施工作业应严格按技术规范、安全生产要求施工,坚决杜绝违章施工、野蛮施工的事故发生。

4)若施工时不可避免的有交叉作业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使污染源与结构层隔离,避免路面受污染。

5)应处理好机电、房建、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防护工程等交叉施工项目与路面工程的关系,减少路面污染。

6)加强与业主和当地政府部门的联系和交流,共同搞好两个文明建设。

6.2.4 环境保护

1)废弃的水泥混凝土、基层残渣和所有机械设备的修理残渣和油污等废弃物应分类集中堆放或掩埋。

2)拌合楼、运输车辆和摊铺机的清洗污水不得随处排放;每台拌合楼必须设置清洗污水的沉淀池或净化设备。

3)施工便道注意经常洒水保养,防止尘土飞扬、污染环境。

4)废方不得占用良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3 桥涵工程

6.3.1一般规定

1)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文字记录。

2)桥梁基础及下部施工场地平整,排水顺畅,施工机械直达工点;泥浆池规划合理,泥浆不得随意排放,及时清理。

3)施工场地内的水泥袋、钢筋头等杂物应及时清理,确保施工场地清洁、整齐。

4)立柱、盖梁等工程实体脱模后及时采用一布一膜自动不间断喷淋进行养护,冬季采用蒸汽养生,梁板养护全年采用蒸汽养生。

6.3.2安全生产

1)挖孔桩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孔口用混凝土锁口,并高出地面20cm。周围不得堆集土渣、机具及杂物,附近不得有重车通过。四周设置1米高的防护围栏。停止作业时,用盖板盖严并设置警告标志牌。

(2)挖孔桩必须按规范要求用不低于C20的混凝土护壁。

(3)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4)挖孔时要经常检查孔内有害气体浓度,当C02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允

许值或孔深超过lOm、腐殖质土层较厚时,需加强通风。

(5)井孔内必须搭设应急时使用的报警设施、安全绳和软爬梯,并随孔深放至作业面。

2)钻孔桩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桩机作业区域平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孔口区布置同挖孔桩施工。

(2)钻机安装时,机架稳固,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牢固。

(3) 制浆池、储浆池和沉淀池周围1米处设1.2m高的防护围栏,并设置安全标志,施工完成后及时回填。

3)基坑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顶面在开挖前做好防、排水设施。

(2)在土石松动地层、砂层、土质松软层开挖基坑时,必须作好安全防护。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涌水、涌砂时,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基坑内作业时,地面2米范围内禁止大型车辆通过。深基坑施工严禁抛物,并设置禁止标志。

(4)基坑施工现场沿边缘设立两道护栏,栏杆柱打入地面深度不少于50cm,距基坑边缘不小于50cm,立柱间距不大于3m。设置安全指令标志,夜间加设红色标志灯。

(5)基坑施工要设置足够的照明。

4)模板工程符合下列要求:

(1)模板不应与脚手架联接。

(2)模板拆除时,要划分作业区,悬挂警告标志,设置警戒线且专人监护。并按规定的拆模程序进行。

(3)模板上施工荷载不超过规定要求。

(4)在2m以上高度作业时须搭设脚手架,设置可靠立足点,走道垫板稳固。

5)脚手架工程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脚手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符合要求。

(2)脚手架基础应坚固平实,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底部纵横连结,满铺脚手板,无探头板。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时,架体要与结构物拉结。

(3)脚手架荷载禁止超过规定要求,施工荷载堆放均匀,积雪、杂物及时清理。

(4)作业平台搭设牢固,平台上设红白相间的钢制栏杆及梯步,张挂安全网。

(5)脚手架施工处所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6)满堂支架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满堂支架必须作专项设计,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使用前,应对立柱法兰、各种杆件、桁架联结、接头连接、贝雷梁连接等支架各部件和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杆件、螺栓等必须定期检测。

(2)支架搭设、拆除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证书。

(3)安装后的膺架不得沉陷、变形,连接必须牢固,确保安全可靠。

(4)加载的程序和重量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加载量测数据、弹性变形量、非弹性变形量要有记录。

(5)支架平台的搭设要坚实牢固,平台及人行通道上需铺满脚手板,四周设置栏杆,贝雷梁下挂设安全网。

(6)施工处所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7)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悬臂浇注符合下列要求:

(1)挂篮进场时必须进行调试组拼,设专人统一指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范围内。调试组拼后做静载试验,检查部件连接、接头焊缝、杆件变形等情况。浇注混凝土前,对挂篮限位装置进行全面检查。

(2)吊杆要采用塑料套管等绝缘材料进行包裹,防止施工中电弧损伤。

(3)零号块施工时其工作平台边缘处必须安装防护设施。墩身两侧与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必须连接牢固。

(4)要经常检查后锚固筋、千斤顶、手拉葫芦、张拉平台、钢丝绳等,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5)挂篮的行走滑道,要平整顺直,限位器设置牢固。挂篮行走前,挂篮内的人员必须撤离,禁止站、坐在行走的挂篮上。同时要认真检查后锚固及各部受力情况,检查有无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行走时,要密切注意挂篮有无异状,慢慢稳步到位,以防坍塌事故。

(6)挂篮移动到位后,立即进行锚固;挂篮前移后,张拉竖向预应力钢筋和横向预应力束。

(7)遇有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挂蓝行走作业。

(8)上下桥及挂篮必须有扶梯,并设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低于1.2m。

(9)施工处所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8)提、运、架梁符合下列要求:

(1)架桥机必须有专业厂家生产,并经相关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提、运、架梁设专人统一指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对运架进行安全巡视,信号正确清楚,密切观察各部位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停止作业。

(3)在设备的醒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前对机械设备及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作业。

(4)运梁车通道必须满足运架梁荷载的要求。运梁严格按照3~5km/h速度行驶。运梁车驮运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运行时或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架桥作业时,高压输电线路距架桥机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要求。

(5)预制箱梁架设期间,运梁通道上停止其他施工作业,设置运行标线、标

志、警告标牌。

(6)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桥下严禁车辆、行人通过,设置安全禁止标志,派专人值班巡视。

(7)架梁机械的上侧平面通道及墩台顶,设置防护栏杆、上下踏梯、人行通道等安全设施。

(8)夜间、五级及以上大风禁止架梁作业。冬季架梁作业必须做好防冻、防滑等安全防护工作。

9)跨公路、铁路桥梁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支架施工同满堂支架施工。

(2)高速公路影响范围内要有封闭防护措施并有专项方案。跨公路、铁路桥梁施工时,桥下设置限高门架和防撞设备,粘贴反光标识。

(3)对于跨路时封闭的道路,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设置隔离栏杆和醒目的标志牌、限速牌等,夜间要设置指示灯。对于要在支架中设行车通道的,行车道两旁的支架要设置防撞设施,两头要有专人指挥交通。通道顶部要设置一层隔离板,侧面挂设安全防护屏。

10)高空作业符合下列要求:

(1)高空作业前要详细检查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挡、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设施的可靠性。

(2)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经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高空作业场所要有人行专用通道,通道必须封闭防护。

(4)高空临边作业有可能造成坠落的处所,设置红白相间的钢制防护栏。防护栏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高度为1.0~1.2m,下杆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加设栏杆立柱。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立网封闭,栏杆根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高空临边、夜间至少安排两人以上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6.3.3文明施工

1)在桥梁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工程公示牌和工地宣传牌。桩基础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工程公示牌,注明孔号、孔径、孔深等。

2)墩柱同一高度处标注构件编号,梁板同一位置处标注构件编号。

3)施工现场机具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周转材料堆放有序,废弃物及时清理,现场整洁无杂物。

6.3.4标志、标牌要求,见附表三及附录内容。

6.4 隧道工程

6.4.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设置工程公示牌、人员组织机构、隧道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施工工序责任牌、应急救援流程图、进洞须知牌、进入隧道人员动态显示牌、施工作业告示牌等。

2)隧道口设置值班室,建立人员进洞登记制度,并配备电子识别装置,洞口设栏杆卡并有专人值班。洞口醒目位置设置禁止、指令标志。

3)洞内作业人员穿反光背心,带反光安全帽,钻爆、施喷作业人员还需佩带防尘口罩。分区设置反光警示标志。

4)隧道内通风、排水设备、设施完善。必须设置直径不小于600mm厚度不小于10mm的玻纹钢管逃生管道,安装应急照明设施。

5)施工现场布置靠近洞口,便道、料场、搅拌站等位置须结合场地、隧道工程量、进口数量综合考虑。

6)现场施工设备符合下列要求: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完好,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装。车辆行驶中严禁超

车,洞口、平交洞口及施工狭窄地段设置缓行标志,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2)隧道内施工设备应靠边停放在岩石完整性好、无渗水的地段,并远离爆破点;设置红色警示灯,显示限界。

6.4.2安全生产

1)洞口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准备阶段应完成临时施工便道、架设供电线路、铺设供水管路。洞口地面、道路硬化。

(2)洞口安装隧道的供风、供水、供电等设施;砌筑洞顶截、排水沟,进行洞顶地表加固。

(3)洞口的排水系统在施工期的雨季之前完成。

(4)隧道的排水应与路基排水系统合理连接,不得冲刷路基坡面、桥涵锥体、农田房舍。

(5)隧道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6)进洞坡道顶与隧道口之间需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保证车辆进出安全,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2)洞内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洞内运输道路平顺、整洁,排水设施良好,并有人定期维护。各种机械车辆、人员能顺利到达作业面。

(2)“三管二线一平”安全可靠,布局合理,顺直成线,场地平整。

(3)隧道内的台车、台车上工作平台搭设牢固,留足施工净空。平台上满铺底板,周边设置栏杆。跳板、梯子安装牢固并防滑,人、料不得超过承载能力,作业时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警示、承载等标志并派专人防护。

(4)隧道的开挖、衬砌必须坚持“三检”制度,做到“开挖不坍方,回填密实,衬砌厚度符合设计,不侵限、不漏水”。仰拱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不超过90m,Ⅳ级不超过50m,V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40m;衬砌及时施作,

距掌子面距离:I、Ⅱ围岩不超过200m,Ⅲ级围岩不超过120m,Ⅳ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90m;Ⅳ级、V级围岩支护紧跟掌子面。

(5)洞内爆破应有专人警戒,火工品应用火工品专用箱运至洞内;装药完毕,核对火工品数量。

(6)进出口相向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30m贯通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离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7)现场各类通风管路应敷设平顺,接头严密,无扭曲、褶皱、漏风,并有专人负责检查、养护,破损时及时修复,开挖面和衬砌工作面之间设置喷雾、除尘装置。

(8)隧道施工必须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定期检查粉尘及有害气体浓度,并保证隧道作业环境空气中含有的有害气体、瓦斯、粉尘等的浓度不超标。

(9)洞内照明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合理分布,保证灯

电照明及其他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性设施。

3)支护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围岩情况采取有效支护方式,施工期间对支护状态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变形、损坏的及时整修加固。

(2)暂停施工时,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3)发现两侧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1小时内通知现场负责人,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员暂离危险地段。

4)衬砌施工符合以下要求

(1)衬砌工作台设置不小于1.5m的栏杆,跳板、梯子稳固。

(2)检查、维修机械及管路时,停机并切断风源、电源。

(3)洞内严禁熬制沥青。

5) 供风、供水符合以下要求

(1)隧道施工掘进200m以上时必须实施管道通风,长隧道应考虑混合通风方式。通风必须满足洞内各项作业所需最大风量,保证有足够的新鲜空气。

(2)作业面开挖复工时,确认通风后有害气体浓度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入。

(3)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人员不得靠近、停留在通风软管旁,通风软管或管口上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4)供水管路须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不良地质段。

6.4.3文明施工

(1)施工进洞前完成现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确保洞内外污水排放达标,不污染环境。

(2)零配件、边角料和水泥袋、包装纸箱等及时收集、清理,保持现场整洁。

(3)隧道弃渣处理符合下列规定:先挡后弃,顶部外缘设环形截水沟,保证排水畅通,防止雨水冲走弃渣,填塞河道;弃渣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弃渣堆放处设置明示标志。竣工后对渣场进行平整、覆盖黏土层,结合新农村建设改造为农田或其它用地。

(4)爆破施工后,采取灭尘措施,不得直接通风将粉尘排出洞外。

(5)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及附近采用小剂量多点延时控制爆破工艺,减少噪声振动影响。

6.4.4标志、标牌要求,见附表三及附录。

7 施工便道、便桥

7.1 一般规定

1)施工纵向便道要靠近本合同段各主要工点,横向便道以直达用料地点为原则,避免二次倒运。

2)便道干线不得占用路基,以减少施工与运输相互干扰。

3)施工便道分为纵向便道和横向便道,要充分与地方道路相结合,改善乡村道路,方便当地群众。

4)施工期间应经常对便道(便桥)进行维护保养,做到雨天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5)按环评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设置施工便道、便桥,当与环评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不一致时,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7.2 施工便道、便桥建设

1)施工便道

(1)施工便道路面宽度不小于4m,不大于300m设置1处错车道。错车道路面宽度不小于6.5m,长度不小于20m。

(2)施工便道路面厚度为不小于20cm的砂石或泥结碎石。挖方石质地段用不小于20cm厚的砂石垫平。见图7-1

图7-1施工便道断面图

(3)施工便道设置排水沟,沟底宽度和深度不小于50cm,排水畅通。

(4)施工便道路面平整度用6米直尺检测不大于2cm,应保持直顺、美观,路况完好,无坑洼,无落石,无淤泥,不积水。

(5)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置钢筋砼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做到排水畅通。

2)施工便桥

(1)便桥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专门设计,满足排洪要求。便桥桥面宽度不小于

4.5m。

(2)为防止水流冲刷,桥台上游回填部分要有防护措施。

(3)桥面高度不低于上年最高洪水位。

(4)便道、便桥应执行“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使用”的程序。

7.3 安全生产

(1)便道路口设置便道标识牌、限速标志;施工便道与建筑物、等级道路等转角设置警示装置或可视镜。跨越(临近)道路施工设置警告标志,山区急转弯、陡坡、与乡村道路平交处设置警示标志,易塌方、滚石等危险路段,设置“危险地段,注意安全”等警告标牌。

(2)施工现场(站)区、办公区、生活区等拐弯处设置拐弯指向标志,并设置防撞墩、防撞柱等防护措施。

(3)在跨越河道便桥上,要设置限高、限速、限重标志牌。便桥两侧设置防坠落护栏,桥头设置超限标牌,桥面设高l.2m的栏杆扶手,栏杆颜色统一为红白相间。较长施工便桥两端按规定设置错车道。

(4)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将施工便道及便桥予以拆除。当地部门要求保留时,要与相关部门签订好协议,否则应予以复耕或对河道进行清理。

D-1

便

D-1

便桥

图D-5 便桥 图D-6 便道 图D-3 便桥 图D-4 便道 8 “十公开”

目 录

1 总则„„„„„„„„„„„„„„„„„„„„„„„„„„„„1 1.1 目的„„„„„„„„„„„„„„„„„„„„„„„„„„„1 1.2 编制依据„„„„„„„„„„„„„„„„„„„„„„„1 1.3 主要内容„„„„„„„„„„„„„„„„„„„„„„„„„1 2 项目部„„„„„„„„„„„„„„„„„„„„„„„„„„„2 2.1 组织机构„„„„„„„„„„„„„„„„„„„„„„„„„2 2.2 项目部建设„„„„„„„„„„„„„„„„„„„„„„„„2 2.3 人员配备„„„„„„„„„„„„„„„„„„„„„„„„„ 5 2.4 项目分部建设„„„„„„„„„„„„„„„„„„„„„„„6 3 监理驻地„„„„„„„„„„„„„„„„„„„„„„„„„„9 3.1 组织机构„„„„„„„„„„„„„„„„„„„„„„„„„9 3.2 人员配备„„„„„„„„„„„„„„„„„„„„„„„„„9 3.3 监理驻地建设„„„„„„„„„„„„„„„„„„„„„„10 4 工地试验室„„„„„„„„„„„„„„„„„„„„„„„„„14 4.1 组织机构„„„„„„„„„„„„„„„„„„„„„„„„14 4.2 人员配备„„„„„„„„„„„„„„„„„„„„„„„„14 4.3 工地实验室建设„„„„„„„„„„„„„„„„„„„„„15 5 场站建设„„„„„„„„„„„„„„„„„„„„„„„„„19 5.1 拌和站„„„„„„„„„„„„„„„„„„„„„„„„„19 5.2 机械站„„„„„„„„„„„„„„„„„„„„„„„„„21 5.3 料场及库房„„„„„„„„„„„„„„„„„„„„„„„22 5.4 钢筋加工场„„„„„„„„„„„„„„„„„„„„„„„26 5.5 预制场„„„„„„„„„„„„„„„„„„„„„„„„„27 6 施工现场„„„„„„„„„„„„„„„„„„„„„„„„„„31 6.1 路基工程„„„„„„„„„„„„„„„„„„„„„„„„31

6.2 路面工程„„„„„„„„„„„„„„„„„„„„„„„„34

6.3 桥涵工程„„„„„„„„„„„„„„„„„„„„„„„„„36 6.3 隧道工程„„„„„„„„„„„„„„„„„„„„„„„„„41 7 施工便道、便桥„„„„„„„„„„„„„„„„„„„„„„„„45 7.1 一般规定„„„„„„„„„„„„„„„„„„„„„„„„45 7.2 施工便道、便桥建设„„„„„„„„„„„„„„„„„„„„45 7.3 安全生产„„„„„„„„„„„„„„„„„„„„„„47 8 “十公开”„„„„„„„„„„„„„„„„„„„„„„„„„„49 8.1 实施“十公开”目的„„„„„„„„„„„„„„„„„„„„„49 8.2 实施“十公开”主体、内容、方式、范围和时间„„„„„„„„„„49 9 验收标准„„„„„„„„„„„„„„„„„„„„„„„„„„51 附表一 驻地标志牌„„„„„„„„„„„„„„„„„„„„„„„67 附表二 场站标志牌„„„„„„„„„„„„„„„„„„„„„„„68 附表三 施工现场标志牌„„„„„„„„„„„„„„„„„„„„„69 附录 标志标牌设置范围和要求„„„„„„„„„„„„„„„„„70参考文献„„„„„„„„„„„„„„„„„„„„„„„„„„„84

1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河北省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工地建设,提高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保证工程质量,督促各参建单位树立品牌意识,编制本实施细则。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与工地建设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1.2.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

1.2.3《河北省高速公路施工质量年活动方案》。

1.2.4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1.2.5 《关于在大广公路蒙冀界至承德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上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1.2.6《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

1.2.7《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达标验收标准》。 1.2.8《承赤高速公路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3 主要内容

本篇共9部分,分为总则,项目部,监理驻地,工地试验室,场站建设,施工现场,施工便道、便桥,“十公开”,验收标准等。

2 项目部

项目部的选址必须满足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对于路线长、工程量大的标段,可设置项目分部。项目部的选址必须满足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建设方案经总监办审批后方可实施,项目部建设完成后,报驻地办、总监办验收。

2.1 组织机构(图2-1)

各标段应根据各自企业的管理模式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图2-1 组织机构框图

2.2 项目部建设

2.2.1 建设要求

1) 项目部选址在主线两侧垂直距离2公里内,出入方便。并满足以下要求: (1)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

(2)避开塌方、落石、滑坡、高压线、危岩等地段。

(3)避开取、弃土场。 (4)距爆破区500m以上。

2)驻地建设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500m2,确因地理条件限制不能达到要求的须经总监办同意。

3)项目部合理布置,采用封闭式管理,设置围墙,墙高不低于185cm,基础高不低于25cm,大门宽度不小于4m。院内地面除绿化区外,用不小于10cm厚C20砼硬化,院内停车位划线标示,垃圾集中存放、及时清理,保持院内卫生、整洁。排水采用暗沟型式(30cm宽、40cm深),并与相邻水系相连接。

4)驻地房屋、施工沿线各施工用房必须用彩钢板搭建,应坚固、实用、美观、隔热通风。地面用水泥混凝土硬化,会议室和项目经理室贴地板砖。租赁房屋的规模、布设须符合本章有关要求。

5)项目部院内醒目位置设置旗杆。

(1)旗杆基座采用大理石贴面,正面镶贴项目部名称。

(2)上方安装旗杆3根,分别悬挂国旗(4号国旗)、彩旗(有承包人公司标志)、彩旗(有筹建处徽标),两彩旗大小要比国旗小一号,颜色分别为:红、黄、蓝,旗杆采用不锈钢材质制作,高度为7-9米。

6)院内设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廉政建设、十公开等标牌宣传栏,规格及内容见附表一 。

7) 项目部门口设立门牌,门牌名称按承赤高速公路相关规定执行,门口设置警卫室,有专职门卫,在大门口旁边设置工程公示牌,规格和内容见附表一。 8)在国、省干道进入项目经理部路口处明显位置设指路牌;指路牌采用铁皮制作,蓝底白字、白箭头,规格:140cm(长)x100cm(高),腿高120cm。

2.2.2部室设置

项目部设会议室、项目经理室、总工(技术负责人)室、综合部、财务部、工程部、合同部、机械物资部、安全环保部、试验室、档案室等。

1)房间面积要求:会议室不小于60㎡,项目经理室不小于30㎡,各部室办公室不小于20㎡。办公室不得同时兼做宿舍。

2)会议室必须安装投影仪、无线话筒和视频监控设备。办公设备(包括微机联网和软件)必须满足本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的需要。

3)档案室防火、通风,须有档案存放架(柜),且有专人负责归档。 4)各部室门口设名称牌,采用不锈钢板制作,黄底黑字,尺寸为:30cmx10cm。 5)各部室办公桌左上角设桌牌,采用透明塑料板制作,内容:姓名、部门、职务、职称,右上侧贴2寸照片,规格:20cm(长)x12cm(高)。

6)各部室上墙图表,见表2-1

表2-1 项目部各部室上墙图表内容

7)管理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上岗证。

(1)上岗证内容:单位名称、姓名、职务、编号、照片。

(2)格式:背景为蓝色,字体为黑体,(监理单位:黄底黑字;业主单位:红底黄字)小二寸红底照片,尺寸为 15cm(高) x10cm(宽),塑封制作。

2.2.3 项目部配套设施要求

项目部配套设施包括宿舍、食堂、浴室、文化活动室、厕所等,要求见表2-2

表2-2 配套设施要求

1)各点必须要设置开启式门窗,建筑材料须耐火、阻燃、防水。 2)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室内无私拉乱接现象。

3)宿舍内挂设治安、卫生、防火管理制度,夏季有消暑、防蚊虫叮咬措施,冬季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4)制订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包括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

5)食堂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单独设置在通风良好的存放间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生活污水需设置隔油池,分离后再排放。

6)厕所须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定时进行清扫、冲刷、消毒,防止蚊蝇孳生,化粪池覆盖并及时清掏。并在相关位置设置厕所指路牌。

7)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在明显位置设置灭火器标志。

2.3 人员配备

中标单位应根据投标承诺以及工程实际需要,及时组建项目部,配备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承包人应按照标准化管理规定设立相关部门并配置相关人员,各承包人可根据自身特点增设其他必要的部门,并配置相关人员。项目部配备的主要人员要求见表2-3

2.4 项目分部建设

项目分部建设参见本章2.2节相关要求执行。

表2-3 项目部配备的主要人员要求

图A-1 围墙效果图 图A-2 项目部建设

图A-3 “宣传栏”效果图

图A-4 办公室各项制度标牌 图A-5 施工形象进度图

图 A-6 宿舍

图A-8 厕所

图A-10 文化活动室

图 A-7 食堂

图A-9 浴室

图A-11 会议室

3 监理驻地

监理驻地的选址要符合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 3.1

图3-1 组织机构框图

组织机构,见图3-1

3.2 人员配备

3.2.1人员配备的原则

监理单位根据投标承诺及工程实际需要,配备监理人员:总监、副总监、驻地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后勤工作人员。中心试验室设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及试验员等。

3.2.2人员资质要求,见表3-1、表3-2

表3-1 总监办人员资质要求

表3-2 驻地办人员资质条件

3.3 监理驻地建设

3.3.1建设要求

1)项目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在进场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确定驻地选址。总监办驻地须经业主审批;驻地办须经总监办审核、业主审批。严禁总监办和驻地办合署办公。

2)监理驻地占地面积不小于2000m2,办公、生活、停车场规划科学合理。 3)驻地合理布置,采用封闭式管理,设置围墙,墙高不低于185cm,基础高

不低于25cm,大门宽度不小于4m。院内地面除绿化区外,用不小于10cm厚C20砼硬化,停车位划线标示,垃圾集中存放、及时清理,保持院内卫生、整洁。排水采用暗沟型式(30cm宽、40cm深),并与相邻水系相连接。

4)驻地房屋原则上用彩钢板搭建,应坚固、实用、美观、隔热通风。地面用水泥混凝土硬化,会议室和驻地监理办公室贴地板砖。租赁房屋的规模、布设符合本章有关要求,并经业主批准。

5)驻地院内醒目位置设置旗杆。

(1)旗杆基座采用大理石贴面,正面镶贴驻地名称。

(2)上方安装旗杆3根,分别悬挂国旗(4号国旗)、彩旗(监理人公司标志)、彩旗(有筹建处徽标),两彩旗大小要比国旗小一号,颜色分别为:红、黄、蓝,旗杆采用不锈钢材质制作,高度为7-9米。

6)院内设置质量管理、廉政建设、十公开等标牌宣传栏,规格及内容见附表一 。

7)驻地门口设立门牌,门牌名称按承赤高速公路相关规定执行,门口设置警卫室,有专职门卫。

8)在国、省干道进入驻地的路口处明显位置设指路牌;指路牌采用铁皮制作,蓝底白字、白箭头,规格:140cm(长)x100cm(高),腿高120cm。

3.3.2部室设置

1)总监办、驻地办分别设工程部、综合部、合同部、安保部、试验室及档案室等。

(1)监理驻地办公房间要求见表3-3

表3-3 监理驻地办公房间要求

表3-4 监理各部室上墙图表内容

注:上墙图表规格尺寸和要求见附表一

2)监理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上岗证(内容及格式见2.2.2.7))。 3.3.3 监理驻地配套设施

驻地配套设施包括宿舍、食堂、浴室、文化活动室、厕所等,要求见表3-5

表3-5 配套设施要求

1)各点必须要设置开启式门窗,建筑材料须耐火、阻燃、防水。 2)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室内无私拉乱接现象。

3)宿舍内挂设治安、卫生、防火管理制度,夏季有消暑、防蚊虫叮咬措施,冬季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4)制订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包括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

5)食堂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单独设置在通风良好的存放间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生活污水需设置隔油池,分离后再排放。

6)厕所须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定时进行清扫、冲刷、消毒,防止蚊蝇孳生,化粪池覆盖并及时清掏。并在相关位置设置厕所指路牌。

7)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在明显位置设置灭火器标志。

4 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的选址必须满足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试验室硬件设施必须满足相关文件的要求,必须使用试验专用软件。

4.1 组织机构

工地试验室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试验室、监理单位试验室和施工单位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的名称按承赤高速公路相关规定执行。组织机构框图,见图4-1

图4-1 组织机构框图 各标段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上述机构进行组合。

4.2 人员配备

4.2.1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原则

工地试验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试验检测人员。 4.2.2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要求,见表4-1

表4-1 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4.2.3工地试验室所有试验人员的照片(5寸)和资质等信息应张贴在办公室的墙上。

4.3 工地试验室建设

4.3.1工地试验室建设规模

1)试验室面积要求:标准养生室、土工室、集料室、样品室、化学室、水泥室、水泥混凝土室、沥青原材料室、沥青混合料室、力学室、办公室等总面积不小于200m2,设置2个办公室,每个办公室不小于20m2,标准养生室面积不小于40㎡。

2)环境要求

(1)试验室地面水泥硬化。

(2)试验室房屋必须坚固、安全、耐用。

(3)工地试验室要有安全和环保措施。

4.3.2 试验室布置

1) 试验室根据功能合理分区,相互独立,有效隔离,保证试验时互不干扰。 (1) 试验室操作平台整齐、稳固,瓷砖镶面,高度70-90cm,台面仪器摆放合理、有序。

(2) 试验室必须有保温、防尘、防潮措施,有温、湿要求的必须安装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标养室养护试件须架设放置,地面设置1%的横坡余水集中排向室外的排水沟。

(3)力学仪器放置在高20cm以上稳固的混凝土底座上,并具备自动打印功能。

(4)样品室配备样品柜(架),样品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账物相符。储存环境安全措施齐全,做到防火、防盗、防腐、防鼠、防潮、通风,卫生良好。

(5)试验区域、有毒有害物体存放处设置禁止、指令标志。 (6)消防设施存放处设置提示标志,废旧物品存放区设置明示标志。 2)试验室上墙内容 (1)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 (2)试验室职责。 (3)试验室安全工作制度。

(4)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职责。 (5)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6)试验检测流程图。

4.3.3其他要求

1)工地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在中标后20天内必须全部到位,4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标定,具备临时资质认证条件。所有工地试验室必须经省质监站认证合格,取得临时资质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1)工地试验室的试验仪器设备必须符合现行标准规范使用要求。工地试验室须按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相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

(2) 工地试验室所用软件符合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相关规定。 (3) 工地试验室建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档案和台账,并做好使用和维护记录。

2)工地试验室要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认证范围内的工地试验检测工作。对认证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的项目,需委托有相应资质并经总监办认可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3)试验室所有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定期组织试验室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新规范宣贯等活动,并形成培训记录。

4)试验人员作业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在特定环境下储存的样品,严格控制环境条件。易燃、易潮和有毒的危险样品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6)试验用有毒有害物品,执行双人保管制度,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7)试验样品留存符合承赤筹建处《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废弃原材料回收或存放符合环保要求。

8)对电磁干扰、灰尘、振动、电源电压等严格控制,对发生较大噪声的检测项目采取隔离措施。

9)拌和站区要建立单独的试件留存试验室、养生室,试件在7天后方可运回工地中心试验室。砼试件标示不得在试件上划刻。要求用漆清晰标示,要标示构件留存日期,实体部位,并要建立试件留存台帐。

10)试验室须配备单独的发电机组备用电源。 11)试验室室内环境保持整洁卫生。

图B-1 样品室

图B-3 力学室

图B-5 办公室

图B-2 标养室 图B-4 水泥混凝土室

图B-6 水泥室

5 场站建设

5.1 拌和站

5.1.1建设要求

1)拌合站选址必须满足安全、便于施工和管理的要求。建设规模根据工程量的大小确定。拌和站场地面积原则上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拌合站场地面积不小于10000m2;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场地面积不小于30000m2;稳定土拌合站场地不小于35000 m2。确因地理条件限制,缩小规模的须经总监办审批。

2)拌合站拌合能力不小于以下要求:

(1)以路基为主且混凝土总方量小于10万m3的,拌合楼配备:90型1台,75型2台,50型1台。

(2)以桥隧为主且方量大于10万 m3的,拌合楼配备:90型2台,75型1台,50型1台拌合楼。

(3)沥青拌和楼不小于4000型2套。

(4)稳定土站不小于600t/h。

(5)以上拌和设备必须安装动态数字监控仪,保证数据实时传输。

3)施工单位应明确拌和站设置规模及位置,编制建设方案。建设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报筹建处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拌合站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拌和站建设验收表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4)拌和站采用封闭式管理,采用彩钢板或围栏隔离,加高设置视频监控系统,重点监控拌合用料情况。

5)每个合同段原则上设置一座拌和站。对确因条件限制,无法满足要求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监办审批后,方可增设拌和站。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小型拌和设备生产混凝土。

6)场地硬化

(1)拌和站场地:须用不小于20cm厚的级配碎石基层,不小于15cm厚的C20

砼硬化处理;场地内行车道为不小于25cm厚的C20砼,并保持状态良好。

(2)距拌合站出入口50米及场内道路路宽不小于6m,用不小于25cm厚的C20砼硬化处理,并在进口处配备轮胎冲洗设备及冲洗平台。

7)场内排水:场地硬化按照中间高四周低的原则合理设置,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沟底用砂浆抹面,确保场内排水系统完善、通畅。

8)拌合站区做到雨天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5.1.2 现场管理

1)安全生产

(1)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保证体系,按招标文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

(2)站内各区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设施,每个区灭火器不少于5个,并至少设置一个消防池。

(3)施工用电:临时用电必须办理正规的报批手续,规范用电,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场内配备与功率相匹配的备用电源。

① 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②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与地面的垂直距离控制在1.3~1.5m。

③ 所有配电箱设专人负责管理,开关箱编号配锁,标明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牌。

④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距离符合以下要求:

a外电线路电压为1kv 以下时,最小距离为6m。

b外电线路电压为1~10kv 时,最小距离6.5m。

c场内线路距离地面不小于4.5m,电线穿红白相间的绝缘管并悬挂警示标牌。

(4)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施工、操作人员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现场施工、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现场照明设施齐全,配置合理,满足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

2)文明施工

(1)标识标牌

①拌和站大门醒目位置设置场地平面布置图和工程公示牌,场内设置安全生产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质量目标牌等。

②在拌和楼前醒目位置设置混合料动态配合比标牌。注明拌和料配合比,技术负责人,试验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拌和站负责人。

③拌合站出入口、拌合楼控制室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④拌合站内施工机械定点、分类存放。

(2)环保措施:

①沥青、水泥混凝土拌和现场,设置粉尘回收装置,有效控制烟尘污染。 ②拌合楼出料仓下停放罐车的两侧设置排水沟,并以水篦覆盖;设置沉砂井及污水过滤池,污水过滤池用钢管支架围挡,严禁将站内生产废水直接排放。

③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处于噪声环境下的施工人员佩戴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

5.1.3其他注意事项

1) 拌和站必须使用散装水泥。水泥储存罐容量、数量要根据砼用量、水泥品种进行配置。拌合设备需具备电子自动计量和逐盘打印功能。

2) 拌和楼料仓上方加设顶棚以防淋雨,相邻料仓之间隔板加高50cm,以防串料。

3) 每次拌合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做到场地整洁。

4) 罐体必须安装避雷设施及防倾倒措施。

5) 拌和楼应有冬季保温措施。

5.2 机械站

5.2.1建设要求

机械站的场地应合理划分,地面采用不小于15cm厚的C20水泥混凝土硬化

处理。对于长期存放及固定不动的设备,必须搭棚,避免遭受雨淋等。

5.2.2现场管理

1)安全生产

(1)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并挂停用标志牌。

(2)施工现场安装、拆卸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3)项目部对机械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班组长每天检查,对检查中 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

(4)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 “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

(5)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各项管理规定。不属于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5.2.3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日常保养、换季保养、停放保养制度。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要求进行保养,保持设备的应有效能,消除事故隐患。

2)机械设备定点存放,并在明显位置悬挂设备标识牌。

3)夜间停放的机械设备必须设置反光警示牌,防止发生撞伤事件。

4)沿线施工设备定点存放,停放整齐有序,并做好相关标识。

5.3 料场及库房

5.3.1 料场

1)一般规定

(1)靠近使用地点,确保运输及卸料方便。

(2)各种材料分区存放,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堆放场地需进行硬化;存放场

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通道,便于装运。

(3)各种材料的堆放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成堆,材料标识牌规范齐全。

(4)各种原材料进场须有出场合格证、材质单等质量证明资料。

(5)C40及以上混凝土所用砂、粗集料全部采用机械水洗,严禁冲水及水池投洗。要单独设置排水良好的水洗区域,须有沉淀池、清洁池,循环用水须充分沉淀后方可使用,以节约用水。水洗后的砂、石料,按不同种类、规格存入料仓。

(6)严格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

材料产地必须根据监理工程师平行试验结果确认许可,进场的材料必须按频率进行试验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一律限期清理出场。

(7)现场存放的其他工程材料,如砂砾、石灰等随用随运,须堆放整齐;片、块石码放堆放并不得占用便道、路基等。

2)场地建设

(1)料场必须采用不小于15cm厚的C20砼硬化,所有料仓搭设轻型钢结构顶棚,顶棚高度不小于7米。

(2)料仓的容量应满足最大单批次连续施工的需要,并留有一定的余地,同时满足运输车辆和装载机等作业要求。

(3)场内排水:场地硬化必须按照中间高四周低的原则合理设置,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沟底采用砂浆抹面并设不小于1.5%的排水纵坡,确保场内排水系统完善,在合理位置设置沉砂池或污水过滤处理池,生产污水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集中排放,避免污染环境。

3)存放要求

(1)用于工程的砂石料按不同状态、规格、不同品种分仓堆放,并设置明显的标示牌,料仓分隔墙采用双墙中空式(37墙、墙距50cm),高度不小于160cm,合格料仓须有保温措施,如图5-1所示。

未 洗 材 料 堆 放 区

水洗机

洗后存

道洗后用通道洗后用通道XX粗集料水洗后存放仓洗后用通道

图5-1砂石料存放布置图

(2)钢筋搭棚存放。采用不小于50cm高的混凝土墩支垫,混凝土墩必须牢固,两支点距离不大于2m。成品、半成品分类支垫存放,并悬挂标识牌。

(3)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lm;易滑落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大模板存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4)钢绞线除有防锈措施外,还需有方便转动的法兰及防崩设施;锚具、波纹管不得露天存放。

相关标志牌要求见附表二。

5.3.2库房

1)一般规定

(1)库房应选择合理的地点设置,方便使用,并满足安全要求。

(2)库房道路须平整、硬化。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远离施工现场、居民区,设明显标识和围挡设施。

(4)危险品库须具有良好的通风、防爆照明设备和防静电措施,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

(5)水泥库要建在通风条件好且不受风雨侵蚀的地带。

(6)混凝土外加剂入库存放,存放高度不大于2m,库房靠近拌合站。

2)场地建设

参照料场场地建设部分执行。

3)存放要求

(1)施工现场的爆炸物品储存、运输、使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2)施工现场的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公安机关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临建炸药仓库内。

(3)炸药、雷管要分库设置,距离不小于30m,库门采用外开式。库内设置自动报警装置,货架保证牢固,距墙不小于0.1m。库内堆放的物资距墙不小于0.3m,垫高不小于0.2m,放置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

(4)储存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专人管理。严禁个人保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它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5)氧气瓶、乙炔瓶分开、隔离存放,间距不小于5m,通风良好,悬挂安全标志。

(6)油库居生活区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油罐不得露天存放。不同油品不得混放,夏季轻质油料的油罐必须有降温措施,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7)水泥应按规格、品种、进货批次分别存放在不低于50cm的库内平台上。底部垫防潮材料,上部盖防水苫布、塑料布等。

(8)值班室必须设在库外。设专职值班人员,24小时不间断看护。

4)安全生产

(1)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做到设备无锈蚀,地面无油迹。

(2)在库房醒目位置设置平面布置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值班人员公示牌等明示标志。

(3)各库房门口设置分区标识牌,各种材料库房内设置材料标识牌,易燃易爆处设置禁止标志。

(4)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设置禁止、明示标志。

(5)消防器材放置场所设置提示标志。

5.4 钢筋加工场

5.4.1一般规定

1)承包人应根据其标段规模及工程实际情况,合理规划钢筋加工场,编制建设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钢筋加工场验收表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2)每个合同段原则上设置一座钢筋加工场,对本合同内的钢筋集中加工。确因地形条件限制需要分设的,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钢筋加工必须使用钢筋自动数控加工设备。

4)盖梁钢筋骨架片须在混凝土台上用定型胎架制作。

5)钢筋加工场和材料堆放须在棚内,成品(半成品)区、作业区分开或隔离。

6)钢筋加工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5.4.2场地建设

1)面积及要求

钢筋加工场面积不小于2000 m2。材料堆放区、成品(半成品)区、作业区必须搭棚,棚顶及构架采用轻型钢结构。

2)场地处理

参照料场场地建设部分内容执行。

5.4.3安全生产

1)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的构造、性能,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3)工作台牢固稳定。

4)加工场内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设施。

5)起吊钢筋时,下方禁止站人,待钢筋降落到距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6)各种气瓶要有标准色、防震圈。

7)安全用电部分参照5.1.2施工用电执行。

5.4.4文明施工

1)加工场内醒目位置设置工程公示牌、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牌等标志标牌。规格要求按附表二执行。

2)储存区、加工区、成品(半成品)区布设合理,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

3)严格按规定对现场材料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批号、进场日期、检验状态、进场数量、使用部位等。

4)在加工场出入口、焊接、切割场所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设置禁止标志和明示标志;用电场所、易发生火灾场所设置警告标志;消防器材放置场所设置提示标志。

5)不合格品挂牌标识,对于废弃钢筋,下脚料等定点存放,及时清理。

5.5 预制场

5.5.1 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立即着手进行预制场的选址与规划,明确预制场设置规模及位置,避免占用河道,避开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地段。

2)预制场选址与布置要经过多方案比选,合理划分办公生活区、制梁区、存梁区、加工区域等。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预制场建设。建

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预制场场验收表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每个合同段原则上只设置一座预制场。特殊情况需要另设预制场的,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预制场的建设规模要能满足预制数量不少于300片梁为原则,台座数量应与预制时间相匹配,模板数量不少于台座数量的1/6。

4)预制场采用框架式移动养生棚蒸汽养生。养生用锅炉不得小于5吨并能满足冬季施工温度最低时热量供给量,管道采用地埋式,每个底座两端设阀门;养生棚防潮、隔热、保温。

5)T梁、箱梁配备上梁顶扶梯。

6)生产、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到位,并做好临时雨水、污水排放以及垃圾的处理。

7)预制场利用桥台后的挖方路基时,路堑边坡的防护及排水设施应提前完成。

8)预制场设在路堤或互通区的,施工结束后应将场内影响下一步工程的相关设施清出现场。

9)工程交工后,施工单位必须自费将场地恢复原貌,经验收合格后交付。

5.5.2 场地建设

1)占地面积

(1)主要为桥梁工程的合同段预制场的占地面积不小于12000 m2。

(2)一般路基土建合同段预制场的占地面积不小于6000 m2。

(3)主要以隧道工程为主的合同段预制场的面积不小于4000 m2。

2)场地处理

(1)场内作业区:须用不小于20cm的级配碎石基层、10cm厚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硬化处理。

(2)区内道路必须用不小于20cm的级配碎石基层、25cm厚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硬化处理。

(3)整个场区有完善的排水设施:周围排水沟采用暗沟型式,场内两底座间设20cm宽x10cm深的梯形沟,底座与沟之间坡度不小于2%。见图5-2

注:括号内数字为场区道路厚度

图5-2 预制场硬化结构示意图

(4)底座用C30以上混凝土浇筑,上角用38x38x5mm的角钢包边,每隔3米加横向联结,台面用不低于7mm厚的钢板铺面,钢板接缝焊接处理,并用抛光机磨平,吊装孔处采用插槽式活动抽拉板。台座两端必须经过计算,加固处理,防止应力集中而沉陷。

(5)存梁场地平整、不沉陷、不积水,存梁的枕梁用C30混凝土浇筑,根据地基承载力及梁重情况计算确定枕梁的型式、配筋,并在台座上设置沉降观测点。

(6)空心板存放高度不超过三层,箱梁不超过两层,层间支点处须用非刚性材料支垫;T梁单层存放,并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7)存梁场内预留不小于6.5米的运输通道。

5.5.3预制场标牌

1)预制场内醒目位置设置工程公示牌、场地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明示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2)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设置禁止标志;预制场的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等各生产区域设置明示标志。

3)钢筋绑扎区在明显位置设置标识牌。

4)预制梁板完成后,要及时对梁板喷涂统一标识和编号,标示内容包括梁体编号、预制时间、部位名称等。

5)张拉台座两端设置警示标志,并设置钢板防护。

6)机械设备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相关标志牌的规格见附表二和附录内容。

5.5.4现场管理 参照5.1.2相关内容执行

图C-1 料仓

图C-3 预制场上梁扶梯

图C-5 钢筋存料棚

图C-2 拌合站 图C-4 钢筋加工棚 图C-6 合格料仓储棚

6 施工现场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正前方统一喷“承赤高速(单位)XX标(驻地)”字样,管理人员红色、专职安全员白色、操作人员黄色、监理人员蓝色;管理人员挂牌上岗、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在项目部、隧道洞口、高填深挖、集中预制场、高桥墩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关键部位,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6.1 路基工程

6.1.1一般规定

1)路基填筑必须挂线施工,确保填筑质量。路基外观做到表面平整、边线顺直、边坡顺适。边坡上每隔20m设临时急流槽,边坡外设临时排水沟。路基挖方坡面平整。

2)每层路基填筑时,必须在现场设置施工牌,三区、四阶段划分清晰,注明桩号范围、层次、填料名称、施工负责人、监理负责人等。

3)修筑挡墙、边沟所用的块、片石必须堆放整齐,严禁在已施工的路面堆放、解小。

4)弃方整齐堆放,分层压实,四周修筑必要的挡墙及排水沟。弃方边坡按水保方案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5)砂浆集中拌合。

6.1.2安全生产

1)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文字记录。

2)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施工现场临时安装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严禁私拉乱接。

3)现场各类机械设备施工必须满足:

(1)机械施工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使用制度,每台机械必须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定点停放,停放时拉上驻车制动闸。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性能,禁止带病作业。

(3)打桩机必须取得准用证,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且有超高限位装置。

(4)机械操作室内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机械出入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5)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强夯设备等机械作业范围内如有高压线、管线等,应有专人指挥作业,并设置危险源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措施。

(6)砂桩、碎石桩、粉煤灰碎石桩作业时,严禁吊装、吊锤、回转、行走动作同时进行。

(7)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四严禁”,即:严禁使用没有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严禁使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大型机械操作;严禁施工现场机械违章施工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4)基底处理要求:

(1)地下管线不明时,应挖十字沟进行探测,在显著位置标出管线位置,加以保护。

(2)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对管线、电缆、光缆等进行迁移;无法迁移的,应会同设备管理单位采取防护措施保护。

(3)进行爆破作业前,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实施。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爆炸器材库严格管理,严格入库、出库、退库手续,爆破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戒防护,由专人统一指挥。在清方过程中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及时由爆破人员处理。

(4)软基路段桩基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告标志,标明非

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停止作业时,孔口用盖板盖严。

5)路基填筑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滑坡、崩塌、高陡边坡等高风险路基作业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2)边坡按照图纸要求设置泄水槽,要求临时与永久相结合,采用预制急流槽,随路基填高及时安装,防止雨水毁坏边坡。

6)路基挖方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开挖作业自上而下开挖,严禁掏底开挖。

(2)开挖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进行,严禁双层作业。松动的土、石块及时清除,弃土下方和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要在距现场200米处设警告标志,作业时下方严禁通行。

(3)挖方边坡及时防护。

7)路基上的电缆槽、声屏障基础、预埋管线等宜与路基同步施工,不得因其施工而损坏、危及路基的稳固与安全。

6.1.3文明施工

1)施工单位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明确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责任区明显位置设置标牌。构造物施工设置工程公示牌。

2)每个施工合同段在起点设置龙门架,宽6米,高4.5米,上部写明单位名称、合同段,左右写标语,钢架结构,蓝底白字。

3)标段的起点设工程公示牌,规格和内容见附表三。

4)施工现场水、电等临时设施必须合理规划、布置,做到整齐美观。

5)施工现场道路平整;施工机械状态良好、停放整齐、标识清晰;施工材料堆放有序、标识规范。

6)圬工材料不得侵占施工便道,不得卸在路基边坡或路面上,在路基上卸的材料有隔离或警示措施,不得长期堆积占用路基而不使用。

7)路基上坡道不得占用路基。

8)施工范围内场地整洁无杂物,做到工完场清。

9)取土场形状规则、底部平整,取土深度符合要求。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标志牌。

6.1.4环境保护

1)对于现场液态、固态等各类废弃物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排放于生活用水水源附近,禁止擅自掩埋或焚烧。

2)清除的杂草、树木,严禁就地焚烧。

3)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设施,及时对施工便道进行洒水,做到晴天不扬尘、雨天不泥泞。

4)按环评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确定取、弃土场,取、弃土场应避开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地带,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将其改造为农田或其它用地。

5)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及附近采用小剂量多点延时控制爆破工艺,减少噪声振动影响。

6)粉尘类材料运输需加篷布,防止洒落。

7)施工完毕按环评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恢复迹地。

6.1.5标志、标牌要求,见附表三及附录。

6.2 路面工程

6.2.1一般规定

1) 路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环保与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完善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参建人员的安全、环保与文明施工的培训,使安全文明的理念贯穿施工的全过程。

2) 路面下面层应尽量与上基层安排在同一年内施工完成,需要越冬的应在进入冰冻期前在上基层顶面撒布透层油,以防雪水渗入产生冻害。

3)下基层越冬应采取有效防冻措施。

6.2.2 安全生产

1)施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安全生产总体预案、各种专项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建立隐患排查制度与隐患治理措施方案。

2)施工机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看管。施工现场的机电器具、电线、电缆应尽量放置在无车辆、人、畜通行的部位。

3)施工机械设备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夜间施工时施工机械上均应有照明设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4)施工过程中,应制定拌合楼、发电机组、运输车、滑模摊铺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及其辅助机械(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5)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交通繁忙的路口应设立交通管制标志,并有专人指挥。所有路口、模板及基准线桩附近应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专人管理灯光照明。

6)施工机械应在靠边停放,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正对行车方向应提前200m引导车辆转向。

7)所有施工机械、电力、燃料、动力等操作部位,严禁吸烟和有任何明火。同时设置专职安检员对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8)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使用有毒、易燃的燃料、填缝料、外加剂、水泥或粉煤灰时,其防毒、防火、防尘等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9)严禁路面施工人员疲劳作业,禁止在施工机械附近休息。

6.2.3 文明施工

1)在施工路段起终点、拌合场、碎石加工厂等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牌,各标识牌应符合本系列第一册《施工现场管理篇》的相关要求。

2)铺筑沥青时,上路口便道100m范围须用沥青混凝土硬化,防止污染沥青路面。

3)各个工序的施工作业应严格按技术规范、安全生产要求施工,坚决杜绝违章施工、野蛮施工的事故发生。

4)若施工时不可避免的有交叉作业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使污染源与结构层隔离,避免路面受污染。

5)应处理好机电、房建、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防护工程等交叉施工项目与路面工程的关系,减少路面污染。

6)加强与业主和当地政府部门的联系和交流,共同搞好两个文明建设。

6.2.4 环境保护

1)废弃的水泥混凝土、基层残渣和所有机械设备的修理残渣和油污等废弃物应分类集中堆放或掩埋。

2)拌合楼、运输车辆和摊铺机的清洗污水不得随处排放;每台拌合楼必须设置清洗污水的沉淀池或净化设备。

3)施工便道注意经常洒水保养,防止尘土飞扬、污染环境。

4)废方不得占用良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3 桥涵工程

6.3.1一般规定

1)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文字记录。

2)桥梁基础及下部施工场地平整,排水顺畅,施工机械直达工点;泥浆池规划合理,泥浆不得随意排放,及时清理。

3)施工场地内的水泥袋、钢筋头等杂物应及时清理,确保施工场地清洁、整齐。

4)立柱、盖梁等工程实体脱模后及时采用一布一膜自动不间断喷淋进行养护,冬季采用蒸汽养生,梁板养护全年采用蒸汽养生。

6.3.2安全生产

1)挖孔桩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孔口用混凝土锁口,并高出地面20cm。周围不得堆集土渣、机具及杂物,附近不得有重车通过。四周设置1米高的防护围栏。停止作业时,用盖板盖严并设置警告标志牌。

(2)挖孔桩必须按规范要求用不低于C20的混凝土护壁。

(3)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4)挖孔时要经常检查孔内有害气体浓度,当C02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允

许值或孔深超过lOm、腐殖质土层较厚时,需加强通风。

(5)井孔内必须搭设应急时使用的报警设施、安全绳和软爬梯,并随孔深放至作业面。

2)钻孔桩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桩机作业区域平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孔口区布置同挖孔桩施工。

(2)钻机安装时,机架稳固,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牢固。

(3) 制浆池、储浆池和沉淀池周围1米处设1.2m高的防护围栏,并设置安全标志,施工完成后及时回填。

3)基坑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顶面在开挖前做好防、排水设施。

(2)在土石松动地层、砂层、土质松软层开挖基坑时,必须作好安全防护。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涌水、涌砂时,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基坑内作业时,地面2米范围内禁止大型车辆通过。深基坑施工严禁抛物,并设置禁止标志。

(4)基坑施工现场沿边缘设立两道护栏,栏杆柱打入地面深度不少于50cm,距基坑边缘不小于50cm,立柱间距不大于3m。设置安全指令标志,夜间加设红色标志灯。

(5)基坑施工要设置足够的照明。

4)模板工程符合下列要求:

(1)模板不应与脚手架联接。

(2)模板拆除时,要划分作业区,悬挂警告标志,设置警戒线且专人监护。并按规定的拆模程序进行。

(3)模板上施工荷载不超过规定要求。

(4)在2m以上高度作业时须搭设脚手架,设置可靠立足点,走道垫板稳固。

5)脚手架工程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脚手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符合要求。

(2)脚手架基础应坚固平实,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底部纵横连结,满铺脚手板,无探头板。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时,架体要与结构物拉结。

(3)脚手架荷载禁止超过规定要求,施工荷载堆放均匀,积雪、杂物及时清理。

(4)作业平台搭设牢固,平台上设红白相间的钢制栏杆及梯步,张挂安全网。

(5)脚手架施工处所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6)满堂支架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满堂支架必须作专项设计,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使用前,应对立柱法兰、各种杆件、桁架联结、接头连接、贝雷梁连接等支架各部件和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杆件、螺栓等必须定期检测。

(2)支架搭设、拆除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证书。

(3)安装后的膺架不得沉陷、变形,连接必须牢固,确保安全可靠。

(4)加载的程序和重量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加载量测数据、弹性变形量、非弹性变形量要有记录。

(5)支架平台的搭设要坚实牢固,平台及人行通道上需铺满脚手板,四周设置栏杆,贝雷梁下挂设安全网。

(6)施工处所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7)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悬臂浇注符合下列要求:

(1)挂篮进场时必须进行调试组拼,设专人统一指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范围内。调试组拼后做静载试验,检查部件连接、接头焊缝、杆件变形等情况。浇注混凝土前,对挂篮限位装置进行全面检查。

(2)吊杆要采用塑料套管等绝缘材料进行包裹,防止施工中电弧损伤。

(3)零号块施工时其工作平台边缘处必须安装防护设施。墩身两侧与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必须连接牢固。

(4)要经常检查后锚固筋、千斤顶、手拉葫芦、张拉平台、钢丝绳等,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5)挂篮的行走滑道,要平整顺直,限位器设置牢固。挂篮行走前,挂篮内的人员必须撤离,禁止站、坐在行走的挂篮上。同时要认真检查后锚固及各部受力情况,检查有无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行走时,要密切注意挂篮有无异状,慢慢稳步到位,以防坍塌事故。

(6)挂篮移动到位后,立即进行锚固;挂篮前移后,张拉竖向预应力钢筋和横向预应力束。

(7)遇有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挂蓝行走作业。

(8)上下桥及挂篮必须有扶梯,并设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低于1.2m。

(9)施工处所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8)提、运、架梁符合下列要求:

(1)架桥机必须有专业厂家生产,并经相关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提、运、架梁设专人统一指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对运架进行安全巡视,信号正确清楚,密切观察各部位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停止作业。

(3)在设备的醒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前对机械设备及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作业。

(4)运梁车通道必须满足运架梁荷载的要求。运梁严格按照3~5km/h速度行驶。运梁车驮运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运行时或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架桥作业时,高压输电线路距架桥机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要求。

(5)预制箱梁架设期间,运梁通道上停止其他施工作业,设置运行标线、标

志、警告标牌。

(6)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桥下严禁车辆、行人通过,设置安全禁止标志,派专人值班巡视。

(7)架梁机械的上侧平面通道及墩台顶,设置防护栏杆、上下踏梯、人行通道等安全设施。

(8)夜间、五级及以上大风禁止架梁作业。冬季架梁作业必须做好防冻、防滑等安全防护工作。

9)跨公路、铁路桥梁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支架施工同满堂支架施工。

(2)高速公路影响范围内要有封闭防护措施并有专项方案。跨公路、铁路桥梁施工时,桥下设置限高门架和防撞设备,粘贴反光标识。

(3)对于跨路时封闭的道路,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设置隔离栏杆和醒目的标志牌、限速牌等,夜间要设置指示灯。对于要在支架中设行车通道的,行车道两旁的支架要设置防撞设施,两头要有专人指挥交通。通道顶部要设置一层隔离板,侧面挂设安全防护屏。

10)高空作业符合下列要求:

(1)高空作业前要详细检查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挡、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设施的可靠性。

(2)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经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高空作业场所要有人行专用通道,通道必须封闭防护。

(4)高空临边作业有可能造成坠落的处所,设置红白相间的钢制防护栏。防护栏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高度为1.0~1.2m,下杆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加设栏杆立柱。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立网封闭,栏杆根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高空临边、夜间至少安排两人以上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6.3.3文明施工

1)在桥梁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工程公示牌和工地宣传牌。桩基础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工程公示牌,注明孔号、孔径、孔深等。

2)墩柱同一高度处标注构件编号,梁板同一位置处标注构件编号。

3)施工现场机具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周转材料堆放有序,废弃物及时清理,现场整洁无杂物。

6.3.4标志、标牌要求,见附表三及附录内容。

6.4 隧道工程

6.4.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设置工程公示牌、人员组织机构、隧道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施工工序责任牌、应急救援流程图、进洞须知牌、进入隧道人员动态显示牌、施工作业告示牌等。

2)隧道口设置值班室,建立人员进洞登记制度,并配备电子识别装置,洞口设栏杆卡并有专人值班。洞口醒目位置设置禁止、指令标志。

3)洞内作业人员穿反光背心,带反光安全帽,钻爆、施喷作业人员还需佩带防尘口罩。分区设置反光警示标志。

4)隧道内通风、排水设备、设施完善。必须设置直径不小于600mm厚度不小于10mm的玻纹钢管逃生管道,安装应急照明设施。

5)施工现场布置靠近洞口,便道、料场、搅拌站等位置须结合场地、隧道工程量、进口数量综合考虑。

6)现场施工设备符合下列要求: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完好,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装。车辆行驶中严禁超

车,洞口、平交洞口及施工狭窄地段设置缓行标志,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2)隧道内施工设备应靠边停放在岩石完整性好、无渗水的地段,并远离爆破点;设置红色警示灯,显示限界。

6.4.2安全生产

1)洞口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准备阶段应完成临时施工便道、架设供电线路、铺设供水管路。洞口地面、道路硬化。

(2)洞口安装隧道的供风、供水、供电等设施;砌筑洞顶截、排水沟,进行洞顶地表加固。

(3)洞口的排水系统在施工期的雨季之前完成。

(4)隧道的排水应与路基排水系统合理连接,不得冲刷路基坡面、桥涵锥体、农田房舍。

(5)隧道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6)进洞坡道顶与隧道口之间需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保证车辆进出安全,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2)洞内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洞内运输道路平顺、整洁,排水设施良好,并有人定期维护。各种机械车辆、人员能顺利到达作业面。

(2)“三管二线一平”安全可靠,布局合理,顺直成线,场地平整。

(3)隧道内的台车、台车上工作平台搭设牢固,留足施工净空。平台上满铺底板,周边设置栏杆。跳板、梯子安装牢固并防滑,人、料不得超过承载能力,作业时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警示、承载等标志并派专人防护。

(4)隧道的开挖、衬砌必须坚持“三检”制度,做到“开挖不坍方,回填密实,衬砌厚度符合设计,不侵限、不漏水”。仰拱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不超过90m,Ⅳ级不超过50m,V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40m;衬砌及时施作,

距掌子面距离:I、Ⅱ围岩不超过200m,Ⅲ级围岩不超过120m,Ⅳ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90m;Ⅳ级、V级围岩支护紧跟掌子面。

(5)洞内爆破应有专人警戒,火工品应用火工品专用箱运至洞内;装药完毕,核对火工品数量。

(6)进出口相向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30m贯通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离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7)现场各类通风管路应敷设平顺,接头严密,无扭曲、褶皱、漏风,并有专人负责检查、养护,破损时及时修复,开挖面和衬砌工作面之间设置喷雾、除尘装置。

(8)隧道施工必须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定期检查粉尘及有害气体浓度,并保证隧道作业环境空气中含有的有害气体、瓦斯、粉尘等的浓度不超标。

(9)洞内照明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合理分布,保证灯

电照明及其他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性设施。

3)支护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围岩情况采取有效支护方式,施工期间对支护状态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变形、损坏的及时整修加固。

(2)暂停施工时,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3)发现两侧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1小时内通知现场负责人,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员暂离危险地段。

4)衬砌施工符合以下要求

(1)衬砌工作台设置不小于1.5m的栏杆,跳板、梯子稳固。

(2)检查、维修机械及管路时,停机并切断风源、电源。

(3)洞内严禁熬制沥青。

5) 供风、供水符合以下要求

(1)隧道施工掘进200m以上时必须实施管道通风,长隧道应考虑混合通风方式。通风必须满足洞内各项作业所需最大风量,保证有足够的新鲜空气。

(2)作业面开挖复工时,确认通风后有害气体浓度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入。

(3)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人员不得靠近、停留在通风软管旁,通风软管或管口上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4)供水管路须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不良地质段。

6.4.3文明施工

(1)施工进洞前完成现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确保洞内外污水排放达标,不污染环境。

(2)零配件、边角料和水泥袋、包装纸箱等及时收集、清理,保持现场整洁。

(3)隧道弃渣处理符合下列规定:先挡后弃,顶部外缘设环形截水沟,保证排水畅通,防止雨水冲走弃渣,填塞河道;弃渣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弃渣堆放处设置明示标志。竣工后对渣场进行平整、覆盖黏土层,结合新农村建设改造为农田或其它用地。

(4)爆破施工后,采取灭尘措施,不得直接通风将粉尘排出洞外。

(5)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及附近采用小剂量多点延时控制爆破工艺,减少噪声振动影响。

6.4.4标志、标牌要求,见附表三及附录。

7 施工便道、便桥

7.1 一般规定

1)施工纵向便道要靠近本合同段各主要工点,横向便道以直达用料地点为原则,避免二次倒运。

2)便道干线不得占用路基,以减少施工与运输相互干扰。

3)施工便道分为纵向便道和横向便道,要充分与地方道路相结合,改善乡村道路,方便当地群众。

4)施工期间应经常对便道(便桥)进行维护保养,做到雨天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5)按环评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设置施工便道、便桥,当与环评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不一致时,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7.2 施工便道、便桥建设

1)施工便道

(1)施工便道路面宽度不小于4m,不大于300m设置1处错车道。错车道路面宽度不小于6.5m,长度不小于20m。

(2)施工便道路面厚度为不小于20cm的砂石或泥结碎石。挖方石质地段用不小于20cm厚的砂石垫平。见图7-1

图7-1施工便道断面图

(3)施工便道设置排水沟,沟底宽度和深度不小于50cm,排水畅通。

(4)施工便道路面平整度用6米直尺检测不大于2cm,应保持直顺、美观,路况完好,无坑洼,无落石,无淤泥,不积水。

(5)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置钢筋砼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做到排水畅通。

2)施工便桥

(1)便桥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专门设计,满足排洪要求。便桥桥面宽度不小于

4.5m。

(2)为防止水流冲刷,桥台上游回填部分要有防护措施。

(3)桥面高度不低于上年最高洪水位。

(4)便道、便桥应执行“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使用”的程序。

7.3 安全生产

(1)便道路口设置便道标识牌、限速标志;施工便道与建筑物、等级道路等转角设置警示装置或可视镜。跨越(临近)道路施工设置警告标志,山区急转弯、陡坡、与乡村道路平交处设置警示标志,易塌方、滚石等危险路段,设置“危险地段,注意安全”等警告标牌。

(2)施工现场(站)区、办公区、生活区等拐弯处设置拐弯指向标志,并设置防撞墩、防撞柱等防护措施。

(3)在跨越河道便桥上,要设置限高、限速、限重标志牌。便桥两侧设置防坠落护栏,桥头设置超限标牌,桥面设高l.2m的栏杆扶手,栏杆颜色统一为红白相间。较长施工便桥两端按规定设置错车道。

(4)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将施工便道及便桥予以拆除。当地部门要求保留时,要与相关部门签订好协议,否则应予以复耕或对河道进行清理。

D-1

便

D-1

便桥

图D-5 便桥 图D-6 便道 图D-3 便桥 图D-4 便道 8 “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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