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资产盘点的方案
学院搬迁进驻新校区已有二个月了,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防止流失,充分保障和发挥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使学院固定资产盘点有正确性,要建立帐目,以帐核物,做到帐物相符。根据盘点排出的工作日程,管理人员必须加强责任,理清工作任务和工作程序,实事求是地盘查学院的固定资产。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盘点范围
(1)固定资产(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的资产)
(2)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使用所必需的,单项价值比较低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物质设备,如U盘、装订机、扫描枪、一般打印机、体育用品园艺、音响等等)。
二、盘点方式
(1)年终大盘点。由各个系部、处室于年终时,自行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抽样盘点。由后勤部门、教务部门或财务部门照会各个系部、处室领导,随机抽样盘点。
三、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1)总盘人:由各个系部、处室领导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报告。
(2)主盘人:由各个系部分管资产的行政秘书或处室指派人员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实施及记录。
(3)协点人:由各个系部、处室指派,负责盘点时,物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4)会点人:由后勤处、教务处分别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行政、教学资产会点记录核对、帐物确实数据工作。
(5)监点人:财务处或纪监审派人员担任。
四、盘点前准备
(1)盘点编目
由后勤处、教务处在近期拿出固定资产清单(数量、单价、金额、存放地点等),理顺清产核资的主要内容和条目,将帐目在12月28日前完成电子文档,并且发至各个系部、处室部门。
(2)盘点表格
所需盘点表格“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财产转移单、资产报废审批单”,由后勤处拟定,并且挂学院内部网下载。
(3)盘点标示牌
根据各项财产编号顺序注标示。没有贴财产编号的新物资,事先准备标示牌(后勤处领取),以备盘点贴置。
五、盘点日程
(1)在元旦放假后(2007年1月4日开始),各系部、处室部门根据帐目对教学、行政
设备分别进行盘点自查。
(2)盘点期间已收到资产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应另行分别存放,并置固定资产标示。
(3)1月20日起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核对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
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新盘点。
(4)盘点完毕(1月30日),盘点人将“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财产转移单、资产报废
审批单”统一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各个系部、处室自存,第二联送财务处,第三联教学设备盘存表送教务处、行政设备盘存表送后勤处,分别按实调整帐务处理。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有所了解。 (2)主盘人盘点当日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接受工作安排。
(3)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总盘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无效。
(4)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七、固定资产的处置
(1)固定资产盘点发现损坏、丢失、被盗、使用不当,资产使用部门管理人员应及时上
报资产主管部门并报告保卫处。
(2)固定资产确已丧失效能的要按规定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报告资产主管部门,并按
照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提交固定资产残值和报损、报废的技术鉴定,对非正常损失的要按有关处理文件和学院批准意见办理。
(3)固定资产的处置要按照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处置和丢失赔偿的收入可纳入学院修购
基金,专用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购置。
八、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报告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裁决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九、具体日程安排
一、12月21日 召开学院固定资产管委会扩大会议,进行动员发动,明确盘查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二、12月22日-----12月26日
1、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确定资产分管领导和兼职管理员各1名,报送后勤管理处,其中系、部、图书馆增报一份至实训与设备管理处。
2、12月28日由后勤处、教务处将帐目完成电子文档,并且发至各个系部、处室部门。
3、2007月4日,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安排专人对照表式组织自查。
三、1月20日----1月31日 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分组对二级部门进行核查。 1月22日——商经系
1月23日——工商系
1月24日——信息系
1月25日——艺术系
1月26日——旅游系
1月29日——机电系
1月30日——轻纺系、公共基础部
1月20日----1月31日(抽空挡时间)党政机关与群团、教辅机构及其下属单位。
四、2月2日----2月9日
1、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2、签定2007年资产管理责任书。
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
06/12/16
学院资产盘点的方案
学院搬迁进驻新校区已有二个月了,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防止流失,充分保障和发挥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使学院固定资产盘点有正确性,要建立帐目,以帐核物,做到帐物相符。根据盘点排出的工作日程,管理人员必须加强责任,理清工作任务和工作程序,实事求是地盘查学院的固定资产。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盘点范围
(1)固定资产(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的资产)
(2)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使用所必需的,单项价值比较低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物质设备,如U盘、装订机、扫描枪、一般打印机、体育用品园艺、音响等等)。
二、盘点方式
(1)年终大盘点。由各个系部、处室于年终时,自行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抽样盘点。由后勤部门、教务部门或财务部门照会各个系部、处室领导,随机抽样盘点。
三、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1)总盘人:由各个系部、处室领导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报告。
(2)主盘人:由各个系部分管资产的行政秘书或处室指派人员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实施及记录。
(3)协点人:由各个系部、处室指派,负责盘点时,物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4)会点人:由后勤处、教务处分别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行政、教学资产会点记录核对、帐物确实数据工作。
(5)监点人:财务处或纪监审派人员担任。
四、盘点前准备
(1)盘点编目
由后勤处、教务处在近期拿出固定资产清单(数量、单价、金额、存放地点等),理顺清产核资的主要内容和条目,将帐目在12月28日前完成电子文档,并且发至各个系部、处室部门。
(2)盘点表格
所需盘点表格“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财产转移单、资产报废审批单”,由后勤处拟定,并且挂学院内部网下载。
(3)盘点标示牌
根据各项财产编号顺序注标示。没有贴财产编号的新物资,事先准备标示牌(后勤处领取),以备盘点贴置。
五、盘点日程
(1)在元旦放假后(2007年1月4日开始),各系部、处室部门根据帐目对教学、行政
设备分别进行盘点自查。
(2)盘点期间已收到资产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应另行分别存放,并置固定资产标示。
(3)1月20日起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核对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
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新盘点。
(4)盘点完毕(1月30日),盘点人将“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财产转移单、资产报废
审批单”统一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各个系部、处室自存,第二联送财务处,第三联教学设备盘存表送教务处、行政设备盘存表送后勤处,分别按实调整帐务处理。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有所了解。 (2)主盘人盘点当日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接受工作安排。
(3)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总盘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无效。
(4)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七、固定资产的处置
(1)固定资产盘点发现损坏、丢失、被盗、使用不当,资产使用部门管理人员应及时上
报资产主管部门并报告保卫处。
(2)固定资产确已丧失效能的要按规定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报告资产主管部门,并按
照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提交固定资产残值和报损、报废的技术鉴定,对非正常损失的要按有关处理文件和学院批准意见办理。
(3)固定资产的处置要按照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处置和丢失赔偿的收入可纳入学院修购
基金,专用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购置。
八、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报告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裁决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九、具体日程安排
一、12月21日 召开学院固定资产管委会扩大会议,进行动员发动,明确盘查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二、12月22日-----12月26日
1、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确定资产分管领导和兼职管理员各1名,报送后勤管理处,其中系、部、图书馆增报一份至实训与设备管理处。
2、12月28日由后勤处、教务处将帐目完成电子文档,并且发至各个系部、处室部门。
3、2007月4日,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安排专人对照表式组织自查。
三、1月20日----1月31日 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分组对二级部门进行核查。 1月22日——商经系
1月23日——工商系
1月24日——信息系
1月25日——艺术系
1月26日——旅游系
1月29日——机电系
1月30日——轻纺系、公共基础部
1月20日----1月31日(抽空挡时间)党政机关与群团、教辅机构及其下属单位。
四、2月2日----2月9日
1、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2、签定2007年资产管理责任书。
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
06/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