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土地分局,太原铁路局土地分局:
最近,省委召开了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对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选好用好干部和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用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进行了部署。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把敢于碰硬、攻坚克难的“战斗精神”贯穿整治工作始终,履行职责,不辱使命,真正做到“敢战斗、能战斗、会战斗”,为全省国土资源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现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形成“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坚持标准,防止降格以求;必须严格程序,防止变通、颠倒程序甚至不要程序。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
二、要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按照“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坚持“严明纪律、严格程序、严厉查处”的“三严”工作思路,突出抓小、抓细和抓苗头、抓倾向,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查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拓宽干部群众监督渠道,实行信息公开,落实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群众满意度调查,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切实保证群众监督落到实处。加强组织人事、机关党委、纪检监察之间的联系,形成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等相互协调配合的监督网络。
各单位每年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厅党组。
三、要不断健全完善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机制体制。要健全各种制度,按照省委制定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领导干部的“四个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出台的征求意见、任前公示“两个规定”,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用制度来保证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强化科级干部任免审批备案机制,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免,必须先行报请省厅审核备案后,方可履行相关任免手续。
四、要切实加大对选人用人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明确的“五个首先”,即:要求别人提倡的自己必须首先提倡,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必须首先遵守,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管好的自己必须首先管好,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必须首先不干。对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有举必查、查必有果、纠必到位。要建立健全快速果断的纠错机制,通过严查快办,使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专权、不敢失责,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坚决维护人事纪律的严肃性。
五、要认真开展治理拉票行为的专项行动。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明确的“十个一律”的查核处理办法(即:凡受理的反映具体、线索明了的拉票行为,一律安排调查核实;凡干扰阻碍调查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止职务;凡经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一律给予严肃处理;凡在推荐工作开始前发现并查实拉票的,一律不得列入被推荐入选名单;凡在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是考察对象的,一律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凡在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已列为拟任人选的,一律取消拟任人选资格,已决定任用的,取消任用决定,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录在案,作为今后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凡经查核属实、情节严重的,一律先免去现职或责令辞职,再根据情况做出调整、降职等进一步处理;凡受到组织处理的,一律在两年内不得提拔,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凡在选举中发现并查实拉票的,一律依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处理;凡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或接受拉票人的利益,同样属于严重违法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一律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采取严厉措施,有效治理拉票问题。对顶风拉票的,要露头就抓、一查到底。对拉票贿选的,不仅要严肃处理为自己拉票者,还要严肃处理帮别人拉票者。要把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坚持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探索健全完善获取民意的办法,有效解决“一票推荐定结果”的问题,扭转“以票取人”的倾向。
六、要形成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合力。要把坚决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明确职责和任务,把深入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要建立健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省委提出的3至5年内实现 “两个满意、两个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得到提高、对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满意度得到提高)总体目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国土资源 人事 干部 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9年9月10日印发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土地分局,太原铁路局土地分局:
最近,省委召开了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对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选好用好干部和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用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进行了部署。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把敢于碰硬、攻坚克难的“战斗精神”贯穿整治工作始终,履行职责,不辱使命,真正做到“敢战斗、能战斗、会战斗”,为全省国土资源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现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形成“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坚持标准,防止降格以求;必须严格程序,防止变通、颠倒程序甚至不要程序。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
二、要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按照“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坚持“严明纪律、严格程序、严厉查处”的“三严”工作思路,突出抓小、抓细和抓苗头、抓倾向,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查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拓宽干部群众监督渠道,实行信息公开,落实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群众满意度调查,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切实保证群众监督落到实处。加强组织人事、机关党委、纪检监察之间的联系,形成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等相互协调配合的监督网络。
各单位每年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厅党组。
三、要不断健全完善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机制体制。要健全各种制度,按照省委制定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领导干部的“四个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出台的征求意见、任前公示“两个规定”,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用制度来保证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强化科级干部任免审批备案机制,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免,必须先行报请省厅审核备案后,方可履行相关任免手续。
四、要切实加大对选人用人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明确的“五个首先”,即:要求别人提倡的自己必须首先提倡,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必须首先遵守,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管好的自己必须首先管好,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必须首先不干。对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有举必查、查必有果、纠必到位。要建立健全快速果断的纠错机制,通过严查快办,使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专权、不敢失责,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坚决维护人事纪律的严肃性。
五、要认真开展治理拉票行为的专项行动。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明确的“十个一律”的查核处理办法(即:凡受理的反映具体、线索明了的拉票行为,一律安排调查核实;凡干扰阻碍调查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止职务;凡经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一律给予严肃处理;凡在推荐工作开始前发现并查实拉票的,一律不得列入被推荐入选名单;凡在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是考察对象的,一律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凡在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已列为拟任人选的,一律取消拟任人选资格,已决定任用的,取消任用决定,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录在案,作为今后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凡经查核属实、情节严重的,一律先免去现职或责令辞职,再根据情况做出调整、降职等进一步处理;凡受到组织处理的,一律在两年内不得提拔,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凡在选举中发现并查实拉票的,一律依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处理;凡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或接受拉票人的利益,同样属于严重违法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一律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采取严厉措施,有效治理拉票问题。对顶风拉票的,要露头就抓、一查到底。对拉票贿选的,不仅要严肃处理为自己拉票者,还要严肃处理帮别人拉票者。要把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坚持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探索健全完善获取民意的办法,有效解决“一票推荐定结果”的问题,扭转“以票取人”的倾向。
六、要形成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合力。要把坚决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明确职责和任务,把深入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要建立健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省委提出的3至5年内实现 “两个满意、两个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得到提高、对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满意度得到提高)总体目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国土资源 人事 干部 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9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