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业务管理办法

租赁业务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规范和加强对租赁业务的管理,提高租赁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及有关租赁规定并结合公司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一、租赁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租赁对象(承租人):须经工商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承租人具备基本条件:

1、租赁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建设、生产经营与消费活动;

2、租赁项目确有经济效益,有稳定的现金流或有可靠的偿还租金来源。恪守信用,按期足额支付租金、手续费、租赁物件保险费、利息及残值转让费;

3、在公司开立“租赁保证金”帐户,接受租赁业务监督和结算监督,租赁交易全期内如实提供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

4、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5、除自然人和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检

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特许经营许可证。

6、承租人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

二、租赁的方式

(一)直接租赁:又称“自营租赁”。系指本公司(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申请,向出资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件,直接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融资租赁交易。

(二)出售回租:又称“回租赁”。由承租人将自己拥有的合法有效的资产所有权出售给本公司。同时承租人向本公司再租回使用,以此获得相应资金的一种融资租赁交易。

(三)转租赁:是本公司将已租入的租赁标的根据承租人的申请再依据新的租赁约定出租给承租人的租赁交易。

(四)委托租赁:系指其它公司在直接租赁的基础上,委托本公司代办手续及管理的一种租赁交易。

(五)收购续追租赁资产的交易:

三、租赁期限和收益率

(一)租赁期限

1、根据承租人的生产经营周期和偿还能力,由本公司、承租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租赁期限,并在租赁合同中载明。

2、不能按期偿还租金的承租人应当在租金到期日前五天向本公司提出展期续租申请(详附件二、三),展期续租申请原则上一个租赁项目只能办理一次;直接租赁展期不得超过一个租期,出售回租、委托租赁展期不得超过原定期限。承租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

准,其租金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租金帐户。

(二)租赁收益率的确定和计收

1、手续费:手续费率由本公司提出并与承租人商定,在租赁合同生效后,由承租人按约定支付;

2、租赁费率:租赁期间的费利率原则上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和本公司与承租人商定的租赁费率计收。

3、残值转让费(名义产权费):租赁终了,按租赁物件购建总价金额乘以租赁起初约定的租赁物件残值转让费率由承租人或其他当事人按约定给付。

4、罚息:逾期租金原则上比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加、罚息。

四、租赁程序

(一)租赁申请

承租人需要开办租赁业务,应向本公司直接申请(详附件四)。申请中要载明租赁物件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金额、期限、租赁方式、偿还租金能力及来源等基本情况,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承租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2、财政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核准的承租人、担保人上一年度末及申请租赁最近一期的综合财务报表(个人零售租赁除外);

3、租赁抵押(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质)押证明书及保证人同意担保的证明文件;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个人零售租赁除外);

5、项目投资来源及资金到位情况(同上);

6、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二)租赁业务审查、评估和受理

本公司(出租人)接到承租人申请后,即在本公司规定的时日内对拟租赁项目进行审查、评估、选择后受理。

1、审查内容:

⑴审查承租人企业法人资质、法人代表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

⑵租赁项目在宏观上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方向;是否有利于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合理化;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项目上马时机是否适宜。

⑶项目产品的销路是否落实;是否符合市场需要。

⑷企业资产、负债、流动资金情况和企业进行负债管理的能力。 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消化技术能力。

⑹项目盈利能力和还款能力。

⑺还款来源是否有保障;除依托租赁间接实现融资外,其它配套资金是否落实。

⑻核实抵(质)押物权属及其真伪;办理登记、查询、止付、冻结等手续;审查保证人资信和担保能力。

2、评估原则:安全性与收益性并重原则,确保资金流动性。在确保正常回收租金的前提下,实现最大经济效益。

3、评估方法:对项目潜在的各种风险进行划分,并根据项目特

点、性质明确项目主要风险,考查是否有相应措施靠项目本身将风险降低至最小限度;根据承租人财务报表及提供的可抵(质)押物和现金流量等综合因素决定“租赁”与否。

4、项目受理:

(1)选择项目应将重点放在回收期快、效益可靠的项目。凡重复引进,属国家限制或具有行业风险、产业风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2)对同一企业提供的租赁投资一般不超过其资本总额的80%,以规避风险。

(3)对中外合资企业以及新建项目必须从严掌握受理,在受理时应查验其营业执照、合同、章程和合资方投资真实到位等情况。

(4)分析承租人已有负债和新建项目产生的负债情况,项目收益必须高于全部负债,使其租金偿还确有保证。

(5)长期大量依赖进口原料的项目不予受理;如属短期或暂时进口原料的,必须落实其所需进口用汇。

(6)对本公司股东有直接利害关系和竞争影响的租赁项目不予受理。

(7)对广泛性资本运作或间接再投资租赁项目不予受理。

(三)租赁审批:

实行和执行“三级审批制”。初审、复审、终审

1、 初审:公司受理所有租赁业务,须按租赁部分工和明确的项

目经理部指定客户经理负责初审,其程序和内容:

①、 阅审承租人租赁申请书及报备的有关资料;

②、 调查其资信、经营及财务经济情况;

③、 核查租赁抵押、质押物权属;

④、 负责办理抵押、质押物的登记、冻结、止付等手续(详见

“租赁担保管理办法”有关附件);

⑤、 提交“初审报告”给项目部经理进行会审;

⑥、 租赁部经理会同部内综合审查岗共同会审,审定后报公

司资产管理部进行复审。(个人零售租赁除外)

2、复审:资产管理部经理组织对租赁部提交的租赁项目“初审报告”及相关资料认真进行复审,并签注复审意见。

2、 终审:由资产管理部经理将该项目相关的初审、复审依照公

司授信、授权管理办法开展终审。

①、 凡发放金额贰佰万元以下(含贰百万元)的租赁项目由

总经理终审;

②、 凡发放金额贰佰万元以上壹仟万元(含壹仟万元)以内

的租赁项目须提交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终审;

③、 凡发放金额在壹仟万元以上(不含壹仟万元)的租赁项

目,除须经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集体进行终审外,

还须报经公司董事会备案。

(注:“风险管理委员会”详见公司“风险预警管理制度”)。

(四)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部根据项目的终审意见规范填写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及借据等凭证(详见附件五、六、七)。租赁部经理应对该项目的租赁合同、

补充协议、借据及与保证人签订的“不可撤销担保书”、“抵(质)押合同”、相关押品(详见“融资租赁担保管理办法”有关附件)和租赁保证金、各项应收费用是否到位,是否有效,是否依法办理登记、止付、冻结等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在租赁合同上签字,在借据等凭证上签上名章,然后送总经理在租赁合同及借据等凭证上签字。办公室负责印鉴人员凭总经理的签字在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书上根据需要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名章。

(五)租赁款发放:

计财部根据完善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有关规定,按期发放租赁款。

(六)租赁后监管:

租赁部应对承租人执行租赁合同情况及项目运行情况、经营情况、资金运用情况等进行经常性跟踪调查(详见“租后管理办法”)。对同一承租人租赁融资额在伍佰万元以上(含伍佰万元);租金逾期一个周期以上的必须实行每周定期检查、监控。检查结果作好笔录,完善客户档案。对承租人的管理人员、债权(务)关系、经营与财务状况等方面发生变化,可能危及租金安全时,应在初步了解情况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总经理室报告。纳入“风险预警管理”,在租金风险形成前,及早采取相应的防范和保全措施。

(七)租金回收:

要坚持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收回租金。在租金到期前五天,租赁部及项目经理都要向承租人,通过电话、传真或口头发出到期租金

催收通知,在3日内立即送达书面“催收通知”,按期收回租金。若租金届时逾期,租赁部应及时重新发出“逾期租金催收通知书”(详见附件九),做好逾期租金的催收工作,并纳入“风险预警管理”和工作质量及绩效责任考核中。

(八)租赁合同注销:

在完成租赁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如期按约足额收回租金及相关费用,完善租赁物件残值转让手续后,退还其抵押(质)押物,并双方签订租赁物的“产权转让协议”(详附十、十一)。该项目租赁合同即行注销,归档备查。

五、内务管理

(一)帐务登记:由租赁部综合内勤每周必须逐笔将各类租赁资产帐目与计财部租赁资产头寸表核对、登记并输入微机,帐簿及软盘由专人保管。

(二)帐务核对:租赁部综合内勤每月月末必须与计财部核对当月所有帐务,如帐有错,应及时查找核对原因,予以改正,并交部门经理核审签字后上报公司。

(三)报表:租赁部综合内勤在月底前三日内报次月的“租赁收支情况预测表”;次月二日内报上月的“租赁资产综合状况表”,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及时报送总经理室和审计部。

(四)合同。台帐必须根据每日签订的“租赁合同”进行逐笔登记并输入微机,保证输入内容与台帐和合同内容完全一致。每周对合同进行清理、分类,按规定贴印花税票,并明确专人保管。已终结合同

及时加盖“已结清”印章。

(五)押品。按“租赁担保物品管理办法”执行。

(六)季末或年终对业务台帐、报表、合同进行清理,装订成册,移交业务库房保存。

六、附则

1、有关租赁项目投资论证,评估的风险度预测按公司“风险预警管理制度”执行。

2、有关租赁担保和担保物品等事宜按公司“租赁担保管理办法”

执行。

3、本“办法”由租赁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XXXXX租赁有限公司租赁部

二00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租赁业务管理与操作流程

附件二:

融资租赁续租展期申请书

编号: 单位:元

附件三:

租赁合同续租展期协议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 )年( )字( )号 租赁合同达成如下续租展期协议,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叁方以兹共同遵守。

一、 续租展期期限: 续租展期期限为 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续租展期期间租金、费用的收取:

1、承租方按原合同支付租金元。其中租赁本金 元,利息 元(月利 %);

2、承租方于月日支付%的手续费写 )。

三、续租展期间合同的履行:

在续租展期期间完全按( )年( )字( )号 租赁合同的其他条款履行。

四、担保责任:

因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就( )年( )字( )号 租赁主合同达成了上述续租展期协议,标明其债权(务)依然存在,故出租方、担保方签订的下列( )方式担保合同依然有效。担保期限至 年 月 日。

1、保证合同:( )年( )字第( )号 2、抵押合同:( )年( )字第( )号 3、质押合同:( )年( )字第( )号 五、其他约定: 2、 3、

六、本协议壹式叁份,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签章后生效,叁方各执壹份。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担 保 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八:

出 售 回 租 协 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有资(财)产达成租赁—出售回租协议。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乙方资(财)产的名称、产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价格。 1、名 称: 2、产 地: 3、规格型号: 4、数 量: 5、使用时间: 6、购建价格: 7、协议评估价格:

二、乙方将上述自有资(财)产以协议评估价(计人民币

元)出售给甲方,同时应将该自有资(财)产的原始购建(置)发票及相关资(财)产产权证提交甲方。甲方即取得该财产之所有权。 三、乙方将上述资(财)产出售给甲方后,当即又必须将该资(财)产租回使用,并按协议评估价与甲方订立以该资(财)产为租赁物件的《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履行《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尽义务后,即可再次取得该资(财)产之所有权。届时,甲方应将该资(财)产的原始购置发票及相关资(财)产权证交还乙方。

五、本协议与( )年( )字( )号《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壹式 份,甲、乙双方及 方各持壹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九:

租金逾期催收(缴)通知书

承租人:

您于 年 月 日在我公司租金 元,已于 年 月 日到期,现已逾期 月(天),并欠缴逾期利息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接此通知后速到我公司缴付租金、逾期利息。否则,将依照贵、我双方已签署( )年( )字( )号〈〈租赁合同〉〉有关规定收回租赁物件,并仍保留对您及担保人债务的追索权。届时如因此影响和带来对您及担保人的负面效应与损失,均有贵方承担全部责任。

承租人:

年 月 日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十:

解 付 (冻) 通 知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营业部:

我部于 年 月 日发出通知,委托对你部的定期租赁保证金存款(户名 存款帐号 保证金存款余额 元)办理已作冻结手续。现该户(承租人)已偿还全部(部分)租金,请你部对下列租赁保证金存款予以解付。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部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

产 权 转 让 协 议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 年 字 号《租赁合同》之

约定,该租赁合同于 年 月 日到期后,租赁物件

即由承租方优先留购。出租方、承租方同意按租赁合同之约定以

元的名义价金(或残值转让费),作为该《租赁合同》期届满时租赁物件残值产权转让的届时公允价值,亦作为转让该租赁物件产权的有效合法证明。届时,本出租方保证出具和提供该租赁物件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资料,并全权委托承租方办理一切手续,所产生的全部(居间)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届时未按本协议“特别约定”办理产权转移、过户等手续,所造成的经济与法律责任概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方: 承租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租赁担保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租赁管理,切实防范风险,确保租赁投资和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租赁担保原则

遵循平等、公平、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租赁担保范围

包括租赁本金、利息、违约加罚金、损失赔偿金,实现抵(质)押权和收回租金本息所需其它各类费用。

三、租赁担保方式

(一)租赁抵押担保:系指在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情况下,以承租人或第三人资(财)产作为抵押物,在承租人不能按期偿还租金本息时,本公司有权依法将该资(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本公司租金本息的租赁担保方式。

承租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本公司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资(财)产为抵押物。

(二)租赁质押担保:系指承租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可转让的权利移交本公司占有,担保在承租人不能按时清偿租金本息时,本公司有权将上述动产或权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租赁担保方式。

承租人和第三人为出质人,本公司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和权利为质押物和质押权。

(三)租赁保证担保:系指保证人同本公司约定,当承租人不按期偿还租金及逾期利息时,保证人按照约定代为偿还租金、逾期利息或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租赁担保方式。

四、租赁担保管理

(一)租赁抵押担保的管理。 1、可作租赁抵押的财产:

①抵押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

②抵押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定着物;

2、不能作为租赁抵押物的财产:

①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依法承包并以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等荒地的土地使用证,乡(镇)、村办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③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

④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⑤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和“临时房产证”;

⑥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资(财)产,已被抵押的资(财)产;

⑦依法被扣押、查封和监管(海关及其他执法机关)的资(财)产;

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它财产。

3、根据对承租人的信用、资产评估结果,确定的租赁物期限,抵押物种类及变现程度逐年确定租赁抵押率。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租赁款一般不超过抵押物变现值的70%。

4、租赁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其抵押物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物的登记部门是:

①中外合资企业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抵押的;均在乌鲁木齐市土地房屋管理局产籍处办理登记手续;

②内资企业(承租人)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抵押的,均在乌鲁木齐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采用租赁抵押担保方式的,原则上要求抵押人就抵押物办理保险,在保险合同中应明确本公司为该保险标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不办理保险的,本公司有权不接受抵押并拒绝发放租赁款。

(二)租赁质押担保管理

租赁采取质押担保方式的,质押物应具备易变现与流通、易保值、易保管的特征。

1、可以作为租赁质押担保的质押物有:

①出质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银行承兑汇票、债券; ②出质人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股份;

③出质人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2、租赁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租赁额一般不得超过质押物现值的80%。

3、以出质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银行承兑汇票、债券质押的,出质人与本公司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并向质押物签发银行或有权部门办理查询、止付手续。

4、以依法可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本公司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并向证券机关办理冻结与《止跌强制抛售授权》手续。

5、以依法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本公司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三)租赁保证担保管理

1、租赁保证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

②信誉良好,无不良贷款与交易记录,有合法可自主支配的资(财)产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③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经营状况良好,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其资(财)产总额;

④保证人资(财)产属本保证人所有,易变现与交易、易保值;

2、以下单位和部门不能作为租赁保证人:

①各级国家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

②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有企业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④不具备法人资格和偿债能力的主管部门和行政性公司;

⑤军队、公、检、法、司。

3、保证人在保证期间,被宣告撤销、破产、关、停、并、转或因其原因不能履行保证责任时,本公司有权要求承租人更换经公司同意的保证人或提供其它担保方式。承租人不更换或拒绝提供的,本公司有权提前收回租金本息,并保留对承租人和原保证人的债务追偿权。

4、承租人不能按期归还租金而要求展期的,必须先取得保证人书

面同意后方可向承租人申请展期。

5、承租人不能按期归还租金本息,本公司除向承租人发出“租金催收(缴)通知书”外,还应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承租人不归还租金、逾期利息,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的,本公司可在保证期内以承租人、保证人为其同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保障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租赁担保物品价值的规定

(一) 坚持租赁投资全额担保的原则:

对承租人提供的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物品的实际价值,按本“办法”规定的折算率扣除后,必须等于或大于其全部租金本息,以确保本公司租赁资金和资产的安全。

(二)若承租人提供的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的物品的价值大大高于租金本息时,应以该物品能进行准确划分权属的某组成部分为租赁担保物品。该权属组成部分必须能较准确地确定其价值和届时能够交易,且便于以后进行收回租金本息处理。

六、租赁担保涉及费用处置。

按本“办法”办理租赁担保所需的公证、签证、登记、保险、估价等所有居间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七、租赁担保物品的管理。

租赁担保物品之价值与租赁金额相当,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承租人负责,必须严格管理。

(一)管理责任

租赁担保物品由资产风险管理部负责管理,由该部经理和指定的业务人员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二)管理程序

1、租赁部项目经理人员在承办租赁业务过程中必须认真审核承租人所提供的租赁保证物品原件,确保其合法有效,与租赁金额等值,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业务及与资产风险管理部交接等手续。

①对用房屋产权证、预售房许可证、国土使用证以及当年度经具有资质“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的“房产评估报告书”等原件作租赁抵押担保的,经租赁部项目经理人员认真初审无误后,按规定的价值比例计算租赁额度,同时签订有关《租赁抵押合同》(详附件一、二、

三、四),并必须会同承租人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取得房地产管理及交易部门办理完毕的抵押证件;

②对用有价证券、银行承兑汇票等原件作租赁质押担保的,经租赁部项目经理人员认真初审无误后,分别填写“质押止付通知书”、“查询通知”、“冻结申请”,并必须会同承租人共同到原件签发银行或有权部门验证,具体办理质押止付、冻结或背书质押等手续,签订有关《租赁质押合同》(详附件五、六);

③对以保证担保形式作租赁保证担保的,租赁部项目经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审查其保证担保资格,并与之完善《租赁保证合同》等手续。(详附件七);

④上述所有经租赁部项目经理人员核实并取得的租赁保证物品原件都必须在租赁部审查完毕项目后,由租赁部综合内勤登记、造册

并全部移交给资产风险管理部统一指派管理员负责管理。

2、租赁担保物品严格实行“双人保管制”,即登记帐目1人,保管实物1人。在保管过程中严格交接,落实责任,不错不乱,帐实相符。

①资产风险管理部管理员负责将已由承租人办妥抵押担保登记,由租赁部已收缴办理了移交等手续的所有抵押品原件、证件及办妥质押担保有关止付、冻结、背书质押等手续的所有质押品原件、证件和办妥保证担保《担保合同》等移交财务部(担保物品)帐务管理员查验并逐项登记入帐。然后按规定的交接手续移交租赁担保物品验收入库保管。

②租赁担保物品原件不准擅自借出。凡公司内部各部门或承租人须借用租赁担保物品原件办理有关手续者,须由租赁部逐级报批,经总经理在其《借据》上签字同意后,交资产风险管理部管理员查验登记,并由资产风险管理部将借出的原件复印一份留存后方可经由租赁部项目经理借出,其“借据”由财务部和资产风险管理部妥善保管。经批准的原件借出时间最长为7天(特殊情况除外),借出的原件原则上掌握在公司指定的租赁部项目经理人员手中,与承租人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后立即交回,经资产风险管理部管理员查验销帐后移交财务部保管员归库保管,退还其借据。若逾期收不回借出的原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③“租赁合同”履行终结,无遗留问题后,随即将相关的租赁担保物品原件如数退还承租人。退还时必须完善签收、销帐等手续(详“租

赁业务管理办法”有关附件)。

八、附则

(一)本“办法”与公司“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安全保卫管理办法”、“业务库房管理办法”、“员工奖惩管理办法”、“保密协议”等规章制度配套执行。

(二)本“办法”由租赁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风险预警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进入WTO后经济、金融体制与环境的变化,金融组织、金融制度、金融创新、衍生和金融商品的与国际对接和发展,金融风险也会越来越相近而来。本公司作为从事金融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所有金融机构一样,都时刻面临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等风险。在金融市场未臻成情况下,更成为其它行业转移风险的承载体和集聚点。为规避和化解金融风险,切实保障本公司稳健发展,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具体情

况,建立“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一、“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概念

“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系公司运用管理手段,将各项租赁项目论证、评估的风险度进行预测和对承租主体各类指标进行定性、定量、定时分析,以确定预警点。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警示,以便对其加以事前的有效控制和科学决策的管理系统。

二、成立“租赁资产管理委员会”

为强化风险管理,公司成立“租赁资产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公司内各有关部门经理及部份高级客户经理为成员。其主要职责:①对金额在贰佰万元以上的租赁项目进行终审;②当租赁部、财务部上报给总经理室的周、月、季报表中的租赁项下经济指标现状接近或超过风险预警指标及预警点时,及时研究防范、规避和化解风险的措施。切实将有关指标控制在预警指标点内,以确保本公司租赁资金、资产安全。③研究、设计租赁风险预防和控制的战略产品,建设构筑租赁“防火墙”。④审查租赁新产品的合法(规)性、战略发展性和最终风险保障性。⑤对有问题租赁项目风险与责任认定和损失勘察、定损。

二、 预警指标及预警点:

备注:预警点结合年度经营目标确定。

四、租赁投资风险度测算

(一)租赁投资风险度测算的用途:

1、审查单笔租赁投资前的风险程度;

2、考核单笔租赁投资后的风险程度;

3、考核管理多笔租赁投资的风险程度;

4、考查租赁产品系统风险和租赁投资的整个行业风险程度;

5、培置与推广租赁投资风险经营与管理意识和理念;

6、租赁风险责任认定、损失勘察、量化与定损,处理与追究。

(二)租赁款风险度测算的方法:

1、审查单笔租赁项目风险程度时:

租赁项目风险度=租赁款担保方式风险权重X租赁对象风险权重

2、考核单笔租赁项目开办的风险程度时:

租赁项目风险度=租赁款担保方式风险权重X租赁对象风险权重X租赁投资占用形态风险权重

3、考核多笔租赁投资项目管理的风险程度时:

租赁投资项目风险度=∑租赁投资项目加权风险权重额÷∑租赁占款余额

其中:租赁投资项目加权风险权重额=租赁金额X租赁投资项目担保方式风险权重X租赁对象风险权重X租赁投资形态风险权重

(租赁投资项目担保方式风险权重系数详见附表一;租赁对象风险权重系数详见附表二;租赁投资形态风险权重系数详见附表三)。

五、租赁款风险监测指标体系

(一)反映承租人变现能力的流动性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X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X100%

(指标值越大,表明承租人生产流动性好,短期偿债力越强)。

(二)反映承租人资产营运效率指标:

1、平均应收帐周转比率=年销售总额÷应收帐款平均余额X100%

2、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存货平均余额X100%

(指标值越大,表明承租人短期偿债能力越强)。

(三)反映承租人偿还债务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X100%

(指标值越小,表明承租人长期偿债能力越强)。

(四)反映承人盈利能力的指标:

1、销售收益率=税后利润÷销售收入X100%

2、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资产平均余额X100%

3、利润率=利润总额÷销售收入总额X100% (指标值越大,表明承租人的盈利能力越强)。 六、租赁款非财务指标风险早期预警

租赁部项目经理在发现承租人出现下列信号之一时,应随时向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室报告,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管理人员预警信号: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放松经营管理;严重的短期行为等。

(二)银企关系预警信号:缺乏合作诚意;不接受监督;资金体外循环;租金逾期不还,拖欠利息、费用;拆东墙补西墙。

(三)生产经营预警信号:生产经营锐减;产品市场占有额不断下降;亏损额持续增加。

(四)财务预警信号:不按期编制、报送财务报表;不合理资金占用大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财务审计不合格。

(五)体制变更预警信号:事前不作通报,实行租赁、承包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作、企业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

七、租赁款风险分类管理

根据租赁款的风险程度,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五类进行分类管理。 (一)租赁款风险分类特征表

(二)实行租赁款风险分类管理注意事项:

在具体分类时,对不同的共性租金,要作不同程度的相应考虑: 1、对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的租金分类,应注意分析其还租记录,逾期天数及担保因素等方面,无需进行财务分析。

2、以可转让国债质押或以存放本公司的租赁保证金,足额保证金的租金,可直接划为正常类。

3、涉诉或已挂帐停息的租金,应归为次级类。

4、对于明显不能还本付息的承租人,可直接对其租赁物件或担保因素进行分析。若通过处置租赁物件,追索保证人,或处置抵押、质押物可以足额收回租赁款本息的,则可直接划归次级类。

5、对于已经办理续租展期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的款,若其原因是承租人无力偿还本金而只能维持付息的,为次级类。

6、对租期较长的租赁投资,对其偿还情况的评估难度较大,可参考下列指标:项目是否符合租赁条件;项目本身是否计划进行;现金

流量是否与预测数基本一致。如果项目计划能良好执行,应将该租赁投资划分为关注类以下。

7、对于损失类,以票据背书质押的及个人耐用消费品租赁业务和公司对承租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正在执行担保权的租金,亦可不作财务分析。

八、财务状况与租赁项目投资风险分类 (一)承租企业财务状况评价体系:

1、营业毛利率:营业毛利÷营业收入×100% 2、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3、净利润率:税后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4、资产收益率:税前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5、股东权益收益率:税前利润÷平均股东权益总额×100% 6、成本费用率:税前利润÷成本费用总额×100%

其中: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7、应收帐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净额÷平均应收帐款余额×100% 8、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成本×100% 9、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100% 10、固定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固定资产净值×100% 1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1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十流动负债×100% 1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14、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15、负债与有形资产比率:负债总额÷有形净资产×100% 16、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二)财务状况评价体系的综合评分方法: 1、以行业平均值为标准值。

2、标准分的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营业毛利率4分;营业利润率3分;净利润率3分;资产收益率10分;股东权益收益率10分;成本费用率5分;应收帐款周转率8分;存货周转率8分;总资产周转率5分;固定资产周转率4分;流动比率8分;速动比率7分;资产负债率5分;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5分;负债与有形资产比率5分;利息保障倍数10分。

3、根据承租企业财务报表,分项计算16项指标的实际值,然后加权平均计算16项指标的综合实际得分。其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份实际分数=∑权数X实际值÷标准值

4、根据综合评价实际得分,确定承租人财务状况档次。各档次含义如下:

良好:是指承租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各项财务指标都较好。其财务指标综合评价实际得分在91—100分之间;

一般:是指承租人财务状况稳定,但个别财务指标较差。其财务指标综合评价实际得分在81—90分之间;

合格:是指承租人的财务状况基本稳定,但一些财务指标存在明显缺陷。其财务指标综合评价实际得分在71—80分之间;

不佳:是指承租人的财务状况不稳定,部分财务指标问题较为严

重。其财务指标综合评价实际得分在61—70分之间;

恶化:是指承租人的财务状况很不稳定,大部分财务指标较差,问题严重。其财务指标综合评价实际得分在60分以下。 在实际使用该方法时,遇到下列情况应按规定进行调整: ①资产负债率、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负债与有形净资产比率超过标准值时,计算实际分数时应将公式中的“实际值÷标准值”改为“标准值÷实际值”。

②在分析亏损企业财务状况时,会出现有些财务指标为负值。这时,计算实际分数时应将公式中的“实际值÷标准值”取0,即该项指标综合实际分数为0。

③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负债与所有者权比率、负债与有形净资产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项,最高得分为基本权数的2倍。

④如果行业平均值为负数或0时,应对行业平均值进行必要的修正,使之大于0,然后进行综合评分。

(三)租赁项目投资分类矩阵

(四)行业参考指标 1、资产负债参考指标

2、效率比率参考指标

3、流动比率参考指标

(五)财务状况有关指标标准比率: 1、盈利能力比率 营业毛利率22% 净利润率7%

营业利润率 11% 资产收益率12% 成本费用率12%

股东权益收益率37% 2、营运能力比率 应收帐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参考指标平均数)

(参考指标平均数) 1 9

总资产周转率

固定资产周转率

3、短期偿债能力比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行业参考指标) (行业参考指标)

4、长期偿债能力比率

资产负债率 (行业参考指标)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 200% 负债与有形资产比率 利息保障倍数 九、附则

(一)本“制度”与《租赁业务管理办法》、《个人零售租赁管理办法》、《租赁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配套执行。 (一) 本“制度”由租赁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表1:

200% 3

租赁投资担保方式风险系数权重表

附表2:

租赁对象风险系数权重表

附表3:

租赁款形态风险系数权重表

客户经理制试行办法

为积极推进公司改革和金融制度创新,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变化。在经营管理上以更新的理念,更新的手法,更高的起点增强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金融租赁业务长足发展。在学习、借鉴西方商业银行和国内先进地区金融机构客户开发与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建立一支“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租赁客户经理队伍势在必行。为此,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一、客户经理涵义

客户经理必须是懂业务,肯钻研、有素养、有知识、勤服务;能开发培育租赁保证金存款和融资租赁目标客户,巩固和扩大基本客户群;能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全方位金融服务的业务员。是在客户“首

问制”下能有问必答,准确回答;能及时办理、高效运作,一专多能的客户通。是能对客户进行有效管理,实现风险控制,促进公司金融租赁产品配套销售,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的骨干员工。

二、客户经理职能

首先,在公司与客户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使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银企双方在乎等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发展,实现“租赁架金桥,银企更辉煌”;其次,是客户的理财顾问。在深入了解客户动态情况的基础上,在帮助客户排忧解难的同时,切实防范、规避和化解客户有可能给公司带来的金融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再者,是公司金融租赁业务的“购销员”。在资金向买方市场转化的条件下,通过优质服务,“采购”公司的经营“原料”(租赁保证金存款),推销金融租赁业务产品,为公司创造效益。

三、客户经理职责

第一,客户经理必须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理念,上门主动了解客户的需求,当好客户可信赖的顾问,为客户提供理财资询等服务;第二,客户经理必须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主动宣传推销公司的业务品种和服务功能;第三,客户经理必须收集客户的各种信息并正确分析评价,提出公司对客户的策略意见;第四,客户经理必须根据公司确定的策略努力付诸实施。

四、客户经理素质要求

在工作能力上必须具备独挡一面的调查能力、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处理能力(包括使用高科技机具能力、公关协调能力、准确掌握和

运用金融法律知识的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在对待本职工作上必须具有敬业爱岗精神,对客户、对公司敢于负责的精神,勇于开拓创新;在综合业务素质上必须对公司和各项业务了如指掌;在个人思想素质上必须具有奉公守法,服务客户,奉献公司,奉献社会的精神。

五、建立客户经理制的目的

客户是现代金融业最大的资产,任何一家金融机构都必须保有并增加这种资产。因此,必须牢牢把握市场的需求和社会的脉动,挖掘并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潜在的需求;以此作为服务的基本点和盈利来源,才能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客户经理制正是适应这一要求的市场营销新机制。公司建立并推行客户经理制的目的在于:

(一)有利于员工综合素质向纵深发展。由于客户经理综合素质要求高,对于公司现有员工来说,无疑是一种很大的压力。必须通过变压力为动力·,下苦功夫,花大气力钻研业务,以适应客户经理的素质要求。通过争当客户经理,使员工综合素质向纵深发展,使优秀经营管理人才脱颖而出。

(二)有利于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通过客户经理开展对目标客户的市场营销,使部分潜在客户变成现实客户,增加公司的基础客户群和扩大市场份额;通过客户经理这一“窗口”,使客户获得公司内部的“一条龙”服务,发挥整体优势,提高服务效率。从而建立起与企业相互促进,共谋发展的“鱼水”关系。

(三)有利于防范、规避和化解金融风险。客户管理是客户经理的

重要职责。通过全面动态把握客户的财务和信誉状况,可极大地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强公司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搞好风险防范,确保资产安全。

(四)有利于激励机制的增强和管理的深化。通过客户经理制的推行;可激励员工奋发上进,向高级别、高层次的客户经理和高管理职级攀登。并根据不同的责任和业绩,体现不同的价值,从而拉开分配差距,深化动态管理。

通过建立客户经理制度和对现有经营管理体系的重组,最终实现经营理念向围绕市场和客户转变,经营模式向多种业务综合协调转变,组织机构设置向以客户和产品为中心转变,风险防范向综合动态的事先、事中和事后相结合转变的目标。使金融租赁业务和经营管理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六、客户经理制试行策略

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是深化公司经营管理改革的一项系统工程,须因地制宜,稳步实施。公司采取的策略是: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夯实基础,分步推进。

所谓“点”。即选择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业务:一部主要从事“租赁保证金”存款筹组业务的业务;二部作为试站试点着力抓好客户经理竞争上岗制度,客户经理责任制,客户经理考核奖励制度等基础建设。

所谓“面”,即公司下屑各部全体员工都要提高对推行客户经理制重大意义的认识,按客户经理条件进行争创,并从各个方面支持试点

工作及进行相关配套改革。形成整体优势,使客户经理制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所谓“夯实基础”,是指客户经理必备的素质、知识和技能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所以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客户经理备选人员进行相关的强化培训,并以此带动公司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

所谓“分步推进”,就是根据基础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成熟一个实行一个。同时,及时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可能出现的扭曲、碰撞。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

七、客户经理级别及职责

在试点过程中,根据公司的实际,拟暂设置一般客户经理和中级客户经理两个级别。其岗位职责分别如下:

(一)一般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1、主动开发市场。紧紧围绕公司全年和阶段经营目标计划,通过开展对客户的优质金融服务,在巩固老客户的基础上,努力拓展新客户。完成和超额完成阶段筹组租赁保证金存款任务或融资租赁任务(包括租金、利息、手续费残值转让费等到期清收任务)。

2、主动接触客户。了解客户的服务需求,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信息和客户的经营变化情况。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提出有效防范措施、充分发挥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主动帮客户理财。能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能对客户所接受的服务有透彻的了解和能作出详尽说明,并力求创造性地解决客户的金融问题,促进客户实现其发展目标。同时为公司争创最佳效益。

4、主动宜传金融租赁业务。通过积极、主动、热情、耐心向客户宣传普及金融租赁知识,启迪、引导客户转变金融消费观念。把客户的潜在需求、模糊需求转变为现实需求和明晰需求。从而不断扩大业务量和市场份额。

5、主动遵守工作纪律。忠于职守,敢于负责,自觉抵制不正当行为。坚持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刻苦学习业务,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二)中级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履行一般客户经理的岗位职责要求,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2、拟订工作计划,并分解.协调、指导一般客户经理落实分解计划。

3、负责本部门客户经理管理,组织对客户回访、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客户档案”,监管服务,风险预警及业务培训等。

4、负责有关资料、报表的编制、审查、上报。并对提交的各种信息、材料、工作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向公司决策层负责。

5、配合公司对一般客户经理考核并接受公司对自己的考核。

八、客户经理管理

(一)竞争上岗。无论一般客户经理或中级客户经理均采取竞争上岗机制。由本人申请,部门推荐,公司考核,竞争上岗。试行期间,一般员工可申报一般客户经理(亦可跨级申报),部门经理、副经理可申报中级客户经理。公司组织“客户经理资质审查小组”,对申报人依据其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业绩、 将负责的客户类

别和营销的产品等因素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按不同级别认证合格后方可担任。

(二)入门培训。入门培训是客户经理制度和理念导入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本“试行办法”的深入学习,使客户经理人选了解客户经理的内涵、素质要求及工作职责。促其从思想上更新理念,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并针对其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方面的不足,有的放矢地进行培训,使之胜任客户经理职责。

(三)严格管理。与其它员工一样,各级客户经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客户经理的岗位职责。凡违者,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四)严格考核。对客户经理考核内容大体分三个方面:

1、素质品质考评。结合公司员工年度考评进行。

2、工作业绩考评。客户经理的各项工作指标应尽可能量化,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对照各项量化指标进行考核。拟采用百分制进行。

3、客户评价考核。公司拟采取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客户对客户经理的综合评价。

根据年终对客户经理的综合考核结果,按其对公司的贡献大小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鼓励及确定其晋级或降级(包括取消其客户经理资格)。

(五)激励机制。为使员工树立起“岗位靠竞争、分配靠贡献,进步靠能力”的新观念。公司拟对有突出贡献的客户经理实行倾斜的激励机制。

1、凡年终素质品质考评为“优秀”,工作业绩百分制考评在95分以上;客户评价考核一致赞扬者,可按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获总经理“特别嘉奖”(包括授予“荣誉证书”、一次性奖金或奖品及晋升工资)。

2、凡综合考评不完全符合上述条件者,按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司总经理确定的时间起执行。

(二)本“办法”与公司其它相关规章制度配套执行。

(三)本“办法”由公司租赁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租赁业务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规范和加强对租赁业务的管理,提高租赁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及有关租赁规定并结合公司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一、租赁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租赁对象(承租人):须经工商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承租人具备基本条件:

1、租赁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建设、生产经营与消费活动;

2、租赁项目确有经济效益,有稳定的现金流或有可靠的偿还租金来源。恪守信用,按期足额支付租金、手续费、租赁物件保险费、利息及残值转让费;

3、在公司开立“租赁保证金”帐户,接受租赁业务监督和结算监督,租赁交易全期内如实提供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

4、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5、除自然人和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检

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特许经营许可证。

6、承租人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

二、租赁的方式

(一)直接租赁:又称“自营租赁”。系指本公司(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申请,向出资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件,直接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融资租赁交易。

(二)出售回租:又称“回租赁”。由承租人将自己拥有的合法有效的资产所有权出售给本公司。同时承租人向本公司再租回使用,以此获得相应资金的一种融资租赁交易。

(三)转租赁:是本公司将已租入的租赁标的根据承租人的申请再依据新的租赁约定出租给承租人的租赁交易。

(四)委托租赁:系指其它公司在直接租赁的基础上,委托本公司代办手续及管理的一种租赁交易。

(五)收购续追租赁资产的交易:

三、租赁期限和收益率

(一)租赁期限

1、根据承租人的生产经营周期和偿还能力,由本公司、承租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租赁期限,并在租赁合同中载明。

2、不能按期偿还租金的承租人应当在租金到期日前五天向本公司提出展期续租申请(详附件二、三),展期续租申请原则上一个租赁项目只能办理一次;直接租赁展期不得超过一个租期,出售回租、委托租赁展期不得超过原定期限。承租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

准,其租金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租金帐户。

(二)租赁收益率的确定和计收

1、手续费:手续费率由本公司提出并与承租人商定,在租赁合同生效后,由承租人按约定支付;

2、租赁费率:租赁期间的费利率原则上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和本公司与承租人商定的租赁费率计收。

3、残值转让费(名义产权费):租赁终了,按租赁物件购建总价金额乘以租赁起初约定的租赁物件残值转让费率由承租人或其他当事人按约定给付。

4、罚息:逾期租金原则上比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加、罚息。

四、租赁程序

(一)租赁申请

承租人需要开办租赁业务,应向本公司直接申请(详附件四)。申请中要载明租赁物件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金额、期限、租赁方式、偿还租金能力及来源等基本情况,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承租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2、财政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核准的承租人、担保人上一年度末及申请租赁最近一期的综合财务报表(个人零售租赁除外);

3、租赁抵押(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质)押证明书及保证人同意担保的证明文件;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个人零售租赁除外);

5、项目投资来源及资金到位情况(同上);

6、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二)租赁业务审查、评估和受理

本公司(出租人)接到承租人申请后,即在本公司规定的时日内对拟租赁项目进行审查、评估、选择后受理。

1、审查内容:

⑴审查承租人企业法人资质、法人代表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

⑵租赁项目在宏观上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方向;是否有利于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合理化;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项目上马时机是否适宜。

⑶项目产品的销路是否落实;是否符合市场需要。

⑷企业资产、负债、流动资金情况和企业进行负债管理的能力。 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消化技术能力。

⑹项目盈利能力和还款能力。

⑺还款来源是否有保障;除依托租赁间接实现融资外,其它配套资金是否落实。

⑻核实抵(质)押物权属及其真伪;办理登记、查询、止付、冻结等手续;审查保证人资信和担保能力。

2、评估原则:安全性与收益性并重原则,确保资金流动性。在确保正常回收租金的前提下,实现最大经济效益。

3、评估方法:对项目潜在的各种风险进行划分,并根据项目特

点、性质明确项目主要风险,考查是否有相应措施靠项目本身将风险降低至最小限度;根据承租人财务报表及提供的可抵(质)押物和现金流量等综合因素决定“租赁”与否。

4、项目受理:

(1)选择项目应将重点放在回收期快、效益可靠的项目。凡重复引进,属国家限制或具有行业风险、产业风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2)对同一企业提供的租赁投资一般不超过其资本总额的80%,以规避风险。

(3)对中外合资企业以及新建项目必须从严掌握受理,在受理时应查验其营业执照、合同、章程和合资方投资真实到位等情况。

(4)分析承租人已有负债和新建项目产生的负债情况,项目收益必须高于全部负债,使其租金偿还确有保证。

(5)长期大量依赖进口原料的项目不予受理;如属短期或暂时进口原料的,必须落实其所需进口用汇。

(6)对本公司股东有直接利害关系和竞争影响的租赁项目不予受理。

(7)对广泛性资本运作或间接再投资租赁项目不予受理。

(三)租赁审批:

实行和执行“三级审批制”。初审、复审、终审

1、 初审:公司受理所有租赁业务,须按租赁部分工和明确的项

目经理部指定客户经理负责初审,其程序和内容:

①、 阅审承租人租赁申请书及报备的有关资料;

②、 调查其资信、经营及财务经济情况;

③、 核查租赁抵押、质押物权属;

④、 负责办理抵押、质押物的登记、冻结、止付等手续(详见

“租赁担保管理办法”有关附件);

⑤、 提交“初审报告”给项目部经理进行会审;

⑥、 租赁部经理会同部内综合审查岗共同会审,审定后报公

司资产管理部进行复审。(个人零售租赁除外)

2、复审:资产管理部经理组织对租赁部提交的租赁项目“初审报告”及相关资料认真进行复审,并签注复审意见。

2、 终审:由资产管理部经理将该项目相关的初审、复审依照公

司授信、授权管理办法开展终审。

①、 凡发放金额贰佰万元以下(含贰百万元)的租赁项目由

总经理终审;

②、 凡发放金额贰佰万元以上壹仟万元(含壹仟万元)以内

的租赁项目须提交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终审;

③、 凡发放金额在壹仟万元以上(不含壹仟万元)的租赁项

目,除须经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集体进行终审外,

还须报经公司董事会备案。

(注:“风险管理委员会”详见公司“风险预警管理制度”)。

(四)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部根据项目的终审意见规范填写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及借据等凭证(详见附件五、六、七)。租赁部经理应对该项目的租赁合同、

补充协议、借据及与保证人签订的“不可撤销担保书”、“抵(质)押合同”、相关押品(详见“融资租赁担保管理办法”有关附件)和租赁保证金、各项应收费用是否到位,是否有效,是否依法办理登记、止付、冻结等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在租赁合同上签字,在借据等凭证上签上名章,然后送总经理在租赁合同及借据等凭证上签字。办公室负责印鉴人员凭总经理的签字在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书上根据需要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名章。

(五)租赁款发放:

计财部根据完善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有关规定,按期发放租赁款。

(六)租赁后监管:

租赁部应对承租人执行租赁合同情况及项目运行情况、经营情况、资金运用情况等进行经常性跟踪调查(详见“租后管理办法”)。对同一承租人租赁融资额在伍佰万元以上(含伍佰万元);租金逾期一个周期以上的必须实行每周定期检查、监控。检查结果作好笔录,完善客户档案。对承租人的管理人员、债权(务)关系、经营与财务状况等方面发生变化,可能危及租金安全时,应在初步了解情况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总经理室报告。纳入“风险预警管理”,在租金风险形成前,及早采取相应的防范和保全措施。

(七)租金回收:

要坚持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收回租金。在租金到期前五天,租赁部及项目经理都要向承租人,通过电话、传真或口头发出到期租金

催收通知,在3日内立即送达书面“催收通知”,按期收回租金。若租金届时逾期,租赁部应及时重新发出“逾期租金催收通知书”(详见附件九),做好逾期租金的催收工作,并纳入“风险预警管理”和工作质量及绩效责任考核中。

(八)租赁合同注销:

在完成租赁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如期按约足额收回租金及相关费用,完善租赁物件残值转让手续后,退还其抵押(质)押物,并双方签订租赁物的“产权转让协议”(详附十、十一)。该项目租赁合同即行注销,归档备查。

五、内务管理

(一)帐务登记:由租赁部综合内勤每周必须逐笔将各类租赁资产帐目与计财部租赁资产头寸表核对、登记并输入微机,帐簿及软盘由专人保管。

(二)帐务核对:租赁部综合内勤每月月末必须与计财部核对当月所有帐务,如帐有错,应及时查找核对原因,予以改正,并交部门经理核审签字后上报公司。

(三)报表:租赁部综合内勤在月底前三日内报次月的“租赁收支情况预测表”;次月二日内报上月的“租赁资产综合状况表”,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及时报送总经理室和审计部。

(四)合同。台帐必须根据每日签订的“租赁合同”进行逐笔登记并输入微机,保证输入内容与台帐和合同内容完全一致。每周对合同进行清理、分类,按规定贴印花税票,并明确专人保管。已终结合同

及时加盖“已结清”印章。

(五)押品。按“租赁担保物品管理办法”执行。

(六)季末或年终对业务台帐、报表、合同进行清理,装订成册,移交业务库房保存。

六、附则

1、有关租赁项目投资论证,评估的风险度预测按公司“风险预警管理制度”执行。

2、有关租赁担保和担保物品等事宜按公司“租赁担保管理办法”

执行。

3、本“办法”由租赁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XXXXX租赁有限公司租赁部

二00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租赁业务管理与操作流程

附件二:

融资租赁续租展期申请书

编号: 单位:元

附件三:

租赁合同续租展期协议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 )年( )字( )号 租赁合同达成如下续租展期协议,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叁方以兹共同遵守。

一、 续租展期期限: 续租展期期限为 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续租展期期间租金、费用的收取:

1、承租方按原合同支付租金元。其中租赁本金 元,利息 元(月利 %);

2、承租方于月日支付%的手续费写 )。

三、续租展期间合同的履行:

在续租展期期间完全按( )年( )字( )号 租赁合同的其他条款履行。

四、担保责任:

因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就( )年( )字( )号 租赁主合同达成了上述续租展期协议,标明其债权(务)依然存在,故出租方、担保方签订的下列( )方式担保合同依然有效。担保期限至 年 月 日。

1、保证合同:( )年( )字第( )号 2、抵押合同:( )年( )字第( )号 3、质押合同:( )年( )字第( )号 五、其他约定: 2、 3、

六、本协议壹式叁份,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签章后生效,叁方各执壹份。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担 保 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八:

出 售 回 租 协 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有资(财)产达成租赁—出售回租协议。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乙方资(财)产的名称、产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价格。 1、名 称: 2、产 地: 3、规格型号: 4、数 量: 5、使用时间: 6、购建价格: 7、协议评估价格:

二、乙方将上述自有资(财)产以协议评估价(计人民币

元)出售给甲方,同时应将该自有资(财)产的原始购建(置)发票及相关资(财)产产权证提交甲方。甲方即取得该财产之所有权。 三、乙方将上述资(财)产出售给甲方后,当即又必须将该资(财)产租回使用,并按协议评估价与甲方订立以该资(财)产为租赁物件的《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履行《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尽义务后,即可再次取得该资(财)产之所有权。届时,甲方应将该资(财)产的原始购置发票及相关资(财)产权证交还乙方。

五、本协议与( )年( )字( )号《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壹式 份,甲、乙双方及 方各持壹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九:

租金逾期催收(缴)通知书

承租人:

您于 年 月 日在我公司租金 元,已于 年 月 日到期,现已逾期 月(天),并欠缴逾期利息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接此通知后速到我公司缴付租金、逾期利息。否则,将依照贵、我双方已签署( )年( )字( )号〈〈租赁合同〉〉有关规定收回租赁物件,并仍保留对您及担保人债务的追索权。届时如因此影响和带来对您及担保人的负面效应与损失,均有贵方承担全部责任。

承租人:

年 月 日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十:

解 付 (冻) 通 知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营业部:

我部于 年 月 日发出通知,委托对你部的定期租赁保证金存款(户名 存款帐号 保证金存款余额 元)办理已作冻结手续。现该户(承租人)已偿还全部(部分)租金,请你部对下列租赁保证金存款予以解付。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部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

产 权 转 让 协 议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 年 字 号《租赁合同》之

约定,该租赁合同于 年 月 日到期后,租赁物件

即由承租方优先留购。出租方、承租方同意按租赁合同之约定以

元的名义价金(或残值转让费),作为该《租赁合同》期届满时租赁物件残值产权转让的届时公允价值,亦作为转让该租赁物件产权的有效合法证明。届时,本出租方保证出具和提供该租赁物件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资料,并全权委托承租方办理一切手续,所产生的全部(居间)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届时未按本协议“特别约定”办理产权转移、过户等手续,所造成的经济与法律责任概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方: 承租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租赁担保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租赁管理,切实防范风险,确保租赁投资和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租赁担保原则

遵循平等、公平、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租赁担保范围

包括租赁本金、利息、违约加罚金、损失赔偿金,实现抵(质)押权和收回租金本息所需其它各类费用。

三、租赁担保方式

(一)租赁抵押担保:系指在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情况下,以承租人或第三人资(财)产作为抵押物,在承租人不能按期偿还租金本息时,本公司有权依法将该资(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本公司租金本息的租赁担保方式。

承租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本公司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资(财)产为抵押物。

(二)租赁质押担保:系指承租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可转让的权利移交本公司占有,担保在承租人不能按时清偿租金本息时,本公司有权将上述动产或权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租赁担保方式。

承租人和第三人为出质人,本公司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和权利为质押物和质押权。

(三)租赁保证担保:系指保证人同本公司约定,当承租人不按期偿还租金及逾期利息时,保证人按照约定代为偿还租金、逾期利息或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租赁担保方式。

四、租赁担保管理

(一)租赁抵押担保的管理。 1、可作租赁抵押的财产:

①抵押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

②抵押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定着物;

2、不能作为租赁抵押物的财产:

①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依法承包并以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等荒地的土地使用证,乡(镇)、村办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③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

④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⑤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和“临时房产证”;

⑥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资(财)产,已被抵押的资(财)产;

⑦依法被扣押、查封和监管(海关及其他执法机关)的资(财)产;

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它财产。

3、根据对承租人的信用、资产评估结果,确定的租赁物期限,抵押物种类及变现程度逐年确定租赁抵押率。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租赁款一般不超过抵押物变现值的70%。

4、租赁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其抵押物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物的登记部门是:

①中外合资企业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抵押的;均在乌鲁木齐市土地房屋管理局产籍处办理登记手续;

②内资企业(承租人)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抵押的,均在乌鲁木齐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采用租赁抵押担保方式的,原则上要求抵押人就抵押物办理保险,在保险合同中应明确本公司为该保险标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不办理保险的,本公司有权不接受抵押并拒绝发放租赁款。

(二)租赁质押担保管理

租赁采取质押担保方式的,质押物应具备易变现与流通、易保值、易保管的特征。

1、可以作为租赁质押担保的质押物有:

①出质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银行承兑汇票、债券; ②出质人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股份;

③出质人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2、租赁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租赁额一般不得超过质押物现值的80%。

3、以出质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银行承兑汇票、债券质押的,出质人与本公司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并向质押物签发银行或有权部门办理查询、止付手续。

4、以依法可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本公司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并向证券机关办理冻结与《止跌强制抛售授权》手续。

5、以依法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本公司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三)租赁保证担保管理

1、租赁保证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

②信誉良好,无不良贷款与交易记录,有合法可自主支配的资(财)产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③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经营状况良好,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其资(财)产总额;

④保证人资(财)产属本保证人所有,易变现与交易、易保值;

2、以下单位和部门不能作为租赁保证人:

①各级国家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

②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有企业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④不具备法人资格和偿债能力的主管部门和行政性公司;

⑤军队、公、检、法、司。

3、保证人在保证期间,被宣告撤销、破产、关、停、并、转或因其原因不能履行保证责任时,本公司有权要求承租人更换经公司同意的保证人或提供其它担保方式。承租人不更换或拒绝提供的,本公司有权提前收回租金本息,并保留对承租人和原保证人的债务追偿权。

4、承租人不能按期归还租金而要求展期的,必须先取得保证人书

面同意后方可向承租人申请展期。

5、承租人不能按期归还租金本息,本公司除向承租人发出“租金催收(缴)通知书”外,还应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承租人不归还租金、逾期利息,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的,本公司可在保证期内以承租人、保证人为其同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保障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租赁担保物品价值的规定

(一) 坚持租赁投资全额担保的原则:

对承租人提供的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物品的实际价值,按本“办法”规定的折算率扣除后,必须等于或大于其全部租金本息,以确保本公司租赁资金和资产的安全。

(二)若承租人提供的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的物品的价值大大高于租金本息时,应以该物品能进行准确划分权属的某组成部分为租赁担保物品。该权属组成部分必须能较准确地确定其价值和届时能够交易,且便于以后进行收回租金本息处理。

六、租赁担保涉及费用处置。

按本“办法”办理租赁担保所需的公证、签证、登记、保险、估价等所有居间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七、租赁担保物品的管理。

租赁担保物品之价值与租赁金额相当,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承租人负责,必须严格管理。

(一)管理责任

租赁担保物品由资产风险管理部负责管理,由该部经理和指定的业务人员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二)管理程序

1、租赁部项目经理人员在承办租赁业务过程中必须认真审核承租人所提供的租赁保证物品原件,确保其合法有效,与租赁金额等值,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业务及与资产风险管理部交接等手续。

①对用房屋产权证、预售房许可证、国土使用证以及当年度经具有资质“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的“房产评估报告书”等原件作租赁抵押担保的,经租赁部项目经理人员认真初审无误后,按规定的价值比例计算租赁额度,同时签订有关《租赁抵押合同》(详附件一、二、

三、四),并必须会同承租人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取得房地产管理及交易部门办理完毕的抵押证件;

②对用有价证券、银行承兑汇票等原件作租赁质押担保的,经租赁部项目经理人员认真初审无误后,分别填写“质押止付通知书”、“查询通知”、“冻结申请”,并必须会同承租人共同到原件签发银行或有权部门验证,具体办理质押止付、冻结或背书质押等手续,签订有关《租赁质押合同》(详附件五、六);

③对以保证担保形式作租赁保证担保的,租赁部项目经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审查其保证担保资格,并与之完善《租赁保证合同》等手续。(详附件七);

④上述所有经租赁部项目经理人员核实并取得的租赁保证物品原件都必须在租赁部审查完毕项目后,由租赁部综合内勤登记、造册

并全部移交给资产风险管理部统一指派管理员负责管理。

2、租赁担保物品严格实行“双人保管制”,即登记帐目1人,保管实物1人。在保管过程中严格交接,落实责任,不错不乱,帐实相符。

①资产风险管理部管理员负责将已由承租人办妥抵押担保登记,由租赁部已收缴办理了移交等手续的所有抵押品原件、证件及办妥质押担保有关止付、冻结、背书质押等手续的所有质押品原件、证件和办妥保证担保《担保合同》等移交财务部(担保物品)帐务管理员查验并逐项登记入帐。然后按规定的交接手续移交租赁担保物品验收入库保管。

②租赁担保物品原件不准擅自借出。凡公司内部各部门或承租人须借用租赁担保物品原件办理有关手续者,须由租赁部逐级报批,经总经理在其《借据》上签字同意后,交资产风险管理部管理员查验登记,并由资产风险管理部将借出的原件复印一份留存后方可经由租赁部项目经理借出,其“借据”由财务部和资产风险管理部妥善保管。经批准的原件借出时间最长为7天(特殊情况除外),借出的原件原则上掌握在公司指定的租赁部项目经理人员手中,与承租人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后立即交回,经资产风险管理部管理员查验销帐后移交财务部保管员归库保管,退还其借据。若逾期收不回借出的原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③“租赁合同”履行终结,无遗留问题后,随即将相关的租赁担保物品原件如数退还承租人。退还时必须完善签收、销帐等手续(详“租

赁业务管理办法”有关附件)。

八、附则

(一)本“办法”与公司“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安全保卫管理办法”、“业务库房管理办法”、“员工奖惩管理办法”、“保密协议”等规章制度配套执行。

(二)本“办法”由租赁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风险预警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进入WTO后经济、金融体制与环境的变化,金融组织、金融制度、金融创新、衍生和金融商品的与国际对接和发展,金融风险也会越来越相近而来。本公司作为从事金融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所有金融机构一样,都时刻面临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等风险。在金融市场未臻成情况下,更成为其它行业转移风险的承载体和集聚点。为规避和化解金融风险,切实保障本公司稳健发展,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具体情

况,建立“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一、“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概念

“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系公司运用管理手段,将各项租赁项目论证、评估的风险度进行预测和对承租主体各类指标进行定性、定量、定时分析,以确定预警点。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警示,以便对其加以事前的有效控制和科学决策的管理系统。

二、成立“租赁资产管理委员会”

为强化风险管理,公司成立“租赁资产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公司内各有关部门经理及部份高级客户经理为成员。其主要职责:①对金额在贰佰万元以上的租赁项目进行终审;②当租赁部、财务部上报给总经理室的周、月、季报表中的租赁项下经济指标现状接近或超过风险预警指标及预警点时,及时研究防范、规避和化解风险的措施。切实将有关指标控制在预警指标点内,以确保本公司租赁资金、资产安全。③研究、设计租赁风险预防和控制的战略产品,建设构筑租赁“防火墙”。④审查租赁新产品的合法(规)性、战略发展性和最终风险保障性。⑤对有问题租赁项目风险与责任认定和损失勘察、定损。

二、 预警指标及预警点:

备注:预警点结合年度经营目标确定。

四、租赁投资风险度测算

(一)租赁投资风险度测算的用途:

1、审查单笔租赁投资前的风险程度;

2、考核单笔租赁投资后的风险程度;

3、考核管理多笔租赁投资的风险程度;

4、考查租赁产品系统风险和租赁投资的整个行业风险程度;

5、培置与推广租赁投资风险经营与管理意识和理念;

6、租赁风险责任认定、损失勘察、量化与定损,处理与追究。

(二)租赁款风险度测算的方法:

1、审查单笔租赁项目风险程度时:

租赁项目风险度=租赁款担保方式风险权重X租赁对象风险权重

2、考核单笔租赁项目开办的风险程度时:

租赁项目风险度=租赁款担保方式风险权重X租赁对象风险权重X租赁投资占用形态风险权重

3、考核多笔租赁投资项目管理的风险程度时:

租赁投资项目风险度=∑租赁投资项目加权风险权重额÷∑租赁占款余额

其中:租赁投资项目加权风险权重额=租赁金额X租赁投资项目担保方式风险权重X租赁对象风险权重X租赁投资形态风险权重

(租赁投资项目担保方式风险权重系数详见附表一;租赁对象风险权重系数详见附表二;租赁投资形态风险权重系数详见附表三)。

五、租赁款风险监测指标体系

(一)反映承租人变现能力的流动性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X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X100%

(指标值越大,表明承租人生产流动性好,短期偿债力越强)。

(二)反映承租人资产营运效率指标:

1、平均应收帐周转比率=年销售总额÷应收帐款平均余额X100%

2、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存货平均余额X100%

(指标值越大,表明承租人短期偿债能力越强)。

(三)反映承租人偿还债务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X100%

(指标值越小,表明承租人长期偿债能力越强)。

(四)反映承人盈利能力的指标:

1、销售收益率=税后利润÷销售收入X100%

2、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资产平均余额X100%

3、利润率=利润总额÷销售收入总额X100% (指标值越大,表明承租人的盈利能力越强)。 六、租赁款非财务指标风险早期预警

租赁部项目经理在发现承租人出现下列信号之一时,应随时向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室报告,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管理人员预警信号: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放松经营管理;严重的短期行为等。

(二)银企关系预警信号:缺乏合作诚意;不接受监督;资金体外循环;租金逾期不还,拖欠利息、费用;拆东墙补西墙。

(三)生产经营预警信号:生产经营锐减;产品市场占有额不断下降;亏损额持续增加。

(四)财务预警信号:不按期编制、报送财务报表;不合理资金占用大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财务审计不合格。

(五)体制变更预警信号:事前不作通报,实行租赁、承包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作、企业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

七、租赁款风险分类管理

根据租赁款的风险程度,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五类进行分类管理。 (一)租赁款风险分类特征表

(二)实行租赁款风险分类管理注意事项:

在具体分类时,对不同的共性租金,要作不同程度的相应考虑: 1、对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的租金分类,应注意分析其还租记录,逾期天数及担保因素等方面,无需进行财务分析。

2、以可转让国债质押或以存放本公司的租赁保证金,足额保证金的租金,可直接划为正常类。

3、涉诉或已挂帐停息的租金,应归为次级类。

4、对于明显不能还本付息的承租人,可直接对其租赁物件或担保因素进行分析。若通过处置租赁物件,追索保证人,或处置抵押、质押物可以足额收回租赁款本息的,则可直接划归次级类。

5、对于已经办理续租展期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的款,若其原因是承租人无力偿还本金而只能维持付息的,为次级类。

6、对租期较长的租赁投资,对其偿还情况的评估难度较大,可参考下列指标:项目是否符合租赁条件;项目本身是否计划进行;现金

流量是否与预测数基本一致。如果项目计划能良好执行,应将该租赁投资划分为关注类以下。

7、对于损失类,以票据背书质押的及个人耐用消费品租赁业务和公司对承租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正在执行担保权的租金,亦可不作财务分析。

八、财务状况与租赁项目投资风险分类 (一)承租企业财务状况评价体系:

1、营业毛利率:营业毛利÷营业收入×100% 2、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3、净利润率:税后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4、资产收益率:税前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5、股东权益收益率:税前利润÷平均股东权益总额×100% 6、成本费用率:税前利润÷成本费用总额×100%

其中: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7、应收帐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净额÷平均应收帐款余额×100% 8、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成本×100% 9、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100% 10、固定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固定资产净值×100% 1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1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十流动负债×100% 1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14、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15、负债与有形资产比率:负债总额÷有形净资产×100% 16、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二)财务状况评价体系的综合评分方法: 1、以行业平均值为标准值。

2、标准分的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营业毛利率4分;营业利润率3分;净利润率3分;资产收益率10分;股东权益收益率10分;成本费用率5分;应收帐款周转率8分;存货周转率8分;总资产周转率5分;固定资产周转率4分;流动比率8分;速动比率7分;资产负债率5分;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5分;负债与有形资产比率5分;利息保障倍数10分。

3、根据承租企业财务报表,分项计算16项指标的实际值,然后加权平均计算16项指标的综合实际得分。其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份实际分数=∑权数X实际值÷标准值

4、根据综合评价实际得分,确定承租人财务状况档次。各档次含义如下:

良好:是指承租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各项财务指标都较好。其财务指标综合评价实际得分在91—100分之间;

一般:是指承租人财务状况稳定,但个别财务指标较差。其财务指标综合评价实际得分在81—90分之间;

合格:是指承租人的财务状况基本稳定,但一些财务指标存在明显缺陷。其财务指标综合评价实际得分在71—80分之间;

不佳:是指承租人的财务状况不稳定,部分财务指标问题较为严

重。其财务指标综合评价实际得分在61—70分之间;

恶化:是指承租人的财务状况很不稳定,大部分财务指标较差,问题严重。其财务指标综合评价实际得分在60分以下。 在实际使用该方法时,遇到下列情况应按规定进行调整: ①资产负债率、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负债与有形净资产比率超过标准值时,计算实际分数时应将公式中的“实际值÷标准值”改为“标准值÷实际值”。

②在分析亏损企业财务状况时,会出现有些财务指标为负值。这时,计算实际分数时应将公式中的“实际值÷标准值”取0,即该项指标综合实际分数为0。

③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负债与所有者权比率、负债与有形净资产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项,最高得分为基本权数的2倍。

④如果行业平均值为负数或0时,应对行业平均值进行必要的修正,使之大于0,然后进行综合评分。

(三)租赁项目投资分类矩阵

(四)行业参考指标 1、资产负债参考指标

2、效率比率参考指标

3、流动比率参考指标

(五)财务状况有关指标标准比率: 1、盈利能力比率 营业毛利率22% 净利润率7%

营业利润率 11% 资产收益率12% 成本费用率12%

股东权益收益率37% 2、营运能力比率 应收帐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参考指标平均数)

(参考指标平均数) 1 9

总资产周转率

固定资产周转率

3、短期偿债能力比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行业参考指标) (行业参考指标)

4、长期偿债能力比率

资产负债率 (行业参考指标)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 200% 负债与有形资产比率 利息保障倍数 九、附则

(一)本“制度”与《租赁业务管理办法》、《个人零售租赁管理办法》、《租赁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配套执行。 (一) 本“制度”由租赁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表1:

200% 3

租赁投资担保方式风险系数权重表

附表2:

租赁对象风险系数权重表

附表3:

租赁款形态风险系数权重表

客户经理制试行办法

为积极推进公司改革和金融制度创新,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变化。在经营管理上以更新的理念,更新的手法,更高的起点增强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金融租赁业务长足发展。在学习、借鉴西方商业银行和国内先进地区金融机构客户开发与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建立一支“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租赁客户经理队伍势在必行。为此,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一、客户经理涵义

客户经理必须是懂业务,肯钻研、有素养、有知识、勤服务;能开发培育租赁保证金存款和融资租赁目标客户,巩固和扩大基本客户群;能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全方位金融服务的业务员。是在客户“首

问制”下能有问必答,准确回答;能及时办理、高效运作,一专多能的客户通。是能对客户进行有效管理,实现风险控制,促进公司金融租赁产品配套销售,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的骨干员工。

二、客户经理职能

首先,在公司与客户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使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银企双方在乎等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发展,实现“租赁架金桥,银企更辉煌”;其次,是客户的理财顾问。在深入了解客户动态情况的基础上,在帮助客户排忧解难的同时,切实防范、规避和化解客户有可能给公司带来的金融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再者,是公司金融租赁业务的“购销员”。在资金向买方市场转化的条件下,通过优质服务,“采购”公司的经营“原料”(租赁保证金存款),推销金融租赁业务产品,为公司创造效益。

三、客户经理职责

第一,客户经理必须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理念,上门主动了解客户的需求,当好客户可信赖的顾问,为客户提供理财资询等服务;第二,客户经理必须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主动宣传推销公司的业务品种和服务功能;第三,客户经理必须收集客户的各种信息并正确分析评价,提出公司对客户的策略意见;第四,客户经理必须根据公司确定的策略努力付诸实施。

四、客户经理素质要求

在工作能力上必须具备独挡一面的调查能力、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处理能力(包括使用高科技机具能力、公关协调能力、准确掌握和

运用金融法律知识的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在对待本职工作上必须具有敬业爱岗精神,对客户、对公司敢于负责的精神,勇于开拓创新;在综合业务素质上必须对公司和各项业务了如指掌;在个人思想素质上必须具有奉公守法,服务客户,奉献公司,奉献社会的精神。

五、建立客户经理制的目的

客户是现代金融业最大的资产,任何一家金融机构都必须保有并增加这种资产。因此,必须牢牢把握市场的需求和社会的脉动,挖掘并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潜在的需求;以此作为服务的基本点和盈利来源,才能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客户经理制正是适应这一要求的市场营销新机制。公司建立并推行客户经理制的目的在于:

(一)有利于员工综合素质向纵深发展。由于客户经理综合素质要求高,对于公司现有员工来说,无疑是一种很大的压力。必须通过变压力为动力·,下苦功夫,花大气力钻研业务,以适应客户经理的素质要求。通过争当客户经理,使员工综合素质向纵深发展,使优秀经营管理人才脱颖而出。

(二)有利于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通过客户经理开展对目标客户的市场营销,使部分潜在客户变成现实客户,增加公司的基础客户群和扩大市场份额;通过客户经理这一“窗口”,使客户获得公司内部的“一条龙”服务,发挥整体优势,提高服务效率。从而建立起与企业相互促进,共谋发展的“鱼水”关系。

(三)有利于防范、规避和化解金融风险。客户管理是客户经理的

重要职责。通过全面动态把握客户的财务和信誉状况,可极大地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强公司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搞好风险防范,确保资产安全。

(四)有利于激励机制的增强和管理的深化。通过客户经理制的推行;可激励员工奋发上进,向高级别、高层次的客户经理和高管理职级攀登。并根据不同的责任和业绩,体现不同的价值,从而拉开分配差距,深化动态管理。

通过建立客户经理制度和对现有经营管理体系的重组,最终实现经营理念向围绕市场和客户转变,经营模式向多种业务综合协调转变,组织机构设置向以客户和产品为中心转变,风险防范向综合动态的事先、事中和事后相结合转变的目标。使金融租赁业务和经营管理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六、客户经理制试行策略

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是深化公司经营管理改革的一项系统工程,须因地制宜,稳步实施。公司采取的策略是: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夯实基础,分步推进。

所谓“点”。即选择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业务:一部主要从事“租赁保证金”存款筹组业务的业务;二部作为试站试点着力抓好客户经理竞争上岗制度,客户经理责任制,客户经理考核奖励制度等基础建设。

所谓“面”,即公司下屑各部全体员工都要提高对推行客户经理制重大意义的认识,按客户经理条件进行争创,并从各个方面支持试点

工作及进行相关配套改革。形成整体优势,使客户经理制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所谓“夯实基础”,是指客户经理必备的素质、知识和技能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所以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客户经理备选人员进行相关的强化培训,并以此带动公司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

所谓“分步推进”,就是根据基础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成熟一个实行一个。同时,及时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可能出现的扭曲、碰撞。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

七、客户经理级别及职责

在试点过程中,根据公司的实际,拟暂设置一般客户经理和中级客户经理两个级别。其岗位职责分别如下:

(一)一般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1、主动开发市场。紧紧围绕公司全年和阶段经营目标计划,通过开展对客户的优质金融服务,在巩固老客户的基础上,努力拓展新客户。完成和超额完成阶段筹组租赁保证金存款任务或融资租赁任务(包括租金、利息、手续费残值转让费等到期清收任务)。

2、主动接触客户。了解客户的服务需求,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信息和客户的经营变化情况。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提出有效防范措施、充分发挥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主动帮客户理财。能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能对客户所接受的服务有透彻的了解和能作出详尽说明,并力求创造性地解决客户的金融问题,促进客户实现其发展目标。同时为公司争创最佳效益。

4、主动宜传金融租赁业务。通过积极、主动、热情、耐心向客户宣传普及金融租赁知识,启迪、引导客户转变金融消费观念。把客户的潜在需求、模糊需求转变为现实需求和明晰需求。从而不断扩大业务量和市场份额。

5、主动遵守工作纪律。忠于职守,敢于负责,自觉抵制不正当行为。坚持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刻苦学习业务,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二)中级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履行一般客户经理的岗位职责要求,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2、拟订工作计划,并分解.协调、指导一般客户经理落实分解计划。

3、负责本部门客户经理管理,组织对客户回访、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客户档案”,监管服务,风险预警及业务培训等。

4、负责有关资料、报表的编制、审查、上报。并对提交的各种信息、材料、工作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向公司决策层负责。

5、配合公司对一般客户经理考核并接受公司对自己的考核。

八、客户经理管理

(一)竞争上岗。无论一般客户经理或中级客户经理均采取竞争上岗机制。由本人申请,部门推荐,公司考核,竞争上岗。试行期间,一般员工可申报一般客户经理(亦可跨级申报),部门经理、副经理可申报中级客户经理。公司组织“客户经理资质审查小组”,对申报人依据其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业绩、 将负责的客户类

别和营销的产品等因素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按不同级别认证合格后方可担任。

(二)入门培训。入门培训是客户经理制度和理念导入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本“试行办法”的深入学习,使客户经理人选了解客户经理的内涵、素质要求及工作职责。促其从思想上更新理念,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并针对其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方面的不足,有的放矢地进行培训,使之胜任客户经理职责。

(三)严格管理。与其它员工一样,各级客户经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客户经理的岗位职责。凡违者,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四)严格考核。对客户经理考核内容大体分三个方面:

1、素质品质考评。结合公司员工年度考评进行。

2、工作业绩考评。客户经理的各项工作指标应尽可能量化,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对照各项量化指标进行考核。拟采用百分制进行。

3、客户评价考核。公司拟采取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客户对客户经理的综合评价。

根据年终对客户经理的综合考核结果,按其对公司的贡献大小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鼓励及确定其晋级或降级(包括取消其客户经理资格)。

(五)激励机制。为使员工树立起“岗位靠竞争、分配靠贡献,进步靠能力”的新观念。公司拟对有突出贡献的客户经理实行倾斜的激励机制。

1、凡年终素质品质考评为“优秀”,工作业绩百分制考评在95分以上;客户评价考核一致赞扬者,可按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获总经理“特别嘉奖”(包括授予“荣誉证书”、一次性奖金或奖品及晋升工资)。

2、凡综合考评不完全符合上述条件者,按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司总经理确定的时间起执行。

(二)本“办法”与公司其它相关规章制度配套执行。

(三)本“办法”由公司租赁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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