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金物业制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工装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容仪表,体现企业规范及良好精神面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装的定义
工装是指公司统一发放给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穿着的制服(特殊岗位包括工鞋)。 三、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人员 四、管理职责 1、各部门
(1)负责部门员工工装规格、型号、尺码的测量统计与汇总; (2)员工工装报损、更换管理,提出申购计划; (3)负责负责员工岗位着装规范的监督与管理。 2、人资部
(1)负责工装的预算编制、工装制作是否合理合规及费用审核; (2)负责员工着装规范的监督与抽查。 3、库管
(1)负责供应商联系、采买、入库验收、出入库及盘存管理; (2)负责工装的报损管理;
(3)负责工装的退还、存放、估价等管理。 五、工装的制作及配发标准
1、工装由公司统一设计、订购、配发,员工不得自制、改制工装及擅自增减饰品。
2、工装配发标准、款式、数量及尺寸
(1)配装标准:由各部门根据具体岗位服务性质确定款式,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
(2)配置数量:
(3)尺寸:公司定制服装一般采取量身订制和均码两种方式购置。 3、工装换季规定
夏装:5月1日至9月31日 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六、工装的申购、出入库及保管 1、工装的申购
(1)根据人员岗位编制及到岗时间要求,由各部门申报工装购置计划。 (2)原工装未满使用年限需重新制作的,须提出书面情况说明,须依次报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才可制作。 (3)工装若因出现裂口、缩水、变形等磨损需更换的,部门应先向公司提出报损,经库管确认后再提出购置计划,未事先报损,公司不予添置新工装。
(3)若有新增人员、报废重新购置或其它特殊的工装需求时,使用人所在部门需填写《工装需求表》,经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审定,报公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通过后,方可提请购置。
(4)因人为故意损坏或丢失工装的,公司将按工装采购价从其工资中代扣,作为支付工装的制作费用。
(1)库管负责工装的验货,对照采购计划单上的工装型号、规格、面料及数量等进行逐一核实;
(2)验货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依据送货单开具一式三联的入库单,一联存根,一联发领用部门,一联用作财务报销凭证。不合格的工装,由公司退回商家进行调换或重新制作;
(3)工装入库后,由库管员建立分类管理台帐,按入库单登记工装入库时间、类型、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等信息。 3、工装的出库管理
(1)工装到库后,由库管员通知申请人领取(如有库存,则次日通知领取); 申请人领取工装时,应核对工装规格、型号及数量,检查有无质量问题,并在《工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库管员负责开具工装出库单(一式三联),完善出库手续及出库工装台帐信息的登记,做到入、出、存帐实相符。 4、工装的保管
(1)库管员负责入库工装的保管,入库的工装应做到分类、分型号摆放,整齐划一,同时做好防潮、防虫处理。
(2)工装一经领用其使用及保管权责属于领取人,如有遗失、损坏,按工装使用年限等比折价赔偿,并到行政部备案申领新工装。
(3)如属正常损耗而无法使用的工装,可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核准后,可免费以旧换新。
(4)新工装在两年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使用人应报人资部,由人资部通知总经办采购人员联系厂商进行修改或退换处理。
(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转借或出售工装,如有违反,将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违纪处罚。 七、工装购置费用及回收管理
1、工装由公司统一购置并全额支付购置费用。 2、主动离职者工装费用承担方式:
(1)未量身订制的岗位,配发工装一律交回库房, 由库管员验收合格后, 在《员工离职登记表》上签字,方可办理离职结算手续。如离职未交还工装的,应按工装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2)量身订制工装的岗位,离职时工装不回收,根据服务时间,按如下方式计算折旧费用:
入职半年以内离职者,承担购置工装50%的费用;
入职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含半年)离职者,承担购置工装30%的费用; 入职一年以上(含一年)离职者,不承担工装购置费用。 3、被动离职者工装费用承担方式:
正常情况:被动离职者不论入职时间长短,均不承担工装的购置费用; 严重违纪情况:被动离职者参照自动离职者标准(即本条第2项)承担工装费用。
4、公司对收回的尚可使用的工装,做相应记录及入库保管,新入职员工优先在库存中配置,未有合体工装的,由部门提出申购。 八、着装管理规范
1)员工在公司和商场当班及加班期间,除特殊情况外所有配发工装人员均应按公司规定着装,行政部、各部门分别对员工着装规范有监督责任,未按规定着装者,将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违纪处罚。
2)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工装,上班时间应保持工装干净、整洁、无破损,扣好衣扣,衬衣应束在裤腰里(款式设计为不束裤腰的除外) 不得披衣、敞怀、卷起衣袖或裤脚,保持皮鞋亮洁,不得穿拖鞋、运动鞋上班,工装与便装不得混穿。
3)有统一活动时,须按人力部通知的着装要求着装。
4)女员工怀孕期间(三个月以上)或有其它特殊情况,需经部门经理批准
并到人力部备案后,方可不着工装。
6)员工未按上述规定着装者,视情节轻重,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违纪处罚。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新环金物业制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工装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容仪表,体现企业规范及良好精神面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装的定义
工装是指公司统一发放给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穿着的制服(特殊岗位包括工鞋)。 三、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人员 四、管理职责 1、各部门
(1)负责部门员工工装规格、型号、尺码的测量统计与汇总; (2)员工工装报损、更换管理,提出申购计划; (3)负责负责员工岗位着装规范的监督与管理。 2、人资部
(1)负责工装的预算编制、工装制作是否合理合规及费用审核; (2)负责员工着装规范的监督与抽查。 3、库管
(1)负责供应商联系、采买、入库验收、出入库及盘存管理; (2)负责工装的报损管理;
(3)负责工装的退还、存放、估价等管理。 五、工装的制作及配发标准
1、工装由公司统一设计、订购、配发,员工不得自制、改制工装及擅自增减饰品。
2、工装配发标准、款式、数量及尺寸
(1)配装标准:由各部门根据具体岗位服务性质确定款式,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
(2)配置数量:
(3)尺寸:公司定制服装一般采取量身订制和均码两种方式购置。 3、工装换季规定
夏装:5月1日至9月31日 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六、工装的申购、出入库及保管 1、工装的申购
(1)根据人员岗位编制及到岗时间要求,由各部门申报工装购置计划。 (2)原工装未满使用年限需重新制作的,须提出书面情况说明,须依次报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才可制作。 (3)工装若因出现裂口、缩水、变形等磨损需更换的,部门应先向公司提出报损,经库管确认后再提出购置计划,未事先报损,公司不予添置新工装。
(3)若有新增人员、报废重新购置或其它特殊的工装需求时,使用人所在部门需填写《工装需求表》,经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审定,报公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通过后,方可提请购置。
(4)因人为故意损坏或丢失工装的,公司将按工装采购价从其工资中代扣,作为支付工装的制作费用。
(1)库管负责工装的验货,对照采购计划单上的工装型号、规格、面料及数量等进行逐一核实;
(2)验货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依据送货单开具一式三联的入库单,一联存根,一联发领用部门,一联用作财务报销凭证。不合格的工装,由公司退回商家进行调换或重新制作;
(3)工装入库后,由库管员建立分类管理台帐,按入库单登记工装入库时间、类型、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等信息。 3、工装的出库管理
(1)工装到库后,由库管员通知申请人领取(如有库存,则次日通知领取); 申请人领取工装时,应核对工装规格、型号及数量,检查有无质量问题,并在《工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库管员负责开具工装出库单(一式三联),完善出库手续及出库工装台帐信息的登记,做到入、出、存帐实相符。 4、工装的保管
(1)库管员负责入库工装的保管,入库的工装应做到分类、分型号摆放,整齐划一,同时做好防潮、防虫处理。
(2)工装一经领用其使用及保管权责属于领取人,如有遗失、损坏,按工装使用年限等比折价赔偿,并到行政部备案申领新工装。
(3)如属正常损耗而无法使用的工装,可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核准后,可免费以旧换新。
(4)新工装在两年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使用人应报人资部,由人资部通知总经办采购人员联系厂商进行修改或退换处理。
(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转借或出售工装,如有违反,将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违纪处罚。 七、工装购置费用及回收管理
1、工装由公司统一购置并全额支付购置费用。 2、主动离职者工装费用承担方式:
(1)未量身订制的岗位,配发工装一律交回库房, 由库管员验收合格后, 在《员工离职登记表》上签字,方可办理离职结算手续。如离职未交还工装的,应按工装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2)量身订制工装的岗位,离职时工装不回收,根据服务时间,按如下方式计算折旧费用:
入职半年以内离职者,承担购置工装50%的费用;
入职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含半年)离职者,承担购置工装30%的费用; 入职一年以上(含一年)离职者,不承担工装购置费用。 3、被动离职者工装费用承担方式:
正常情况:被动离职者不论入职时间长短,均不承担工装的购置费用; 严重违纪情况:被动离职者参照自动离职者标准(即本条第2项)承担工装费用。
4、公司对收回的尚可使用的工装,做相应记录及入库保管,新入职员工优先在库存中配置,未有合体工装的,由部门提出申购。 八、着装管理规范
1)员工在公司和商场当班及加班期间,除特殊情况外所有配发工装人员均应按公司规定着装,行政部、各部门分别对员工着装规范有监督责任,未按规定着装者,将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违纪处罚。
2)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工装,上班时间应保持工装干净、整洁、无破损,扣好衣扣,衬衣应束在裤腰里(款式设计为不束裤腰的除外) 不得披衣、敞怀、卷起衣袖或裤脚,保持皮鞋亮洁,不得穿拖鞋、运动鞋上班,工装与便装不得混穿。
3)有统一活动时,须按人力部通知的着装要求着装。
4)女员工怀孕期间(三个月以上)或有其它特殊情况,需经部门经理批准
并到人力部备案后,方可不着工装。
6)员工未按上述规定着装者,视情节轻重,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违纪处罚。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