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管理
第一条 每位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如有损坏,照价维修或赔偿。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员工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第二条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的管理与清洁及一般的维护由行政部负责。
第三条 电脑的日常维护由使用人负责,如遇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将由信息部派专业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不得擅自处理。
第四条 公司所购的书籍资料等,由行政部指定的专人进行登记、编号,并加盖章。若要借阅须事先在行政部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最长期限为两周,超出期限须办理续借手续。
第五条 发现设备、设施有问题时,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向维修单位说明情况,并协调好维修时间,然后根据设备、设施的损害情况做相应处理。
第六条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公共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转,提高维修的时效性,每位员工都赋有在第一时间内将发现的公共设备、设施受损情况及时向行政部报告的责任。
八、员工异动管理规定
(一)聘用条件:
1、 应聘人员必须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3、 必须是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面试:
1、 人事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就人品、态度、素质等方面进行面试,符合条件者推荐给用人部门面试。
2、 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面试,签署面试意见后交人事部;
3、 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交总经理复试,合格后办理入职使用手续。
(三)试用:
1、试用期限规定
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根据工作表现,可适当缩短或延长试用期。
2、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体系规定的对应岗位工资标准的80%发放。
3、入职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 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 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资格证的原件;
3)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离职证明。
(四)转正:
1、转正程序:
1) 试用期结束前一个星期,试用员工向人事部提交转正申请和试用期工作总结;
2) 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用人部门、人事部签署意见后,交总经理签批;
3) 转正后的工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2、转正工资确定:
转正后的工资按公司薪酬体系规定的对应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五)合同签订:
试用期员工签订试用合,转正后的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六)社保缴纳:
凡入司满一年的员工,公司为其缴纳五险,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代缴,代缴的部分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离职
1、 员工因各种原因欲离开本公司,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递交书面申请,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工作交接,办理完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
2、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的,员工辞(离)职时须按照协议规定偿还公司培训费后,方可辞(离)职;
3、 员工离职后应严格保守本公司机密,否则,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辞退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挪用公款,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5、 严重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和损害公司及员工利益及声誉的;
6、 以公司的名义及职务之便获得个人商业利益的;
7、 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从事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的活动的;
8、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 经批评教育无效,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5天, 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的;
9、 偷盗公司及员工财物;
10、 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
11、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财产管理
第一条 每位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如有损坏,照价维修或赔偿。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员工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第二条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的管理与清洁及一般的维护由行政部负责。
第三条 电脑的日常维护由使用人负责,如遇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将由信息部派专业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不得擅自处理。
第四条 公司所购的书籍资料等,由行政部指定的专人进行登记、编号,并加盖章。若要借阅须事先在行政部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最长期限为两周,超出期限须办理续借手续。
第五条 发现设备、设施有问题时,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向维修单位说明情况,并协调好维修时间,然后根据设备、设施的损害情况做相应处理。
第六条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公共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转,提高维修的时效性,每位员工都赋有在第一时间内将发现的公共设备、设施受损情况及时向行政部报告的责任。
八、员工异动管理规定
(一)聘用条件:
1、 应聘人员必须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3、 必须是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面试:
1、 人事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就人品、态度、素质等方面进行面试,符合条件者推荐给用人部门面试。
2、 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面试,签署面试意见后交人事部;
3、 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交总经理复试,合格后办理入职使用手续。
(三)试用:
1、试用期限规定
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根据工作表现,可适当缩短或延长试用期。
2、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体系规定的对应岗位工资标准的80%发放。
3、入职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 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 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资格证的原件;
3)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离职证明。
(四)转正:
1、转正程序:
1) 试用期结束前一个星期,试用员工向人事部提交转正申请和试用期工作总结;
2) 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用人部门、人事部签署意见后,交总经理签批;
3) 转正后的工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2、转正工资确定:
转正后的工资按公司薪酬体系规定的对应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五)合同签订:
试用期员工签订试用合,转正后的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六)社保缴纳:
凡入司满一年的员工,公司为其缴纳五险,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代缴,代缴的部分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离职
1、 员工因各种原因欲离开本公司,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递交书面申请,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工作交接,办理完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
2、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的,员工辞(离)职时须按照协议规定偿还公司培训费后,方可辞(离)职;
3、 员工离职后应严格保守本公司机密,否则,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辞退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挪用公款,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5、 严重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和损害公司及员工利益及声誉的;
6、 以公司的名义及职务之便获得个人商业利益的;
7、 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从事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的活动的;
8、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 经批评教育无效,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5天, 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的;
9、 偷盗公司及员工财物;
10、 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
11、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