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自然的生命因果规律

宿世因果是个体与大地自然统一程度的积累史,即自然道德年龄及其相应的社会序位本份为基本原理的,是一个个体的过去,从作为一个单独的思维能量个体(佛学称为有情)的形成以来的年龄(形成令),它的道德年龄即是形成龄与大地自然信息整体意志一致的年龄(福德积累令)。

在正常情况,形成令和道德龄是成正比的,但也有形成龄与道德龄差别很大,这种个体是因为在过去宿史有严重的超前、失真的价值优势所造成。这种在历史上不符合其序位依据的人生价值误作为根基依据,并加以价值肯定,会造成现有历史的一系列严重后果。

以人类的知识与认知能力,很难说清宿世因果命运的原因与依据,也很难判自己与别人的宿世年龄,尤其在天堂逻辑因果论来解释、主持、垄断与决定宿命脉因果,导致严重的妄造生死的有害与失真的事件。

叛离地球者根本不理解什么是个体的自然道德年龄这个大地序列规律因果规律,过去人类的天堂信仰中,其宿命论的解释,有很多是错误的逻辑为依据的,并非是真正的大地自然的根基序列益规律。

随着大地逻辑的确定,大地的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时空、序列、利益原理的明确,正确的因果论也就确定,这对于纠正与结束过去以人间平面的序列等级(主要是阴阳逻辑人本的、儒家的、现世等级论),以及六道等级论等所造成错误的等级,善恶、因果逻辑,及其错误地造成无数失真的人生,以及生生死死的错误的因果事件。肃清与纠正它们的影响,具有重要的利益意义。

随着人类数量的不断增加,绝对道德年龄浅薄者大量进人人生,人与人之间的宿世差别不是很大,整个人类宿世福基(即佛学讲的福德基数)都超于浅薄,人类就越要重视对宿世因果原理的理解,尽可能地放弃多余的、失真的、外在的、超前的、身外的、侈奢的、权力的享受与竞争。

古话讲“人比人,比煞人”,对于身外之物的优势价值事物,由于涉及到宿世基序区别,是不可能人人平等,不宜与他人竞争与攀比的。

只在社会存在,社会优势领域与社会作用领域,永远只属于一小部份人所得,这个领域应留给宿世福基深厚者,以符合大地自然之基序程序。

安于本份既是自我本份利益的保证,也是维护大地基序程序规律,使社会纳入大地作用的共同道德。无休止地、不择手段地去获取、去争夺、去竞争自我外事物与价值,尤其是根基浅薄者,其后果不仅仅是涉及个人自己,而且还影响到整个历史。

净土宗是以小根者(根基浅薄者)设立的宗派,通过念阿弥陀佛以往生回归大地内极乐(福利)社会。如果净土信仰者因宿世念佛而进入优势人生,这种人生价值由于不符合基序规律,因而这种人生价值罪恶的。

正确的净土信仰,是以往生回归大地极乐社会,退出六道轮回的循环。

人生只有属于自我身心,以往生回归大地内极乐社会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时空所内在的与大地的一致,才是真实的。而外在的、他人形式的、物质的、人际的、社会的,都不属于大地地球自然力重力垂定时空内涵的真正的自我。

强争硬夺,不属于自己基序本份的,是造成个人未来因果负值,超前债值的原因。

一个信仰宿世根基者来讲,不要盲目追求那些不属于自我身心垂直时空的、外在的、人际的(包括家庭、男女、血缘等)、社会的(政治、权力、影响等),物质的(财富、金钱等)、形式的(形象、美容、服饰等)的价值优势,是防止造成大地序列规律破坏的重要的社会道德,也是保证自己本份真实的道德年龄不断积累的,个人福德利益的重要处世途径。

人生除了与大地自然的利益规律有关的、自在的、本份重力的自我时空存在的,及其内在于大地的一致的自然道德史的积累目的的之外,外在于身心的其他一切都是“空”。

这个“空”约定俗成地讲,是指暂时的、不真实的、不久就会分解、结束而言,包括血缘、权力、色相、身份,都将随着人生结束而结束。

就是感情也如此,人生时期的人际关系与情识都会在主客观上结束,如演员在演戏时的角色之间的关系,随着表演的结束而结束的道理是样的,故:“黄泉路上不相逢”。

从时空规律来讲,只有与我构成地球自然力即重力900的能量、空间(身心)与时间(过程)才是本我的,别的事物只与别的事物的垂直能量构成真实与利益的关系。

关于自我的宿世因果,对于人类来讲,的确难以了解,有人往往希望通过有特异能力者、圣者、高僧,询问与了解自己的宿世是什么,他们希望知道他们过去曾做过什么人,或其他。

其实宿世做过什么人并不重要,相反,因为有很多过去人生因为不符合大地基序规律,其价值人生是错误的、失真的。人生在的社会身份地位、待迂从自我本份来讲,是身处之物,只有符合大地基序程序的、被大地承认的,自我本份的自然道德历史才是真。

佛学把这个道德年龄称为福基(即绝对道德史的积累)。假如某一人在过去宿世做过大官,表面看很风光,但如果这个大官是超前的,非份的,不符合大地自然的基序规律,那么这个人的那个宿世,实际是道德年龄的减少,不如是做一个本份的、普通的小人物,更具有道德利益的积累意义。

从现世的平面的序列观来讲,人生的、外在的、形式的、物质的、人际的得到得越多越好,“一日权在力,便把令来行”,“不拿白不拿,不用白不用”。这种人生观会导致更严重的大地的序列利益规律及个人道德根基规律的颠倒与破坏。

从在地的基序因果规律来讲,人生其间不属自我的(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时空的有关的、内在自我与大地的统一)身外之物,多得无益。

在人生期间,最要紧的是自我内在精神本我之本份的保证,不要在人生期间去盲目追求身外的、世俗的价值的圆满。一个与大地内在统一的人,是懂得如何重视自己的本份的保证,放弃不本份的、外在的、人际的、社会的、物质的、不属于我自我序位的价值。

同样一个人生,不断地向外摄取的人生,与安于内在知份守已的人生,其道德年龄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

宿世的绝对年龄已是过去,不可改变,但是,把握现在的、本份的、当下的、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时空的、内的自我,可以增加自己绝对的道德年龄的积累,这个处世道德,是真正的道德的实现。

有些人,世俗的客观条件,使它拥有社会的优势地位、财富与权力,但他们十分重视放弃这些,如布施、散财、守拙、朴素、检朴等。

更彻底的觉悟者,干脆放弃官位、家庭、财富出家为僧,如从李叔同到弘一法师,就是这种对于本份自我觉悟的实现。历史上一些英雄功成隐退也是如此。

大地逻辑的因果论,与天堂逻辑因果论有着本质的区别,除了大地基序程的有关个体的宿世因果之外,还在于它的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时空因果规律而涉及到整个历史、社会与个体。

大地及其万物的整体利益(时空方式)、智慧(包括公正与正义的大地意志)、能动(地球自然力即地重力)的利益,是以星球的地心引力为核心的(佛学称为佛心)。

应顺内在于自我空间(躯体)、时间(过程)的地球自然力即重力作用,即是大地修持原理,也称为“定”,是大地及其众灵自我的利益所在。

大地一切众灵的利益之“因”,是地球自然力即地心引力的统一曲率的统一功能,而大地作用万物的能源、智慧、整体利益之功能是“果”。

违背地球自然力及其地重利益规律的天堂系列,是以逆重而悬空的事物,是导致地球自然力即地心引力之大地利益漏失之后果的原因。

是否应顺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是善恶、正邪、是非、利害的基本标准。从这个角度,大地是善、是正、是利、是得。而逆重抵制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效应的天魔、天堂诸妖,是恶、是邪、是漏失。

在大地利益逻辑中,大地及其地球自然力即重力自在时空规律,是一切善、一切正、一切利益的依据。而叛逆、否定、脱离大地的能量世界的对地统治的所谓的“空中统治权”,是一切恶、一切罪、一切非、一切邪的原因及根源。故禅宗有“破邪立正”之立论。

在因果理论领域,存在着“天堂果论”与“大地因果论”二个完全对立的因果理论、利益理论、序列理论与善恶正邪理论。在过去几千年中,天堂因果逻辑在人间的信仰领长期处于绝对的优势,它造成的历史后果是十分显然的。

在阴阳天堂信仰的逻辑背景中地球(地)是罪恶,是痛苦,是不断制造生死的场所。设想一下,如果每一个星球都以这种逻辑被否定的话,这样的宇宙会是怎样的后果?

天堂逻辑是人类二千多年前的某些信仰领域的权威所立,这是当时人类无法解释地球自然力即地心引力的自上而下的能量的本质规律,对地球自然力即重力能量从上而来的现象与地心凝聚之本质之间的因果原理缺乏科学的认识。

人类早期对于宇宙愚昧的、现象的认识是人类文明一部份,不能代表大地非人类世界之自然统一宗教,及其大地利益规律的本质。

根据推理分析,阴阳天堂逻辑很可能在过去几千年,被作为构成天堂的权力、等级等事实的依据。也可以推理,假如由这样的天堂(逆重空中障碍物、佛教称为欲天)作为权威主持的宿世因果,必定会是失真的、罪恶的、逆重有为法的、罪恶的。

人类成为这种错误生死的主要载体,出生越多,天堂人为泡制死亡也越多,为这样的人类的味觉食欲享受而泡制(畜牧业)的人类餐桌上的荤菜(动物)及其残酷的生死也越多。

一旦成为一种生死链为理由的循环,便会有更多的人类,以人类的种种唯人逻辑为背景,无穷无尽的人的欲望与目标的实现,而导致大地自然及其终极利益规律的不断破坏,这各破坏不仅仅是人类可见的生态环境的破坏,其无形的大地自然非物质世界的利益、序列、因果规律破坏更是严重。

人类在不断强化着阴阳天堂因果逻辑及其归宿的信仰,或者把人类早期的有关生死的理论(人类文明的重要的部份),视为宗教权威加以盲目信仰的时候,或者由这样的宗教信仰主持、决定、展开生死因果领域时,这样的物质人生、畜牲等因果是极为荒唐、失真与痛苦的。

可以推理,人类社会与历史,人生与生死的黑暗与痛苦,与这种错误的因果论的密切的因果关系。这种阴阳天堂因果逻辑的历史何日有尽头?人类以及为人类享受牺牲的动物(荤菜、皮衣、饰物等),不断地这样轮回着,制造着痛苦的、歪曲的生生死死,会是怎样的后果?

必然导致人类因这种因果逻辑展开的历史的“末日”的到来,从这个角度,我们是继续信仰、崇拜泡制这种阴阳天堂因果论的权威及其理论,还是从这种罪恶的因果逻辑中解脱出来。这实是大是大非的选择。

在历史上,一神论曾提出的“末日审判”中讲:“世纪末日,主将审判活着的人与死去的人。”

从大地逻辑来讲,“末日”,是指阴阳天堂逻辑之信仰及其生死轮回体系与社会模式的必然结束,必然建立起与大地自然统一为信仰为存在的新型社会。而“审判”,是指对一切有害大地自然现世的理论与人(活着的人)的审判,以及对人生后叛逆大地而“升天”的“天堂”诸妖(死去人)的审判。

有人认为阴阳天堂逻辑是有神论的代表,只有以发展人类文明,强化人类的文明地位,才能结束这种因果逻辑。但事实上,后果却是相反的,因为阴阳开堂因果逻辑正是人类文明的一部份,代表着人类对生死领域的早期文明与文化权威。

当人类的文明越是被肯定之时,这种人类早期的关生死领域的文明,也越是受到唯人逻辑的支持与强化。每当人类文明绝对肯定之时,人类早期阴阳生死因果的理论也越处于优势地位,它们往往以人类的物质文明与信仰文明同时发展着、互相晖映着。

它导致更多的众灵纳入人类的生生死死,也有更多的动物随着人类商品物质生产能力的发展,而成为人类的更多,更精美的佳肴、华贵的服饰而处于残酷的生与死轮回中,它们是阴阳天堂因果逻辑可见的牺牲品,而更多的还有人类不可见的能量世界的严重的牺牲。

人类的阴阳逻辑的唯人、唯天、唯物三阳信仰文明的文化价值发展,掩盖了多少罪恶的对大地自然非人类世界的、痛苦的牺牲。

人类并非是说明生死因果,宿世因果的合适者,也就是说,人类早期的阴阳逻辑体现在有关生死因果的信仰文明,并非是真正终极规律逻辑体现在有关生死因果的信仰文明,并非是真正终极规律的宗教,而是一种人为的宗教,它是人类早期文明的最具优势的部份,也是最滞后,最愚味的部份。

有资格真正说明生死因果的是大地自然,是大地自然本身,而非人类。

以大地自然为信仰的宗教,称为地球生态宗教。它的逻辑原理即是以地球自然力即地心引力为大地自然利益规律展开的逻辑,也称为大地逻辑,是符合大地自然终极利益、序列、因果规律的真正的宗教理论。

大地逻辑产生于现代物理学的有关物质本质的重要发现,它有效地说明了地球自然力即地心引力自上而下的地重能源这一从方向与现象上很矛盾的时空原理,(作为古人类的当时,是很难说明加以区别而产生天堂信仰)。

在现代,只要具有初中物理学常识的人,可以很容易地理解这一宇宙时空规律,也可以讲,大地逻辑也是当代人类的、现代的、科学的体现大地自然精神规律的理论。

在大地自然生态信仰逻辑中,是以整个地球作为依据,因此,它不可能以人类过去几千年各地区的人类文明的区别而有不同的称谓,它不可能继续地被划分为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或其他种种神教,而必然是以地球作为统一的信仰归宿原理,统称为统一宗教。它也是真正实现全球和平统一的宇宙原理。

这一统一的概念,这是指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时空中大地范畴的和平与统一,而不是以人类范畴的和平与统一,或者以人类范畴的统一来排斥自然的,因而也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和平与统一。

在大地逻辑中,大地各个部份必然是统一的整体,因而大地各事物之间也必然是和平的。这意味意人类与大地自然(及其万物)精神世界的和平。如果把大地自然称为“主”、“上帝”与“一神”,而人类如果坚持与“主”、“上帝”、“一神”的对立,(具体表一为唯人论),这种文明背景的人类之间及人类与大地自然非人类世界的和平是不可能实现的。

信仰大地自然及其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时空规律,大地万物的永恒的利益便在其中,这就是大地各地区各社会统一的利益、因果、序列规律的信仰。

也就是说,利益与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时空规律有关,序列与宿世因果有关,宿世因果与本份密切有关,而本份,从时空角度,是地球自然力即重力场中的自我身躯(空间)、过程(时间)与自我精神本体。

在处世与生活方式角度,本份意味着放弃对来自身外之物的他人与社会对自我肯定的欲望,放弃对多余的、失真的、物质的、外在的、形式的价值的追求为态度(戒)。

修持方面则以理解与应顺900地球自然力即地重垂直能量之整体效应(定)为方法。

“慧”则是与大地信息体系的统一。这就是大地逻辑的戒定慧及利益、时空、序列(本份)与因果(宿世)规律

宿世因果是个体与大地自然统一程度的积累史,即自然道德年龄及其相应的社会序位本份为基本原理的,是一个个体的过去,从作为一个单独的思维能量个体(佛学称为有情)的形成以来的年龄(形成令),它的道德年龄即是形成龄与大地自然信息整体意志一致的年龄(福德积累令)。

在正常情况,形成令和道德龄是成正比的,但也有形成龄与道德龄差别很大,这种个体是因为在过去宿史有严重的超前、失真的价值优势所造成。这种在历史上不符合其序位依据的人生价值误作为根基依据,并加以价值肯定,会造成现有历史的一系列严重后果。

以人类的知识与认知能力,很难说清宿世因果命运的原因与依据,也很难判自己与别人的宿世年龄,尤其在天堂逻辑因果论来解释、主持、垄断与决定宿命脉因果,导致严重的妄造生死的有害与失真的事件。

叛离地球者根本不理解什么是个体的自然道德年龄这个大地序列规律因果规律,过去人类的天堂信仰中,其宿命论的解释,有很多是错误的逻辑为依据的,并非是真正的大地自然的根基序列益规律。

随着大地逻辑的确定,大地的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时空、序列、利益原理的明确,正确的因果论也就确定,这对于纠正与结束过去以人间平面的序列等级(主要是阴阳逻辑人本的、儒家的、现世等级论),以及六道等级论等所造成错误的等级,善恶、因果逻辑,及其错误地造成无数失真的人生,以及生生死死的错误的因果事件。肃清与纠正它们的影响,具有重要的利益意义。

随着人类数量的不断增加,绝对道德年龄浅薄者大量进人人生,人与人之间的宿世差别不是很大,整个人类宿世福基(即佛学讲的福德基数)都超于浅薄,人类就越要重视对宿世因果原理的理解,尽可能地放弃多余的、失真的、外在的、超前的、身外的、侈奢的、权力的享受与竞争。

古话讲“人比人,比煞人”,对于身外之物的优势价值事物,由于涉及到宿世基序区别,是不可能人人平等,不宜与他人竞争与攀比的。

只在社会存在,社会优势领域与社会作用领域,永远只属于一小部份人所得,这个领域应留给宿世福基深厚者,以符合大地自然之基序程序。

安于本份既是自我本份利益的保证,也是维护大地基序程序规律,使社会纳入大地作用的共同道德。无休止地、不择手段地去获取、去争夺、去竞争自我外事物与价值,尤其是根基浅薄者,其后果不仅仅是涉及个人自己,而且还影响到整个历史。

净土宗是以小根者(根基浅薄者)设立的宗派,通过念阿弥陀佛以往生回归大地内极乐(福利)社会。如果净土信仰者因宿世念佛而进入优势人生,这种人生价值由于不符合基序规律,因而这种人生价值罪恶的。

正确的净土信仰,是以往生回归大地极乐社会,退出六道轮回的循环。

人生只有属于自我身心,以往生回归大地内极乐社会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时空所内在的与大地的一致,才是真实的。而外在的、他人形式的、物质的、人际的、社会的,都不属于大地地球自然力重力垂定时空内涵的真正的自我。

强争硬夺,不属于自己基序本份的,是造成个人未来因果负值,超前债值的原因。

一个信仰宿世根基者来讲,不要盲目追求那些不属于自我身心垂直时空的、外在的、人际的(包括家庭、男女、血缘等)、社会的(政治、权力、影响等),物质的(财富、金钱等)、形式的(形象、美容、服饰等)的价值优势,是防止造成大地序列规律破坏的重要的社会道德,也是保证自己本份真实的道德年龄不断积累的,个人福德利益的重要处世途径。

人生除了与大地自然的利益规律有关的、自在的、本份重力的自我时空存在的,及其内在于大地的一致的自然道德史的积累目的的之外,外在于身心的其他一切都是“空”。

这个“空”约定俗成地讲,是指暂时的、不真实的、不久就会分解、结束而言,包括血缘、权力、色相、身份,都将随着人生结束而结束。

就是感情也如此,人生时期的人际关系与情识都会在主客观上结束,如演员在演戏时的角色之间的关系,随着表演的结束而结束的道理是样的,故:“黄泉路上不相逢”。

从时空规律来讲,只有与我构成地球自然力即重力900的能量、空间(身心)与时间(过程)才是本我的,别的事物只与别的事物的垂直能量构成真实与利益的关系。

关于自我的宿世因果,对于人类来讲,的确难以了解,有人往往希望通过有特异能力者、圣者、高僧,询问与了解自己的宿世是什么,他们希望知道他们过去曾做过什么人,或其他。

其实宿世做过什么人并不重要,相反,因为有很多过去人生因为不符合大地基序规律,其价值人生是错误的、失真的。人生在的社会身份地位、待迂从自我本份来讲,是身处之物,只有符合大地基序程序的、被大地承认的,自我本份的自然道德历史才是真。

佛学把这个道德年龄称为福基(即绝对道德史的积累)。假如某一人在过去宿世做过大官,表面看很风光,但如果这个大官是超前的,非份的,不符合大地自然的基序规律,那么这个人的那个宿世,实际是道德年龄的减少,不如是做一个本份的、普通的小人物,更具有道德利益的积累意义。

从现世的平面的序列观来讲,人生的、外在的、形式的、物质的、人际的得到得越多越好,“一日权在力,便把令来行”,“不拿白不拿,不用白不用”。这种人生观会导致更严重的大地的序列利益规律及个人道德根基规律的颠倒与破坏。

从在地的基序因果规律来讲,人生其间不属自我的(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时空的有关的、内在自我与大地的统一)身外之物,多得无益。

在人生期间,最要紧的是自我内在精神本我之本份的保证,不要在人生期间去盲目追求身外的、世俗的价值的圆满。一个与大地内在统一的人,是懂得如何重视自己的本份的保证,放弃不本份的、外在的、人际的、社会的、物质的、不属于我自我序位的价值。

同样一个人生,不断地向外摄取的人生,与安于内在知份守已的人生,其道德年龄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

宿世的绝对年龄已是过去,不可改变,但是,把握现在的、本份的、当下的、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时空的、内的自我,可以增加自己绝对的道德年龄的积累,这个处世道德,是真正的道德的实现。

有些人,世俗的客观条件,使它拥有社会的优势地位、财富与权力,但他们十分重视放弃这些,如布施、散财、守拙、朴素、检朴等。

更彻底的觉悟者,干脆放弃官位、家庭、财富出家为僧,如从李叔同到弘一法师,就是这种对于本份自我觉悟的实现。历史上一些英雄功成隐退也是如此。

大地逻辑的因果论,与天堂逻辑因果论有着本质的区别,除了大地基序程的有关个体的宿世因果之外,还在于它的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时空因果规律而涉及到整个历史、社会与个体。

大地及其万物的整体利益(时空方式)、智慧(包括公正与正义的大地意志)、能动(地球自然力即地重力)的利益,是以星球的地心引力为核心的(佛学称为佛心)。

应顺内在于自我空间(躯体)、时间(过程)的地球自然力即重力作用,即是大地修持原理,也称为“定”,是大地及其众灵自我的利益所在。

大地一切众灵的利益之“因”,是地球自然力即地心引力的统一曲率的统一功能,而大地作用万物的能源、智慧、整体利益之功能是“果”。

违背地球自然力及其地重利益规律的天堂系列,是以逆重而悬空的事物,是导致地球自然力即地心引力之大地利益漏失之后果的原因。

是否应顺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是善恶、正邪、是非、利害的基本标准。从这个角度,大地是善、是正、是利、是得。而逆重抵制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效应的天魔、天堂诸妖,是恶、是邪、是漏失。

在大地利益逻辑中,大地及其地球自然力即重力自在时空规律,是一切善、一切正、一切利益的依据。而叛逆、否定、脱离大地的能量世界的对地统治的所谓的“空中统治权”,是一切恶、一切罪、一切非、一切邪的原因及根源。故禅宗有“破邪立正”之立论。

在因果理论领域,存在着“天堂果论”与“大地因果论”二个完全对立的因果理论、利益理论、序列理论与善恶正邪理论。在过去几千年中,天堂因果逻辑在人间的信仰领长期处于绝对的优势,它造成的历史后果是十分显然的。

在阴阳天堂信仰的逻辑背景中地球(地)是罪恶,是痛苦,是不断制造生死的场所。设想一下,如果每一个星球都以这种逻辑被否定的话,这样的宇宙会是怎样的后果?

天堂逻辑是人类二千多年前的某些信仰领域的权威所立,这是当时人类无法解释地球自然力即地心引力的自上而下的能量的本质规律,对地球自然力即重力能量从上而来的现象与地心凝聚之本质之间的因果原理缺乏科学的认识。

人类早期对于宇宙愚昧的、现象的认识是人类文明一部份,不能代表大地非人类世界之自然统一宗教,及其大地利益规律的本质。

根据推理分析,阴阳天堂逻辑很可能在过去几千年,被作为构成天堂的权力、等级等事实的依据。也可以推理,假如由这样的天堂(逆重空中障碍物、佛教称为欲天)作为权威主持的宿世因果,必定会是失真的、罪恶的、逆重有为法的、罪恶的。

人类成为这种错误生死的主要载体,出生越多,天堂人为泡制死亡也越多,为这样的人类的味觉食欲享受而泡制(畜牧业)的人类餐桌上的荤菜(动物)及其残酷的生死也越多。

一旦成为一种生死链为理由的循环,便会有更多的人类,以人类的种种唯人逻辑为背景,无穷无尽的人的欲望与目标的实现,而导致大地自然及其终极利益规律的不断破坏,这各破坏不仅仅是人类可见的生态环境的破坏,其无形的大地自然非物质世界的利益、序列、因果规律破坏更是严重。

人类在不断强化着阴阳天堂因果逻辑及其归宿的信仰,或者把人类早期的有关生死的理论(人类文明的重要的部份),视为宗教权威加以盲目信仰的时候,或者由这样的宗教信仰主持、决定、展开生死因果领域时,这样的物质人生、畜牲等因果是极为荒唐、失真与痛苦的。

可以推理,人类社会与历史,人生与生死的黑暗与痛苦,与这种错误的因果论的密切的因果关系。这种阴阳天堂因果逻辑的历史何日有尽头?人类以及为人类享受牺牲的动物(荤菜、皮衣、饰物等),不断地这样轮回着,制造着痛苦的、歪曲的生生死死,会是怎样的后果?

必然导致人类因这种因果逻辑展开的历史的“末日”的到来,从这个角度,我们是继续信仰、崇拜泡制这种阴阳天堂因果论的权威及其理论,还是从这种罪恶的因果逻辑中解脱出来。这实是大是大非的选择。

在历史上,一神论曾提出的“末日审判”中讲:“世纪末日,主将审判活着的人与死去的人。”

从大地逻辑来讲,“末日”,是指阴阳天堂逻辑之信仰及其生死轮回体系与社会模式的必然结束,必然建立起与大地自然统一为信仰为存在的新型社会。而“审判”,是指对一切有害大地自然现世的理论与人(活着的人)的审判,以及对人生后叛逆大地而“升天”的“天堂”诸妖(死去人)的审判。

有人认为阴阳天堂逻辑是有神论的代表,只有以发展人类文明,强化人类的文明地位,才能结束这种因果逻辑。但事实上,后果却是相反的,因为阴阳开堂因果逻辑正是人类文明的一部份,代表着人类对生死领域的早期文明与文化权威。

当人类的文明越是被肯定之时,这种人类早期的关生死领域的文明,也越是受到唯人逻辑的支持与强化。每当人类文明绝对肯定之时,人类早期阴阳生死因果的理论也越处于优势地位,它们往往以人类的物质文明与信仰文明同时发展着、互相晖映着。

它导致更多的众灵纳入人类的生生死死,也有更多的动物随着人类商品物质生产能力的发展,而成为人类的更多,更精美的佳肴、华贵的服饰而处于残酷的生与死轮回中,它们是阴阳天堂因果逻辑可见的牺牲品,而更多的还有人类不可见的能量世界的严重的牺牲。

人类的阴阳逻辑的唯人、唯天、唯物三阳信仰文明的文化价值发展,掩盖了多少罪恶的对大地自然非人类世界的、痛苦的牺牲。

人类并非是说明生死因果,宿世因果的合适者,也就是说,人类早期的阴阳逻辑体现在有关生死因果的信仰文明,并非是真正终极规律逻辑体现在有关生死因果的信仰文明,并非是真正终极规律的宗教,而是一种人为的宗教,它是人类早期文明的最具优势的部份,也是最滞后,最愚味的部份。

有资格真正说明生死因果的是大地自然,是大地自然本身,而非人类。

以大地自然为信仰的宗教,称为地球生态宗教。它的逻辑原理即是以地球自然力即地心引力为大地自然利益规律展开的逻辑,也称为大地逻辑,是符合大地自然终极利益、序列、因果规律的真正的宗教理论。

大地逻辑产生于现代物理学的有关物质本质的重要发现,它有效地说明了地球自然力即地心引力自上而下的地重能源这一从方向与现象上很矛盾的时空原理,(作为古人类的当时,是很难说明加以区别而产生天堂信仰)。

在现代,只要具有初中物理学常识的人,可以很容易地理解这一宇宙时空规律,也可以讲,大地逻辑也是当代人类的、现代的、科学的体现大地自然精神规律的理论。

在大地自然生态信仰逻辑中,是以整个地球作为依据,因此,它不可能以人类过去几千年各地区的人类文明的区别而有不同的称谓,它不可能继续地被划分为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或其他种种神教,而必然是以地球作为统一的信仰归宿原理,统称为统一宗教。它也是真正实现全球和平统一的宇宙原理。

这一统一的概念,这是指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时空中大地范畴的和平与统一,而不是以人类范畴的和平与统一,或者以人类范畴的统一来排斥自然的,因而也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和平与统一。

在大地逻辑中,大地各个部份必然是统一的整体,因而大地各事物之间也必然是和平的。这意味意人类与大地自然(及其万物)精神世界的和平。如果把大地自然称为“主”、“上帝”与“一神”,而人类如果坚持与“主”、“上帝”、“一神”的对立,(具体表一为唯人论),这种文明背景的人类之间及人类与大地自然非人类世界的和平是不可能实现的。

信仰大地自然及其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时空规律,大地万物的永恒的利益便在其中,这就是大地各地区各社会统一的利益、因果、序列规律的信仰。

也就是说,利益与地球自然力即重力时空规律有关,序列与宿世因果有关,宿世因果与本份密切有关,而本份,从时空角度,是地球自然力即重力场中的自我身躯(空间)、过程(时间)与自我精神本体。

在处世与生活方式角度,本份意味着放弃对来自身外之物的他人与社会对自我肯定的欲望,放弃对多余的、失真的、物质的、外在的、形式的价值的追求为态度(戒)。

修持方面则以理解与应顺900地球自然力即地重垂直能量之整体效应(定)为方法。

“慧”则是与大地信息体系的统一。这就是大地逻辑的戒定慧及利益、时空、序列(本份)与因果(宿世)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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