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的批准,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3.2行政部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主导安全制度的落实、安全事故的调查。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安全奖惩的实施及奖惩档案的建立。 3.4 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管理规定:
4.1惩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
处罚。 4.1.1惩罚的范围
4.1.1.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部门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干部、领导和事
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处罚。
4.1.1.2安全管理
4.1.1.2.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1.1.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1.1.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1.1.2.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1.1.2.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1.1.2.6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1.1.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1.1.3其它事故考核
4.1.1.3.1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 4.1.1.3.2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绩效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4.1.2惩罚类型
4.1.2.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
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1.2.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3000元、赔偿损失的3-50%、
降低工资、扣除奖金,严重情况可以直接开除,具体参见附表1:.
4.1.2.3员工因为违反以上条款而出现的工伤事故,对于工伤理赔范围之外社保不予报销的医疗费
用由受伤员工自行承担。
4.1.2.4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批评(停工学习半天)、警告(停工
学习1天)、记过(停工学习2天)、降职、留厂查看、辞退、开除等。
4.1.2.5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1.3惩罚执行
4.1.3.1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均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转人
力资源部执行。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
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
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
先进班组、个人;
4.2.1.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2.1.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4.2.2.1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50—500元)、
奖品或加薪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具体参见《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4.2.3奖励执行
4.2.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标兵),由车间(部门)上报人力资源部门,经
综合评审以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或部门提报,经行政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
转人力资源部执行。
5、专项奖惩:
5.1安全责任保证金 :安全生产必须全员重视,预防为主。 每一个员工均负有安全责任(包括自 身安全,相互监督提醒、纠正,安全隐患举报的责任)生产一线车间以班组为单位,员工每月享 有20元/人的安全责任保证金,组长则每月享有100元安全责任保证金。如当月该班组成员未 发生任何工伤事故,则当月奖励相应的安全责任保证金,发放工资时一并发放。如当月班组内成 员出现工伤事故,则该责任班组所有员工取消奖励并每人处罚20元,组长处罚200元。 5.2车间主任安全达标奖:当月度内未发生任何工伤等安全事故的,按300元/月的标准奖励车间主任(奖
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如当月度内累计发生一起工伤安全事故则取消奖励并处罚300元(随当月工资
扣除),累计发生2起工伤安全事故则处罚600元(随当月工资扣除),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工伤安全事故则处罚1200元。季度累计未发生任何工伤等安全事故的给予季度安全达标奖1000元。半年度累计未发生任何工伤等安全事故的,给予半年度安全达标奖2000元。
5.3部门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奖。到年终未出现任何工伤等安全事故的部门按年终该部门在编员工总人数1 0元/人一次性发给该部门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奖。(奖金在年终全体员工大会上由总经理亲自发放) 5.4分管领导(生产副总、行政部经理等)安全达标奖。当月度内未发生任何工伤等安全事故的,按500
元/月的标准奖励分管领导(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如当月度内累计发生一起工伤安全事故则取消奖励并处罚500元(随当月工资扣除),累计发生2起工伤安全事故则处罚800元(随当月工资扣除),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工伤安全事故则处罚1500元。 6、附则:
6.1本管理办法由行政部拟制,自2015年8月10日起正式实施,之前相关规定如有条款与本办法相冲突的
以本办法为准。 7、相关文件
7.1《员工奖惩管理制度》WI-HR-0011
附表1:
编制: 审核: 批准: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的批准,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3.2行政部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主导安全制度的落实、安全事故的调查。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安全奖惩的实施及奖惩档案的建立。 3.4 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管理规定:
4.1惩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
处罚。 4.1.1惩罚的范围
4.1.1.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部门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干部、领导和事
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处罚。
4.1.1.2安全管理
4.1.1.2.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1.1.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1.1.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1.1.2.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1.1.2.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1.1.2.6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1.1.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1.1.3其它事故考核
4.1.1.3.1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 4.1.1.3.2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绩效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4.1.2惩罚类型
4.1.2.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
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1.2.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3000元、赔偿损失的3-50%、
降低工资、扣除奖金,严重情况可以直接开除,具体参见附表1:.
4.1.2.3员工因为违反以上条款而出现的工伤事故,对于工伤理赔范围之外社保不予报销的医疗费
用由受伤员工自行承担。
4.1.2.4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批评(停工学习半天)、警告(停工
学习1天)、记过(停工学习2天)、降职、留厂查看、辞退、开除等。
4.1.2.5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1.3惩罚执行
4.1.3.1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均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转人
力资源部执行。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
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
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
先进班组、个人;
4.2.1.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2.1.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4.2.2.1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50—500元)、
奖品或加薪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具体参见《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4.2.3奖励执行
4.2.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标兵),由车间(部门)上报人力资源部门,经
综合评审以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或部门提报,经行政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
转人力资源部执行。
5、专项奖惩:
5.1安全责任保证金 :安全生产必须全员重视,预防为主。 每一个员工均负有安全责任(包括自 身安全,相互监督提醒、纠正,安全隐患举报的责任)生产一线车间以班组为单位,员工每月享 有20元/人的安全责任保证金,组长则每月享有100元安全责任保证金。如当月该班组成员未 发生任何工伤事故,则当月奖励相应的安全责任保证金,发放工资时一并发放。如当月班组内成 员出现工伤事故,则该责任班组所有员工取消奖励并每人处罚20元,组长处罚200元。 5.2车间主任安全达标奖:当月度内未发生任何工伤等安全事故的,按300元/月的标准奖励车间主任(奖
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如当月度内累计发生一起工伤安全事故则取消奖励并处罚300元(随当月工资
扣除),累计发生2起工伤安全事故则处罚600元(随当月工资扣除),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工伤安全事故则处罚1200元。季度累计未发生任何工伤等安全事故的给予季度安全达标奖1000元。半年度累计未发生任何工伤等安全事故的,给予半年度安全达标奖2000元。
5.3部门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奖。到年终未出现任何工伤等安全事故的部门按年终该部门在编员工总人数1 0元/人一次性发给该部门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奖。(奖金在年终全体员工大会上由总经理亲自发放) 5.4分管领导(生产副总、行政部经理等)安全达标奖。当月度内未发生任何工伤等安全事故的,按500
元/月的标准奖励分管领导(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如当月度内累计发生一起工伤安全事故则取消奖励并处罚500元(随当月工资扣除),累计发生2起工伤安全事故则处罚800元(随当月工资扣除),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工伤安全事故则处罚1500元。 6、附则:
6.1本管理办法由行政部拟制,自2015年8月10日起正式实施,之前相关规定如有条款与本办法相冲突的
以本办法为准。 7、相关文件
7.1《员工奖惩管理制度》WI-HR-0011
附表1:
编制: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