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法发’!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收到起诉状经审查立案
后+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经济纠纷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原,被告双方同时到庭请求解决纠纷的+可以当即审.*
理+当即调解-
原,被告到庭请求解决纠纷+被告在本地的+可以用书$*
面,电话,请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捎信等简便方式传唤另一方当
被告口头答辩的+记入笔录+可以当即审理/被告要事人到庭-
求书面答辩的+可以征求其所需答辩期限的意见+但最长不得超过
经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者被告答辩后+发现双方争议较大+案情重大,复杂的+转入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经双方当事人陈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0*
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直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发给当事人/即时履行完毕+当事人不要求发给调
,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解书的!可将协议记入笔录!不制作调解书
双方当事人对主要事实陈述不一致!或者庭前调解达#$
不成协议的!可以当即开庭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并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
开庭前!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
庭
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开庭前书记员先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向审判员报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出庭情)$
况!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并询问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当事人身份经审判员核对无误!且对对方出庭人员没*+$
有异议的!审判员宣布到庭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宣判员宣布案由%开庭
审判员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姓名!告知当事人有关的*,$
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简要陈述起诉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被告针对原告起诉中陈述的事实提出承认或者否认!
的答辩$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各方当事人提!%#
供的证据&应经对方辨认’互相质证$
证人出庭作证的&应查明证人身份&告知证人作证的!(#
义务以及作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证人作证后应征询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证言的意见$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证人发问$对确实不能出庭的证人提供的证言&当庭宣读后&也应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
当事人对争议的问题可以互相辩论$审判员对当事人!)#
在辩论中与本案无关的言辞应当及时制止$
经法庭调查’辩论&事实基本清楚后&审判员按原告’!*#
被告的顺序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调解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休庭后进行$
调解可先由各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当事人意见有!+#
分歧的&要讲明道理’分清责任&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审判员也可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提出初步调解方案&征询各方当事人意见$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取得一致意见&根据协商的内容,-#
起草调解协议&由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发给当事人$
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审判员可以当庭宣判$宣判时&审,!#
判员与当事人应当起立$审判内容包括认定的事实’判决的理由’适用的法律依据’判决的结果’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
)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书记员宣读庭审笔录或者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
与人当庭或者在#日内阅读$
庭审笔录经宣读或阅读%记录无误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申请补正的%允许在笔录后面或另页补正$
庭审笔录%由审判员和书记员签名$
审判员宣布闭庭$!(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退庭$!)
审判员退庭后%书记员宣布当事人和旁听人员等退!#
庭$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法发’!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收到起诉状经审查立案
后+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经济纠纷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原,被告双方同时到庭请求解决纠纷的+可以当即审.*
理+当即调解-
原,被告到庭请求解决纠纷+被告在本地的+可以用书$*
面,电话,请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捎信等简便方式传唤另一方当
被告口头答辩的+记入笔录+可以当即审理/被告要事人到庭-
求书面答辩的+可以征求其所需答辩期限的意见+但最长不得超过
经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者被告答辩后+发现双方争议较大+案情重大,复杂的+转入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经双方当事人陈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0*
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直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发给当事人/即时履行完毕+当事人不要求发给调
,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解书的!可将协议记入笔录!不制作调解书
双方当事人对主要事实陈述不一致!或者庭前调解达#$
不成协议的!可以当即开庭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并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
开庭前!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
庭
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开庭前书记员先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向审判员报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出庭情)$
况!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并询问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当事人身份经审判员核对无误!且对对方出庭人员没*+$
有异议的!审判员宣布到庭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宣判员宣布案由%开庭
审判员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姓名!告知当事人有关的*,$
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简要陈述起诉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被告针对原告起诉中陈述的事实提出承认或者否认!
的答辩$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各方当事人提!%#
供的证据&应经对方辨认’互相质证$
证人出庭作证的&应查明证人身份&告知证人作证的!(#
义务以及作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证人作证后应征询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证言的意见$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证人发问$对确实不能出庭的证人提供的证言&当庭宣读后&也应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
当事人对争议的问题可以互相辩论$审判员对当事人!)#
在辩论中与本案无关的言辞应当及时制止$
经法庭调查’辩论&事实基本清楚后&审判员按原告’!*#
被告的顺序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调解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休庭后进行$
调解可先由各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当事人意见有!+#
分歧的&要讲明道理’分清责任&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审判员也可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提出初步调解方案&征询各方当事人意见$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取得一致意见&根据协商的内容,-#
起草调解协议&由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发给当事人$
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审判员可以当庭宣判$宣判时&审,!#
判员与当事人应当起立$审判内容包括认定的事实’判决的理由’适用的法律依据’判决的结果’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
)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书记员宣读庭审笔录或者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
与人当庭或者在#日内阅读$
庭审笔录经宣读或阅读%记录无误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申请补正的%允许在笔录后面或另页补正$
庭审笔录%由审判员和书记员签名$
审判员宣布闭庭$!(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退庭$!)
审判员退庭后%书记员宣布当事人和旁听人员等退!#
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