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清末民初东北的婚俗变迁
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专业:历史学(师范)
年级:2012级2班
学号:[1**********]9
姓名:陈双
清末民初东北的婚俗变迁
通过对一些书籍和中国学术期刊网中与清末民初东北的婚俗变迁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和梳理,我发现清末民初东北的婚俗变迁,主要是婚姻生活的变迁、婚姻生活礼仪的变迁。我国许多历史学家对清末民初东北的婚俗变迁有一定的的研究,他们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婚姻生活的变迁
关于婚姻生活的变迁分析和阐述的文献数量很多,并且分析已经很深入婚姻礼仪趋向简约文明。无自主性、繁缛性和奢靡性是中国传统婚俗的典型特征。
丁世良认为,新郎迎娶新娘时, 从“走轿”“开脸”“抱轿”“送亲”“拜天地”“揭盖头”“坐床”“喝合婚酒”“踏红”到“开箱”要持续三天, “殊属靡费”。到民国后, “为崇俭计”, 亦有当日去轿者, 俗谓“当日轿”“一切如仪, 不过以三日所为之事于一日内为之”“四乡仿行者亦复不少”。传统婚俗由于“亲迎之礼需费过巨, 中产以下多不肯行”, 因而, 当地居民从俭办婚, 删掉许多迎亲环节, 变成新郎迎亲只到新娘的家门口, 然后“俟著俟庭而已”。新郎迎娶新娘时“请新郎入内室, 女整红妆, 与婿对面坐, 用红箸数双相授, 婿纳袖中, 出而升轿。女含粳米饭, 并以红布覆面, ”然后其伯叔或兄弟抱送轿内, 名为“抱轿”“亦取消大半矣”传统婚姻定婚时, 双方“各执媒柬或龙凤帖, 千里迢迢, 两门寂寂, 异日相逢, 各以媒柬、龙凤帖为证”。“先由男家购领婚书二件, 注明双方主婚人、介绍
人及男女两方氏名、年龄、籍贯、生年月日, 或按名盖章, 或捺印指纹”。新式婚礼的程序大致如下:结婚当日“男家以厅事为礼堂, 由两家公请素有闻望者为证婚人。届日, 男家以彩舆迎新妇至礼堂; 中设一案, 由赞礼者先请证婚人入席, 介绍人、主婚人以次入席, 两家男女宾客分左右席, 引新婿、新妇朝上立, 证婚人宣读婚书。读毕, 证婚人、介绍人、新婿、新妇各盖小印, 新婿、新妇交换饰物, 然后行结婚礼, 互行三鞠躬礼, 来宾致颂词, 尊长致训词。主人答词后, 新婿、新妇谢证婚人、谢介绍人、谢男女来宾, 均一鞠躬礼。礼毕, 入洞房。”。“其不设筵席款待亲友者, 谓之崇俭结婚”“可节减无量数虚糜, 于社会人生俾益良多”[9]。“新婿服饰, 中西听便, 无定制; 新妇衣红、紫, 面蒙白纱, 有长至丈余者”。
德国的罗梅君认为,文明婚礼是传统向现代的一种过渡形式。一方面“, 文明婚姻”实际上是对传统聘娶婚姻类型的一种改进”, 剔除了旧式婚礼的各种迷信习俗。
二、婚姻礼仪的变迁
陈见微对婚姻礼仪的看法是,“经过长期的传承, 婚礼
逐渐成为一种有规律的活动, 有了一套约定俗成的礼仪。”以及,“清末的婚姻仪式, 伴随着相亲、过礼、择日、迎娶这一过程的进行, 形成了一套繁杂细密的礼节。大致分为通婚、合婚、看相、过小礼、送日子、过大礼、送嫁妆、亲迎、拜天地、坐福、开脸、合卺、散箱、分大小、回门、住对月等„ „”[9]
姚祖训对此的见解是,基本上是在“六礼”(纳采、问名、纳吉、
纳征、请期、亲迎) 基础上延续下来的。东北自古就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 文化习俗互相交流、融合, 其婚俗礼仪也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景象。随着满族问鼎中原, 东北的婚姻仪式又形成了以满族的婚娶旧俗为主的格局。满族的婚仪现已成为当代需要保护和抢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民国时期, 东北婚俗礼仪的传统色彩仍然较浓, 但已出现了简约的趋势。简“六礼”为“三礼”(订婚、纳聘、成婚) 、“四礼”已成为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如吉林磐石县:“婚礼其过程有三:一为相看门户, 二为纳彩过礼, 三为正式结婚。”[10]
清末民初东北婚姻礼仪出现的另一个趋势则是新式文明婚礼的出现。随着西方文化的深入, 新式文明婚礼首先在一些开放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得到青年们的青睐。新人不牵长红绸, 新娘不戴头面, 改穿婚纱, 新郎着西装, 由跪拜礼改为鞠躬礼。在东北地区也有关于新式文明婚礼的记载, 如《辽阳县志》、《长春县志》、《海城县志》等都有以下类似记载:“一、司礼人入席。二、奏乐。三、男女宾入席。四、男女主婚人入席, 面外立。五、证婚人、介绍人入席, 左右对立。六、新人入席, 面内立。七、奏乐。
八、证婚人读证书。九、证婚人用印。十、介绍人用印。十一、新郎、新妇用印。十二、证婚人为新郎、新妇交换饰物。十三、新郎新妇对立, 行三鞠躬礼。十四、新人致谢证婚人、介绍人, 行三鞠躬礼。十五、奏乐。十六、新人向男女族尊长行三鞠躬礼。十七、新人向男女宾致谢, 行一鞠躬礼。十八、男女宾致贺, 行一
鞠躬礼。十九、新人退。二十、奏乐。二十一、男女宾退。二十
二、司仪员退。礼毕。”
1912年9月19日《申报》曾刊登了一篇《自由女子之新婚谈》的小说, 赞扬新式婚礼便利者三:“梳一东洋头, 披件新式衣, 穿双新式履, 凡凤冠霞帔锦衣绣裙红鞋绿袜一概不用, 便利一; 昂然登舆, 香花簇拥, 四无障碍, 无须伪啼假哭, 扶持背负, 便利二; 宣读婚约, 互换约指, 才一鞠躬, 即携手同归, 无傧相催请跪拜起立之烦, 便利三。”同时, 新式婚礼也保留了传统婚礼的内涵, 即结婚不仅是一件家庭大事, 也是一种巩固亲戚裙带关系的方式。
参考文献:
彭林注译. 仪礼·曲礼[M].长沙:岳麓书社,2001.
陈见微. 清代东北民俗文化研究[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
丁世良. 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东北卷)[G].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 罗梅君. 北京的生育婚姻和丧葬[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01:268.
陈见微. 东北民俗资料荟萃[ 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7-8.
[10]姚祖训, 磐石县乡土志[ M].油印本. 长春:吉林省图书馆,1960.
[11]黄世芳, 俞荣庆修, 陈德懿, 等. 铁岭县志:卷一[ 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4.
[12]赵兴德. 义县志[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4.
文献综述
——清末民初东北的婚俗变迁
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专业:历史学(师范)
年级:2012级2班
学号:[1**********]9
姓名:陈双
清末民初东北的婚俗变迁
通过对一些书籍和中国学术期刊网中与清末民初东北的婚俗变迁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和梳理,我发现清末民初东北的婚俗变迁,主要是婚姻生活的变迁、婚姻生活礼仪的变迁。我国许多历史学家对清末民初东北的婚俗变迁有一定的的研究,他们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婚姻生活的变迁
关于婚姻生活的变迁分析和阐述的文献数量很多,并且分析已经很深入婚姻礼仪趋向简约文明。无自主性、繁缛性和奢靡性是中国传统婚俗的典型特征。
丁世良认为,新郎迎娶新娘时, 从“走轿”“开脸”“抱轿”“送亲”“拜天地”“揭盖头”“坐床”“喝合婚酒”“踏红”到“开箱”要持续三天, “殊属靡费”。到民国后, “为崇俭计”, 亦有当日去轿者, 俗谓“当日轿”“一切如仪, 不过以三日所为之事于一日内为之”“四乡仿行者亦复不少”。传统婚俗由于“亲迎之礼需费过巨, 中产以下多不肯行”, 因而, 当地居民从俭办婚, 删掉许多迎亲环节, 变成新郎迎亲只到新娘的家门口, 然后“俟著俟庭而已”。新郎迎娶新娘时“请新郎入内室, 女整红妆, 与婿对面坐, 用红箸数双相授, 婿纳袖中, 出而升轿。女含粳米饭, 并以红布覆面, ”然后其伯叔或兄弟抱送轿内, 名为“抱轿”“亦取消大半矣”传统婚姻定婚时, 双方“各执媒柬或龙凤帖, 千里迢迢, 两门寂寂, 异日相逢, 各以媒柬、龙凤帖为证”。“先由男家购领婚书二件, 注明双方主婚人、介绍
人及男女两方氏名、年龄、籍贯、生年月日, 或按名盖章, 或捺印指纹”。新式婚礼的程序大致如下:结婚当日“男家以厅事为礼堂, 由两家公请素有闻望者为证婚人。届日, 男家以彩舆迎新妇至礼堂; 中设一案, 由赞礼者先请证婚人入席, 介绍人、主婚人以次入席, 两家男女宾客分左右席, 引新婿、新妇朝上立, 证婚人宣读婚书。读毕, 证婚人、介绍人、新婿、新妇各盖小印, 新婿、新妇交换饰物, 然后行结婚礼, 互行三鞠躬礼, 来宾致颂词, 尊长致训词。主人答词后, 新婿、新妇谢证婚人、谢介绍人、谢男女来宾, 均一鞠躬礼。礼毕, 入洞房。”。“其不设筵席款待亲友者, 谓之崇俭结婚”“可节减无量数虚糜, 于社会人生俾益良多”[9]。“新婿服饰, 中西听便, 无定制; 新妇衣红、紫, 面蒙白纱, 有长至丈余者”。
德国的罗梅君认为,文明婚礼是传统向现代的一种过渡形式。一方面“, 文明婚姻”实际上是对传统聘娶婚姻类型的一种改进”, 剔除了旧式婚礼的各种迷信习俗。
二、婚姻礼仪的变迁
陈见微对婚姻礼仪的看法是,“经过长期的传承, 婚礼
逐渐成为一种有规律的活动, 有了一套约定俗成的礼仪。”以及,“清末的婚姻仪式, 伴随着相亲、过礼、择日、迎娶这一过程的进行, 形成了一套繁杂细密的礼节。大致分为通婚、合婚、看相、过小礼、送日子、过大礼、送嫁妆、亲迎、拜天地、坐福、开脸、合卺、散箱、分大小、回门、住对月等„ „”[9]
姚祖训对此的见解是,基本上是在“六礼”(纳采、问名、纳吉、
纳征、请期、亲迎) 基础上延续下来的。东北自古就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 文化习俗互相交流、融合, 其婚俗礼仪也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景象。随着满族问鼎中原, 东北的婚姻仪式又形成了以满族的婚娶旧俗为主的格局。满族的婚仪现已成为当代需要保护和抢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民国时期, 东北婚俗礼仪的传统色彩仍然较浓, 但已出现了简约的趋势。简“六礼”为“三礼”(订婚、纳聘、成婚) 、“四礼”已成为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如吉林磐石县:“婚礼其过程有三:一为相看门户, 二为纳彩过礼, 三为正式结婚。”[10]
清末民初东北婚姻礼仪出现的另一个趋势则是新式文明婚礼的出现。随着西方文化的深入, 新式文明婚礼首先在一些开放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得到青年们的青睐。新人不牵长红绸, 新娘不戴头面, 改穿婚纱, 新郎着西装, 由跪拜礼改为鞠躬礼。在东北地区也有关于新式文明婚礼的记载, 如《辽阳县志》、《长春县志》、《海城县志》等都有以下类似记载:“一、司礼人入席。二、奏乐。三、男女宾入席。四、男女主婚人入席, 面外立。五、证婚人、介绍人入席, 左右对立。六、新人入席, 面内立。七、奏乐。
八、证婚人读证书。九、证婚人用印。十、介绍人用印。十一、新郎、新妇用印。十二、证婚人为新郎、新妇交换饰物。十三、新郎新妇对立, 行三鞠躬礼。十四、新人致谢证婚人、介绍人, 行三鞠躬礼。十五、奏乐。十六、新人向男女族尊长行三鞠躬礼。十七、新人向男女宾致谢, 行一鞠躬礼。十八、男女宾致贺, 行一
鞠躬礼。十九、新人退。二十、奏乐。二十一、男女宾退。二十
二、司仪员退。礼毕。”
1912年9月19日《申报》曾刊登了一篇《自由女子之新婚谈》的小说, 赞扬新式婚礼便利者三:“梳一东洋头, 披件新式衣, 穿双新式履, 凡凤冠霞帔锦衣绣裙红鞋绿袜一概不用, 便利一; 昂然登舆, 香花簇拥, 四无障碍, 无须伪啼假哭, 扶持背负, 便利二; 宣读婚约, 互换约指, 才一鞠躬, 即携手同归, 无傧相催请跪拜起立之烦, 便利三。”同时, 新式婚礼也保留了传统婚礼的内涵, 即结婚不仅是一件家庭大事, 也是一种巩固亲戚裙带关系的方式。
参考文献:
彭林注译. 仪礼·曲礼[M].长沙:岳麓书社,2001.
陈见微. 清代东北民俗文化研究[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
丁世良. 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东北卷)[G].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 罗梅君. 北京的生育婚姻和丧葬[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01:268.
陈见微. 东北民俗资料荟萃[ 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7-8.
[10]姚祖训, 磐石县乡土志[ M].油印本. 长春:吉林省图书馆,1960.
[11]黄世芳, 俞荣庆修, 陈德懿, 等. 铁岭县志:卷一[ 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4.
[12]赵兴德. 义县志[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