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分类

“桩基础”, 分类

1、按承台位置的高低分

①高承台桩基础——承台底面高于地面,它的受力和变形不同于低承台桩基础。一般应用在桥梁、码头工程中。

②低承台桩基础——承台底面低于地面,一般用于房屋建筑工程中。

2、按承载性质不同

①端承桩——是指穿过软弱土层并将建筑物的荷载通过桩传递到桩端坚硬土层或岩层上。桩侧较软弱土对桩身的摩擦作用很小,其摩擦力可忽略不计。

②摩擦桩——是指沉入软弱土层一定深度通过桩侧土的摩擦作用,将上部荷载传递扩散于桩周围土中,桩端土也起一定的支承作用,桩尖支承的土不甚密实,桩相对于土有一定的相对位移时,即具有摩擦桩的作用。

3、按桩身的材料不同

①钢筋混凝土桩

可以预制也可以现浇。根据设计,桩的长度和截面尺寸可任意选择。

②钢桩

常用的有直径250~1200mm的钢管桩和宽翼工字形钢桩。钢桩的承载力较大,起吊、运输、沉桩、接桩都较方便,但消耗钢材多,造价高。我国目前只在少数重点工程中使用。如上海宝山钢铁总厂工程中,重要的和高速运转的设备基

础和柱基础使用了大量的直径914.4mm和600mm,长60mm左右的钢管桩。

③木桩

目前已很少使用,只在某些加固工程或能就地取材临时工程中使用。在地下水位以下时,木材有很好的耐久性,而在干湿交替的环境下,极易腐蚀。

④砂石桩

主要用于地基加固,挤密土壤。

⑤灰土桩

主要用于地基加固。

4、按桩的使用功能分 ①竖向抗压桩 ②竖向抗拔桩 ③水平荷载桩 ④复合受力桩

5、按桩直径大小分 ①小直径桩 d ≤250mm

②中等直径桩 250mm

6、按成孔方法分

①非挤土桩 泥浆护壁灌筑桩、人工挖孔灌筑桩,应用较广。 ②部分挤土桩 先钻孔后打入。 ③挤土桩 打入桩。

7、按制作工艺分 ①预制桩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是在工厂或施工现场预制,用锤击打入、振动沉入等方法,使桩沉入地下。 ②灌筑桩 又叫现浇桩,直接在设计桩位的地基上成孔,在孔内放置钢筋笼或不放钢筋,后在孔内灌筑混凝土而成桩。

与预制桩相比,可节省钢材,在持力层起伏不平时,桩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8、按截面形式分 ①方形截面桩

制作、运输和堆放比较方便,截面边长一般为250~550mm。 ②圆形空心桩

是用离心旋转法在工厂中预制,它具有用料省,自重轻,表面积大等特点。国内铁道部门已有定型产品,其直径有300mm、450mm和550mm,管壁厚80mm,每节长度自2m~12m不等。

桩基处理有很多方法,但根据现在市场情况以及国家对基础的严格要求,很多工艺已经不适用了,如人工挖孔等,下面说的都是常见常用的工艺方法。 按回填物分:常用的有,灰土桩、素土桩、水泥桩、垃圾桩等。 按回填夯实类型:夹杆锤夯实、重锤夯实

按成孔工艺:柴油锤沉管成孔、螺旋钻成孔、洛阳铲成孔

一般分类主要按照成孔和夯实类型分:柴油锤成孔夹杆锤夯实;柴油锤成孔重锤夯实;螺旋钻成孔重锤夯实(DDC);洛阳铲成孔重锤夯实、还有螺旋钻成孔的素混凝土桩(CFG)。还有你说的管桩和鱼雷锤、强夯等也都是属于复合地基的。其中管桩分为静压桩(适用静压机压入地下)和柴油锤管桩(柴油锤直接打入地下)。

上面的几种主要是消除湿陷性增加复合承载力都属于复合基础;单桩承载的主要是旋挖钻成孔的混凝土灌注桩。

以上的是工艺分类,具体的适合 多少层的建筑这个没有明确界定的,主要是看地质情况还有上层建筑的,谁能给你在这说清楚都是蒙人的。

特点么根据上面的也能看出来,一般来说分为两大类的,柴油锤成孔、钻机成孔、洛阳铲成孔是使用比较多的,代价低,适合西北的湿陷性黄土,成桩能消除地质的黄土湿陷性,增加原基础的复合承载力。管桩要根据地址情况来选择,施工成本较高,根据地质的不同有时需要柴油锤或钻机进行先期的引孔作业。旋挖钻全国各地各种行业适用(工、民建、铁路、公路、桥梁等),是单桩承载的最好作业办法。

(在上覆土层自重应力作用下,或者在自重应力和附加应力共同作用下,因浸水后土的结构破坏而发生显著附加变形的土称为湿陷性土,属于特殊土。有些杂填土也具有湿陷性。广泛分布于我国东北、西北、华中和华东部分地区的黄土多具湿陷性。(这里所说的黄土泛指黄土和黄土状土。湿陷性黄土又分为自重湿陷性和非自重湿陷性黄土,也有的老黄土不具湿陷性)。自重湿陷性黄土(self weight collapsing loess)是指受水浸湿后在饱和自重压力下发生湿陷的湿陷性黄土。划分自重湿陷性和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可按室内或现场浸水压缩试验,在土的饱和自重压力下测定的自重湿陷系数δzs判定。δzs<0.015时,应定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δzs≥0.015时,应定为自重湿陷性黄土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术 语

2.1.1桩基

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与桩顶联结的承台共同组成的基础或由柱与桩直接联结的单桩基础。

2.1.2复合桩基

由基桩和承台下地基土共同承担荷载的桩基础。 2.1.3 基桩

桩基础中的单桩。 2.1.4 复合基桩

单桩及其对应面积的承台下地基土组成的复合承载基桩。

3 基本设计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桩基础应按下列两类极限状态设计: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桩基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整体失稳或发生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桩基达到建筑物正常使用所规定的变形限值或达到耐久性要求的某项限值。

3.1.2 根据建筑规模、功能特征、对差异变形的适应性、场地地基和建筑物体型的复杂性以及由于桩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应将桩基设计分为表3.1.2所列

的三个设计等级。桩基设计时,应根据表3.1.2确定设计等级。

表3.1.2 建筑桩基设计等级

3.2 3.2.1 桩基设计应具备以下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

1) 桩基按两类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所需用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及原位测试参数;

2) 对建筑场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如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土洞等,有明确判

断、结论和防治方案; 3) 地下水位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抗浮设计水位,土、水的腐蚀性评价,地下水浮力计算的设计水位;

4) 抗震设防区按设防烈度提供的液化土层资料; 5) 有关地基土冻胀性、湿陷性、膨胀性评价。 2 建筑场地与环境条件的有关资料:

1) 建筑场地现状,包括交通设施、高压架空线、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的分布; 2) 相邻建筑物安全等级、基础形式及埋置深度;

3) 附近类似工程地质条件场地的桩基工程试桩资料和单桩承载力设计参数; 4) 周围建筑物的防振、防噪声的要求; 5) 泥浆排放、弃土条件;

6) 建筑物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场地类别。 3 建筑物的有关资料:

1) 建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图; 2) 建筑物的结构类型、荷载,建筑物的使用条件和设备对基础竖向及水平位移的要求;

3)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4 施工条件的有关资料:

1) 施工机械设备条件,制桩条件,动力条件,施工工艺对地质条件的适应性; 2) 水、电及有关建筑材料的供应条件; 3) 施工机械的进出场及现场运行条件。

5 供设计比较用的有关桩型及实施的可行性的资料。

3.2.2 桩基的详细勘察除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有关要求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勘探点间距:

1) 对于端承型桩(含嵌岩桩):主要根据桩端持力层顶面坡度决定,宜为12~24m。

当相邻两个勘察点揭露出的桩端持力层层面坡度大于10%或持力层起伏较大、地层分布复杂时,应根据具体工程条件适当加密勘探点。

2) 对于摩擦型桩:宜按20~35m布置勘探孔,但遇到土层的性质或状态在水平方向分布变化较大,或存在可能影响成桩的土层时,应适当加密勘探点。

3) 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柱下单桩基础应按柱列线布置勘探点,并宜每桩设一勘探点。 2 勘探深度:

1) 宜布置1/3~1/2的勘探孔为控制性孔。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桩基,至少应布置3个控制性孔,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桩基至少应布置2个控制性孔。控制性孔应穿透桩端平面以下压缩层厚度;一般性勘探孔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3~5倍桩身设计直径,且不得小于3m;对于大直径桩,不得小于5m。

2) 嵌岩桩的控制性钻孔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不小于3~5倍桩身设计直径,一般性钻孔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不小于1~3倍桩身设计直径。当持力层较薄时,应有部分钻孔钻穿持力岩层。在岩溶、断层破碎带地区,应查明溶洞、溶沟、溶槽、石笋等的分布情况,钻孔应钻穿溶洞或断层破碎带进入稳定土层,进入深度应满足上述控制性钻孔和一般性钻孔的要求。

3 在勘探深度范围内的每一地层,均应采取不扰动试样进行室内试验或根据土质情况选用有效的原位测试方法进行原位测试,提供设计所需参数。

6 灌注桩施工

6.1 施工准备

6.1.1 灌注桩施工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 桩基工程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

3 建筑场地和邻近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危房、精密仪器车间等的调查资料; 4 主要施工机械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性能资料; 5 桩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6 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及其制品的质检报告; 7 有关荷载、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

6.1.2钻孔机具及工艺的选择,应根据桩型、钻孔深度、土层情况、泥浆排放及处理条件综合确定。

6.1.3 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质量管理措施,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平面图:标明桩位、编号、施工顺序、水电线路和临时设施的位置;采用泥浆护壁成孔时,应标明泥浆制备设施及其循环系统;

2 确定成孔机械、配套设备以及合理施工工艺的有关资料,泥浆护壁灌注桩必须有泥浆处理措施;

3 施工作业计划和劳动力组织计划;

4 机械设备、备件、工具、材料供应计划;

5 桩基施工时,对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雨、防台风、爆破作业、文物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6 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季节性施工的技术措施。 6.1.4 成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不得使用不合格机械。

6.1.5 施工前应组织图纸会审,会审纪要连同施工图等应作为施工依据,并应列入工程档案。

6.1.6 桩基施工用的供水、供电、道路、排水、临时房屋等临时设施,必须在开工前准备就绪,施工场地应进行平整处理,保证施工机械正常作业。

6.1.7 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开工前,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施工中应经常复测。

6.1.8 用于施工质量检验的仪表、器具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6.2 一般规定

6.2.1 不同桩型的适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宜用于地下水位以下的黏性土、粉土、砂土、填土、碎石土及风化岩层;

2 旋挖成孔灌注桩宜用于黏性土、粉土、砂土、填土、碎石土及风化岩层; 3 冲孔灌注桩除宜用于上述地质情况外,还能穿透旧基础、建筑垃圾填土或大孤石等障碍物。在岩溶发育地区应慎重使用,采用时,应适当加密勘察钻孔;

4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后插钢筋笼宜用于黏性土、粉土、砂土、填土、非密实的碎石类土、强风化岩;

5 干作业钻、挖孔灌注桩宜用于地下水位以上的黏性土、粉土、填土、中等密实以上的砂土、风化岩层;

6 在地下水位较高,有承压水的砂土层、滞水层、厚度较大的流塑状淤泥、淤泥质土层中不得选用人工挖孔灌注桩;

7 沉管灌注桩宜用于黏性土、粉土和砂土;夯扩桩宜用于桩端持力层为埋深不超过20m的中、低压缩性黏性土、粉土、砂土和碎石类土。

6.2.2 成孔设备就位后,必须平整、稳固,确保在成孔过程中不发生倾斜和偏移。应在成孔钻具上设置控制深度的标尺,并应在施工中进行观测记录。 6.2.3 成孔的控制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摩擦型桩:摩擦桩应以设计桩长控制成孔深度;端承摩擦桩必须保证设计桩长及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桩管入土深度控制应以标高为主,以贯入度控制为辅。

2 端承型桩:当采用钻(冲),挖掘成孔时,必须保证桩端进入持力层的设计深度;

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沉管深度控制以贯入度为主,以设计持力层标高对照为辅。

6.2.4 灌注桩成孔施工的允许偏差应满足表6.2.4的要求。

②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

6.2.5 钢筋笼制作、安装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笼的材质、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5的规定;

2 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宜采用焊接或机械式接头(钢筋直径大于20mm),并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3 加劲箍宜设在主筋外侧,当因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时也可置于内侧; 4 导管接头处外径应比钢筋笼的内径小100mm以上;

5 搬运和吊装钢筋笼时,应防止变形,安放应对准孔位,避免碰撞孔壁和自由落下,就位后应立即固定。

6.2.6 粗骨料可选用卵石或碎石,其骨料粒径不得大于钢筋间距最小净距的1/3。

3

6.2.7 检查成孔质量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m的

3

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有1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25m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每组试件应留3件。 6.2.8 桩在施工前,宜进行试成孔。

6.2.9 灌注桩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6.4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

6.4.1 当需要穿越老黏土、厚层砂土、碎石土以及塑性指数大于25的黏土时,应进行试钻。 6.4.2 钻机定位后,应进行复检,钻头与桩位点偏差不得大于20㎜,开孔时下钻速度应缓慢;钻进过程中,不宜反转或提升钻杆。

6.4.3 钻进过程中,当遇到卡钻、钻机摇晃、偏斜或发生异常声响时,应立即停钻,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6.4.4 根据桩身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应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坍落度宜为180~220㎜;粗骨料可采用卵石或碎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30㎜;可掺加粉煤灰或外加剂。 6.4.5 混凝土泵应根据桩径选型,混凝土输送泵管布置宜减少弯道,混凝土泵与钻机的距离不宜超过60m。

6.4.6 桩身混凝土的泵送压灌应连续进行,当钻机移位时,混凝土泵料斗内的混凝土应连续搅拌,泵送混凝土时,料斗内混凝土的高度不得低于400㎜。

6.4.7 混凝土输送泵管宜保持水平,当长距离泵送时,泵管下面应垫实。

6.4.8 当气温高于30℃时,宜在输送泵管上覆盖隔热材料,每隔一段时间应洒水降温。 6.4.9 钻至设计标高后,应先泵入混凝土并停顿10~20s,再缓慢提升钻杆。提钻速度应根据土层情况确定,且应与混凝土泵送量相匹配,保证管内有一定高度的混凝土。

6.4.10 在地下水位以下的砂土层中钻进时,钻杆底部活门应有防止进水的措施,压灌混凝土应连续进行。

6.4.11 压灌桩的充盈系数宜为1.0~1.2。桩顶混凝土超灌高度不宜小于0.3~0.5m。

6.4.12 成桩后,应及时清除钻杆及泵(软)管内残留混凝土。长时间停置时,应采用清水

将钻杆、泵管、混凝土泵清洗干净。

6.4.13 混凝土压灌结束后,应立即将钢筋笼插至设计深度。钢筋笼插设宜采用专用插筋器。

9 桩基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9.1 一般规定

9.1.1 桩基工程应进行桩位、桩长、桩径、桩身质量和单桩承载力的检验。

9.1.2 桩基工程的检验按时间顺序可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前检验、施工检验和施工后检验。 9.1.3 对砂、石子、水泥、钢材等桩体原材料质量的检验项目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2 施工前检验

9.2.1 施工前应严格对桩位进行检验。

9.2.2 预制桩(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施工前应进行下列检验:

1 成品桩应按选定的标准图或设计图制作,现场应对其外观质量及桩身混凝土强度进行检验;

2 应对接桩用焊条、压桩用压力表等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 9.2.3 灌注桩施工前应进行下列检验:

1 混凝土拌制应对原材料质量与计量、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混凝土强度等级等进 行检查;

2 钢筋笼制作应对钢筋规格、焊条规格、品种、焊口规格、焊缝长度、焊缝外观和质 量、主筋和箍筋的制作偏差等进行检查, 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6.2.5的要

求。

9.3 施工检验

9.3.1 预制桩(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下列检验:

1 打入(静压)深度、停锤标准、静压终止压力值及桩身(架)垂直度检查; 2 接桩质量、接桩间歇时间及桩顶完整状况;

3 每米进尺锤击数、最后1.0m锤击数、总锤击数、最后三阵贯入度及桩尖标高等。 9.3.2 灌注桩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下列检验:

1 灌注混凝土前,应按照本规范第6章有关施工质量要求,对已成孔的中心位置、孔深、孔径、垂直度、孔底沉渣厚度进行检验;

2 应对钢筋笼安放的实际位置等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应质量检测、检查记录; 3 干作业条件下成孔后应对大直径桩桩端持力层进行检验。

9.3.3 对于沉管灌注桩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宜按本规范第9.1.1~9.3.2条有关项目进行。 9.3.4 对于挤土预制桩和挤土灌注桩,施工过程均应对桩顶和地面土体的竖向和水平位移进行系统观测;若发现异常,应采取复打、复压、引孔、设置排水措施及调整沉桩速率等措施。

9.4施工后检验

9.4.1 根据不同桩型应按本规范表6.2.4及表7.4.5规定检查成桩桩位偏差。

9.4.2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验。 9.4.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工程,应采用静荷载试验对工程桩单桩竖向承载力进行检测,检测数量应根据桩基设计等级、本工程施工前取得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因素,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确定:

1 工程施工前已进行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异常时;

2 施工前工程未按本规范第5.3.1条规定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 3 地质条件复杂、桩的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4 采用新桩型或新工艺。

9.4.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动测法对工程桩单桩竖向承载力进行检测:

1 除本规范第9.4.3条规定条件外的桩基;

2 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桩基静载试验检测的辅助检测。

9.4.5 桩身质量除对预留混凝土试件进行强度等级检验外,尚应进行现场检测。检测方法可采用可靠的动测法,对于大直径桩还可采取钻芯法、声波透射法;检测数量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确定。

9.4.6 对专用抗拔桩和对水平承载力有特殊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抗拔静载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检测。

9.5 基桩及承台工程验收资料

9.5.1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近时,基桩的验收应待基桩施工完毕后进行;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应待开挖到设计标高后进行验收。 9.5.2 基桩验收应包括下列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桩基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及材料代用通知单等; 2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更单; 3 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桩位线复核签证单; 4 原材料的质量合格和质量鉴定书;

5 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等产品的合格证; 6 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7 成桩质量检查报告; 8 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9 基坑挖至设计标高的基桩竣工平面图及桩顶标高图; 10 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和记录。

附录A 桩型与成桩工艺选择

A.0.1 桩型与成桩工艺选择根据建筑结构类型、荷载性质、桩的使用功能、穿越土层、桩端持力层、地下水位、施工设备、施工环境、施工经验、制桩

材料供应条件等,可按表A.0.1进行。

表A.0.1 桩型与成桩工艺选择

续表

注:表中符号〇表示比较合适;△表示有可能采用;╳表示不宜采用。

“桩基础”, 分类

1、按承台位置的高低分

①高承台桩基础——承台底面高于地面,它的受力和变形不同于低承台桩基础。一般应用在桥梁、码头工程中。

②低承台桩基础——承台底面低于地面,一般用于房屋建筑工程中。

2、按承载性质不同

①端承桩——是指穿过软弱土层并将建筑物的荷载通过桩传递到桩端坚硬土层或岩层上。桩侧较软弱土对桩身的摩擦作用很小,其摩擦力可忽略不计。

②摩擦桩——是指沉入软弱土层一定深度通过桩侧土的摩擦作用,将上部荷载传递扩散于桩周围土中,桩端土也起一定的支承作用,桩尖支承的土不甚密实,桩相对于土有一定的相对位移时,即具有摩擦桩的作用。

3、按桩身的材料不同

①钢筋混凝土桩

可以预制也可以现浇。根据设计,桩的长度和截面尺寸可任意选择。

②钢桩

常用的有直径250~1200mm的钢管桩和宽翼工字形钢桩。钢桩的承载力较大,起吊、运输、沉桩、接桩都较方便,但消耗钢材多,造价高。我国目前只在少数重点工程中使用。如上海宝山钢铁总厂工程中,重要的和高速运转的设备基

础和柱基础使用了大量的直径914.4mm和600mm,长60mm左右的钢管桩。

③木桩

目前已很少使用,只在某些加固工程或能就地取材临时工程中使用。在地下水位以下时,木材有很好的耐久性,而在干湿交替的环境下,极易腐蚀。

④砂石桩

主要用于地基加固,挤密土壤。

⑤灰土桩

主要用于地基加固。

4、按桩的使用功能分 ①竖向抗压桩 ②竖向抗拔桩 ③水平荷载桩 ④复合受力桩

5、按桩直径大小分 ①小直径桩 d ≤250mm

②中等直径桩 250mm

6、按成孔方法分

①非挤土桩 泥浆护壁灌筑桩、人工挖孔灌筑桩,应用较广。 ②部分挤土桩 先钻孔后打入。 ③挤土桩 打入桩。

7、按制作工艺分 ①预制桩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是在工厂或施工现场预制,用锤击打入、振动沉入等方法,使桩沉入地下。 ②灌筑桩 又叫现浇桩,直接在设计桩位的地基上成孔,在孔内放置钢筋笼或不放钢筋,后在孔内灌筑混凝土而成桩。

与预制桩相比,可节省钢材,在持力层起伏不平时,桩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8、按截面形式分 ①方形截面桩

制作、运输和堆放比较方便,截面边长一般为250~550mm。 ②圆形空心桩

是用离心旋转法在工厂中预制,它具有用料省,自重轻,表面积大等特点。国内铁道部门已有定型产品,其直径有300mm、450mm和550mm,管壁厚80mm,每节长度自2m~12m不等。

桩基处理有很多方法,但根据现在市场情况以及国家对基础的严格要求,很多工艺已经不适用了,如人工挖孔等,下面说的都是常见常用的工艺方法。 按回填物分:常用的有,灰土桩、素土桩、水泥桩、垃圾桩等。 按回填夯实类型:夹杆锤夯实、重锤夯实

按成孔工艺:柴油锤沉管成孔、螺旋钻成孔、洛阳铲成孔

一般分类主要按照成孔和夯实类型分:柴油锤成孔夹杆锤夯实;柴油锤成孔重锤夯实;螺旋钻成孔重锤夯实(DDC);洛阳铲成孔重锤夯实、还有螺旋钻成孔的素混凝土桩(CFG)。还有你说的管桩和鱼雷锤、强夯等也都是属于复合地基的。其中管桩分为静压桩(适用静压机压入地下)和柴油锤管桩(柴油锤直接打入地下)。

上面的几种主要是消除湿陷性增加复合承载力都属于复合基础;单桩承载的主要是旋挖钻成孔的混凝土灌注桩。

以上的是工艺分类,具体的适合 多少层的建筑这个没有明确界定的,主要是看地质情况还有上层建筑的,谁能给你在这说清楚都是蒙人的。

特点么根据上面的也能看出来,一般来说分为两大类的,柴油锤成孔、钻机成孔、洛阳铲成孔是使用比较多的,代价低,适合西北的湿陷性黄土,成桩能消除地质的黄土湿陷性,增加原基础的复合承载力。管桩要根据地址情况来选择,施工成本较高,根据地质的不同有时需要柴油锤或钻机进行先期的引孔作业。旋挖钻全国各地各种行业适用(工、民建、铁路、公路、桥梁等),是单桩承载的最好作业办法。

(在上覆土层自重应力作用下,或者在自重应力和附加应力共同作用下,因浸水后土的结构破坏而发生显著附加变形的土称为湿陷性土,属于特殊土。有些杂填土也具有湿陷性。广泛分布于我国东北、西北、华中和华东部分地区的黄土多具湿陷性。(这里所说的黄土泛指黄土和黄土状土。湿陷性黄土又分为自重湿陷性和非自重湿陷性黄土,也有的老黄土不具湿陷性)。自重湿陷性黄土(self weight collapsing loess)是指受水浸湿后在饱和自重压力下发生湿陷的湿陷性黄土。划分自重湿陷性和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可按室内或现场浸水压缩试验,在土的饱和自重压力下测定的自重湿陷系数δzs判定。δzs<0.015时,应定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δzs≥0.015时,应定为自重湿陷性黄土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术 语

2.1.1桩基

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与桩顶联结的承台共同组成的基础或由柱与桩直接联结的单桩基础。

2.1.2复合桩基

由基桩和承台下地基土共同承担荷载的桩基础。 2.1.3 基桩

桩基础中的单桩。 2.1.4 复合基桩

单桩及其对应面积的承台下地基土组成的复合承载基桩。

3 基本设计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桩基础应按下列两类极限状态设计: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桩基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整体失稳或发生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桩基达到建筑物正常使用所规定的变形限值或达到耐久性要求的某项限值。

3.1.2 根据建筑规模、功能特征、对差异变形的适应性、场地地基和建筑物体型的复杂性以及由于桩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应将桩基设计分为表3.1.2所列

的三个设计等级。桩基设计时,应根据表3.1.2确定设计等级。

表3.1.2 建筑桩基设计等级

3.2 3.2.1 桩基设计应具备以下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

1) 桩基按两类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所需用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及原位测试参数;

2) 对建筑场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如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土洞等,有明确判

断、结论和防治方案; 3) 地下水位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抗浮设计水位,土、水的腐蚀性评价,地下水浮力计算的设计水位;

4) 抗震设防区按设防烈度提供的液化土层资料; 5) 有关地基土冻胀性、湿陷性、膨胀性评价。 2 建筑场地与环境条件的有关资料:

1) 建筑场地现状,包括交通设施、高压架空线、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的分布; 2) 相邻建筑物安全等级、基础形式及埋置深度;

3) 附近类似工程地质条件场地的桩基工程试桩资料和单桩承载力设计参数; 4) 周围建筑物的防振、防噪声的要求; 5) 泥浆排放、弃土条件;

6) 建筑物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场地类别。 3 建筑物的有关资料:

1) 建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图; 2) 建筑物的结构类型、荷载,建筑物的使用条件和设备对基础竖向及水平位移的要求;

3)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4 施工条件的有关资料:

1) 施工机械设备条件,制桩条件,动力条件,施工工艺对地质条件的适应性; 2) 水、电及有关建筑材料的供应条件; 3) 施工机械的进出场及现场运行条件。

5 供设计比较用的有关桩型及实施的可行性的资料。

3.2.2 桩基的详细勘察除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有关要求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勘探点间距:

1) 对于端承型桩(含嵌岩桩):主要根据桩端持力层顶面坡度决定,宜为12~24m。

当相邻两个勘察点揭露出的桩端持力层层面坡度大于10%或持力层起伏较大、地层分布复杂时,应根据具体工程条件适当加密勘探点。

2) 对于摩擦型桩:宜按20~35m布置勘探孔,但遇到土层的性质或状态在水平方向分布变化较大,或存在可能影响成桩的土层时,应适当加密勘探点。

3) 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柱下单桩基础应按柱列线布置勘探点,并宜每桩设一勘探点。 2 勘探深度:

1) 宜布置1/3~1/2的勘探孔为控制性孔。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桩基,至少应布置3个控制性孔,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桩基至少应布置2个控制性孔。控制性孔应穿透桩端平面以下压缩层厚度;一般性勘探孔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3~5倍桩身设计直径,且不得小于3m;对于大直径桩,不得小于5m。

2) 嵌岩桩的控制性钻孔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不小于3~5倍桩身设计直径,一般性钻孔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不小于1~3倍桩身设计直径。当持力层较薄时,应有部分钻孔钻穿持力岩层。在岩溶、断层破碎带地区,应查明溶洞、溶沟、溶槽、石笋等的分布情况,钻孔应钻穿溶洞或断层破碎带进入稳定土层,进入深度应满足上述控制性钻孔和一般性钻孔的要求。

3 在勘探深度范围内的每一地层,均应采取不扰动试样进行室内试验或根据土质情况选用有效的原位测试方法进行原位测试,提供设计所需参数。

6 灌注桩施工

6.1 施工准备

6.1.1 灌注桩施工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 桩基工程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

3 建筑场地和邻近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危房、精密仪器车间等的调查资料; 4 主要施工机械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性能资料; 5 桩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6 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及其制品的质检报告; 7 有关荷载、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

6.1.2钻孔机具及工艺的选择,应根据桩型、钻孔深度、土层情况、泥浆排放及处理条件综合确定。

6.1.3 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质量管理措施,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平面图:标明桩位、编号、施工顺序、水电线路和临时设施的位置;采用泥浆护壁成孔时,应标明泥浆制备设施及其循环系统;

2 确定成孔机械、配套设备以及合理施工工艺的有关资料,泥浆护壁灌注桩必须有泥浆处理措施;

3 施工作业计划和劳动力组织计划;

4 机械设备、备件、工具、材料供应计划;

5 桩基施工时,对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雨、防台风、爆破作业、文物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6 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季节性施工的技术措施。 6.1.4 成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不得使用不合格机械。

6.1.5 施工前应组织图纸会审,会审纪要连同施工图等应作为施工依据,并应列入工程档案。

6.1.6 桩基施工用的供水、供电、道路、排水、临时房屋等临时设施,必须在开工前准备就绪,施工场地应进行平整处理,保证施工机械正常作业。

6.1.7 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开工前,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施工中应经常复测。

6.1.8 用于施工质量检验的仪表、器具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6.2 一般规定

6.2.1 不同桩型的适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宜用于地下水位以下的黏性土、粉土、砂土、填土、碎石土及风化岩层;

2 旋挖成孔灌注桩宜用于黏性土、粉土、砂土、填土、碎石土及风化岩层; 3 冲孔灌注桩除宜用于上述地质情况外,还能穿透旧基础、建筑垃圾填土或大孤石等障碍物。在岩溶发育地区应慎重使用,采用时,应适当加密勘察钻孔;

4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后插钢筋笼宜用于黏性土、粉土、砂土、填土、非密实的碎石类土、强风化岩;

5 干作业钻、挖孔灌注桩宜用于地下水位以上的黏性土、粉土、填土、中等密实以上的砂土、风化岩层;

6 在地下水位较高,有承压水的砂土层、滞水层、厚度较大的流塑状淤泥、淤泥质土层中不得选用人工挖孔灌注桩;

7 沉管灌注桩宜用于黏性土、粉土和砂土;夯扩桩宜用于桩端持力层为埋深不超过20m的中、低压缩性黏性土、粉土、砂土和碎石类土。

6.2.2 成孔设备就位后,必须平整、稳固,确保在成孔过程中不发生倾斜和偏移。应在成孔钻具上设置控制深度的标尺,并应在施工中进行观测记录。 6.2.3 成孔的控制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摩擦型桩:摩擦桩应以设计桩长控制成孔深度;端承摩擦桩必须保证设计桩长及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桩管入土深度控制应以标高为主,以贯入度控制为辅。

2 端承型桩:当采用钻(冲),挖掘成孔时,必须保证桩端进入持力层的设计深度;

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沉管深度控制以贯入度为主,以设计持力层标高对照为辅。

6.2.4 灌注桩成孔施工的允许偏差应满足表6.2.4的要求。

②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

6.2.5 钢筋笼制作、安装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笼的材质、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5的规定;

2 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宜采用焊接或机械式接头(钢筋直径大于20mm),并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3 加劲箍宜设在主筋外侧,当因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时也可置于内侧; 4 导管接头处外径应比钢筋笼的内径小100mm以上;

5 搬运和吊装钢筋笼时,应防止变形,安放应对准孔位,避免碰撞孔壁和自由落下,就位后应立即固定。

6.2.6 粗骨料可选用卵石或碎石,其骨料粒径不得大于钢筋间距最小净距的1/3。

3

6.2.7 检查成孔质量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m的

3

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有1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25m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每组试件应留3件。 6.2.8 桩在施工前,宜进行试成孔。

6.2.9 灌注桩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6.4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

6.4.1 当需要穿越老黏土、厚层砂土、碎石土以及塑性指数大于25的黏土时,应进行试钻。 6.4.2 钻机定位后,应进行复检,钻头与桩位点偏差不得大于20㎜,开孔时下钻速度应缓慢;钻进过程中,不宜反转或提升钻杆。

6.4.3 钻进过程中,当遇到卡钻、钻机摇晃、偏斜或发生异常声响时,应立即停钻,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6.4.4 根据桩身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应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坍落度宜为180~220㎜;粗骨料可采用卵石或碎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30㎜;可掺加粉煤灰或外加剂。 6.4.5 混凝土泵应根据桩径选型,混凝土输送泵管布置宜减少弯道,混凝土泵与钻机的距离不宜超过60m。

6.4.6 桩身混凝土的泵送压灌应连续进行,当钻机移位时,混凝土泵料斗内的混凝土应连续搅拌,泵送混凝土时,料斗内混凝土的高度不得低于400㎜。

6.4.7 混凝土输送泵管宜保持水平,当长距离泵送时,泵管下面应垫实。

6.4.8 当气温高于30℃时,宜在输送泵管上覆盖隔热材料,每隔一段时间应洒水降温。 6.4.9 钻至设计标高后,应先泵入混凝土并停顿10~20s,再缓慢提升钻杆。提钻速度应根据土层情况确定,且应与混凝土泵送量相匹配,保证管内有一定高度的混凝土。

6.4.10 在地下水位以下的砂土层中钻进时,钻杆底部活门应有防止进水的措施,压灌混凝土应连续进行。

6.4.11 压灌桩的充盈系数宜为1.0~1.2。桩顶混凝土超灌高度不宜小于0.3~0.5m。

6.4.12 成桩后,应及时清除钻杆及泵(软)管内残留混凝土。长时间停置时,应采用清水

将钻杆、泵管、混凝土泵清洗干净。

6.4.13 混凝土压灌结束后,应立即将钢筋笼插至设计深度。钢筋笼插设宜采用专用插筋器。

9 桩基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9.1 一般规定

9.1.1 桩基工程应进行桩位、桩长、桩径、桩身质量和单桩承载力的检验。

9.1.2 桩基工程的检验按时间顺序可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前检验、施工检验和施工后检验。 9.1.3 对砂、石子、水泥、钢材等桩体原材料质量的检验项目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2 施工前检验

9.2.1 施工前应严格对桩位进行检验。

9.2.2 预制桩(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施工前应进行下列检验:

1 成品桩应按选定的标准图或设计图制作,现场应对其外观质量及桩身混凝土强度进行检验;

2 应对接桩用焊条、压桩用压力表等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 9.2.3 灌注桩施工前应进行下列检验:

1 混凝土拌制应对原材料质量与计量、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混凝土强度等级等进 行检查;

2 钢筋笼制作应对钢筋规格、焊条规格、品种、焊口规格、焊缝长度、焊缝外观和质 量、主筋和箍筋的制作偏差等进行检查, 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6.2.5的要

求。

9.3 施工检验

9.3.1 预制桩(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下列检验:

1 打入(静压)深度、停锤标准、静压终止压力值及桩身(架)垂直度检查; 2 接桩质量、接桩间歇时间及桩顶完整状况;

3 每米进尺锤击数、最后1.0m锤击数、总锤击数、最后三阵贯入度及桩尖标高等。 9.3.2 灌注桩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下列检验:

1 灌注混凝土前,应按照本规范第6章有关施工质量要求,对已成孔的中心位置、孔深、孔径、垂直度、孔底沉渣厚度进行检验;

2 应对钢筋笼安放的实际位置等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应质量检测、检查记录; 3 干作业条件下成孔后应对大直径桩桩端持力层进行检验。

9.3.3 对于沉管灌注桩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宜按本规范第9.1.1~9.3.2条有关项目进行。 9.3.4 对于挤土预制桩和挤土灌注桩,施工过程均应对桩顶和地面土体的竖向和水平位移进行系统观测;若发现异常,应采取复打、复压、引孔、设置排水措施及调整沉桩速率等措施。

9.4施工后检验

9.4.1 根据不同桩型应按本规范表6.2.4及表7.4.5规定检查成桩桩位偏差。

9.4.2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验。 9.4.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工程,应采用静荷载试验对工程桩单桩竖向承载力进行检测,检测数量应根据桩基设计等级、本工程施工前取得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因素,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确定:

1 工程施工前已进行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异常时;

2 施工前工程未按本规范第5.3.1条规定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 3 地质条件复杂、桩的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4 采用新桩型或新工艺。

9.4.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动测法对工程桩单桩竖向承载力进行检测:

1 除本规范第9.4.3条规定条件外的桩基;

2 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桩基静载试验检测的辅助检测。

9.4.5 桩身质量除对预留混凝土试件进行强度等级检验外,尚应进行现场检测。检测方法可采用可靠的动测法,对于大直径桩还可采取钻芯法、声波透射法;检测数量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确定。

9.4.6 对专用抗拔桩和对水平承载力有特殊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抗拔静载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检测。

9.5 基桩及承台工程验收资料

9.5.1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近时,基桩的验收应待基桩施工完毕后进行;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应待开挖到设计标高后进行验收。 9.5.2 基桩验收应包括下列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桩基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及材料代用通知单等; 2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更单; 3 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桩位线复核签证单; 4 原材料的质量合格和质量鉴定书;

5 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等产品的合格证; 6 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7 成桩质量检查报告; 8 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9 基坑挖至设计标高的基桩竣工平面图及桩顶标高图; 10 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和记录。

附录A 桩型与成桩工艺选择

A.0.1 桩型与成桩工艺选择根据建筑结构类型、荷载性质、桩的使用功能、穿越土层、桩端持力层、地下水位、施工设备、施工环境、施工经验、制桩

材料供应条件等,可按表A.0.1进行。

表A.0.1 桩型与成桩工艺选择

续表

注:表中符号〇表示比较合适;△表示有可能采用;╳表示不宜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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