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结“坏账准备”与“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运用
第一,概念:
1,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资产类账户的备抵账户。《税法》规定:企业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提取的坏账准备金。
第二,1坏账准备的计算与会计分录:
公式: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
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为零,应将“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
大于时做: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小于时做相反分录!
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确认发生坏账损失时做: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转销坏账时做:
借:应收账款等
贷:坏账准备
同时做: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等
“坏账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第一,概念
1,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经过对资产的测试,判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的其账面价值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所确认的相应损失。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 (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
一,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 确认损失时做:
借: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损失
贷: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确认后不得转回! 三,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 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小结“坏账准备”与“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运用
第一,概念:
1,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资产类账户的备抵账户。《税法》规定:企业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提取的坏账准备金。
第二,1坏账准备的计算与会计分录:
公式: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
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为零,应将“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
大于时做: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小于时做相反分录!
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确认发生坏账损失时做: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转销坏账时做:
借:应收账款等
贷:坏账准备
同时做: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等
“坏账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第一,概念
1,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经过对资产的测试,判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的其账面价值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所确认的相应损失。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 (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
一,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 确认损失时做:
借: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损失
贷: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确认后不得转回! 三,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 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