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伊犁州、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0-08-17 已经阅读[379]次 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第七调研组)

根据厅《关于开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调研的通知》(新建传„2010‟15号),以下简称《调研通知》要求,我组(李礼平、陈亮、白燕)于2010年5月6日-12日对伊犁州、博州开展了工作调研。此次调研工作得到了两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民生工程和城乡建设放在首位,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都不同程度的取到了明显成效,调研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具体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两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房地产市场运行、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城乡规划工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八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均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特别是在民生工程方面,两州工作扎实、有序,成效显著。通过此次调研和现场查看掌握及了解的情况,两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得到领导高度重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各县市城乡建设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体会最深的是博州党委、政府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非常重视,特别是从城乡规划工作着手,抓好全州城乡建设工作。博州专门成立由州党委、政府一把手挂帅的城乡规划领导小组,全面抓实规

划工作。为此,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成绩更为突出,城乡环境、道路、景观面貌得到全面体现,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展开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

伊犁州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发放除察布查尔县尚未达到城市低保家庭廉租住房实物覆盖率100%以外,其他各县市全部达到了100%的覆盖面。租廉住房建设任务分解有序,州政府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伊犁州直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立争完成今年新建廉租住房3817套,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793套,棚户区改造新增廉租住房1024套。2010年1月14日各县市政府领导分别与州政府领导签订了《2010年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等内容。目前,各县市已基本完成了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和用地审批工作,伊宁市、尼勒克县、巩留县、新源县新建和续建项目已相继开工,开工总套数为2707套,建筑面积133615㎡,其中廉租住房新建(含配建)项目874套,建筑面积42826㎡,续建廉租住房1833套,建筑面积89817 ㎡,占已开工项目总套数的23%。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共计11880万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新增中央投资预算内资金6925万元已到位,州政府研究决定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800万元,各县市人民政府预算资金4155万元。

博州低收入家庭共有4457户,其中低保家庭有1622户,截止2009年底,全州累计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076套,完成投资额1.12

亿元,累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2654户,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2010年计划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555套,其中2009年已开工建设,但未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计划698套,2010年新建857套,投资概算11.66亿元。目前,各县市廉租住房续建项目已进场施工。

在具体落实廉租住房建设工作方面:一是精心选址。将选址全部选在基础设施完善、公共交通便利的区域,在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相对集中建设,以及同危旧房改造相结合进行廉租住房建设,几种方式既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又降低了出行成本。特别是对牧民居住的问题,采取了低保与廉租、抗震安居、农村建设相结合。既改善了居住环境,又解决了子女上学不稳定的问题;既提高了培育牲畜的繁植成活率,又解放了一部分劳动力,搞活了副业,农牧民家庭收入得到了较大提高,也丰富了文化生活;既节约了开支,又提高了家庭收入,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和改善。二是科学设计。在设计过程中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又考虑少数民族居住习惯和部分家庭人口多的实际,设计多种户型供住户选择;既满足了不同家庭的居住需要,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三是公平分配。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坚持阳光操作,使廉租住房分配和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具体执行中,优先安排老、弱、病、残、孤等特殊群体,得到了保障对象和社会各届的一致好评。四是适当补助。对一些病、残、孤寡等特困群体缴纳房租和水、电、暖、气等费用困难的家庭,民政和建设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保障家庭入住时,一次性缴纳一年房租的,给予减免2个月的租金,残疾人还可再享受一定比例

的租金减免;对确实无力缴纳采暖费的家庭,民政部门采取社会救助,适当补助采暖费,确保了特困群体的后顾之忧。

为有效地降低廉租住房建设成本,确保质量,紧紧抓住2008年中央新增投资资金提前到位的有利时机,各县市做到“三早”,即早定购建筑材料、早规划设计、早开工建设。2009年在有效地降低建设成本、确保质量和工期的情况下,超额完成了廉租住房的建设任务。同时采取了“租售并举”的措施,使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为政府回笼资金拓宽了渠道,并实现了低保与低收入家庭拥有了自己住房的梦想。

(二)棚户区改造方面

摸清底数,制定实施规划方案。伊犁州即将开工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旧住房8413套。2009年底州直各县市完成了棚户区调查摸底,量大面广。据统计:州直共有棚户区住宅规模房屋总套数33.07万套,总户数3.12万户,总人口11.32万人,总建筑面积308.8万㎡。其中:无房户有2870户,人均居住面积在13㎡以上的有20358户,人均居住面积在13㎡以下的有7961户。为如期确保质量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州政府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伊犁州直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州政府将任务层层分解抓落实,与各县市政府领导签订了《2010年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博州棚户区调查摸底,截止2009年底,全州棚户区居民总数为5822户,各县市已经编制完成了棚户区改造五年规划,并按程序已上报备案。州党委和政府力争五年完成棚户区5822户居民的住房改造任务,其中在改造中配建廉租住房844套,公共租赁住房1223套,

住房建筑面积达44.5万㎡,总投资概算20.7亿元。2010年计划任务1050套,投资概算25096万元。此项工作各县市正在积极进行房屋拆迁、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拆迁600余户,支付拆迁补偿资金5000万元。

改造方式方面。两州均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实行拆建改造、综合整治改造、加固改造三种方式进行。拆建改造主要针对危旧房屋多、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差而进行重点改造。综合整治改造主要针对可整治的旧居住区,以房屋维修加固、建筑节能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完善、环境综合整治等为改造重点;加固改造主要以具备历史文化价值、地域特色的片区和建筑,通过加固、改造、确保历史风貌和地域特点。

具体落实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雨雪灾害和房屋严重倒塌的问题,要求各县市把改造、廉建、灾后重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实行六个统一,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优惠政策,统一检查验收,统一总结表彰。

三、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作有序进行

两州根据自治区抗震防灾工作会议精神和新抗震办„2010‟3号文等有关通知要求,制定了抗震加固改造实施计划并进行了年度任务分解。伊犁州要求教育系统全面完成中小学抗震加固、改造(更新)任务,下达卫生系统任务6. 33万㎡分配到各县市。奎屯市伊宁县已经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其他县市此项工作完成了布点工作,计划在6

月15日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如期保质、保量实施抗震加固改造任务。2009年度,博州完成抗震防灾工程项目总面积158967.01㎡,完成当年任务面积的122%。2010年抗震防灾工程项目有159个,建筑面积154268㎡,其中教育系统加固项目有61个,建筑面积31728㎡,新建项目83个,建筑面积91854㎡;卫生系统加固项目6个,建筑面积3851㎡,新建项目9个,建筑面积26835㎡,并以责任书的形式分解到各县市及博州教育、卫生系统。目前各加固改造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分别陆续进入开工建设实施阶段。

四、落实宏观调控措施,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两州认真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伊犁州建立了由建设局、国土、发改、人行、公积金等部门组成的房地产宏观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了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定期召开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会。伊宁市、奎屯市、察布查尔县、新源县、霍城县、伊宁县被分别列为自治区和州房地产信息披露的试点县市。博州通过加大土地收储力度,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和住房供应结构,并优先安排普通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加快对市场信息和基础数据的整合、监测和分析,确保宏观调控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以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物业管理收费及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点,突出查处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了投诉应诉机制,强化行业自律行为,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媒体曝光,通过制度化手段和深入持久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整顿和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同时为当地扩内需、调结构、

保增长、促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伊犁州依法查处了4起在开发环节、销售环节、物业服务等方面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同时对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有效地维护了伊犁州房地产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博州查处了3起存在商品房销售(预售)问题的案件,针对今年自治区对房地产估价机构专项检查中列出的重点问题,对3家房地产评估机构抽查了12个评估项目,及时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认真督促抓好整改工作。

五、严格程序,全面落实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一)新建工程建筑节能方面

通过以工程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为抓手,严把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筑节能关,实现建筑节能标准50%的目标,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十一五”期间,两州各县市新建项目实现民用建筑节能标准50%的目标基本能够得到落实。博州新建民用建筑204.21万㎡,其中公共建筑56.95万㎡,占总面积的28%,居住建筑147.26万㎡,占总面积的72%。172.02万㎡实现民用建筑节能50%,占总面积的84%,,其中公共建筑52.09万㎡,占总面积的26%,居住建筑119.93万㎡,占总面积的59%。实施建筑节能65%的居住建筑22.75万㎡,占总面积的11%,非节能建筑9.44万㎡,占总面积的5%。在具体实施中,针对建筑节能不到位的情况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依据自治区在建筑节能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今年特别做出了规定,严格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加强监

督,从制度建设上重点在建设项目各方主体的法定责任方面加大对工程实体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落实。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

根据自治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工作部署,按照规定也在积极稳妥地实施。伊犁州“十一五”期间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是25万㎡,截止2009年10月,完成了26.21万㎡,其中:公共建筑1.36万㎡,居住面积24.85万㎡。为进一步实施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目前,伊宁市、奎屯市及部分县城已经完成了政府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调查摸底,由于此项工作综合性强,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撑,以及经费不足等因素和困难,为此工作进展比较缓慢。为加强和完善博州国家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2009年4月博州成立了州机关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对全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进行了统计,并将2005-2008年的情况进行了汇总。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

随着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步伐加快,建筑节能工作在社会和各届越来越被重视和认可,可再生能源建筑也在逐步被接受。伊犁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已建成和开工的建筑面积32.3万㎡,其中太阳能供生活热水31.5万㎡,地下水热泵技术供热制冷0.8万㎡。

(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方面

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逐步开展,集中供热持续较快发展。伊宁市政府2009年出台了“二部制”热价指导性意见。并在2008-2009年供暖季采集了相关数据,形成了《关于实施采暖“二部制”热价计费请

示》上报伊犁州发改委,至今尚未批复。目前已安装的25万㎡热计量装臵,因没有政策依据,无法实现“二部制”计价收费。博州2009年投入资金4370万元,加大城市供热热源及管网改造和功能延伸建设,全州蒸汽供热能力为110吨/小时,热水供热能力522兆瓦,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96.3万㎡。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集中供热率分别94%、77%、64%。博乐市、温泉县、阿拉山口口岸均已完成了供热企业改制工作。

(五)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运营得到进一步增强 伊犁州圆满完成了供水水质专项普查工作,城市节水得到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率、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55.32%和53.77%。同比全疆城市污水处理和集中处理还有一定的差距,分别低于13.29%和7.25%。随着城市规模和功能的不断完善,日益突显的城市垃圾问题也被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了,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美化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有所提高,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项目也已建成,城镇治污减排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2009年5月1日,博乐市无害垃圾处理场正式启动营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了95.1%,填补了博州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的空白。其他县镇实行简易填埋集中处理。精河县新开工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场已完成投资400万元。

六、广泛宣传学习,提高《城乡规划法》的法制意识

(一)加强学习宣贯。两州及各县市通过电视讲话、举办培训班、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全面提高了社会各届对《城乡规划法》的法制意识。博州结合实际,制定了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

办法》工作方案,各县市人民政府在当地电视台作电视讲话,在电视上滚动播出 “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字幕,并在政府报上分期刊登《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同时还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举办规划、设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参加人次249人,建立了规划项目审批前对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宣传和谈话制度,提高广大干部、企业法人和社会各届的规划法制意识。博州各级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党政一把手负责的城乡规划领导小组,把城乡规划工作放在了首位。从各县市的城乡建设和城乡面貌来看,体现出了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作用,博州城乡规划工作成绩显著。

(二)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规定,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到了各县市财政预算管理,加快了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2011-2015年近期规划编制工作已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伊犁州各县市控制性详规因编制时间早,内容不完善,覆盖率低,在30%-50%之间。随着新一轮总规的修编和规划建成区扩大,以及当前城乡建设发展步伐加快,各县市控制性详规已不能适应需求。在突显的新增建设用地急需控制性规划覆盖,导致控制性详规编制覆盖率更低,为此,各县市已经将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作为首要的任务,加快编制进度。博州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博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5年)已进入报批阶段,精河县和温泉县已经完成修编初稿,阿拉山口口岸总体规划(2008-2030年)已通过厅技术审查。控制性详规覆盖率加大,今年年底全博州控制性详规覆盖率将达到建成区的100%。

(三)加快村庄建设规划。伊犁州各县按照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程序,开展了县域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察布查尔县、霍城县的县域总体规划已于2009年批复实施,其他各县的县域总体规划正在修编中。伊犁州直现有12个独立建制镇、79个乡、656个行政村,累积编制完成独立建制镇总体规划11个,编制覆盖率91%;累积完成乡总体规划60个,覆盖率75%;累积编制完成行政村建设规划410个,覆盖率62.5%。博州全州已完成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有70个,占21%。

(四)加强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两州开展了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限期整改。伊犁州通过专项检查,发现还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不到位;二是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制度不健全;三是控制性详规覆盖面有待提高;四是规划设计条件管理工作亟待加强;五是城乡规划管理行政执法不严,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六是协同工作机制运行不够完善;七是规划管理权存在被肢解的现象。

七、以人为本,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一)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城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2009年伊犁州党委、政府创建了“项目建设年”活动,州建设局与各县市局签订了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目标责任,建立评价考核、信息专报制度,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采取跟踪督办的措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同时,各县市在政府牵头下专门成立

工作机构,按照“顺排工序、倒排时间”的原则,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落实规划编制费用,明确实施目标和责任到人。各县市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的同时,通过银行贷款、地方配套和企业自筹等多元化的方式筹措资金10亿元,其中政府财政性资金近5亿元。伊犁州城镇供水、排水、生活垃圾处理和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了较快发展,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有了明显提高。

博州纳入国家“十一五”污水管网改造规划总长度81.6公里。2009年,在充分利用国家污水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优惠政策下,加快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污水管网配套设施30公里。今年,州县市财政投资分别实施了博乐市达勒特镇排水管网改造和温泉县哈日布呼镇排水管网建设。目前,博乐市城市污水82%得到集中处理,并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精河县、温泉县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量达80%,其中精河县、温泉县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0%、86.95%。各县市天然气主干道管道铺设已基本完成,天然气进入小区工程将大规模展开。目前,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城市天然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8.75%、67.52%、87.5%。各县市(含口岸)城镇地下水以二类为主,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均已建立集中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城镇饮用水质良好。各县市城区供水能力达2.83万立方米/日,全年供水总量达570万立方米,普及率达到98.2%。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城镇集中供热率分别达到94%、77.6%、64%。阿拉山口口岸和五个建制镇集中供热率分别达到62.5%、80%。博乐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了95.1%。同时,博乐市在已填埋完毕的生活垃圾场再次实施植树造林工程已初见成效,增加了城市绿化率,改

善了城市环境。精河和温泉两县城镇和五个建制镇实行的简易填埋集中处理生活垃圾。

(二)村庄整治工作方面。伊犁州党委、政府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安排部署村庄整治工作。各县市把村庄整治目标、任务与当地实际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广大农牧民的主体作用,从治理环境“脏、乱、差”和村庄布局“杂、乱、散”入手,做到优化布局,道路硬化,四旁绿化,卫生整洁。同时,开展 “二清一修”(清垃圾、清路障、修整破旧房屋)和“三改一推”(改水、改路、改厕、推广使用沼气)活动,有效的根治了农村脏、乱、差的局面,村容村貌有了明显改观。今年,各县市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村镇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了创建重点镇(乡)、示范村工作。进一步深入实施“五改、五清、五通、五有”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加大治理力度,使农村“脏、乱、差”的现状得到彻底根治,保证广大农牧民的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博州村庄整治工作开展有序。为加强村庄整治试点工作,以新村建设与旧村改造相结合,实施“五清、五改、五通、五有”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治理。目前,一批村庄急需的道路、给水等基础设施已建成运营,村庄用水得到普及。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新房建设,逐步改变村庄差的现状,采取以“新建为主,整村推进,提高标准”的原则,使农村生活环境、村庄面貌有一个较大的改变。全州共确定了28个试点村(其中博乐市17个,精河县6个,温泉县5个)。2006-2009年,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完成新建加固改造29934户,今年计划完成6119户。

八、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组织建设系统各单位传达和学习体会会议精神,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根据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目标责任,进行了责任分解,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二)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和“两个务必”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党日活动、先进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特别加强了政治纪律和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广泛宣传教育,提高辨别大事大非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进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抓好落实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根据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按照监管职责,对城乡规划、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等重要环节开展了全面自查和检查,并且开展了“小金库”和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活动,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四)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城乡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通过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各项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了检查力度。在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的同时,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

继续推行“公示制”、“听证制”、“一站式”服务,落实建设系统办事公开制度,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能,建立政风行风评议社会监督机制。在窗口服务单位实行规范化服务和社会服务承诺制,设立服务热线和举报电话。对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边查边整改,切实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九、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一)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活动,组织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举办“加强职业道德,构建和谐社会”知识讲座,创建“五个一”节约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觉悟和道德素养。并把职业道德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去,爱岗敬业的精神得到提升,办事效率有了明显改进,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得到加强,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伊犁州开展了“诚信”教育和“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开展了向局系统困难群体献爱心等活动。博州以第九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为契机,在建设系统深入开展了“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马克思主义“五观”、“六好”等学习教育活动。利用冬闲季节,在举办“2009年冬季-2010年春季建筑业施工企业岗位”培训时,将《建筑工人执业道德、安全生产与权益维护》纳入到培训内容,对540名企业职工进行了职业道德教育。

(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系统自身建设。通过传达学习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文件,提高对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和重要意义的认识。积极督促各企业、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参加自

治区举办的培训班,提高企业、中介机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自身素质,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企业和中介机构实行诚信承诺,创造讲求诚信的舆论环境和良好的市场氛围。二是全面推进建设系统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和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结合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建立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伊犁州对各造价咨询机构提供的身份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了鉴别,已上传到新疆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同时,与各造价咨询机构签订了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承诺书。建立了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网,企业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已进入数据库管理。在房地产企业中组织开展了诚信承诺服务活动。截止目前,已有29家企业获得自治区诚信单位命名。博州结合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州各县市、农五师能州直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各企业资质核查等环节中,严格加强从业人员身份认定。在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方面,制定了年度考评办法和诚信手册登记制度等,强化了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监管。在博州区域,向所有造价员发放了《博州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手册》,对其实行业绩管理。对外地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也按照规定要求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切实加强了建设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工作。

(三)平安建设。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活动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性,配备专人抓创建日常工作,与各县市建设局、直属单位及科室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平安创建责任制。二是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发生越

级上访及群体事件。三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办公区的治安防范制度建设,加强对单位的要害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和内部治安管理,确保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做好建筑业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生产督察工作,组织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培训,建筑业、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强化了安全监督管理,有重点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确保了建筑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六个文明行业创建。按照住建厅《城市供水文明行业标准》等六个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文明行业标准的要求,研究制定文明行业的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同时,组织自查,找出不足和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博州党委、政府抓规划、建设、管理,成立了城乡规划管理领导小组,整体推进城乡建设工作,以创建“天山杯”为抓手,使整体工作上一个台阶。

十、抓住机遇,以对口支援为契机,确保民生工程建设

两州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利用内地对新疆对口支援的契机,以“造福社会,造福人类”为己任,本着 “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做好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重大的民生工程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有关意见和建议

调研中各地反映出的问题和建议:一是在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方面,由于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不明确,至今尚未到位,而地方财政资金普遍存在不足的问题,导致实施方案无法确定,计划不能及时下达。特别是已到开工建设季节,时间紧,任务重,资金不落实,

将会影响工程进度。二是基层技术人才紧缺,建议加大对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人才培训,并给予技术指导。特别是对规划编制方面和抗震防灾鉴定方面建议给予技术支持和援助。三是对困难县市,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方面能够给予考虑下拨一部分,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调研组成员:李礼平、陈亮、白燕,调研报告起草人:白燕)

伊犁州、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0-08-17 已经阅读[379]次 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第七调研组)

根据厅《关于开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调研的通知》(新建传„2010‟15号),以下简称《调研通知》要求,我组(李礼平、陈亮、白燕)于2010年5月6日-12日对伊犁州、博州开展了工作调研。此次调研工作得到了两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民生工程和城乡建设放在首位,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都不同程度的取到了明显成效,调研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具体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两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房地产市场运行、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城乡规划工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八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均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特别是在民生工程方面,两州工作扎实、有序,成效显著。通过此次调研和现场查看掌握及了解的情况,两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得到领导高度重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各县市城乡建设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体会最深的是博州党委、政府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非常重视,特别是从城乡规划工作着手,抓好全州城乡建设工作。博州专门成立由州党委、政府一把手挂帅的城乡规划领导小组,全面抓实规

划工作。为此,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成绩更为突出,城乡环境、道路、景观面貌得到全面体现,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展开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

伊犁州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发放除察布查尔县尚未达到城市低保家庭廉租住房实物覆盖率100%以外,其他各县市全部达到了100%的覆盖面。租廉住房建设任务分解有序,州政府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伊犁州直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立争完成今年新建廉租住房3817套,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793套,棚户区改造新增廉租住房1024套。2010年1月14日各县市政府领导分别与州政府领导签订了《2010年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等内容。目前,各县市已基本完成了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和用地审批工作,伊宁市、尼勒克县、巩留县、新源县新建和续建项目已相继开工,开工总套数为2707套,建筑面积133615㎡,其中廉租住房新建(含配建)项目874套,建筑面积42826㎡,续建廉租住房1833套,建筑面积89817 ㎡,占已开工项目总套数的23%。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共计11880万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新增中央投资预算内资金6925万元已到位,州政府研究决定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800万元,各县市人民政府预算资金4155万元。

博州低收入家庭共有4457户,其中低保家庭有1622户,截止2009年底,全州累计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076套,完成投资额1.12

亿元,累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2654户,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2010年计划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555套,其中2009年已开工建设,但未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计划698套,2010年新建857套,投资概算11.66亿元。目前,各县市廉租住房续建项目已进场施工。

在具体落实廉租住房建设工作方面:一是精心选址。将选址全部选在基础设施完善、公共交通便利的区域,在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相对集中建设,以及同危旧房改造相结合进行廉租住房建设,几种方式既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又降低了出行成本。特别是对牧民居住的问题,采取了低保与廉租、抗震安居、农村建设相结合。既改善了居住环境,又解决了子女上学不稳定的问题;既提高了培育牲畜的繁植成活率,又解放了一部分劳动力,搞活了副业,农牧民家庭收入得到了较大提高,也丰富了文化生活;既节约了开支,又提高了家庭收入,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和改善。二是科学设计。在设计过程中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又考虑少数民族居住习惯和部分家庭人口多的实际,设计多种户型供住户选择;既满足了不同家庭的居住需要,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三是公平分配。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坚持阳光操作,使廉租住房分配和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具体执行中,优先安排老、弱、病、残、孤等特殊群体,得到了保障对象和社会各届的一致好评。四是适当补助。对一些病、残、孤寡等特困群体缴纳房租和水、电、暖、气等费用困难的家庭,民政和建设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保障家庭入住时,一次性缴纳一年房租的,给予减免2个月的租金,残疾人还可再享受一定比例

的租金减免;对确实无力缴纳采暖费的家庭,民政部门采取社会救助,适当补助采暖费,确保了特困群体的后顾之忧。

为有效地降低廉租住房建设成本,确保质量,紧紧抓住2008年中央新增投资资金提前到位的有利时机,各县市做到“三早”,即早定购建筑材料、早规划设计、早开工建设。2009年在有效地降低建设成本、确保质量和工期的情况下,超额完成了廉租住房的建设任务。同时采取了“租售并举”的措施,使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为政府回笼资金拓宽了渠道,并实现了低保与低收入家庭拥有了自己住房的梦想。

(二)棚户区改造方面

摸清底数,制定实施规划方案。伊犁州即将开工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旧住房8413套。2009年底州直各县市完成了棚户区调查摸底,量大面广。据统计:州直共有棚户区住宅规模房屋总套数33.07万套,总户数3.12万户,总人口11.32万人,总建筑面积308.8万㎡。其中:无房户有2870户,人均居住面积在13㎡以上的有20358户,人均居住面积在13㎡以下的有7961户。为如期确保质量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州政府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伊犁州直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州政府将任务层层分解抓落实,与各县市政府领导签订了《2010年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博州棚户区调查摸底,截止2009年底,全州棚户区居民总数为5822户,各县市已经编制完成了棚户区改造五年规划,并按程序已上报备案。州党委和政府力争五年完成棚户区5822户居民的住房改造任务,其中在改造中配建廉租住房844套,公共租赁住房1223套,

住房建筑面积达44.5万㎡,总投资概算20.7亿元。2010年计划任务1050套,投资概算25096万元。此项工作各县市正在积极进行房屋拆迁、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拆迁600余户,支付拆迁补偿资金5000万元。

改造方式方面。两州均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实行拆建改造、综合整治改造、加固改造三种方式进行。拆建改造主要针对危旧房屋多、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差而进行重点改造。综合整治改造主要针对可整治的旧居住区,以房屋维修加固、建筑节能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完善、环境综合整治等为改造重点;加固改造主要以具备历史文化价值、地域特色的片区和建筑,通过加固、改造、确保历史风貌和地域特点。

具体落实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雨雪灾害和房屋严重倒塌的问题,要求各县市把改造、廉建、灾后重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实行六个统一,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优惠政策,统一检查验收,统一总结表彰。

三、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作有序进行

两州根据自治区抗震防灾工作会议精神和新抗震办„2010‟3号文等有关通知要求,制定了抗震加固改造实施计划并进行了年度任务分解。伊犁州要求教育系统全面完成中小学抗震加固、改造(更新)任务,下达卫生系统任务6. 33万㎡分配到各县市。奎屯市伊宁县已经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其他县市此项工作完成了布点工作,计划在6

月15日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如期保质、保量实施抗震加固改造任务。2009年度,博州完成抗震防灾工程项目总面积158967.01㎡,完成当年任务面积的122%。2010年抗震防灾工程项目有159个,建筑面积154268㎡,其中教育系统加固项目有61个,建筑面积31728㎡,新建项目83个,建筑面积91854㎡;卫生系统加固项目6个,建筑面积3851㎡,新建项目9个,建筑面积26835㎡,并以责任书的形式分解到各县市及博州教育、卫生系统。目前各加固改造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分别陆续进入开工建设实施阶段。

四、落实宏观调控措施,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两州认真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伊犁州建立了由建设局、国土、发改、人行、公积金等部门组成的房地产宏观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了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定期召开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会。伊宁市、奎屯市、察布查尔县、新源县、霍城县、伊宁县被分别列为自治区和州房地产信息披露的试点县市。博州通过加大土地收储力度,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和住房供应结构,并优先安排普通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加快对市场信息和基础数据的整合、监测和分析,确保宏观调控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以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物业管理收费及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点,突出查处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了投诉应诉机制,强化行业自律行为,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媒体曝光,通过制度化手段和深入持久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整顿和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同时为当地扩内需、调结构、

保增长、促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伊犁州依法查处了4起在开发环节、销售环节、物业服务等方面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同时对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有效地维护了伊犁州房地产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博州查处了3起存在商品房销售(预售)问题的案件,针对今年自治区对房地产估价机构专项检查中列出的重点问题,对3家房地产评估机构抽查了12个评估项目,及时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认真督促抓好整改工作。

五、严格程序,全面落实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一)新建工程建筑节能方面

通过以工程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为抓手,严把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筑节能关,实现建筑节能标准50%的目标,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十一五”期间,两州各县市新建项目实现民用建筑节能标准50%的目标基本能够得到落实。博州新建民用建筑204.21万㎡,其中公共建筑56.95万㎡,占总面积的28%,居住建筑147.26万㎡,占总面积的72%。172.02万㎡实现民用建筑节能50%,占总面积的84%,,其中公共建筑52.09万㎡,占总面积的26%,居住建筑119.93万㎡,占总面积的59%。实施建筑节能65%的居住建筑22.75万㎡,占总面积的11%,非节能建筑9.44万㎡,占总面积的5%。在具体实施中,针对建筑节能不到位的情况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依据自治区在建筑节能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今年特别做出了规定,严格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加强监

督,从制度建设上重点在建设项目各方主体的法定责任方面加大对工程实体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落实。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

根据自治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工作部署,按照规定也在积极稳妥地实施。伊犁州“十一五”期间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是25万㎡,截止2009年10月,完成了26.21万㎡,其中:公共建筑1.36万㎡,居住面积24.85万㎡。为进一步实施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目前,伊宁市、奎屯市及部分县城已经完成了政府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调查摸底,由于此项工作综合性强,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撑,以及经费不足等因素和困难,为此工作进展比较缓慢。为加强和完善博州国家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2009年4月博州成立了州机关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对全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进行了统计,并将2005-2008年的情况进行了汇总。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

随着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步伐加快,建筑节能工作在社会和各届越来越被重视和认可,可再生能源建筑也在逐步被接受。伊犁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已建成和开工的建筑面积32.3万㎡,其中太阳能供生活热水31.5万㎡,地下水热泵技术供热制冷0.8万㎡。

(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方面

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逐步开展,集中供热持续较快发展。伊宁市政府2009年出台了“二部制”热价指导性意见。并在2008-2009年供暖季采集了相关数据,形成了《关于实施采暖“二部制”热价计费请

示》上报伊犁州发改委,至今尚未批复。目前已安装的25万㎡热计量装臵,因没有政策依据,无法实现“二部制”计价收费。博州2009年投入资金4370万元,加大城市供热热源及管网改造和功能延伸建设,全州蒸汽供热能力为110吨/小时,热水供热能力522兆瓦,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96.3万㎡。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集中供热率分别94%、77%、64%。博乐市、温泉县、阿拉山口口岸均已完成了供热企业改制工作。

(五)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运营得到进一步增强 伊犁州圆满完成了供水水质专项普查工作,城市节水得到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率、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55.32%和53.77%。同比全疆城市污水处理和集中处理还有一定的差距,分别低于13.29%和7.25%。随着城市规模和功能的不断完善,日益突显的城市垃圾问题也被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了,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美化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有所提高,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项目也已建成,城镇治污减排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2009年5月1日,博乐市无害垃圾处理场正式启动营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了95.1%,填补了博州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的空白。其他县镇实行简易填埋集中处理。精河县新开工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场已完成投资400万元。

六、广泛宣传学习,提高《城乡规划法》的法制意识

(一)加强学习宣贯。两州及各县市通过电视讲话、举办培训班、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全面提高了社会各届对《城乡规划法》的法制意识。博州结合实际,制定了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

办法》工作方案,各县市人民政府在当地电视台作电视讲话,在电视上滚动播出 “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字幕,并在政府报上分期刊登《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同时还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举办规划、设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参加人次249人,建立了规划项目审批前对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宣传和谈话制度,提高广大干部、企业法人和社会各届的规划法制意识。博州各级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党政一把手负责的城乡规划领导小组,把城乡规划工作放在了首位。从各县市的城乡建设和城乡面貌来看,体现出了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作用,博州城乡规划工作成绩显著。

(二)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规定,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到了各县市财政预算管理,加快了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2011-2015年近期规划编制工作已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伊犁州各县市控制性详规因编制时间早,内容不完善,覆盖率低,在30%-50%之间。随着新一轮总规的修编和规划建成区扩大,以及当前城乡建设发展步伐加快,各县市控制性详规已不能适应需求。在突显的新增建设用地急需控制性规划覆盖,导致控制性详规编制覆盖率更低,为此,各县市已经将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作为首要的任务,加快编制进度。博州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博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5年)已进入报批阶段,精河县和温泉县已经完成修编初稿,阿拉山口口岸总体规划(2008-2030年)已通过厅技术审查。控制性详规覆盖率加大,今年年底全博州控制性详规覆盖率将达到建成区的100%。

(三)加快村庄建设规划。伊犁州各县按照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程序,开展了县域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察布查尔县、霍城县的县域总体规划已于2009年批复实施,其他各县的县域总体规划正在修编中。伊犁州直现有12个独立建制镇、79个乡、656个行政村,累积编制完成独立建制镇总体规划11个,编制覆盖率91%;累积完成乡总体规划60个,覆盖率75%;累积编制完成行政村建设规划410个,覆盖率62.5%。博州全州已完成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有70个,占21%。

(四)加强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两州开展了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限期整改。伊犁州通过专项检查,发现还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不到位;二是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制度不健全;三是控制性详规覆盖面有待提高;四是规划设计条件管理工作亟待加强;五是城乡规划管理行政执法不严,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六是协同工作机制运行不够完善;七是规划管理权存在被肢解的现象。

七、以人为本,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一)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城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2009年伊犁州党委、政府创建了“项目建设年”活动,州建设局与各县市局签订了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目标责任,建立评价考核、信息专报制度,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采取跟踪督办的措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同时,各县市在政府牵头下专门成立

工作机构,按照“顺排工序、倒排时间”的原则,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落实规划编制费用,明确实施目标和责任到人。各县市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的同时,通过银行贷款、地方配套和企业自筹等多元化的方式筹措资金10亿元,其中政府财政性资金近5亿元。伊犁州城镇供水、排水、生活垃圾处理和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了较快发展,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有了明显提高。

博州纳入国家“十一五”污水管网改造规划总长度81.6公里。2009年,在充分利用国家污水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优惠政策下,加快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污水管网配套设施30公里。今年,州县市财政投资分别实施了博乐市达勒特镇排水管网改造和温泉县哈日布呼镇排水管网建设。目前,博乐市城市污水82%得到集中处理,并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精河县、温泉县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量达80%,其中精河县、温泉县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0%、86.95%。各县市天然气主干道管道铺设已基本完成,天然气进入小区工程将大规模展开。目前,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城市天然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8.75%、67.52%、87.5%。各县市(含口岸)城镇地下水以二类为主,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均已建立集中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城镇饮用水质良好。各县市城区供水能力达2.83万立方米/日,全年供水总量达570万立方米,普及率达到98.2%。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城镇集中供热率分别达到94%、77.6%、64%。阿拉山口口岸和五个建制镇集中供热率分别达到62.5%、80%。博乐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了95.1%。同时,博乐市在已填埋完毕的生活垃圾场再次实施植树造林工程已初见成效,增加了城市绿化率,改

善了城市环境。精河和温泉两县城镇和五个建制镇实行的简易填埋集中处理生活垃圾。

(二)村庄整治工作方面。伊犁州党委、政府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安排部署村庄整治工作。各县市把村庄整治目标、任务与当地实际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广大农牧民的主体作用,从治理环境“脏、乱、差”和村庄布局“杂、乱、散”入手,做到优化布局,道路硬化,四旁绿化,卫生整洁。同时,开展 “二清一修”(清垃圾、清路障、修整破旧房屋)和“三改一推”(改水、改路、改厕、推广使用沼气)活动,有效的根治了农村脏、乱、差的局面,村容村貌有了明显改观。今年,各县市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村镇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了创建重点镇(乡)、示范村工作。进一步深入实施“五改、五清、五通、五有”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加大治理力度,使农村“脏、乱、差”的现状得到彻底根治,保证广大农牧民的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博州村庄整治工作开展有序。为加强村庄整治试点工作,以新村建设与旧村改造相结合,实施“五清、五改、五通、五有”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治理。目前,一批村庄急需的道路、给水等基础设施已建成运营,村庄用水得到普及。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新房建设,逐步改变村庄差的现状,采取以“新建为主,整村推进,提高标准”的原则,使农村生活环境、村庄面貌有一个较大的改变。全州共确定了28个试点村(其中博乐市17个,精河县6个,温泉县5个)。2006-2009年,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完成新建加固改造29934户,今年计划完成6119户。

八、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组织建设系统各单位传达和学习体会会议精神,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根据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目标责任,进行了责任分解,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二)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和“两个务必”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党日活动、先进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特别加强了政治纪律和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广泛宣传教育,提高辨别大事大非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进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抓好落实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根据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按照监管职责,对城乡规划、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等重要环节开展了全面自查和检查,并且开展了“小金库”和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活动,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四)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城乡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通过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各项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了检查力度。在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的同时,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

继续推行“公示制”、“听证制”、“一站式”服务,落实建设系统办事公开制度,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能,建立政风行风评议社会监督机制。在窗口服务单位实行规范化服务和社会服务承诺制,设立服务热线和举报电话。对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边查边整改,切实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九、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一)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活动,组织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举办“加强职业道德,构建和谐社会”知识讲座,创建“五个一”节约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觉悟和道德素养。并把职业道德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去,爱岗敬业的精神得到提升,办事效率有了明显改进,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得到加强,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伊犁州开展了“诚信”教育和“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开展了向局系统困难群体献爱心等活动。博州以第九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为契机,在建设系统深入开展了“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马克思主义“五观”、“六好”等学习教育活动。利用冬闲季节,在举办“2009年冬季-2010年春季建筑业施工企业岗位”培训时,将《建筑工人执业道德、安全生产与权益维护》纳入到培训内容,对540名企业职工进行了职业道德教育。

(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系统自身建设。通过传达学习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文件,提高对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和重要意义的认识。积极督促各企业、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参加自

治区举办的培训班,提高企业、中介机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自身素质,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企业和中介机构实行诚信承诺,创造讲求诚信的舆论环境和良好的市场氛围。二是全面推进建设系统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和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结合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建立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伊犁州对各造价咨询机构提供的身份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了鉴别,已上传到新疆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同时,与各造价咨询机构签订了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承诺书。建立了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网,企业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已进入数据库管理。在房地产企业中组织开展了诚信承诺服务活动。截止目前,已有29家企业获得自治区诚信单位命名。博州结合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州各县市、农五师能州直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各企业资质核查等环节中,严格加强从业人员身份认定。在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方面,制定了年度考评办法和诚信手册登记制度等,强化了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监管。在博州区域,向所有造价员发放了《博州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手册》,对其实行业绩管理。对外地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也按照规定要求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切实加强了建设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工作。

(三)平安建设。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活动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性,配备专人抓创建日常工作,与各县市建设局、直属单位及科室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平安创建责任制。二是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发生越

级上访及群体事件。三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办公区的治安防范制度建设,加强对单位的要害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和内部治安管理,确保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做好建筑业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生产督察工作,组织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培训,建筑业、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强化了安全监督管理,有重点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确保了建筑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六个文明行业创建。按照住建厅《城市供水文明行业标准》等六个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文明行业标准的要求,研究制定文明行业的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同时,组织自查,找出不足和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博州党委、政府抓规划、建设、管理,成立了城乡规划管理领导小组,整体推进城乡建设工作,以创建“天山杯”为抓手,使整体工作上一个台阶。

十、抓住机遇,以对口支援为契机,确保民生工程建设

两州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利用内地对新疆对口支援的契机,以“造福社会,造福人类”为己任,本着 “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做好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重大的民生工程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有关意见和建议

调研中各地反映出的问题和建议:一是在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方面,由于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不明确,至今尚未到位,而地方财政资金普遍存在不足的问题,导致实施方案无法确定,计划不能及时下达。特别是已到开工建设季节,时间紧,任务重,资金不落实,

将会影响工程进度。二是基层技术人才紧缺,建议加大对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人才培训,并给予技术指导。特别是对规划编制方面和抗震防灾鉴定方面建议给予技术支持和援助。三是对困难县市,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方面能够给予考虑下拨一部分,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调研组成员:李礼平、陈亮、白燕,调研报告起草人: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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