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旗袍

  母亲有四件旗袍,那是她的嫁衣。但我只见过它们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衣柜里,从没见母亲穿过。因为自我记事始,就见父母欢天喜地地腾房子欢迎解放军住到我们家,不是跟着解放军学唱《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就是扭秧歌打腰鼓;谁见过穿着旗袍扭秧歌打腰鼓和唱《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的吗?  旗袍被当作只有地主、资产阶级家的小姐、太太的奢侈品,被扫进历史垃圾堆里去了。而更多的女人,就是把它们收藏起来了,收藏着干什么?恐怕她们自己也不知道。  其实,母亲和小姐、太太的边儿都沾不着。她在娘家,过得连大户人家的保姆丫头都不如。我的外婆小时候缠足缠残了,她整天窝在床上,真正的举步维艰。残疾的痛苦让外婆变得性情乖戾,继而她又得了严重的胃病。可这不耽误她的生育,她一口气生了八男一女,养活了的就有7个。外公家没有土地,一大家子人挤在几间破房子里,就靠外公在数十里之外的山区当教书匠养活着。  外婆特别重男轻女。我母亲又是家里的老大。母亲说她自己刚会走路,就开始干活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她肩上的家务担子也越压越重。直到她18岁婆家催她过门,外婆还死活不想放手。外婆对她的亲家母说,我这女儿是当丫头使唤的,你要娶我女儿去,得还我个丫头。但是这丫头也要像我女儿这般粗活细活全会,也得像我女儿一样不拿工钱!  后来,也不知是谁出面,帮我大舅找了个15岁的童养媳,母亲才得以脱身,嫁到我父亲家里。  我父亲也是个教书匠。但是有爷爷留下的几亩薄地,条件要比外公家好些。父亲卖了地,送了彩礼,所以母亲的嫁妆——一些木器和几件衣服,应该说是我爷爷的土地变换而来的。  母亲的旗袍都很素净,一点也不像我们所见的电影、电视剧中的旗袍那样。演员们追求美,追求回头率和收视率,那些旗袍总是把她们绷得显山显水。母亲是老式女子的老式旗袍,虽然也美,但是宽松实用,她考虑的是干活和以后奶孩子的方便。更有一点,老式女人讲究“藏”,她们讲究足不出户、笑不露齿、衣着不露锁骨,她们严格遵循“慢藏诲盗、冶容诲淫”的祖训,总是努力地把敏感部位遮藏起来。  母亲的旗袍有两件是暗格子线呢的,一件是酱红色斜纹哔叽的,都是牢固的面料,可以“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地穿着。唯有一件是墨绿色绸缎绷的棉袍,绸缎的颜色很暗,暗得基本上看不出花样来。  扭秧歌的队伍中,我是最小的,我像一颗小豆子,在长长的队伍前头蹦跶着。扭秧歌必须穿红缎袄,我家没有红缎袄,母亲拿出那件墨绿色的棉袍,拦腰剪断,把上半部改改,就成了我的演出服。虽然颜色幽暗,但映在一片红袄里面,倒也有点“绿叶扶红花”的味道。  秧歌队都是黄昏出去的,一个村庄一个村庄地巡演下来,虽不到午夜,也早不到哪儿去。我瞌睡死了,回家的路上,眼皮打架步履蹒跚,解放军叔叔抱起我,我总是在熟睡中被送回到自己家床上。尽管如此,我还是乐此不疲地每晚出去,然后被抱了回来。  好日子没过几个月,我的父亲因冤案锒铛入狱。母亲带着四个孩子硬撑了一年,让我们尝到了有上顿没下顿的滋味。最后母亲咬了咬牙,决定把最大的我寄养到县城我大舅家,让大舅供我上学。  一听到这个主意,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虽然还不满7岁,也明白寄人篱下的尴尬,更害怕遭受城里孩子的奚落和白眼。  母亲却行动起来了。她把那件酱红色的旗袍剪开,上边改改,算是给我做了件新衣,那下摆呢,就给我做了个手提式的书包。母亲的女红绝对一流,她手缝的衣物针脚细密,痕迹平整,别人都以为是洋车踩的。母亲裁剪的书包造型别致,前后两片和底部的接缝处,还有两道窄窄的米色镶嵌,这两种色差的配搭,使书包有了特别的效果。书包缝好了,却找不到书包带子。母亲想了想,找出她米色和浅蓝色的两双长筒丝袜,让我拉紧了,她操起剪刀,哧啦啦地纵向剪开。我说,这丝袜好好的,剪掉太可惜了。母亲说,旗袍都不要了,还要丝袜做什么!  剪开的丝袜自己卷成了圆圆的条子。母亲把两种颜色的条子挂在蚊帐钩上,让它们垂下。她自己拿住浅蓝色的两头,双手一交叉,把袜条子换了手,也嘱我拿住米色的两头,双手一交叉,把袜条子换了手。就这样,她一下我一下,一条圆圆的、漂亮的十字花的辫子编好了。母亲剪取了适当的长度,分别缝牢在书包上,辫梢自然散开,像四朵怒放的菊花,缀在书包的两面。  “母亲制造”的书包不但不土,还出奇的漂亮!我提着这个书包坐上了去县城的小火轮,引来许多艳羡的目光,人们在啧啧称赞的同时,都问我是哪里买的。我拎着这个书包来到城关最好的小学,虽然我的衣服是旗袍改的,虽然我的布鞋前头打着皮补丁,但我的书包却为我挣足了面子。同学和家长们围观了我的书包,连我那美丽的、洋气十足的班主任也说,钱国丹,你的书包是上海买的吧?我也要托人给我女儿买一个!  三周后我回了一次家,说起书包的遭遇。母亲在屋里徘徊了一会,然后打开衣柜,把两件隐格子的线呢旗袍拿了出来,同样一剪两断,说上半截留着给弟弟妹妹们改衣服,而下半截呢,她又开始缝起了书包,说一个要送给我大舅的女儿——比我小两个月的表妹,一个要送给我班主任的孩子。母亲在灯下赶做书包时,我看到她的眼里有东西一闪一闪的。她发觉我在看她,赶忙把头扭了过去。  李中一摘自《散文选刊·下半月》

  母亲有四件旗袍,那是她的嫁衣。但我只见过它们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衣柜里,从没见母亲穿过。因为自我记事始,就见父母欢天喜地地腾房子欢迎解放军住到我们家,不是跟着解放军学唱《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就是扭秧歌打腰鼓;谁见过穿着旗袍扭秧歌打腰鼓和唱《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的吗?  旗袍被当作只有地主、资产阶级家的小姐、太太的奢侈品,被扫进历史垃圾堆里去了。而更多的女人,就是把它们收藏起来了,收藏着干什么?恐怕她们自己也不知道。  其实,母亲和小姐、太太的边儿都沾不着。她在娘家,过得连大户人家的保姆丫头都不如。我的外婆小时候缠足缠残了,她整天窝在床上,真正的举步维艰。残疾的痛苦让外婆变得性情乖戾,继而她又得了严重的胃病。可这不耽误她的生育,她一口气生了八男一女,养活了的就有7个。外公家没有土地,一大家子人挤在几间破房子里,就靠外公在数十里之外的山区当教书匠养活着。  外婆特别重男轻女。我母亲又是家里的老大。母亲说她自己刚会走路,就开始干活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她肩上的家务担子也越压越重。直到她18岁婆家催她过门,外婆还死活不想放手。外婆对她的亲家母说,我这女儿是当丫头使唤的,你要娶我女儿去,得还我个丫头。但是这丫头也要像我女儿这般粗活细活全会,也得像我女儿一样不拿工钱!  后来,也不知是谁出面,帮我大舅找了个15岁的童养媳,母亲才得以脱身,嫁到我父亲家里。  我父亲也是个教书匠。但是有爷爷留下的几亩薄地,条件要比外公家好些。父亲卖了地,送了彩礼,所以母亲的嫁妆——一些木器和几件衣服,应该说是我爷爷的土地变换而来的。  母亲的旗袍都很素净,一点也不像我们所见的电影、电视剧中的旗袍那样。演员们追求美,追求回头率和收视率,那些旗袍总是把她们绷得显山显水。母亲是老式女子的老式旗袍,虽然也美,但是宽松实用,她考虑的是干活和以后奶孩子的方便。更有一点,老式女人讲究“藏”,她们讲究足不出户、笑不露齿、衣着不露锁骨,她们严格遵循“慢藏诲盗、冶容诲淫”的祖训,总是努力地把敏感部位遮藏起来。  母亲的旗袍有两件是暗格子线呢的,一件是酱红色斜纹哔叽的,都是牢固的面料,可以“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地穿着。唯有一件是墨绿色绸缎绷的棉袍,绸缎的颜色很暗,暗得基本上看不出花样来。  扭秧歌的队伍中,我是最小的,我像一颗小豆子,在长长的队伍前头蹦跶着。扭秧歌必须穿红缎袄,我家没有红缎袄,母亲拿出那件墨绿色的棉袍,拦腰剪断,把上半部改改,就成了我的演出服。虽然颜色幽暗,但映在一片红袄里面,倒也有点“绿叶扶红花”的味道。  秧歌队都是黄昏出去的,一个村庄一个村庄地巡演下来,虽不到午夜,也早不到哪儿去。我瞌睡死了,回家的路上,眼皮打架步履蹒跚,解放军叔叔抱起我,我总是在熟睡中被送回到自己家床上。尽管如此,我还是乐此不疲地每晚出去,然后被抱了回来。  好日子没过几个月,我的父亲因冤案锒铛入狱。母亲带着四个孩子硬撑了一年,让我们尝到了有上顿没下顿的滋味。最后母亲咬了咬牙,决定把最大的我寄养到县城我大舅家,让大舅供我上学。  一听到这个主意,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虽然还不满7岁,也明白寄人篱下的尴尬,更害怕遭受城里孩子的奚落和白眼。  母亲却行动起来了。她把那件酱红色的旗袍剪开,上边改改,算是给我做了件新衣,那下摆呢,就给我做了个手提式的书包。母亲的女红绝对一流,她手缝的衣物针脚细密,痕迹平整,别人都以为是洋车踩的。母亲裁剪的书包造型别致,前后两片和底部的接缝处,还有两道窄窄的米色镶嵌,这两种色差的配搭,使书包有了特别的效果。书包缝好了,却找不到书包带子。母亲想了想,找出她米色和浅蓝色的两双长筒丝袜,让我拉紧了,她操起剪刀,哧啦啦地纵向剪开。我说,这丝袜好好的,剪掉太可惜了。母亲说,旗袍都不要了,还要丝袜做什么!  剪开的丝袜自己卷成了圆圆的条子。母亲把两种颜色的条子挂在蚊帐钩上,让它们垂下。她自己拿住浅蓝色的两头,双手一交叉,把袜条子换了手,也嘱我拿住米色的两头,双手一交叉,把袜条子换了手。就这样,她一下我一下,一条圆圆的、漂亮的十字花的辫子编好了。母亲剪取了适当的长度,分别缝牢在书包上,辫梢自然散开,像四朵怒放的菊花,缀在书包的两面。  “母亲制造”的书包不但不土,还出奇的漂亮!我提着这个书包坐上了去县城的小火轮,引来许多艳羡的目光,人们在啧啧称赞的同时,都问我是哪里买的。我拎着这个书包来到城关最好的小学,虽然我的衣服是旗袍改的,虽然我的布鞋前头打着皮补丁,但我的书包却为我挣足了面子。同学和家长们围观了我的书包,连我那美丽的、洋气十足的班主任也说,钱国丹,你的书包是上海买的吧?我也要托人给我女儿买一个!  三周后我回了一次家,说起书包的遭遇。母亲在屋里徘徊了一会,然后打开衣柜,把两件隐格子的线呢旗袍拿了出来,同样一剪两断,说上半截留着给弟弟妹妹们改衣服,而下半截呢,她又开始缝起了书包,说一个要送给我大舅的女儿——比我小两个月的表妹,一个要送给我班主任的孩子。母亲在灯下赶做书包时,我看到她的眼里有东西一闪一闪的。她发觉我在看她,赶忙把头扭了过去。  李中一摘自《散文选刊·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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