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所述个体行为表现的一个解读
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系学系 赵亮 朱宪辰
摘要 情感和寻求增进个体幸福的推理,及由此驱动的行为,都是斯密对人类个体共性行为基本特征的观察和假设。通常趋利的经济人假定所遇到的经验挑战,例如受情感、同情等情绪支配,可以通过多年来人类学、神经科学、演化心理学的工作,予以解决。因为社会交换及一系列相伴随的认知计算程序、道德判断的决策规则是自然选择过程赋予人类的共同适应性特征。个体的认知程序机制通过各种特定生态变量,不同的决策规则能够以一种符合自然法则的方式被启动。
自1759年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第一版面世以来,人们不断将该著作与他的《国富论》相对比,逐渐形成“斯密问题”之说,即:从个体的行为表现上看,个体既从事最大化自己利益的行为(即“经济人”的行为特征),同时又表现出情感偏好(即人本主义意义的“情感人”)。这种似乎矛盾的现象引来后世广泛争论。然而,当代众多学科的深入探讨和研究所揭示的证据逐渐汇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说明:以往争论“斯密问题”的无论哪一方,其对个体行为问题的解释都是不充足的。因此,有必要基于当代跨学科研究成果,尤其是基于各经验学科、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对《道德情操论》以及“斯密问题”予以重新解读,以利于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这也是对亚当.斯密的最好形式的纪念之一。
1.《道德情操论》中斯密对人类个体行为的基本观察
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观察了作为人类普遍现象的情感行为表现,提出了下列他认为几乎无须实例来证明的事实——不证自明的普遍的人类共性:
(1) 存在着某种个体行动前的活动过程特征,该特征是个体共有的(尽管表现程
度上个体有所差异),该过程在人类普遍意义上是“理该如此”的。
(2) 这种特征的经验表现过程,用当代语言基本可表述为“信号接收——模拟处
理——效用评价——感受反应”。其中:在信号接收环节,能够成为信号的
包括“情景、缘由或他人的感受反应”;在模拟处理阶段,可以表现为能够
进行“理性”逻辑推理、运算、预算、预见等的仿真处理器(包括自己模拟
行动方案的反馈结果)。
(3) 同时存在着对上述“理该如此”的普遍共有过程的某种偏离;用中国古话讲
就是“商女不知亡国恨”,对自己的不幸浑然不知。但是,这种偏离式的反
应信号也能被其他大多数正常个体识别。
2.斯密的上述观察反映了人类个体共有的基本特征
结合《国富论》来看,《道德情操论》中所阐述的个体行为表现,从表象看似乎存在矛盾。同一个体怎能既最大化自己的收益,又同时受情感、同情等情绪的支配呢?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对个体行为的观察,恰好体现了人类个体在行为特征方面的复杂性。但是,造成这种复杂性的内在原因,存在于人类的演化过程
之中。
从人类的演化史来看,即便从“今人”诞生的更新世算起,到现在也经历了200万的演化时间。相比起来,工业革命至今才300年,普遍的定居农业的出现最多才1万年,与漫长的演化史相比这些都是演化的瞬间。从最近以来的古人类学、哺乳动物学、动物行为学的大量实证研究表明,人类物种显著区别于其他社会性动物的特征就在于人类普遍能够从事个体之间在有限信息基础上的互惠交换行为,即进行社会交换,而且这种社会交换在人类更新世诞生时起就已经普遍存在,并且随后在世界各地的人类社会中都可靠的得以发展(见Leda.Cosmides和John.Tooby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至今的一系列论文、著述)。而这一点也被亚当.斯密所观察到,他在《国富论》中明确指出(不是原话):总是能够看到人与人之间进行货物交换,而从来没有发现两只狗为一根骨头进行交换。可以说,斯密已经天才的猜想到了社会交换这一人类特有的行为能力及其表现领域。
但是,人类物种并非仅仅具有从事社会交换的行为能力,而是同时具备丰富的情感行为能力,即在有限信息基础上,运用快速节俭的心智决策规则,对所遭遇的各种场景或信号做出“正义或非正义、公平或非公平、正确或错误”等直觉判断,依据该直觉判断对是否采取某一行为过程进行评价,并对可能的行为后果进行估计或预期,从而事实某一行为。例如,古人类学近来对人类更新世演化史以来的以及现存的狩猎—采集部落的乱伦禁忌、合作与共享等行为的研究表明,人类祖先在演化过程中已经具有先天的道德情感判断的认知行为能力,使得人类能够很轻松、毫不费力、很“自然”地做出情感类行为,以至于人们对此常常不与察觉,或者当作理所应当的事情来对待。这些行为表现成为《道德情操论》的主题,也被斯密大量观察和生动描述。
因此可以说,斯密既是天才:因为他在那个时代已经天才的猜想到了作为人类物种天性的两个重大行为领域——社会交换和道德情感直觉判断;同时斯密又是做出了很正常很平凡的人类行为现象的观察:因为这种观察和描述,斯密的前人只要是正常发展的人类,同样能够轻易做出(如中国的孟子所指出的“上下交争利”,孔子的“仁者爱人”,等等),而斯密之后不懂斯密的正常人类个体,也同样能够自然而然的做出相同的观察(如,在亚当.斯密两本著作面世后,1902年即光绪二十八严复翻译《原富》以前,中国民间早有“和气生财”、告诫个体不可“见利忘义”等等一系列社会交易规范)。
3.社会交换和道德情感判断是人类物种演化而来的天性
来自人类学、神经科学、神经心理学、演化心理学的大量证据现已表明,社会交换以及一系列相伴随的认知计算程序、社会和道德判断的决策规则,都是人类物种在漫长的演化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天性。这种天性从神经基础来看,就是人类物种由演化而形成的认知神经回路。已经查明,人类有许多进行逻辑或情感的推理、学习以及偏好的回路,它们具有下述特点(Leda Cosmides &John Tooby,1994):
(1) 是复杂的,专门用于解决人类祖先重复遭遇的、特定场景的、与统计意义上的
物种繁衍密切相关的各类问题;这些问题具有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一是特定
场景下的重复遭遇,一是与物种繁衍紧密关联;在演化心理学中称为适应性问
题。
(2) 在所有正常的人类中都可靠的发展起来;
(3) 未经过任何有意识的努力而发展;
(4) 不经受任何正规教育而发展;
(5) 在根本不清楚其中所暗藏的逻辑的情况下,被应用;
(6) 也有别于其他大多数信息处理或智能行为的一般能力;
换句话说就是,这些推理、学习以及偏好回路,有着“本能”所具有的一切特点。它们使得某些种类的推理对人类来讲很容易、轻松、“自然”,如同蜘蛛织网、海獭筑坝一样。
之所以如此,就是自然演化这只无形之手为人类物种装配了这些专门用于解决人类特定的适应性问题的先天装置,使得人类祖先能够具有某些应对自然环境或社会环境不确定性的先天行为能力,同时也使得人类在其他方面不具备先天能力或先天能力较弱。例如,在占据人类更新世演化史以来99%时间的狩猎—采集过程中,社会生活的基本特征是:基本为20—100人面对面熟人社会的小规模群体聚集(Leda Cosmides &John Tooby,2006);栖息地的选择;食物搜寻;社会交换;来自小规模武装群体的竞争;父母照料;语言的获得;躲避传染病;性争夺(Leda Cosmides &John Tooby,1994)。这些都是人类先祖重复遭遇的、必须妥善应对的、稳定的事实关系及事实特征。例如,人类必须能够识别具有血亲(尤其是直系血亲)关系的其他个体,以避免乱伦交配,因为乱伦交配造成高比例的先天缺陷这一稳定的事实关系;即使到了农耕社会以后,例如中国的《左传 僖公二十三年》(公元前635年)已有“同姓相婚,其生不藩”的明确的社会规范记载,并成为后世婚嫁制度的重要基础之一。因此,漫长的演化过程使得自然选择有充足的时间能够把快速的、低成本的、高效率的人类适应性问题的相应解决办法选择出来,内置于人类基因,形成专门用于应对人类演化过程中环境不确定性的认知神经回路,同时使得人类也丧失另外一些先天能力,例如人不能使用声纳定位系统进行水中航行,等等。但是实验证据表明,人类的确演化出了多种回路,专门用于更加特定的、同等复杂(或更加复杂的)任务,比如探查交换场景中的欺骗者(Cosmides and Tooby,1992)。这样,一个特定的关于社会交换的逻辑和连接回路,使贸易中的收益能被个体确认,贸易能被安排,欺骗者被排除,由此市场自发地得以形成。
同样重要的是,实验证据还表明,人类有专门用于理解威胁的回路,以及识别悬崖和识别背叛的特定神经回路。人类领悟并恰当说明相互间的威胁的能力,也使得社会掠夺者、强制性联盟、政府以及其他敲诈性的社会安排得以出现和构成(Leda Cosmides &John Tooby,1994)。从这一观点来看,人们过去通常是极度夸大了文化差异,因为,在现存的表面变化性之下,所有正常发展的人类,在神经生理基础上都共享着同一套先天的决策装置和偏好生成装置,而且人类心智并非原本是白板一块,心智内容并非仅仅起源于外部世界。特定的心智机制跨越了文化,把重复出现的内容注入到人类思想中,由此形成基于基因和先天认知生经回路的人人相同、与地域文化无关的、终生不变的人类内层稳定偏好和内层共同知识,以
及基于先天的学习能力,通过后天经历学习而来的、易变的、个体间可能不同的外层共同知识(毕竟,个体之所以后天能够学会所学的行为,就是因为个体先天具有能够从事学习的神经生理基础)(朱宪辰,2004,2005)。
一些道德情感认知的决策规则也同样具有先天的神经认知基础。多学科的大量研究成果支持下述观点:自然选择使人类思维适应于发展某些社会和道德启发法,即:基于有限信息,快速产生社会和道德判断的决策规则。例如,人们有着强烈的兄弟姐妹乱伦是错误的道德直觉。而且,道德错误的程度通过预期谁是基因上的亲属等一系列变量来调整的(比如,在孩童期间,一个人与异性年长兄弟姐妹共同居住的时间长短。Lieberman,et al. 2003, 2006)。但是通常人们并不清楚产生这种道德直觉的内在认知程序。对此人类学家对被试原始部落人群进行测试时,当被研究的人群所给出的反对乱伦的所有理由(一方不同意,所生孩子会有缺陷,等)都被否定后(假设双方都同意,采取十分安全的避孕措施,等),被试人群仍然坚持他们的强烈的道德直觉,即:兄弟姐妹乱伦是道德上的错误,声称他们就是知道不该那样做(Haidt,2001)。
因此,无论是社会交换决策规则还是某些情感动机决策规则,都是人类物种的先天认知装置,这些装置:
(1) 通过漫长的人类演化史,由自然选择演化而来并内化于人类基因程序中,都
在正常人类个体中可靠的、普遍的得以发展,人人相同,终生不变,是内层
稳定的共同知识的生成基础与来源;
(2) 工业革命300年以来、普遍定居农业1万年以来,人类社会结构的诸多变化
(例如,当代社会通常是由成百万上千万的陌生人个体组成的民族国家构
成),从演化史角度看,根本不足以为自然选择提供充足的时间,使得人类的
应对当代大规模陌生人群体的各种新决策规则内化于基因程序中;
(3) 这些先天认知装置中所包含的各类决策规则是人类相对于众多物种的演化优
势所在,正是因为自然选择为人类装配了这些决策规则,才是人类能够独特
的、极为轻松自然的从事社会交换或情感行为,成为人的天性之一;但同时
也使人类不善于或丧失了做出其他行为的先天能力基础(例如,实验心理学、
实验经济学证实人类不善于从事贝叶斯推断,动物行为研究证明有一种大黄
蜂很善于从事概率推断(Leslie.Real,1991)。但是,人类却善于处理以遭遇
的次数即频率表达的概率判断,此时心理学上所谓的标准的“谬误”和“偏
差”似乎消失了,没有多少统计学知识的很多被试者也能像优秀的贝叶斯者
那样做出行为(Gigerenzer,1991;Cosmides and Tooby,1996))。
(4) 这些决策规则都是在有限信息基础上,被快速、节俭、有效地运用于相应的
特定场景的;这些决策规则之所以能够被自然选择所保留并逐渐发展强大,
其功能就在于能够有效应对人类先祖重复面对的各种适应性问题,并在统计
意义上促进人类在远古环境中繁衍。
4.社会交换和共享互助等包含情感因素的决策规则的启动
既然人类具有先天的社会交换决策规则和道德情感决策规则,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什么场景下,什么信号或线索会导致相应规则的被启动呢?
当代人类学和演化心理研究证实,各种决策规则的启动是依据个体面对的特定场景信号的不同而不同的。例如,在小群体内演化的人类依靠捕猎和采集植物食粮为生。捕猎(在许多环境中)是一种高变动性活动,运气在其中起主要作用,并且个体经常是多日奔波空手而归,也不知什么时候才会走好运。
来自演化生态学的优化分析指出,对于高变动环境下的个体食物搜寻者来讲,范围广泛的食物共享对他是有利的,这是一种风险共担形式,否则就不能熨平个体和家庭的盛宴——饥荒循环。由于各种食物搜寻与共享决策是人类几百万年来面对的复杂适应性问题,所以,人类应该已经演化出了各种专门用于解决这些问题的认知程序;并且,最近来自对当代狩猎采集者的各种研究证据也表明,他们有这些认知程序。这些机制监控着关于比如像资源变动这样一些当地信息,把这些信息当作“开关”,打开或者关闭各种替代性的认知决策程序。这些机制会使共享规则在高变动条件下变得吸引人;当资源的获取和增加能够通过个体努力来实现,而不是一件凭运气的事情时,共享决策规则就不再具有吸引力。换句话说就是,通过各种特定生态变量,不同的决策规则能够以一种符合自然法则的方式被启动(Leda Cosmides &John Tooby,1994)。
弄懂这些现存的先天的装置,也可以给研究各种情景下某些思想和意识形态得以产生和维持的理论提供基础,使其更为深化、更有意义、更令人满意(Cosmides and Tooby,1992)。例如,在当代社会,更新世所形成的多种变化—敏感共享程序的运用,或许会使医疗保健的成本分担从心理上比其他工具更具吸引力,因为疾病被认为有巨大的随机性。
另外,各种类型的先天认知决策程序也决定着哪类信息将占据注意、能被记忆、被学习、被交流。因此,也决定着哪些想法容易从思维到思维而被复制,哪些不能(Dan Sperber,1990)。这些机制的清晰化、模型化,最终也将能使经济学家去发展基础良好的、哈耶克的关于个体知识分立、运用的相关理论(F.A.哈耶克,1997)。
这些先天的认知决策规则及其运作机制,目前正在人类学、动物生态学、神经心理学、认知科学、分子生物学等经验学科内被广泛揭示着。以研究和解释人类经济行为为己任的经济学理论,必须将自己的理论根基逐渐建立在源自多学科交叉的理论和实证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并修正自己的理论前提假设。否则,对于很多的人类行为表现,都会不断产生类似“斯密问题”式的疑惑,不仅理论上无法予以恰当有力的解释,而且也会陷入各种无谓的争论之中。例如,主流经济学理论以往建立在理性假设前提之上,经过实验心理学、实验经济学等的修正,现在往往基于有限理性假设,并长期致力于建立一般形式化的逻辑公理体系。而人类学等经验学科以及演化心理学等跨学科研究方法的大量成果显示的却是,所谓“理性的”决策方法(即:通常从逻辑、数学和概率理论得来的方法),从计算上来讲其实是非常虚弱
无力的——凭此根本不能够解决人类祖先为了繁衍而不得不要可靠解决的自然适应性问题,例如目标确认、语法规则的获取或者言语理解,等等(Cosmides and Tooby,1987;Tooby and Cosmides,1992 a; Steven Pinker,1994)。另一方面,有限理性或当前认知心理学所阐述的启发发的许多模型,并没有精确把握住人类推理中的独特的组织特性。这些模型建立在各种似是而非的有限处理能力概念之上,并且都往往是从实验上所获得的一致结论来理解、断定人类能力的。例如前面所述,实验一致同意,人类缺乏做贝叶斯推理的能力;而大黄蜂能够从事概率推断,从而断定人类大脑在先天能力上“太有限”,以至于无法良好执行概率推断(Leslie Real,1991)。
这种在实验室人造自然场景下所得结论,即便结果一致,但是可靠的吗?事实果然就如此吗?
恰恰相反,通常被证明的却是:实验室人造自然环境,往往会导致人的潜在能力无法始终正常被启动。尽管人不擅长计算单一事件的概率,这是事实;但是如前所述,当概率被表示为频率时,没有学过现代概率统计知识的人同样能够做出良好的概率推断。
这从演化观点来看,并不令人吃惊。我们的狩猎采集祖先们,完全具备以遭遇真实事件频率的形式所表达的统计学知识;相反,单一事件的概率对于他们来讲根本就是不可观察的,因为,任何单一事件,它或者发生,或者不发生。同时,也只能指望自然选择为人类先祖建立了使用这种形式信息的各种机制,这种形式的信息对于先民们来说,是常规性的,可获得的。
所以,作为经济学假设前提的理性或有限理性,根本不是不言而喻的、无需揭示的人类行为的自然状态。对人类来讲,人既不是理性,也不是有限理性,而是具有某些意识不到、常常被有意无意忽略的先天自然能力,这些能力远远优于当前所看重的理性或有限理性。
因此,这样的一些观察,对于经济学重新解读阐释“斯密问题”,研究人类如何处理可得到的、关于自己经济环境的各种信息,无疑都将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参考文献:
1. Leda Cosmides &John Tooby, 1994, Better than Rational: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and the Invisible Hand,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84,May No.2,pp327-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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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MIT Press, Cambridge, MA.
3. Leda Cosmides &John Tooby, 1992, Cognitive Adaptations for Social Change, in J. Barkow, L. Cosmides, and J. Tooby, eds., the adapted mind: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and the generation of cultur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4. 朱宪辰 黄凯南,2004,基于生物学的个体假定与共同知识演化的分析,制度经济学研究,第四辑,pp65—87.
5. 朱宪辰,2005,共享资源制度安排——中国城镇住宅小区自发治理案例分析,经济科学出版
社,11月第1版.
6. Lieberman, D., J. Tooby, and L. Cosmides.2003, Does morality have a biological basis? An empirical test of the factors governing moral sentiments relating to incest. Proc. Roy. Soc. Lond. B 270:81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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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Gigerenzer, G. 1991, How to Make Cognitive Illusions Disappear: Beyond Heuristics and Biases, in Wolfgang Stroebe and Miles Hewstone, eds., European review of social psychology, 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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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Cosmides, L. and Tooby, J.1996, Are humans good intuitive statisticians after all? Rethinking some conclusions from the literature on judgment under uncertainty,Cognition 58,pp1-73.
12. Sperber, Dan. 1990, The Epidemiology of Beliefs, in Colin Fraser and George Gaskell, eds., The social psychological study of widespread beliefs. Oxford: Clarendon.,转引自:Leda Cosmides &John Tooby, 1994.
13. F.A.哈耶克,1997,自由秩序原理, 北京三联书店,12月第1版.
14. Cosmides, L. and Tooby, J. 1987, From Evolution to Behavior: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as the Missing Link, in J. Dupre, ed., The latest on the best: Essays on evolution and optimality.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5. Tooby and Cosmides,1992 a,The Psychological Foundations of Culture,in J. Barkow, L. Cosmides, and J. Tooby, eds., The adapted mind: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and the generation of cultur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6. Pinker, Steven. The language instinct. NewYork: Morrow, 1994.
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所述个体行为表现的一个解读
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系学系 赵亮 朱宪辰
摘要 情感和寻求增进个体幸福的推理,及由此驱动的行为,都是斯密对人类个体共性行为基本特征的观察和假设。通常趋利的经济人假定所遇到的经验挑战,例如受情感、同情等情绪支配,可以通过多年来人类学、神经科学、演化心理学的工作,予以解决。因为社会交换及一系列相伴随的认知计算程序、道德判断的决策规则是自然选择过程赋予人类的共同适应性特征。个体的认知程序机制通过各种特定生态变量,不同的决策规则能够以一种符合自然法则的方式被启动。
自1759年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第一版面世以来,人们不断将该著作与他的《国富论》相对比,逐渐形成“斯密问题”之说,即:从个体的行为表现上看,个体既从事最大化自己利益的行为(即“经济人”的行为特征),同时又表现出情感偏好(即人本主义意义的“情感人”)。这种似乎矛盾的现象引来后世广泛争论。然而,当代众多学科的深入探讨和研究所揭示的证据逐渐汇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说明:以往争论“斯密问题”的无论哪一方,其对个体行为问题的解释都是不充足的。因此,有必要基于当代跨学科研究成果,尤其是基于各经验学科、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对《道德情操论》以及“斯密问题”予以重新解读,以利于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这也是对亚当.斯密的最好形式的纪念之一。
1.《道德情操论》中斯密对人类个体行为的基本观察
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观察了作为人类普遍现象的情感行为表现,提出了下列他认为几乎无须实例来证明的事实——不证自明的普遍的人类共性:
(1) 存在着某种个体行动前的活动过程特征,该特征是个体共有的(尽管表现程
度上个体有所差异),该过程在人类普遍意义上是“理该如此”的。
(2) 这种特征的经验表现过程,用当代语言基本可表述为“信号接收——模拟处
理——效用评价——感受反应”。其中:在信号接收环节,能够成为信号的
包括“情景、缘由或他人的感受反应”;在模拟处理阶段,可以表现为能够
进行“理性”逻辑推理、运算、预算、预见等的仿真处理器(包括自己模拟
行动方案的反馈结果)。
(3) 同时存在着对上述“理该如此”的普遍共有过程的某种偏离;用中国古话讲
就是“商女不知亡国恨”,对自己的不幸浑然不知。但是,这种偏离式的反
应信号也能被其他大多数正常个体识别。
2.斯密的上述观察反映了人类个体共有的基本特征
结合《国富论》来看,《道德情操论》中所阐述的个体行为表现,从表象看似乎存在矛盾。同一个体怎能既最大化自己的收益,又同时受情感、同情等情绪的支配呢?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对个体行为的观察,恰好体现了人类个体在行为特征方面的复杂性。但是,造成这种复杂性的内在原因,存在于人类的演化过程
之中。
从人类的演化史来看,即便从“今人”诞生的更新世算起,到现在也经历了200万的演化时间。相比起来,工业革命至今才300年,普遍的定居农业的出现最多才1万年,与漫长的演化史相比这些都是演化的瞬间。从最近以来的古人类学、哺乳动物学、动物行为学的大量实证研究表明,人类物种显著区别于其他社会性动物的特征就在于人类普遍能够从事个体之间在有限信息基础上的互惠交换行为,即进行社会交换,而且这种社会交换在人类更新世诞生时起就已经普遍存在,并且随后在世界各地的人类社会中都可靠的得以发展(见Leda.Cosmides和John.Tooby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至今的一系列论文、著述)。而这一点也被亚当.斯密所观察到,他在《国富论》中明确指出(不是原话):总是能够看到人与人之间进行货物交换,而从来没有发现两只狗为一根骨头进行交换。可以说,斯密已经天才的猜想到了社会交换这一人类特有的行为能力及其表现领域。
但是,人类物种并非仅仅具有从事社会交换的行为能力,而是同时具备丰富的情感行为能力,即在有限信息基础上,运用快速节俭的心智决策规则,对所遭遇的各种场景或信号做出“正义或非正义、公平或非公平、正确或错误”等直觉判断,依据该直觉判断对是否采取某一行为过程进行评价,并对可能的行为后果进行估计或预期,从而事实某一行为。例如,古人类学近来对人类更新世演化史以来的以及现存的狩猎—采集部落的乱伦禁忌、合作与共享等行为的研究表明,人类祖先在演化过程中已经具有先天的道德情感判断的认知行为能力,使得人类能够很轻松、毫不费力、很“自然”地做出情感类行为,以至于人们对此常常不与察觉,或者当作理所应当的事情来对待。这些行为表现成为《道德情操论》的主题,也被斯密大量观察和生动描述。
因此可以说,斯密既是天才:因为他在那个时代已经天才的猜想到了作为人类物种天性的两个重大行为领域——社会交换和道德情感直觉判断;同时斯密又是做出了很正常很平凡的人类行为现象的观察:因为这种观察和描述,斯密的前人只要是正常发展的人类,同样能够轻易做出(如中国的孟子所指出的“上下交争利”,孔子的“仁者爱人”,等等),而斯密之后不懂斯密的正常人类个体,也同样能够自然而然的做出相同的观察(如,在亚当.斯密两本著作面世后,1902年即光绪二十八严复翻译《原富》以前,中国民间早有“和气生财”、告诫个体不可“见利忘义”等等一系列社会交易规范)。
3.社会交换和道德情感判断是人类物种演化而来的天性
来自人类学、神经科学、神经心理学、演化心理学的大量证据现已表明,社会交换以及一系列相伴随的认知计算程序、社会和道德判断的决策规则,都是人类物种在漫长的演化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天性。这种天性从神经基础来看,就是人类物种由演化而形成的认知神经回路。已经查明,人类有许多进行逻辑或情感的推理、学习以及偏好的回路,它们具有下述特点(Leda Cosmides &John Tooby,1994):
(1) 是复杂的,专门用于解决人类祖先重复遭遇的、特定场景的、与统计意义上的
物种繁衍密切相关的各类问题;这些问题具有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一是特定
场景下的重复遭遇,一是与物种繁衍紧密关联;在演化心理学中称为适应性问
题。
(2) 在所有正常的人类中都可靠的发展起来;
(3) 未经过任何有意识的努力而发展;
(4) 不经受任何正规教育而发展;
(5) 在根本不清楚其中所暗藏的逻辑的情况下,被应用;
(6) 也有别于其他大多数信息处理或智能行为的一般能力;
换句话说就是,这些推理、学习以及偏好回路,有着“本能”所具有的一切特点。它们使得某些种类的推理对人类来讲很容易、轻松、“自然”,如同蜘蛛织网、海獭筑坝一样。
之所以如此,就是自然演化这只无形之手为人类物种装配了这些专门用于解决人类特定的适应性问题的先天装置,使得人类祖先能够具有某些应对自然环境或社会环境不确定性的先天行为能力,同时也使得人类在其他方面不具备先天能力或先天能力较弱。例如,在占据人类更新世演化史以来99%时间的狩猎—采集过程中,社会生活的基本特征是:基本为20—100人面对面熟人社会的小规模群体聚集(Leda Cosmides &John Tooby,2006);栖息地的选择;食物搜寻;社会交换;来自小规模武装群体的竞争;父母照料;语言的获得;躲避传染病;性争夺(Leda Cosmides &John Tooby,1994)。这些都是人类先祖重复遭遇的、必须妥善应对的、稳定的事实关系及事实特征。例如,人类必须能够识别具有血亲(尤其是直系血亲)关系的其他个体,以避免乱伦交配,因为乱伦交配造成高比例的先天缺陷这一稳定的事实关系;即使到了农耕社会以后,例如中国的《左传 僖公二十三年》(公元前635年)已有“同姓相婚,其生不藩”的明确的社会规范记载,并成为后世婚嫁制度的重要基础之一。因此,漫长的演化过程使得自然选择有充足的时间能够把快速的、低成本的、高效率的人类适应性问题的相应解决办法选择出来,内置于人类基因,形成专门用于应对人类演化过程中环境不确定性的认知神经回路,同时使得人类也丧失另外一些先天能力,例如人不能使用声纳定位系统进行水中航行,等等。但是实验证据表明,人类的确演化出了多种回路,专门用于更加特定的、同等复杂(或更加复杂的)任务,比如探查交换场景中的欺骗者(Cosmides and Tooby,1992)。这样,一个特定的关于社会交换的逻辑和连接回路,使贸易中的收益能被个体确认,贸易能被安排,欺骗者被排除,由此市场自发地得以形成。
同样重要的是,实验证据还表明,人类有专门用于理解威胁的回路,以及识别悬崖和识别背叛的特定神经回路。人类领悟并恰当说明相互间的威胁的能力,也使得社会掠夺者、强制性联盟、政府以及其他敲诈性的社会安排得以出现和构成(Leda Cosmides &John Tooby,1994)。从这一观点来看,人们过去通常是极度夸大了文化差异,因为,在现存的表面变化性之下,所有正常发展的人类,在神经生理基础上都共享着同一套先天的决策装置和偏好生成装置,而且人类心智并非原本是白板一块,心智内容并非仅仅起源于外部世界。特定的心智机制跨越了文化,把重复出现的内容注入到人类思想中,由此形成基于基因和先天认知生经回路的人人相同、与地域文化无关的、终生不变的人类内层稳定偏好和内层共同知识,以
及基于先天的学习能力,通过后天经历学习而来的、易变的、个体间可能不同的外层共同知识(毕竟,个体之所以后天能够学会所学的行为,就是因为个体先天具有能够从事学习的神经生理基础)(朱宪辰,2004,2005)。
一些道德情感认知的决策规则也同样具有先天的神经认知基础。多学科的大量研究成果支持下述观点:自然选择使人类思维适应于发展某些社会和道德启发法,即:基于有限信息,快速产生社会和道德判断的决策规则。例如,人们有着强烈的兄弟姐妹乱伦是错误的道德直觉。而且,道德错误的程度通过预期谁是基因上的亲属等一系列变量来调整的(比如,在孩童期间,一个人与异性年长兄弟姐妹共同居住的时间长短。Lieberman,et al. 2003, 2006)。但是通常人们并不清楚产生这种道德直觉的内在认知程序。对此人类学家对被试原始部落人群进行测试时,当被研究的人群所给出的反对乱伦的所有理由(一方不同意,所生孩子会有缺陷,等)都被否定后(假设双方都同意,采取十分安全的避孕措施,等),被试人群仍然坚持他们的强烈的道德直觉,即:兄弟姐妹乱伦是道德上的错误,声称他们就是知道不该那样做(Haidt,2001)。
因此,无论是社会交换决策规则还是某些情感动机决策规则,都是人类物种的先天认知装置,这些装置:
(1) 通过漫长的人类演化史,由自然选择演化而来并内化于人类基因程序中,都
在正常人类个体中可靠的、普遍的得以发展,人人相同,终生不变,是内层
稳定的共同知识的生成基础与来源;
(2) 工业革命300年以来、普遍定居农业1万年以来,人类社会结构的诸多变化
(例如,当代社会通常是由成百万上千万的陌生人个体组成的民族国家构
成),从演化史角度看,根本不足以为自然选择提供充足的时间,使得人类的
应对当代大规模陌生人群体的各种新决策规则内化于基因程序中;
(3) 这些先天认知装置中所包含的各类决策规则是人类相对于众多物种的演化优
势所在,正是因为自然选择为人类装配了这些决策规则,才是人类能够独特
的、极为轻松自然的从事社会交换或情感行为,成为人的天性之一;但同时
也使人类不善于或丧失了做出其他行为的先天能力基础(例如,实验心理学、
实验经济学证实人类不善于从事贝叶斯推断,动物行为研究证明有一种大黄
蜂很善于从事概率推断(Leslie.Real,1991)。但是,人类却善于处理以遭遇
的次数即频率表达的概率判断,此时心理学上所谓的标准的“谬误”和“偏
差”似乎消失了,没有多少统计学知识的很多被试者也能像优秀的贝叶斯者
那样做出行为(Gigerenzer,1991;Cosmides and Tooby,1996))。
(4) 这些决策规则都是在有限信息基础上,被快速、节俭、有效地运用于相应的
特定场景的;这些决策规则之所以能够被自然选择所保留并逐渐发展强大,
其功能就在于能够有效应对人类先祖重复面对的各种适应性问题,并在统计
意义上促进人类在远古环境中繁衍。
4.社会交换和共享互助等包含情感因素的决策规则的启动
既然人类具有先天的社会交换决策规则和道德情感决策规则,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什么场景下,什么信号或线索会导致相应规则的被启动呢?
当代人类学和演化心理研究证实,各种决策规则的启动是依据个体面对的特定场景信号的不同而不同的。例如,在小群体内演化的人类依靠捕猎和采集植物食粮为生。捕猎(在许多环境中)是一种高变动性活动,运气在其中起主要作用,并且个体经常是多日奔波空手而归,也不知什么时候才会走好运。
来自演化生态学的优化分析指出,对于高变动环境下的个体食物搜寻者来讲,范围广泛的食物共享对他是有利的,这是一种风险共担形式,否则就不能熨平个体和家庭的盛宴——饥荒循环。由于各种食物搜寻与共享决策是人类几百万年来面对的复杂适应性问题,所以,人类应该已经演化出了各种专门用于解决这些问题的认知程序;并且,最近来自对当代狩猎采集者的各种研究证据也表明,他们有这些认知程序。这些机制监控着关于比如像资源变动这样一些当地信息,把这些信息当作“开关”,打开或者关闭各种替代性的认知决策程序。这些机制会使共享规则在高变动条件下变得吸引人;当资源的获取和增加能够通过个体努力来实现,而不是一件凭运气的事情时,共享决策规则就不再具有吸引力。换句话说就是,通过各种特定生态变量,不同的决策规则能够以一种符合自然法则的方式被启动(Leda Cosmides &John Tooby,1994)。
弄懂这些现存的先天的装置,也可以给研究各种情景下某些思想和意识形态得以产生和维持的理论提供基础,使其更为深化、更有意义、更令人满意(Cosmides and Tooby,1992)。例如,在当代社会,更新世所形成的多种变化—敏感共享程序的运用,或许会使医疗保健的成本分担从心理上比其他工具更具吸引力,因为疾病被认为有巨大的随机性。
另外,各种类型的先天认知决策程序也决定着哪类信息将占据注意、能被记忆、被学习、被交流。因此,也决定着哪些想法容易从思维到思维而被复制,哪些不能(Dan Sperber,1990)。这些机制的清晰化、模型化,最终也将能使经济学家去发展基础良好的、哈耶克的关于个体知识分立、运用的相关理论(F.A.哈耶克,1997)。
这些先天的认知决策规则及其运作机制,目前正在人类学、动物生态学、神经心理学、认知科学、分子生物学等经验学科内被广泛揭示着。以研究和解释人类经济行为为己任的经济学理论,必须将自己的理论根基逐渐建立在源自多学科交叉的理论和实证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并修正自己的理论前提假设。否则,对于很多的人类行为表现,都会不断产生类似“斯密问题”式的疑惑,不仅理论上无法予以恰当有力的解释,而且也会陷入各种无谓的争论之中。例如,主流经济学理论以往建立在理性假设前提之上,经过实验心理学、实验经济学等的修正,现在往往基于有限理性假设,并长期致力于建立一般形式化的逻辑公理体系。而人类学等经验学科以及演化心理学等跨学科研究方法的大量成果显示的却是,所谓“理性的”决策方法(即:通常从逻辑、数学和概率理论得来的方法),从计算上来讲其实是非常虚弱
无力的——凭此根本不能够解决人类祖先为了繁衍而不得不要可靠解决的自然适应性问题,例如目标确认、语法规则的获取或者言语理解,等等(Cosmides and Tooby,1987;Tooby and Cosmides,1992 a; Steven Pinker,1994)。另一方面,有限理性或当前认知心理学所阐述的启发发的许多模型,并没有精确把握住人类推理中的独特的组织特性。这些模型建立在各种似是而非的有限处理能力概念之上,并且都往往是从实验上所获得的一致结论来理解、断定人类能力的。例如前面所述,实验一致同意,人类缺乏做贝叶斯推理的能力;而大黄蜂能够从事概率推断,从而断定人类大脑在先天能力上“太有限”,以至于无法良好执行概率推断(Leslie Real,1991)。
这种在实验室人造自然场景下所得结论,即便结果一致,但是可靠的吗?事实果然就如此吗?
恰恰相反,通常被证明的却是:实验室人造自然环境,往往会导致人的潜在能力无法始终正常被启动。尽管人不擅长计算单一事件的概率,这是事实;但是如前所述,当概率被表示为频率时,没有学过现代概率统计知识的人同样能够做出良好的概率推断。
这从演化观点来看,并不令人吃惊。我们的狩猎采集祖先们,完全具备以遭遇真实事件频率的形式所表达的统计学知识;相反,单一事件的概率对于他们来讲根本就是不可观察的,因为,任何单一事件,它或者发生,或者不发生。同时,也只能指望自然选择为人类先祖建立了使用这种形式信息的各种机制,这种形式的信息对于先民们来说,是常规性的,可获得的。
所以,作为经济学假设前提的理性或有限理性,根本不是不言而喻的、无需揭示的人类行为的自然状态。对人类来讲,人既不是理性,也不是有限理性,而是具有某些意识不到、常常被有意无意忽略的先天自然能力,这些能力远远优于当前所看重的理性或有限理性。
因此,这样的一些观察,对于经济学重新解读阐释“斯密问题”,研究人类如何处理可得到的、关于自己经济环境的各种信息,无疑都将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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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Leda Cosmides &John Tooby,2006,Evolutionary Psychology, Moral Heuristics, and the Law, Heuristics and the Law,Gerd Gigerenzer & Christoph Engel, Editors (Dahlem Workshop Report
94) MIT Press, Cambridge, MA.
3. Leda Cosmides &John Tooby, 1992, Cognitive Adaptations for Social Change, in J. Barkow, L. Cosmides, and J. Tooby, eds., the adapted mind: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and the generation of cultur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4. 朱宪辰 黄凯南,2004,基于生物学的个体假定与共同知识演化的分析,制度经济学研究,第四辑,pp65—87.
5. 朱宪辰,2005,共享资源制度安排——中国城镇住宅小区自发治理案例分析,经济科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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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Lieberman, D., J. Tooby, and L. Cosmides.2003, Does morality have a biological basis? An empirical test of the factors governing moral sentiments relating to incest. Proc. Roy. Soc. Lond. B 270:81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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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Sperber, Dan. 1990, The Epidemiology of Beliefs, in Colin Fraser and George Gaskell, eds., The social psychological study of widespread beliefs. Oxford: Clarendon.,转引自:Leda Cosmides &John Tooby, 1994.
13. F.A.哈耶克,1997,自由秩序原理, 北京三联书店,12月第1版.
14. Cosmides, L. and Tooby, J. 1987, From Evolution to Behavior: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as the Missing Link, in J. Dupre, ed., The latest on the best: Essays on evolution and optimality.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5. Tooby and Cosmides,1992 a,The Psychological Foundations of Culture,in J. Barkow, L. Cosmides, and J. Tooby, eds., The adapted mind: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and the generation of cultur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6. Pinker, Steven. The language instinct. NewYork: Morrow,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