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

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

各地对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支付标准和规定或多或少都有些差异,以下是收集到的几个地区的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

1、青岛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河南

从2007年7月1日起,再次调高河南省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一次性抚恤金将多发10个月,遗属生活补助费也将上调1倍。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的人均养老金标准发给。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企业参保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他所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以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

3、湖北

根据《湖北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死亡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鄂劳险[1995]180号)规定:”一、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个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给。二、一次性抚恤金,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发

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个月,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发给。” 本文系华律网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www.66law.cn

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

各地对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支付标准和规定或多或少都有些差异,以下是收集到的几个地区的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

1、青岛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河南

从2007年7月1日起,再次调高河南省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一次性抚恤金将多发10个月,遗属生活补助费也将上调1倍。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的人均养老金标准发给。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企业参保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他所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以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

3、湖北

根据《湖北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死亡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鄂劳险[1995]180号)规定:”一、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个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给。二、一次性抚恤金,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发

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个月,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发给。” 本文系华律网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www.66law.cn


相关文章

  • 天津取暖费.福利待遇
  •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事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提高职工 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文号]津财行政[2004]35号 [发文单位]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事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4-11-5 各区.县人民政府, ...查看


  • 河南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
  • 非因工死亡]河南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7]36号)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 ...查看


  •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
  •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等 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豫劳社养老[2007]36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遗属津贴制度,现就调整企业职工(含离 ...查看


  •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粤劳薪[1997]115号)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我厅制订的<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劳动厅 一九九 ...查看


  • 4-14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 为了适应劳动制度改革需要,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制订本规定. 一.企业在以下法定节日,应依法安排职工休假:(一)元旦放假1天:(二)春节放假3天:(三)国际劳动节放 ...查看


  • 关于非因公死亡丧葬抚恤金及保险费用发放的标准规定
  • 关于非因公死亡员工丧葬抚恤金及相关 保险费用发放标准 根据国家.地方和企业有关非因公死亡员工有关政策规定: 一.参照企业职工死亡可给予的政策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 ...查看


  • 职工死亡后因抚恤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
  • 在职 的伤残军 人 医疗费怎样报销 编辑同志: 我 在部 队服役 时 因公致 残 ,复 员时部 队确 定的伤残等 级是二等 乙级.现在我是 国有企业 的正 式职 工. 目前企业 实行 了承 包责任 制 ,对职 工就 医作 了不 同的规定 , ...查看


  •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 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与基本原则 我国的社会保险项目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5项,统称为"五险". 社会保险实行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和多层次原则. 二.基本养 ...查看


  • 工伤保险待遇的种类
  • 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 1.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或医疗期满仍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