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防护程序
(ISO9001:2015)
1.0 目的
为确保公司所有物品的质量和数量能按规定得到维护及保存,以及生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储存、包装及交付等过程能得到合理的管制,保证产品能满足顾客要求。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物料入库到产品交付与服务的全过程。
3.0 职责
3.1 物控部:负责原材料与成品的搬运、保管、发放与建帐。
3.2 生产部:负责制程中半成品的搬运、转移、保管。
3.3 品质部:原材料、委外加工品、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和出货检验。 4.0 定义
无
5.0 工作程序
5.1 入库管理
5.1.1 原物料入库:仓管员收到来料时,应对供应商提供的单据与实物进行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报告。
5.1.2 成品入库:经品质部检验判定合格的成品,由生产部开具《成品入库单》后入库。
5.2 在库管理
5.2.1 仓管员负责对所有在库物料进行保管,根据入库和出库状况分别建立电脑帐或手工帐的《物料在(出)库明细表》。
5.2.2 每月28日应对仓库主要物料进行盘点,并核对帐目,填写《盘点表》供生产部和物控部、业务部人员使用。
5.2.3 库房帐目应做到:帐、物、卡相符。
5.2.4 储存场所
(a)储存区应分类、分区;
(b)仓库存储的环境要适宜,必须保持包装良好,以免物料受到损坏;
(c)仓管员需在储存物料的位置上,贴上明确的标记,以示区别,摆放时应注意整齐划一。
(d)对于有储存期限的物料库存期限:表面未处理的产品:电解板、覆铝锌板为15天;表面电镀、氧化、发黑产品库存期限为30天;表面涂装及非表面处理的产品(不锈钢)库存期限为60天。,仓管员须在其临近到期日前7天填写《储存期限物料一览表》交品质部,按《成品检验管理程序》规定进行复检。检验后的合格品应按正常程序入库,不合格品按《不合格管理程序》处理。
(e)对于到期的粉末、油漆进行标识和隔离,并与厂家进行确认其可用性;
5.3 物品出库管理
5.3.1物料出库管理
(a)相关部门人员领料時,应开具《领料单》,与仓管员当面点清实数; (b)每一物料的发出,仓管员都应有相应的记录;
5.3.2 成品出库管理
(a)业务部按顾客的计划要求开具《出货(通知)单》;
(b)仓管员收到业务部的出货通知时,应核对成品型号、数量、顾客的定单号及品质部检验合格章无误后方可出货;
(c)运输人员需按照《出货(通知)单》的要求将产品送到指定地点。
(d)顾客签收后单据返回业务部。
5.4 物品搬运管理
5.4.1 在搬运物品时,对小件物品采取人工搬运,并做到轻拿轻放。
5.4.2 对于大件、重型物料、半成品、成品搬运时,应使用叉车等适当的搬运工具。
5.4.3 搬运工具应按《基础设施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维护及保养,以防搬运过程中,因工具的异常而造成搬运损害。
5.5 退料管理
5.5.1 生产退料
(a)良品退仓:生产余料需退仓储存時,生产部责任人员开具《退货(料)单》,经品质部IQC签认后退回仓库。
(b)不良材料退仓:生产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良材料,经《报废申请单》规定的流程核准后,由生产部责任人员开具《退货(料)单》退至仓库,由仓管员核对相关资料进行点收并报废。
5.5.2 退供应商材料
(a)对于需退回供应商的材料,由品质部IQC人员确认后,开具《退货(料)单》交于物控部。
(b)《退货(料)单》经核准退料后,必须于三天内退回供应商或移至退料区暂存,
产品防护程序
(ISO9001:2015)
1.0 目的
为确保公司所有物品的质量和数量能按规定得到维护及保存,以及生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储存、包装及交付等过程能得到合理的管制,保证产品能满足顾客要求。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物料入库到产品交付与服务的全过程。
3.0 职责
3.1 物控部:负责原材料与成品的搬运、保管、发放与建帐。
3.2 生产部:负责制程中半成品的搬运、转移、保管。
3.3 品质部:原材料、委外加工品、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和出货检验。 4.0 定义
无
5.0 工作程序
5.1 入库管理
5.1.1 原物料入库:仓管员收到来料时,应对供应商提供的单据与实物进行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报告。
5.1.2 成品入库:经品质部检验判定合格的成品,由生产部开具《成品入库单》后入库。
5.2 在库管理
5.2.1 仓管员负责对所有在库物料进行保管,根据入库和出库状况分别建立电脑帐或手工帐的《物料在(出)库明细表》。
5.2.2 每月28日应对仓库主要物料进行盘点,并核对帐目,填写《盘点表》供生产部和物控部、业务部人员使用。
5.2.3 库房帐目应做到:帐、物、卡相符。
5.2.4 储存场所
(a)储存区应分类、分区;
(b)仓库存储的环境要适宜,必须保持包装良好,以免物料受到损坏;
(c)仓管员需在储存物料的位置上,贴上明确的标记,以示区别,摆放时应注意整齐划一。
(d)对于有储存期限的物料库存期限:表面未处理的产品:电解板、覆铝锌板为15天;表面电镀、氧化、发黑产品库存期限为30天;表面涂装及非表面处理的产品(不锈钢)库存期限为60天。,仓管员须在其临近到期日前7天填写《储存期限物料一览表》交品质部,按《成品检验管理程序》规定进行复检。检验后的合格品应按正常程序入库,不合格品按《不合格管理程序》处理。
(e)对于到期的粉末、油漆进行标识和隔离,并与厂家进行确认其可用性;
5.3 物品出库管理
5.3.1物料出库管理
(a)相关部门人员领料時,应开具《领料单》,与仓管员当面点清实数; (b)每一物料的发出,仓管员都应有相应的记录;
5.3.2 成品出库管理
(a)业务部按顾客的计划要求开具《出货(通知)单》;
(b)仓管员收到业务部的出货通知时,应核对成品型号、数量、顾客的定单号及品质部检验合格章无误后方可出货;
(c)运输人员需按照《出货(通知)单》的要求将产品送到指定地点。
(d)顾客签收后单据返回业务部。
5.4 物品搬运管理
5.4.1 在搬运物品时,对小件物品采取人工搬运,并做到轻拿轻放。
5.4.2 对于大件、重型物料、半成品、成品搬运时,应使用叉车等适当的搬运工具。
5.4.3 搬运工具应按《基础设施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维护及保养,以防搬运过程中,因工具的异常而造成搬运损害。
5.5 退料管理
5.5.1 生产退料
(a)良品退仓:生产余料需退仓储存時,生产部责任人员开具《退货(料)单》,经品质部IQC签认后退回仓库。
(b)不良材料退仓:生产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良材料,经《报废申请单》规定的流程核准后,由生产部责任人员开具《退货(料)单》退至仓库,由仓管员核对相关资料进行点收并报废。
5.5.2 退供应商材料
(a)对于需退回供应商的材料,由品质部IQC人员确认后,开具《退货(料)单》交于物控部。
(b)《退货(料)单》经核准退料后,必须于三天内退回供应商或移至退料区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