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部日常管理制度
1. 项目监理部管理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项目监理部人员必须服从总监的管理。
2. 项目监理部进场后,总监及监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分公司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工办。
3. 监理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监理无关的业务,如脱岗、看报纸、小说、杂志等,严禁在工地计算机内安装游戏软件,每发现一次,给予总监及责任人罚款50元,在下月工资中扣除。
4. 日常工作作息时间:8:00~17:00,中午休息1小时。如业主有特殊要求,总监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
5. 监理人员每月可以安排两天休息时间。总监可根据工程的进展调整项目部人员的作息时间,但不能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6. 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如果需要监理工程师在夜间旁站监理时,总监可安排其择日休息。
7. 项目监理部有义务为事务所信息资料库提供资料。
8. 项目监理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经分公司领导批准。
9.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应按时参加分公司召开的总监例会,不得迟到、缺席。迟到罚款50元,无正当理由缺席罚款100元,在下月工资中扣除。
10. 分公司经理应按时参加总公司召开的分公司经理例会,不得迟到、缺席。迟到罚款100元,无正当理由缺席罚款300元,全年累计缺席率超过30%者,每超过一次罚款500元。
11. 事务所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应培训的员工无故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须向分公司经理请假。如无故缺席,处100元/次罚款,迟到、早退处30元/次罚款。
12. 项目监理部应在每个月的25日至下个月的5日期间将监理月报送交业主,并将电子版传给所属分公司。分公司应在5日下班前将本分公司所属的各项目部的监理月报电子版传至事务所总部。如果甲方在递交月报日期上有特殊要求的,分公司需告之事务所总部。
在每个月的10日之前未递交上个月监理月报的,除补交月报外,处该项目部及所在分公司各100元罚款(其中总监50元,项目部其他成员50元)。在月底前未补交的,加倍处罚。
13. 事务所总部每月抽检一次个人监理日记,抽检评分不及格的,处责任人及所在分公司各100元罚款(其中监理日记记录人50元、该项目总监50元)。迟交或不上交监理日记的按不及格处理。复查仍不及格的,加倍罚款;第三次复查不及格的,对该工程师进行降职或解聘处理。超过90分给予个人及该项目总监各50元奖励。
14. 事务所总部每月抽检一次项目安全档案,抽检评分不及格的,处以该项目部及所在分公司各200元罚款(其中总监100元,项目部其他成员100元)。一周之内复查,仍不及格的,加倍罚款;第三次复查不及格的,对该总监进行降职或解聘处理。超过110分给予该项目200元奖励(其中总监100元,项目部其他成员100元)。 15. 监理日记抽检评分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及格;安全档案抽检评分满分为120分,80分以下为不及格。
事务所监理内业资料抽查流程图
项目监理部日常管理制度
1. 项目监理部管理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项目监理部人员必须服从总监的管理。
2. 项目监理部进场后,总监及监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分公司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工办。
3. 监理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监理无关的业务,如脱岗、看报纸、小说、杂志等,严禁在工地计算机内安装游戏软件,每发现一次,给予总监及责任人罚款50元,在下月工资中扣除。
4. 日常工作作息时间:8:00~17:00,中午休息1小时。如业主有特殊要求,总监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
5. 监理人员每月可以安排两天休息时间。总监可根据工程的进展调整项目部人员的作息时间,但不能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6. 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如果需要监理工程师在夜间旁站监理时,总监可安排其择日休息。
7. 项目监理部有义务为事务所信息资料库提供资料。
8. 项目监理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经分公司领导批准。
9.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应按时参加分公司召开的总监例会,不得迟到、缺席。迟到罚款50元,无正当理由缺席罚款100元,在下月工资中扣除。
10. 分公司经理应按时参加总公司召开的分公司经理例会,不得迟到、缺席。迟到罚款100元,无正当理由缺席罚款300元,全年累计缺席率超过30%者,每超过一次罚款500元。
11. 事务所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应培训的员工无故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须向分公司经理请假。如无故缺席,处100元/次罚款,迟到、早退处30元/次罚款。
12. 项目监理部应在每个月的25日至下个月的5日期间将监理月报送交业主,并将电子版传给所属分公司。分公司应在5日下班前将本分公司所属的各项目部的监理月报电子版传至事务所总部。如果甲方在递交月报日期上有特殊要求的,分公司需告之事务所总部。
在每个月的10日之前未递交上个月监理月报的,除补交月报外,处该项目部及所在分公司各100元罚款(其中总监50元,项目部其他成员50元)。在月底前未补交的,加倍处罚。
13. 事务所总部每月抽检一次个人监理日记,抽检评分不及格的,处责任人及所在分公司各100元罚款(其中监理日记记录人50元、该项目总监50元)。迟交或不上交监理日记的按不及格处理。复查仍不及格的,加倍罚款;第三次复查不及格的,对该工程师进行降职或解聘处理。超过90分给予个人及该项目总监各50元奖励。
14. 事务所总部每月抽检一次项目安全档案,抽检评分不及格的,处以该项目部及所在分公司各200元罚款(其中总监100元,项目部其他成员100元)。一周之内复查,仍不及格的,加倍罚款;第三次复查不及格的,对该总监进行降职或解聘处理。超过110分给予该项目200元奖励(其中总监100元,项目部其他成员100元)。 15. 监理日记抽检评分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及格;安全档案抽检评分满分为120分,80分以下为不及格。
事务所监理内业资料抽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