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 方:广业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传 真:
乙 方:XX 律师事务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第一条 顾问律师及服务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的 律师作为甲方 项目的专项顾问,双方一致同意,服务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相关服务全部完成之日结束。
第二条 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为甲方 项目提供下列第 项
法律服务:
(一)提供本项目的法律咨询;
(二)应甲方要求,参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谈判;
(三)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因本项目而需签订的各种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臵措施;
(四)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债权债务确认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臵措施;
(五)对本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适用,提出法律意见;
(六)对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尽职调查;
(七)审核甲方提供的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设计交易架构、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臵措施,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 (如有更多,继续添加)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二)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工作时间;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法律顾问;
(五)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律师,如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六)甲方有权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的顾问律师,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顾问律师完成服务事项,但项目主体工作应由顾问律师亲自完成。乙方更换上述顾问律师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二)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
(三)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和专业素养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四)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乙方律师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
内,不得为甲方员工提供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咨询意见;
(六)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该案件或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七)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经营、财务、技术、客户等方面的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九)乙方律师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否则甲方可以拒绝认可并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有关工作费用;
(十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面、客观地提供与服务事项有关的各项资料;
(十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及律师执业规范的不当要求。
第五条 法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一)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第 项的方式给付法律
服务费:
1、固定收费的方式:甲方就本合同服务事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元整(人民币),具体支付期数如下:
第一期费用:
第二期费用:
(如有更多期费用,继续列举)
2、风险收费的方式,其中:
前期费用: ,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支付; 风险费用: ,在成就以下条件后, 天内支付: 。
(二)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在事先取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 市/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3、甲方同意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的发票后,以转账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纳税号: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赔偿:
1、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1-7款、第9款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2、在本合同签署后 时间内仍未能完成委托事项。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以上不支付法律服务费或经甲方认可的代垫工作费用的。
【备选条款】
(四)即使乙方没有任何不当行为,甲方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在此情形下,甲方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并在通知到期后30天内支付 万元补偿费用。除前述补偿费用外,
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补偿或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相应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9款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文件,对已披露重要事实的论证存在明显瑕疵、遗漏,适用法律错误等,导致甲方决策出现错误、引发重大法律风险、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但最高不超过 万元。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相关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的法律服务费或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代垫的工作费用。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应按以下联系方式送达:
甲 方:
联络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乙 方:
联络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三日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EMS 发出后5日;
(2)如果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
(3)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定管辖并依其
解释。
双方若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其各自的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甲方(加盖公章):广业方
有权签署人:
签署日期:
乙方(加盖公章):XX 律师事务所
有权签署人:
签署日期: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 方:广业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传 真:
乙 方:XX 律师事务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第一条 顾问律师及服务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的 律师作为甲方 项目的专项顾问,双方一致同意,服务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相关服务全部完成之日结束。
第二条 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为甲方 项目提供下列第 项
法律服务:
(一)提供本项目的法律咨询;
(二)应甲方要求,参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谈判;
(三)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因本项目而需签订的各种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臵措施;
(四)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债权债务确认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臵措施;
(五)对本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适用,提出法律意见;
(六)对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尽职调查;
(七)审核甲方提供的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设计交易架构、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臵措施,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 (如有更多,继续添加)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二)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工作时间;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法律顾问;
(五)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律师,如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六)甲方有权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的顾问律师,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顾问律师完成服务事项,但项目主体工作应由顾问律师亲自完成。乙方更换上述顾问律师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二)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
(三)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和专业素养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四)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乙方律师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
内,不得为甲方员工提供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咨询意见;
(六)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该案件或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七)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经营、财务、技术、客户等方面的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九)乙方律师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否则甲方可以拒绝认可并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有关工作费用;
(十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面、客观地提供与服务事项有关的各项资料;
(十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及律师执业规范的不当要求。
第五条 法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一)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第 项的方式给付法律
服务费:
1、固定收费的方式:甲方就本合同服务事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元整(人民币),具体支付期数如下:
第一期费用:
第二期费用:
(如有更多期费用,继续列举)
2、风险收费的方式,其中:
前期费用: ,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支付; 风险费用: ,在成就以下条件后, 天内支付: 。
(二)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在事先取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 市/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3、甲方同意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的发票后,以转账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纳税号: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赔偿:
1、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1-7款、第9款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2、在本合同签署后 时间内仍未能完成委托事项。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以上不支付法律服务费或经甲方认可的代垫工作费用的。
【备选条款】
(四)即使乙方没有任何不当行为,甲方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在此情形下,甲方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并在通知到期后30天内支付 万元补偿费用。除前述补偿费用外,
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补偿或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相应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9款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文件,对已披露重要事实的论证存在明显瑕疵、遗漏,适用法律错误等,导致甲方决策出现错误、引发重大法律风险、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但最高不超过 万元。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相关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的法律服务费或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代垫的工作费用。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应按以下联系方式送达:
甲 方:
联络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乙 方:
联络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三日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EMS 发出后5日;
(2)如果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
(3)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定管辖并依其
解释。
双方若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其各自的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甲方(加盖公章):广业方
有权签署人:
签署日期:
乙方(加盖公章):XX 律师事务所
有权签署人: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