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立柱广告牌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
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投放位置:
2、投放数量:
3、主材规格: 6米×18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
合同金额:
1、单立柱广告发布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人民币元/年
(大写 )。
第四条
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做广告维修和保养工作。如出现广告画面损坏等情况,甲方应
于及时修复。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乙方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后交于甲方广告发布租金。
(三)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
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
(四)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第五条
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单立柱广告牌租赁合同
单立柱广告牌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
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投放位置:
2、投放数量:
3、主材规格: 6米×18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
合同金额:
1、单立柱广告发布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人民币元/年
(大写 )。
第四条
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做广告维修和保养工作。如出现广告画面损坏等情况,甲方应
于及时修复。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乙方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后交于甲方广告发布租金。
(三)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
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
(四)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第五条
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单立柱广告牌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