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广播站工作计划

江湾中学“金色年华”校园广播站工作计划

新的学期开始了,同学们重新投入到紧张充实的学习生活中。同时,我们的校园广播站,也要继续开展工作,为全校师生奉献精彩有意义的广播节目,为同学们在学习之余提供一片愉快放松的心天地。我们与上届在广播站工作的师生交流,分析以往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听取他人意见,共同商讨出新学期的工作计划。

一、节目安排

(一)栏目设置

一:

校园内外新闻:

主要播报上一周的国际,国内重要新闻和国际热点问题。及学校新闻,新闻均取材于官的世界观和价值观。除了重要正面的政治新闻,我们还会有选择性插播一些发生在各国的气温轶事,让同学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也放松心情。

音乐麦田:

音乐板块主要播放一些同学点播的歌曲,同学们可通过搜集整理自己喜欢的歌曲,送给老师或同学们,留下真切的关心与温暖的祝福,我们会用广播的}为您/搜集整理, 音乐来缓解同学们一周的紧张情绪,给大家送去动力,让大家更好的投入到下午的学习中去。 二:播放时间

每周一,三,五间操时间

三、稿件

(一)稿件来源

1、由各班同学投稿

2、由播音员,编辑和各班小记者搜集

(二)投稿要求

1、投稿用信纸,字迹工整干净,不能有涂抹。

2、在信纸第一行上写上班级姓名及投稿栏目。

3、将稿件交给编辑和站长。

(三)点歌注意事项;

1、歌曲内容健康向上

2、说明点歌的缘由,点歌人班级和姓名,送歌人的名字

3、最好能自己准备好歌曲。

五、播音注意事项

1、播音时,必须按照规定操作仪器,不得损坏。

2、播音员固定时间,栏目播音,若无法播音,需向站长提前申请,找另一播音员代替。

3、播音稿件须在播音前一两天前交由站长或副站长审阅。

4、每天播音完毕,播音员要做好记录。

五、奖惩

1、期末评选出优秀站长、播音员,并给予物资和精神奖励。

2、对于无故不开会、无故不播音、不服从领导的成员,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除名等处分,由站长与其他成员协商后重新任命。

第一次播音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寒冷的冬天已经过去,温暖的春天已经来临,金色年华校园广播有和大家见面了,希望我们的“金色年华”广播站能给你带来一丝丝暖意。希望广播节目能给您的业余生活增添光彩,能在您紧张忙碌的生活之余带来欢笑和舒心。

“金色年华”广播站在每天的课外活动时间播音,主要栏目有:新闻直通车、青春的翅膀、心语心愿、开心驿站、点滴生活和爱心点歌站。

“实事经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将国内外最新的新闻播报给大家。

“新闻直通车”主要是校内当天或近日发生的事件报道。

“示范校风专栏”主要是表扬好人好事,宣读学校的有关规定,并对学校的一些不良现象进行暴光。

“开心驿站”

“点滴生活”:告诉你生活的一些小窍门。

“爱心点歌站”主要是为同学们播放些优美的音乐。

“金色年华”广播站是一个富有朝气,团结向上的集体,这里的每期节目,集娱乐性、广泛性、创新性于一体,会带您进入一个缤纷的崭新世界。“金色年华”广播站有个小小的奢望,那就是让我们的声音叫醒所有的耳朵。让您跟着耳朵的步伐走入我们的金色年华。

老师、同学们,行动起来吧!拿起你的笔,把你的最新发现写给我们;动动你聪明的头脑,把你那有创意的想法告诉我们,让我们共创一流广播站! 今天带给大家是一篇散文:

在水一样幽深的风景里,他们的文章如音乐般回荡;伸出我们弱弱的手指,去接触文学最美的地方。 。。 大家好,“文学乐园”栏目又跟您见面了。。。。 有一朵花开的时间需要去等待 于等待中细听花开的声音

有一盏茶浓的间隙需要去品尝 在品尝里静观茶叶的沉浮

花开花落 茶沉茶浮

心情积蓄 味道几何

生活 于无名之中会生发一种流浪天涯的冲动

如果可以 就让我们一起 开始流浪

踏着青春的节拍,我们向冬天天走来,一路欢歌,一路笑语,万物在漫天风雪中欣然等待。 激扬着青春的风采,我们向冬天走来,一路欢歌,一路笑语,万物在翘首期盼中安然舒怀。 走进冬天,走进蓬勃的希望,每一颗青春的心都焕发出缤纷的色彩

走进冬天,走进时尚的动感地带,世界在我们眼前灿烂地舒展开来

今天广播时间到这里就结束了, 各位老师、同学、再见~~

每一次相聚都是那么短暂

每一次怀想都是那么香甜

让我们在快乐的海洋里翱翔!

让我们手牵着手。

让我们肩并着肩。

同学们下次再见!

相聚的时间总是这样短暂,在我们的欢乐中今天的广播也接近了尾声,听过同学们精彩来稿后感到我们的身上也有着那么多闪光点, 让我们共同体会美好的时光,让我们将这份快乐带给明天带给未来的我们,今天的广播时间到这里就结束了,让我们明天再相聚。再见,同学们

校园广播站广播稿

第十五期07.11.9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中午好!塘湾中学校园广播现在开始广播啦!

今天,我们通过校园广播站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为。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件,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了,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㈢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收听广播的同学都是初中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其中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们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该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凤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也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个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某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

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约,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个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炮典型的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但是这也是违法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况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到那种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不健康的人,以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向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怎么办?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当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之规定:一方面,指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㈠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㈡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我济于事的。

㈢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㈣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况,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如: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身上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话抢劫时, 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所以以后我们的同学们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紧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美好的时光总让人觉得是那么的短暂,恋恋不舍中,我们今天的节目又要结束了,让我们相约在下次节目!

青春·理想

大家好,今天我为大家带来的演讲叫做《青春·理想》。

我们,撇下无知迎来了属于我们的青春。青春,让我们肆无忌惮,畅然释怀,体味风那样的自由,感受云那般的自在,因为青春赋予我们的是生命的巅峰,我们无须成熟,我们不再无知,我们唯有执着。

人生是对理想的追求,理想是人生的指示灯,失去了这灯的作用,就会失去生活的勇气。因此,只有坚持远大的人生理想,才不会在生活的海洋中迷失方向。托尔斯泰将人生的理想分成一辈子的理想,一个阶段的理想,一年的理想,一个月的理想,甚至一天、一小时、一分钟的理想。当你听到这里,同学们,你是否想到了自己的理想?

人生的花季是生命的春天,它美丽,却短暂。作为一名大学生就应该在这一时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青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每个人主宰着自己的明天。

有一位哲人说过:“梦里走了许多路,醒来还是在床上。”它形象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不能躺在梦幻式的理想中生活。是的,人不仅要有理想,还要大胆幻想,但更要努力去做,在理想中躺着等待新的开始,如果不仅遥遥无期,甚至连已经拥有的也会失去。同学们,你们是否也正在梦幻的理想中彷徨呢?

前人说得好,“有志之人立长志,无志之人常立志”,那些无志之人的“志”,就是美梦,就是所谓的“理想”,他们把自己的蓝图构画得再美好,再完善,也只是空中楼阁,海市蜃楼罢了。

同学们,你是立长志之人,还是常立志之人呢?

最后我想用梁启超的话来结束今天的演讲:“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让我们洒一路汗水,饮一路风尘,嚼一跟艰辛,让青春在红旗下继续燃烧;愿每一位青年都怀抱着自己的理想,在人生的航程上不断乘风破浪,奋勇前进!

江湾中学“金色年华”校园广播站工作计划

新的学期开始了,同学们重新投入到紧张充实的学习生活中。同时,我们的校园广播站,也要继续开展工作,为全校师生奉献精彩有意义的广播节目,为同学们在学习之余提供一片愉快放松的心天地。我们与上届在广播站工作的师生交流,分析以往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听取他人意见,共同商讨出新学期的工作计划。

一、节目安排

(一)栏目设置

一:

校园内外新闻:

主要播报上一周的国际,国内重要新闻和国际热点问题。及学校新闻,新闻均取材于官的世界观和价值观。除了重要正面的政治新闻,我们还会有选择性插播一些发生在各国的气温轶事,让同学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也放松心情。

音乐麦田:

音乐板块主要播放一些同学点播的歌曲,同学们可通过搜集整理自己喜欢的歌曲,送给老师或同学们,留下真切的关心与温暖的祝福,我们会用广播的}为您/搜集整理, 音乐来缓解同学们一周的紧张情绪,给大家送去动力,让大家更好的投入到下午的学习中去。 二:播放时间

每周一,三,五间操时间

三、稿件

(一)稿件来源

1、由各班同学投稿

2、由播音员,编辑和各班小记者搜集

(二)投稿要求

1、投稿用信纸,字迹工整干净,不能有涂抹。

2、在信纸第一行上写上班级姓名及投稿栏目。

3、将稿件交给编辑和站长。

(三)点歌注意事项;

1、歌曲内容健康向上

2、说明点歌的缘由,点歌人班级和姓名,送歌人的名字

3、最好能自己准备好歌曲。

五、播音注意事项

1、播音时,必须按照规定操作仪器,不得损坏。

2、播音员固定时间,栏目播音,若无法播音,需向站长提前申请,找另一播音员代替。

3、播音稿件须在播音前一两天前交由站长或副站长审阅。

4、每天播音完毕,播音员要做好记录。

五、奖惩

1、期末评选出优秀站长、播音员,并给予物资和精神奖励。

2、对于无故不开会、无故不播音、不服从领导的成员,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除名等处分,由站长与其他成员协商后重新任命。

第一次播音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寒冷的冬天已经过去,温暖的春天已经来临,金色年华校园广播有和大家见面了,希望我们的“金色年华”广播站能给你带来一丝丝暖意。希望广播节目能给您的业余生活增添光彩,能在您紧张忙碌的生活之余带来欢笑和舒心。

“金色年华”广播站在每天的课外活动时间播音,主要栏目有:新闻直通车、青春的翅膀、心语心愿、开心驿站、点滴生活和爱心点歌站。

“实事经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将国内外最新的新闻播报给大家。

“新闻直通车”主要是校内当天或近日发生的事件报道。

“示范校风专栏”主要是表扬好人好事,宣读学校的有关规定,并对学校的一些不良现象进行暴光。

“开心驿站”

“点滴生活”:告诉你生活的一些小窍门。

“爱心点歌站”主要是为同学们播放些优美的音乐。

“金色年华”广播站是一个富有朝气,团结向上的集体,这里的每期节目,集娱乐性、广泛性、创新性于一体,会带您进入一个缤纷的崭新世界。“金色年华”广播站有个小小的奢望,那就是让我们的声音叫醒所有的耳朵。让您跟着耳朵的步伐走入我们的金色年华。

老师、同学们,行动起来吧!拿起你的笔,把你的最新发现写给我们;动动你聪明的头脑,把你那有创意的想法告诉我们,让我们共创一流广播站! 今天带给大家是一篇散文:

在水一样幽深的风景里,他们的文章如音乐般回荡;伸出我们弱弱的手指,去接触文学最美的地方。 。。 大家好,“文学乐园”栏目又跟您见面了。。。。 有一朵花开的时间需要去等待 于等待中细听花开的声音

有一盏茶浓的间隙需要去品尝 在品尝里静观茶叶的沉浮

花开花落 茶沉茶浮

心情积蓄 味道几何

生活 于无名之中会生发一种流浪天涯的冲动

如果可以 就让我们一起 开始流浪

踏着青春的节拍,我们向冬天天走来,一路欢歌,一路笑语,万物在漫天风雪中欣然等待。 激扬着青春的风采,我们向冬天走来,一路欢歌,一路笑语,万物在翘首期盼中安然舒怀。 走进冬天,走进蓬勃的希望,每一颗青春的心都焕发出缤纷的色彩

走进冬天,走进时尚的动感地带,世界在我们眼前灿烂地舒展开来

今天广播时间到这里就结束了, 各位老师、同学、再见~~

每一次相聚都是那么短暂

每一次怀想都是那么香甜

让我们在快乐的海洋里翱翔!

让我们手牵着手。

让我们肩并着肩。

同学们下次再见!

相聚的时间总是这样短暂,在我们的欢乐中今天的广播也接近了尾声,听过同学们精彩来稿后感到我们的身上也有着那么多闪光点, 让我们共同体会美好的时光,让我们将这份快乐带给明天带给未来的我们,今天的广播时间到这里就结束了,让我们明天再相聚。再见,同学们

校园广播站广播稿

第十五期07.11.9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中午好!塘湾中学校园广播现在开始广播啦!

今天,我们通过校园广播站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为。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件,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了,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㈢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收听广播的同学都是初中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其中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们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该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凤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也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个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某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

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约,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个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炮典型的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但是这也是违法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况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到那种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不健康的人,以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向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怎么办?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当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之规定:一方面,指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㈠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㈡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我济于事的。

㈢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㈣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况,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如: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身上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话抢劫时, 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所以以后我们的同学们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紧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美好的时光总让人觉得是那么的短暂,恋恋不舍中,我们今天的节目又要结束了,让我们相约在下次节目!

青春·理想

大家好,今天我为大家带来的演讲叫做《青春·理想》。

我们,撇下无知迎来了属于我们的青春。青春,让我们肆无忌惮,畅然释怀,体味风那样的自由,感受云那般的自在,因为青春赋予我们的是生命的巅峰,我们无须成熟,我们不再无知,我们唯有执着。

人生是对理想的追求,理想是人生的指示灯,失去了这灯的作用,就会失去生活的勇气。因此,只有坚持远大的人生理想,才不会在生活的海洋中迷失方向。托尔斯泰将人生的理想分成一辈子的理想,一个阶段的理想,一年的理想,一个月的理想,甚至一天、一小时、一分钟的理想。当你听到这里,同学们,你是否想到了自己的理想?

人生的花季是生命的春天,它美丽,却短暂。作为一名大学生就应该在这一时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青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每个人主宰着自己的明天。

有一位哲人说过:“梦里走了许多路,醒来还是在床上。”它形象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不能躺在梦幻式的理想中生活。是的,人不仅要有理想,还要大胆幻想,但更要努力去做,在理想中躺着等待新的开始,如果不仅遥遥无期,甚至连已经拥有的也会失去。同学们,你们是否也正在梦幻的理想中彷徨呢?

前人说得好,“有志之人立长志,无志之人常立志”,那些无志之人的“志”,就是美梦,就是所谓的“理想”,他们把自己的蓝图构画得再美好,再完善,也只是空中楼阁,海市蜃楼罢了。

同学们,你是立长志之人,还是常立志之人呢?

最后我想用梁启超的话来结束今天的演讲:“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让我们洒一路汗水,饮一路风尘,嚼一跟艰辛,让青春在红旗下继续燃烧;愿每一位青年都怀抱着自己的理想,在人生的航程上不断乘风破浪,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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