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重庆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为推动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基层服务体系,提高社区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目前,全市共有189个街道、2370个城市社区。“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在服务居民、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社区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社区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围绕方便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推进了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双进工程”。二是社区服务设施得到改善。到“十一五”期末,全市累计新建和改扩建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182个、社区服务站1945个。市政府出台了开发建设单位按每100户15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共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8.2万平方米。三是社区工作队伍不断加强。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者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制度,按照选聘结合、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遴选社区工作者。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社区居委会成员14887人。实施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了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四是社区服务方式走向多元化。依托街道(镇)社区

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推动社区信息化建设,方便快捷地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活动,增强了社区服务的活力和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五是农村社区建设起步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市辖有农村的区县(自治县)均已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1330个;11个区县被民政部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目前,全市有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4个,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5个,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14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区2个。

我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社区办公服务设施仍然存在不足,与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差距。社区服务资源整合不够,服务项目较少,服务水平不高。社区服务扶持政策力度不够,参与机制和制度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发展不平衡,地区之间发展差距较大。

实践证明,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是拉动内需、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助力工程,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

“十二五”时期,我市城乡基层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难得机遇。一方面,随着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和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随着大量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向社区转移,满足社区居民日趋个性化、多元化服务需求的任务日益艰巨。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已势在必行。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和统筹城乡发展大局,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健全社区服务网络为重点,以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民主法治为动力,逐步健全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内容丰富、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真正把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创新社区服务运行机制,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与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既要全面谋划、注重长远,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区服务;强化分类指导,注重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

4.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城乡社区现有资源,强化综合效应;健全共驻共建机制,充分调动社区各类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共有、共建、共享。

5.统筹城乡,整体推进。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工作局面;全面推进“一圈”地区社区服务优化升级,着力提升“两翼”地区社区服务发展整体水平。

(三)发展目标。

1.社区服务功能得到优化。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到所有社区,社区志愿服务和群众互助服务制度化,社区专业服务和商业服务规范便利,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有效衔接的服务体系。

2.社区服务设施得到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5%,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基本建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3.社区服务队伍得到壮大。社区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高,9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实行直接选举,8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30%以上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每个社区拥有5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

4.社区服务机制得到健全。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协作机制、社区组织之间的互动机制健全,社区服务发展制度环境逐步优化,基本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的多样化社区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生活水平。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作用,全面发展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基本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努力拓展服务内容,满足居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服务需求。

1.全面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协助、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公共服务新格局。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机构,积极推进以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社区安全、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科普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要重点保障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群体、农民工、优抚对象、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的社区服务需求。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2.大力发展社区志愿互助服务。依托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党委政府倡导、社区组织扶持、共产党员带头、专业社工引领、驻区单位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志愿服务新格局。根据社区居民构成,培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组织和动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共青团员、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行社区志愿服务注册制度,健全激励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互助服务活动。因地制宜发展社区“爱心超市”,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帮扶服务。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以增强社区凝聚力为宗旨的社区文化。

3.大力发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科学规划社区商业设施,优化社区商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建设社区便民商圈,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设施和网络。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服务业,重点发展社区超市、便利店、菜市场(菜店)、餐饮(含早餐)、维修、洗衣、美容美发、家庭服务、物流配送、快递派送、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培育新型服务业态和服务品牌。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商业品牌企业到社区通过发展直营、加盟等形

式整合社区商业资源,促其上档升级。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建设服务多个社区的物流配送中心,作为物流中转站点和末端配送站点。鼓励和支持相关机构进行服务功能整合,推出集金融服务、刷卡消费以及水、电、燃气、电视、电话等公共服务费用缴纳功能为一体的便民惠民卡。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服务,建立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联动机制,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社区商业管理水平。

(二)加强适应社区服务发展要求的社区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区服务队伍综合素质。建立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重点,以政府派驻人员、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

1.优化社区工作人员配臵。逐步扩大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范围。社区居委会成员一般配臵5―9人,辖区人口较多、服务管理任务较重的社区居委会应适当增加若干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健全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选齐配强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楼院门栋长。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居委会成员。积极开发社区服务工作岗位,扩大就业范围,吸纳更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工作。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全市注册社区志愿者达到本地区居民总数10%以上,每个社区拥有5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

2.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将社区工作人员培训纳入市、区县(自治县)干部培训整体规划,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区县(自治县)及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其他社区干部每届至少参加1次街道(镇)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探索实施“2000名大学生社区工作者计划”,达到每个城市社区不少于一名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目标。鼓励并支持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并探索工作报

酬与职业资格挂钩的做法,不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

3.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保障。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要严格执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渝委办发„2011‟36号)精神。要建立社区工作人员补贴正常增长机制,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逐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按照公务员招录等有关政策规定,5年内每年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中考录50名公务员。从优秀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中选拔街道(镇)领导班子成员。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社区干部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对在社区服务中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社区工作人员予以表彰。

(三)加强满足居民服务需求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夯实社区服务基础平台。综合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逐步建立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专项服务设施为补充、服务网点为配套、社区信息平台为支撑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1.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按照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臵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社区居民自愿的要求,将社区服务设施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合理确定社区服务设施的数量、选址布局、建设方式、功能划分,与新区开发及旧城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到2015年,社区服务设施综合覆盖率达到95%,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将社区服务设施纳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把公租房社区服务设施纳入公租房建设的总体规划,按规范和标准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社区服务设施的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各区

县(自治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建设。市财政整合一般预算资金、城市建设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给予专项补助。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每100户15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或者建设成本价款。

2.加强社区服务设施规范管理。社区服务站要建于居民群众较为集中、方便群众办事活动的地点,一般应在所辖社区的中心地带,使用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按照资源整合的原则,突出“一室多用”,设臵“一站式”服务、“两委”办公、社区党建、劳动保障、综治调解、社会救助、社区养老、群众文化、档案管理等功能,使其真正成为集工作议事、教育培训、党建服务、便民服务、文化活动于一体的重要阵地。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街道(镇)可以统一本地所辖社区服务设施建筑风格。

3.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推动社区现有信息网络资源整合,鼓励建立覆盖区县或更大范围的社区服务信息网,实现数据一次收集、资源多方共享。整合社区就业、社保、低保、卫生、计生、文化、培训等公共服务信息,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一站式”服务。鼓励通过社区网站、呼叫热线、短信平台和有线数字电视平台、电子阅览室、信息服务自助终端,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网式”、“一线式”综合服务。发挥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在基层政府、企业、社区组织和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作用。

(四)推进顺应创新社会管理形势的社区服务机制创新,优化社区服务方式。加强社区服务组织建设,创新社区服务体制机制,理顺社区服务运行关系,拓展社区服务方式,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1.健全社区组织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发挥社区“两委”在了解社区居民需求、提供社区服务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在辖区人口较多、服

务管理任务较重的社区建立社区工作站等社区公共管理服务的综合性平台,作为政府各部门管理服务的接口,承担人口登记、职业介绍、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居家养老、儿童托管、社会治安、房屋租赁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活动经费补贴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推进党群共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社区体育指导员协会、慈善协会等群众组织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

2.理顺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区县(自治县)、街道(镇)层面能办理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不再向社区延伸;凡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组织;凡依法应由社区组织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组织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一站式”服务机制,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乡基层的办事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合并相近或相同的服务项目,整合服务资源,优化人员结构,精简服务流程,增强服务能力。

3.完善社区共驻共建制度。建立驻社区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等参与社区服务的共驻共建机制,80%以上的驻区单位与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鼓励驻社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服务设施,开展服务活动。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资源整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建立完善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和驻社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机制,共同研究、商议资源共享、社区共建等有关事项。

(五)推进以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的农村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服务能力。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以村民自治为依托,以资源整合为手段,以完善服务为动力,健全农村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

1.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扩面。巩固试点工作成效,选择城郊结合部农村、集镇中心村、传统农村等不同类型,培育独具特色、功能各异的农村社区,稳步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面。在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注重强化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农村特色、民族特色,对不同类型和建设模式的农村社区实行分类指导。

2.开展农村社区服务。从农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出发,建立政府公共服务、助农增收服务、社区志愿服务相衔接的农村社区服务网络。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将劳动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培育各类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向村民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咨询、农业科技、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服务,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社会互助救助、环境卫生监督、社会治安治理、民间纠纷调解、群众文化发展等社区志愿服务。

3.推进城乡社区互动。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社区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社区辐射,逐步实现城乡互动、整体推进。将城市社区服务的成功经验向农村社区推广运用。在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之间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鼓励社会各类组织和个人通过提供资金、技术、信息、智力、技能等方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明确各部门分工任务,统筹协调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发展社区服务体系的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开展绩效评估。要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效纳入党委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法规制度配套建设,不断完善社区服务法规制度体系。适时推动•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重庆市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制定工作。研究制定社区服务标准体系及管理办法,提高社区服务规范化水平。探索研究制订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指导社区工作规则、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社区服务居民满意度测评体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的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制度体系。

(三)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要切实予以保障。闲臵的宾馆、培训中心、福利设施、办公用房,优先用于社区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工商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对社区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互助性服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微利性商业服务给予政策扶持。

(四)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全市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加大投入和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综合效益。要按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与维护经费、社区服务人员报酬、社区服务工作经费、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经费等,采取财政补助、委托办理服务事项

的单位划转、社区经济收入中安排等方式予以解决。不断拓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外资以多种形式捐赠或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建立多元化投入分担机制。

重庆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为推动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基层服务体系,提高社区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目前,全市共有189个街道、2370个城市社区。“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在服务居民、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社区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社区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围绕方便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推进了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双进工程”。二是社区服务设施得到改善。到“十一五”期末,全市累计新建和改扩建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182个、社区服务站1945个。市政府出台了开发建设单位按每100户15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共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8.2万平方米。三是社区工作队伍不断加强。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者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制度,按照选聘结合、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遴选社区工作者。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社区居委会成员14887人。实施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了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四是社区服务方式走向多元化。依托街道(镇)社区

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推动社区信息化建设,方便快捷地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活动,增强了社区服务的活力和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五是农村社区建设起步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市辖有农村的区县(自治县)均已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1330个;11个区县被民政部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目前,全市有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4个,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5个,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14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区2个。

我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社区办公服务设施仍然存在不足,与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差距。社区服务资源整合不够,服务项目较少,服务水平不高。社区服务扶持政策力度不够,参与机制和制度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发展不平衡,地区之间发展差距较大。

实践证明,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是拉动内需、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助力工程,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

“十二五”时期,我市城乡基层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难得机遇。一方面,随着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和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随着大量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向社区转移,满足社区居民日趋个性化、多元化服务需求的任务日益艰巨。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已势在必行。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和统筹城乡发展大局,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健全社区服务网络为重点,以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民主法治为动力,逐步健全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内容丰富、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真正把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创新社区服务运行机制,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与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既要全面谋划、注重长远,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区服务;强化分类指导,注重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

4.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城乡社区现有资源,强化综合效应;健全共驻共建机制,充分调动社区各类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共有、共建、共享。

5.统筹城乡,整体推进。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工作局面;全面推进“一圈”地区社区服务优化升级,着力提升“两翼”地区社区服务发展整体水平。

(三)发展目标。

1.社区服务功能得到优化。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到所有社区,社区志愿服务和群众互助服务制度化,社区专业服务和商业服务规范便利,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有效衔接的服务体系。

2.社区服务设施得到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5%,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基本建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3.社区服务队伍得到壮大。社区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高,9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实行直接选举,8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30%以上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每个社区拥有5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

4.社区服务机制得到健全。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协作机制、社区组织之间的互动机制健全,社区服务发展制度环境逐步优化,基本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的多样化社区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生活水平。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作用,全面发展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基本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努力拓展服务内容,满足居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服务需求。

1.全面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协助、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公共服务新格局。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机构,积极推进以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社区安全、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科普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要重点保障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群体、农民工、优抚对象、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的社区服务需求。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2.大力发展社区志愿互助服务。依托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党委政府倡导、社区组织扶持、共产党员带头、专业社工引领、驻区单位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志愿服务新格局。根据社区居民构成,培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组织和动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共青团员、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行社区志愿服务注册制度,健全激励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互助服务活动。因地制宜发展社区“爱心超市”,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帮扶服务。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以增强社区凝聚力为宗旨的社区文化。

3.大力发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科学规划社区商业设施,优化社区商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建设社区便民商圈,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设施和网络。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服务业,重点发展社区超市、便利店、菜市场(菜店)、餐饮(含早餐)、维修、洗衣、美容美发、家庭服务、物流配送、快递派送、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培育新型服务业态和服务品牌。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商业品牌企业到社区通过发展直营、加盟等形

式整合社区商业资源,促其上档升级。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建设服务多个社区的物流配送中心,作为物流中转站点和末端配送站点。鼓励和支持相关机构进行服务功能整合,推出集金融服务、刷卡消费以及水、电、燃气、电视、电话等公共服务费用缴纳功能为一体的便民惠民卡。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服务,建立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联动机制,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社区商业管理水平。

(二)加强适应社区服务发展要求的社区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区服务队伍综合素质。建立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重点,以政府派驻人员、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

1.优化社区工作人员配臵。逐步扩大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范围。社区居委会成员一般配臵5―9人,辖区人口较多、服务管理任务较重的社区居委会应适当增加若干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健全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选齐配强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楼院门栋长。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居委会成员。积极开发社区服务工作岗位,扩大就业范围,吸纳更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工作。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全市注册社区志愿者达到本地区居民总数10%以上,每个社区拥有5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

2.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将社区工作人员培训纳入市、区县(自治县)干部培训整体规划,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区县(自治县)及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其他社区干部每届至少参加1次街道(镇)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探索实施“2000名大学生社区工作者计划”,达到每个城市社区不少于一名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目标。鼓励并支持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并探索工作报

酬与职业资格挂钩的做法,不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

3.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保障。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要严格执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渝委办发„2011‟36号)精神。要建立社区工作人员补贴正常增长机制,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逐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按照公务员招录等有关政策规定,5年内每年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中考录50名公务员。从优秀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中选拔街道(镇)领导班子成员。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社区干部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对在社区服务中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社区工作人员予以表彰。

(三)加强满足居民服务需求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夯实社区服务基础平台。综合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逐步建立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专项服务设施为补充、服务网点为配套、社区信息平台为支撑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1.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按照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臵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社区居民自愿的要求,将社区服务设施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合理确定社区服务设施的数量、选址布局、建设方式、功能划分,与新区开发及旧城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到2015年,社区服务设施综合覆盖率达到95%,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将社区服务设施纳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把公租房社区服务设施纳入公租房建设的总体规划,按规范和标准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社区服务设施的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各区

县(自治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建设。市财政整合一般预算资金、城市建设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给予专项补助。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每100户15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或者建设成本价款。

2.加强社区服务设施规范管理。社区服务站要建于居民群众较为集中、方便群众办事活动的地点,一般应在所辖社区的中心地带,使用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按照资源整合的原则,突出“一室多用”,设臵“一站式”服务、“两委”办公、社区党建、劳动保障、综治调解、社会救助、社区养老、群众文化、档案管理等功能,使其真正成为集工作议事、教育培训、党建服务、便民服务、文化活动于一体的重要阵地。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街道(镇)可以统一本地所辖社区服务设施建筑风格。

3.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推动社区现有信息网络资源整合,鼓励建立覆盖区县或更大范围的社区服务信息网,实现数据一次收集、资源多方共享。整合社区就业、社保、低保、卫生、计生、文化、培训等公共服务信息,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一站式”服务。鼓励通过社区网站、呼叫热线、短信平台和有线数字电视平台、电子阅览室、信息服务自助终端,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网式”、“一线式”综合服务。发挥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在基层政府、企业、社区组织和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作用。

(四)推进顺应创新社会管理形势的社区服务机制创新,优化社区服务方式。加强社区服务组织建设,创新社区服务体制机制,理顺社区服务运行关系,拓展社区服务方式,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1.健全社区组织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发挥社区“两委”在了解社区居民需求、提供社区服务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在辖区人口较多、服

务管理任务较重的社区建立社区工作站等社区公共管理服务的综合性平台,作为政府各部门管理服务的接口,承担人口登记、职业介绍、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居家养老、儿童托管、社会治安、房屋租赁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活动经费补贴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推进党群共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社区体育指导员协会、慈善协会等群众组织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

2.理顺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区县(自治县)、街道(镇)层面能办理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不再向社区延伸;凡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组织;凡依法应由社区组织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组织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一站式”服务机制,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乡基层的办事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合并相近或相同的服务项目,整合服务资源,优化人员结构,精简服务流程,增强服务能力。

3.完善社区共驻共建制度。建立驻社区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等参与社区服务的共驻共建机制,80%以上的驻区单位与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鼓励驻社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服务设施,开展服务活动。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资源整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建立完善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和驻社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机制,共同研究、商议资源共享、社区共建等有关事项。

(五)推进以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的农村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服务能力。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以村民自治为依托,以资源整合为手段,以完善服务为动力,健全农村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

1.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扩面。巩固试点工作成效,选择城郊结合部农村、集镇中心村、传统农村等不同类型,培育独具特色、功能各异的农村社区,稳步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面。在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注重强化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农村特色、民族特色,对不同类型和建设模式的农村社区实行分类指导。

2.开展农村社区服务。从农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出发,建立政府公共服务、助农增收服务、社区志愿服务相衔接的农村社区服务网络。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将劳动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培育各类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向村民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咨询、农业科技、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服务,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社会互助救助、环境卫生监督、社会治安治理、民间纠纷调解、群众文化发展等社区志愿服务。

3.推进城乡社区互动。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社区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社区辐射,逐步实现城乡互动、整体推进。将城市社区服务的成功经验向农村社区推广运用。在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之间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鼓励社会各类组织和个人通过提供资金、技术、信息、智力、技能等方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明确各部门分工任务,统筹协调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发展社区服务体系的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开展绩效评估。要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效纳入党委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法规制度配套建设,不断完善社区服务法规制度体系。适时推动•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重庆市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制定工作。研究制定社区服务标准体系及管理办法,提高社区服务规范化水平。探索研究制订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指导社区工作规则、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社区服务居民满意度测评体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的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制度体系。

(三)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要切实予以保障。闲臵的宾馆、培训中心、福利设施、办公用房,优先用于社区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工商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对社区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互助性服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微利性商业服务给予政策扶持。

(四)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全市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加大投入和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综合效益。要按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与维护经费、社区服务人员报酬、社区服务工作经费、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经费等,采取财政补助、委托办理服务事项

的单位划转、社区经济收入中安排等方式予以解决。不断拓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外资以多种形式捐赠或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建立多元化投入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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