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HR)-2012-TZ-013
全公司各部门:
近期出现多起员工未通知公司即自行离职的情况,为规范化管理,公司现对《人事管理制度》、《假期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对《人事管理制度》中“离职”条款补充解释如下:
1、员工在试用期后提出辞职:员工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书》,经部门总监审批同意后,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离职日期后,员工于最后一个工作日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在离职手续办理日期之前的正常工作日(对于一线员工指正常排班日)内须正常出勤,若擅自离岗或缺勤,将视作旷工,适用于旷工相关处理规定。
二、对《假期管理制度》中“假期申请”条款重申如下:
为防止无旷工意愿的员工,因为请假处理不得当导致意外旷工的情况。重申《假期管理制度》“10.2假期申请:在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下,员工无法提前申请假期的,员工本人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以电话/邮件之形式向直接主管申请休假,在取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员工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写《假期申请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若需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按照审批流程操作。逾期则视为旷工,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违纪处分。”
三、对《假期管理制度》中补充“旷工”相关条款如下:
1、以下情况,视作旷工:任何未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未事先通知直接上级而无故不到岗4个小时以上的,视作旷工。
2、员工每旷工1天,处以日标准工资3倍的罚款,罚款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员工违纪罚款总额不超过其月标准工资(以劳动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的20%。
3、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2)一个月内旷工超过3次的;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
四、对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情况处理:
1、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视为连续旷工3天,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因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之日为离岗后第四天,公司将向员工发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联系不到员工本人时,将在公司进行公告。
3、截止解除劳动合同当日还未发放的上月工资及当月工资统称为“离职待发工资”,旷工罚款将于离职待发工资中进行扣罚。
4、因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可能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包括且不限于:1.员工旷工导致工作量未按时完成导致的公司收入损失;2.因工作量或工作质量未达标导致的客户罚款;
3.公司为员工支付的招聘培训等费用。),公司将依法进行索赔和追偿,一经认定将于员工的离职待发工资中进行扣除。
五、离职员工工资结算补充规定:
1、正常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其离职待发工资于次月结薪日(一般为18号)发放至工资卡。
2、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其离职待发工资以现金形式结算,不再打工资卡。员工须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由人力资源部出具现金工资申领表,并于次月结薪日后的一个月内到公司财务领取现金。
华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12年04月26日
MY(HR)-2012-TZ-013
全公司各部门:
近期出现多起员工未通知公司即自行离职的情况,为规范化管理,公司现对《人事管理制度》、《假期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对《人事管理制度》中“离职”条款补充解释如下:
1、员工在试用期后提出辞职:员工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书》,经部门总监审批同意后,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离职日期后,员工于最后一个工作日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在离职手续办理日期之前的正常工作日(对于一线员工指正常排班日)内须正常出勤,若擅自离岗或缺勤,将视作旷工,适用于旷工相关处理规定。
二、对《假期管理制度》中“假期申请”条款重申如下:
为防止无旷工意愿的员工,因为请假处理不得当导致意外旷工的情况。重申《假期管理制度》“10.2假期申请:在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下,员工无法提前申请假期的,员工本人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以电话/邮件之形式向直接主管申请休假,在取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员工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写《假期申请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若需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按照审批流程操作。逾期则视为旷工,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违纪处分。”
三、对《假期管理制度》中补充“旷工”相关条款如下:
1、以下情况,视作旷工:任何未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未事先通知直接上级而无故不到岗4个小时以上的,视作旷工。
2、员工每旷工1天,处以日标准工资3倍的罚款,罚款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员工违纪罚款总额不超过其月标准工资(以劳动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的20%。
3、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2)一个月内旷工超过3次的;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
四、对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情况处理:
1、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视为连续旷工3天,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因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之日为离岗后第四天,公司将向员工发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联系不到员工本人时,将在公司进行公告。
3、截止解除劳动合同当日还未发放的上月工资及当月工资统称为“离职待发工资”,旷工罚款将于离职待发工资中进行扣罚。
4、因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可能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包括且不限于:1.员工旷工导致工作量未按时完成导致的公司收入损失;2.因工作量或工作质量未达标导致的客户罚款;
3.公司为员工支付的招聘培训等费用。),公司将依法进行索赔和追偿,一经认定将于员工的离职待发工资中进行扣除。
五、离职员工工资结算补充规定:
1、正常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其离职待发工资于次月结薪日(一般为18号)发放至工资卡。
2、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其离职待发工资以现金形式结算,不再打工资卡。员工须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由人力资源部出具现金工资申领表,并于次月结薪日后的一个月内到公司财务领取现金。
华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12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