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项目招标

太原市杨家堡片区(原交通大酒店) 旧城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GMET -2012062

项 目 名 称:太原市杨家堡片区(原交通大酒店) 旧城改造项目

招 标 人: 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2012年8月

总 目 录

招标公告„„„„„„„„„„„„„„„„„„„(3)

投标须知前附表„„„„„„„„„„„„„„„„(5)

第一部分:招标项目概况„„„„„„„„„„„„„(7)

第二部分:技术规范及要求„„„„„„„„„„„„(10)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4)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构成„„„„„„„„„„„„„(17)

第五部分:说明„„„„„„„„„„„„„„„„„(20)

第六部分:评标实施细则„„„„„„„„„„„„„(23)

第七部分:附件„„„„„„„„„„„„„„„„„(28)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并旧改招告字

【2012】002号)

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先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宗土地为旧城改造用地,以项目与土地统一招标方式出让,由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具备的其它条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有较强的经济与技术综合实力。相应业绩较好,诚信度较高,无违规记录。

三、本次国用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5 日至2012年10月15日到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M1层1301室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5 日至2012年9月29日到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M1层1301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下午17时 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0月18日下午17时 00分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活动定于2012年10月31日至2012年10月31日在太原市南内环街128号青龙大酒店会议室开标。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受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委托,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次项目的招投标具体活动:

(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企业需提供入晋、入并备案手续) ; 4、技术负责人证件及复印件;

5、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同类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开发协议)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主要获奖项目的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本项目投标的其它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9、如出示上述证书、证件的复印件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本次项目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地址进行报名。

(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10月 15 日止(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七、本次招标项目的联系方式与该宗土地出让保证金汇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M1层1301室 联 系 人:郭瑢 联系电话:[1**********]

单位名称:山西溢阳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行号:[1**********]5

银行帐号:[***********]2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康乐街分理处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

宗地供应信息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部分:招 标 项 目 概 况

目 录

1、招标方式 2、招标项目简介 3、招标目的

4、对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5、投标费用说明 6、招标其它事项处理

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附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简介

2.1 项目主管单位: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 2.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建设项目名称:太原市杨家堡片区(原交通大酒店) 旧城改造项目 2.4 项目实施地址:

该宗地位于平阳路以西、山西恒实平阳路房地产公司以东、以北。

2.5 投资开发规模:详见拟开发区域规划图纸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综合经济指标及相应的技术要求。

2.6 项目实施依据:

并发改投字【2010】39号《关于同意杨家堡片区(原交通大酒店) 旧城改造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并规设字【2011】241号;并规函【2011】570号;并规函【2012】031号;并国土资函【2012】131号。

2.7 本次项目招标的对象:具有一定经济与技术实力并满足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条款所规定其它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主体。

2.8 开发资金来源:中标人自筹解决。 3、招标目的

3.1 本次项目招标目的: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格的本项目建设与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4、对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2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时还应具备的其它条件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有较强的经济与技术综合实力,相应业绩较好,社会诚信度较高,无违规记录。

4.3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本投标主体开户银行出具的用于本建设项目开发的建安费总额的35%以上自有资本金的有效银行证明原件。同时缴纳不低于公开出让起始价20%的土地投标保证金,经公开招标确认成交后,将其中标人的土地出让投标保证金转作该宗地的定金并缴入市财政金库。

4.4投标人如需经济担保时,还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有效的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且与本建设项目建安费用总额相符的担保单位的经济担保证明。

5、投标费用说明

投标人参加本次建设项目的投标报名、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需要时)、编制投标文件与投标、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招标其它事项处理

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一切事项均由“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处理。

第二部分:技术规范及要求

目 录

1、本次招标项目情况概述 2、中标人受约条件

3、执行标准及规范技术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情况概述

1.1规划范围:拟规划建设用地位置: 平阳路以西、山西恒实平阳路房地产公司以东、

1.2用地规划要求

拟规划设用地位置、范围、竖向界限:用地位置、范围详见附图,建设用地规划高度以审定方案为准。

1.3建筑退让距离

①、退让规划用地边界红线距离: 按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②、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距离: 按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③、退让铁路距离:距离外侧铁轨不小于\M 。 ④、退让高压线距离:\M 。

⑤、退让河道线距离:距离河道上口不小于\M 。

⑥、建筑间距:符合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国家规范要求。 ⑦、其他间距要求:符合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国家规范要求。 ⑧、竖向设计:\; ⑨、其他要求:\。 1.4城市设计要求

①、与相邻建筑空间关系:\; ②、建筑立面、色彩、造型:\; ③、室外广场:\; ④、户外雕塑:\; ⑤、其他要求:\;

1.5绿化环境规划要求

①、集中绿地面积: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设置; ②、名木古树保护:/; 1.6交通规划要求 ①、主要出入口方位: 机动车:东; 行人:东; ②、停车泊车:

机动车:按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设置;

自行车:按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划要求设置。 1.7市政设施规划要求 ①、给水:按城市要求配套; ②、供电:按城市要求配套; ③、通讯:按城市要求配套; ④、热力:按城市要求配套; ⑤、燃气:按城市要求配套; ⑥、雨水:按城市要求配套; ⑦、污水:按城市要求配套; ⑧、其他:\。 1.8公共设施规划要求

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用地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建物业管理、集贸市场、活动中心、公厕、托幼、小学等公共读物设施。本地块应与西侧杨家堡村旧城改造地块统一考虑配套设施。

②、城市公共设施:\。 1.9其他要求:

①、该地块开发建设应按批准的控规及详规进行。建设应符合航道高度要求。本条件地块面积较小不宜单独建设应与周围用地连片统一规划、建设。应与现状住户协商一致。

②、规划用地中20米及其以下道路均纳入净用地中。该道路承担城市路网功能,用地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或阻碍,以保证城市路网的通畅性。

③、原并规设字【2011】第241号中关于户型配置意见和廉租房配建比例要求按照并规函【2011】570号《关于杨家堡片区(原交通大酒店) 旧城改造地块90/70户型配置意见的函》进行建设。

1.10土地出让要求

1.10.1该宗地位置:平阳路以西,山西恒实平阳房地产公司以东、以北;

1.10.2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总用地面积3078.17平方米(4.62亩); *规划道路面积179.29平方米(0.27亩);

*规划净用地面积2898.88平方米(4.35亩);其中北块地面积876.18平方米(1.3亩), *住宅分摊613.33平方米(0.92亩)、商业分摊262.85平方米(0.39亩); *容积率:最大4.9最小3.0, *建筑密度:最大30%最小24%, *最小绿地率:35%; *控制高度:地上100米 *用途:住宅、商业 *商业兼容比例:25—30%

*南地块面积2022.7平方米(3.03亩), *用途:商业金融

*容积率:最大6.84最小5.0, *建筑密度:33%, *最小绿地率:25%; *控制高度:地上145米 1.10.3其他要求

*严格按并规设字【2011】241号《规划条件通知书》、并规函【2011】570号、并规函【2012】31号规划意见建设。动工时间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三年内。

*出让年限:住宅终止年期2060年10月29日、商业终止年期2050年10月29日; *公开招标起始价1620万元,土地出让金让金按公开招标土地成交价格的100%核定,但不得低于公开出让起始价,即1620万元。

*上述地块为原山西交通建设开发总公司并政地国有(97)00027号出让住宅用地,土地出让价款为1620万元;该出让土地由市政府无偿收回,如对该项目进行拆迁补偿,不应包含土地的补偿。

2、中标人受约条件

2.1中标人自中标之日起须按有关规定向市国土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交款规定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财综【2009】74号)的规定。如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全额支付土地出让金,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土地出让保证金。

2.2中标人应承担规划设计、土地评估测量等前期费用并凭中标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2.3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其它单位。

2.4中标人对本项目后续建设应当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2.5中标人应按太原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和预销售手续并对其所开发建设工程的质量负终身责任。

2.6中标人在本建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房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2.7本项目开发建设时限为:在2015年6月30日前达到市场供应条件。

2.8中标人应当于每月22日前将开发建设进度报表上报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 2.9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文字承诺从开工建设之日起,按其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按时进行施工结算;并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上报太原市劳动部门备案。

3、执行标准及规范技术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规划指标进行开发建设。

3.2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现行的标准及规范的技术要求。 3.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筑材料与器具的应用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现行的标准及规范的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投 标 人 须 知

目 录

1、招标文件的构成 2、招标文件的解释 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4、合格的投标人 5、招标文件的费用 6、投标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知

定义: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项目主管单位的法人即为招标人。

投标人: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主体即为投标人。

招标代理人:受项目主管单位法人委托,从事本次项目招标活动的招标代理机

构即为招标理人。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项目概况、技术规范及要求、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说明、评标实施细则、附件七部分组成。

1.2 投标人应按照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交有关资料,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3 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中所叙述的项目内容。 2、招标文件的解释

2.1 投标人如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有疑问时,可用书面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代表人印章以传真、快递或委派专人提交的方式,于开标时间前16日送达到招标代理公司。

2.2 招标代理人将对开标时间前16日收到的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同时将书面解答送达到所有购买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解答书中包括所有疑问,但不解答问题的来源。

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3.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均可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补充文书的方式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正,修正文书将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通知到所有潜在投标人。当潜在投标人收到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正文书时,应书面签字、盖章后,再以返传真的方式确认收到。

3.2 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正文件将是构成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次项目

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标人需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作较多补充修正时,招标代理人可以依据招标人的建议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日期。

4、合格的投标人

4.1 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有关质量安全认证的证书、证件,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4.2 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4.3有雄厚的经济实力。 4.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5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周到的售后服务综合能力。 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信誉、安全生产业绩。 4.8已交纳不低于土地公开出让起始价20%土地出让保证金。

4.9能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无违规记录和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且在本次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无违规现象。

5、招标文件的费用:

5.1 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回,如欲邮购或电子邮件请按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指定的地址及账户、账号汇款,另加每套50元(人民币)邮寄(发)费,招标代理人在收到汇款2日内,将以EMS 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寄(发)出,但决不承担邮件遗失和迟到的责任。

6、投标主体要求 6.1 投标说明:

本建设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合格的建设与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欢迎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较强综合能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竞争。

6.2 投标人出席本次项目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房地产开发资质原件、经营许可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证书证件原件、主要技术人员证书证件原件、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同类型项目的有关证明及证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开发协议等二项资料齐全时为一个业绩)、主要获奖项目证书及证件和与本次建设项目投标有关的其它证明及资料。

第四部分:投 标 文 件 构 成

目 录

1、简述

2、投标文件编制与构成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4、有关事项的解释

投 标 文 件

1、简述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条款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1.2投标人应完整的按照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应要求阐明所提供的本体资金状况;包括本体实有货币资金情况;本体有形固定资产情况;用于本项目建设资本金筹措情况;(以上内容必须出具主体所在地开户银行、经济担保单位、本体主管部门等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无效)。

1.3投标人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2、投标文件编制与构成

2.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2投标主体开户银行出具的用于本建设项目开发的建安费总额的35%以上自有资本金的有效银行证明原件

2.3投资估算表及投资分项概算依据明细表。 2.4开发建设组织实施方案,包括: 2.4.1项目开发可行性分析; 2.4.2开发建设组织管理实施方案; 2.4.3开发建设组织管理方案; 2.4.4小区整体验收实施方案; 2.4.5融资实施方案等。

2.5开发周期、工程质量、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衔接以及优惠条件等相关文字书面承诺。 2.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6.1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证明其投标人具备履行本建设项目合同的资格和履行本建设项目合同的财力、人力、物力及技术、服务综合能力。

2.6.2法人营业执照。

2.6.3经营许可证及有关证明文件。

2.6.4质量认证的证书、证件(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2.6.5银行资信证明:证明其投标人具备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金量及信誉度。 2.7投标主体针对本项目所成立的项目班子成员的现场组织情况及项目班子成员资质证书

2.8近二年(2010年度至2011年度)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

2.9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所开发过的工程项目获奖证明材料。

2.10经营业绩一览表: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所开发过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证明(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开发协议)材料。

2.12拟建筑总平面图壹份

2.13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以现金、电汇、转账等方式在开标前7天内交纳,交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9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市亲贤支行 汇入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1投标人拟采取正当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招标人的优惠条件,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开标后的优惠承诺一律不予考虑和作为评标参考的依据。

3.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送后,不得借故撤出。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投送的投标文件应将正本1份、副本7份、电子版2套,分别装入档案袋内密封后,再装入大档案袋内密封,封口骑缝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代理人的名章,否则不予受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投送的投标文件,无论何种理由均按弃权处理。

3.4投标文件有效期

3.4.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一律始于投标截止日。

3.4.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完成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开发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和办理结算后终止。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内任何人无权变动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有关事项的解释

4.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一律使用汉语,采用其它语言文字所作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4.2已确定的中标人如违反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时,招标人保留在有效期内,在未中标人中重新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4.3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书、证件应按证书、证件登记顺序表(格式详见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第七部分:附件格式“12”)的顺序依次装订,提供资料的复印件时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否则无效。

第五部分:说 明

目 录

1、开标 2、评标

3、时间地址安排 4、有关事项的解释

说 明

1、开标

开标将按照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届时将邀请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

2、评标

2.1 评标办法:将根据评标实施细则的规定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

3、时间、地址安排

3.1 投标时间:自2012年10月31日下午14时 30分(北京时间)止,在太原市南内环街128号青龙大酒店会议室。

3.2 开标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下午14时 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南内环街128号青龙大酒店会议室准时公开开标。

3.3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

3.4 在定标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依据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对预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有关事项的解释

4.1 投标人如果没有按照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与方式:

4.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7天内予以退还;

4.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开发协议(合同)后,除按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标准交纳招标代理费外,剩余部分将在15天内予以退还;

4.2.3(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出具: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款收据;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4.3.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投送后或投标有效期内借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4.3.2 投标保证金按照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标准金额不足的;

4.4 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封套均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并注明“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字样。

4.5投标文件为正本壹份,副本柒份,电子版贰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双面打印, 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非实质性的辅助说明资料)外,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须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人签字并盖红公章;授权代表人还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复印。

4.6 投标文件的章、节、条款编制,应条理清楚,叙述明确通畅,前后应一致,不得矛盾,特别是重要条款及关键数据,否则其风险是投标人的,并且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采用任何不一致处的任何一处条款和/或数据确定为投标人的响应,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可认为此投标文件为非实质性响应之投标文件。

4.7 投标文件中,有计算上、累加上的算术错误,评标时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4.7.1 如果是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4.7.2 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投标文件的报价表,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4.8 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些补充和修改的函件也应当以密封的方式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送达。

4.9 投标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有权撤回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允许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撤回的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声明其投标人放弃投标。

第六部分:评标实施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开标与评标 1、开标

2、投标文件的初审 3、投标文件的澄清 4、评标

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第二章 授予中标通知书 6、中标通知书

7、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相应工作量、技术要求和完工时间的权力 8、招标代理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第一章 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1 招标代理人将在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址组织公开开标。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应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开标时,将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予以现场监督。监督费用由招标代理人承担。 1.3 按照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第4.9条规定, 投标人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宣读。

1.4开标时,将由行政监督人员与投标代表人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并在确认无误后开始唱标。

1.5 唱标时, 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内容、投资估算报价、折扣(如有修正报价时)、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及折扣,评标时才能予以考虑。

1.6 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会议记录, 开标记录将包括按本章第1.5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并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与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会议报价记录表上确认签字。

2、投标文件的初审

2.1 开标会议后,本次项目评标委员会将首先确定其投标人是否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4条的要求并对其进行符合性检查。

2.2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以下条款: (1) 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是否在投标文件正本上逐页签字、盖章; (2)是否足额提交了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和土地出让起始价格20%的土地出让保证金;

(3)投标人所提供的开发周期是否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人所提供的各项实施方案是否有较明显不符合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技术标准要求之处;

(5)投标人所提供的资金与资信证明文件是否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受约条款的要求;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是否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8)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综合与技术指标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性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性的投标是指实质上与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基本要求不一致,影响了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和服务,而且限制了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如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性的投标,将会使其他实质性响应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0)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是否有模糊不清、无法辩认,影响标书评审的情形。 2.3评标委员会决定其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能依据其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可寻求任何外部的证据。

2.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基本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开标后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理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 评标委员会将被允许修正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6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有非实质性的个别内容,虽然是招标代理人和招标人可接受的偏差,但评标委员会也有权通过下阶段评审现场予以澄清或谈判,以要求其消除偏差。

3、投标文件的澄清

3.1 为有助于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3.2 投标人对有关需现场澄清的问题,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方式提交,并应在其所提供的书面资料上备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

4、评标

4.1评分标准及操作方法: (一)投标报价(满分50分)

投标人承诺缴纳该宗土地出让价的投标报价达到公开出让起始价的,得40分;当每增加50万元时,加0.2分。按加分规则计算结果高于满分50分的,仍按满分50分计算,但成交价仍为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承诺缴纳该宗土地出让价的投标报价未达到公开出让起始价

时,则该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段评审,并按废标处理。

(二)技术部分(满分50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文件的相应内容,进行综合比较与评审,并依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

4.2、评委应根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当对评委评分汇总时,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并按算术平均法计算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如出现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由评委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

4.3、如投标人被确定中标,其中标人投标书上注明的投标价格即为中标成交价。 4.4、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太原市国土资源)拥有对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一 投标文件技术方案评分细则

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5.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透露。

5.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中标通知书方面向招标代理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二章 授予中标通知书

6、中标通知书

6.1 除本部分第二章第8条规定之外,招标人应将中标通知书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地履行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义务的、综合评标分值最高的投标人。

6.2 授标价为按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修正后(如有修正项时)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依此价格完成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要求的一切工作内容。

6.3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7、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相应工作量、技术要求和完工时间的权力

7.1 在本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变更相应项目工作量、技术要求和完工时间。 7.2 招标人变更服务项目工作量的幅度为±5%。 8、招标代理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8.1 招标代理人或受招标人指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第七部分 附 件

目 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资估算报价明细表 5、技术偏差表 6、商务偏差表 7、开发周期进度表 8、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简历 9、告知书 10、承诺书

11、证书证件登记顺序表 12、投标文件装订顺序

格式1.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太原市杨家堡片区(原交通大酒店) 旧城改造项目(招标编号:GMET-2012062),我方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7份、电子版2份: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当地银行出具的资金与资信证明(原件) 4、投资估算表

5、投标报价表及依据明细表 6、各项工作实施方案

7、技术、商务偏差表及开发周期进度表

8、开发周期、工程质量、开发建设与物业受理衔接以及优惠条件等相关文字书面承诺 9、我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格式“11”) 10、我方项目班子组织情况 11、我方项目班子资质状况

12、我方各类专业主要人员资质状况

13、我方近二年(2010年度至2011年度)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状况资料 14、我方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获奖工程项目资料 15、我方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同类项目业绩 16、我方认为需要有助于投标的其它有效证明文件或说明 据此,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开发建设内容,我方提供交付的本建设项目土地出让

金和开发建设投资估算额的投标总价分别为:

投资估算价:(小写)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

[土地出让金:(小写)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我方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文件(如需要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方同意在本次项目投标文件第五部分第3条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本次项目投标文件第四部分第3.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不再要求贵方予以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拒绝任何投标。 (8)我方同意为本投标(如中标)要付给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费。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邮编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职 务:

系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在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太原市杨家堡片区(原交通大酒店) 旧城改造项目工程的建设与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择定项目招标的投标活动中,为我方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格式3. 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 的 (委托人姓名) 同志为我方投标被授权代理人,现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太原市杨家堡片区(原交通大酒店) 旧城改造项目工程的建设与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择定项目招标的投标活动。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被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投标人名称: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4. 投资估算报价明细表

投 资 估 算 报 价 明 细 表

注:投标人可根据现行市场的综合因素,自主考虑风险并报出各分项完整的单价并合总价。 投标人可根据上表所列内容报价,也可根据企业测算明细进行报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编制人:(签章)

技 术 偏 差 表

投标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于该部分给予充分的考虑。为了招标方评议的需要,投标人应将所提供服务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填入此表,如果中标,则表示此种偏差为招标方接受。如无偏差时,请在本页上写“无”。未在此偏差表中写明的任何偏差,均按投标人响应了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相应部分的要求,投标人在开发建设时,不能再有新的技术偏差(除非有技术变更时)。

年 月 日

商 务 偏 差 表

投标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于该部分给予充分的考虑。为了招标方评议的需要,投标人应将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某些条款的异议逐条提出,或将其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逐条填入此表,如果中标,则表示此种偏差为招标方接受。如无偏差时,请在本页上写“无”。未在此偏差表中写明的任何偏差,均按投标人响应了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开发建设时,不能再有新的商务偏差。

年 月 日

格式7. 开发周期进度表

开 发 周 期 进 度 表

投标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请按照上述格式自主提出自己的开发建设开工与竣工工作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格式8.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简历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简历

1、附资质证、职称、身份证复印件

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将审查投标人承诺的相关人员的原件。

格式9. 告知书

告 知 书

各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单位:

为实现我市“三城联动”战略规划,加快城市更新改造步伐,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旧城改造建设行为,所有已列入旧城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均应遵守以下事项:

1、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守法经营,依法建设。

2、项目建设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廉租房(公共租赁房)户型面积、建设标准等规定,以及规划批准的配建指标进行建设。

3、建设单位应按照本项目的规划要求,依法建设,并妥善安置改造范围内房屋被征收人,不得留下改造死角。

4、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批准的规划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严格施工,并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将改造范围内所有配套设施建设完成。

5、项目建设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规划要求的公用部分的开发面积中,留足物业管理用房和公益设施。

6、工程建设期间应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四邻建筑物的安全,同时,做好区域内的地下管线、文物保护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7、项目建设要强化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防止工程拖欠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管理机制,不得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

8、建设单位要按照房地产开发建设程序依法取得相关建设手续,并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

9、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10、建设单位要按照投标书及附件中的相关条款和承诺,精心组织,加快建设,做好拆迁安置、资金筹集、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希各旧城改造开发建设单位一体遵守,若有违反则由建设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告知 单位公章:

法人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

格式10. 承诺书

承 诺 书

致: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

如我方此次中标,在收到《告知书》的同时在此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妥善安置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依法建设,积极推动我市旧城改造工作向前发展。若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告知书》内容之事项,我方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被授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11. 证书证件登记顺序表

证书证件登记顺序表

格式12. 投标文件装订顺序

投标文件装订顺序

1、封面 2、目录 3、投标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5、当地银行出具的资金与资信证明(原件) 6、投资估算表

7、投标报价表及依据明细表 8、各项工作实施方案

9、技术、商务偏差表及开发周期进度表

10、开发周期、工程质量、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衔接以及优惠条件等相关文字书面承诺 11、投标方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格式11”) 12、项目班子组织情况 13、项目班子资质状况

14、各类专业主要人员资质状况

15、近二年(2010年度至2011年度)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状况资料 16、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获奖工程项目资料 17、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同类项目业绩

1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有助于投标的其它有效证明文件或说明 注:每项内容之间尽量要用彩色纸明显的区分。

太原市杨家堡片区(原交通大酒店) 旧城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GMET -2012062

项 目 名 称:太原市杨家堡片区(原交通大酒店) 旧城改造项目

招 标 人: 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2012年8月

总 目 录

招标公告„„„„„„„„„„„„„„„„„„„(3)

投标须知前附表„„„„„„„„„„„„„„„„(5)

第一部分:招标项目概况„„„„„„„„„„„„„(7)

第二部分:技术规范及要求„„„„„„„„„„„„(10)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4)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构成„„„„„„„„„„„„„(17)

第五部分:说明„„„„„„„„„„„„„„„„„(20)

第六部分:评标实施细则„„„„„„„„„„„„„(23)

第七部分:附件„„„„„„„„„„„„„„„„„(28)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并旧改招告字

【2012】002号)

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先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宗土地为旧城改造用地,以项目与土地统一招标方式出让,由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具备的其它条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有较强的经济与技术综合实力。相应业绩较好,诚信度较高,无违规记录。

三、本次国用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5 日至2012年10月15日到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M1层1301室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5 日至2012年9月29日到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M1层1301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下午17时 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0月18日下午17时 00分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活动定于2012年10月31日至2012年10月31日在太原市南内环街128号青龙大酒店会议室开标。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受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委托,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次项目的招投标具体活动:

(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企业需提供入晋、入并备案手续) ; 4、技术负责人证件及复印件;

5、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同类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开发协议)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主要获奖项目的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本项目投标的其它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9、如出示上述证书、证件的复印件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本次项目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地址进行报名。

(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10月 15 日止(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七、本次招标项目的联系方式与该宗土地出让保证金汇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M1层1301室 联 系 人:郭瑢 联系电话:[1**********]

单位名称:山西溢阳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行号:[1**********]5

银行帐号:[***********]2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康乐街分理处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

宗地供应信息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部分:招 标 项 目 概 况

目 录

1、招标方式 2、招标项目简介 3、招标目的

4、对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5、投标费用说明 6、招标其它事项处理

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附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简介

2.1 项目主管单位: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 2.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建设项目名称:太原市杨家堡片区(原交通大酒店) 旧城改造项目 2.4 项目实施地址:

该宗地位于平阳路以西、山西恒实平阳路房地产公司以东、以北。

2.5 投资开发规模:详见拟开发区域规划图纸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综合经济指标及相应的技术要求。

2.6 项目实施依据:

并发改投字【2010】39号《关于同意杨家堡片区(原交通大酒店) 旧城改造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并规设字【2011】241号;并规函【2011】570号;并规函【2012】031号;并国土资函【2012】131号。

2.7 本次项目招标的对象:具有一定经济与技术实力并满足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条款所规定其它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主体。

2.8 开发资金来源:中标人自筹解决。 3、招标目的

3.1 本次项目招标目的: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格的本项目建设与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4、对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2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时还应具备的其它条件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有较强的经济与技术综合实力,相应业绩较好,社会诚信度较高,无违规记录。

4.3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本投标主体开户银行出具的用于本建设项目开发的建安费总额的35%以上自有资本金的有效银行证明原件。同时缴纳不低于公开出让起始价20%的土地投标保证金,经公开招标确认成交后,将其中标人的土地出让投标保证金转作该宗地的定金并缴入市财政金库。

4.4投标人如需经济担保时,还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有效的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且与本建设项目建安费用总额相符的担保单位的经济担保证明。

5、投标费用说明

投标人参加本次建设项目的投标报名、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需要时)、编制投标文件与投标、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招标其它事项处理

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一切事项均由“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处理。

第二部分:技术规范及要求

目 录

1、本次招标项目情况概述 2、中标人受约条件

3、执行标准及规范技术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情况概述

1.1规划范围:拟规划建设用地位置: 平阳路以西、山西恒实平阳路房地产公司以东、

1.2用地规划要求

拟规划设用地位置、范围、竖向界限:用地位置、范围详见附图,建设用地规划高度以审定方案为准。

1.3建筑退让距离

①、退让规划用地边界红线距离: 按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②、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距离: 按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③、退让铁路距离:距离外侧铁轨不小于\M 。 ④、退让高压线距离:\M 。

⑤、退让河道线距离:距离河道上口不小于\M 。

⑥、建筑间距:符合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国家规范要求。 ⑦、其他间距要求:符合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国家规范要求。 ⑧、竖向设计:\; ⑨、其他要求:\。 1.4城市设计要求

①、与相邻建筑空间关系:\; ②、建筑立面、色彩、造型:\; ③、室外广场:\; ④、户外雕塑:\; ⑤、其他要求:\;

1.5绿化环境规划要求

①、集中绿地面积: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设置; ②、名木古树保护:/; 1.6交通规划要求 ①、主要出入口方位: 机动车:东; 行人:东; ②、停车泊车:

机动车:按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设置;

自行车:按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划要求设置。 1.7市政设施规划要求 ①、给水:按城市要求配套; ②、供电:按城市要求配套; ③、通讯:按城市要求配套; ④、热力:按城市要求配套; ⑤、燃气:按城市要求配套; ⑥、雨水:按城市要求配套; ⑦、污水:按城市要求配套; ⑧、其他:\。 1.8公共设施规划要求

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用地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建物业管理、集贸市场、活动中心、公厕、托幼、小学等公共读物设施。本地块应与西侧杨家堡村旧城改造地块统一考虑配套设施。

②、城市公共设施:\。 1.9其他要求:

①、该地块开发建设应按批准的控规及详规进行。建设应符合航道高度要求。本条件地块面积较小不宜单独建设应与周围用地连片统一规划、建设。应与现状住户协商一致。

②、规划用地中20米及其以下道路均纳入净用地中。该道路承担城市路网功能,用地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或阻碍,以保证城市路网的通畅性。

③、原并规设字【2011】第241号中关于户型配置意见和廉租房配建比例要求按照并规函【2011】570号《关于杨家堡片区(原交通大酒店) 旧城改造地块90/70户型配置意见的函》进行建设。

1.10土地出让要求

1.10.1该宗地位置:平阳路以西,山西恒实平阳房地产公司以东、以北;

1.10.2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总用地面积3078.17平方米(4.62亩); *规划道路面积179.29平方米(0.27亩);

*规划净用地面积2898.88平方米(4.35亩);其中北块地面积876.18平方米(1.3亩), *住宅分摊613.33平方米(0.92亩)、商业分摊262.85平方米(0.39亩); *容积率:最大4.9最小3.0, *建筑密度:最大30%最小24%, *最小绿地率:35%; *控制高度:地上100米 *用途:住宅、商业 *商业兼容比例:25—30%

*南地块面积2022.7平方米(3.03亩), *用途:商业金融

*容积率:最大6.84最小5.0, *建筑密度:33%, *最小绿地率:25%; *控制高度:地上145米 1.10.3其他要求

*严格按并规设字【2011】241号《规划条件通知书》、并规函【2011】570号、并规函【2012】31号规划意见建设。动工时间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三年内。

*出让年限:住宅终止年期2060年10月29日、商业终止年期2050年10月29日; *公开招标起始价1620万元,土地出让金让金按公开招标土地成交价格的100%核定,但不得低于公开出让起始价,即1620万元。

*上述地块为原山西交通建设开发总公司并政地国有(97)00027号出让住宅用地,土地出让价款为1620万元;该出让土地由市政府无偿收回,如对该项目进行拆迁补偿,不应包含土地的补偿。

2、中标人受约条件

2.1中标人自中标之日起须按有关规定向市国土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交款规定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财综【2009】74号)的规定。如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全额支付土地出让金,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土地出让保证金。

2.2中标人应承担规划设计、土地评估测量等前期费用并凭中标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2.3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其它单位。

2.4中标人对本项目后续建设应当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2.5中标人应按太原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和预销售手续并对其所开发建设工程的质量负终身责任。

2.6中标人在本建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房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2.7本项目开发建设时限为:在2015年6月30日前达到市场供应条件。

2.8中标人应当于每月22日前将开发建设进度报表上报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 2.9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文字承诺从开工建设之日起,按其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按时进行施工结算;并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上报太原市劳动部门备案。

3、执行标准及规范技术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规划指标进行开发建设。

3.2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现行的标准及规范的技术要求。 3.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筑材料与器具的应用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现行的标准及规范的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投 标 人 须 知

目 录

1、招标文件的构成 2、招标文件的解释 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4、合格的投标人 5、招标文件的费用 6、投标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知

定义: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项目主管单位的法人即为招标人。

投标人: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主体即为投标人。

招标代理人:受项目主管单位法人委托,从事本次项目招标活动的招标代理机

构即为招标理人。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项目概况、技术规范及要求、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说明、评标实施细则、附件七部分组成。

1.2 投标人应按照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交有关资料,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3 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中所叙述的项目内容。 2、招标文件的解释

2.1 投标人如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有疑问时,可用书面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代表人印章以传真、快递或委派专人提交的方式,于开标时间前16日送达到招标代理公司。

2.2 招标代理人将对开标时间前16日收到的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同时将书面解答送达到所有购买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解答书中包括所有疑问,但不解答问题的来源。

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3.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均可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补充文书的方式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正,修正文书将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通知到所有潜在投标人。当潜在投标人收到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正文书时,应书面签字、盖章后,再以返传真的方式确认收到。

3.2 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正文件将是构成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次项目

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标人需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作较多补充修正时,招标代理人可以依据招标人的建议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日期。

4、合格的投标人

4.1 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有关质量安全认证的证书、证件,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4.2 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4.3有雄厚的经济实力。 4.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5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周到的售后服务综合能力。 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信誉、安全生产业绩。 4.8已交纳不低于土地公开出让起始价20%土地出让保证金。

4.9能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无违规记录和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且在本次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无违规现象。

5、招标文件的费用:

5.1 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回,如欲邮购或电子邮件请按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指定的地址及账户、账号汇款,另加每套50元(人民币)邮寄(发)费,招标代理人在收到汇款2日内,将以EMS 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寄(发)出,但决不承担邮件遗失和迟到的责任。

6、投标主体要求 6.1 投标说明:

本建设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合格的建设与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欢迎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较强综合能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竞争。

6.2 投标人出席本次项目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房地产开发资质原件、经营许可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证书证件原件、主要技术人员证书证件原件、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同类型项目的有关证明及证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开发协议等二项资料齐全时为一个业绩)、主要获奖项目证书及证件和与本次建设项目投标有关的其它证明及资料。

第四部分:投 标 文 件 构 成

目 录

1、简述

2、投标文件编制与构成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4、有关事项的解释

投 标 文 件

1、简述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条款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1.2投标人应完整的按照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应要求阐明所提供的本体资金状况;包括本体实有货币资金情况;本体有形固定资产情况;用于本项目建设资本金筹措情况;(以上内容必须出具主体所在地开户银行、经济担保单位、本体主管部门等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无效)。

1.3投标人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2、投标文件编制与构成

2.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2投标主体开户银行出具的用于本建设项目开发的建安费总额的35%以上自有资本金的有效银行证明原件

2.3投资估算表及投资分项概算依据明细表。 2.4开发建设组织实施方案,包括: 2.4.1项目开发可行性分析; 2.4.2开发建设组织管理实施方案; 2.4.3开发建设组织管理方案; 2.4.4小区整体验收实施方案; 2.4.5融资实施方案等。

2.5开发周期、工程质量、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衔接以及优惠条件等相关文字书面承诺。 2.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6.1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证明其投标人具备履行本建设项目合同的资格和履行本建设项目合同的财力、人力、物力及技术、服务综合能力。

2.6.2法人营业执照。

2.6.3经营许可证及有关证明文件。

2.6.4质量认证的证书、证件(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2.6.5银行资信证明:证明其投标人具备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金量及信誉度。 2.7投标主体针对本项目所成立的项目班子成员的现场组织情况及项目班子成员资质证书

2.8近二年(2010年度至2011年度)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

2.9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所开发过的工程项目获奖证明材料。

2.10经营业绩一览表: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所开发过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证明(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开发协议)材料。

2.12拟建筑总平面图壹份

2.13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以现金、电汇、转账等方式在开标前7天内交纳,交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9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市亲贤支行 汇入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1投标人拟采取正当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招标人的优惠条件,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开标后的优惠承诺一律不予考虑和作为评标参考的依据。

3.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送后,不得借故撤出。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投送的投标文件应将正本1份、副本7份、电子版2套,分别装入档案袋内密封后,再装入大档案袋内密封,封口骑缝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代理人的名章,否则不予受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投送的投标文件,无论何种理由均按弃权处理。

3.4投标文件有效期

3.4.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一律始于投标截止日。

3.4.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完成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开发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和办理结算后终止。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内任何人无权变动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有关事项的解释

4.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一律使用汉语,采用其它语言文字所作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4.2已确定的中标人如违反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时,招标人保留在有效期内,在未中标人中重新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4.3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书、证件应按证书、证件登记顺序表(格式详见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第七部分:附件格式“12”)的顺序依次装订,提供资料的复印件时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否则无效。

第五部分:说 明

目 录

1、开标 2、评标

3、时间地址安排 4、有关事项的解释

说 明

1、开标

开标将按照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届时将邀请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

2、评标

2.1 评标办法:将根据评标实施细则的规定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

3、时间、地址安排

3.1 投标时间:自2012年10月31日下午14时 30分(北京时间)止,在太原市南内环街128号青龙大酒店会议室。

3.2 开标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下午14时 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南内环街128号青龙大酒店会议室准时公开开标。

3.3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

3.4 在定标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依据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对预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有关事项的解释

4.1 投标人如果没有按照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与方式:

4.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7天内予以退还;

4.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开发协议(合同)后,除按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标准交纳招标代理费外,剩余部分将在15天内予以退还;

4.2.3(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出具: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款收据;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4.3.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投送后或投标有效期内借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4.3.2 投标保证金按照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标准金额不足的;

4.4 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封套均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并注明“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字样。

4.5投标文件为正本壹份,副本柒份,电子版贰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双面打印, 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非实质性的辅助说明资料)外,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须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人签字并盖红公章;授权代表人还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复印。

4.6 投标文件的章、节、条款编制,应条理清楚,叙述明确通畅,前后应一致,不得矛盾,特别是重要条款及关键数据,否则其风险是投标人的,并且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采用任何不一致处的任何一处条款和/或数据确定为投标人的响应,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可认为此投标文件为非实质性响应之投标文件。

4.7 投标文件中,有计算上、累加上的算术错误,评标时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4.7.1 如果是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4.7.2 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投标文件的报价表,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4.8 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些补充和修改的函件也应当以密封的方式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送达。

4.9 投标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有权撤回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允许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撤回的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声明其投标人放弃投标。

第六部分:评标实施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开标与评标 1、开标

2、投标文件的初审 3、投标文件的澄清 4、评标

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第二章 授予中标通知书 6、中标通知书

7、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相应工作量、技术要求和完工时间的权力 8、招标代理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第一章 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1 招标代理人将在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址组织公开开标。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应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开标时,将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予以现场监督。监督费用由招标代理人承担。 1.3 按照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第4.9条规定, 投标人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宣读。

1.4开标时,将由行政监督人员与投标代表人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并在确认无误后开始唱标。

1.5 唱标时, 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内容、投资估算报价、折扣(如有修正报价时)、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及折扣,评标时才能予以考虑。

1.6 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会议记录, 开标记录将包括按本章第1.5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并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与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会议报价记录表上确认签字。

2、投标文件的初审

2.1 开标会议后,本次项目评标委员会将首先确定其投标人是否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4条的要求并对其进行符合性检查。

2.2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以下条款: (1) 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是否在投标文件正本上逐页签字、盖章; (2)是否足额提交了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和土地出让起始价格20%的土地出让保证金;

(3)投标人所提供的开发周期是否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人所提供的各项实施方案是否有较明显不符合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技术标准要求之处;

(5)投标人所提供的资金与资信证明文件是否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受约条款的要求;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是否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8)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综合与技术指标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性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性的投标是指实质上与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基本要求不一致,影响了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和服务,而且限制了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如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性的投标,将会使其他实质性响应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0)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是否有模糊不清、无法辩认,影响标书评审的情形。 2.3评标委员会决定其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能依据其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可寻求任何外部的证据。

2.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基本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开标后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理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 评标委员会将被允许修正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6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有非实质性的个别内容,虽然是招标代理人和招标人可接受的偏差,但评标委员会也有权通过下阶段评审现场予以澄清或谈判,以要求其消除偏差。

3、投标文件的澄清

3.1 为有助于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3.2 投标人对有关需现场澄清的问题,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方式提交,并应在其所提供的书面资料上备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

4、评标

4.1评分标准及操作方法: (一)投标报价(满分50分)

投标人承诺缴纳该宗土地出让价的投标报价达到公开出让起始价的,得40分;当每增加50万元时,加0.2分。按加分规则计算结果高于满分50分的,仍按满分50分计算,但成交价仍为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承诺缴纳该宗土地出让价的投标报价未达到公开出让起始价

时,则该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段评审,并按废标处理。

(二)技术部分(满分50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文件的相应内容,进行综合比较与评审,并依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

4.2、评委应根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当对评委评分汇总时,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并按算术平均法计算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如出现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由评委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

4.3、如投标人被确定中标,其中标人投标书上注明的投标价格即为中标成交价。 4.4、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太原市国土资源)拥有对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一 投标文件技术方案评分细则

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5.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透露。

5.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中标通知书方面向招标代理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二章 授予中标通知书

6、中标通知书

6.1 除本部分第二章第8条规定之外,招标人应将中标通知书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地履行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义务的、综合评标分值最高的投标人。

6.2 授标价为按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修正后(如有修正项时)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依此价格完成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要求的一切工作内容。

6.3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7、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相应工作量、技术要求和完工时间的权力

7.1 在本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变更相应项目工作量、技术要求和完工时间。 7.2 招标人变更服务项目工作量的幅度为±5%。 8、招标代理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8.1 招标代理人或受招标人指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第七部分 附 件

目 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资估算报价明细表 5、技术偏差表 6、商务偏差表 7、开发周期进度表 8、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简历 9、告知书 10、承诺书

11、证书证件登记顺序表 12、投标文件装订顺序

格式1.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太原市杨家堡片区(原交通大酒店) 旧城改造项目(招标编号:GMET-2012062),我方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7份、电子版2份: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当地银行出具的资金与资信证明(原件) 4、投资估算表

5、投标报价表及依据明细表 6、各项工作实施方案

7、技术、商务偏差表及开发周期进度表

8、开发周期、工程质量、开发建设与物业受理衔接以及优惠条件等相关文字书面承诺 9、我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格式“11”) 10、我方项目班子组织情况 11、我方项目班子资质状况

12、我方各类专业主要人员资质状况

13、我方近二年(2010年度至2011年度)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状况资料 14、我方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获奖工程项目资料 15、我方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同类项目业绩 16、我方认为需要有助于投标的其它有效证明文件或说明 据此,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开发建设内容,我方提供交付的本建设项目土地出让

金和开发建设投资估算额的投标总价分别为:

投资估算价:(小写)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

[土地出让金:(小写)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我方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文件(如需要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方同意在本次项目投标文件第五部分第3条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本次项目投标文件第四部分第3.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不再要求贵方予以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拒绝任何投标。 (8)我方同意为本投标(如中标)要付给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费。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邮编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职 务:

系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在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太原市杨家堡片区(原交通大酒店) 旧城改造项目工程的建设与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择定项目招标的投标活动中,为我方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格式3. 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 的 (委托人姓名) 同志为我方投标被授权代理人,现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山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太原市杨家堡片区(原交通大酒店) 旧城改造项目工程的建设与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择定项目招标的投标活动。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被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投标人名称: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4. 投资估算报价明细表

投 资 估 算 报 价 明 细 表

注:投标人可根据现行市场的综合因素,自主考虑风险并报出各分项完整的单价并合总价。 投标人可根据上表所列内容报价,也可根据企业测算明细进行报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编制人:(签章)

技 术 偏 差 表

投标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于该部分给予充分的考虑。为了招标方评议的需要,投标人应将所提供服务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填入此表,如果中标,则表示此种偏差为招标方接受。如无偏差时,请在本页上写“无”。未在此偏差表中写明的任何偏差,均按投标人响应了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相应部分的要求,投标人在开发建设时,不能再有新的技术偏差(除非有技术变更时)。

年 月 日

商 务 偏 差 表

投标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于该部分给予充分的考虑。为了招标方评议的需要,投标人应将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某些条款的异议逐条提出,或将其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逐条填入此表,如果中标,则表示此种偏差为招标方接受。如无偏差时,请在本页上写“无”。未在此偏差表中写明的任何偏差,均按投标人响应了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开发建设时,不能再有新的商务偏差。

年 月 日

格式7. 开发周期进度表

开 发 周 期 进 度 表

投标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请按照上述格式自主提出自己的开发建设开工与竣工工作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格式8.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简历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简历

1、附资质证、职称、身份证复印件

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将审查投标人承诺的相关人员的原件。

格式9. 告知书

告 知 书

各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单位:

为实现我市“三城联动”战略规划,加快城市更新改造步伐,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旧城改造建设行为,所有已列入旧城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均应遵守以下事项:

1、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守法经营,依法建设。

2、项目建设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廉租房(公共租赁房)户型面积、建设标准等规定,以及规划批准的配建指标进行建设。

3、建设单位应按照本项目的规划要求,依法建设,并妥善安置改造范围内房屋被征收人,不得留下改造死角。

4、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批准的规划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严格施工,并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将改造范围内所有配套设施建设完成。

5、项目建设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规划要求的公用部分的开发面积中,留足物业管理用房和公益设施。

6、工程建设期间应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四邻建筑物的安全,同时,做好区域内的地下管线、文物保护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7、项目建设要强化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防止工程拖欠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管理机制,不得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

8、建设单位要按照房地产开发建设程序依法取得相关建设手续,并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

9、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10、建设单位要按照投标书及附件中的相关条款和承诺,精心组织,加快建设,做好拆迁安置、资金筹集、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希各旧城改造开发建设单位一体遵守,若有违反则由建设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告知 单位公章:

法人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

格式10. 承诺书

承 诺 书

致:太原市旧城改造领导组办公室:

如我方此次中标,在收到《告知书》的同时在此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妥善安置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依法建设,积极推动我市旧城改造工作向前发展。若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告知书》内容之事项,我方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被授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11. 证书证件登记顺序表

证书证件登记顺序表

格式12. 投标文件装订顺序

投标文件装订顺序

1、封面 2、目录 3、投标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5、当地银行出具的资金与资信证明(原件) 6、投资估算表

7、投标报价表及依据明细表 8、各项工作实施方案

9、技术、商务偏差表及开发周期进度表

10、开发周期、工程质量、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衔接以及优惠条件等相关文字书面承诺 11、投标方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格式11”) 12、项目班子组织情况 13、项目班子资质状况

14、各类专业主要人员资质状况

15、近二年(2010年度至2011年度)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状况资料 16、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获奖工程项目资料 17、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同类项目业绩

1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有助于投标的其它有效证明文件或说明 注:每项内容之间尽量要用彩色纸明显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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