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聂树斌案件相关问题的回应]续二

关于死者尸体骨折问题

“死者康菊花尸体没有骨折”,是河北方面认定不是王书金作案的最大一张王牌。因为王书金归案后始终稳定供述作案时用脚踹了受害人胸部。

首先要说明是,尽管王书金稳定供述当时用脚踹了受害人胸部,但并不必然导致受害人骨折。这一逻辑很浅显,无须赘述。也就是说,即使尸体没出现骨折,并不能排除王书金作案的可能性。

相反,发现了受害人尸体的骨折,王书金作案便确定无疑了。再狡辩,只能是别有用心。

拿到卷宗那天,有点法医基础的我首先奔向尸检报告和现场勘验笔录。

幸运的很,在侦查卷宗发现了一组现场照片。其中一张尸体侧面照片明确显示死者右侧多根肋骨骨折。(左侧没有拍照)

这张照片是侦查人员在八月11日发现尸体后勘验现场时拍下的。但尸检报告却记载“尸体检验没有骨折”。(后来相关法医承认当时没有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

为了验证自己的视觉和法医知识的可靠性,持相关照片走访咨询了临沂市众多法医和骨外科医生,一致认为尸体肯定存在多处骨折。只是对骨折的数量和序列号存在分歧。且大都不愿提供审阅意见。

后来找到了北京华夏法医鉴定中心的胡志强主任和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医技术处的庄洪胜主任。最终由这二位法医师出具了尸体背部右侧第9、11、12肋骨折,第6肋疑似骨折的结论。该结论及时递交山东高院。

由于这份论证结论的依据源于聂树斌原始卷宗,相关证据在听证会上公布后,河北方面没有提出质疑。社会反映也普遍认可。只是在4月30日央视焦点访谈节目中,某法学专家对鉴定程序提出质疑。认为鉴定结论除了应附上专家的资质证明外,也要附上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

从司法部制定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要求,某法学专家的观点不无道理。但这位专家疏忽了我们提供的并非鉴定结论,而是《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法院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是必须对活体、尸体、或物件进行实际勘查、检验,才能作出鉴定结论。而对于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只有文字记录、医疗档案、相关图片的案例,法医师是无法出具“鉴定结论”的。这是国内所有法医鉴定机构的困惑。全国著名的福建念斌投毒案、复旦大学投毒案,都存在这一问题。(本案出具审查意见的胡志强主任参与了上述案件)

为解决这一司法鉴定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各地司法鉴定机构纷纷另外组建或依附一个法医类技术咨询机构,专门从事没有物性检材的法医学审查和论证,并出具专业意见。弥补我国司法鉴定程序的这一缺口。解决现实的司法实践需求。所以,在本案中,华夏司法鉴定中心的两位专家,虽然也是作出的法医学专业技术结论,但不能加盖“华夏司法鉴定中心”的印章,只能加盖“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公司”的印章。聂树斌案件是这样,福建念斌案、复旦投毒案也是这样。这是当前我国司法鉴定体制决定的。不光某教授对此不太了解,可能社会上很多朋友都不太清楚。

无论怎样,称“鉴定结论”也好,叫“论证意见”也吧,都是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法医师做出的。都具有证据效力。就聂树斌案件讲,假如有人对相关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审查论证。甚至可以申请开棺验尸。

本代理人就曾于听证会后,向山东高院递交了开棺验尸申请书,提出如对《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开棺查验。相关尸体当年并未火化。

仅凭受害人尸体存在骨折这一点,足以认定王书金作案确实,聂树斌冤案无疑。

附1、《对聂树斌案件相关问题的回应》--关于申诉代理方法及规律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eaff70102w6kx.html

附2、《对聂树斌案件相关问题的回应》续一--关于案发时间: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eaff70102w6n2.html

关于死者尸体骨折问题

“死者康菊花尸体没有骨折”,是河北方面认定不是王书金作案的最大一张王牌。因为王书金归案后始终稳定供述作案时用脚踹了受害人胸部。

首先要说明是,尽管王书金稳定供述当时用脚踹了受害人胸部,但并不必然导致受害人骨折。这一逻辑很浅显,无须赘述。也就是说,即使尸体没出现骨折,并不能排除王书金作案的可能性。

相反,发现了受害人尸体的骨折,王书金作案便确定无疑了。再狡辩,只能是别有用心。

拿到卷宗那天,有点法医基础的我首先奔向尸检报告和现场勘验笔录。

幸运的很,在侦查卷宗发现了一组现场照片。其中一张尸体侧面照片明确显示死者右侧多根肋骨骨折。(左侧没有拍照)

这张照片是侦查人员在八月11日发现尸体后勘验现场时拍下的。但尸检报告却记载“尸体检验没有骨折”。(后来相关法医承认当时没有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

为了验证自己的视觉和法医知识的可靠性,持相关照片走访咨询了临沂市众多法医和骨外科医生,一致认为尸体肯定存在多处骨折。只是对骨折的数量和序列号存在分歧。且大都不愿提供审阅意见。

后来找到了北京华夏法医鉴定中心的胡志强主任和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医技术处的庄洪胜主任。最终由这二位法医师出具了尸体背部右侧第9、11、12肋骨折,第6肋疑似骨折的结论。该结论及时递交山东高院。

由于这份论证结论的依据源于聂树斌原始卷宗,相关证据在听证会上公布后,河北方面没有提出质疑。社会反映也普遍认可。只是在4月30日央视焦点访谈节目中,某法学专家对鉴定程序提出质疑。认为鉴定结论除了应附上专家的资质证明外,也要附上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

从司法部制定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要求,某法学专家的观点不无道理。但这位专家疏忽了我们提供的并非鉴定结论,而是《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法院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是必须对活体、尸体、或物件进行实际勘查、检验,才能作出鉴定结论。而对于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只有文字记录、医疗档案、相关图片的案例,法医师是无法出具“鉴定结论”的。这是国内所有法医鉴定机构的困惑。全国著名的福建念斌投毒案、复旦大学投毒案,都存在这一问题。(本案出具审查意见的胡志强主任参与了上述案件)

为解决这一司法鉴定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各地司法鉴定机构纷纷另外组建或依附一个法医类技术咨询机构,专门从事没有物性检材的法医学审查和论证,并出具专业意见。弥补我国司法鉴定程序的这一缺口。解决现实的司法实践需求。所以,在本案中,华夏司法鉴定中心的两位专家,虽然也是作出的法医学专业技术结论,但不能加盖“华夏司法鉴定中心”的印章,只能加盖“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公司”的印章。聂树斌案件是这样,福建念斌案、复旦投毒案也是这样。这是当前我国司法鉴定体制决定的。不光某教授对此不太了解,可能社会上很多朋友都不太清楚。

无论怎样,称“鉴定结论”也好,叫“论证意见”也吧,都是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法医师做出的。都具有证据效力。就聂树斌案件讲,假如有人对相关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审查论证。甚至可以申请开棺验尸。

本代理人就曾于听证会后,向山东高院递交了开棺验尸申请书,提出如对《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开棺查验。相关尸体当年并未火化。

仅凭受害人尸体存在骨折这一点,足以认定王书金作案确实,聂树斌冤案无疑。

附1、《对聂树斌案件相关问题的回应》--关于申诉代理方法及规律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eaff70102w6kx.html

附2、《对聂树斌案件相关问题的回应》续一--关于案发时间: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eaff70102w6n2.html


相关文章

  • 2016年政法舆情年度报告(上篇)2016年政法舆情年度报告(上篇)
  • [我要纠错] [字体:大 默认 小][打印][关闭] 发布时间:2017-01-19 17:13:12 [编者按]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同心协力完成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 ...查看


  • 聂树斌案再审
  • 李树亭想起这天清晨法官孟健说过的话.他说,今天有个好天气.李树亭看了看窗外,觉得奇怪,济南有阳光,但也不是很晴朗,哪能算好天气呢?孟健说了一遍又一遍,李树亭都没有往心里去.直到此刻,他才明白孟健话里的深意.在这个"好天" ...查看


  • 定罪必须板上钉钉,纠错应当疑罪从无
  • 兵临 < 中国青年报 >( 2014年12月18日   02 版) 都是陈年旧案,同样年轻的被告人都被执行死刑,都有"真凶"再现,家属都经过马拉松式的申诉,两桩具有太多相似性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和河北聂树斌案 ...查看


  • 河北办案方:聂树斌案并非错案 办案程序存瑕疵
  • 原标题:聂树斌案律师与河北办案方"空"战 4月28日下午,山东省高院召开关于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听证会. 专家介绍,此次听证会实际上是一次申诉复查听证会.即当事人.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对原来的生效判决提出申诉,认为原 ...查看


  • 聂树斌案再审判决全文公布,九方面认定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编者按] 据新华社报道,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以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刑事判决书> ...查看


  • 最高院指令聂树斌案异地复查并无法律依据
  • 昨晚7点半,最高法院官方微博弹出一条爆炸性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虽然该消息例行在 ...查看


  • 批评他人的正确姿势
  • 我不敢让别人为我的信念去死,因为我不敢肯定那个信念是对的.-罗素 随着聂树斌案的无罪判决公布,对于该起案件的后续追责问题在网络舆论场的纷争又起.一方是以律师为代表的"严厉追责派",主要观点是:要严厉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 ...查看


  • 关于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
  • 关于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 近期,聂树斌家属向河北省高院正式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金额1391.9156万元,并申请赔偿聂树斌父母至去世时止的生活费.目前,河北省高院已立案受理,国家赔偿最终结果如何,将再度引发舆论的围观与热议 ...查看


  • 聂树斌案28日举行听证
  •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复查进展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就该案于4月28日13时30分召开听证会,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意见. 在刑事案件复查工作中采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