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借款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
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原则就 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三方应共同遵守,履行本协议条款。
甲方(出借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支付方式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二、借款利率
月利率 %,利息总额 元;每 日为一结息率,每结息
期内须付清当期利息 元;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因国家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三、借款期:
1、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
2、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当日清偿上述借款本息,逾期每日按借款金额的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四、支付方式
为确保资金安全,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共管账户结算借款本息。
账户名: 。
帐号: 。
开户行: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乙方保证上述借款用于 ,
并承诺不挪作他用;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
第三条 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要求乙方按约定还本付息并提供担保的权利。乙方为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催缴或者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甲方有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及时提供资金的义务。
3、甲方有权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信息及财务状况,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真实信息或法人单位的真实情况。
4、甲方承诺其对出自资金为自己的合法财产,否则由甲方对违约或损害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及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的义务。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
4、乙方违约的,甲方为实现本合同约定债权所指出的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等必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披露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信息,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等资料,配合甲方的调查、检查、审查。
6、当发生如下事件时,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 家庭(单位)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 重大财产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租赁、抵押等);
(3) 乙方涉入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
(4) 发生其他影响乙方债务清偿能力的情况。
第四条 担保
丙方作为担保人,自愿同意对乙方上述借款本息及因此项借款产生的所有费用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付或交付相应金额或物品,甲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追偿通知后 个工作日清偿上述债务。
第五条 其他约定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事项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三方借款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
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原则就 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三方应共同遵守,履行本协议条款。
甲方(出借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支付方式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二、借款利率
月利率 %,利息总额 元;每 日为一结息率,每结息
期内须付清当期利息 元;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因国家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三、借款期:
1、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
2、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当日清偿上述借款本息,逾期每日按借款金额的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四、支付方式
为确保资金安全,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共管账户结算借款本息。
账户名: 。
帐号: 。
开户行: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乙方保证上述借款用于 ,
并承诺不挪作他用;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
第三条 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要求乙方按约定还本付息并提供担保的权利。乙方为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催缴或者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甲方有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及时提供资金的义务。
3、甲方有权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信息及财务状况,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真实信息或法人单位的真实情况。
4、甲方承诺其对出自资金为自己的合法财产,否则由甲方对违约或损害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及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的义务。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
4、乙方违约的,甲方为实现本合同约定债权所指出的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等必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披露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信息,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等资料,配合甲方的调查、检查、审查。
6、当发生如下事件时,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 家庭(单位)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 重大财产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租赁、抵押等);
(3) 乙方涉入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
(4) 发生其他影响乙方债务清偿能力的情况。
第四条 担保
丙方作为担保人,自愿同意对乙方上述借款本息及因此项借款产生的所有费用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付或交付相应金额或物品,甲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追偿通知后 个工作日清偿上述债务。
第五条 其他约定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事项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