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阶段项目管理

实施阶段项目管理

4.2.5 施工经理

施工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全面监控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费用以及施工安全,做好现场施工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对施工安装进度、质量和费用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实现项目施工目标指标,保障项目管理总体责任目标的实现。施工经理的主要任务如下。

1)与工程建设部协调建立施工管理组织,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

2)编制项目施工计划,工程建设部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3)根据项目总体计划、单项工程计划编制项目总体进度计划;

4)拟定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招标,签订施工分包合同;

5)组织制定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及文件:

6)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进驻现场,落实施工单位进场;

7)施工期间,在项目经理的授权下,直接与顾客或施工分包单位联络和协调;

8)可以同时向项目经理和工程建设部汇报工作,确保施工按合同要求完成;

9)组织审查施工分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方案等施工技术文件;

10)建立现场施工安全、施工进度、质量验收、施工进度款支付、工程资料等管理制度,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和监督。编写现场施工进展报告,括施工进度、费用和质量控制状况;

11) 组织设备、材料到达现场后的交接管理,直接移交给施工单位,并对施工单位仓储保管进行监督;组织收集、整理设备材料的随机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12)定期召开现场施工调度会议,协调现场各方的关系;

13)按照合同和现场实际进度,提出工程进度款支付单;

14)进行施工合同管理,按照合同管理规定办理合同支付、变更、结算、索赔等,及时审批施工变更、签证的费用单。

15)组织建筑、安装工程的交接验收,办理中间交接和工程交接手续;

16)试运行阶段配合试运行经理,做好试运行管理工作。

17)参与竣工验收,组织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图整理,并办理移交手续和办理工程结算;

18)组织施工资料的整理,办理公司和部门资料归档工作;

19)组织工程施工总结,编制完工报告。

20)对施工组专业负责人工作进行考核。

4.2.6 试运行经理

根据合同要求负责项目试运行服务的管理工作。一般包括:编制试运行计划和培训计划,协助业主确定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参加业主组织的试车方案的讨论,指导业主编制试车总体方案,组织编制操作指导手册;指导试车的准备工作,协助处理试车中发生的问题;参加考核、验收等工作。其主要任务如下:

1)编制项目试运行计划,明确试运行指导服务内容、组织及职责分工、工作原则和程序等;

2)组织项目试运行组,并组织人员参加工艺设计、工程设计方案的研究提出操作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3)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培训计划,协助联系培训单位,协助业主组织培训;

4)根据合同要求,组织编制操作手册;

5)组织人员参加业主热负荷试车总体方案的讨论;

6)组织人员参加热负荷试车条件具备情况检查;

7)组织试运行服务人员协助和指导业主试车,处理试运行中发生的问题;

8)参加考核验收,并会同业主和专利商审查性能考核记录和签署考核报告;

9)进行试运行分包合同管理,按照合同管理规定办理合同支付、变更、结算、索赔等,及时审批试运行变更、签证的费用单。

10)组织整理试运行过程中的档案资料并归档;

11)组织项目试运行工作总结,编制项目试运行完工报告。

12)对试运行组专业负责人工作进行考核。

4.2.7 财务经理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

2)组织编制项目财务资金预算计划,包括年度、季度、月度财务资金计划;

3)负责实现公司对项目的筹融资计划,并协助项目经理按合同和计划向业主催收各种款项;

4)建立会计业务和账目,组织项目现金管理和成本核算;

5)办理设备材料付款和施工工程付款;

6)协助项目经理处理工程欠款、拒付、索赔等事项;

7)根据规定和需要办理各种保险,缴纳各种税款;

8)定期进行财务结算,项目竣工时办理竣工结算;

9)定期提出项目财务报告;

10)项目结束时,对参加本项目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提出考核意见;

11)负责对项目有关的财务、会计账目、资料的整理归档;

12)对项目财务工作进行总结。

4.3.3 施工经理任职资格

1)参加过建设部举办的项目经理培训班或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项目管理经验,Ⅰ类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经理,必须至少担任过1 个Ⅱ类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经理;Ⅱ类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经理,必须至少担任过1 个Ⅲ类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经理;Ⅲ类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经理,必须至少担任过1 个以上Ⅱ类项目施工员。

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及沟通能力。

5)熟悉施工标准规范及施工程序,具有控制施工进度、费用、质量、安全的管理较高能力。

6)具有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和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知识。

7)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8)总承包管理工作中未发生较大责任事故、顾客投诉和质量问题。

9)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4.3.4 试运行经理任职资格

1)参加过建设部举办的项目经理培训班或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至少担任过与总承包工程工艺相同的1 个Ⅱ类设计项目工艺专业负责人或熟悉该工艺要求曾担任过生产管理技术人员。

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及沟通能力。

5)具有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和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知识。

6)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7)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1.1.4 施工经理

1)熟悉、研究合同、技术协议,就合同中有关施工问题及后续开展工作需要落实的问题、项目风险进行研究,编写初步的项目施工协调程序。

2)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与业主项目协调程序协调会,落实施工协调程序。

3)编写项目施工分包方案及进度计划。

4)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编制有关施工的相关内容。

5)会审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6)编写施工计划,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该计划可含在施工计划中)。

1.1.5 试运行经理

1)熟悉、研究合同、技术协议,就合同中有关试运行问题及后续开展工作需要落实的问题、项目风险进行研究,编写初步的项目试运行协调程序。

2)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与业主项目协调程序协调会,落实项目试运行协调程序。

3)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编制有关试运行的相关内容。

4)会审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5)编写项目试运行计划,试运行进度计划(试运行进度计划可含在试运行计划中)。

1.1.4 施工经理

1)熟悉、研究合同、技术协议,就合同中有关施工问题及后续开展工作需要落实的问题、项目风险进行研究,编写初步的项目施工协调程序。

2)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与业主项目协调程序协调会,落实施工协调程序。

3)编写项目施工分包方案及进度计划。

4)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编制有关施工的相关内容。

5)会审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6)编写施工计划,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该计划可含在施工计划中)。

1.1.5 试运行经理

1)熟悉、研究合同、技术协议,就合同中有关试运行问题及后续开展工作需要落实的问题、项目风险进行研究,编写初步的项目试运行协调程序。

2)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与业主项目协调程序协调会,落实项目试运行协调程序。

3)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编制有关试运行的相关内容。

4)会审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5)编写项目试运行计划,试运行进度计划(试运行进度计划可含在试运行计划中)。

1.1.4 施工经理

1)熟悉、研究合同、技术协议,就合同中有关施工问题及后续开展工作需要落实的问题、项目风险进行研究,编写初步的项目施工协调程序。

2)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与业主项目协调程序协调会,落实施工协调程序。

3)编写项目施工分包方案及进度计划。

4)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编制有关施工的相关内容。

5)会审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6)编写施工计划,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该计划可含在施工计划中)。

1.1.5 试运行经理

1)熟悉、研究合同、技术协议,就合同中有关试运行问题及后续开展工作需要落实的问题、项目风险进行研究,编写初步的项目试运行协调程序。

2)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与业主项目协调程序协调会,落实项目试运行协调程序。

3)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编制有关试运行的相关内容。

4)会审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5)编写项目试运行计划,试运行进度计划(试运行进度计划可含在试运行计划中)。

2.1.7 施工经理

1)提供工程现场设备进场计划和现场施工的月滚动计划,加强设备材料采购与施工的衔接。

2)负责到场设备、材料的接收,验收和交接(包括设备、材料随车资料),建立所供设备材料进场台账,加强现场设备、材料的仓储的监督。

3)对到货设备、材料遗漏、损坏、不合格等,设备安装需要供货厂商进行安装技术指导等及时反馈采购经理,由采购经理协调处理。

4)负责组织到场设备、材料的报验工作,及设备材料竣工资料的整理,对供货厂商提供资料缺失,由采购经理协调解决。

5)负责施工与采购间沟通协调管理。

第五册 施工管理

1 施工管理的主要任务及施工组织机构

1.1 施工管理法律法规要求

1)建设工程施工必须遵循《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和《消防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并满足合同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

2)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分包,应进行招标,施工招标活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公司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进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管理应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1.2 施工管理主要任务

遵守工程所在国和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按照设计文件、约定的规程、规范、 标准要求,组织实施工程建筑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及竣工试验,直至工程 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保证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和费用目标指 标的完成。

1.3施工组织机构

施工组织机构见下图:

以上施工组织机构图是较为典型的EPC 总承包项目现场施工管理组织。具体项目应根据项目的大小和承担的施工管理的范围、内容,确定不同规模的管理机构。对于大型项目一般要任命本部施工经理和现场施工经理,也可以视具体情况只任命一名施工经理,兼任本部施工经理和现场施工经理。现场施工管理组织由现场施工经理领导,向本部施工经理和项目经理、工程建设部报告工作。设计施工服务人员进入现场,加入现场施工技术组做好设计施工服务工作,在现场施工经理领导下,协助施工管理,监督施工与设计文件的符合。

2 总包项目部岗位和主要部门职责

2.1 总包项目部主要岗位职责

2.1.1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负责人,经授权代表公司负责执行项目合同, 负责项目实施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等 目标实现全面负责。项目经理授权委托施工经理,负责项目施工计划、组织、协 调与控制,完成工程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费 用控制目标指标的实现。

1)对施工经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施工中需要项目经理决策或沟通协调工作,及时予以处理;

2)审批施工计划、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工程变更单及需要项目经理签署的文件、信函;

3)审核项目施工分包入围短名单,参加合同评审签署合同签发单、合同付款单等;

4)主持项目级评审;

5)主持总包项目部工程例会;

6)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7)对施工经理工作进行项目考核。

2.1.2 本部施工经理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配合控制经理,参与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组织编制项目的施工计划、施工总体进度计划。

3)组织施工现场的调查,编制初步的施工组织规划和重大施工方案,并据此对工程设计提出与建筑安装有关的意见和要求。

4)选择合格施工分包商短名单,必要时经业主认可;对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划分,提出施工招标的商务文件,参与审查设计部门提供的技术方案、设计图纸、工程量单及其附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确切,同时与商务文件一起发往施工分包商。

5)负责组织施工招标、施工分包合同(文件)的编制和谈判,代表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文件)。

6)制订现场施工管理文件,确定现场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各岗位主要负责人,并组织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驻现场。

7)在现场开始施工后,对现场施工执行情况的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

2.1.3 现场施工经理

1)在项目施工管理机构进驻现场之后,作为公司在现场的代表全面负责组织现场的管理工作,在现场施工期间,直接与业主和施工分包方联络和协调,履行合同义务和权力。

2)现场施工经理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设计室所所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驻现场工作人员应服从现场施工经理的领导和决定,遇有重大问题发生分歧,由现场施工经理提出,请项目经理组织协调。

3)现场施工经理同时向项目经理、本部施工经理和工程建设部报告工作,将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实际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月度书面汇报,确保施工工作按项目计划和项目合同要求完成。

4)组织业主、施工分包方对现场施工开工条件进行检查,审核和上报施工分包方开工报告,并促使施工开工报告的批准。

5)组织审查施工分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等施工技术文件。

6)定期召开施工计划执行情况检查会,检查和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办法;重大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公司本部施工经理、工程建设部和业主报告。

7)组织总包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到达现场后的接收,及时移交施工分包方,并对其保管工作进行监督。

8)组织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单机调试、无负荷联动调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9)定期组织现场施工例会,协调施工分包方、设备厂商及业主之间工作及关系。

10)组织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督与管理。

11)负责施工分包合同管理,负责现场签证、施工变更费用审批。

12)依据现场施工进度和完成质量合格的实际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施工进度款付款单。

13)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与业主、监理、施工分包方等沟通与协调,与公司部门、设计室所及总包项目部内部沟通协调。

14)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工作。

15)组织现场施工工程档案资料的及时报验、整理、归档及移交。

16)组织编写项目施工总结报告。

17)负责对现场项目部人员工作进行考核。

2.1.4 控制经理

1)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和建立项目费用控制基准,审核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检查施工进度、费用计划执行情况,汇总编制项目月度报告。

2)按程序调整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项目费用控制计划实行动态管理。

3)配合项目经理和其他职能经理,估算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对进度的影响,对实施的工程变更核实变更工程量及费用,现场签证的费用审核。

4)按照项目计划要求,组织编制二次核定估算,审核施工分包方报送的已完工的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清单,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

5)协助施工经理,做好竣工项目的结算工作。

2.1.5 安全环境工程师

安全环境工程师在项目施工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总承包项目现场环境职 业健康安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

1)编制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

2)对施工现场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编制项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制定管理方案或运行措施进行管理与控制,对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结果进行评价。

3)对现场施工危险源进行辨识,编制《项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清单》,制订风险控制措施,实施管理,对实施结果进行评价。

4)编制项目应急准备与相应计划并组织演练、实施。

5)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公司有关劳动、安全和卫生等规章制度。

6)执行QB/HT05.408《对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对相关方进行施加影响。

7)协助施工经理建立现场施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制订工作制度,检查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保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

8)审核施工分包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并监督实施。

9)负责组织现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组织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并编写相应的报告。

10)负责现场有关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监督与管理。

11)负责与地方安全、卫生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协调,接受地方政府部门及业主、监理和公司有关部门对总包项目检查指导,并组织处理其提出的整改要求。

12)负责编写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总结报告。

13)项目结束后时,对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资料、记录进行整理、归档。

2.1.6 采购经理

1)根据现场提供工程现场设备进场计划和现场施工的月滚动计划,组织设备材料及时进场,加强设备材料供货与施工的衔接;

2)组织协调处理对到货设备、材料遗漏、损坏、不合格、随机资料缺失等问题;

3)组织协调供货厂商进行现场安装技术指导等售后服务工作;

4)协调处理现场设备修配改工作。

5)协助施工经理处理工程剩余物资。

2.1.7 质量工程师

1)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明确施工管理目标指标;

2)对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了解施工质量管理状况,编制质量状况报告;

3)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

4)保存其质量管理工作档案记录。

2.1.8 财务经理

1)汇总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月度合同支付计划,上报项目月度资金计划;

2)负责办理审批后的施工合同款付款单的支付;

3)及时反馈项目月度支付情况,收到发票情况。

4)协助项目经理和施工经理及时催收总承包合同进度款项。

5)协调办理现场工作人员保险及理赔。

2.1.9 现场工程管理组(施工工程师)

工程管理组人员即为施工工程师,在施工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 是合同管理和有关调度协调工作。

1)根据合同规定,通知并督促施工分包方进场,落实施工开工各项条件。

2)定期组织现场施工例会,协调施工分包方、设备厂商及业主、监理之间工作及关系。

3)督促施工分包方按照合同规定,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4)核实和处理有关合同变更问题,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工程变更。

5)与施工分包方联系、接收、分发、处理与施工分包合同有关的文件、信函、资料等,必要时需施工经理批准。

6)组织各施工分包方之间施工工序交接。

7)组织审查施工分包方工程进度款的申请,办理进度付款单。

8)组织设备安装、单机调试、无负荷联动调试工作监督管理。

9)协调组织工程施工安装(包括隐蔽工程)验收。

10)按规定积累竣工验收所需的资料,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与整理,协助施工经理做好施工总结。

2.1.10 现场技术组

现场技术组中施工技术人员由工程建设部派出,在施工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现 场的施工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施工技术人员可分专业派遣,也可以由一人兼管 几个专业;设计代表由设计经理派出,驻现场时间可以根据现场工作需要确定。 设计人员到现场后,加入现场施工技术组,在现场施工经理领导下,协助施工管 理,监督施工与设计文件的符合。

2.1.11 计划组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编制总包工程总网络控制计划,作为一级控制计划,在总包工程实施过程中适时调整。

各职能经理根据总网络计划,编制设计网络计划作为二级网络控制计划,并适时调整。

现场施工工程师根据二级网络计划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三月滚动计划,作为三级网络控制计划,并根据三月滚动计划,编制周计划,作为四级网络控制计划。

2.1.12 现场费用组

费用组在施工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现场施工费用的管理和控制、合同

管理、现场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2.1.13 现场质量监督组

质量监督组人员根据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公司总包工程质量关键点的 要求,负责现场的施工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工作,审核施工分包方报送的已完工程 量清单,对质量是否合格进行确认,只有质量合格工程才可付款,转控制经理核 工程量。

2.1.14 现场综合管理组(包括安全环境工程师)

根据工程需要施工现场设置综合管理组,在安全、环境经理领导下,协助现 场施工经理处理综合性日常的管理工作,现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文明施工、 环境管理、治安保卫等。

2.2 主要部门职责

2.2.1 工程建设部

1)协助施工经理组建施工项目部(或现场项目部);

2)审核施工计划、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等施工输出的文件资料;

3)审批项目施工分包的短名单,审核招标文件及附件;审核项目中标单位;

审核合同文件、付款单等;

4)检查项目施工计划执行情况,适时调整人力资源保证项目施工安全环境、进度、质量、费用;

5)协助施工经理做好与外部、公司内部的沟通协调工作;协助施工经理处理其难以处理的问题。

6)督促办理施工竣工验收,整理移交竣工资料。

7)督促项目施工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

8)对施工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

2.2.2 项目管理部

1)对国内总承包工程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经理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需公司决策处理的上报总承包委员会或公司领导;

2)汇总国内总承包工程各项目月度报告,传达相关部门室所;

3)协调设计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费控中心各级估算等;

4)督促项目经理的收费工作;

5)督促项目经理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

6)督促项目经理工程总结及资料归档工作。

2.2.3 海外事业部

1)对海外总承包工程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经理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需公司决策处理的上报总承包委员会或公司领导;

2)汇总海外总承包工程各项目月度报告,传达相关部门室所;

3)督促项目经理的收费工作;

4)督促项目经理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

5)督促项目经理工程总结及资料归档工作。

2.2.4 财务部

1)审核总包项目部项目资金计划,筹措落实资金。

2)审核总包项目部月支付资金计划,汇总报公司批准,下发各总包项目部月资金支付量。

3)对公司各总包项目资金收支进行管理。

4)对项目财务经理及财务人员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

2.2.5 科技质量部

1)对施工过程的贯标检查,组织对总承包项目内审、外审工作;

2)对质量工程师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

3)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重大环境污染、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2.2.6 审计监察部

1)负责对总承包工程进行过程审计、完工审计;

2)按公司规定对施工分包招标等过程进行监察;

3)负责处理违章、违纪事件。

3 项目施工计划编制

3.1 项目施工计划的编制规定

1)项目施工计划是对项目计划在施工方面的深化与补充,施工计划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和符合项目计划规定的项目目标和原则。

2)项目施工计划由施工经理在项目经理和工程建设部的指导下进行编制,经工程建设部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必要时业主认可)后执行。

3.2 项目施工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施工范围的说明;

2)建设现场所在地区的调查情况,包括当地的资源、政府法规等;

3)现场施工管理的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进驻现场计划;

4)提出施工组织原则、总体施工部署、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案要求和程序;

5)提出工程施工分包计划,招标工作组织和计划;

6)施工进度、现场管理费用计划和控制措施;

7)工程的主要质量控制点、检验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

8)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现场消防和安全保卫措施;

9)设备材料接收及仓库管理计划;

10)施工技术管理计划;

11)主要施工资源需求计划;

12)提出施工准备工作要求;

13)总包工程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

4 总包项目实施

4.1 施工分包

施工分包采购采用招标方式,详见《施工、安装招标管理规定》和相关管理规定。

4.2 总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4.2.1 现场施工开工前的准备

1)施工管理文件已经编制完毕,并经审批和发表;

2)现场施工管理机构已经建立,并已进驻现场开始工作;

3)检查和确定基础工程施工的开工日期。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总包工程开工会议,会上,由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控制经理分别说明基础施工开工条件、设计、采购等准备情况,提出总包项目管理要求及日常管理程序,审查落实后步工序连续施工的条件,明确基础施工开工、完工日期,并明确各类材料分批到达现场的日期;必要时可以修订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计划,作为进度控制的依据,最后形成会议纪要。

4)施工经理召开施工开工会议(可与总包工程开工会议合并召开)。建立业主、监理、总包施工项目部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程序、现场管理办法和有关的现场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工作秩序;

5)提交施工图纸和资料,并进行设计交底,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图纸会审;

6)检查并落实设备、材料运抵现场的情况;

7)审查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8)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二级、三级、四级进度计划;

9)检查业主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当年开工的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

(2))项目审批手续及建设许可等文件已经发放,建设用地已经征购,临时用地已经租用,拆迁平整完毕,并提出坐标控制网和标高水准点;

(3)施工用的水、电、道路、通讯已能满足需要;

(4)申请许可证、爆破许可证得到批准;

(5)业主负责采购的材料已经落实;

(6)业主负责编制和申报的施工开工报告,已经获得批准。

10) 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建立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机构和职能组织机构;

(2)施工单位的人员、机具、设备、材料组织进场计划。

(3)编制施工组织计划;

(4)编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等管理制度及管理文件;

(5)编制合同范围内的施工控制进度计划;

(6)编制施工总平面图;

(7)完成施工用水、用电、道路、通讯、临时设施的施工;

(8)施工单位供应的材料已经落实;

(9)检查施工单位持证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有效性。

4.3 施工现场设备、材料的交接和管理

4.3.1 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应尽量直接移交施工单位。必须要二次交接的设备材料,总包现场项目部应在现场设置库房和管理人员,避免设备、材料损耗、变质和丢失;

4.3.2.施工经理负责组织设备材料的交接工作,设备管理工程师参加,作相应的纪录和进行设备的报验。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后,在入库前应根据采购合同规定,组织有关责任方代表进行现场开箱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并经有关参检人员签字确认。

1) 外观检查。检查规格、尺寸、型号,有无损伤、变形、开裂、锈蚀和浸水等,并按规定表格做好记录;

2) 清点数量。根据发货明细清单,清点到货数量是否齐全、完整,并按规定表格做好记录;

3) 所附文件资料是否与订单一致;

4.3.3 进口设备材料的开箱检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采购合同规定进行;

4.3.4 经过开箱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资料、文件、检验记录齐全,具备规定的入库条件,由交付方填写入库单,库房管理人员验核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4.3.5 经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应填写设备材料检验问题处理情况表,按规定程序同有关责任方联系,待问题逐一处理完毕,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3.6 仓库管理工作应包括物资保管,技术档案、单据、账目管理和仓库安全管理等。仓库管理应建立“物资动态明细账”,所有物资应注明货位、档案编号、标识码。仓库管理人员要及时登帐,经常核对,保证帐物相符;

4.3.7 建立设备材料发放出库制度。发放设备材料应办理申请、批准、物资出库交接的手续,确保准确、及时地发放合格的物资,满足施工的需要;

4.3.8 设备管理工程师应定期进行库房盘点,并通报施工经理及采购经理,协助做好材料控制。

4.3.9 工程剩余物资(包括现场办公设施及物品)应予以收集,建立剩余物资清单,施工经理在工程完工或适时向公司申请处理,项目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4.4 施工进度计划的管理和控制

4.4.1 现场施工进度管理的依据是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文件,包括:

1)施工程序

2)项目进度计划

(1)施工进度计划;

(2)设备材料运抵现场的顺序及进度要求;

(3)施工进度报告系统。

3)现场施工进度计划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项目进度目标和进度计划,对现场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控制和报告;

4)现场施工进度管理人员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具体情况,编制三月滚动进度计划下达给施工单位;

5)施工单位根据三月滚动计划编制三周滚动计划,报施工经理,并下达给施工作业组执行;

6)施工进展实物完成工作量由施工单位统计,经施工质量工程师确认,用统计报表的格式报告施工经理,施工进度管理人员据此编制施工进度周报和月报;

7)施工经理组织召开每月(周)工程例会,检查本月(周)施工计划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现场出现的各方面问题。

8)施工进度周报报送项目经理、工程建设部、业主代表,其主要内容:

(1)本周完成工作量;

(2)本周实际消耗人工时和累计人工时;

(3)本周平均现场人数;

(4)三月滚动计划和三周滚动计划执行情况;

(5)设备、材料接收和安装报告。

(6)本周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质量情况。

(7)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9)施工进度月报报送项目经理、工程建设部、监理、业主代表,下发施工单位,其主要内容:

(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改报告;

(2)三月滚动计划报告。第一个月为执行计划,第二、三个月为预测计划;

(3)设备、材料接收和安装报告;

(4)委托加工件的到货情况;

(5)施工进展横道图和人力投入曲线;

(6)施工进展综合报告。施工经理综合报告现场施工全面情况及对进度综 述等。

(7)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4.5 施工技术管理

施工项目技术管理的任务有四项:一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规范;二是充分理解设计意图研究、认识和利用技术规律,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 工作;三是确立正常的生产技术秩序,进行文明施工,以技术保工程质量;四是 努力提高技术工作的经济效果,使技术与经济有机地结合。

1) 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总包现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主持审核施工分包项目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专项施 工方案、关键工序、特殊工序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方案。

(4)负责组织专业设计人员进行图纸自审及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5)组织做好测量控制网的测设和建、构筑物的沉降变形观测及其核定。

(6)组织检查施工分包单位测量设备应能满足施工检验要求,指导、监督 施工单位质量检验和试验。

(7)审定施工单位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8)组织特殊工序的界定,各专业重大质量控制点的界定。

(9)组织质量事故处理,审查重大事故处理方案。

(10)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1)领导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2)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攻关。

(13)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承担的钢结构件制作加工二次设计图。

(14)审查施工分包单位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2) 施工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1)图纸自查和会审

施工经理/工程师在施工图纸下发后,应组织图纸会审,其目的是为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充分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要求,发现设计文件中的差错与问题,提出修改与洽商意见,避免技术事故或产生经济与质量问题。

(2)施工技术方案

施工经理编制项目施工管理计划,明确本项目要求完成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与使用管理,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重大的专项方案由质量经理组织公司有关专业的技术专家进行评审,并负责落实评审意见建议 的修改。

(3)技术交底

施工经理组织驻现场设计工程师向总包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技术交底,同时要求设备(材料)制造单位向施工单位交底),施工单位在接受设计交底后,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4)施工项目材料、设备检验、报验

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后,设备管理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应组织向监理报验, 配合材料取样送检,保证项目所用的材料、构件、零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进而保 证工程质量。

(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工序施工结束后,施工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应按照监理要求,组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包括工程预检、合格后向监理报验;工程的检查验收包括检验批检查、 隐蔽检查、分项工程交接检查验收、工程分阶段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等。

(6)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施工经理根据公司有关要求,组织对施工分包单位的报验资料统一由总包项目部对外报送,经业主/监理签字确认的资料总包项目部保留一份原件,其余返还施工单位,用于竣工资料的档案编制;同时,施工经理制定现场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施工图发放,各方往来的信函、报告,各类会议纪要,工程变更、设计变更,设备材料的合格证、质保书、随机技术资料、图纸;设备、材料、工序报验资料,检验、测量成果,检、试验报告,复检报告等资料,应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实施有效管理,满足工程交工验收及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等环节的要求。

4.6 现场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

4.6.1 现场施工质量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实施施工质量计划,在施工经理领导下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4.6.2 施工质量工程师施工质量管理、监督的主要任务: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计划),必要时提交业主(监理)单位确认;

2)建立总包现场项目部、施工单位和业主(监理)质检机构之间的工作联系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共同搞好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

3)监督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实施;

4)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设备吊装方案及特殊要求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5)配合施工经理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各专业质量控制点;

6)根据国家有关工法、标准、规范、施工企业工法,设计文件、设备材料技术要求和分包合同,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

7)制定质量控制有关程序;

8)安排合格的质量检查工程师,履行质量检查验证签字职责;

9)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10)定期编制质量情况报告;

11)进行质量控制记录文件的统计、整理和管理工作;

4.6.3 施工质量控制办法

1)采用以质量控制点为依据的质量控制办法,上一工序完成后,需经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根据各质量控制点对最终质量保证影响的重要程度,确定控制点的检查级别。

检查级别分三级六等:

A 级:重要质量控制点。由三方质检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和签证;

B 级:次要质量控制点。由总包现场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确认和签证;

C 级:一般质量控制点。由施工单位自行检查;

A、B、C 三级又分为AR、BR、CR,表示该控制点需要提供检查记录;

3)把质量确认纳入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条件,只有通过质量检查确认的工程量才能计为完成工作量;

4)施工质量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同时满足总包合同中业主对此要求):

(1)总包工程项目划分表

(2)材料、构件和半成品合格证书(质保书)

(3)管材、阀门、管件出厂合格证

(4)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说明书、图纸

(5)材料进场复检报告

(6)材料、设备、工序质量报验记录

(7)材料及工序检验、试验报告

(8)隐蔽记录

(9)质量控制点检查结果通知及原始记录

(10)质量控制点明细表

(11)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记录、分部(子分部)、单

位(子单位)工程评定记录

(12)变更通知单

(13)管道试压、清洗、吹扫记录

(14)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15)焊缝无损探伤报告

(16)单机试车记录、合格证

(17)耐压试验、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8)仪表调试记录

(19)系统试验、调试记录

(20)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

(21)竣工报告

(22)工程实物交接清单

(23)竣工图

5)施工质量管理记录的管理

(1)施工质量记录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整理和提供

(2)施工质量记录的份数及适使用的表格式样由质量经理在项目开工会议上与业主/监理共同商定,交付业主质量记录份数和内容执行总包合同的要求,施工经理应向公司上交一份完整的包含交付业主的档案资料内容的施工质量 记录资料。

4.7 施工安全管理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施工经理对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总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体系,编制施工安全管理计划,并对施工各分包单位实行统一的协调、监督和控制。安全、环境经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环境管理工作的实施日常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按照分包合同约定,明确分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检查、落实其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防范措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4)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应把安全状况巡检作为日常工作,召开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建立并保存完整的施工安全记录和报告。

5)检查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等实施实施情况,应能满足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

6)检查施工分包单位的再分包行为,不得有无证施工、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

7)检查施工分包单位安全现场管理情况,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情况。

8)其余执行本手册《安全管理》册中相应要求。

4.8 工程交接

4.8.1 工程交接分为中间交接和工程竣工验收。

4.8.2 中间交接按系统或单项(单位)工程进行,系统或单项(单位)工程达到下列标准时,按《总承包项目中间交接管理规定》(QB/HT02.513)向业主交工。

4.8.3 合同范围内全部系统或单项(单位)工程均已竣工并办理中间交接手续后,即可正式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4.8.4 正式办理竣工证书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1)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完成。

2)工程质量达到了有关施工和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3)规定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齐全,并经检查合格。

4)合同范围内全部系统或单项(单位)工程均已达到机械竣工并经检查合格。

5)工程交接范围内与生产无关的杂物已被清除,厂房机械设备已清理干净。

6)工程交接内容经检查确认合格后填写机械竣工证书,有关单位签署确认。

7)工程交接时,确因条件限制未能全部完成的工程,在不影响试车的条件下经项目经理和业主同意,可作为遗留工程处理,但必须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5 施工费用控制、财务管理及施工变更管理

5.1 施工费用控制

1)施工费用控制的基准是经批准的项目费用估算中施工费用的控制值;

2)费用控制工程师应将费用控制值按施工分包合同的划分范围分解,作为每项分包合同的限额。施工合同价款原则上不能超出限额,并有与形象进度(时间、实物)相关联付款方式的合同条款;

3)施工过程中,费用控制人员跟踪检查工程进度,逐月编制施工预算,对完成的工程量严格审核,严肃执行合同,在时间和完成工程量、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都符合合同要求的条件下,由施工经理按付款程序组织办理工程进度款支付;

4)严格控制用户变更和项目变更,若发生变更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估算变更所发生的费用,一般变更均不修改控制基准,重大变更要经项目经理批准,追加费用要经业主书面同意,方可修改控制基准;

5)费用控制人员对现场施工费用控制情况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编写现场施工费用控制报告,经施工经理审查,报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部。

6)为了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需要,施工/试车经理现场提出的临时工程措施经过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控制经理应如实核算发生的费用。

5.2 施工财务管理

1)施工财务会计管理人员受财务部和项目经理双重领导,按照财务制度建立各类账目,对施工费用进行日常会计核算,按年、季、月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

2)根据施工经理提交的工程用款计划,编制月度的施工用款计划和工程费用计划。如施工费用由顾客直接支付,该用款和费用计划应报顾客作为支付依据;

3)以控制经理提供的费用控制计划为依据,应将工程费用实际开支及时反馈给控制经理,防止工程费用的失控;

4)支付施工进度款按照《总包项目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办理付款手续;

5)工程施工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经项目经理批准,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6)现场报销、核销总包施工项目部当月发生的各项费用,保证总包施工项目部现场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7)按照规定收集、整理、汇编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

5.3 施工变更管理

1)施工变更必须遵守用户变更和项目变更程序和规定。

2)费控经理接到变更单后,应根据变更范围和要求,明确有关施工变更的内容,估算相关费用和时间,并与实施的分包单位进行沟通,然后提交项目经理

批准。项目经理批准后,由施工经理制定变更计划并组织实施。

3)施工分包招标阶段,施工分包单位报价与预算的差异达到重要变更时,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前必须编制项目变更单,报项目经理批准;如报价与预算的差异尚未达到重要变更时,应以项目变更记录处理,并经项目经理签署意见;与施工分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由于总包方各种原因(如设计错误、设备材料质量问题等)导致的变更处置方法。

4)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进度与合同规定有差异时,必须事先查明原因,按照用户变更或项目变更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5)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代用以及其他设计变动都要经过设计经理或现场设计代表认可。若是业主提出或认可的变更,涉及费用、进度的变化应经过业主认可,控制经理按照用户变更或项目变更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6)施工过程中,当发生的设计错误、总包采购的设备材料问题时,由现场设计工程师认可,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经理/项目经理确认,由施工经理组织实施;现场为了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及履行合同的需要,临时增加的措施,由控制经理估算需要的费用总额,项目经理批准后由施工经理组织实施。

7)施工中的任何变更,涉及费用进度的改变,未经项目经理批准/签署意见或授权人批准不得实施。

第六册 试运行管理

1 试运行阶段和主要管理内容

1.1 试运行阶段划分

1)设备单机试车、联动试车一般属于工程竣工前试验,试运行工作属于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试验。试运行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热负荷试车、生产考核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试运行目的是最终检验已竣工的工程,判定其性能是否达到了合同规定的指标。具体工程应根据合同约定,确定试运行的内容。

2)工程试车一般分为无负荷试车和热负荷试车,无负荷试车有两个过程:设备单机调试、系统调试;无负荷试车的目的是为热负荷试车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无负荷试车前为系统服务的所有介质如:水、电、风、燃气、压缩空气等能源介质应完成试压、试漏、吹扫等。无负荷试车通常必须达到全线设备联动程度。无负荷试车一般由施工分包方负责组织实施。本手册将无负荷试车划入施工阶段管 理。工程热负荷试车及生产考核(试生产)一般由业主负责组织实施,总包项目 部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3)试生产在国内总包工程中一般不在总包合同范围内,在海外工程总包合同中,常为总包合同的职责;试生产的主要任务是考核工艺生产线设备运行的可靠性、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及综合达产能力和实现合同要求的其他指标。

4)由于公司试运行组织资源暂且缺乏,应对业主试运行要求在投标报价阶段进行评价,尤且海外工程的试运行管理宜采取合同分包形式,联合由经验的生产单位组织实施。

1.2 试运行管理主要内容

1)总包项目部在试运行阶段中的责任和义务,是按合同约定的范围与目标履行义务并向业主提供试运行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2)根据合同约定或业主委托,试运行管理内容一般包括热负荷试车准备的配合、试运行服务计划、人员培训、试运行过程指导和服务等。

3)由业主负责试运行的准备工作包括:人力、机具、物资、能源、组织系统、许可证、安全、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以及文件资料等的准备,总包项目部

配合工作。

4)试运行经理组织编制试运行需要的各类手册包括:培训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安全手册等;

5)承办合同约定由业主委托的事项及处理临时问题。

1.3 试运行与业主及设计、施工(安装)的接口关系

1.3.1 设计与试运行接口关系

1)在设计阶段,工艺系统设计应考虑试运行提出的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试运行的顺利进行;

2)设计部门应为试运行组提供编制试运行操作手册及试运行方案所需的设计文件及技术参数,并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热负荷试车方案讨论;

3)国内工程的试运行工作一般由业主组织、指挥并负责及时提供试运行所需资源(在总包合同中明确),试运行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归口管理由试运行经理负责,设计经理协助;

4)海外工程的试运行管理由试运行经理负责,设计经理协助。

1.3.2 采购与试运行的接口关系

1)采购过程中,试运行经理应会同采购经理对试运行所需设备材料及备品备件的规格、数量及设备制造厂商现场服务人员进行确认,以保证试运行的顺利进行;

2)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与设备材料质量有关的问题,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货商联系,找出原因,采取措施。

1.3.3 施工与试运行的接口关系

1) 试运行经理应向施工经理提交试运行服务计划,以使施工计划与试运行服务计划协调一致。

2)施工经理负责向试运行经理提供设备单机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资料及检测数据等。

3)施工经理按照试运行服务计划组织人力,配合试运行工作,及时对试运行中出现的施工问题进行处理,排除由于施工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对试运行不利的因素。

2 试运行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

2.1 试运行管理机构

1)试运行经理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规模、特点及工作量,适时组建试运行项目部,负责试运行的管理工作。

2)试运行职责及组织机构

试运行项目部一般由专业技术服务组、现场试运行组、培训服务组、安全和 事故预防组、资料组。试运行项目部由试运行经理负责,在试运行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试运行管理工作。在试运行经理受项目经理和工程建设部的双重领导。试运行管理的机构见

下图:

试运行项目部组织机构图(略)

2.2 热负荷试车组织机构

2.2.1 热负荷试车组织机构的设立

建立与业主方、总包方、设备供应商(包括其安装队伍)、试车分包单位、 施工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统一的机构,集中指挥、实施技术指导。

热负荷试车组织机构是总承包方和业主方双方联系的渠道和运行指挥机构。

现场试运行机构一般称试车指挥部。

2.2.2 热负荷试车组织机构设置要求

1)应依据合同约定,明确公司现场总包项目部和业主的各自职责;

2)实行与公司内部机构、设备供应商(包括其安装队伍)、施工分包 单位、专业试车分包单位和业主内部机构相应机构交叉的矩阵式管理。

2.2.3 现场热负荷试车矩阵式管理示意图

现场热负荷试车矩阵式管理模式见下图:(略)

2.2.4 现场热负荷试车矩阵式管理机构说明

1)试车指挥部,由业主指定的代表负责,组织指挥热负荷试车运行。公司现场总包项目部,由试运行经理负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依据合同提供试运行指导服务、实施试运行或试生产考核。

2)试运行指挥部下设施工、生产两个调度室,业主代表通过调度指挥试运行。

3)现场总包项目部在单机、无负荷联动试车完成之前由施工经理负责,试运行经理任副职,负责试运行准备和试运行指导。无负荷联动试车完成之后,由试运行经理任正职,施工经理协助试运行经理配合试运行及试生产工作。

2.3 主要职责

2.3.1 试运行经理

根据合同约定,向专利商/技术供应商、供货商、试生产单位、施工分包单 位和业主等有关单位提出明确的责任分工以及密切协调配合的要求。负责组织试运行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的相互配合及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内容是: 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前期试运行方面准备工作的组织,主要工作内容有:

1)组建试运行指导,服务班子;

2)制定试运行工作计划;

3)与设计部门、采购部门、施工部门协调,以使工程设计考虑并满足原始试运行(建成后第一次试运转)的要求,试运行备件得到保证,施工计划与试运行服务计划协调一致;

4)试运行指导,服务资料准备工作。

5)负责试运行开始前准备工作的组织,主要工作内容有:

(1)代表公司组织现场试运行指导工作;

(2)协调生产准备、施工和试运行的步调;

(3)组织业主方人员的岗前培训、协调现场培训;

(4)试运行的指导工作的组织和监控。

2.3.2 本部技术服务组

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是为试车,提供技术、资料后援保障、现场指导等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有:

1)编制、审核培训、试运行所需的各种文件、各类手册,包括:培训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安全手册、试车大纲等;

2)编制开发试运行程序;

3)督察试车各项科目与工艺要求的吻合性;

4)提出调试工艺参数;

5)经验总结;

6)对试车其他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7)处理合同约定由业主委托的事项及临时问题。

2.3.3 现场试运行组

现场试运行组的试运行工程师,在试运行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具体项目的现 场试运行指导服务,主要工作内容有:

1)试车图纸资料、技术要求的准备和涉及的测量器具、工具的计划;

2)与业主方面对应专业的沟通、协调、合作;

3)与公司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方面对应专业的沟通、协调、合作;

4)负责执行指挥长合同范围内的各项指令;

5)协助业主方执行各项能源介质条件检查确认任务;

6)协助业主方检查、确认设备安装情况、位置状态、控制元器件动作状态;

7)协助业主方按图纸、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各科目的检查、调节、测量等工作;

8)指导记录试车数据。

2.3.4 培训服务组

负责为用户提供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服务,主要工作内容(需根据总 承包合同确定)有:

1)制订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

2)协助业主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岗前培训,落实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地点、培训考核等内容;

3)协助业主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试车培训。

2.3.5 安全和事故预防组

安全和事故预防组对设计上安全措施和现场生产安全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生产、生活装置和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主要工作内容(需 根据总承包合同确定) 和职责是:

1)负责环境条件和安全条件的确认。环境、安全条件的确认以国家法规、相关规定为依据。

2)负责制订安全保障规程和监督实施;

3)协助提出安全保障措施,监督、检查试运行/试生产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4)负责现场安全标识 (例如:设立禁止线、警告标识等)和安全措施的实施监督;

5)负责现场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的督察;

6)负责提出试车操作规程安全审查意见;

7)负责监督消防器材和消防方案的准备;

8)负责进行试运行/试生产人员的安全交底,检查参与试运行/试生产单位人员的安全交底情况。

3 试运行服务计划

3.1 试运行服务计划编制一般规定

1)试运行服务计划是项目实施计划在试运行指导服务方面的深化和补充,应指导试运行工作的全过程。

2)试运行服务计划中的进度应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要求。

3)试运行服务计划是编制试车方案的依据。

4)试运行服务计划应对生产准备工作提出详细意见和建议。

5)试运行服务计划应与业主和施工单位一起讨论,取得一致的意见。

6)试运行服务计划在项目初始阶段,由试运行经理在项目经理和工程建设部的指导下进行编制,工程建设部审核、经业主认可、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7)试运行服务计划编制应按试运行前期准备工作计划、热负荷试车(此阶段含:投料、生产考核、业主验收三项内容)三个阶段的要求分别编制。

3.2 试运行服务计划编制依据

试运行服务计划编制依据是项目计划、合同文件、国家标准、规程、规范。

3.3 试运行服务计划的主要内容

试运行服务计划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总说明:

(1)项目概况;

(2)编制依据;

(3)编制试运行服务计划的基本原则;

(5)试运行的目标;

(6)进度;

(7)试运行步骤;

(8)可能影响试运行服务计划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2)建议试运行组织及人员:

(1)建议参加试运行的相关单位,提出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分工。例如:提 出是否委托试运行队的建议,推荐派遣试运行队的单位。人员培训组织。

(2)提出试运行组织指挥系统和人员配备计划,提出各岗位的职责分工。例 如:试运行指挥系统及其各单位的职责分工。

3)试运行进度计划

试运行进度表列出总体和各项具体试运行方案的清单、分工、阶段、内容及完成时间计划安排,对施工安装进度的要求。

4)试运行文件及试运行准备工作要求

编制试运行所需的原料、水、电、汽、油料、燃料和其他物料等用量及平 衡情况及落实计划(包括对设计、施工、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等), 试运行及生产中必须的技术规定、安全规程等编制计划。

5)培训计划

培训范围、方式、程序、时间以及所需费用等。

6)业主及相关方的责任分工

以业主为领导,组建的统一指挥体系中,各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

7)试运行服务计划应明确试运行的输入要求(包括对施工安装达到竣工标准和要求,并认真检查其实施绩效)和满足输出要求(为满足稳定生产提供合格的生产考核指标记录和现场证据)。

8)安全管理

包括安全组织机构,参与试运行/试生产各方人员的安全职责,主要的安全 风险、危险源,针对安全和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措施和资源落实的实施单 位,各参与单位对参与人员教育及安全交底的要求,监督检查的单位及要求,试 运行/试生产指令传递程序。

4 试运行进度计划的编制

4.1 试运行进度计划编制要求

4.1.1 试运行是主要生产系统全局性的工作,试运行进度计划是试运行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用以控制试运行各阶段工作的概略进度。试运行进度计划由试运

行经理编制,控制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4.1.2 编制依据:项目进度计划。

4.1.3 编制方法:根据项目进度计划的要求、试运行工作任务,结合设计、采购、施工等进度的具体情况,参照以往的经验,安排试运行各项工作的起止日期。

4.1.4 试运行进度计划包括的内容:

1)试运行进度计划

2)试运行前期工作进度计划,依据试运行进度计划、专利商/技术供应商提供的工艺资料、工艺设计文件等,编制试运行前期工作内容,确定前期各项工作的进度。

3)试车准备和试车进度计划

4)热负荷试车进度计划。用以确定热负荷试车的工作内容,安排热负荷试车各项活动的进度。依据:

(1)试运行进度计划

(2)专利商/技术供应商提供的工艺资料

(3)工程设计有关文件

(4)试运行前期编制的试运行工作文件

(5)工程设计有关试车文件

(6)试运行前期编制的有关试运行工作文件,试运行手册、安全守则等

(7)试车准备及试车进度计划

5)热负荷试车进度计划要求包括:

(1)安排全线负荷试车打通的时间;

(2)确定满负荷试车的时间;

(3)确定达到质量指标的时间,根据合同规定,对不同规格和品种进行试 车,直至达到合同要求,为考核和验收做好准备;

(4)热负荷试车进度计划要逐日安排各项工作的进度审核。

4.1.5 编制时间:按照试运行服务计划要求。

4.1.6 为了缩短工期,试运行与施工阶段进行合理交叉,当单机或某个子系统竣工进行中间交接后,即可进行该部分的单机/子系统试车工作,单机/子系统试车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完成后进行热负荷试车。

5 生产准备工作

5.1 业主的生产准备工作

1)业主必须在工程建设开始时成立生产准备机构,负责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2)按计划招聘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3)组织管理和生产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负责委托培训单位;

4)组织管理、操作和维修人员参加安装和试车;

5)落实原料和燃料的供应;

6)落实水、电、汽公用工程供应;

7)落实管道清洗用化学品、液压油、润滑油/脂、试车/试生产用工具、机具、量具、安全标牌标识及其他安全技术措施等用的辅助材料的准备工作;

8)落实备品备件和维修组织;

9)落实产品的销售渠道;

10)落实生产指挥机构以及有关管理制度和生产技术资料的准备。

5.2 公司对业主生产准备工作的服务

1)参加编制热负荷试车方案;

2)提供人员培训方案、安装、操作维护手册、安全手册、性能考核程序以及等生产准备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3)协助业主具体确定生产管理机构和操作人员配备、人员质量要求和具体培训计划;

4)协助业主联系培训单位、对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 核;

5)对原料、燃料的供应情况提出建议意见;

6)对水、电、汽、气、润滑油等供应情况提出建议意见;

7)对有关管理制度和生产技术资料的准备情况提出建议意见;

8)协助业主联系专业试车队;

9)培训服务的内容:

(1)根据项目工艺特点和要求,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目标应根据各岗位各工种的要求分别制定,并制定测试标准和程序。

(3)推荐和联系到同类工厂进行上岗培训,在上岗之前要先进行理论培训。

(4)某些具备条件的专业内容可在公司本部进行计算机模拟培训。

6 热负荷试车方案

6.1 一般规定

1)热负荷试车应事先编制相应的试车方案。试车方案应按大项和系统分别编制,再编总体试车方案;

2)国内总包工程的热负荷试车方案一般以业主为主负责编制,中冶华天公司和施工分包单位参加;

3)试车方案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公司提供的项目试运行服务计划和设计文件。热负荷试车方案的主要依据是公司或专利商提供的操作原则和(或)操作手册。

4)对于采用第三方技术或邀请试车队进行试车的工程项目,试车方案还应征求专利商或试车队的意见;

5)试车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试车准备的具体情况核对试运行服务计划的内容。如发现与原计划不符的情况,应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6.2 热负荷试车方案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说明工程或系统的组成、规模、范围、以及合同条件等情况)

2)试车方案的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

3)试车指导思想、目标和标准

4)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5)试车的组织指挥系统

6)试车的进度计划

7)试车物料平衡

8)燃料及动力平衡

9)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投运安排

10)职业安全及工业卫生

11)试车存在的技术难点和采取的措施

12)附图或附表,例如:试车条件确认表、根据具体情况制订的各项系统、设备记录表、联动试车纪录表。

6.3 热负荷试车前准备工作

6.3.1 试车前准备工作应在无负荷联动试车之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完成,内容包括单体设备及仪表调试和管道冲洗处理;

6.3.2 设备各部分的动作、行程等技术参数的调校。

6.3.3 工艺管道内部处理:

1)管道系统耐压试验

2)循环水系统的通水试验

3)蒸汽吹扫

4)工艺管道系统吹扫

5)管道系统的化学清洗

6)加热炉耐火衬里的干燥烘炉工作

7)设备填料及各种充填物的充装

6.3.4 仪表调试

1)自控系统调试;

2)检测系统调试;

3)连锁系统调试;

4)报警系统调试;

5)工业电视系统调试;

6)公用广播系统调试等。

6.3.5 单体设备和管道内部处理及仪表调试应具备的条件:

1)已按设计文件规定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质量要求完成全部安装工作,各种产品合格证书、各项施工安装质量合格记录以及有关资料和文件齐全有效;

2)有关试验、吹扫、清洗、设备内部处理和仪表调校的方案巳获批准,参加人员经过学习并能正确掌握要领;

3)所需水、电、汽、气等能源介质可以保证供应,仪表气源和液压站已能正常使用;

4)所需各类临时管线、测试仪表已按规定安装完毕,测试仪器、标准样气、模拟信号发生系统以及通讯工具均已按规定准备齐全;

5)在施工单位自查合格的基础上,组织业主、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对工程设计的漏项和缺陷、工程质量的隐患和未完工程进行清查,定人员、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间处理的“三查四定”工作已达到规定的标准。

6)单体设备和管道内部处理及仪表调试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7 试车实施的管理

7.1 热负荷试车

7.1.1 热负荷试车由业主负责实施,总包公司、试运行组、专利商、制造厂 提供指导。

7.1.2 热负荷试车应按正常生产的建制建立生产指挥调度系统。

7.1.3 试运行经理和设计人员作为试运行指导,了解研究并解决各种技术问题。

7.1.4 试运行组成员应编入各主要岗位,指导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和排除各种故障。

7.1.5 施工单位应及时排除各种机械故障和对损坏的部分进行抢修。

7.1.6 热负荷试车开始日期应由业主、总包公司、重大设备供货厂商、专业试车队共同确定。

7.1.7 热负荷试车必须按照试车方案的规定测定数据,做好记录。

7.1.8 热负荷试车步骤:第一步是打通工艺流程,生产出合格产品,同时消除试车暴露的问题;第二步逐步达到满负荷试生产;第三步逐渐调整达到质量指

标,为考核创造条件。

7.1.9 热负荷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1)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

2)热负荷试车报告和方案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业主生产指挥调度系统已经建立,管理操作人员已持证上岗;

4)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试车方案等皆已印发实施;

5)业主方面人员都已受过安全消防教育,指挥、管理、操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证书;

6)岗位操作记录、试车专用表格等已准备齐全;

7)水、电、汽、气已能确保连续稳定供应,事故电源、不间断电源、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已能正常运行;

8)原料、燃料等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规格数量备齐,并能确保连续稳定供应;

9)储运系统已能正常运行;

10)试车备品备件、工具、测试仪表和维修材料等皆已齐备,并建立了管理制度;

11)计量、分析、监测设备已经调试合格,相关人员已经上岗;

12)机器设备以及主要的阀门、仪表和电器皆已表明了位号和名称,管道皆已表明了介质和流向;

13)机、电、自动化已经正常工作,维修管理系统已经建立;

14)盲板皆已按批准的带盲板的工艺流程图安装或拆除,安装的盲板具有明显的标志,并经检查无误,质量合格;

15)设备机构处于起始位置,阀门处于正确状态;

16)在试车期间由施工单位或业主组成的机、电、仪维修队已值班就位;

17)通讯设施已经畅通,全厂安全、急救、消防设施已经准备齐全,安全阀、安全罩、电器绝缘设施、避雷、防静电、防尘、防毒、事故急救等设施,以及可燃气体检测仪,火灾报警系统等均经检查试验,灵敏可靠;

18)事故处理备案已制订;

19)全厂道路畅通,照明可以满足试车需要;

20)三废处理设施已经建成,试车合格,具备了投用条件

21)厂区生活卫生设施已能满足热负荷试车工作的需要

22)厂区门卫已经上岗,保卫组织和保卫制度已经建立

23)各计量仪器已经标定合格,并处于有效期内

7.1.10 热负荷试车执行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1)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试车工作的规范;

2)热负荷试车必须按试车方案和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必须实行监护操作制度;

3)热负荷试车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由业主的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总包项目部参与;

4)参加试车人员必须佩带试车证,无证人员不得进入试车区;

5)热负荷试车必须由生产指挥系统进行指挥,严禁多头领导,越级指挥;

6)热负荷试车必须按程序进行,当上一工序不稳定或下一工序不具备条件时, 都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试车;

7)维修人员必须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要修理或调校时,应事先办理维修许可证手续,防止发生事故;

8)在热负荷试车期间,对合同项目的产品检验工作除按设计文件规定的科目和频率进行检测外,还应按试车的需要增加检测科目和频率;

9)热负荷试车避开高温和严寒日期,否则必须制订高温和严寒天气试车方案,落实降温、防冻的必要措施

7.2 考核与验收

7.2.1 生产考核应具备的条件:

1)热负荷试车已经达到设计能力、产品质量指标和技术经济指标;

2)业主的相关生产系统处于满负荷、稳定运行状态;

3)热负荷试车所暴露出的问题已经解决,各项工艺指标调整后处于满负荷、稳定运行状态;

4)生产考核的详细程序和方案已经提出,并经审查批准;

5)测试人员的组织和任务已经落实;

6)测试专用工具和仪表已经齐备,并经调校合格;

7)测试项目、分析项目、分析方法已经确定,并经买卖双方确认;

8)原材料质量规格等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9)水、电、汽、气、原料、燃料、化学药品可以确保连续稳定供应;

10)自控仪表、报警和连锁系统已经投入稳定运行;

11)考核与验收的一般规定;

12)生产考核工作由业主负责组织,试运行经理和试运行服务人员担任技术指导;

13)生产考核的开始日期由业主和试运行经理协商确定;

14)生产考核应有专利商、技术供应商、设备供应商代表参加;

15)生产考核的时间按合同中规定执行;

16)生产考核的指标按合同中条款规定,其主要内容:

(1)产品生产能力、规格、主要技术指标;

(2)产品质量

(3)原料消耗

(4)公用工程消耗等

17)考核中应严格按合同中规定性能保证基础的条款,明确责任;

18)考核中应严格按合同中规定考核方法和保证值的计算方法,以使合同双方在确认保证指标时有共同的标准;

19) 在考核期内合同项目达到合同规定的全部保证值时,双方代表(一般要求在5 天内)签署验收证书;

20)如果合同项目在第一次考核期内未能达到全部保证值,则双方共同研究、分析,按合同条款确定处理办法;

21)如业主同意延长热负荷试车时间,则应进行改正,并再次进行未达到保证值部分的考核。

22)如业主原因,延长热负荷试车,在延长期内仍属业主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 全部保证值,可要求业主,合同项目应视为被业主“自动验收”,由双方签署交接验收证书。

实施阶段项目管理

4.2.5 施工经理

施工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全面监控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费用以及施工安全,做好现场施工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对施工安装进度、质量和费用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实现项目施工目标指标,保障项目管理总体责任目标的实现。施工经理的主要任务如下。

1)与工程建设部协调建立施工管理组织,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

2)编制项目施工计划,工程建设部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3)根据项目总体计划、单项工程计划编制项目总体进度计划;

4)拟定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招标,签订施工分包合同;

5)组织制定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及文件:

6)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进驻现场,落实施工单位进场;

7)施工期间,在项目经理的授权下,直接与顾客或施工分包单位联络和协调;

8)可以同时向项目经理和工程建设部汇报工作,确保施工按合同要求完成;

9)组织审查施工分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方案等施工技术文件;

10)建立现场施工安全、施工进度、质量验收、施工进度款支付、工程资料等管理制度,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和监督。编写现场施工进展报告,括施工进度、费用和质量控制状况;

11) 组织设备、材料到达现场后的交接管理,直接移交给施工单位,并对施工单位仓储保管进行监督;组织收集、整理设备材料的随机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12)定期召开现场施工调度会议,协调现场各方的关系;

13)按照合同和现场实际进度,提出工程进度款支付单;

14)进行施工合同管理,按照合同管理规定办理合同支付、变更、结算、索赔等,及时审批施工变更、签证的费用单。

15)组织建筑、安装工程的交接验收,办理中间交接和工程交接手续;

16)试运行阶段配合试运行经理,做好试运行管理工作。

17)参与竣工验收,组织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图整理,并办理移交手续和办理工程结算;

18)组织施工资料的整理,办理公司和部门资料归档工作;

19)组织工程施工总结,编制完工报告。

20)对施工组专业负责人工作进行考核。

4.2.6 试运行经理

根据合同要求负责项目试运行服务的管理工作。一般包括:编制试运行计划和培训计划,协助业主确定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参加业主组织的试车方案的讨论,指导业主编制试车总体方案,组织编制操作指导手册;指导试车的准备工作,协助处理试车中发生的问题;参加考核、验收等工作。其主要任务如下:

1)编制项目试运行计划,明确试运行指导服务内容、组织及职责分工、工作原则和程序等;

2)组织项目试运行组,并组织人员参加工艺设计、工程设计方案的研究提出操作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3)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培训计划,协助联系培训单位,协助业主组织培训;

4)根据合同要求,组织编制操作手册;

5)组织人员参加业主热负荷试车总体方案的讨论;

6)组织人员参加热负荷试车条件具备情况检查;

7)组织试运行服务人员协助和指导业主试车,处理试运行中发生的问题;

8)参加考核验收,并会同业主和专利商审查性能考核记录和签署考核报告;

9)进行试运行分包合同管理,按照合同管理规定办理合同支付、变更、结算、索赔等,及时审批试运行变更、签证的费用单。

10)组织整理试运行过程中的档案资料并归档;

11)组织项目试运行工作总结,编制项目试运行完工报告。

12)对试运行组专业负责人工作进行考核。

4.2.7 财务经理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

2)组织编制项目财务资金预算计划,包括年度、季度、月度财务资金计划;

3)负责实现公司对项目的筹融资计划,并协助项目经理按合同和计划向业主催收各种款项;

4)建立会计业务和账目,组织项目现金管理和成本核算;

5)办理设备材料付款和施工工程付款;

6)协助项目经理处理工程欠款、拒付、索赔等事项;

7)根据规定和需要办理各种保险,缴纳各种税款;

8)定期进行财务结算,项目竣工时办理竣工结算;

9)定期提出项目财务报告;

10)项目结束时,对参加本项目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提出考核意见;

11)负责对项目有关的财务、会计账目、资料的整理归档;

12)对项目财务工作进行总结。

4.3.3 施工经理任职资格

1)参加过建设部举办的项目经理培训班或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项目管理经验,Ⅰ类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经理,必须至少担任过1 个Ⅱ类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经理;Ⅱ类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经理,必须至少担任过1 个Ⅲ类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经理;Ⅲ类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经理,必须至少担任过1 个以上Ⅱ类项目施工员。

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及沟通能力。

5)熟悉施工标准规范及施工程序,具有控制施工进度、费用、质量、安全的管理较高能力。

6)具有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和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知识。

7)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8)总承包管理工作中未发生较大责任事故、顾客投诉和质量问题。

9)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4.3.4 试运行经理任职资格

1)参加过建设部举办的项目经理培训班或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至少担任过与总承包工程工艺相同的1 个Ⅱ类设计项目工艺专业负责人或熟悉该工艺要求曾担任过生产管理技术人员。

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及沟通能力。

5)具有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和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知识。

6)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7)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1.1.4 施工经理

1)熟悉、研究合同、技术协议,就合同中有关施工问题及后续开展工作需要落实的问题、项目风险进行研究,编写初步的项目施工协调程序。

2)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与业主项目协调程序协调会,落实施工协调程序。

3)编写项目施工分包方案及进度计划。

4)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编制有关施工的相关内容。

5)会审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6)编写施工计划,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该计划可含在施工计划中)。

1.1.5 试运行经理

1)熟悉、研究合同、技术协议,就合同中有关试运行问题及后续开展工作需要落实的问题、项目风险进行研究,编写初步的项目试运行协调程序。

2)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与业主项目协调程序协调会,落实项目试运行协调程序。

3)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编制有关试运行的相关内容。

4)会审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5)编写项目试运行计划,试运行进度计划(试运行进度计划可含在试运行计划中)。

1.1.4 施工经理

1)熟悉、研究合同、技术协议,就合同中有关施工问题及后续开展工作需要落实的问题、项目风险进行研究,编写初步的项目施工协调程序。

2)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与业主项目协调程序协调会,落实施工协调程序。

3)编写项目施工分包方案及进度计划。

4)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编制有关施工的相关内容。

5)会审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6)编写施工计划,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该计划可含在施工计划中)。

1.1.5 试运行经理

1)熟悉、研究合同、技术协议,就合同中有关试运行问题及后续开展工作需要落实的问题、项目风险进行研究,编写初步的项目试运行协调程序。

2)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与业主项目协调程序协调会,落实项目试运行协调程序。

3)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编制有关试运行的相关内容。

4)会审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5)编写项目试运行计划,试运行进度计划(试运行进度计划可含在试运行计划中)。

1.1.4 施工经理

1)熟悉、研究合同、技术协议,就合同中有关施工问题及后续开展工作需要落实的问题、项目风险进行研究,编写初步的项目施工协调程序。

2)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与业主项目协调程序协调会,落实施工协调程序。

3)编写项目施工分包方案及进度计划。

4)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编制有关施工的相关内容。

5)会审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6)编写施工计划,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该计划可含在施工计划中)。

1.1.5 试运行经理

1)熟悉、研究合同、技术协议,就合同中有关试运行问题及后续开展工作需要落实的问题、项目风险进行研究,编写初步的项目试运行协调程序。

2)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与业主项目协调程序协调会,落实项目试运行协调程序。

3)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编制有关试运行的相关内容。

4)会审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5)编写项目试运行计划,试运行进度计划(试运行进度计划可含在试运行计划中)。

2.1.7 施工经理

1)提供工程现场设备进场计划和现场施工的月滚动计划,加强设备材料采购与施工的衔接。

2)负责到场设备、材料的接收,验收和交接(包括设备、材料随车资料),建立所供设备材料进场台账,加强现场设备、材料的仓储的监督。

3)对到货设备、材料遗漏、损坏、不合格等,设备安装需要供货厂商进行安装技术指导等及时反馈采购经理,由采购经理协调处理。

4)负责组织到场设备、材料的报验工作,及设备材料竣工资料的整理,对供货厂商提供资料缺失,由采购经理协调解决。

5)负责施工与采购间沟通协调管理。

第五册 施工管理

1 施工管理的主要任务及施工组织机构

1.1 施工管理法律法规要求

1)建设工程施工必须遵循《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和《消防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并满足合同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

2)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分包,应进行招标,施工招标活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公司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进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管理应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1.2 施工管理主要任务

遵守工程所在国和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按照设计文件、约定的规程、规范、 标准要求,组织实施工程建筑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及竣工试验,直至工程 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保证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和费用目标指 标的完成。

1.3施工组织机构

施工组织机构见下图:

以上施工组织机构图是较为典型的EPC 总承包项目现场施工管理组织。具体项目应根据项目的大小和承担的施工管理的范围、内容,确定不同规模的管理机构。对于大型项目一般要任命本部施工经理和现场施工经理,也可以视具体情况只任命一名施工经理,兼任本部施工经理和现场施工经理。现场施工管理组织由现场施工经理领导,向本部施工经理和项目经理、工程建设部报告工作。设计施工服务人员进入现场,加入现场施工技术组做好设计施工服务工作,在现场施工经理领导下,协助施工管理,监督施工与设计文件的符合。

2 总包项目部岗位和主要部门职责

2.1 总包项目部主要岗位职责

2.1.1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负责人,经授权代表公司负责执行项目合同, 负责项目实施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等 目标实现全面负责。项目经理授权委托施工经理,负责项目施工计划、组织、协 调与控制,完成工程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费 用控制目标指标的实现。

1)对施工经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施工中需要项目经理决策或沟通协调工作,及时予以处理;

2)审批施工计划、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工程变更单及需要项目经理签署的文件、信函;

3)审核项目施工分包入围短名单,参加合同评审签署合同签发单、合同付款单等;

4)主持项目级评审;

5)主持总包项目部工程例会;

6)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7)对施工经理工作进行项目考核。

2.1.2 本部施工经理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配合控制经理,参与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组织编制项目的施工计划、施工总体进度计划。

3)组织施工现场的调查,编制初步的施工组织规划和重大施工方案,并据此对工程设计提出与建筑安装有关的意见和要求。

4)选择合格施工分包商短名单,必要时经业主认可;对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划分,提出施工招标的商务文件,参与审查设计部门提供的技术方案、设计图纸、工程量单及其附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确切,同时与商务文件一起发往施工分包商。

5)负责组织施工招标、施工分包合同(文件)的编制和谈判,代表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文件)。

6)制订现场施工管理文件,确定现场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各岗位主要负责人,并组织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驻现场。

7)在现场开始施工后,对现场施工执行情况的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

2.1.3 现场施工经理

1)在项目施工管理机构进驻现场之后,作为公司在现场的代表全面负责组织现场的管理工作,在现场施工期间,直接与业主和施工分包方联络和协调,履行合同义务和权力。

2)现场施工经理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设计室所所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驻现场工作人员应服从现场施工经理的领导和决定,遇有重大问题发生分歧,由现场施工经理提出,请项目经理组织协调。

3)现场施工经理同时向项目经理、本部施工经理和工程建设部报告工作,将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实际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月度书面汇报,确保施工工作按项目计划和项目合同要求完成。

4)组织业主、施工分包方对现场施工开工条件进行检查,审核和上报施工分包方开工报告,并促使施工开工报告的批准。

5)组织审查施工分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等施工技术文件。

6)定期召开施工计划执行情况检查会,检查和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办法;重大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公司本部施工经理、工程建设部和业主报告。

7)组织总包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到达现场后的接收,及时移交施工分包方,并对其保管工作进行监督。

8)组织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单机调试、无负荷联动调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9)定期组织现场施工例会,协调施工分包方、设备厂商及业主之间工作及关系。

10)组织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督与管理。

11)负责施工分包合同管理,负责现场签证、施工变更费用审批。

12)依据现场施工进度和完成质量合格的实际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施工进度款付款单。

13)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与业主、监理、施工分包方等沟通与协调,与公司部门、设计室所及总包项目部内部沟通协调。

14)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工作。

15)组织现场施工工程档案资料的及时报验、整理、归档及移交。

16)组织编写项目施工总结报告。

17)负责对现场项目部人员工作进行考核。

2.1.4 控制经理

1)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和建立项目费用控制基准,审核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检查施工进度、费用计划执行情况,汇总编制项目月度报告。

2)按程序调整项目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项目费用控制计划实行动态管理。

3)配合项目经理和其他职能经理,估算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对进度的影响,对实施的工程变更核实变更工程量及费用,现场签证的费用审核。

4)按照项目计划要求,组织编制二次核定估算,审核施工分包方报送的已完工的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清单,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

5)协助施工经理,做好竣工项目的结算工作。

2.1.5 安全环境工程师

安全环境工程师在项目施工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总承包项目现场环境职 业健康安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

1)编制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

2)对施工现场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编制项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制定管理方案或运行措施进行管理与控制,对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结果进行评价。

3)对现场施工危险源进行辨识,编制《项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清单》,制订风险控制措施,实施管理,对实施结果进行评价。

4)编制项目应急准备与相应计划并组织演练、实施。

5)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公司有关劳动、安全和卫生等规章制度。

6)执行QB/HT05.408《对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对相关方进行施加影响。

7)协助施工经理建立现场施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制订工作制度,检查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保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

8)审核施工分包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并监督实施。

9)负责组织现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组织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并编写相应的报告。

10)负责现场有关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监督与管理。

11)负责与地方安全、卫生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协调,接受地方政府部门及业主、监理和公司有关部门对总包项目检查指导,并组织处理其提出的整改要求。

12)负责编写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总结报告。

13)项目结束后时,对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资料、记录进行整理、归档。

2.1.6 采购经理

1)根据现场提供工程现场设备进场计划和现场施工的月滚动计划,组织设备材料及时进场,加强设备材料供货与施工的衔接;

2)组织协调处理对到货设备、材料遗漏、损坏、不合格、随机资料缺失等问题;

3)组织协调供货厂商进行现场安装技术指导等售后服务工作;

4)协调处理现场设备修配改工作。

5)协助施工经理处理工程剩余物资。

2.1.7 质量工程师

1)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明确施工管理目标指标;

2)对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了解施工质量管理状况,编制质量状况报告;

3)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

4)保存其质量管理工作档案记录。

2.1.8 财务经理

1)汇总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月度合同支付计划,上报项目月度资金计划;

2)负责办理审批后的施工合同款付款单的支付;

3)及时反馈项目月度支付情况,收到发票情况。

4)协助项目经理和施工经理及时催收总承包合同进度款项。

5)协调办理现场工作人员保险及理赔。

2.1.9 现场工程管理组(施工工程师)

工程管理组人员即为施工工程师,在施工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 是合同管理和有关调度协调工作。

1)根据合同规定,通知并督促施工分包方进场,落实施工开工各项条件。

2)定期组织现场施工例会,协调施工分包方、设备厂商及业主、监理之间工作及关系。

3)督促施工分包方按照合同规定,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4)核实和处理有关合同变更问题,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工程变更。

5)与施工分包方联系、接收、分发、处理与施工分包合同有关的文件、信函、资料等,必要时需施工经理批准。

6)组织各施工分包方之间施工工序交接。

7)组织审查施工分包方工程进度款的申请,办理进度付款单。

8)组织设备安装、单机调试、无负荷联动调试工作监督管理。

9)协调组织工程施工安装(包括隐蔽工程)验收。

10)按规定积累竣工验收所需的资料,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与整理,协助施工经理做好施工总结。

2.1.10 现场技术组

现场技术组中施工技术人员由工程建设部派出,在施工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现 场的施工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施工技术人员可分专业派遣,也可以由一人兼管 几个专业;设计代表由设计经理派出,驻现场时间可以根据现场工作需要确定。 设计人员到现场后,加入现场施工技术组,在现场施工经理领导下,协助施工管 理,监督施工与设计文件的符合。

2.1.11 计划组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编制总包工程总网络控制计划,作为一级控制计划,在总包工程实施过程中适时调整。

各职能经理根据总网络计划,编制设计网络计划作为二级网络控制计划,并适时调整。

现场施工工程师根据二级网络计划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三月滚动计划,作为三级网络控制计划,并根据三月滚动计划,编制周计划,作为四级网络控制计划。

2.1.12 现场费用组

费用组在施工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现场施工费用的管理和控制、合同

管理、现场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2.1.13 现场质量监督组

质量监督组人员根据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公司总包工程质量关键点的 要求,负责现场的施工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工作,审核施工分包方报送的已完工程 量清单,对质量是否合格进行确认,只有质量合格工程才可付款,转控制经理核 工程量。

2.1.14 现场综合管理组(包括安全环境工程师)

根据工程需要施工现场设置综合管理组,在安全、环境经理领导下,协助现 场施工经理处理综合性日常的管理工作,现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文明施工、 环境管理、治安保卫等。

2.2 主要部门职责

2.2.1 工程建设部

1)协助施工经理组建施工项目部(或现场项目部);

2)审核施工计划、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等施工输出的文件资料;

3)审批项目施工分包的短名单,审核招标文件及附件;审核项目中标单位;

审核合同文件、付款单等;

4)检查项目施工计划执行情况,适时调整人力资源保证项目施工安全环境、进度、质量、费用;

5)协助施工经理做好与外部、公司内部的沟通协调工作;协助施工经理处理其难以处理的问题。

6)督促办理施工竣工验收,整理移交竣工资料。

7)督促项目施工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

8)对施工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

2.2.2 项目管理部

1)对国内总承包工程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经理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需公司决策处理的上报总承包委员会或公司领导;

2)汇总国内总承包工程各项目月度报告,传达相关部门室所;

3)协调设计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费控中心各级估算等;

4)督促项目经理的收费工作;

5)督促项目经理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

6)督促项目经理工程总结及资料归档工作。

2.2.3 海外事业部

1)对海外总承包工程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经理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需公司决策处理的上报总承包委员会或公司领导;

2)汇总海外总承包工程各项目月度报告,传达相关部门室所;

3)督促项目经理的收费工作;

4)督促项目经理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

5)督促项目经理工程总结及资料归档工作。

2.2.4 财务部

1)审核总包项目部项目资金计划,筹措落实资金。

2)审核总包项目部月支付资金计划,汇总报公司批准,下发各总包项目部月资金支付量。

3)对公司各总包项目资金收支进行管理。

4)对项目财务经理及财务人员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

2.2.5 科技质量部

1)对施工过程的贯标检查,组织对总承包项目内审、外审工作;

2)对质量工程师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

3)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重大环境污染、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2.2.6 审计监察部

1)负责对总承包工程进行过程审计、完工审计;

2)按公司规定对施工分包招标等过程进行监察;

3)负责处理违章、违纪事件。

3 项目施工计划编制

3.1 项目施工计划的编制规定

1)项目施工计划是对项目计划在施工方面的深化与补充,施工计划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和符合项目计划规定的项目目标和原则。

2)项目施工计划由施工经理在项目经理和工程建设部的指导下进行编制,经工程建设部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必要时业主认可)后执行。

3.2 项目施工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施工范围的说明;

2)建设现场所在地区的调查情况,包括当地的资源、政府法规等;

3)现场施工管理的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进驻现场计划;

4)提出施工组织原则、总体施工部署、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案要求和程序;

5)提出工程施工分包计划,招标工作组织和计划;

6)施工进度、现场管理费用计划和控制措施;

7)工程的主要质量控制点、检验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

8)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现场消防和安全保卫措施;

9)设备材料接收及仓库管理计划;

10)施工技术管理计划;

11)主要施工资源需求计划;

12)提出施工准备工作要求;

13)总包工程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

4 总包项目实施

4.1 施工分包

施工分包采购采用招标方式,详见《施工、安装招标管理规定》和相关管理规定。

4.2 总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4.2.1 现场施工开工前的准备

1)施工管理文件已经编制完毕,并经审批和发表;

2)现场施工管理机构已经建立,并已进驻现场开始工作;

3)检查和确定基础工程施工的开工日期。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总包工程开工会议,会上,由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控制经理分别说明基础施工开工条件、设计、采购等准备情况,提出总包项目管理要求及日常管理程序,审查落实后步工序连续施工的条件,明确基础施工开工、完工日期,并明确各类材料分批到达现场的日期;必要时可以修订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计划,作为进度控制的依据,最后形成会议纪要。

4)施工经理召开施工开工会议(可与总包工程开工会议合并召开)。建立业主、监理、总包施工项目部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程序、现场管理办法和有关的现场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工作秩序;

5)提交施工图纸和资料,并进行设计交底,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图纸会审;

6)检查并落实设备、材料运抵现场的情况;

7)审查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8)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二级、三级、四级进度计划;

9)检查业主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当年开工的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

(2))项目审批手续及建设许可等文件已经发放,建设用地已经征购,临时用地已经租用,拆迁平整完毕,并提出坐标控制网和标高水准点;

(3)施工用的水、电、道路、通讯已能满足需要;

(4)申请许可证、爆破许可证得到批准;

(5)业主负责采购的材料已经落实;

(6)业主负责编制和申报的施工开工报告,已经获得批准。

10) 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建立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机构和职能组织机构;

(2)施工单位的人员、机具、设备、材料组织进场计划。

(3)编制施工组织计划;

(4)编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等管理制度及管理文件;

(5)编制合同范围内的施工控制进度计划;

(6)编制施工总平面图;

(7)完成施工用水、用电、道路、通讯、临时设施的施工;

(8)施工单位供应的材料已经落实;

(9)检查施工单位持证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有效性。

4.3 施工现场设备、材料的交接和管理

4.3.1 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应尽量直接移交施工单位。必须要二次交接的设备材料,总包现场项目部应在现场设置库房和管理人员,避免设备、材料损耗、变质和丢失;

4.3.2.施工经理负责组织设备材料的交接工作,设备管理工程师参加,作相应的纪录和进行设备的报验。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后,在入库前应根据采购合同规定,组织有关责任方代表进行现场开箱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并经有关参检人员签字确认。

1) 外观检查。检查规格、尺寸、型号,有无损伤、变形、开裂、锈蚀和浸水等,并按规定表格做好记录;

2) 清点数量。根据发货明细清单,清点到货数量是否齐全、完整,并按规定表格做好记录;

3) 所附文件资料是否与订单一致;

4.3.3 进口设备材料的开箱检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采购合同规定进行;

4.3.4 经过开箱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资料、文件、检验记录齐全,具备规定的入库条件,由交付方填写入库单,库房管理人员验核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4.3.5 经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应填写设备材料检验问题处理情况表,按规定程序同有关责任方联系,待问题逐一处理完毕,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3.6 仓库管理工作应包括物资保管,技术档案、单据、账目管理和仓库安全管理等。仓库管理应建立“物资动态明细账”,所有物资应注明货位、档案编号、标识码。仓库管理人员要及时登帐,经常核对,保证帐物相符;

4.3.7 建立设备材料发放出库制度。发放设备材料应办理申请、批准、物资出库交接的手续,确保准确、及时地发放合格的物资,满足施工的需要;

4.3.8 设备管理工程师应定期进行库房盘点,并通报施工经理及采购经理,协助做好材料控制。

4.3.9 工程剩余物资(包括现场办公设施及物品)应予以收集,建立剩余物资清单,施工经理在工程完工或适时向公司申请处理,项目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4.4 施工进度计划的管理和控制

4.4.1 现场施工进度管理的依据是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文件,包括:

1)施工程序

2)项目进度计划

(1)施工进度计划;

(2)设备材料运抵现场的顺序及进度要求;

(3)施工进度报告系统。

3)现场施工进度计划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项目进度目标和进度计划,对现场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控制和报告;

4)现场施工进度管理人员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具体情况,编制三月滚动进度计划下达给施工单位;

5)施工单位根据三月滚动计划编制三周滚动计划,报施工经理,并下达给施工作业组执行;

6)施工进展实物完成工作量由施工单位统计,经施工质量工程师确认,用统计报表的格式报告施工经理,施工进度管理人员据此编制施工进度周报和月报;

7)施工经理组织召开每月(周)工程例会,检查本月(周)施工计划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现场出现的各方面问题。

8)施工进度周报报送项目经理、工程建设部、业主代表,其主要内容:

(1)本周完成工作量;

(2)本周实际消耗人工时和累计人工时;

(3)本周平均现场人数;

(4)三月滚动计划和三周滚动计划执行情况;

(5)设备、材料接收和安装报告。

(6)本周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质量情况。

(7)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9)施工进度月报报送项目经理、工程建设部、监理、业主代表,下发施工单位,其主要内容:

(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改报告;

(2)三月滚动计划报告。第一个月为执行计划,第二、三个月为预测计划;

(3)设备、材料接收和安装报告;

(4)委托加工件的到货情况;

(5)施工进展横道图和人力投入曲线;

(6)施工进展综合报告。施工经理综合报告现场施工全面情况及对进度综 述等。

(7)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4.5 施工技术管理

施工项目技术管理的任务有四项:一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规范;二是充分理解设计意图研究、认识和利用技术规律,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 工作;三是确立正常的生产技术秩序,进行文明施工,以技术保工程质量;四是 努力提高技术工作的经济效果,使技术与经济有机地结合。

1) 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总包现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主持审核施工分包项目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专项施 工方案、关键工序、特殊工序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方案。

(4)负责组织专业设计人员进行图纸自审及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5)组织做好测量控制网的测设和建、构筑物的沉降变形观测及其核定。

(6)组织检查施工分包单位测量设备应能满足施工检验要求,指导、监督 施工单位质量检验和试验。

(7)审定施工单位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8)组织特殊工序的界定,各专业重大质量控制点的界定。

(9)组织质量事故处理,审查重大事故处理方案。

(10)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1)领导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2)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攻关。

(13)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承担的钢结构件制作加工二次设计图。

(14)审查施工分包单位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2) 施工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1)图纸自查和会审

施工经理/工程师在施工图纸下发后,应组织图纸会审,其目的是为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充分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要求,发现设计文件中的差错与问题,提出修改与洽商意见,避免技术事故或产生经济与质量问题。

(2)施工技术方案

施工经理编制项目施工管理计划,明确本项目要求完成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与使用管理,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重大的专项方案由质量经理组织公司有关专业的技术专家进行评审,并负责落实评审意见建议 的修改。

(3)技术交底

施工经理组织驻现场设计工程师向总包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技术交底,同时要求设备(材料)制造单位向施工单位交底),施工单位在接受设计交底后,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4)施工项目材料、设备检验、报验

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后,设备管理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应组织向监理报验, 配合材料取样送检,保证项目所用的材料、构件、零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进而保 证工程质量。

(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工序施工结束后,施工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应按照监理要求,组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包括工程预检、合格后向监理报验;工程的检查验收包括检验批检查、 隐蔽检查、分项工程交接检查验收、工程分阶段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等。

(6)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施工经理根据公司有关要求,组织对施工分包单位的报验资料统一由总包项目部对外报送,经业主/监理签字确认的资料总包项目部保留一份原件,其余返还施工单位,用于竣工资料的档案编制;同时,施工经理制定现场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施工图发放,各方往来的信函、报告,各类会议纪要,工程变更、设计变更,设备材料的合格证、质保书、随机技术资料、图纸;设备、材料、工序报验资料,检验、测量成果,检、试验报告,复检报告等资料,应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实施有效管理,满足工程交工验收及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等环节的要求。

4.6 现场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

4.6.1 现场施工质量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实施施工质量计划,在施工经理领导下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4.6.2 施工质量工程师施工质量管理、监督的主要任务: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计划),必要时提交业主(监理)单位确认;

2)建立总包现场项目部、施工单位和业主(监理)质检机构之间的工作联系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共同搞好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

3)监督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实施;

4)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设备吊装方案及特殊要求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5)配合施工经理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各专业质量控制点;

6)根据国家有关工法、标准、规范、施工企业工法,设计文件、设备材料技术要求和分包合同,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

7)制定质量控制有关程序;

8)安排合格的质量检查工程师,履行质量检查验证签字职责;

9)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10)定期编制质量情况报告;

11)进行质量控制记录文件的统计、整理和管理工作;

4.6.3 施工质量控制办法

1)采用以质量控制点为依据的质量控制办法,上一工序完成后,需经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根据各质量控制点对最终质量保证影响的重要程度,确定控制点的检查级别。

检查级别分三级六等:

A 级:重要质量控制点。由三方质检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和签证;

B 级:次要质量控制点。由总包现场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确认和签证;

C 级:一般质量控制点。由施工单位自行检查;

A、B、C 三级又分为AR、BR、CR,表示该控制点需要提供检查记录;

3)把质量确认纳入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条件,只有通过质量检查确认的工程量才能计为完成工作量;

4)施工质量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同时满足总包合同中业主对此要求):

(1)总包工程项目划分表

(2)材料、构件和半成品合格证书(质保书)

(3)管材、阀门、管件出厂合格证

(4)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说明书、图纸

(5)材料进场复检报告

(6)材料、设备、工序质量报验记录

(7)材料及工序检验、试验报告

(8)隐蔽记录

(9)质量控制点检查结果通知及原始记录

(10)质量控制点明细表

(11)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记录、分部(子分部)、单

位(子单位)工程评定记录

(12)变更通知单

(13)管道试压、清洗、吹扫记录

(14)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15)焊缝无损探伤报告

(16)单机试车记录、合格证

(17)耐压试验、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8)仪表调试记录

(19)系统试验、调试记录

(20)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

(21)竣工报告

(22)工程实物交接清单

(23)竣工图

5)施工质量管理记录的管理

(1)施工质量记录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整理和提供

(2)施工质量记录的份数及适使用的表格式样由质量经理在项目开工会议上与业主/监理共同商定,交付业主质量记录份数和内容执行总包合同的要求,施工经理应向公司上交一份完整的包含交付业主的档案资料内容的施工质量 记录资料。

4.7 施工安全管理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施工经理对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总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体系,编制施工安全管理计划,并对施工各分包单位实行统一的协调、监督和控制。安全、环境经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环境管理工作的实施日常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按照分包合同约定,明确分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检查、落实其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防范措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4)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应把安全状况巡检作为日常工作,召开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建立并保存完整的施工安全记录和报告。

5)检查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等实施实施情况,应能满足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

6)检查施工分包单位的再分包行为,不得有无证施工、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

7)检查施工分包单位安全现场管理情况,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情况。

8)其余执行本手册《安全管理》册中相应要求。

4.8 工程交接

4.8.1 工程交接分为中间交接和工程竣工验收。

4.8.2 中间交接按系统或单项(单位)工程进行,系统或单项(单位)工程达到下列标准时,按《总承包项目中间交接管理规定》(QB/HT02.513)向业主交工。

4.8.3 合同范围内全部系统或单项(单位)工程均已竣工并办理中间交接手续后,即可正式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4.8.4 正式办理竣工证书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1)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完成。

2)工程质量达到了有关施工和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3)规定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齐全,并经检查合格。

4)合同范围内全部系统或单项(单位)工程均已达到机械竣工并经检查合格。

5)工程交接范围内与生产无关的杂物已被清除,厂房机械设备已清理干净。

6)工程交接内容经检查确认合格后填写机械竣工证书,有关单位签署确认。

7)工程交接时,确因条件限制未能全部完成的工程,在不影响试车的条件下经项目经理和业主同意,可作为遗留工程处理,但必须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5 施工费用控制、财务管理及施工变更管理

5.1 施工费用控制

1)施工费用控制的基准是经批准的项目费用估算中施工费用的控制值;

2)费用控制工程师应将费用控制值按施工分包合同的划分范围分解,作为每项分包合同的限额。施工合同价款原则上不能超出限额,并有与形象进度(时间、实物)相关联付款方式的合同条款;

3)施工过程中,费用控制人员跟踪检查工程进度,逐月编制施工预算,对完成的工程量严格审核,严肃执行合同,在时间和完成工程量、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都符合合同要求的条件下,由施工经理按付款程序组织办理工程进度款支付;

4)严格控制用户变更和项目变更,若发生变更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估算变更所发生的费用,一般变更均不修改控制基准,重大变更要经项目经理批准,追加费用要经业主书面同意,方可修改控制基准;

5)费用控制人员对现场施工费用控制情况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编写现场施工费用控制报告,经施工经理审查,报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部。

6)为了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需要,施工/试车经理现场提出的临时工程措施经过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控制经理应如实核算发生的费用。

5.2 施工财务管理

1)施工财务会计管理人员受财务部和项目经理双重领导,按照财务制度建立各类账目,对施工费用进行日常会计核算,按年、季、月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

2)根据施工经理提交的工程用款计划,编制月度的施工用款计划和工程费用计划。如施工费用由顾客直接支付,该用款和费用计划应报顾客作为支付依据;

3)以控制经理提供的费用控制计划为依据,应将工程费用实际开支及时反馈给控制经理,防止工程费用的失控;

4)支付施工进度款按照《总包项目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办理付款手续;

5)工程施工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经项目经理批准,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6)现场报销、核销总包施工项目部当月发生的各项费用,保证总包施工项目部现场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7)按照规定收集、整理、汇编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

5.3 施工变更管理

1)施工变更必须遵守用户变更和项目变更程序和规定。

2)费控经理接到变更单后,应根据变更范围和要求,明确有关施工变更的内容,估算相关费用和时间,并与实施的分包单位进行沟通,然后提交项目经理

批准。项目经理批准后,由施工经理制定变更计划并组织实施。

3)施工分包招标阶段,施工分包单位报价与预算的差异达到重要变更时,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前必须编制项目变更单,报项目经理批准;如报价与预算的差异尚未达到重要变更时,应以项目变更记录处理,并经项目经理签署意见;与施工分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由于总包方各种原因(如设计错误、设备材料质量问题等)导致的变更处置方法。

4)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进度与合同规定有差异时,必须事先查明原因,按照用户变更或项目变更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5)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代用以及其他设计变动都要经过设计经理或现场设计代表认可。若是业主提出或认可的变更,涉及费用、进度的变化应经过业主认可,控制经理按照用户变更或项目变更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6)施工过程中,当发生的设计错误、总包采购的设备材料问题时,由现场设计工程师认可,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经理/项目经理确认,由施工经理组织实施;现场为了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及履行合同的需要,临时增加的措施,由控制经理估算需要的费用总额,项目经理批准后由施工经理组织实施。

7)施工中的任何变更,涉及费用进度的改变,未经项目经理批准/签署意见或授权人批准不得实施。

第六册 试运行管理

1 试运行阶段和主要管理内容

1.1 试运行阶段划分

1)设备单机试车、联动试车一般属于工程竣工前试验,试运行工作属于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试验。试运行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热负荷试车、生产考核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试运行目的是最终检验已竣工的工程,判定其性能是否达到了合同规定的指标。具体工程应根据合同约定,确定试运行的内容。

2)工程试车一般分为无负荷试车和热负荷试车,无负荷试车有两个过程:设备单机调试、系统调试;无负荷试车的目的是为热负荷试车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无负荷试车前为系统服务的所有介质如:水、电、风、燃气、压缩空气等能源介质应完成试压、试漏、吹扫等。无负荷试车通常必须达到全线设备联动程度。无负荷试车一般由施工分包方负责组织实施。本手册将无负荷试车划入施工阶段管 理。工程热负荷试车及生产考核(试生产)一般由业主负责组织实施,总包项目 部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3)试生产在国内总包工程中一般不在总包合同范围内,在海外工程总包合同中,常为总包合同的职责;试生产的主要任务是考核工艺生产线设备运行的可靠性、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及综合达产能力和实现合同要求的其他指标。

4)由于公司试运行组织资源暂且缺乏,应对业主试运行要求在投标报价阶段进行评价,尤且海外工程的试运行管理宜采取合同分包形式,联合由经验的生产单位组织实施。

1.2 试运行管理主要内容

1)总包项目部在试运行阶段中的责任和义务,是按合同约定的范围与目标履行义务并向业主提供试运行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2)根据合同约定或业主委托,试运行管理内容一般包括热负荷试车准备的配合、试运行服务计划、人员培训、试运行过程指导和服务等。

3)由业主负责试运行的准备工作包括:人力、机具、物资、能源、组织系统、许可证、安全、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以及文件资料等的准备,总包项目部

配合工作。

4)试运行经理组织编制试运行需要的各类手册包括:培训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安全手册等;

5)承办合同约定由业主委托的事项及处理临时问题。

1.3 试运行与业主及设计、施工(安装)的接口关系

1.3.1 设计与试运行接口关系

1)在设计阶段,工艺系统设计应考虑试运行提出的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试运行的顺利进行;

2)设计部门应为试运行组提供编制试运行操作手册及试运行方案所需的设计文件及技术参数,并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热负荷试车方案讨论;

3)国内工程的试运行工作一般由业主组织、指挥并负责及时提供试运行所需资源(在总包合同中明确),试运行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归口管理由试运行经理负责,设计经理协助;

4)海外工程的试运行管理由试运行经理负责,设计经理协助。

1.3.2 采购与试运行的接口关系

1)采购过程中,试运行经理应会同采购经理对试运行所需设备材料及备品备件的规格、数量及设备制造厂商现场服务人员进行确认,以保证试运行的顺利进行;

2)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与设备材料质量有关的问题,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货商联系,找出原因,采取措施。

1.3.3 施工与试运行的接口关系

1) 试运行经理应向施工经理提交试运行服务计划,以使施工计划与试运行服务计划协调一致。

2)施工经理负责向试运行经理提供设备单机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资料及检测数据等。

3)施工经理按照试运行服务计划组织人力,配合试运行工作,及时对试运行中出现的施工问题进行处理,排除由于施工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对试运行不利的因素。

2 试运行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

2.1 试运行管理机构

1)试运行经理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规模、特点及工作量,适时组建试运行项目部,负责试运行的管理工作。

2)试运行职责及组织机构

试运行项目部一般由专业技术服务组、现场试运行组、培训服务组、安全和 事故预防组、资料组。试运行项目部由试运行经理负责,在试运行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试运行管理工作。在试运行经理受项目经理和工程建设部的双重领导。试运行管理的机构见

下图:

试运行项目部组织机构图(略)

2.2 热负荷试车组织机构

2.2.1 热负荷试车组织机构的设立

建立与业主方、总包方、设备供应商(包括其安装队伍)、试车分包单位、 施工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统一的机构,集中指挥、实施技术指导。

热负荷试车组织机构是总承包方和业主方双方联系的渠道和运行指挥机构。

现场试运行机构一般称试车指挥部。

2.2.2 热负荷试车组织机构设置要求

1)应依据合同约定,明确公司现场总包项目部和业主的各自职责;

2)实行与公司内部机构、设备供应商(包括其安装队伍)、施工分包 单位、专业试车分包单位和业主内部机构相应机构交叉的矩阵式管理。

2.2.3 现场热负荷试车矩阵式管理示意图

现场热负荷试车矩阵式管理模式见下图:(略)

2.2.4 现场热负荷试车矩阵式管理机构说明

1)试车指挥部,由业主指定的代表负责,组织指挥热负荷试车运行。公司现场总包项目部,由试运行经理负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依据合同提供试运行指导服务、实施试运行或试生产考核。

2)试运行指挥部下设施工、生产两个调度室,业主代表通过调度指挥试运行。

3)现场总包项目部在单机、无负荷联动试车完成之前由施工经理负责,试运行经理任副职,负责试运行准备和试运行指导。无负荷联动试车完成之后,由试运行经理任正职,施工经理协助试运行经理配合试运行及试生产工作。

2.3 主要职责

2.3.1 试运行经理

根据合同约定,向专利商/技术供应商、供货商、试生产单位、施工分包单 位和业主等有关单位提出明确的责任分工以及密切协调配合的要求。负责组织试运行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的相互配合及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内容是: 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前期试运行方面准备工作的组织,主要工作内容有:

1)组建试运行指导,服务班子;

2)制定试运行工作计划;

3)与设计部门、采购部门、施工部门协调,以使工程设计考虑并满足原始试运行(建成后第一次试运转)的要求,试运行备件得到保证,施工计划与试运行服务计划协调一致;

4)试运行指导,服务资料准备工作。

5)负责试运行开始前准备工作的组织,主要工作内容有:

(1)代表公司组织现场试运行指导工作;

(2)协调生产准备、施工和试运行的步调;

(3)组织业主方人员的岗前培训、协调现场培训;

(4)试运行的指导工作的组织和监控。

2.3.2 本部技术服务组

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是为试车,提供技术、资料后援保障、现场指导等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有:

1)编制、审核培训、试运行所需的各种文件、各类手册,包括:培训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安全手册、试车大纲等;

2)编制开发试运行程序;

3)督察试车各项科目与工艺要求的吻合性;

4)提出调试工艺参数;

5)经验总结;

6)对试车其他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7)处理合同约定由业主委托的事项及临时问题。

2.3.3 现场试运行组

现场试运行组的试运行工程师,在试运行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具体项目的现 场试运行指导服务,主要工作内容有:

1)试车图纸资料、技术要求的准备和涉及的测量器具、工具的计划;

2)与业主方面对应专业的沟通、协调、合作;

3)与公司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方面对应专业的沟通、协调、合作;

4)负责执行指挥长合同范围内的各项指令;

5)协助业主方执行各项能源介质条件检查确认任务;

6)协助业主方检查、确认设备安装情况、位置状态、控制元器件动作状态;

7)协助业主方按图纸、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各科目的检查、调节、测量等工作;

8)指导记录试车数据。

2.3.4 培训服务组

负责为用户提供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服务,主要工作内容(需根据总 承包合同确定)有:

1)制订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

2)协助业主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岗前培训,落实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地点、培训考核等内容;

3)协助业主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试车培训。

2.3.5 安全和事故预防组

安全和事故预防组对设计上安全措施和现场生产安全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生产、生活装置和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主要工作内容(需 根据总承包合同确定) 和职责是:

1)负责环境条件和安全条件的确认。环境、安全条件的确认以国家法规、相关规定为依据。

2)负责制订安全保障规程和监督实施;

3)协助提出安全保障措施,监督、检查试运行/试生产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4)负责现场安全标识 (例如:设立禁止线、警告标识等)和安全措施的实施监督;

5)负责现场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的督察;

6)负责提出试车操作规程安全审查意见;

7)负责监督消防器材和消防方案的准备;

8)负责进行试运行/试生产人员的安全交底,检查参与试运行/试生产单位人员的安全交底情况。

3 试运行服务计划

3.1 试运行服务计划编制一般规定

1)试运行服务计划是项目实施计划在试运行指导服务方面的深化和补充,应指导试运行工作的全过程。

2)试运行服务计划中的进度应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要求。

3)试运行服务计划是编制试车方案的依据。

4)试运行服务计划应对生产准备工作提出详细意见和建议。

5)试运行服务计划应与业主和施工单位一起讨论,取得一致的意见。

6)试运行服务计划在项目初始阶段,由试运行经理在项目经理和工程建设部的指导下进行编制,工程建设部审核、经业主认可、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7)试运行服务计划编制应按试运行前期准备工作计划、热负荷试车(此阶段含:投料、生产考核、业主验收三项内容)三个阶段的要求分别编制。

3.2 试运行服务计划编制依据

试运行服务计划编制依据是项目计划、合同文件、国家标准、规程、规范。

3.3 试运行服务计划的主要内容

试运行服务计划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总说明:

(1)项目概况;

(2)编制依据;

(3)编制试运行服务计划的基本原则;

(5)试运行的目标;

(6)进度;

(7)试运行步骤;

(8)可能影响试运行服务计划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2)建议试运行组织及人员:

(1)建议参加试运行的相关单位,提出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分工。例如:提 出是否委托试运行队的建议,推荐派遣试运行队的单位。人员培训组织。

(2)提出试运行组织指挥系统和人员配备计划,提出各岗位的职责分工。例 如:试运行指挥系统及其各单位的职责分工。

3)试运行进度计划

试运行进度表列出总体和各项具体试运行方案的清单、分工、阶段、内容及完成时间计划安排,对施工安装进度的要求。

4)试运行文件及试运行准备工作要求

编制试运行所需的原料、水、电、汽、油料、燃料和其他物料等用量及平 衡情况及落实计划(包括对设计、施工、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等), 试运行及生产中必须的技术规定、安全规程等编制计划。

5)培训计划

培训范围、方式、程序、时间以及所需费用等。

6)业主及相关方的责任分工

以业主为领导,组建的统一指挥体系中,各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

7)试运行服务计划应明确试运行的输入要求(包括对施工安装达到竣工标准和要求,并认真检查其实施绩效)和满足输出要求(为满足稳定生产提供合格的生产考核指标记录和现场证据)。

8)安全管理

包括安全组织机构,参与试运行/试生产各方人员的安全职责,主要的安全 风险、危险源,针对安全和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措施和资源落实的实施单 位,各参与单位对参与人员教育及安全交底的要求,监督检查的单位及要求,试 运行/试生产指令传递程序。

4 试运行进度计划的编制

4.1 试运行进度计划编制要求

4.1.1 试运行是主要生产系统全局性的工作,试运行进度计划是试运行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用以控制试运行各阶段工作的概略进度。试运行进度计划由试运

行经理编制,控制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4.1.2 编制依据:项目进度计划。

4.1.3 编制方法:根据项目进度计划的要求、试运行工作任务,结合设计、采购、施工等进度的具体情况,参照以往的经验,安排试运行各项工作的起止日期。

4.1.4 试运行进度计划包括的内容:

1)试运行进度计划

2)试运行前期工作进度计划,依据试运行进度计划、专利商/技术供应商提供的工艺资料、工艺设计文件等,编制试运行前期工作内容,确定前期各项工作的进度。

3)试车准备和试车进度计划

4)热负荷试车进度计划。用以确定热负荷试车的工作内容,安排热负荷试车各项活动的进度。依据:

(1)试运行进度计划

(2)专利商/技术供应商提供的工艺资料

(3)工程设计有关文件

(4)试运行前期编制的试运行工作文件

(5)工程设计有关试车文件

(6)试运行前期编制的有关试运行工作文件,试运行手册、安全守则等

(7)试车准备及试车进度计划

5)热负荷试车进度计划要求包括:

(1)安排全线负荷试车打通的时间;

(2)确定满负荷试车的时间;

(3)确定达到质量指标的时间,根据合同规定,对不同规格和品种进行试 车,直至达到合同要求,为考核和验收做好准备;

(4)热负荷试车进度计划要逐日安排各项工作的进度审核。

4.1.5 编制时间:按照试运行服务计划要求。

4.1.6 为了缩短工期,试运行与施工阶段进行合理交叉,当单机或某个子系统竣工进行中间交接后,即可进行该部分的单机/子系统试车工作,单机/子系统试车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完成后进行热负荷试车。

5 生产准备工作

5.1 业主的生产准备工作

1)业主必须在工程建设开始时成立生产准备机构,负责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2)按计划招聘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3)组织管理和生产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负责委托培训单位;

4)组织管理、操作和维修人员参加安装和试车;

5)落实原料和燃料的供应;

6)落实水、电、汽公用工程供应;

7)落实管道清洗用化学品、液压油、润滑油/脂、试车/试生产用工具、机具、量具、安全标牌标识及其他安全技术措施等用的辅助材料的准备工作;

8)落实备品备件和维修组织;

9)落实产品的销售渠道;

10)落实生产指挥机构以及有关管理制度和生产技术资料的准备。

5.2 公司对业主生产准备工作的服务

1)参加编制热负荷试车方案;

2)提供人员培训方案、安装、操作维护手册、安全手册、性能考核程序以及等生产准备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3)协助业主具体确定生产管理机构和操作人员配备、人员质量要求和具体培训计划;

4)协助业主联系培训单位、对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 核;

5)对原料、燃料的供应情况提出建议意见;

6)对水、电、汽、气、润滑油等供应情况提出建议意见;

7)对有关管理制度和生产技术资料的准备情况提出建议意见;

8)协助业主联系专业试车队;

9)培训服务的内容:

(1)根据项目工艺特点和要求,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目标应根据各岗位各工种的要求分别制定,并制定测试标准和程序。

(3)推荐和联系到同类工厂进行上岗培训,在上岗之前要先进行理论培训。

(4)某些具备条件的专业内容可在公司本部进行计算机模拟培训。

6 热负荷试车方案

6.1 一般规定

1)热负荷试车应事先编制相应的试车方案。试车方案应按大项和系统分别编制,再编总体试车方案;

2)国内总包工程的热负荷试车方案一般以业主为主负责编制,中冶华天公司和施工分包单位参加;

3)试车方案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公司提供的项目试运行服务计划和设计文件。热负荷试车方案的主要依据是公司或专利商提供的操作原则和(或)操作手册。

4)对于采用第三方技术或邀请试车队进行试车的工程项目,试车方案还应征求专利商或试车队的意见;

5)试车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试车准备的具体情况核对试运行服务计划的内容。如发现与原计划不符的情况,应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6.2 热负荷试车方案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说明工程或系统的组成、规模、范围、以及合同条件等情况)

2)试车方案的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

3)试车指导思想、目标和标准

4)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5)试车的组织指挥系统

6)试车的进度计划

7)试车物料平衡

8)燃料及动力平衡

9)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投运安排

10)职业安全及工业卫生

11)试车存在的技术难点和采取的措施

12)附图或附表,例如:试车条件确认表、根据具体情况制订的各项系统、设备记录表、联动试车纪录表。

6.3 热负荷试车前准备工作

6.3.1 试车前准备工作应在无负荷联动试车之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完成,内容包括单体设备及仪表调试和管道冲洗处理;

6.3.2 设备各部分的动作、行程等技术参数的调校。

6.3.3 工艺管道内部处理:

1)管道系统耐压试验

2)循环水系统的通水试验

3)蒸汽吹扫

4)工艺管道系统吹扫

5)管道系统的化学清洗

6)加热炉耐火衬里的干燥烘炉工作

7)设备填料及各种充填物的充装

6.3.4 仪表调试

1)自控系统调试;

2)检测系统调试;

3)连锁系统调试;

4)报警系统调试;

5)工业电视系统调试;

6)公用广播系统调试等。

6.3.5 单体设备和管道内部处理及仪表调试应具备的条件:

1)已按设计文件规定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质量要求完成全部安装工作,各种产品合格证书、各项施工安装质量合格记录以及有关资料和文件齐全有效;

2)有关试验、吹扫、清洗、设备内部处理和仪表调校的方案巳获批准,参加人员经过学习并能正确掌握要领;

3)所需水、电、汽、气等能源介质可以保证供应,仪表气源和液压站已能正常使用;

4)所需各类临时管线、测试仪表已按规定安装完毕,测试仪器、标准样气、模拟信号发生系统以及通讯工具均已按规定准备齐全;

5)在施工单位自查合格的基础上,组织业主、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对工程设计的漏项和缺陷、工程质量的隐患和未完工程进行清查,定人员、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间处理的“三查四定”工作已达到规定的标准。

6)单体设备和管道内部处理及仪表调试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7 试车实施的管理

7.1 热负荷试车

7.1.1 热负荷试车由业主负责实施,总包公司、试运行组、专利商、制造厂 提供指导。

7.1.2 热负荷试车应按正常生产的建制建立生产指挥调度系统。

7.1.3 试运行经理和设计人员作为试运行指导,了解研究并解决各种技术问题。

7.1.4 试运行组成员应编入各主要岗位,指导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和排除各种故障。

7.1.5 施工单位应及时排除各种机械故障和对损坏的部分进行抢修。

7.1.6 热负荷试车开始日期应由业主、总包公司、重大设备供货厂商、专业试车队共同确定。

7.1.7 热负荷试车必须按照试车方案的规定测定数据,做好记录。

7.1.8 热负荷试车步骤:第一步是打通工艺流程,生产出合格产品,同时消除试车暴露的问题;第二步逐步达到满负荷试生产;第三步逐渐调整达到质量指

标,为考核创造条件。

7.1.9 热负荷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1)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

2)热负荷试车报告和方案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业主生产指挥调度系统已经建立,管理操作人员已持证上岗;

4)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试车方案等皆已印发实施;

5)业主方面人员都已受过安全消防教育,指挥、管理、操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证书;

6)岗位操作记录、试车专用表格等已准备齐全;

7)水、电、汽、气已能确保连续稳定供应,事故电源、不间断电源、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已能正常运行;

8)原料、燃料等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规格数量备齐,并能确保连续稳定供应;

9)储运系统已能正常运行;

10)试车备品备件、工具、测试仪表和维修材料等皆已齐备,并建立了管理制度;

11)计量、分析、监测设备已经调试合格,相关人员已经上岗;

12)机器设备以及主要的阀门、仪表和电器皆已表明了位号和名称,管道皆已表明了介质和流向;

13)机、电、自动化已经正常工作,维修管理系统已经建立;

14)盲板皆已按批准的带盲板的工艺流程图安装或拆除,安装的盲板具有明显的标志,并经检查无误,质量合格;

15)设备机构处于起始位置,阀门处于正确状态;

16)在试车期间由施工单位或业主组成的机、电、仪维修队已值班就位;

17)通讯设施已经畅通,全厂安全、急救、消防设施已经准备齐全,安全阀、安全罩、电器绝缘设施、避雷、防静电、防尘、防毒、事故急救等设施,以及可燃气体检测仪,火灾报警系统等均经检查试验,灵敏可靠;

18)事故处理备案已制订;

19)全厂道路畅通,照明可以满足试车需要;

20)三废处理设施已经建成,试车合格,具备了投用条件

21)厂区生活卫生设施已能满足热负荷试车工作的需要

22)厂区门卫已经上岗,保卫组织和保卫制度已经建立

23)各计量仪器已经标定合格,并处于有效期内

7.1.10 热负荷试车执行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1)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试车工作的规范;

2)热负荷试车必须按试车方案和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必须实行监护操作制度;

3)热负荷试车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由业主的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总包项目部参与;

4)参加试车人员必须佩带试车证,无证人员不得进入试车区;

5)热负荷试车必须由生产指挥系统进行指挥,严禁多头领导,越级指挥;

6)热负荷试车必须按程序进行,当上一工序不稳定或下一工序不具备条件时, 都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试车;

7)维修人员必须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要修理或调校时,应事先办理维修许可证手续,防止发生事故;

8)在热负荷试车期间,对合同项目的产品检验工作除按设计文件规定的科目和频率进行检测外,还应按试车的需要增加检测科目和频率;

9)热负荷试车避开高温和严寒日期,否则必须制订高温和严寒天气试车方案,落实降温、防冻的必要措施

7.2 考核与验收

7.2.1 生产考核应具备的条件:

1)热负荷试车已经达到设计能力、产品质量指标和技术经济指标;

2)业主的相关生产系统处于满负荷、稳定运行状态;

3)热负荷试车所暴露出的问题已经解决,各项工艺指标调整后处于满负荷、稳定运行状态;

4)生产考核的详细程序和方案已经提出,并经审查批准;

5)测试人员的组织和任务已经落实;

6)测试专用工具和仪表已经齐备,并经调校合格;

7)测试项目、分析项目、分析方法已经确定,并经买卖双方确认;

8)原材料质量规格等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9)水、电、汽、气、原料、燃料、化学药品可以确保连续稳定供应;

10)自控仪表、报警和连锁系统已经投入稳定运行;

11)考核与验收的一般规定;

12)生产考核工作由业主负责组织,试运行经理和试运行服务人员担任技术指导;

13)生产考核的开始日期由业主和试运行经理协商确定;

14)生产考核应有专利商、技术供应商、设备供应商代表参加;

15)生产考核的时间按合同中规定执行;

16)生产考核的指标按合同中条款规定,其主要内容:

(1)产品生产能力、规格、主要技术指标;

(2)产品质量

(3)原料消耗

(4)公用工程消耗等

17)考核中应严格按合同中规定性能保证基础的条款,明确责任;

18)考核中应严格按合同中规定考核方法和保证值的计算方法,以使合同双方在确认保证指标时有共同的标准;

19) 在考核期内合同项目达到合同规定的全部保证值时,双方代表(一般要求在5 天内)签署验收证书;

20)如果合同项目在第一次考核期内未能达到全部保证值,则双方共同研究、分析,按合同条款确定处理办法;

21)如业主同意延长热负荷试车时间,则应进行改正,并再次进行未达到保证值部分的考核。

22)如业主原因,延长热负荷试车,在延长期内仍属业主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 全部保证值,可要求业主,合同项目应视为被业主“自动验收”,由双方签署交接验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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