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50问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目 录

(2010年4月) 公积金登记、缴纳

1.用人单位如何选择公积金参保类型?………………… 1 2.用人单位公积金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如何办理变 更手续?………………………………………………… 2 3.用人单位如何为新录用员工、离职人员办理会员增 加、减少手续?………………………………………… 3

4.会员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发生变更,需办理什么手续?… 4 5.公积金缴费基数、缴纳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5 6.用人单位如何开通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业务?……… 5 7.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业务包含哪些内容?…………… 6 8.用人单位进行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后,还需提供书 面的缴费清册吗?……………………………………… 7 9.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缴纳公积金,会产生什 么问题?……………………………………………… 8

10.单位办理公积金补缴,需要带哪些材料?…………… 8 11.外籍人员参加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参保后 享受什么待遇?………………………………………… 8 12.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园区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可以选择什么参保计划?………………………………9 公积金住房保障

13.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房次数及形式是 如何规定的?……………………………………………10 1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14.会员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0 15.如何核定会员可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的额度及 摊还贷款的额度、期限?………………………………11 16.会员摊还申请经批准后,如何按月提取普通专户 存款摊还购房贷款?……………………………………13 17.会员普通专户月存入额增加或普通专户有积累余 额,如何办理月摊还额调整手续?……………………14 18.会员首次动用公积金购买园区商品房或二手房, 如何办理一次性提取及摊还申请手续,需提供哪 些材料?………………………………………………14 19.会员首次动用公积金购买市区商品房或二手房, 如何办理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提取手续?需要提

供哪些材料?…………………………………………16 20.会员第二次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买园区住宅商品 房或二手房,如何办理动用公积金手续?……………17 21.夫妻均为公积金会员,一方已动用公积金购买园 区住宅商品房,并且正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 还贷款,另一方能否加入共同还贷,如何办理申

请手续?………………………………………………18 22.会员原来参加公积金A计划,后改变参保类型参 加B、C类计划,能否再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购房?…19 23.能否提取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用于装修住房、购 买商铺、购车等支出?…………………………………19 24.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可以用来租房吗?每月提取 的金额及提取期限如何确定? …………………………19 2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公积金医疗保险

25.公积金会员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21 26.公积金会员如何享受门诊补助待遇?结付比例是 多少?……………………………………………………21 27.非住院大病特定门诊具体包括哪些项目?结付比 例是多少?………………………………………………22 28.公积金会员发生大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如何结付?……22 29.会员如何在定点医疗单位就医、购药,发生的医 疗费用如何结付?………………………………………23 30.会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 可以到“中心”柜面办理手工报销吗?………………23 31.转外就医可以先转再补申请吗?转外期间发生的 门诊费用怎么报销?……………………………………24 32.会员如何办理居外就医?居外就医的医疗费用

如何结付?………………………………………………25 公积金生育保险

33.公积金生育保险的范围有哪些?………………………26 34.会员享受公积金生育保险待遇,需符合哪些条件?……26 35.公积金生育保险的结付额度具体是多少?……………27 36.女会员需回户籍地生育,如何办理申请手续?………27 37.女会员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手续?…………28 38.男会员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手续?…………29 3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公积金失业保险

39.失业会员申领失业救济金需满足哪些条件?…………30 40.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月数是如何确定的?………………30 41.失业救济金的每月领取金额是如何确定的?…………31 42.会员如何办理失业救济金申请手续?…………………31 43.失业会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能享受哪些医疗 保险待遇?具体的结付比例是多少?…………………32 44.失业会员如何领取失业救济金?………………………33 公积金服务

45.用人单位如何申请单位公积金密码,通过登陆公 积金网站,可以查询什么信息?………………………34

46.公积金会员卡的具体用途有哪些?…………………34 47.公积金会员卡密码函上有3个密码,有什么区别?……35 48.会员遗失会员卡,如何办理挂失、补办?……………35 49.会员遗忘公积金密码,如何办理公积金密码挂失 重置手续?……………………………………………36 50.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乡镇办事处的地址在哪里?

工作时间是什么?………………………………………36 4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公积金登记、缴纳 1.

用人单位如何选择公积金参保类型?

答:园区公积金设A、B、C三类参保计划,用人单位主要根据其工商注册地及内部人力资源状况,为员工选择公积金参保类型,具体如下:

(1)注册在园区中新合作开发区内的用人单位,应为其员工选择参加公积金A类计划; (2)注册在园区乡镇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可为其员工选择参加公积金A类或B类计划;

(3)注册在乡镇区域内的注册资金在50万及以下的

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为其员工选择参加公积金A类、B类或C类计划。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状况,在得到公积金主管部门批准后,为其员工选择不同于上述规定的公积金参保类型。注册在合作区的单位为员工选择参加公积金B或C类计划,注册在乡镇的单位为员工选择参加公积金C类计划,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选择低缴费比例参保类型的员工必须是苏州城区 1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外户籍,大专以下学历(不包括大专)人员,或者是园区失地农民;

(2)用人单位为员工选择低缴费比例参保类型,必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3)办理参保类型变更必须是新签合同或合同到期续签时申请,合同期内不得变更。 2.用人单位公积金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答: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法人、名称、企业性质等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登记变更手续: (1)《园区公积金单位情况变更申请表》(表A22)一式两份;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登记证;

(4)工商更名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的办公地址、公积金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E-MAIL发生变化的,直接填写《园区公积金单位情况变更申请表》至“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2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3.用人单位如何为新录用员工、离职人员办理会员增加、减少手续? 答:园区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与公积金会员信息申报联动操作,用人单位在办理员工劳动合同书面报送或退工备案时,劳动保障业务联动系统自动完成公积金会员信息申报操作,用人单位无需再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人员申报业务。单位办理完合同报送或退工备案,可在信息审核通过后的次日,通过登陆公积金网站的“平台联动人员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相关公积金业

务的完成情况。

目前,以下几种情况单位仍需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人员信息申报手续: (1)新增人员之前办理过公积金区外转移或务农一次性提取业务的。 办理时需提供《园区公积金会员特殊情况关系转移单》(表A18)、《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

(2)新增人员在原单位的公积金缴费未入库。

用人单位需待其缴费数据入库后,携带《园区职工公积金关系转移单》(表A9)及《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办理。

(3)申报人员因个人帐户余额不足,无法办理参保类型变更的。 用人单位需确认其补足余额后,携带《园区公积金会员 3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公积金关系转移单》(表A9)及《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办理。 (4)新增人员原参加城乡社区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社区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办理时需提供《园区城乡社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参加园区公积金关系转移单》(表十)或《园区城乡社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参加园区公积金关系转移单》表(表十二)及《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

4.会员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发生变更,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由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携带以下材料,至“中心”办理会员信息的变更手续: (1)《公积金会员信息变更表》(表A21)一式三份;

(2)会员姓名变更或身份证号码非升位变化的,还需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变更前后属于同一人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户口专用章)。

如变更手续由会员本人办理,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会员卡。 4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5.公积金缴费基数、缴纳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公积金缴费基数指员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员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由用人单位从其本人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缴费金额按照缴费基数乘以参保类型对应的缴费比例计算所得,公积金缴纳金额应符合公积金上下限规定。 公积金单位发放的年终奖金(包括绩效奖金等)也应纳入公积金缴费基数,与当月发放的工资合并计算,作为一笔缴费进行申报缴纳,会员全年只能办理12笔(月)公积金缴费。 6.用人单位如何开通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业务? 答:园区公积金申报缴纳实行网上操作,用人单位应按照如下程序申请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

(1)单位首先在公积金网站报名参加“中心”举办的网上申报缴费业务培训或者通过观看公积金网站的网上申报操作演示,学习掌握网上申报缴费具体操作;

(2)单位填写《苏州市数字证书业务申请单》并提交以下材料,至“中心”服务大厅苏州市数字认证中心窗口办理数字认证申请手续: 5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①委托授权书(盖公章);

②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资料)复印件两份(盖公章);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两份(盖公章);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两份(盖公章); ⑤数字证书申请单。

(3)数字认证中心审核材料并收取相关费用后,与单位签订协议,并发放数字证书; (4)单位选择公积金委托扣缴银行,并至“中心”签订《园区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委托收缴协议书》后,“中心”即为单位开通网上缴费申报业务。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委托扣款银行为园区工行、园区农行、园区建行、园区中行和园区浦发银行,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5)单位根据安装光盘在本地计算机上安装数字认证系统及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申报客户端后,即可进行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业务。 7.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业务包含哪些内容?

答: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缴费业务可以实现以下操作: (1)网上申报公积金缴费信息 单位通过数字认证,登录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客户端或公积金网站向“中心”申报公积金缴费信息,申报类型包括 6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月申报单位正常缴费业务、年申报单位每年3月份年度申报及每月补充申报业务。 (2)委托银行扣缴公积金

单位申报的缴费信息经“中心”确认后,“中心”通过网络专线传输给银行,委托银行从单位的托收帐户扣缴公积金款项。单位可在公积金扣款结束三个工作日后至托收扣款银行领取《江苏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最迟不得超过扣款之日起三个月。 (3)查询缴费信息

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缴费客户端查询本单位的公积金缴费人员、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等信息,便于单位随时了解公积金缴费情况。

8.用人单位进行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后,还需提供书面的缴费清册吗?

答:用人单位通过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无需再向“中心”提供书面的缴费清册,但单位必须自行保管有关原始材料,以备核查。如单位需要“中心”对缴费清册盖章,可将通过网上申报缴费客户端打印的缴费汇总表和清册报“中心”办理。 7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9.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缴纳公积金,会产生什么问题?

答: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缴费的,视作补缴处理。对于补缴业务,单位不能通过网上办理,应到“中心”业务大厅办理补缴手续,“中心”将按规定对补缴公积金加收利息。 因单位未能按时正常缴纳公积金,导致影响会员享受公积金保障待遇的,责任由单位承担。 10.单位办理公积金补缴,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公积金缴费申报的,由单位经办人携带《园区公积金缴费清册汇总表》(表A3)、《园区公积金缴费清册》(表A4)(参加C类计划的还需要提供《园区公积金会员大病补充保险保费缴纳清册》(表A10))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补缴手续。补缴时间超过3个月的需另附情况说明、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劳动合同和工资单。 11.外籍人员参加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参保后享受什么待遇?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可参加园区公积金制度: (1)已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华侨回国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2)与用人单位建立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劳动关系; 8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3)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

与我国互签实施社会保险协定国家、并能提供已在其国籍地参保证明的人员不在参保范围内。

参保对象可根据所在单位参加公积金的情况,选择参加公积金A或B类计划,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参保对象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与园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境的,可参照会员出国定居的办法,办理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续,并终止公积金社会保障关系。

12.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园区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选择什么参保计划? 答:可参加园区公积金的自谋职业人员包括:

(1)园区户籍的、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退休年龄的自谋职业者及失业人员;

(2)对于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的非园区户籍的自谋职业人员,要求其已经参加公积金或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且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园区。

自谋职业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公积金B或C类计划。参加B类计划,可享受基本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家庭保障待遇;参加C类计划,可享受基本养老、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家庭保障待遇。 9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公积金住房保障

13.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房次数及形式是如何规定的? 答: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最多可以实现两次购房。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的形式包含一次性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支付购房款及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住房贷款。会员符合规定条件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的,可以申请办理一次性提取和按月摊还业务,符合规定条件购买园区外苏州市城区内住房的,只能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不能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

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办理购房贷款业务,购房会员应从银行办理商业性贷款,“中心”根据会员的缴费基数、申请时的年龄、房价、银行贷款等情况综合确定会员可以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的总额度及每月还款额度、还款期限。

14.会员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首次动用公积金购房,所购住房是园区住宅商品房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正常缴纳A类公积金;

(2)普通专户存款累计达6500元(夫妻双方均为公积金会员共同购房的,普通专户存款合并计算);

(3)男40周岁、女35周岁以上会员,需要在普通专户保留相应的最低存款额度: 10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35≤年龄

6.3万 6.3万

12.6万 女 6.3万 12.6万 12.6万 -

(4)购买供会员或会员家庭居住的成套住房;

(5)购房合同(协议)上签署的购买方(含共有人)只能是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直系亲属仅指会员的配偶、父母(含双方父母)或子女)。

首次动用公积金购房,所购房源是园区外苏州市城区内住房的

除需满足上述1-5项条件外,还需满足会员的配偶在园区外苏州市城区范围内工作。 第二次动用公积金购房

除需满足上述1-5项条件外,还需满足: ①所购住房必须是园区住宅商品房或二手房;

②第一次动用并摊还贷款的所购住房须已全部付清房款及购房贷款,并取得房产证、土地证。

15、如何核定会员可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的额度及摊还贷款的额度、期限? 答: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的额度包括一次性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支付房款的额度及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的额度两部分组成,主要根据会员申请时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对照下表确定,同时与会员所购住房房价的80%相比,取低者。 16、会员摊还申请经批准后,如何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

答:会员摊还计划经“中心”确定后,“中心”根据银行的还款时间要求,每月定时从会员的普通专户将核定摊还额转账至会员在银行的贷款账号,用于会员还贷。 贷款银行 每月摊还时间 贷款银行 每月摊还时间 贷款银行 每月摊还时间 工商银行 26日 中国银行 19日 民生银行 建设银行 19日 华夏银行 浦发银行 交通银行 19日 中信银行 光大银行 江苏银行 20日

招行银行 宁波银行 兴业银行 20日 农业银行 20日 20日

会员当月普通专户存款余额低于核定的月摊还额的,应由其本人用现金全额归还该月的还款。会员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停止缴纳公积金的,“中心”将暂停执行该会员的摊还计划,如会员重新回到园区工作,正常缴纳A类公积金,并且原来的贷款还未还清,其摊还计划将会自动恢复。

会员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累计额达到核定的摊还总额,或会员的摊还月数达到核定的摊还期限的,其摊还计划将结束。 13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17、会员普通专户月存入额增加或普通专户有积累余额,如何办理月摊还额调整手续?

答:会员因年度加薪等原因普通专户月存款额高于原核定的月摊还额的,或者普通专户有积累余额的,可以申请在原核定的摊还总额及期限的范围内,调高其普通专户存款每月摊还额,如会员每月还款额全部由普通专户摊还的,将同步缩短摊还期限。会员办理时需携带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余额清单和还款记录。摊还调整业务每年一次,不限月份。

会员摊还调整手续经贷款银行确认后,在每月15日前将《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计划调整申请表》(表H3)递交“中心”的,新的摊还额从当月起执行;如果在每月15日后递交,则从次月起执行。

18.会员首次动用公积金购买园区商品房或二手房,如何办理一次性提取及摊还申请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会员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的,应在签定购房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提供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一次性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支付购房款及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住房贷款申请手续: (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房 14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申请表》(表H1)一式三份; (3)《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摊还 购房贷款申请表》(表H2)一式三份;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支付首期款的收据或发票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6)直系亲属为共有人,需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夫妻共同购房的,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会员购买园区二手房的,应在房屋不动产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提供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一次性提取普通专户存款及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住房贷款申请手续: (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房 申请表》(表H1)一式三份; (3)《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摊还 购房贷款申请表》(表H2)一式三份; (4)存量房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 (5)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6)契税完税凭证及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7)直系亲属为共有人,需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 15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夫妻共同购房的,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9.会员首次动用公积金购买市区商品房或二手房,如何办理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提取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购买市区商品房或二手房,可以办理一次性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支付购房款业务,但不能办理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住房贷款业务。

会员购买市区商品房,应在不动产发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申请表》(表H1)一式三份; (3)配偶在园区外工作的工作证明原件;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直系亲属为共有人,需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会员购买市区二手房,应在不动产发票开具之日起12 16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申请表H1》一式三份; (3)配偶在园区外工作的工作证明原件; (4)存量房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

(5)契税完税凭证及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7)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直系亲属为共有人,需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会员第二次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或二手房,如何办理动用公积金手续? 答:会员第二次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或二手房,应在签定购房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二手房为房屋不动产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提供相关材料到“中心”办理一次性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支付购房款及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住房贷款申请手续。所需材料除第18题所提及的,需另外提供首次动用公积金购买住房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及复印件,如将第一套住房出售的,需提 17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供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易主证明。

21.夫妻均为公积金会员,一方已动用公积金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并且正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贷款,另一方能否加入共同还贷,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答:夫妻一方正处于公积金摊还期间的,另一方如符合第18题所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加入共同还款。会员至“中心”办理申请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公积金会员卡;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存量房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销售发票、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贷款摊还记录及余额清单(需银行盖章确认);

(6)已摊还会员的《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申请表》(表H2);

(7)申请加入方填写的《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申请表》(表H2)一式三份; 18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22.会员原来参加公积金A计划,后改变参保类型参加B、C类计划,能否再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购房?

答:公积金A类计划包含住房保障,B、C类计划不含住房保障,因此会员变更参保类型参加B、C类计划后,不能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房。

23.能否提取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用于装修住房、购买商铺、购车等支出?

答:园区公积金属于社会保障基金,实行会员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等保障,普通专户存款主要用于支付会员购房款及按月摊还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的银行贷款、支付会员租房租金的限额补贴、补足会员退休生活保障所需的养老最低存款、医疗最低存款等,故不能用于装修住房、购买商铺、买车等非社会保障类支出。

24.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可以用来租房吗?每月提取的金额及提取期限如何确定?

答:会员因工作需要,需租用住房解决住宿的,由本人申请,经“中心”核准,可以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支付租房租金。

会员每月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的额度,按其办理申请时本人前12月计入普通专户金额平均数的20%计算,与 19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租房的月租金相比,以低者为准。可提取的期限,按租房合同期限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相比,以低者为准。

会员因租房提取普通专户存款后,仍可申请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买住房;会员已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的,不得再提取普通专户存款用于租金。 20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公积金医疗保险

25.公积金会员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答:公积金会员按参保类型可享受以下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类型 医疗待遇项目 A类、B类

门诊、门诊补助、大病住院保险、大病补充保险、非住院大病门诊 C类

大病住院保险、大病补充保险、非住院大病门诊 自谋职业C类

大病住院保险、大病补充保险

26.公积金会员如何享受门诊补助待遇?结付比例是多少? 答:会员门诊医疗费用从个人医疗专户全额结付,结算年度内,个人医疗专户基金使用完的,会员在门诊补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会员累计自负600元、退休会员累计自负400元后,在职会员在2500元以内部分,退休会员在3000元以内部分(均不含自负段金额),按如下比例从大病统筹基金中结付: 补助标准 参保对象 自负金额

门诊补助定点医院

门诊补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 A、B类在职会员 600元 60% 80%

A、B类退休会员 400元 70% 90%

会员在非门诊补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门诊补助待遇。公积金门诊补助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查阅公积金网站。 21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27.非住院大病特定门诊具体包括哪些项目?结付比例是多少?

答:非住院大病特定门诊项目为: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中的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门诊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手术、在门诊治疗的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各项目结付比例具体如下: 项目 结付规定

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年度限额8000元, 结付90% 重症精神病

年度限额3000元,大病统筹基金结付90% 门诊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手术

年度限额3500元(其中超声乳化手术费用限价2500元,人工晶体费用限价1000元 ),大

病统筹基金结付90%

在门诊治疗的: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 4万元以内,大病统筹基金结付90%;

4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内,大病统筹基金结付95%; 10万元以上,大病补充保险统筹基金结付95% 28.公积金会员发生大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如何结付?

答:会员因大病住院发生的符合公积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根据不同等级医院,实行不同的起付标准,各级起付标准如下: 医院等级 在职会员 退休会员

三类综合医院 600元 500元

二类综合医院 500元 400元

乡镇等基层医院 400元 300元 22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当年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当年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200元。住院起付点以下(含本数)部分金额由会员个人自理,也可从个人医疗账户结付。

会员大病住院起付点以上部分金额按照如下比例结付: 结付比例 级别 理付基数 在职会员 退休会员 结付基金 第一级

起付点至4万元 90% 95% 第二级

4万元至10万元 95% 95%

大病保险统筹基金 第三级

10万元以上 95%

95%

大病补充保险统筹基金

29.会员如何在定点医疗单位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付?

答: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费用实行刷卡结算方式,会员在公积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诊、购药时,应主动出示会员卡、《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证》、《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病历》,发生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范围的费用通过会员卡结算,会员只需用现金支付医疗专户存款不足支付及按规定应由会员自负或自费的费用。

30.会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到“中心”柜面办理手工报销吗? 答:会员因以下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到“中心”服 23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务大厅办理手工报销手续,其他情况一律通过会员卡刷卡结算,不能办理手工报销: (1)按规定办理转外、居外(驻外)就医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急诊、急救在非定点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

(3)在定点医院发生的非住院大病特定门诊项目中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 (4)因公积金会员卡损坏、遗失已经办理挂失手续,并在申请补办期间在定点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

(5)公积金会员卡计算机网络系统故障期间在定点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 (6)首次参保,按规定可享受公积金基本医疗待遇之日起30天内因未领取到公积金会员卡在定点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

31.转外就医可以先转再补申请吗?转外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怎么报销?

答:转外就医不可以先转院再补办申请手续,会员必须在转外就医前至“中心”办理审批备案后,方可转南京、上海、北京具有专科权威的当地三级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转外就医仅限住院,发生的门诊费用由会员自理,不可报销。 24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32.会员如何办理居外就医?居外就医的医疗费用如何结付?

答:会员居外医疗必须事先申请审批手续。会员填写《园区医疗保险居外医疗申请表》(表C6),选择居住地1家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2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作为本人居外医疗指定医疗机构(需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并提供有关居外证明报“中心”审批备案,经确认后方可居外就医。

会员居外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垫付后,于结算年度内,到“中心”办理审核结付手续;特殊情况可延长3个月,但医疗费用一律累计入所属结算年度计算。结算时须提供《园区医疗保险居外医疗申请表》(表C6)、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账单、发票等材料。

办理居外医疗手续的会员,如病情危重需要转往当地上一级医疗机构(包括专科医院)住院治疗,须由指定医院医务管理部门开具转院证明,办理转院手续。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时,需将转院证明一同报“中心”。 25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公积金生育保险

33.公积金生育保险的范围有哪些? 答:公积金生育保险的范围包括:

(1)女会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

(2)女会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在怀孕期间因病理原因引起流产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3)男会员的配偶按有关政策暂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不包括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的。

34.会员享受公积金生育保险待遇,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女会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符合以下条件:

(1)女会员发生生育保险费用时,已连续不间断正常缴纳A或B类公积金满10个月; (2)符合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

男会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符合以下条件:

(1)配偶生育时,男会员已连续不间断正常缴纳A或B类公积金满10个月; (2)配偶符合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

(3)配偶未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不包括按规定领取失业 26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救济金期间的)。

35.公积金生育保险的结付额度具体是多少?

答:会员发生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按以下规定享受公积金生育保险待遇: 保障内容 享受待遇 女会员生育

理付范围内的生育费用全额支付,同时享受营养补贴700元、保健补贴1000元 女会员因生育引起疾病、因病理原因引起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理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全额支付 男会员配偶生育

流产200元、顺产12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2000元。

女会员怀孕期间所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理付范围,应按照医疗保险规定从个人医疗专户列支。

会员须在公积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不能结付(急诊、已经办理居外、回户籍所在地生育的、男会员配偶生育除外,)。公积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详见公积金网站。 36.女会员需回户籍地生育,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答:家庭户籍(是指女会员本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户籍)在苏州市区以外的女会员,需要回户籍地生育的,必须在生育前到“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经“中心”审核同意后即可 27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回户籍所在地生育,发生的符合理付范围内的生育费用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会员办理回户籍地生育申请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会员回户籍地生育审批表》(表C8)一式二份; (3)夫妻双方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需回父母户籍所在地生育的,需提供父母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与会员的关系证明原件(须由证明出具地派出所盖户籍专用章)。 37.女会员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手续?

答:女会员应在治疗结束后六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至“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1)公积金会员卡和身份证; (2)《苏州工业园区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结算清单》(表C2)一份; (3)医院就诊记录(病历卡)原件及复印件(门诊治疗的需提供); (4)出院记录(住院治疗需提供); (5)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 28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6)急诊证明原件(属于急诊情况的需提供);

(7)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或《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原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生育情况的需提供)。 38.男会员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手续?

答:男会员应在其配偶生育出院后六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至“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1)男会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会员卡; (2)男会员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住院治疗需提供); (5)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6)男会员的配偶按政策不享受生育保险的证明原件; (7)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有关证明原件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失业保险 29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39.失业会员申领失业救济金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会员失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非因会员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所在单位和其本人已按规定缴费满一年; (3)已办理退工手续,并领取《失业职工证明书》;

(4)用人单位已经为会员缴清公积金并办理人员减少手续;

会员已办理公积金区外转移、一次性提取手续的,不能再申领及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 40.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月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失业救济金按月领取,领取月数按以下标准确定:

(1)缴费每满一年可以领取2个月的失业救济金,每次审核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按重新就业后核定的月数,与前次失业时未领完的月数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重新就业后缴费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申领前次失业未领完的失业救济金; (4)会员应在办理退工手续的当月办理失业救济金申领手续,从次月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逾期办理的,从申领当月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逾期的月份顺延发放。 30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41.失业救济金的每月领取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失业救济金每月领取金额按如下标准确定:

(1)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并设上下限。目前上限为850元,下限为500元。

(2)会员前次失业救济金未领完的,失业救济金标准按照本次与前次失业救济金的合计总额除以总月数计算得出,如两次领取月数相加超过24个月,将金额低的月份舍去后按上述办法进行计算。

42.会员如何办理失业救济金申请手续? 答:用人单位应在失业会员办理失业救济金申请手续前,为失业会员缴清公积金并办妥会员减少手续,再至园区劳动保障业务联动窗口办理退工备案并领取《失业职工证明书》,然后将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及《失业职工证明书》交给失业会员。 失业会员携带以下材料至“中心”办理失业救济金申请审核手续: (1)公积金会员卡和身份证原件; (2)《失业职工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户口在市区的需参加就业指导培训); (3)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 31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案)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劳动手册》(就业登记证)或《外来人员就业培训合格证》; (5)《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养老保险的会员需提供); (6)凡解除合同类型为协商解除的,须提供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3.失业会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能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具体的结付比例是多少? 答:会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为门诊医疗补助及大病(含生育)医疗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门诊医疗补助按其失业救济金标准的10%按月与失业救济金一起发放;

(2)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公积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50%的标准从大病统筹基金中给予补助;

(3)参加公积金A、B类计划的女会员,发生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符合公积金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生育费用,可全额从大病统筹基金中给予补助;

(4)失业会员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累计给予补助的大病(含生育)发票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应领失业救济金总额的四倍; 32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5)参加公积金A、B类计划会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如个人医疗账户有金额,其在定点医疗单位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可按50%比例,从其本人医疗专户存款中列支。

44.失业会员如何领取失业救济金? 答:(1)会员办好失业金审核后于次月起,本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会员卡、劳动手册(外地会员携带就业培训合格证)至“中心”11楼服务大厅失业自助登记服务区,凭公积金密码登记当月的失业金。当月工作日期间均可办理登记当月失业金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2)会员登记好当月失业金后,“中心”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会员当月的失业金发放至公积金会员卡银行账户上。

(3)失业金到帐后,会员携带会员卡以及身份证至江苏银行各营业网点均可领取。 (4)会员登记好最后一个月失业金后,按自助终端提示,打印失业金领取明细,至11楼咨

询服务台加盖业务章后粘贴在劳动手册上。 33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公积金服务

45.用人单位如何申请单位公积金密码,通过登陆公积金网站,可以查询什么信息? 答:用人单位办理公积金登记手续后,填写《园区公积金单位开通网上业务密码申请表》(表K2),至“中心”办理单位公积金密码的申领手续。用人单位通过单位代码及公积金密码登陆网站,可以查询单位基本信息、缴费明细、平台联动人员信息、会员卡发放信息及下载缴费人员名单等。

用人单位应妥善保管公积金密码,因保管不当产生的后果,由单位承担责任。 46.公积金会员卡的具体用途有哪些?

答:公积金会员卡由“中心”与江苏银行共同制作、发放,具有社会保障和银行卡两大功能,具体包括以下用途:

(1)会员持卡至“中心”办理公积金业务及查询公积金个人帐户; (2)实现园区公积金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障待遇的社会化发放;

(3)会员持卡到园区公积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实现医疗费用的刷卡结算;

(4)参加园区公积金的自谋职业人员实现公积金银行转帐缴费(筹);

(5)实现银行转帐结算、存取款及消费等银行卡功能(目前江苏银行免收年费和ATM异地、跨行交易及查询手续 34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费)。

47.公积金会员卡密码函上有3个密码,有什么区别? 答:公积金会员卡设置了三个密码:

(1)公积金密码:用于会员办理相关公积金业务。此密码与公积金网站个人业务查询密码、咨询电话个人帐户查询密码是一致的。此密码可在园区公积金网站、咨询电话(62888222)或“中心”服务大厅触摸屏进行修改。会员修改公积金初始密码后,方可使用公积金会员卡的社会保障功能。

(2)磁条密码(交易密码):用于银行消费、转帐结算、取现,此密码可在江苏银行自助设备或柜面进行修改;

(3)电话银行密码(查询密码):用于江苏银行客服热线查询、口挂交易,此密码可在江苏银行客服热线(4008696098)修改。

会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公积金会员卡及密码,以免造成个人公积金帐户基金损失。 48.会员遗失会员卡,如何办理挂失、补办? 答:会员遗失公积金会员卡,应立即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办理正式挂失、补办手续,因情况紧急,也可先拨打江苏银行客服电话4008696098办理口头挂失,口头挂失有效期为5天,有效期内会员必须还要到江苏银行网点补办正式挂失手续。会员在申请补卡7天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领取新卡。 35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49.会员遗忘公积金密码,如何办理公积金密码挂失重置手续?

答:会员遗忘公积金密码,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公积金会员卡,到“中心”填写《园区公积金密码挂失重置申请表》,办理公积金密码挂失手续。“中心”将会员的公积金密

码挂失信息在公积金网站公示,会员可在办理公积金密码挂失手续5个工作日后,到“中心”领取新的公积金密码。

50.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乡镇办事处的地址在哪里?工作时间是什么? 答:娄葑办事处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东振路59号(娄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唯亭办事处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葑亭大道西、跨阳路南苏杭时代广场三楼(唯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胜浦办事处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兴浦路15号(胜浦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二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6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目 录

(2010年4月) 公积金登记、缴纳

1.用人单位如何选择公积金参保类型?………………… 1 2.用人单位公积金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如何办理变 更手续?………………………………………………… 2 3.用人单位如何为新录用员工、离职人员办理会员增 加、减少手续?………………………………………… 3

4.会员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发生变更,需办理什么手续?… 4 5.公积金缴费基数、缴纳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5 6.用人单位如何开通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业务?……… 5 7.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业务包含哪些内容?…………… 6 8.用人单位进行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后,还需提供书 面的缴费清册吗?……………………………………… 7 9.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缴纳公积金,会产生什 么问题?……………………………………………… 8

10.单位办理公积金补缴,需要带哪些材料?…………… 8 11.外籍人员参加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参保后 享受什么待遇?………………………………………… 8 12.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园区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可以选择什么参保计划?………………………………9 公积金住房保障

13.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房次数及形式是 如何规定的?……………………………………………10 1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14.会员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0 15.如何核定会员可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的额度及 摊还贷款的额度、期限?………………………………11 16.会员摊还申请经批准后,如何按月提取普通专户 存款摊还购房贷款?……………………………………13 17.会员普通专户月存入额增加或普通专户有积累余 额,如何办理月摊还额调整手续?……………………14 18.会员首次动用公积金购买园区商品房或二手房, 如何办理一次性提取及摊还申请手续,需提供哪 些材料?………………………………………………14 19.会员首次动用公积金购买市区商品房或二手房, 如何办理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提取手续?需要提

供哪些材料?…………………………………………16 20.会员第二次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买园区住宅商品 房或二手房,如何办理动用公积金手续?……………17 21.夫妻均为公积金会员,一方已动用公积金购买园 区住宅商品房,并且正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 还贷款,另一方能否加入共同还贷,如何办理申

请手续?………………………………………………18 22.会员原来参加公积金A计划,后改变参保类型参 加B、C类计划,能否再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购房?…19 23.能否提取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用于装修住房、购 买商铺、购车等支出?…………………………………19 24.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可以用来租房吗?每月提取 的金额及提取期限如何确定? …………………………19 2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公积金医疗保险

25.公积金会员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21 26.公积金会员如何享受门诊补助待遇?结付比例是 多少?……………………………………………………21 27.非住院大病特定门诊具体包括哪些项目?结付比 例是多少?………………………………………………22 28.公积金会员发生大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如何结付?……22 29.会员如何在定点医疗单位就医、购药,发生的医 疗费用如何结付?………………………………………23 30.会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 可以到“中心”柜面办理手工报销吗?………………23 31.转外就医可以先转再补申请吗?转外期间发生的 门诊费用怎么报销?……………………………………24 32.会员如何办理居外就医?居外就医的医疗费用

如何结付?………………………………………………25 公积金生育保险

33.公积金生育保险的范围有哪些?………………………26 34.会员享受公积金生育保险待遇,需符合哪些条件?……26 35.公积金生育保险的结付额度具体是多少?……………27 36.女会员需回户籍地生育,如何办理申请手续?………27 37.女会员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手续?…………28 38.男会员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手续?…………29 3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公积金失业保险

39.失业会员申领失业救济金需满足哪些条件?…………30 40.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月数是如何确定的?………………30 41.失业救济金的每月领取金额是如何确定的?…………31 42.会员如何办理失业救济金申请手续?…………………31 43.失业会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能享受哪些医疗 保险待遇?具体的结付比例是多少?…………………32 44.失业会员如何领取失业救济金?………………………33 公积金服务

45.用人单位如何申请单位公积金密码,通过登陆公 积金网站,可以查询什么信息?………………………34

46.公积金会员卡的具体用途有哪些?…………………34 47.公积金会员卡密码函上有3个密码,有什么区别?……35 48.会员遗失会员卡,如何办理挂失、补办?……………35 49.会员遗忘公积金密码,如何办理公积金密码挂失 重置手续?……………………………………………36 50.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乡镇办事处的地址在哪里?

工作时间是什么?………………………………………36 4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公积金登记、缴纳 1.

用人单位如何选择公积金参保类型?

答:园区公积金设A、B、C三类参保计划,用人单位主要根据其工商注册地及内部人力资源状况,为员工选择公积金参保类型,具体如下:

(1)注册在园区中新合作开发区内的用人单位,应为其员工选择参加公积金A类计划; (2)注册在园区乡镇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可为其员工选择参加公积金A类或B类计划;

(3)注册在乡镇区域内的注册资金在50万及以下的

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为其员工选择参加公积金A类、B类或C类计划。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状况,在得到公积金主管部门批准后,为其员工选择不同于上述规定的公积金参保类型。注册在合作区的单位为员工选择参加公积金B或C类计划,注册在乡镇的单位为员工选择参加公积金C类计划,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选择低缴费比例参保类型的员工必须是苏州城区 1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外户籍,大专以下学历(不包括大专)人员,或者是园区失地农民;

(2)用人单位为员工选择低缴费比例参保类型,必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3)办理参保类型变更必须是新签合同或合同到期续签时申请,合同期内不得变更。 2.用人单位公积金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答: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法人、名称、企业性质等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登记变更手续: (1)《园区公积金单位情况变更申请表》(表A22)一式两份;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登记证;

(4)工商更名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的办公地址、公积金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E-MAIL发生变化的,直接填写《园区公积金单位情况变更申请表》至“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2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3.用人单位如何为新录用员工、离职人员办理会员增加、减少手续? 答:园区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与公积金会员信息申报联动操作,用人单位在办理员工劳动合同书面报送或退工备案时,劳动保障业务联动系统自动完成公积金会员信息申报操作,用人单位无需再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人员申报业务。单位办理完合同报送或退工备案,可在信息审核通过后的次日,通过登陆公积金网站的“平台联动人员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相关公积金业

务的完成情况。

目前,以下几种情况单位仍需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人员信息申报手续: (1)新增人员之前办理过公积金区外转移或务农一次性提取业务的。 办理时需提供《园区公积金会员特殊情况关系转移单》(表A18)、《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

(2)新增人员在原单位的公积金缴费未入库。

用人单位需待其缴费数据入库后,携带《园区职工公积金关系转移单》(表A9)及《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办理。

(3)申报人员因个人帐户余额不足,无法办理参保类型变更的。 用人单位需确认其补足余额后,携带《园区公积金会员 3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公积金关系转移单》(表A9)及《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办理。 (4)新增人员原参加城乡社区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社区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办理时需提供《园区城乡社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参加园区公积金关系转移单》(表十)或《园区城乡社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参加园区公积金关系转移单》表(表十二)及《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

4.会员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发生变更,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由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携带以下材料,至“中心”办理会员信息的变更手续: (1)《公积金会员信息变更表》(表A21)一式三份;

(2)会员姓名变更或身份证号码非升位变化的,还需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变更前后属于同一人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户口专用章)。

如变更手续由会员本人办理,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会员卡。 4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5.公积金缴费基数、缴纳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公积金缴费基数指员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员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由用人单位从其本人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缴费金额按照缴费基数乘以参保类型对应的缴费比例计算所得,公积金缴纳金额应符合公积金上下限规定。 公积金单位发放的年终奖金(包括绩效奖金等)也应纳入公积金缴费基数,与当月发放的工资合并计算,作为一笔缴费进行申报缴纳,会员全年只能办理12笔(月)公积金缴费。 6.用人单位如何开通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业务? 答:园区公积金申报缴纳实行网上操作,用人单位应按照如下程序申请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

(1)单位首先在公积金网站报名参加“中心”举办的网上申报缴费业务培训或者通过观看公积金网站的网上申报操作演示,学习掌握网上申报缴费具体操作;

(2)单位填写《苏州市数字证书业务申请单》并提交以下材料,至“中心”服务大厅苏州市数字认证中心窗口办理数字认证申请手续: 5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①委托授权书(盖公章);

②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资料)复印件两份(盖公章);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两份(盖公章);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两份(盖公章); ⑤数字证书申请单。

(3)数字认证中心审核材料并收取相关费用后,与单位签订协议,并发放数字证书; (4)单位选择公积金委托扣缴银行,并至“中心”签订《园区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委托收缴协议书》后,“中心”即为单位开通网上缴费申报业务。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委托扣款银行为园区工行、园区农行、园区建行、园区中行和园区浦发银行,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5)单位根据安装光盘在本地计算机上安装数字认证系统及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申报客户端后,即可进行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业务。 7.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业务包含哪些内容?

答: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缴费业务可以实现以下操作: (1)网上申报公积金缴费信息 单位通过数字认证,登录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客户端或公积金网站向“中心”申报公积金缴费信息,申报类型包括 6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月申报单位正常缴费业务、年申报单位每年3月份年度申报及每月补充申报业务。 (2)委托银行扣缴公积金

单位申报的缴费信息经“中心”确认后,“中心”通过网络专线传输给银行,委托银行从单位的托收帐户扣缴公积金款项。单位可在公积金扣款结束三个工作日后至托收扣款银行领取《江苏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最迟不得超过扣款之日起三个月。 (3)查询缴费信息

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缴费客户端查询本单位的公积金缴费人员、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等信息,便于单位随时了解公积金缴费情况。

8.用人单位进行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后,还需提供书面的缴费清册吗?

答:用人单位通过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无需再向“中心”提供书面的缴费清册,但单位必须自行保管有关原始材料,以备核查。如单位需要“中心”对缴费清册盖章,可将通过网上申报缴费客户端打印的缴费汇总表和清册报“中心”办理。 7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9.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缴纳公积金,会产生什么问题?

答: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缴费的,视作补缴处理。对于补缴业务,单位不能通过网上办理,应到“中心”业务大厅办理补缴手续,“中心”将按规定对补缴公积金加收利息。 因单位未能按时正常缴纳公积金,导致影响会员享受公积金保障待遇的,责任由单位承担。 10.单位办理公积金补缴,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公积金缴费申报的,由单位经办人携带《园区公积金缴费清册汇总表》(表A3)、《园区公积金缴费清册》(表A4)(参加C类计划的还需要提供《园区公积金会员大病补充保险保费缴纳清册》(表A10))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补缴手续。补缴时间超过3个月的需另附情况说明、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劳动合同和工资单。 11.外籍人员参加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参保后享受什么待遇?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可参加园区公积金制度: (1)已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华侨回国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2)与用人单位建立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劳动关系; 8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3)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

与我国互签实施社会保险协定国家、并能提供已在其国籍地参保证明的人员不在参保范围内。

参保对象可根据所在单位参加公积金的情况,选择参加公积金A或B类计划,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参保对象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与园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境的,可参照会员出国定居的办法,办理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续,并终止公积金社会保障关系。

12.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园区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选择什么参保计划? 答:可参加园区公积金的自谋职业人员包括:

(1)园区户籍的、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退休年龄的自谋职业者及失业人员;

(2)对于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的非园区户籍的自谋职业人员,要求其已经参加公积金或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且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园区。

自谋职业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公积金B或C类计划。参加B类计划,可享受基本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家庭保障待遇;参加C类计划,可享受基本养老、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家庭保障待遇。 9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公积金住房保障

13.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房次数及形式是如何规定的? 答: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最多可以实现两次购房。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的形式包含一次性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支付购房款及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住房贷款。会员符合规定条件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的,可以申请办理一次性提取和按月摊还业务,符合规定条件购买园区外苏州市城区内住房的,只能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不能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

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办理购房贷款业务,购房会员应从银行办理商业性贷款,“中心”根据会员的缴费基数、申请时的年龄、房价、银行贷款等情况综合确定会员可以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的总额度及每月还款额度、还款期限。

14.会员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首次动用公积金购房,所购住房是园区住宅商品房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正常缴纳A类公积金;

(2)普通专户存款累计达6500元(夫妻双方均为公积金会员共同购房的,普通专户存款合并计算);

(3)男40周岁、女35周岁以上会员,需要在普通专户保留相应的最低存款额度: 10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35≤年龄

6.3万 6.3万

12.6万 女 6.3万 12.6万 12.6万 -

(4)购买供会员或会员家庭居住的成套住房;

(5)购房合同(协议)上签署的购买方(含共有人)只能是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直系亲属仅指会员的配偶、父母(含双方父母)或子女)。

首次动用公积金购房,所购房源是园区外苏州市城区内住房的

除需满足上述1-5项条件外,还需满足会员的配偶在园区外苏州市城区范围内工作。 第二次动用公积金购房

除需满足上述1-5项条件外,还需满足: ①所购住房必须是园区住宅商品房或二手房;

②第一次动用并摊还贷款的所购住房须已全部付清房款及购房贷款,并取得房产证、土地证。

15、如何核定会员可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的额度及摊还贷款的额度、期限? 答: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的额度包括一次性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支付房款的额度及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的额度两部分组成,主要根据会员申请时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对照下表确定,同时与会员所购住房房价的80%相比,取低者。 16、会员摊还申请经批准后,如何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

答:会员摊还计划经“中心”确定后,“中心”根据银行的还款时间要求,每月定时从会员的普通专户将核定摊还额转账至会员在银行的贷款账号,用于会员还贷。 贷款银行 每月摊还时间 贷款银行 每月摊还时间 贷款银行 每月摊还时间 工商银行 26日 中国银行 19日 民生银行 建设银行 19日 华夏银行 浦发银行 交通银行 19日 中信银行 光大银行 江苏银行 20日

招行银行 宁波银行 兴业银行 20日 农业银行 20日 20日

会员当月普通专户存款余额低于核定的月摊还额的,应由其本人用现金全额归还该月的还款。会员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停止缴纳公积金的,“中心”将暂停执行该会员的摊还计划,如会员重新回到园区工作,正常缴纳A类公积金,并且原来的贷款还未还清,其摊还计划将会自动恢复。

会员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累计额达到核定的摊还总额,或会员的摊还月数达到核定的摊还期限的,其摊还计划将结束。 13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17、会员普通专户月存入额增加或普通专户有积累余额,如何办理月摊还额调整手续?

答:会员因年度加薪等原因普通专户月存款额高于原核定的月摊还额的,或者普通专户有积累余额的,可以申请在原核定的摊还总额及期限的范围内,调高其普通专户存款每月摊还额,如会员每月还款额全部由普通专户摊还的,将同步缩短摊还期限。会员办理时需携带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余额清单和还款记录。摊还调整业务每年一次,不限月份。

会员摊还调整手续经贷款银行确认后,在每月15日前将《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计划调整申请表》(表H3)递交“中心”的,新的摊还额从当月起执行;如果在每月15日后递交,则从次月起执行。

18.会员首次动用公积金购买园区商品房或二手房,如何办理一次性提取及摊还申请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会员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的,应在签定购房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提供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一次性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支付购房款及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住房贷款申请手续: (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房 14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申请表》(表H1)一式三份; (3)《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摊还 购房贷款申请表》(表H2)一式三份;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支付首期款的收据或发票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6)直系亲属为共有人,需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夫妻共同购房的,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会员购买园区二手房的,应在房屋不动产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提供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一次性提取普通专户存款及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住房贷款申请手续: (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房 申请表》(表H1)一式三份; (3)《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摊还 购房贷款申请表》(表H2)一式三份; (4)存量房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 (5)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6)契税完税凭证及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7)直系亲属为共有人,需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 15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夫妻共同购房的,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9.会员首次动用公积金购买市区商品房或二手房,如何办理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提取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购买市区商品房或二手房,可以办理一次性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支付购房款业务,但不能办理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住房贷款业务。

会员购买市区商品房,应在不动产发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申请表》(表H1)一式三份; (3)配偶在园区外工作的工作证明原件;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直系亲属为共有人,需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会员购买市区二手房,应在不动产发票开具之日起12 16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申请表H1》一式三份; (3)配偶在园区外工作的工作证明原件; (4)存量房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

(5)契税完税凭证及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7)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直系亲属为共有人,需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会员第二次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或二手房,如何办理动用公积金手续? 答:会员第二次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或二手房,应在签定购房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二手房为房屋不动产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提供相关材料到“中心”办理一次性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支付购房款及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住房贷款申请手续。所需材料除第18题所提及的,需另外提供首次动用公积金购买住房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及复印件,如将第一套住房出售的,需提 17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供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易主证明。

21.夫妻均为公积金会员,一方已动用公积金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并且正按月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贷款,另一方能否加入共同还贷,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答:夫妻一方正处于公积金摊还期间的,另一方如符合第18题所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加入共同还款。会员至“中心”办理申请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公积金会员卡;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存量房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销售发票、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贷款摊还记录及余额清单(需银行盖章确认);

(6)已摊还会员的《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申请表》(表H2);

(7)申请加入方填写的《园区公积金会员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申请表》(表H2)一式三份; 18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22.会员原来参加公积金A计划,后改变参保类型参加B、C类计划,能否再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购房?

答:公积金A类计划包含住房保障,B、C类计划不含住房保障,因此会员变更参保类型参加B、C类计划后,不能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购房。

23.能否提取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用于装修住房、购买商铺、购车等支出?

答:园区公积金属于社会保障基金,实行会员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等保障,普通专户存款主要用于支付会员购房款及按月摊还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的银行贷款、支付会员租房租金的限额补贴、补足会员退休生活保障所需的养老最低存款、医疗最低存款等,故不能用于装修住房、购买商铺、买车等非社会保障类支出。

24.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可以用来租房吗?每月提取的金额及提取期限如何确定?

答:会员因工作需要,需租用住房解决住宿的,由本人申请,经“中心”核准,可以提取普通专户存款支付租房租金。

会员每月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的额度,按其办理申请时本人前12月计入普通专户金额平均数的20%计算,与 19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租房的月租金相比,以低者为准。可提取的期限,按租房合同期限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相比,以低者为准。

会员因租房提取普通专户存款后,仍可申请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买住房;会员已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的,不得再提取普通专户存款用于租金。 20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公积金医疗保险

25.公积金会员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答:公积金会员按参保类型可享受以下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类型 医疗待遇项目 A类、B类

门诊、门诊补助、大病住院保险、大病补充保险、非住院大病门诊 C类

大病住院保险、大病补充保险、非住院大病门诊 自谋职业C类

大病住院保险、大病补充保险

26.公积金会员如何享受门诊补助待遇?结付比例是多少? 答:会员门诊医疗费用从个人医疗专户全额结付,结算年度内,个人医疗专户基金使用完的,会员在门诊补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会员累计自负600元、退休会员累计自负400元后,在职会员在2500元以内部分,退休会员在3000元以内部分(均不含自负段金额),按如下比例从大病统筹基金中结付: 补助标准 参保对象 自负金额

门诊补助定点医院

门诊补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 A、B类在职会员 600元 60% 80%

A、B类退休会员 400元 70% 90%

会员在非门诊补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门诊补助待遇。公积金门诊补助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查阅公积金网站。 21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27.非住院大病特定门诊具体包括哪些项目?结付比例是多少?

答:非住院大病特定门诊项目为: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中的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门诊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手术、在门诊治疗的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各项目结付比例具体如下: 项目 结付规定

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年度限额8000元, 结付90% 重症精神病

年度限额3000元,大病统筹基金结付90% 门诊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手术

年度限额3500元(其中超声乳化手术费用限价2500元,人工晶体费用限价1000元 ),大

病统筹基金结付90%

在门诊治疗的: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 4万元以内,大病统筹基金结付90%;

4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内,大病统筹基金结付95%; 10万元以上,大病补充保险统筹基金结付95% 28.公积金会员发生大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如何结付?

答:会员因大病住院发生的符合公积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根据不同等级医院,实行不同的起付标准,各级起付标准如下: 医院等级 在职会员 退休会员

三类综合医院 600元 500元

二类综合医院 500元 400元

乡镇等基层医院 400元 300元 22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当年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当年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200元。住院起付点以下(含本数)部分金额由会员个人自理,也可从个人医疗账户结付。

会员大病住院起付点以上部分金额按照如下比例结付: 结付比例 级别 理付基数 在职会员 退休会员 结付基金 第一级

起付点至4万元 90% 95% 第二级

4万元至10万元 95% 95%

大病保险统筹基金 第三级

10万元以上 95%

95%

大病补充保险统筹基金

29.会员如何在定点医疗单位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付?

答: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费用实行刷卡结算方式,会员在公积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诊、购药时,应主动出示会员卡、《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证》、《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病历》,发生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范围的费用通过会员卡结算,会员只需用现金支付医疗专户存款不足支付及按规定应由会员自负或自费的费用。

30.会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到“中心”柜面办理手工报销吗? 答:会员因以下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到“中心”服 23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务大厅办理手工报销手续,其他情况一律通过会员卡刷卡结算,不能办理手工报销: (1)按规定办理转外、居外(驻外)就医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急诊、急救在非定点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

(3)在定点医院发生的非住院大病特定门诊项目中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 (4)因公积金会员卡损坏、遗失已经办理挂失手续,并在申请补办期间在定点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

(5)公积金会员卡计算机网络系统故障期间在定点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 (6)首次参保,按规定可享受公积金基本医疗待遇之日起30天内因未领取到公积金会员卡在定点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

31.转外就医可以先转再补申请吗?转外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怎么报销?

答:转外就医不可以先转院再补办申请手续,会员必须在转外就医前至“中心”办理审批备案后,方可转南京、上海、北京具有专科权威的当地三级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转外就医仅限住院,发生的门诊费用由会员自理,不可报销。 24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32.会员如何办理居外就医?居外就医的医疗费用如何结付?

答:会员居外医疗必须事先申请审批手续。会员填写《园区医疗保险居外医疗申请表》(表C6),选择居住地1家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2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作为本人居外医疗指定医疗机构(需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并提供有关居外证明报“中心”审批备案,经确认后方可居外就医。

会员居外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垫付后,于结算年度内,到“中心”办理审核结付手续;特殊情况可延长3个月,但医疗费用一律累计入所属结算年度计算。结算时须提供《园区医疗保险居外医疗申请表》(表C6)、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账单、发票等材料。

办理居外医疗手续的会员,如病情危重需要转往当地上一级医疗机构(包括专科医院)住院治疗,须由指定医院医务管理部门开具转院证明,办理转院手续。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时,需将转院证明一同报“中心”。 25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公积金生育保险

33.公积金生育保险的范围有哪些? 答:公积金生育保险的范围包括:

(1)女会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

(2)女会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在怀孕期间因病理原因引起流产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3)男会员的配偶按有关政策暂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不包括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的。

34.会员享受公积金生育保险待遇,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女会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符合以下条件:

(1)女会员发生生育保险费用时,已连续不间断正常缴纳A或B类公积金满10个月; (2)符合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

男会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符合以下条件:

(1)配偶生育时,男会员已连续不间断正常缴纳A或B类公积金满10个月; (2)配偶符合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

(3)配偶未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不包括按规定领取失业 26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救济金期间的)。

35.公积金生育保险的结付额度具体是多少?

答:会员发生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按以下规定享受公积金生育保险待遇: 保障内容 享受待遇 女会员生育

理付范围内的生育费用全额支付,同时享受营养补贴700元、保健补贴1000元 女会员因生育引起疾病、因病理原因引起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理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全额支付 男会员配偶生育

流产200元、顺产12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2000元。

女会员怀孕期间所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理付范围,应按照医疗保险规定从个人医疗专户列支。

会员须在公积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不能结付(急诊、已经办理居外、回户籍所在地生育的、男会员配偶生育除外,)。公积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详见公积金网站。 36.女会员需回户籍地生育,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答:家庭户籍(是指女会员本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户籍)在苏州市区以外的女会员,需要回户籍地生育的,必须在生育前到“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经“中心”审核同意后即可 27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回户籍所在地生育,发生的符合理付范围内的生育费用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会员办理回户籍地生育申请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会员回户籍地生育审批表》(表C8)一式二份; (3)夫妻双方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需回父母户籍所在地生育的,需提供父母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与会员的关系证明原件(须由证明出具地派出所盖户籍专用章)。 37.女会员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手续?

答:女会员应在治疗结束后六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至“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1)公积金会员卡和身份证; (2)《苏州工业园区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结算清单》(表C2)一份; (3)医院就诊记录(病历卡)原件及复印件(门诊治疗的需提供); (4)出院记录(住院治疗需提供); (5)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 28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6)急诊证明原件(属于急诊情况的需提供);

(7)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或《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原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生育情况的需提供)。 38.男会员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手续?

答:男会员应在其配偶生育出院后六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至“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1)男会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会员卡; (2)男会员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住院治疗需提供); (5)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6)男会员的配偶按政策不享受生育保险的证明原件; (7)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有关证明原件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失业保险 29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39.失业会员申领失业救济金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会员失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非因会员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所在单位和其本人已按规定缴费满一年; (3)已办理退工手续,并领取《失业职工证明书》;

(4)用人单位已经为会员缴清公积金并办理人员减少手续;

会员已办理公积金区外转移、一次性提取手续的,不能再申领及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 40.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月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失业救济金按月领取,领取月数按以下标准确定:

(1)缴费每满一年可以领取2个月的失业救济金,每次审核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按重新就业后核定的月数,与前次失业时未领完的月数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重新就业后缴费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申领前次失业未领完的失业救济金; (4)会员应在办理退工手续的当月办理失业救济金申领手续,从次月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逾期办理的,从申领当月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逾期的月份顺延发放。 30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41.失业救济金的每月领取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失业救济金每月领取金额按如下标准确定:

(1)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并设上下限。目前上限为850元,下限为500元。

(2)会员前次失业救济金未领完的,失业救济金标准按照本次与前次失业救济金的合计总额除以总月数计算得出,如两次领取月数相加超过24个月,将金额低的月份舍去后按上述办法进行计算。

42.会员如何办理失业救济金申请手续? 答:用人单位应在失业会员办理失业救济金申请手续前,为失业会员缴清公积金并办妥会员减少手续,再至园区劳动保障业务联动窗口办理退工备案并领取《失业职工证明书》,然后将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及《失业职工证明书》交给失业会员。 失业会员携带以下材料至“中心”办理失业救济金申请审核手续: (1)公积金会员卡和身份证原件; (2)《失业职工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户口在市区的需参加就业指导培训); (3)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 31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案)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劳动手册》(就业登记证)或《外来人员就业培训合格证》; (5)《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养老保险的会员需提供); (6)凡解除合同类型为协商解除的,须提供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3.失业会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能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具体的结付比例是多少? 答:会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为门诊医疗补助及大病(含生育)医疗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门诊医疗补助按其失业救济金标准的10%按月与失业救济金一起发放;

(2)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公积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50%的标准从大病统筹基金中给予补助;

(3)参加公积金A、B类计划的女会员,发生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符合公积金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生育费用,可全额从大病统筹基金中给予补助;

(4)失业会员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累计给予补助的大病(含生育)发票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应领失业救济金总额的四倍; 32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5)参加公积金A、B类计划会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如个人医疗账户有金额,其在定点医疗单位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可按50%比例,从其本人医疗专户存款中列支。

44.失业会员如何领取失业救济金? 答:(1)会员办好失业金审核后于次月起,本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会员卡、劳动手册(外地会员携带就业培训合格证)至“中心”11楼服务大厅失业自助登记服务区,凭公积金密码登记当月的失业金。当月工作日期间均可办理登记当月失业金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2)会员登记好当月失业金后,“中心”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会员当月的失业金发放至公积金会员卡银行账户上。

(3)失业金到帐后,会员携带会员卡以及身份证至江苏银行各营业网点均可领取。 (4)会员登记好最后一个月失业金后,按自助终端提示,打印失业金领取明细,至11楼咨

询服务台加盖业务章后粘贴在劳动手册上。 33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公积金服务

45.用人单位如何申请单位公积金密码,通过登陆公积金网站,可以查询什么信息? 答:用人单位办理公积金登记手续后,填写《园区公积金单位开通网上业务密码申请表》(表K2),至“中心”办理单位公积金密码的申领手续。用人单位通过单位代码及公积金密码登陆网站,可以查询单位基本信息、缴费明细、平台联动人员信息、会员卡发放信息及下载缴费人员名单等。

用人单位应妥善保管公积金密码,因保管不当产生的后果,由单位承担责任。 46.公积金会员卡的具体用途有哪些?

答:公积金会员卡由“中心”与江苏银行共同制作、发放,具有社会保障和银行卡两大功能,具体包括以下用途:

(1)会员持卡至“中心”办理公积金业务及查询公积金个人帐户; (2)实现园区公积金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障待遇的社会化发放;

(3)会员持卡到园区公积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实现医疗费用的刷卡结算;

(4)参加园区公积金的自谋职业人员实现公积金银行转帐缴费(筹);

(5)实现银行转帐结算、存取款及消费等银行卡功能(目前江苏银行免收年费和ATM异地、跨行交易及查询手续 34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费)。

47.公积金会员卡密码函上有3个密码,有什么区别? 答:公积金会员卡设置了三个密码:

(1)公积金密码:用于会员办理相关公积金业务。此密码与公积金网站个人业务查询密码、咨询电话个人帐户查询密码是一致的。此密码可在园区公积金网站、咨询电话(62888222)或“中心”服务大厅触摸屏进行修改。会员修改公积金初始密码后,方可使用公积金会员卡的社会保障功能。

(2)磁条密码(交易密码):用于银行消费、转帐结算、取现,此密码可在江苏银行自助设备或柜面进行修改;

(3)电话银行密码(查询密码):用于江苏银行客服热线查询、口挂交易,此密码可在江苏银行客服热线(4008696098)修改。

会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公积金会员卡及密码,以免造成个人公积金帐户基金损失。 48.会员遗失会员卡,如何办理挂失、补办? 答:会员遗失公积金会员卡,应立即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办理正式挂失、补办手续,因情况紧急,也可先拨打江苏银行客服电话4008696098办理口头挂失,口头挂失有效期为5天,有效期内会员必须还要到江苏银行网点补办正式挂失手续。会员在申请补卡7天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领取新卡。 35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热点问题 50 问

49.会员遗忘公积金密码,如何办理公积金密码挂失重置手续?

答:会员遗忘公积金密码,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公积金会员卡,到“中心”填写《园区公积金密码挂失重置申请表》,办理公积金密码挂失手续。“中心”将会员的公积金密

码挂失信息在公积金网站公示,会员可在办理公积金密码挂失手续5个工作日后,到“中心”领取新的公积金密码。

50.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乡镇办事处的地址在哪里?工作时间是什么? 答:娄葑办事处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东振路59号(娄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唯亭办事处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葑亭大道西、跨阳路南苏杭时代广场三楼(唯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胜浦办事处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兴浦路15号(胜浦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二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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